第394章 梦魇狂魔(下)
所谓“种人”,便是穆公公为那些表演房事的男人们取的外号。其中含义不言自明:替穆公公撒种子,充当种马的男人。
也许有人会说,这年头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多得是!可要知道,穆公公的“种人”可不是那么好当的。不仅要身材高大结实,还得肌肉发达,相貌英俊。尤其是穆公公缺少的某处,更要雄壮无比,威风凛凛才行。而且,此人要擅长表演,即便是穆公公本人从旁观看,也能进退自如。而且,“种人”的职责可不是仅仅将这鱼水之欢享受得欢畅才行,还要能及时对主子的命令做出应对。比如当主子说你来一个倒挂金钩,你就绝不能使出老汉推车来。而且时间要够长,不能主子还没看够,你就先一泄千里,溃不成军了。
而最主要的一点是,你的心,要够狠,更要豁得出去。
要知道,主子可是一边要看,一边要在旁边动手揉**捏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兴致来了,还要好奇地伸手到某处去感觉他不能体会到的进出之感。若他兴致更浓,便要挥舞鞭子去抽打那个女人,鞭子是不长眼睛的。穆公公兴奋起来,鞭子挥舞得可是连“种人”都打的。挨了打,还要喊爽,不仅要喊爽,还要按照穆公公的旨意去殴打和欺凌那女人,甚至有的还要被当场刺伤身体。
当你浑身上下沾满了鲜血,既不怕疼,又能享受被穆公公那充满了“爱意”的抚摸的话,那么恭喜你,你就成为了一个合格的种人。
被穆公公较差的种人是很吃香的,每个月不仅有银两可以拿,还有吃不完的补品,穿不完的绫罗绸缎,可谓是良心一横,白银滚滚。
正是因为这样,穆公公手下的“种人”都个个勇猛凶残,完全不把女人当成人看。
王秋华第二次身上的伤,正是那种人弄出来的。
穆公公很是喜欢王秋华,他称赞其“雪攒其肤,香肌凝骨,音如珠玉”令他爱不释手。
其实谁都知道,穆公公爱的,乃是那些留在王秋华身上的伤疤。大大小小的伤疤与被**过的印记留在那光滑如绸缎的肌肤上,在穆公公眼里,完美得有如一件艺术品。
出自他手的艺术品,如何能不让他兴奋和欢喜?
冯子明深喑其道,每次不仅给王秋华服用**,还在**之中加了一些迷情之药。所以王秋华在昏迷之时,虽然不醒人事,但只要一被碰触到敏感地带,便会放肆浪‘荡得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那一声声妩媚如猫的叫声,让穆公公疯狂得恨不能把王秋华咬成碎片。
于是在第三次,也就是王秋华故意没有喝冯子明给她的酒的那一次,穆公公找来了两个种人。
这两个种人几乎能将王秋华折磨至死,直至晕了过去,穆公公却兴奋得也快要晕过去了。
事后,王秋华被抬回冯府,穆公公一高兴,便跑到皇上那里说了几句冯家的好话,又找个御史怂恿了一番,由御史上书皇上,释放那些被误抓的平民,以示皇恩。皇上近些时候的龙体都十分的不适,也不愿意看那些奏折,穆公公每天都负责站在皇上的身边念,一边念还一边适时评论几句。就这样评论来,评论去,冯家的人就给放了。冯员外回到了家,冯家的产业却只放回了一半,还有至少四成全部都压在官府里。
冯子明当然明白穆公公的想法,他急忙包了二十万两银子连夜送到了穆公公那里,又找了两个年轻漂亮的女子一起送过去。
然而这一次,穆公公却只收下了银子,而把两个女子给退回来了。
穆公公要得很简单:他要再跟王秋华好好玩一次。这回,不要给王秋华灌**,只服娱情之药便可。这种娱情之药,便是臭名昭著而又畅销不衰的chun药。穆公公给出的信息十分的直接:他要在王秋华清醒的状态下欺凌她。
这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忍受的事情,当然,现代世界里的某些岛国女‘优却是炒鸡喜欢。穆公公明确表示:若这一次王秋华伺候得他爽了,开心了,神马农业神马商船神马店铺,全部一一退还!
闻听自家的产业可以全部退还,冯子明自然满心欢喜的答应。他明知道王秋华在上次的折磨里饱受摧残,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但是他仍然同意了,不仅同意,他甚至还来做王秋华的工作,并且答应他,只要冯家的产业要回来,他一定娶王秋华作正妻。
王秋华泪如雨下,心如死灰。
“那一次从地狱般的地方回来,我便已经像是一只野鬼,感觉这生,还不如死了。我是有多恨冯子明,为了他的钱财,他竟然连自己的女人都会往外推,而且还是推到地狱里!我想杀了他,但却被他夺了剪子,锁在屋子里。我想逃,却逃不出去。我想死,他却将我的手脚都捆上,不允许我逃出来。我真的不知道……他竟然能这样对待我!他跟一个恶人,跟一个强盗有什么区别!我的眼睛当初必定是瞎了,才会觉得这个人可以托付终生!”
王秋华呜呜地哭着,恨恨地道:“那****来,这个消息之后,便走了,连看都没有多看我一眼。我这才知道……他、他根本就没有把我当人看!”
我想跑,跑不掉,最后只好用我所有的首饰来收买了小玉,寻个机会逃了出来。我不敢回家,只好跑去找林霜,还是林霜将我带回了家……
提到自己的家,王秋华的泪水,就更多了。
“王夫人怎么说?”紫苏试探地问。
王秋华欲言又止。
她虽然没说,紫苏却猛然意识到了王秋华想要说的是什么。
“莫不是……王夫人还是希望你嫁给冯子明?”
王秋华的脸上浮现出悲戚与耻辱,她的眼泪掉得更凶了。
“我娘生恐这件事情如果说出去,会让王家的名声受辱。”王秋华难过地道。
也许有人会说,这年头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多得是!可要知道,穆公公的“种人”可不是那么好当的。不仅要身材高大结实,还得肌肉发达,相貌英俊。尤其是穆公公缺少的某处,更要雄壮无比,威风凛凛才行。而且,此人要擅长表演,即便是穆公公本人从旁观看,也能进退自如。而且,“种人”的职责可不是仅仅将这鱼水之欢享受得欢畅才行,还要能及时对主子的命令做出应对。比如当主子说你来一个倒挂金钩,你就绝不能使出老汉推车来。而且时间要够长,不能主子还没看够,你就先一泄千里,溃不成军了。
而最主要的一点是,你的心,要够狠,更要豁得出去。
要知道,主子可是一边要看,一边要在旁边动手揉**捏的。说不定什么时候兴致来了,还要好奇地伸手到某处去感觉他不能体会到的进出之感。若他兴致更浓,便要挥舞鞭子去抽打那个女人,鞭子是不长眼睛的。穆公公兴奋起来,鞭子挥舞得可是连“种人”都打的。挨了打,还要喊爽,不仅要喊爽,还要按照穆公公的旨意去殴打和欺凌那女人,甚至有的还要被当场刺伤身体。
当你浑身上下沾满了鲜血,既不怕疼,又能享受被穆公公那充满了“爱意”的抚摸的话,那么恭喜你,你就成为了一个合格的种人。
被穆公公较差的种人是很吃香的,每个月不仅有银两可以拿,还有吃不完的补品,穿不完的绫罗绸缎,可谓是良心一横,白银滚滚。
正是因为这样,穆公公手下的“种人”都个个勇猛凶残,完全不把女人当成人看。
王秋华第二次身上的伤,正是那种人弄出来的。
穆公公很是喜欢王秋华,他称赞其“雪攒其肤,香肌凝骨,音如珠玉”令他爱不释手。
其实谁都知道,穆公公爱的,乃是那些留在王秋华身上的伤疤。大大小小的伤疤与被**过的印记留在那光滑如绸缎的肌肤上,在穆公公眼里,完美得有如一件艺术品。
出自他手的艺术品,如何能不让他兴奋和欢喜?
冯子明深喑其道,每次不仅给王秋华服用**,还在**之中加了一些迷情之药。所以王秋华在昏迷之时,虽然不醒人事,但只要一被碰触到敏感地带,便会放肆浪‘荡得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那一声声妩媚如猫的叫声,让穆公公疯狂得恨不能把王秋华咬成碎片。
于是在第三次,也就是王秋华故意没有喝冯子明给她的酒的那一次,穆公公找来了两个种人。
这两个种人几乎能将王秋华折磨至死,直至晕了过去,穆公公却兴奋得也快要晕过去了。
事后,王秋华被抬回冯府,穆公公一高兴,便跑到皇上那里说了几句冯家的好话,又找个御史怂恿了一番,由御史上书皇上,释放那些被误抓的平民,以示皇恩。皇上近些时候的龙体都十分的不适,也不愿意看那些奏折,穆公公每天都负责站在皇上的身边念,一边念还一边适时评论几句。就这样评论来,评论去,冯家的人就给放了。冯员外回到了家,冯家的产业却只放回了一半,还有至少四成全部都压在官府里。
冯子明当然明白穆公公的想法,他急忙包了二十万两银子连夜送到了穆公公那里,又找了两个年轻漂亮的女子一起送过去。
然而这一次,穆公公却只收下了银子,而把两个女子给退回来了。
穆公公要得很简单:他要再跟王秋华好好玩一次。这回,不要给王秋华灌**,只服娱情之药便可。这种娱情之药,便是臭名昭著而又畅销不衰的chun药。穆公公给出的信息十分的直接:他要在王秋华清醒的状态下欺凌她。
这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忍受的事情,当然,现代世界里的某些岛国女‘优却是炒鸡喜欢。穆公公明确表示:若这一次王秋华伺候得他爽了,开心了,神马农业神马商船神马店铺,全部一一退还!
闻听自家的产业可以全部退还,冯子明自然满心欢喜的答应。他明知道王秋华在上次的折磨里饱受摧残,身体和心理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但是他仍然同意了,不仅同意,他甚至还来做王秋华的工作,并且答应他,只要冯家的产业要回来,他一定娶王秋华作正妻。
王秋华泪如雨下,心如死灰。
“那一次从地狱般的地方回来,我便已经像是一只野鬼,感觉这生,还不如死了。我是有多恨冯子明,为了他的钱财,他竟然连自己的女人都会往外推,而且还是推到地狱里!我想杀了他,但却被他夺了剪子,锁在屋子里。我想逃,却逃不出去。我想死,他却将我的手脚都捆上,不允许我逃出来。我真的不知道……他竟然能这样对待我!他跟一个恶人,跟一个强盗有什么区别!我的眼睛当初必定是瞎了,才会觉得这个人可以托付终生!”
王秋华呜呜地哭着,恨恨地道:“那****来,这个消息之后,便走了,连看都没有多看我一眼。我这才知道……他、他根本就没有把我当人看!”
我想跑,跑不掉,最后只好用我所有的首饰来收买了小玉,寻个机会逃了出来。我不敢回家,只好跑去找林霜,还是林霜将我带回了家……
提到自己的家,王秋华的泪水,就更多了。
“王夫人怎么说?”紫苏试探地问。
王秋华欲言又止。
她虽然没说,紫苏却猛然意识到了王秋华想要说的是什么。
“莫不是……王夫人还是希望你嫁给冯子明?”
王秋华的脸上浮现出悲戚与耻辱,她的眼泪掉得更凶了。
“我娘生恐这件事情如果说出去,会让王家的名声受辱。”王秋华难过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