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小兔崽子,老子要不是受人所托,早就跑到城里逍遥快活去了。”
“老不死的,你到底受谁所托?”林浩东毫无预兆地向老乞丐伸出右手,一个勾拳,妄想来个突然的偷袭。
“老子说了不会告诉你的,死了这条心吧。”老乞丐微笑着伸出右手,直接将林浩东的拳头握在手中,不得不承认,老乞丐的年纪有些大了,但反应还是挺快的。
“老不死的,就要说拜拜了,你还是不打算报出你的名号?”
“不早说了是‘黄石老人’吗,你爷爷的,给老子记住了,以后辉煌了,别把老子搞忘了;以后要是没混出个人样来,就别报老子的名号了,老子丢不起那个人。”
“妈的,老子好歹曾经也风光万千,以后肯定还会更加风光的。”林浩东一面跟老乞丐比划拳脚,一面信心满满地说道。
“好小子,接招,下面教你‘如意拳法’,其要领是‘快’‘准’‘狠’‘稳’,所谓‘快’就是出拳速度要快,先发制人,这点你好象比谁都清楚;所谓‘准’,就是攻击角度要准,指哪打哪,就跟用枪搂兔子一样,一枪一个;所谓‘狠’,就是出拳的力度要重,一旦认定对方是敌人,就绝不能手软,要不然吃亏的就是你自己;所谓的‘稳’,就是步伐要稳,阵脚要稳,万幢高楼平地起,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此拳一共四招十二式,它的核心要领还是‘如意’二字,只有掌握了其中的精髓,将这些招式巧妙的融合贯通,最后做到天马行空,恣意纵横,方能随意出拳,打遍天下。”老乞丐一面津津乐道地说着,一面又带着林浩东比划,这套如意拳法大都结合现代武术创造改变而来,其套路也不是那么深邃,林浩东一学就会;虽不能说打遍天下无敌手,但学了这套拳法,经脉疏通,气息舒畅,精神百倍,也不失为一套健身拳法。
“老不死的师父,你这套拳法当真还有点受用。”林浩东美滋滋地舞着那一套如意拳法,心中甚是快意,看来以后再也不用受人所欺了。
“嘿嘿,你小子倒终于舍得叫我一声师父了,不错,也不枉我的一片苦心。”老乞丐捋了捋白胡子,又一本正经地说道,“浩东,东海你不能再待了,去另外一个城市——明阳吧。”老乞丐一本正经地说道。
“明阳?我干嘛要到那里去?”明阳是s省的二级城市,离s省省会东海市近200公里,林浩东一年前为了泡一个小妞曾经去过那里,对那座城市的印象似乎不太好。据说那是一个暴力城市,林浩东先前还不在意,直到被人提着棍子追着撵了出来,他才知道那句话并不是空**来风。
“去那里帮为师等一个人。”老乞丐又是嘿嘿地一声奸笑。
“什么人,男人还是女人?”林浩东诧异地问道。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我只知道他的代号是‘山鸡’。”
“草,这盘龙山满山都是山鸡,干嘛非要我去那里找一只山鸡?”
“此‘山鸡’非彼山鸡,你小子别给我扯犊子——等你到了明阳以后,这个人就会主动来找你的,你们的接头暗号是——”待说到“接头暗号”那几个字时,老乞丐又将嘴凑到林浩东耳边,轻声地道了一句,“你可记好了?”
“记好了,不过师傅,既然我也是去帮你接头的,我是不是也该有个代号?”
“恩,这个自然有——你的代号就叫孤狼吧!”
“什么——孤狼?那不是要老子一辈子守寡?不干,我要叫007!”
“007?哎哟——这个代号不错啊!你现在功夫了得,完全可以做中国版的‘007’了,不过,我看你长得像传说中的青蛙王子,你就叫‘青蛙’吧!”老乞丐点点头,又黯然而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浩东,为师的还有别的事情,咱们就此别过,往后有缘再见。”
“青蛙?”听到这两个字,林浩东咧着嘴大叫道,“我特么的抗议!”
“不就是一个代号吗,抗议无效!为师的这里还有一本医书,现在也送给你吧!”
老乞丐说完,又从他兜里摸出一本发黄的古书,虽然封面有些破旧,但上面的几个黑体大字还清晰可辨——。
林浩东接过那本书翻看了几眼,发现上面都是用古体字写的各种治疑难杂症的方法,当时也没什么兴趣,随手合上后,急切地问了一个自己很是关心的问题——“老不死的,我怎么下山?”
“车到山前必有路!对了,我这里还有一盒银针,配合这宝书使用——另外,‘山鸡’找到你后,他让你干什么,你就必须干什么!”
老乞丐从怀中摸出一个古色的小盒子,递给林浩东,颇为郑重地说了一句。
“靠,他要我死难道我也要去死吗?”林浩东很是不解,自己也有思想啊,干嘛非要听那山鸡的,难道就不能让他听自己的?
“必要的时候,你也可以去死的!”老乞丐嘿嘿一笑后,陡然就不见了踪影。
“我踏马强烈抗议!”林浩东当即表示不满,可老乞丐根本就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了,最后这小子只好倒头大睡。
第二日天亮,林浩东从床上起来,略微收拾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就准备高高兴兴地下山去了,不过就在他转身的时候,看到那几间茅草房子,赌物伤情,又回想起这两年来与老乞丐生活的点点滴滴,心中竟涌出一股莫名的辛酸。
“老不死的,老不死的师父,死哪儿去了?”林浩东找了半天,叫了半天,也没有人应声,看来老乞丐已经走了,林浩东也只得去找下山的路了。
说来也是奇怪,往日找了千百遍下山的道路,均是徒劳;然而这次下山,他还是沿着往日的足迹搜寻,没想到尽轻而易举地找到了下山的道路。这一切,在冥冥之中,似乎都有一种定数啊!
国道107,东海通往明阳的一级公路上,一个头发修长,胡子邋遢的青年,站在公路旁边,对不时过往的车辆,不住的挥舞着双手。
有谁能够想到,这个邋遢的青年,就是曾经风光一时的林家大少了。
林浩东在路边拦了一个小时的汽车,都没有一辆车为他停下,看着路上跑得欢快的一辆辆现代,起亚,或是东风,吉利等等车,林浩东不由得破口大骂:“草你妈的,有辆破车有什么了不起,想当年老子还是开宾利的,你们这些穷货,暴发户,老子降贵纡尊来求你们,你们特么的一点儿也不识抬举,我草!”
正当林浩东骂得起劲的时候,一辆香槟金的宝马车又由远而来。
这次,林浩东干脆站在了路中间,张开了双臂,做出一个飞翔的动作,楞是挡住了大半条道路。看来,为了搭一下顺风车,他是准备命都不要了啊。其实,这条路上,到明阳的大巴车多了去了,只是司机们都是带着有色眼镜在开车,他们大都看到林浩东十分邋遢,以为他是一个没钱的流浪汗,因此见林浩东在路旁招手也视而不见,直接加大油门,从他身边呼啸而过了。软的不来就来硬的吧,这次林浩东想好了,再不能那么傻呼呼地站在路边只招手了,得来点突破性的进展。
“大小姐,前面有个疯子挡路。你坐好了,我从他身边闪过去。”宝马司机远远就发现了林浩东的怪异举动,他想以他精湛的车技来避开那个不知道死活的家伙,同时博得那位沈总的欢心。
“可能是想搭便车的,带他一程吧。”宝马750后座里,一个既年轻又漂亮的小妞淡然而道。
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短袖t恤,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不过看上去就很名贵。她的一颦一笑,似乎都散发着一种淡雅的芬芳,言谈举止间更是透着一种难以言表的气质。
“大小姐,这一路情况复杂,咱们还是别管闲事了,赶路要紧。”副驾驶台上一个三十多岁的戴墨镜的女子断然说道,她留着齐耳短发,穿着一身休闲服,样子看上去十分干练,她可能是这位大小姐的专职保镖。
“红姐,‘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多做点好事是没有坏处的;他若真是想搭个便车,就载他一程吧。”大小姐的话很是恬淡,但却有一种摄人的命令,司机听到此,也只好踩了刹车。
叫红姐的女子打开车门,从副驾驶室走出来,瞟了林浩东一眼,做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大声吆喝道:“你踏马的找死啊?”这句话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完全失了她的身份。
林浩东将两个月未剪的长头发往身后一甩,嘿嘿笑道:“我踏马的还不想死,就想搭个车。”
“你踏马的是谁啊,你说搭就搭?”红姐是个脾气暴躁的人,她现在很想揍林浩东一顿,只是车上的那位大小姐太仁慈了,因为害怕她难受,所以她暂时只能从言语上来寻找那种整人的快感。
“红姐,让他上来吧!”沈家大小姐按开车窗,从下滑的车玻璃后面露出一张明净动人的脸出来。
“靠,世上居然还有这等尤物,老子以前怎么就没碰到!”林浩东色眯眯地盯着沈静怡,居然忘记了自己是来赶便车的。
“你特么看什么看,要搭车就赶紧上,不搭就赶紧滚蛋,闪一边去,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红姐走到林浩东身边,本想用手按一下他的脑袋,不过看林浩东的头发又长又脏,只好改用脚去蹬林浩东,但现在的林浩东已今非昔比,不是她想碰就能碰到的。
“老不死的,你到底受谁所托?”林浩东毫无预兆地向老乞丐伸出右手,一个勾拳,妄想来个突然的偷袭。
“老子说了不会告诉你的,死了这条心吧。”老乞丐微笑着伸出右手,直接将林浩东的拳头握在手中,不得不承认,老乞丐的年纪有些大了,但反应还是挺快的。
“老不死的,就要说拜拜了,你还是不打算报出你的名号?”
“不早说了是‘黄石老人’吗,你爷爷的,给老子记住了,以后辉煌了,别把老子搞忘了;以后要是没混出个人样来,就别报老子的名号了,老子丢不起那个人。”
“妈的,老子好歹曾经也风光万千,以后肯定还会更加风光的。”林浩东一面跟老乞丐比划拳脚,一面信心满满地说道。
“好小子,接招,下面教你‘如意拳法’,其要领是‘快’‘准’‘狠’‘稳’,所谓‘快’就是出拳速度要快,先发制人,这点你好象比谁都清楚;所谓‘准’,就是攻击角度要准,指哪打哪,就跟用枪搂兔子一样,一枪一个;所谓‘狠’,就是出拳的力度要重,一旦认定对方是敌人,就绝不能手软,要不然吃亏的就是你自己;所谓的‘稳’,就是步伐要稳,阵脚要稳,万幢高楼平地起,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此拳一共四招十二式,它的核心要领还是‘如意’二字,只有掌握了其中的精髓,将这些招式巧妙的融合贯通,最后做到天马行空,恣意纵横,方能随意出拳,打遍天下。”老乞丐一面津津乐道地说着,一面又带着林浩东比划,这套如意拳法大都结合现代武术创造改变而来,其套路也不是那么深邃,林浩东一学就会;虽不能说打遍天下无敌手,但学了这套拳法,经脉疏通,气息舒畅,精神百倍,也不失为一套健身拳法。
“老不死的师父,你这套拳法当真还有点受用。”林浩东美滋滋地舞着那一套如意拳法,心中甚是快意,看来以后再也不用受人所欺了。
“嘿嘿,你小子倒终于舍得叫我一声师父了,不错,也不枉我的一片苦心。”老乞丐捋了捋白胡子,又一本正经地说道,“浩东,东海你不能再待了,去另外一个城市——明阳吧。”老乞丐一本正经地说道。
“明阳?我干嘛要到那里去?”明阳是s省的二级城市,离s省省会东海市近200公里,林浩东一年前为了泡一个小妞曾经去过那里,对那座城市的印象似乎不太好。据说那是一个暴力城市,林浩东先前还不在意,直到被人提着棍子追着撵了出来,他才知道那句话并不是空**来风。
“去那里帮为师等一个人。”老乞丐又是嘿嘿地一声奸笑。
“什么人,男人还是女人?”林浩东诧异地问道。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我只知道他的代号是‘山鸡’。”
“草,这盘龙山满山都是山鸡,干嘛非要我去那里找一只山鸡?”
“此‘山鸡’非彼山鸡,你小子别给我扯犊子——等你到了明阳以后,这个人就会主动来找你的,你们的接头暗号是——”待说到“接头暗号”那几个字时,老乞丐又将嘴凑到林浩东耳边,轻声地道了一句,“你可记好了?”
“记好了,不过师傅,既然我也是去帮你接头的,我是不是也该有个代号?”
“恩,这个自然有——你的代号就叫孤狼吧!”
“什么——孤狼?那不是要老子一辈子守寡?不干,我要叫007!”
“007?哎哟——这个代号不错啊!你现在功夫了得,完全可以做中国版的‘007’了,不过,我看你长得像传说中的青蛙王子,你就叫‘青蛙’吧!”老乞丐点点头,又黯然而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浩东,为师的还有别的事情,咱们就此别过,往后有缘再见。”
“青蛙?”听到这两个字,林浩东咧着嘴大叫道,“我特么的抗议!”
“不就是一个代号吗,抗议无效!为师的这里还有一本医书,现在也送给你吧!”
老乞丐说完,又从他兜里摸出一本发黄的古书,虽然封面有些破旧,但上面的几个黑体大字还清晰可辨——。
林浩东接过那本书翻看了几眼,发现上面都是用古体字写的各种治疑难杂症的方法,当时也没什么兴趣,随手合上后,急切地问了一个自己很是关心的问题——“老不死的,我怎么下山?”
“车到山前必有路!对了,我这里还有一盒银针,配合这宝书使用——另外,‘山鸡’找到你后,他让你干什么,你就必须干什么!”
老乞丐从怀中摸出一个古色的小盒子,递给林浩东,颇为郑重地说了一句。
“靠,他要我死难道我也要去死吗?”林浩东很是不解,自己也有思想啊,干嘛非要听那山鸡的,难道就不能让他听自己的?
“必要的时候,你也可以去死的!”老乞丐嘿嘿一笑后,陡然就不见了踪影。
“我踏马强烈抗议!”林浩东当即表示不满,可老乞丐根本就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了,最后这小子只好倒头大睡。
第二日天亮,林浩东从床上起来,略微收拾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就准备高高兴兴地下山去了,不过就在他转身的时候,看到那几间茅草房子,赌物伤情,又回想起这两年来与老乞丐生活的点点滴滴,心中竟涌出一股莫名的辛酸。
“老不死的,老不死的师父,死哪儿去了?”林浩东找了半天,叫了半天,也没有人应声,看来老乞丐已经走了,林浩东也只得去找下山的路了。
说来也是奇怪,往日找了千百遍下山的道路,均是徒劳;然而这次下山,他还是沿着往日的足迹搜寻,没想到尽轻而易举地找到了下山的道路。这一切,在冥冥之中,似乎都有一种定数啊!
国道107,东海通往明阳的一级公路上,一个头发修长,胡子邋遢的青年,站在公路旁边,对不时过往的车辆,不住的挥舞着双手。
有谁能够想到,这个邋遢的青年,就是曾经风光一时的林家大少了。
林浩东在路边拦了一个小时的汽车,都没有一辆车为他停下,看着路上跑得欢快的一辆辆现代,起亚,或是东风,吉利等等车,林浩东不由得破口大骂:“草你妈的,有辆破车有什么了不起,想当年老子还是开宾利的,你们这些穷货,暴发户,老子降贵纡尊来求你们,你们特么的一点儿也不识抬举,我草!”
正当林浩东骂得起劲的时候,一辆香槟金的宝马车又由远而来。
这次,林浩东干脆站在了路中间,张开了双臂,做出一个飞翔的动作,楞是挡住了大半条道路。看来,为了搭一下顺风车,他是准备命都不要了啊。其实,这条路上,到明阳的大巴车多了去了,只是司机们都是带着有色眼镜在开车,他们大都看到林浩东十分邋遢,以为他是一个没钱的流浪汗,因此见林浩东在路旁招手也视而不见,直接加大油门,从他身边呼啸而过了。软的不来就来硬的吧,这次林浩东想好了,再不能那么傻呼呼地站在路边只招手了,得来点突破性的进展。
“大小姐,前面有个疯子挡路。你坐好了,我从他身边闪过去。”宝马司机远远就发现了林浩东的怪异举动,他想以他精湛的车技来避开那个不知道死活的家伙,同时博得那位沈总的欢心。
“可能是想搭便车的,带他一程吧。”宝马750后座里,一个既年轻又漂亮的小妞淡然而道。
她穿着一件浅紫色的短袖t恤,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不过看上去就很名贵。她的一颦一笑,似乎都散发着一种淡雅的芬芳,言谈举止间更是透着一种难以言表的气质。
“大小姐,这一路情况复杂,咱们还是别管闲事了,赶路要紧。”副驾驶台上一个三十多岁的戴墨镜的女子断然说道,她留着齐耳短发,穿着一身休闲服,样子看上去十分干练,她可能是这位大小姐的专职保镖。
“红姐,‘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多做点好事是没有坏处的;他若真是想搭个便车,就载他一程吧。”大小姐的话很是恬淡,但却有一种摄人的命令,司机听到此,也只好踩了刹车。
叫红姐的女子打开车门,从副驾驶室走出来,瞟了林浩东一眼,做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情,大声吆喝道:“你踏马的找死啊?”这句话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完全失了她的身份。
林浩东将两个月未剪的长头发往身后一甩,嘿嘿笑道:“我踏马的还不想死,就想搭个车。”
“你踏马的是谁啊,你说搭就搭?”红姐是个脾气暴躁的人,她现在很想揍林浩东一顿,只是车上的那位大小姐太仁慈了,因为害怕她难受,所以她暂时只能从言语上来寻找那种整人的快感。
“红姐,让他上来吧!”沈家大小姐按开车窗,从下滑的车玻璃后面露出一张明净动人的脸出来。
“靠,世上居然还有这等尤物,老子以前怎么就没碰到!”林浩东色眯眯地盯着沈静怡,居然忘记了自己是来赶便车的。
“你特么看什么看,要搭车就赶紧上,不搭就赶紧滚蛋,闪一边去,再看把你眼珠子挖出来!”红姐走到林浩东身边,本想用手按一下他的脑袋,不过看林浩东的头发又长又脏,只好改用脚去蹬林浩东,但现在的林浩东已今非昔比,不是她想碰就能碰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