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十三章 情愫
因为高兴,边拔草林芸希一边给方安和和方妙讲这东西的好处,“这枸杞全身可都是宝贝,春天的时候采的枸杞叶,性苦甘凉,可以入药,夏天采集的花和冬天采集的根都是中药材,秋天采子,就是枸杞子,可以食用也可以药用,你说这东西好不好?”
林芸希前世的时候爱看书,因为专业的关系,对中药材也涉猎一些,枸杞这种已经普及的东西更是熟的不能再熟。
“三嫂!这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好?那叶子和根竟然也是药材,天啊,我还以为是野蒺藜,差点给拔了,还好,还好······”方妙后怕的一拍拍胸口,这个东西让前襟沾了不少泥土。
听了凌菲的科普,方安和也一改刚才那随意拔草的动作,更加小心翼翼,那眼神虔诚的就像抱着小兔子时候,眼睛亮晶晶的,特别的专注。
用袖子抹抹额头上的汗,凌菲笑的眉眼弯弯,“当然是真的,等到这果子熟了,咱们就摘下来一起去县城。”枸杞的成熟期比较长,从七月份到十月份陆续成熟,需要分别采几次才能将所有果实收起来,自家地里的枸杞是新树,估计收的比较少,再过一个月左右就能摘了,到时候领着方妙和方安和去趟县城,家里填点东西然后再给她俩做身衣服。
“真的吗?我俩也去县城?”方妙高兴的差点跳起来,她已经好久没去过县城了,上次去还是三哥带着去的,那是一年多前的事了呢,不过,不知道三哥现在怎么样了,想到三哥,方妙刚才的热情突然就熄灭了。
“怎么了?”见方妙上一妙还笑的春花灿烂,下一秒就哭丧着脸,林芸希奇怪的问道。
拔草的动作一下子停住,方妙蹂躏了半天手里的草叶子,低头小声道:“三嫂,我想我三哥了,也不知道他现在过的怎么样,他在我心里是最厉害的人,但是······”说着,方妙的眼眶有些泛红,使劲抽了抽鼻子。
听她提到方岁寒,凌菲也愣住了,脑海里一下子就映出那个晚上纠缠在一起的场景,压在上面沉重而又火热的身体,还有那个算不上亲吻的吻,想到那个男人对自己坚定的说他一定会活着回来,不知道为什么,手不受控制的细细抖起来。
那些回忆清晰的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伴随着那些回忆的是那种钝钝的痛,那种痛好像好像在方岁寒离开的时候就开始在心里扎根,时时从来没有停止过,不过一直原来自己都选择了忽视,
搬到新家的那一晚上,她梦到了方岁寒,那个男人依旧是那副凶狠的模样,但眼里的温柔好像是在安慰自己,迷茫以及愤怒在他如水的眼神慢慢淡去,最起码这个男人他是支持自己的。
“嫂子c嫂子,你怎么哭了······”一边的方妙久久没听到她说话,一抬头就看到她三嫂呆呆的,两颊挂着两串晶莹的眼泪,虽然没有发出声音,那表情让人看着心里堵的厉害。
“唉?我哭了?”回过神来的林芸希慌乱的去擦脸,因为太着急,忘记了手里都是泥,结果抹了两三下,脸上多了好几道黑色的印记。
“别动了,我给你擦!”看她越擦脸越脏,方妙赶紧过来帮忙,但是她袖子和手掌也没有一块是干净的,只能用手背给蹭几下,泥是掉了不少,但是脸上却变得黑一道白一道的,看着十分滑稽。
“哈哈,三嫂,你现在看上去真像一只大花猫!”知道自己刚才提到三哥触及到了三嫂的伤心事,方妙赶紧转移话题,指着林芸希的脸笑个不停,还喊方安和一起过来看。
方安和是个老实孩子,一看三嫂脸都花了,一点都没有围观的意思,一直喊方妙找帕子给擦擦,只有三个人的山头立刻变得鸡飞狗跳的热闹起来。
“这是谁家的地?”从山上走下来两个人听到山头上的喧闹声停下了下山的脚步,一个穿着紫色袍子的年轻人问道。
“回少爷,这个山头因为碎石头比较多,鲜少有人在这种地,我想想,应该只有方家在这有地,不过这块地已经荒废了好多年了。”随行的五十开外的一个老者躬身回道。
“哦。”问话的年轻人一听那山不适合种地就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提提袍子的下摆,嫌弃的盯着上面溅上去的几个泥点子,“真不知道上山有什么好玩的,到处都是泥,弄的鞋和衣服都脏的要命,鞋底到底沾了多少泥,走路都费劲!”
老者点头不语,心里长叹了一口气,明明是少爷说趁刚下完雨踏青的,结果刚走不远就踩了几个水坑,弄的鞋里全是水,发了顿火走到一半就回来了,这能怪的了什么,不过在少爷发火的时候,绝对不能多说话,否则这气肯定会洒在自己头上。
半跪着替少爷用小树枝将鞋底的泥都刮干净,老者劝道:“少爷,这也快到晌午了,再也不会去老爷和夫人就要担心了,咱们先下山吧。”
用了两块手帕才把脸擦干净,不过那种又干又绷的感觉真是难收,眼见着日头转到正中,三人收拾收拾准备回家吃饭。
抱着草刚下来坡就看到小道上站着两个男人,因为不像是村里人,林芸希就不由得多看了几眼,看穿戴和举止应该是一主一仆,不知道怎么跑到山上来了,虽然一个胖的走路都费劲,另一个年纪挺大不像什么坏人,但这荒郊野岭的遇到陌生人,秉承着小心无大过的原则,林芸希还是低声喊方妙和安和快点走。
她一说话,本来还低声喋喋不休的少爷被声音吸引着抬起头看过去,只一眼,就立刻呆愣在原地,眼睛直直的盯着林芸希的脸,美人,美人啊,真正的美人,
白皙的好像吹弹可破玉脂的皮肤,两道娥眉淡若青烟,仿佛含着春水一般的眼睛,俏生生挺立的鼻子和那殷红小巧的嘴唇,比画中的仙子还要美几分,虽然穿着粗陋的衣裳,但一点都没有损失这人一点美貌。
见到这陌生的女子,周瀚元感觉自己之前在醉乡楼看到的那些头牌个个都成了庸脂俗粉,都不配给这女子提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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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芸希前世的时候爱看书,因为专业的关系,对中药材也涉猎一些,枸杞这种已经普及的东西更是熟的不能再熟。
“三嫂!这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好?那叶子和根竟然也是药材,天啊,我还以为是野蒺藜,差点给拔了,还好,还好······”方妙后怕的一拍拍胸口,这个东西让前襟沾了不少泥土。
听了凌菲的科普,方安和也一改刚才那随意拔草的动作,更加小心翼翼,那眼神虔诚的就像抱着小兔子时候,眼睛亮晶晶的,特别的专注。
用袖子抹抹额头上的汗,凌菲笑的眉眼弯弯,“当然是真的,等到这果子熟了,咱们就摘下来一起去县城。”枸杞的成熟期比较长,从七月份到十月份陆续成熟,需要分别采几次才能将所有果实收起来,自家地里的枸杞是新树,估计收的比较少,再过一个月左右就能摘了,到时候领着方妙和方安和去趟县城,家里填点东西然后再给她俩做身衣服。
“真的吗?我俩也去县城?”方妙高兴的差点跳起来,她已经好久没去过县城了,上次去还是三哥带着去的,那是一年多前的事了呢,不过,不知道三哥现在怎么样了,想到三哥,方妙刚才的热情突然就熄灭了。
“怎么了?”见方妙上一妙还笑的春花灿烂,下一秒就哭丧着脸,林芸希奇怪的问道。
拔草的动作一下子停住,方妙蹂躏了半天手里的草叶子,低头小声道:“三嫂,我想我三哥了,也不知道他现在过的怎么样,他在我心里是最厉害的人,但是······”说着,方妙的眼眶有些泛红,使劲抽了抽鼻子。
听她提到方岁寒,凌菲也愣住了,脑海里一下子就映出那个晚上纠缠在一起的场景,压在上面沉重而又火热的身体,还有那个算不上亲吻的吻,想到那个男人对自己坚定的说他一定会活着回来,不知道为什么,手不受控制的细细抖起来。
那些回忆清晰的就像昨天发生的一样,伴随着那些回忆的是那种钝钝的痛,那种痛好像好像在方岁寒离开的时候就开始在心里扎根,时时从来没有停止过,不过一直原来自己都选择了忽视,
搬到新家的那一晚上,她梦到了方岁寒,那个男人依旧是那副凶狠的模样,但眼里的温柔好像是在安慰自己,迷茫以及愤怒在他如水的眼神慢慢淡去,最起码这个男人他是支持自己的。
“嫂子c嫂子,你怎么哭了······”一边的方妙久久没听到她说话,一抬头就看到她三嫂呆呆的,两颊挂着两串晶莹的眼泪,虽然没有发出声音,那表情让人看着心里堵的厉害。
“唉?我哭了?”回过神来的林芸希慌乱的去擦脸,因为太着急,忘记了手里都是泥,结果抹了两三下,脸上多了好几道黑色的印记。
“别动了,我给你擦!”看她越擦脸越脏,方妙赶紧过来帮忙,但是她袖子和手掌也没有一块是干净的,只能用手背给蹭几下,泥是掉了不少,但是脸上却变得黑一道白一道的,看着十分滑稽。
“哈哈,三嫂,你现在看上去真像一只大花猫!”知道自己刚才提到三哥触及到了三嫂的伤心事,方妙赶紧转移话题,指着林芸希的脸笑个不停,还喊方安和一起过来看。
方安和是个老实孩子,一看三嫂脸都花了,一点都没有围观的意思,一直喊方妙找帕子给擦擦,只有三个人的山头立刻变得鸡飞狗跳的热闹起来。
“这是谁家的地?”从山上走下来两个人听到山头上的喧闹声停下了下山的脚步,一个穿着紫色袍子的年轻人问道。
“回少爷,这个山头因为碎石头比较多,鲜少有人在这种地,我想想,应该只有方家在这有地,不过这块地已经荒废了好多年了。”随行的五十开外的一个老者躬身回道。
“哦。”问话的年轻人一听那山不适合种地就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提提袍子的下摆,嫌弃的盯着上面溅上去的几个泥点子,“真不知道上山有什么好玩的,到处都是泥,弄的鞋和衣服都脏的要命,鞋底到底沾了多少泥,走路都费劲!”
老者点头不语,心里长叹了一口气,明明是少爷说趁刚下完雨踏青的,结果刚走不远就踩了几个水坑,弄的鞋里全是水,发了顿火走到一半就回来了,这能怪的了什么,不过在少爷发火的时候,绝对不能多说话,否则这气肯定会洒在自己头上。
半跪着替少爷用小树枝将鞋底的泥都刮干净,老者劝道:“少爷,这也快到晌午了,再也不会去老爷和夫人就要担心了,咱们先下山吧。”
用了两块手帕才把脸擦干净,不过那种又干又绷的感觉真是难收,眼见着日头转到正中,三人收拾收拾准备回家吃饭。
抱着草刚下来坡就看到小道上站着两个男人,因为不像是村里人,林芸希就不由得多看了几眼,看穿戴和举止应该是一主一仆,不知道怎么跑到山上来了,虽然一个胖的走路都费劲,另一个年纪挺大不像什么坏人,但这荒郊野岭的遇到陌生人,秉承着小心无大过的原则,林芸希还是低声喊方妙和安和快点走。
她一说话,本来还低声喋喋不休的少爷被声音吸引着抬起头看过去,只一眼,就立刻呆愣在原地,眼睛直直的盯着林芸希的脸,美人,美人啊,真正的美人,
白皙的好像吹弹可破玉脂的皮肤,两道娥眉淡若青烟,仿佛含着春水一般的眼睛,俏生生挺立的鼻子和那殷红小巧的嘴唇,比画中的仙子还要美几分,虽然穿着粗陋的衣裳,但一点都没有损失这人一点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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