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酒家名曰为千食
过不了多久,便是晚餐的时间,荣玉书看了看厨房里面,因为应荣玉书的要求,所以周福爷采购了一大堆的红辣椒。
这个时候的辣椒还算是奢侈,红彤彤的朝天椒,就是这么闻着都有刺鼻,放在厨房的院里面,白天的时间拿出去晒,现在变得有些干。不过不妨碍的是荣玉书乐呵呵的好心情。
荣玉书的口味并没有固定,酸甜苦辣只要味道好的,他是都喜欢,平时的时候,也喜欢吃一些辣椒,不过自从来到了唐朝之后,这辣椒却不是时常的可以预见了,正好新鲜辣椒放在自己的面前,就是光想着,自己就觉得舌头有些刺激。
看了看灶台上面,一块肥膘上好的五花肉映入眼前,荣玉书的眼睛一亮,将五花肉拿到了手上,东坡肉倒是著名,这其实还有另外的一个名字——皱皮东坡,过了这么多年的时间了,每个地方的人做的方法都有些不同。
不过大概的方法还是相同的,一大块猪五花肉洗净,入锅加水煮,到八成熟的时候捞出,在皮上摸盐,醋,酱油。再把油锅烧开将肉放入,因为他自己不喜欢吃过油腻的肥肉,便炸的久了些,将肥油大致的熬出来后才捞出来。
炸好的猪五花的皮起泡有皱纹,再在锅中加入葱姜还有料酒,八角还有桂皮白糖和肉汤,熬成卤汁后,再将肉皮朝下的收拢卤汁,卤好的五花肉再切成一节指头的小块,放到专门的小陶罐里面,将刚刚剩下的卤汁放进去,加盖密封后,用旺火蒸制肉熟烂。
蒸好的皱皮东坡肉,不像是普通的红烧肉那么的油腻,表面的皱皮炸的有些酥脆,却经过这么一蒸之后又有些软绵,炸过的东坡肉肉质紧缩,加上这浓浓的汤汁,可谓是恰到好处。
厨房里面除了常用的五花肉之外,采购的厨似乎还买了一些野味,一些野鹌鹑,是明哥儿帮着料理的,这鹌鹑不像是家养的全身都是肉,有些瘦弱,但是这肉却是紧绷绷的,有劲道。
荣玉书将要做的八糙鹌鹑也算是有讲究,虽然主料是鹌鹑,但是配料却一点都不少,有水发香菇,熟肫和嫩笋尖还有干贝和火腿。
将这些配料全部洗净切成小碎丁后,加入盐后拌匀,放入鹌鹑的肚中间,用针线缝合,再将鹌鹑放在沸水中烫上一段时间,放入蒸盘内,剪短丝线,将丝线拉出来,上锅蒸上一段时间。
蒸的时间不能过长,刚刚好后便拿出来,放入烧开的油锅中炸至金黄色捞出,淋上麻油。
这八糙鹌鹑色泽金黄,外表酥脆,绵糯鲜香,营养丰富,更重要的是鹌鹑的肚里面的配料丰富,外形那些都还好说,反正都是自家人吃的。
这两道菜做完之后,荣玉书便不知道该做什么了,在旁边陷入哀思中,明哥儿帮忙打着下手,看着荣玉书有些苦恼的样,贴心的说道:“少爷不用想那么多,再炒两个家常菜便是了,又不是给皇帝吃的,将这里面的肉和菜混在里面一起烧,味道也差不了。”
明哥儿的话却是提醒了荣玉书,眼睛一亮,对啊,可不是可以来一个大杂烩吗?
荣玉书兴高采烈的对着明哥儿说道:“明哥儿,快帮我找一些竹签来,快快。”
明哥儿不明所以,但是对于荣玉书的话,从来都是听从照办的,签倒是很好找,就是在杂货里面就可以找得到,是那些人用来撑东西的。
荣玉书兴高采烈的将厨房里面的杂菜,青菜,香菇,笋尖,加上螺丝肉还有牡蛎河蚌肉,加上毛肚鸡肉,还有的是剩下可以串上的肉类蔬菜,全部串好。
唯一有些可惜的就是,古代是不允许吃牛肉的,官府明规定了,杀牛者判一年,想来现代的时候,无论是火锅还是平时的菜,牛肉味道鲜嫩,口感营养胜于猪肉,可惜现在来说是不可能的咯。
用香料,豆瓣还有花椒辣椒炒出来的佐料,最后加入老汤敖制,变成了一锅有些异香扑鼻,鲜香麻辣的汤底。
将汤底倒入的是瓦罐中,将穿好的串串放在瓦罐中煮好,让红油鲜亮的汤底堪堪的没入所有的食材,分别的将所有的菜色全部煮好后,放在青瓷盆中,舀上汤底,在上面洒满葱,蒜,辣椒,香菜。
荣玉书上辈的时候周游省市,在巴蜀一带逗留了很长的时间,其中串串和火锅倒是在他的心里面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喜欢吃辣,在那里足足呆了半月的时间,天天跑到街上去吃,就是火锅的味道就不尽相同,冷锅串串作为火锅的前身,相传是平民姓发明出来的,方便价钱也便宜。
端出去的时候,自然也是香气扑鼻,空气中都带着一股油辣辣的味道。
小豆闻了一下,便有些胆怯的说道:“闻到辣椒的味道,我的嘴巴又得开始疼了。”话虽然是这样说,但是不知道为何嘴里面开始分泌唾液了,不停的咽口水。
洛阳其实是一个很能包容的城市,作为经济的中心,能接纳的是各个国家的人和事,就是这辣椒,虽然辣的时候嘴巴有些难受,但是还是很快的作为高端调味料,和胡椒等风靡了洛阳城。
看着桌上的人心有戚戚的表情,荣玉书才不管这些呢,乐滋滋的招呼明哥儿赶快坐下来,笑容满面的挑了两块最大的鸡胸肉,放在明哥儿还有阿福的碗里面,招呼着两人吃下去。
或许是跟着荣玉书久了,两个人的抗辣能力也有所提高,放入口中,花椒的麻香还有带着微微辣椒的刺激,最重要的是咸香适宜,本来就煮了一下,滋味全部融入进去了。
粉红的肉,红亮的汤,翠绿的菜,翠蓝的钵,层次分明,赏心悦目。
雪娘吃了以后才觉得这东西吃起来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辣,懊恼了,连忙不顾形象的抢了起来。
除了这几样,明哥儿还帮忙炒了几个菜,桌上面满满当当的,吃的满嘴流油,顺便喝一口之前荣玉书做奶卷时候剩下的乳清,加上一些冰块,顿时嘴里面也没有那么难受了。
阿福最喜欢的就是那道皱皮东坡了,虽然全部都是肉,但是炸过的肉蒸上那么一会,肉汁四溢,配上饭可以吃上好大一碗。
荣玉书笑着对着说道:“慢点吃,我专门做了你的分量的。”这道茶可是专门为着阿福做的,前段时间,为了把荣玉书刨出来,手都破了,十多天里面都是包着纱布的,手指头当然拿不起什么东西了,连着吃饭都是明哥儿帮忙喂着的。
阿福感动的是热泪盈眶,说道:“跟着少爷实在是好了。”
周福爷最喜欢的是那道八糙鹌鹑,炸的酥脆的皮,紧实的肉,配上别南的姚春酒,口感清爽,配上有些鹌鹑正好是下酒,和着韶兵两个人颇有意境的饮上两杯。
鹌鹑的肉紧,两个人也不急,慢慢的用手撕扯。
小豆之前最怕辣,但是那一锅竹串串吃的是最欢脱的,明明都辣的吐舌头了,可是却还是停不下来。
荣玉书打掉了韶兵伸向一块鸡肉的手,换来了对方的一瞪,道:“这又怎
么了?”
荣玉书没声好气的说道:“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对了,我问你,我让你做的烟花怎么了?”
韶兵的脸上露出有些得意的神情来,可惜还没有开口,就被小豆抢过去说道:“荣公你放心,师傅他全部帮你做好了,等着你的店铺开张的时候,待到夜晚的时候,那烟花绝对让你满意。”
韶兵眼珠一瞪,拿着自己还没有擦拭过的油腻的一只手在小豆的头上拍了那么一下,闹腾道:“要你来帮我说,多嘴。”
接着懒洋洋的对着荣玉书说道:“那你自然放心,不过那烟花只有晚上放的才好看,你的店铺是白天开业,那该怎么办?不如用爆竹,那家伙响声大,绝对能把人的目光全部吸引过来,加上你的手艺也不错,到时候说不定都可以把那云溪楼都比下去。”
荣玉书有些好笑的说道:“我的店铺说到底还是和着酒楼有些差别,不过那云溪楼我倒是自认为比不过的,听说那里的老师傅,可是御厨的手艺呢。”
说到这里的时候周福爷也是叹了一口气的说道:“可惜的是,吴老爷那里的那位陈师傅也是走了,要不然,让他来指点指点,说不定啊,还真的可以和云溪楼相比。”
说到这里的时候,荣玉书也是叹了一口气,吴老爷对他的态倒是好上了许多,特别是知道了他还是一个举人的时候,态已经可以算得上是和善了。
荣玉书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意见,不过古代本来就是轻商的,就算是你再有钱,在地位上来说,也不过是民,民不与官斗,是封建社会的真实写照。
那位陈师傅,确实是前朝御厨的后代,他的手艺,确实也是鼎好的,可惜不知道是不是荣玉书说了什么话把他给刺激到了,在那天之后,等着吴老爷回来之后,便请辞离开了,等着荣玉书想起来的时候,那位陈师傅已经走了半天左右了。
虽然有些可惜,但是想来这也许就是没有缘分吧,荣玉书倒也不伤感,自己做菜不过是图个自娱自乐,满足一下自己的口腹之欲罢了,倒也没有其他什么高大的理想,比如说进宫当御厨什么的。
周福爷哼着小曲,手指还打着节拍,眼睛闭上,一摇一晃的,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睁开眼睛,有些惊慌的对着荣玉书说道:“哎呀,你看我这记性,店铺那牌匾的师傅,今天找到我了,问我取什么名字,我还想等着问你呢,可是都这时辰,玉啊,你是读书人,这间铺你是主力,你说,叫什么名字的好,我到时候好给工匠们回话。”
荣玉书正啃着鹌鹑呢,听到这么一说,沉思了一下,停下来手上的动作,突然灵光一闪,道:“有了,就叫做,千食酒家怎么样?”
千食,顾名思义为千种食物的意思,自己的店铺或许达不到那种程,但是某种程上面,也反映出了种类繁多,南北混杂,食物精美之意。
周福爷哈哈大笑,拍了拍桌,道:“好!那就这么定下来,就叫做千食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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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的辣椒还算是奢侈,红彤彤的朝天椒,就是这么闻着都有刺鼻,放在厨房的院里面,白天的时间拿出去晒,现在变得有些干。不过不妨碍的是荣玉书乐呵呵的好心情。
荣玉书的口味并没有固定,酸甜苦辣只要味道好的,他是都喜欢,平时的时候,也喜欢吃一些辣椒,不过自从来到了唐朝之后,这辣椒却不是时常的可以预见了,正好新鲜辣椒放在自己的面前,就是光想着,自己就觉得舌头有些刺激。
看了看灶台上面,一块肥膘上好的五花肉映入眼前,荣玉书的眼睛一亮,将五花肉拿到了手上,东坡肉倒是著名,这其实还有另外的一个名字——皱皮东坡,过了这么多年的时间了,每个地方的人做的方法都有些不同。
不过大概的方法还是相同的,一大块猪五花肉洗净,入锅加水煮,到八成熟的时候捞出,在皮上摸盐,醋,酱油。再把油锅烧开将肉放入,因为他自己不喜欢吃过油腻的肥肉,便炸的久了些,将肥油大致的熬出来后才捞出来。
炸好的猪五花的皮起泡有皱纹,再在锅中加入葱姜还有料酒,八角还有桂皮白糖和肉汤,熬成卤汁后,再将肉皮朝下的收拢卤汁,卤好的五花肉再切成一节指头的小块,放到专门的小陶罐里面,将刚刚剩下的卤汁放进去,加盖密封后,用旺火蒸制肉熟烂。
蒸好的皱皮东坡肉,不像是普通的红烧肉那么的油腻,表面的皱皮炸的有些酥脆,却经过这么一蒸之后又有些软绵,炸过的东坡肉肉质紧缩,加上这浓浓的汤汁,可谓是恰到好处。
厨房里面除了常用的五花肉之外,采购的厨似乎还买了一些野味,一些野鹌鹑,是明哥儿帮着料理的,这鹌鹑不像是家养的全身都是肉,有些瘦弱,但是这肉却是紧绷绷的,有劲道。
荣玉书将要做的八糙鹌鹑也算是有讲究,虽然主料是鹌鹑,但是配料却一点都不少,有水发香菇,熟肫和嫩笋尖还有干贝和火腿。
将这些配料全部洗净切成小碎丁后,加入盐后拌匀,放入鹌鹑的肚中间,用针线缝合,再将鹌鹑放在沸水中烫上一段时间,放入蒸盘内,剪短丝线,将丝线拉出来,上锅蒸上一段时间。
蒸的时间不能过长,刚刚好后便拿出来,放入烧开的油锅中炸至金黄色捞出,淋上麻油。
这八糙鹌鹑色泽金黄,外表酥脆,绵糯鲜香,营养丰富,更重要的是鹌鹑的肚里面的配料丰富,外形那些都还好说,反正都是自家人吃的。
这两道菜做完之后,荣玉书便不知道该做什么了,在旁边陷入哀思中,明哥儿帮忙打着下手,看着荣玉书有些苦恼的样,贴心的说道:“少爷不用想那么多,再炒两个家常菜便是了,又不是给皇帝吃的,将这里面的肉和菜混在里面一起烧,味道也差不了。”
明哥儿的话却是提醒了荣玉书,眼睛一亮,对啊,可不是可以来一个大杂烩吗?
荣玉书兴高采烈的对着明哥儿说道:“明哥儿,快帮我找一些竹签来,快快。”
明哥儿不明所以,但是对于荣玉书的话,从来都是听从照办的,签倒是很好找,就是在杂货里面就可以找得到,是那些人用来撑东西的。
荣玉书兴高采烈的将厨房里面的杂菜,青菜,香菇,笋尖,加上螺丝肉还有牡蛎河蚌肉,加上毛肚鸡肉,还有的是剩下可以串上的肉类蔬菜,全部串好。
唯一有些可惜的就是,古代是不允许吃牛肉的,官府明规定了,杀牛者判一年,想来现代的时候,无论是火锅还是平时的菜,牛肉味道鲜嫩,口感营养胜于猪肉,可惜现在来说是不可能的咯。
用香料,豆瓣还有花椒辣椒炒出来的佐料,最后加入老汤敖制,变成了一锅有些异香扑鼻,鲜香麻辣的汤底。
将汤底倒入的是瓦罐中,将穿好的串串放在瓦罐中煮好,让红油鲜亮的汤底堪堪的没入所有的食材,分别的将所有的菜色全部煮好后,放在青瓷盆中,舀上汤底,在上面洒满葱,蒜,辣椒,香菜。
荣玉书上辈的时候周游省市,在巴蜀一带逗留了很长的时间,其中串串和火锅倒是在他的心里面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喜欢吃辣,在那里足足呆了半月的时间,天天跑到街上去吃,就是火锅的味道就不尽相同,冷锅串串作为火锅的前身,相传是平民姓发明出来的,方便价钱也便宜。
端出去的时候,自然也是香气扑鼻,空气中都带着一股油辣辣的味道。
小豆闻了一下,便有些胆怯的说道:“闻到辣椒的味道,我的嘴巴又得开始疼了。”话虽然是这样说,但是不知道为何嘴里面开始分泌唾液了,不停的咽口水。
洛阳其实是一个很能包容的城市,作为经济的中心,能接纳的是各个国家的人和事,就是这辣椒,虽然辣的时候嘴巴有些难受,但是还是很快的作为高端调味料,和胡椒等风靡了洛阳城。
看着桌上的人心有戚戚的表情,荣玉书才不管这些呢,乐滋滋的招呼明哥儿赶快坐下来,笑容满面的挑了两块最大的鸡胸肉,放在明哥儿还有阿福的碗里面,招呼着两人吃下去。
或许是跟着荣玉书久了,两个人的抗辣能力也有所提高,放入口中,花椒的麻香还有带着微微辣椒的刺激,最重要的是咸香适宜,本来就煮了一下,滋味全部融入进去了。
粉红的肉,红亮的汤,翠绿的菜,翠蓝的钵,层次分明,赏心悦目。
雪娘吃了以后才觉得这东西吃起来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辣,懊恼了,连忙不顾形象的抢了起来。
除了这几样,明哥儿还帮忙炒了几个菜,桌上面满满当当的,吃的满嘴流油,顺便喝一口之前荣玉书做奶卷时候剩下的乳清,加上一些冰块,顿时嘴里面也没有那么难受了。
阿福最喜欢的就是那道皱皮东坡了,虽然全部都是肉,但是炸过的肉蒸上那么一会,肉汁四溢,配上饭可以吃上好大一碗。
荣玉书笑着对着说道:“慢点吃,我专门做了你的分量的。”这道茶可是专门为着阿福做的,前段时间,为了把荣玉书刨出来,手都破了,十多天里面都是包着纱布的,手指头当然拿不起什么东西了,连着吃饭都是明哥儿帮忙喂着的。
阿福感动的是热泪盈眶,说道:“跟着少爷实在是好了。”
周福爷最喜欢的是那道八糙鹌鹑,炸的酥脆的皮,紧实的肉,配上别南的姚春酒,口感清爽,配上有些鹌鹑正好是下酒,和着韶兵两个人颇有意境的饮上两杯。
鹌鹑的肉紧,两个人也不急,慢慢的用手撕扯。
小豆之前最怕辣,但是那一锅竹串串吃的是最欢脱的,明明都辣的吐舌头了,可是却还是停不下来。
荣玉书打掉了韶兵伸向一块鸡肉的手,换来了对方的一瞪,道:“这又怎
么了?”
荣玉书没声好气的说道:“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对了,我问你,我让你做的烟花怎么了?”
韶兵的脸上露出有些得意的神情来,可惜还没有开口,就被小豆抢过去说道:“荣公你放心,师傅他全部帮你做好了,等着你的店铺开张的时候,待到夜晚的时候,那烟花绝对让你满意。”
韶兵眼珠一瞪,拿着自己还没有擦拭过的油腻的一只手在小豆的头上拍了那么一下,闹腾道:“要你来帮我说,多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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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玉书有些好笑的说道:“我的店铺说到底还是和着酒楼有些差别,不过那云溪楼我倒是自认为比不过的,听说那里的老师傅,可是御厨的手艺呢。”
说到这里的时候周福爷也是叹了一口气的说道:“可惜的是,吴老爷那里的那位陈师傅也是走了,要不然,让他来指点指点,说不定啊,还真的可以和云溪楼相比。”
说到这里的时候,荣玉书也是叹了一口气,吴老爷对他的态倒是好上了许多,特别是知道了他还是一个举人的时候,态已经可以算得上是和善了。
荣玉书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意见,不过古代本来就是轻商的,就算是你再有钱,在地位上来说,也不过是民,民不与官斗,是封建社会的真实写照。
那位陈师傅,确实是前朝御厨的后代,他的手艺,确实也是鼎好的,可惜不知道是不是荣玉书说了什么话把他给刺激到了,在那天之后,等着吴老爷回来之后,便请辞离开了,等着荣玉书想起来的时候,那位陈师傅已经走了半天左右了。
虽然有些可惜,但是想来这也许就是没有缘分吧,荣玉书倒也不伤感,自己做菜不过是图个自娱自乐,满足一下自己的口腹之欲罢了,倒也没有其他什么高大的理想,比如说进宫当御厨什么的。
周福爷哼着小曲,手指还打着节拍,眼睛闭上,一摇一晃的,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睁开眼睛,有些惊慌的对着荣玉书说道:“哎呀,你看我这记性,店铺那牌匾的师傅,今天找到我了,问我取什么名字,我还想等着问你呢,可是都这时辰,玉啊,你是读书人,这间铺你是主力,你说,叫什么名字的好,我到时候好给工匠们回话。”
荣玉书正啃着鹌鹑呢,听到这么一说,沉思了一下,停下来手上的动作,突然灵光一闪,道:“有了,就叫做,千食酒家怎么样?”
千食,顾名思义为千种食物的意思,自己的店铺或许达不到那种程,但是某种程上面,也反映出了种类繁多,南北混杂,食物精美之意。
周福爷哈哈大笑,拍了拍桌,道:“好!那就这么定下来,就叫做千食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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