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 甥舅情深
萧逸派自己的幕僚,高浩然到京城,悄悄见到沈明熙的时候,他已经当上了父亲,或许陈兰是出家人,她的谶语带有佛家的神力,景洁三十一岁才怀孕生子,竟然母子平安,儿子还真的很像沈明熙。
高浩然首先恭喜沈明熙弄璋之喜,然后才简单说了一下来意。沈明熙愣愣的毫无反应,吓得高浩然都结巴起来:“沈,沈大人,你怎么了?”
沈明熙清醒过来,不确定地问:“我没听错吧?你说小隽,哦,钱隽还活着?”
“是的,沈大人,他不知遇到什么灾祸,头上受伤,以前的事情不记得的了,连自己是谁也不清楚,因而不能回京城,让大家虚惊一场。”
“那现在呢?”
“他不想回来。”
“哼,这臭小子,是不是为了和萧大小姐在一起?没良心的,我白疼他了。”
高浩然尴尬地笑了一下,他接触的人,都深沉无比,喜怒不形于色,像沈明熙这样有什么说什么的,要骂则骂要笑则笑,还真很少见,他试着安慰了一句:“钱爷这不是有苦衷嘛。”
“唉!”一句话让沈明熙热泪盈眶,“我这外甥,苦啊——”
高浩然发现沈明熙喜怒于色,又很能理解对方的苦楚,是个善良又敏感的人,最是好打交道,说话也胆大起来:“是啊,所以,国公爷让在下来给沈大人报个信,钱爷不能亲来,他又无人可用,还请你谅解。”
“你们怎么找到小隽的?还是小隽找上你们的?”
高浩然感慨了一句:“真是千里有缘一线牵,要说大小姐和世子爷的缘分,那是刀砍不断火烧不灭,沈大人你听我讲,真是太神奇了。”
沈明熙侧耳倾听,高浩然把自己听来的一线天峡谷的故事,又绘声绘色地说了一遍,末了,夹了一句感慨:“沈大人你说说,钱爷明明什么都不记得,可偏偏见了大小姐,就再也挪不开步,在最紧要关头,救了大小姐一命,这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神助?是她俩缘分深厚使然?”
沈明熙连连点头,过了一会儿才嘟囔一句:“枉我对他那么好,臭小子却只知道心疼萧家大姑娘。”
高浩然无语,小舅舅竟然和外甥媳妇吃醋,这是哪跟哪呀。
“小隽不回来,是不是怕他和萧家姑娘的事情有人作梗?”沈明熙问完,也不等高浩然回答,便担心地道,“那萧国公肯答应他们的婚事不?小隽如何生活呢?他不回来,就是一个穷小子啊,你刚才说,他这两年,一直跟着茶商行走,没有多少钱的,还有,他不回家,如何给萧家姑娘一个正室的身份?三媒六聘,没有长辈主持如何是好?”
高浩然这一回,说话却吞吞吐吐起来:“沈大人,下面的话你听了,可别发火啊。”
“你说吧,我这人不敢下保证,生气的时候,神仙也挡不住,哪里由得了我?”
高浩然苦笑,把钱隽认了金家人的事情说了一遍。
沈明熙果然气恼异常,高浩然只好硬着头皮,准备接一场雷霆之怒,却没想到沈明熙扑哧一笑:“臭小子,连祖宗都不要了,哈哈哈,不知道仁亲王和那位听说了,会不会气得吐血呀?”
过了半天,高浩然才意识到沈明熙的“那位”是指皇帝,吓得一句话都不敢接。
“金家人要是知道真相,恐怕会受不了的。”
高浩然点头表示赞同,然后为钱隽辩解道:“钱爷也想到这个了,他以前曾经遇到过一个专门掳掠贩卖小男孩的罪犯,有一些这方面的消息,现在就借了国公爷的人手,去寻找金家的孩子去了,不管是死是活,若是有个确切的消息,也算是对得起他们了。”
“嗯,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行事不必拘泥于小节,只要无愧于心便是,他做得对。”
“沈老爷,萧国公要我悄悄告诉你,至于沈阁老那边,我就不敢去了,他家门前眼线太多。”
“嗯,我去说,你不用管了。”
“沈阁老肯定不能去参加婚礼,钱爷希望沈大人你能走一趟,他说,失去记忆,但心里也时刻记挂着一些人,就是想不起来了,他不想认回家门,说是一提起心里就悲愤难当,可说起你们,他立刻非常愧疚,觉得有负你的厚爱。”
“这还差不多,还记得通知我参加婚礼!”沈明熙这一句还在调侃,眼圈却红了,说话声音也颤抖起来,“我会准时到的。”
“那,在下这就要回去了,沈大人记着,你坐船到蒲县清镇码头,我安排了人在那里等着。若是走岔了,你就住到一家叫好再来的客栈里。”
“坐海船?”
“嗯,不然时间太长了。”
钱浩然的穿戴打扮,十足一个商人模样,沈明熙管着家里的部分庶务,钱浩然就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他离开的时候,沈明熙拱拱手:“多谢高兄厚意,来日方长,我就不送了。”
钱浩然连连摆手:“沈大人莫要折煞卑职。”他出门的时候,还对屋里打躬作揖,好像是沈家哪一个商铺的掌柜似的,果然没有引起任何麻烦。
沈明熙立刻派人通知哥哥来一趟。这两年,沈明熙很少出门,沈明昭沐休,或者下朝后,会过来看望弟弟。当年沈家的宅子卖了,沈明熙住的只是个三进的小院子,沈明昭回京城,皇上赐了一个大宅,两兄弟便没有住在一起。
让哥哥屈尊来看自己,也是沈明熙这种性子的人才会做的事情,习惯了,外人反而不会注意。
沈明昭平时压抑惯了,听到钱隽活着的消息,只是嘴角抽了抽,便和沈明熙讨论起如何行动,离开京城时才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只有沈明熙看到,哥哥在那一瞬间,眼圈红了,眼眶里也有泪光闪过,只是他眼皮低垂,又很快就逼回去,不好注意罢了。
“大哥,若是事情暴露,那位会怎样?能不能应付过去?”沈明熙问。
“你还怕他?我会有办法,你管好自己就行。”
“好,就这样吧。”兄弟俩跟打哑谜一般,却在眼神和手势里,把一件事情商量好了。
“去,让人把你儿子抱过来,我瞧上一眼。”
沈明熙咧嘴一笑,亲自走去完成任务,大哥四个女儿,才生了一个儿子,对他一举得男,十分羡慕,虽然两人有儿子时,年龄差不多。
沈明昭看着弟弟的背影,仿佛看到当年那个神采飞扬的探花郎在骑马夸街,这么多年,他总算是完成了父亲的重托,没有让弟弟一条道走到黑。
想到苦命的陈兰,他的心里也是酸涩和遗憾的,若是弟弟能和那样冰雪聪明的女子成亲,这儿子得多聪明才成啊,可惜了。
几天之后,沈明熙去吊唁陈兰,回来后情绪失控,闹着要出家,沈明昭来劝,也不能解决问题,最后还是永昌帝派了身边贴身伺候的刘公公来,劝沈明熙出去走走,散散心,先别忙着说出家的话,沈明熙这才算不闹腾了,他是个耐不住的,一贯说风就是雨,竟然很快就收拾了东西,带了几个保镖和下人,就匆匆出了京城,连给皇上打一声招呼也没有,永昌帝习以为常,骂了一句:“当爹了还是这样不着调。”却并没有多想。
文瑾的婚礼,从了淮州那边的风俗,先是有人打着彩旗,上面画着龙凤图案,下来是两个敲锣的开道,再接着便是唢呐队伍,吹吹打打十分热闹,引来很多人围观,新郎钱隽骑枣红马,一脸喜气神采飞扬,边上围观的女人,没有不被吸住眼球,挪不动步的。
淮州风俗,为了热闹,半路有人拉个凳子往路上一放,接亲的队伍就得停下,吹鼓手们用尽气力地好好表现一把,看热闹的心满意足,移开凳子,队伍才能继续前行。
文瑾见轿子停下,前面唢呐拼命的响,便知道遇到了这样的情况。隔着轿帘,她听到一个女童的声音“大娘,我什么时候嫁人呀?”引来一片哄笑。
有个大妈的声音说:“你现在就睁大眼睛看着,早早挑个俊俏的新郎。”
还有一个大妈说:“三丫你看我家狗蛋俊不俊?”
“不俊,新姐夫才俊!”小女孩的话又引来一阵大笑,连文瑾在轿子里都忍俊不禁。淮州人把新郎官叫新姐夫,看来,小女孩都看上钱隽了。
“萧国公家里的人怎得一个个长这么好啊,女婿俊,那是挑出来的,这压轿的可是儿子呀,也长得这么好。”一个声音道。
“看模样大概是弟弟,哟,我眼睛都看花了,真好,两个男孩都真好。”
“新娘好福气!”
“人家是贵人,没福气如何托生在那样的好人家。”
“也是!”
萧瑜琛骑着一匹神骏的乌云骓,坐在马上很不自在,他不习惯众人瞩目这样的场景,略略有些急躁,但看到大红轿子,想着姐姐的终身有了着落,心里又宽慰不少。
接亲的队伍又开始走动起来,虽然场面没有京城里那样极尽奢华,却有着温馨质朴和谐动人的景象。
文瑾觉得自己是冷静的人,但今天的心情还是抑制不住的欢跃快意,一路上嘴角都翘得乏了,却还是抑制不住地想笑,她自嘲地想:“真是两辈子没有嫁过人,这是头一遭,至于吗?总是笑。”可她刚刚板下脸,没一会儿又被外面的声音逗笑,挡也挡不住。
其实那些话,过了这个点儿,并不觉得好笑。
从灾民过来,到了这个地方也就一年时间,虽然大家的生活基本安定了,但和昔日的富裕还是没法比,金家这样能从废墟里挖出金银来的人家毕竟是少数,因而,这场婚礼,虽然放到别的地方不算什么,放在这个特定的环境和地方,便不是一般的引人注目。
整个村子的人,不是姓王,就是姓金,大家以前都是一个地儿的,今天便都来赴宴,至于礼物,有人拿俩鸡蛋,有人提一把青菜,反正不空手,表达了自己庆祝的心意就是了。
经过去年的灾难,劳累奔波,四处流徙,人们太希望有一场欢庆,扫除那些笼罩在心上的阴霾。这段时间,村里有个寡妇嫁给一个老兵,也办了一场喜事,可那场喜事,简陋又拮据,让人看了更心酸,并没有多大意义。
今天就不同了,金家儿子失而复得,现在又娶了国公的女儿,全村的人都觉得与有荣焉,尤其是金家的族人,一个个都觉得今后有了指望,走路时腰杆都挺得直直的,看王家的人时,多少都有些骄傲的斜睨,王家的人呢,也不觉得受了侮辱,反而满是羡慕,有的甚至笑着说:“今后家里遇到什么麻烦,老兄别忘了替咱美言几句,让大少爷伸手帮个忙。”回答的人自然豪气干云:“没问题,到时候来找咱。”
新娘的轿子到了,金家还真不含糊,门前的路修得平平光光,没有红地毯,就用红绸子代替,从轿子前一路铺到大门里。
喜娘念念叨叨的说着吉祥话,掀开了轿帘,文瑾感觉有人搀扶自己的胳臂,她欠身跟从,眼前到处都是红色,耳边先是鞭炮声,然后锣鼓和唢呐齐鸣,人们高声说着的吉祥话,文瑾的耳朵震得嗡嗡响,一句也听不清,轿子里坐久了,腿麻,脚步飘飘的,春明和夏阳小心搀扶着,时不时捏文瑾的手臂一下,示意拐弯或者跳火盆c跨马鞍。
文瑾手里拿着红绸子的一端,那一头是钱隽,他不时地回头看文瑾,唯恐她被前面一道又一道的障碍物绊倒,文瑾的视线明明被红盖头挡着,却真的看到了钱隽的关切目光。
大概是从他的脚步上看到的吧,那脚尖时不时地歪过来,一看就不是在往前走。
文瑾想笑,今天,她总是拟制不住地想笑,原来笑点低的人,如此容易得到快乐呀。
终于进了金家新建的大院子,地上都是鞭炮屑,文瑾一步一步走过,来到行礼的大厅,竹木结构的房子,连四边的围墙都是竹子的,看着倒是别是一番风格。
开始行礼,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停,这里多了个插曲,高堂出了金家人,怎么有了一个文瑾熟悉的身影?就算有盖头蒙着,文瑾只能看到影子,但依然猜到了他是谁。
一边观礼的人,也对这个人看了又看,还有人打听,然后回答说:“听说是师傅,有救命之恩,金大郎特别请来的,和父母并坐,大概今后给他养老呢。”
“啧啧,这金家儿丢了这几年,竟然学成一身的本事,文才武艺的。”
“不然对师傅这样感恩。”
钱隽和文瑾恭敬地下跪,给上位的人磕头,沈明熙热泪盈眶,不过,金家夫妻两个比他更激动,金母已经忍不住抽泣起来,倒不显得他过分。
“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钱隽的心这才放下了,就算父亲找到自己,这个错误也改不了了,将来金家怎么也得认个义父,义父也是父,义父定的亲事,也是不能随意推翻的,巨荣朝的律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可习俗承认。在这个社会,习俗往往比律法更有效力。
喜娘一路不停地说着吉祥话,走进新房是:“洞房花烛红似火,夫妻恩爱万年长”
一大盆的花生枣子栗子放着,她们双手捧起,撒在文瑾和钱隽头上身上。
一个道:“大红枣子撒几把,早生贵子早发达”
另一个说:“落花生,枣栗子(早立子),来年抱个胖小子”
这个赶紧接口:“先生贵子,后生女郎,福贵双全,永远吉祥!”
“两岁入学堂,四岁能成章,能文又能武,光宗又耀祖”
文瑾听得头晕,或许是幸福的,她感觉钱隽悄悄在她手上捏了一下,还给了一个幸福的笑容。
自己都成透视眼了,文瑾又忍不住笑了一下,但她就是觉得自己不是臆想,而是真的看到了。
喜娘拿了杯子给文瑾,这是要喝合卺酒,然后,她们搀扶着文瑾坐到喜床上。
文瑾听到房间里的呼吸声十分杂乱,应该挤了不少人,她真不明白在这不大的房子里,她们是如何站立的。
一根秤杆伸到眼前,下面是钱隽骨节分明五指修长的手,房间里发出一阵鼓噪声,文瑾眼前一亮,盖头揭下来了。
“哗——”一片惊叹,接着是恭维声四起,“恭喜大哥娶得佳妇!”
“新人好漂亮啊——”
一个声音不服气地道:“大哥也好看!”
“嗯,嗯,好看,好看,真是郎才女貌!”
“什么呀,我大哥又有才又俊——”
“神仙眷侣!”
“一对璧人!”文瑾喜床前围满了人,原来淮州还有这风俗,不光是姑娘媳妇能进来,少年男孩也是允许的,还有很小的孩子,六七岁,钻在大人缝儿里,眼珠子朝地上看,找花生栗子那些吃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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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浩然首先恭喜沈明熙弄璋之喜,然后才简单说了一下来意。沈明熙愣愣的毫无反应,吓得高浩然都结巴起来:“沈,沈大人,你怎么了?”
沈明熙清醒过来,不确定地问:“我没听错吧?你说小隽,哦,钱隽还活着?”
“是的,沈大人,他不知遇到什么灾祸,头上受伤,以前的事情不记得的了,连自己是谁也不清楚,因而不能回京城,让大家虚惊一场。”
“那现在呢?”
“他不想回来。”
“哼,这臭小子,是不是为了和萧大小姐在一起?没良心的,我白疼他了。”
高浩然尴尬地笑了一下,他接触的人,都深沉无比,喜怒不形于色,像沈明熙这样有什么说什么的,要骂则骂要笑则笑,还真很少见,他试着安慰了一句:“钱爷这不是有苦衷嘛。”
“唉!”一句话让沈明熙热泪盈眶,“我这外甥,苦啊——”
高浩然发现沈明熙喜怒于色,又很能理解对方的苦楚,是个善良又敏感的人,最是好打交道,说话也胆大起来:“是啊,所以,国公爷让在下来给沈大人报个信,钱爷不能亲来,他又无人可用,还请你谅解。”
“你们怎么找到小隽的?还是小隽找上你们的?”
高浩然感慨了一句:“真是千里有缘一线牵,要说大小姐和世子爷的缘分,那是刀砍不断火烧不灭,沈大人你听我讲,真是太神奇了。”
沈明熙侧耳倾听,高浩然把自己听来的一线天峡谷的故事,又绘声绘色地说了一遍,末了,夹了一句感慨:“沈大人你说说,钱爷明明什么都不记得,可偏偏见了大小姐,就再也挪不开步,在最紧要关头,救了大小姐一命,这是不是冥冥之中,自有神助?是她俩缘分深厚使然?”
沈明熙连连点头,过了一会儿才嘟囔一句:“枉我对他那么好,臭小子却只知道心疼萧家大姑娘。”
高浩然无语,小舅舅竟然和外甥媳妇吃醋,这是哪跟哪呀。
“小隽不回来,是不是怕他和萧家姑娘的事情有人作梗?”沈明熙问完,也不等高浩然回答,便担心地道,“那萧国公肯答应他们的婚事不?小隽如何生活呢?他不回来,就是一个穷小子啊,你刚才说,他这两年,一直跟着茶商行走,没有多少钱的,还有,他不回家,如何给萧家姑娘一个正室的身份?三媒六聘,没有长辈主持如何是好?”
高浩然这一回,说话却吞吞吐吐起来:“沈大人,下面的话你听了,可别发火啊。”
“你说吧,我这人不敢下保证,生气的时候,神仙也挡不住,哪里由得了我?”
高浩然苦笑,把钱隽认了金家人的事情说了一遍。
沈明熙果然气恼异常,高浩然只好硬着头皮,准备接一场雷霆之怒,却没想到沈明熙扑哧一笑:“臭小子,连祖宗都不要了,哈哈哈,不知道仁亲王和那位听说了,会不会气得吐血呀?”
过了半天,高浩然才意识到沈明熙的“那位”是指皇帝,吓得一句话都不敢接。
“金家人要是知道真相,恐怕会受不了的。”
高浩然点头表示赞同,然后为钱隽辩解道:“钱爷也想到这个了,他以前曾经遇到过一个专门掳掠贩卖小男孩的罪犯,有一些这方面的消息,现在就借了国公爷的人手,去寻找金家的孩子去了,不管是死是活,若是有个确切的消息,也算是对得起他们了。”
“嗯,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行事不必拘泥于小节,只要无愧于心便是,他做得对。”
“沈老爷,萧国公要我悄悄告诉你,至于沈阁老那边,我就不敢去了,他家门前眼线太多。”
“嗯,我去说,你不用管了。”
“沈阁老肯定不能去参加婚礼,钱爷希望沈大人你能走一趟,他说,失去记忆,但心里也时刻记挂着一些人,就是想不起来了,他不想认回家门,说是一提起心里就悲愤难当,可说起你们,他立刻非常愧疚,觉得有负你的厚爱。”
“这还差不多,还记得通知我参加婚礼!”沈明熙这一句还在调侃,眼圈却红了,说话声音也颤抖起来,“我会准时到的。”
“那,在下这就要回去了,沈大人记着,你坐船到蒲县清镇码头,我安排了人在那里等着。若是走岔了,你就住到一家叫好再来的客栈里。”
“坐海船?”
“嗯,不然时间太长了。”
钱浩然的穿戴打扮,十足一个商人模样,沈明熙管着家里的部分庶务,钱浩然就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他离开的时候,沈明熙拱拱手:“多谢高兄厚意,来日方长,我就不送了。”
钱浩然连连摆手:“沈大人莫要折煞卑职。”他出门的时候,还对屋里打躬作揖,好像是沈家哪一个商铺的掌柜似的,果然没有引起任何麻烦。
沈明熙立刻派人通知哥哥来一趟。这两年,沈明熙很少出门,沈明昭沐休,或者下朝后,会过来看望弟弟。当年沈家的宅子卖了,沈明熙住的只是个三进的小院子,沈明昭回京城,皇上赐了一个大宅,两兄弟便没有住在一起。
让哥哥屈尊来看自己,也是沈明熙这种性子的人才会做的事情,习惯了,外人反而不会注意。
沈明昭平时压抑惯了,听到钱隽活着的消息,只是嘴角抽了抽,便和沈明熙讨论起如何行动,离开京城时才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只有沈明熙看到,哥哥在那一瞬间,眼圈红了,眼眶里也有泪光闪过,只是他眼皮低垂,又很快就逼回去,不好注意罢了。
“大哥,若是事情暴露,那位会怎样?能不能应付过去?”沈明熙问。
“你还怕他?我会有办法,你管好自己就行。”
“好,就这样吧。”兄弟俩跟打哑谜一般,却在眼神和手势里,把一件事情商量好了。
“去,让人把你儿子抱过来,我瞧上一眼。”
沈明熙咧嘴一笑,亲自走去完成任务,大哥四个女儿,才生了一个儿子,对他一举得男,十分羡慕,虽然两人有儿子时,年龄差不多。
沈明昭看着弟弟的背影,仿佛看到当年那个神采飞扬的探花郎在骑马夸街,这么多年,他总算是完成了父亲的重托,没有让弟弟一条道走到黑。
想到苦命的陈兰,他的心里也是酸涩和遗憾的,若是弟弟能和那样冰雪聪明的女子成亲,这儿子得多聪明才成啊,可惜了。
几天之后,沈明熙去吊唁陈兰,回来后情绪失控,闹着要出家,沈明昭来劝,也不能解决问题,最后还是永昌帝派了身边贴身伺候的刘公公来,劝沈明熙出去走走,散散心,先别忙着说出家的话,沈明熙这才算不闹腾了,他是个耐不住的,一贯说风就是雨,竟然很快就收拾了东西,带了几个保镖和下人,就匆匆出了京城,连给皇上打一声招呼也没有,永昌帝习以为常,骂了一句:“当爹了还是这样不着调。”却并没有多想。
文瑾的婚礼,从了淮州那边的风俗,先是有人打着彩旗,上面画着龙凤图案,下来是两个敲锣的开道,再接着便是唢呐队伍,吹吹打打十分热闹,引来很多人围观,新郎钱隽骑枣红马,一脸喜气神采飞扬,边上围观的女人,没有不被吸住眼球,挪不动步的。
淮州风俗,为了热闹,半路有人拉个凳子往路上一放,接亲的队伍就得停下,吹鼓手们用尽气力地好好表现一把,看热闹的心满意足,移开凳子,队伍才能继续前行。
文瑾见轿子停下,前面唢呐拼命的响,便知道遇到了这样的情况。隔着轿帘,她听到一个女童的声音“大娘,我什么时候嫁人呀?”引来一片哄笑。
有个大妈的声音说:“你现在就睁大眼睛看着,早早挑个俊俏的新郎。”
还有一个大妈说:“三丫你看我家狗蛋俊不俊?”
“不俊,新姐夫才俊!”小女孩的话又引来一阵大笑,连文瑾在轿子里都忍俊不禁。淮州人把新郎官叫新姐夫,看来,小女孩都看上钱隽了。
“萧国公家里的人怎得一个个长这么好啊,女婿俊,那是挑出来的,这压轿的可是儿子呀,也长得这么好。”一个声音道。
“看模样大概是弟弟,哟,我眼睛都看花了,真好,两个男孩都真好。”
“新娘好福气!”
“人家是贵人,没福气如何托生在那样的好人家。”
“也是!”
萧瑜琛骑着一匹神骏的乌云骓,坐在马上很不自在,他不习惯众人瞩目这样的场景,略略有些急躁,但看到大红轿子,想着姐姐的终身有了着落,心里又宽慰不少。
接亲的队伍又开始走动起来,虽然场面没有京城里那样极尽奢华,却有着温馨质朴和谐动人的景象。
文瑾觉得自己是冷静的人,但今天的心情还是抑制不住的欢跃快意,一路上嘴角都翘得乏了,却还是抑制不住地想笑,她自嘲地想:“真是两辈子没有嫁过人,这是头一遭,至于吗?总是笑。”可她刚刚板下脸,没一会儿又被外面的声音逗笑,挡也挡不住。
其实那些话,过了这个点儿,并不觉得好笑。
从灾民过来,到了这个地方也就一年时间,虽然大家的生活基本安定了,但和昔日的富裕还是没法比,金家这样能从废墟里挖出金银来的人家毕竟是少数,因而,这场婚礼,虽然放到别的地方不算什么,放在这个特定的环境和地方,便不是一般的引人注目。
整个村子的人,不是姓王,就是姓金,大家以前都是一个地儿的,今天便都来赴宴,至于礼物,有人拿俩鸡蛋,有人提一把青菜,反正不空手,表达了自己庆祝的心意就是了。
经过去年的灾难,劳累奔波,四处流徙,人们太希望有一场欢庆,扫除那些笼罩在心上的阴霾。这段时间,村里有个寡妇嫁给一个老兵,也办了一场喜事,可那场喜事,简陋又拮据,让人看了更心酸,并没有多大意义。
今天就不同了,金家儿子失而复得,现在又娶了国公的女儿,全村的人都觉得与有荣焉,尤其是金家的族人,一个个都觉得今后有了指望,走路时腰杆都挺得直直的,看王家的人时,多少都有些骄傲的斜睨,王家的人呢,也不觉得受了侮辱,反而满是羡慕,有的甚至笑着说:“今后家里遇到什么麻烦,老兄别忘了替咱美言几句,让大少爷伸手帮个忙。”回答的人自然豪气干云:“没问题,到时候来找咱。”
新娘的轿子到了,金家还真不含糊,门前的路修得平平光光,没有红地毯,就用红绸子代替,从轿子前一路铺到大门里。
喜娘念念叨叨的说着吉祥话,掀开了轿帘,文瑾感觉有人搀扶自己的胳臂,她欠身跟从,眼前到处都是红色,耳边先是鞭炮声,然后锣鼓和唢呐齐鸣,人们高声说着的吉祥话,文瑾的耳朵震得嗡嗡响,一句也听不清,轿子里坐久了,腿麻,脚步飘飘的,春明和夏阳小心搀扶着,时不时捏文瑾的手臂一下,示意拐弯或者跳火盆c跨马鞍。
文瑾手里拿着红绸子的一端,那一头是钱隽,他不时地回头看文瑾,唯恐她被前面一道又一道的障碍物绊倒,文瑾的视线明明被红盖头挡着,却真的看到了钱隽的关切目光。
大概是从他的脚步上看到的吧,那脚尖时不时地歪过来,一看就不是在往前走。
文瑾想笑,今天,她总是拟制不住地想笑,原来笑点低的人,如此容易得到快乐呀。
终于进了金家新建的大院子,地上都是鞭炮屑,文瑾一步一步走过,来到行礼的大厅,竹木结构的房子,连四边的围墙都是竹子的,看着倒是别是一番风格。
开始行礼,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停,这里多了个插曲,高堂出了金家人,怎么有了一个文瑾熟悉的身影?就算有盖头蒙着,文瑾只能看到影子,但依然猜到了他是谁。
一边观礼的人,也对这个人看了又看,还有人打听,然后回答说:“听说是师傅,有救命之恩,金大郎特别请来的,和父母并坐,大概今后给他养老呢。”
“啧啧,这金家儿丢了这几年,竟然学成一身的本事,文才武艺的。”
“不然对师傅这样感恩。”
钱隽和文瑾恭敬地下跪,给上位的人磕头,沈明熙热泪盈眶,不过,金家夫妻两个比他更激动,金母已经忍不住抽泣起来,倒不显得他过分。
“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钱隽的心这才放下了,就算父亲找到自己,这个错误也改不了了,将来金家怎么也得认个义父,义父也是父,义父定的亲事,也是不能随意推翻的,巨荣朝的律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可习俗承认。在这个社会,习俗往往比律法更有效力。
喜娘一路不停地说着吉祥话,走进新房是:“洞房花烛红似火,夫妻恩爱万年长”
一大盆的花生枣子栗子放着,她们双手捧起,撒在文瑾和钱隽头上身上。
一个道:“大红枣子撒几把,早生贵子早发达”
另一个说:“落花生,枣栗子(早立子),来年抱个胖小子”
这个赶紧接口:“先生贵子,后生女郎,福贵双全,永远吉祥!”
“两岁入学堂,四岁能成章,能文又能武,光宗又耀祖”
文瑾听得头晕,或许是幸福的,她感觉钱隽悄悄在她手上捏了一下,还给了一个幸福的笑容。
自己都成透视眼了,文瑾又忍不住笑了一下,但她就是觉得自己不是臆想,而是真的看到了。
喜娘拿了杯子给文瑾,这是要喝合卺酒,然后,她们搀扶着文瑾坐到喜床上。
文瑾听到房间里的呼吸声十分杂乱,应该挤了不少人,她真不明白在这不大的房子里,她们是如何站立的。
一根秤杆伸到眼前,下面是钱隽骨节分明五指修长的手,房间里发出一阵鼓噪声,文瑾眼前一亮,盖头揭下来了。
“哗——”一片惊叹,接着是恭维声四起,“恭喜大哥娶得佳妇!”
“新人好漂亮啊——”
一个声音不服气地道:“大哥也好看!”
“嗯,嗯,好看,好看,真是郎才女貌!”
“什么呀,我大哥又有才又俊——”
“神仙眷侣!”
“一对璧人!”文瑾喜床前围满了人,原来淮州还有这风俗,不光是姑娘媳妇能进来,少年男孩也是允许的,还有很小的孩子,六七岁,钻在大人缝儿里,眼珠子朝地上看,找花生栗子那些吃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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