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1章 番外熊誉彰VS秦永
大雨噼里啪啦地下了一夜,本以为今天早上起床后可以带着秦永出去走走,但是看眼下的境况,这个计划似乎要泡汤了。
来到乡下已经好几个月了,天气转暖,心情也跟着好了不少。
现在是暮春时节,这样的滂沱大雨,带来的却是阵阵冷风,间或有缕缕寒气,气温骤降,竟与严冬无差别。
起床后打开窗帘瞧了瞧外面的情况,坐落在竹林丛里的楼阁外被雨水给洗刷透彻了,小径两旁的黄泥也泡得软软的,有些漫过路旁的草丛□,零零星星地溅在水泥路面上,却意外地没有给人污秽和不愉快。
将帘子卷好,熊誉彰回头看了看还在熟睡的人,轻手轻脚地走出了房间,来到楼下准备早餐。
乡下的房子没有城市里那么奢华,却是简陋不失温馨,饮水也是山中泉水,洁净甘甜。最主要的是,这里的空气好,环境安宁,周围的邻居都是些年迈的老人,对从娱乐圈逃离出来的他们完全没有概念,适合秦永养身体,也适合他自己。
每个星期的周一和周四都是秦永接受治疗的时间,今天正好是星期三,计划着带他出去透透气,但是看这天气,显然呆在家里更合适。
再次暗暗叹了口气,熊誉彰这才走进卫生间,洗漱完毕之后就去了厨房,开始煮早餐。
其实这样的生活很恬静,没有人打扰,也没有人刻意刁难,更不存在什么算计和被算计。
前提是如果秦永能够每时每刻都认得他
将鸡蛋煎好油条炸好豆浆煮熟之后,熊誉彰便脱掉了围裙,去掉身上的油烟之后才回到楼上,打算叫醒秦永,两人一起吃早餐。
可是待他推开门的那一刻,眼前所见十足让他傻了眼。
“阿永,你在干嘛!”
熊誉彰站在门口目瞪口呆,许久之后才大喊出口。
秦永松披了件松松垮垮的睡衣在身上,白色的面料上沾满了鲜红的液体,泛着光的木质地板上也嗒嗒地流了好几滩,看起来触目惊心。
闻言,秦永僵硬地转过身,嘴角模糊一片,白净的皮肤已经尽数被这抹可怖的红色给侵占,黏稠的液体正顺着细薄的下巴流淌而下,手上也是一片模糊,堪堪的叫人胆寒。
熊誉彰脑子一闪,双腿差点软了下去,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过去,一把扶住跪坐在地上之人的肩膀,声音颤抖嘶哑:“你都做了些什么!”指尖不受控地触在了那张污秽不堪的脸上,黏糊糊的液体粘在指尖,迫得他的心跳陡然加速。
秦永愣了愣,好久之后才转动了一下眼珠子,呆呆地望着他,憨厚一笑:“酸的。”说罢伸出舌头,大力舔了舔嘴角的鲜红黏稠液体。
熊誉彰怔住,冷静下来之后才凑上去闻了闻他身上的味道,余光瞥见他身后的一个番茄酱玻璃瓶,不由重重地松了口气。
“阿永,早餐做好了,去洗脸,然后我们一起吃早餐。”找来纸巾替他擦掉脸上的番茄酱,一边给他脱弄得脏兮兮的睡衣,嘴里的话万分柔和。
秦永的精神不复过去的明细,即使偶尔能够想起个什么,但也是很快就忘记了,记得最多的,就是对眼前这个面容祥和的男人的回忆。不过在近两周的情况来看,似乎连对熊誉彰的记忆都变得少了起来。
对于他的这种情况,医生也没有做过多的解说,只道他的精神刺激很大,需要静养才能调和。
说白了,时间才是他的治愈良药。
匀称健硕的身体在这几个月的磨合中变得消瘦了起来,换好了简便的衬衣后,秦永噙着几分傻几分茫然的笑容去了洗手间,留下熊誉彰慢慢收拾凌乱不堪的卧室。
已经过去三四个月了,秦永的精神状况依然,想不起过去的那些事,除了每天照顾他的熊誉彰,谁都不认识,也不愿去接触外面的人,包括每周替他治疗的医生,在他精神不佳的时候都会遭到莫名的排斥。
回想起以前,还真有种往事如烟的错觉。谁能想得到,第一次见面就结了怨的人,会在后来成为死生契阔的伴侣?谁又想得到,曾经心思复杂抱负远大的人,会变成今天这副浑浑噩噩的模样?
六年前初次在光华见面的时候,秦永还是个刚刚出道的新人,在媒体上不熟,荧屏上更是鲜少见到。饶是如此,可他的性子还是比较烈,又或许这跟他的经纪人是belle有关?
记忆里,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一大早熊誉彰接到通知后就来到了光华,后来下楼的时候因为在细看手中的那份签约合同,便没有注意前方,在十楼楼梯口的拐角处,不小心将端着一杯热咖啡的秦永给撞了下去。
滚烫的褐色液体浇在薄如纸片的白色衬衣上,胸前很快就被烫红,加之摔下去的那一下,更是叫后背的根根骨头撞得咔咔作响,疼痛入心。
当时熊誉彰是真的给吓坏了,刚刚被公司录用,高兴之余忘了顾及四周,若是因此而背上了法律条款,真真的划不来。
——他进入演艺圈是因为他的叔叔在娱乐圈,手头人脉很广,给他做些铺垫根本不成问题。但若是还没有进这个圈子就惹了麻烦,那可就真的麻烦了。
心里有些担忧,但庆幸的是秦永的腰仅被楼梯给磕破了一块皮,其余基本无大碍。
本来很小的一件事,上点药也就过去了,但是秦永却跟发了疯似的扯住熊誉彰不放,双手捏住他的腮帮子,样子极其凶恶,有种不剥了对方的皮誓不罢休的意思,好在最后belle制止了秦永才不至于将这事闹得人尽皆知。
当时秦永给熊誉彰的感觉就是太轻狂了,飞扬跋扈目中无人。明明只是个小明星,脾气竟跟个大腕儿相差无几,可以为了一件小事记恨老久。因此第一印象很差,心里想着以后见到了他,有多远躲多远。
最好是再也不见。
后来的这一年里,秦永的演艺事业风生水起,名声也由一开始的默默无闻变成了后来的声名大噪,就算不刻意去想那张飞扬跋扈的脸,也会在不经意间看到,譬如广告c大街小巷的宣传海报以及在公司的活跃度。
同在一个屋檐下,要想不碰面,这种可能性很小,即使光华很大,可是该遇上的,怎么躲都躲不了。
不久后,内部就有传言belle不再做经纪人了,那些名声不是特别大的经纪人都开始盘算着如何把秦永这颗大树挖到自己家来,觉得自己挖不到的就开始下赌注,猜猜谁会成为大明星的下一任经纪人。
公司里所有知名的经纪人都被猜了个遍,但是谁都没有猜到,上面传下话来,秦永的新经纪人,会是有能力但却没有多少经验的熊誉彰。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个道理还真不是吹出来的。
上一次的咖啡事件让熊誉彰没怎么忘怀,或者说是记忆犹新。不过在他想来,这个突然走红的大明星应该很忙,没有时间去记那件谈不上大事的事,便没有刻意表现出惊讶,很是随和地将公司的方案交到了秦永的手里,谈不上谦卑,但是很恭敬。
秦永接过他递给的那一张纸,看也不看就仍在了一旁,渐渐逼近,一把捞起他的衣领,很是得意地笑了笑:“好巧啊,你居然是我的新经纪人。”
熊誉彰的性子算得上是比较沉稳和淡然的,本该不紧不慢地剥开那只承载了些许怒意和作弄之意的手,但是气血冲上了脑袋,神经被控制了,出口的居然是一声冷笑:“好巧啊,目中无人的大明星。”
第一次相遇很不愉快,第二次相遇亦如是。秦永比较会嘲笑人,熊誉彰是个职业的经纪人,嘴皮子也不赖,两人你一言我一句的,双目怒红,倒是在办公室磨合了好几个小时——不,是吵了好几个小时。
两人虽然不是特别和,私下里只要某一方有时间,就会逮住这个机会不放去冷嘲热讽对方一番,哪怕对方忙得死去活来。
冤家,十足的冤家,不过在工作上两人却是很有默契,配合得一丝不苟,彼此的事业很快就上升了。
后来熊誉彰通过许多门道才弄清楚为何秦永会因为那杯咖啡对他凶——那件衣服,是他用踏入娱乐圈后的第一桶金买来的,不是很贵,但是意义非常。
咖啡泼在纯白的衣服上,想也不用想就知道是洗不掉的。
带着满心的愧疚,熊誉彰找到了那件衣服的牌子和型号,买了件一模一样的,像是施舍一样丢到了秦永的手里,咬咬牙,还是说了句对不起。
以为凭着秦永的性子会将那件衣服反手丢在熊誉彰的脸上,并且回敬他一句“谁稀罕”啊,但是奇怪的是,他没有这样做,反而因为那件衣服,两人斗嘴的次数少了,尴尬的日子倒是多了不少,直到几个月后熊誉彰被查出心脏有问题时,秦永才表现出自己对他的在乎。
男人对男人的感情有些耻于说出口,熊誉彰觉得自己是个异类,偏偏又碰上了秦永这个异类,纠结了很久,终是接受了那个家伙的感情。
秦永对熊誉彰是真心的,很真很真的那种。为了他的病,可以做任何事。
一次偶然,他无意中得知了季楠那个干儿子的血型,脑子不知道怎么转的,突然就升起了一个很恶毒的念头——换心。
这个可能有违科学,但是只要血型相符,就一定不会有什么大的反应,而且听人说,坏掉的心脏在健康的身体里可以自动修复,只要稍加调养,就能保住两个人的命。
一旦涌出了这个念头,想要打消掉,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所以,为了实现这个可怕的愿望,秦永甘身为季楠的情人,而所有的一切,都只为了得到柳希然的那颗心。
其实这事熊誉彰一直都不知道,他所能看见的,就是对自己说了动人的情话的人,在他所看不到的地方和那个金牌制作人暧昧不清。
面对这样的情况,他所能想到的第一反应就是和秦永断绝现在的关系,从此各不相干,爱和谁在一起就和谁在一起。
但是当他把那话说出口时,秦永居然没有意料之中的果断决绝,而是红了双眼。
“誉彰,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我在乎你,所以希望你能好好地活着。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只希望你不要离开我也不要嫌弃我。”
——不管多少年过去之后,这几句话,都深刻地印在熊誉彰的脑海里,消不掉,也忘不了。
他知道秦永很忙,但不管再忙,都会抽出时间给他找医生,这份关心,是做不了假的。
有时候想想,又觉得自己挺窝囊的,明明是自己的人,但却总和别的男人亲亲我我,却还要做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这样的事情,谁愿意接受?
他以为,这种感情不是爱情。
直到不久后熊誉彰才知道,秦永之所以和季楠好,其目的却是柳希然的那颗心。
得知这个消息后,内心的诧异足以汇成一缕瘴气,将本就不怎么健好的心脏狠狠地浇灌一遍。
换心这件事,光是听起来就很疯狂了,更何况要在他的身上来实施!弄不好就会出人命的啊!
他阻止秦永,尽了全力地去阻止,但是秦永就跟着了魔一样坚定自己的抉择,给他找了许多换心的资料来看,一个劲儿地保证不会伤害柳希然,等他的病好了之后两个人就一起离开娱乐圈,过上神仙眷侣的生活。
人性本恶,这个对于熊誉彰来说也是一样的。他害怕秦永做了有违法律和道德的事,可是更多的却是在乎对方口中的“神仙眷侣”的生活。
直到最后季楠接二连三地打击报复秦永时,方知事情有些过头了。
很久之后想想,如果当初他能坚定地去阻止秦永,是不是现在的境况会很不一样?
一念之差。
一步错步步错。
可能如今所遭受的一切,都是上天对他当初的姑息做出的惩罚。
回忆一闪而过,熊誉彰起身,将沾满了番茄酱的抹布拿去洗了洗,随后和秦永一同用早餐。
日子几乎每天都是这样的吧,秦永精神好的时候就会很安静地看电视或者玩玩电脑,一旦犯起迷糊,家里会被他弄得天翻地覆,其恐怖程度绝对不会亚于往脸上涂抹番茄酱让人误以为是血液。
麻是麻烦了些,可是熊誉彰从未嫌弃过他,尽管自己的身体不是特别好,还是会尽心尽力地照顾他哄着他。
他们俩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彼此。若是连最信赖的人都离对方而去,生活真的将会陷入绝望。
这场春雨下了足足三天,山川草木都被洗刷干净,待到天气放晴时,苍翠一片,刺人眼膜。
趁着早上日头不大,熊誉彰早早地来到了街上。今天是乡下赶集的日子,平常很宁静的街道骤然多了几分热闹,熙熙攘攘的人群倒是不容易穿梭。
江南地区的气温很暖和,草莓已经面世,硕大圆润,很是诱人。
一连逛了好几个果农的小摊,所见的都是拇指大小的草莓,没有城里超市中的那些饱满,但想想这些都是天然的,几乎没有什么肥料催化,便放了心,买了好几斤提在手里,喜滋滋的。
昨天晚上秦永趴在床上托腮看着他,嘴里不断地嚷着要吃草莓,哄了好久才把他哄睡,赶在他没醒过来之前将东西买好,回家之后叫醒他,顺便给他一个惊喜。
日子就这样过,便是最幸福的了。
提着一大袋新鲜水嫩的草莓回到了家里,熊誉彰还没来得及跑去厨房洗两个先尝尝,就三步并作两步地上了楼,心里念叨着要怎样说才能把秦永给哄得开心。
但是双腿将将踏上楼梯口,便闻到了一股很浓很腥的味道,很是刺鼻。
心里蓦地咯噔了一下,熊誉彰顿住脚步,轻嗅空中的味道,随后将目光定格在了左侧的浴室门上。
这种味道应该是幻觉吧?
不断地对自己强调这是幻觉不可以当真,可是手上的力气还是不受控地消失了不少,三四斤的草莓果子,提在手里竟有千斤重。
在是该上楼去看看还是该去浴室看看的念头里徘徊,最终熊誉彰选择了退回梯子下端,木讷了几秒,随后疾速往气味最浓的那个方向走去,但来到浴室门外时,却没有勇气推开那扇门。
秦永精神状况不好,总会做一些常人所不能理解的事,说不定现在又是搞的什么花样,而且还是那种让人虚惊一场的也说不定?
这样想了想,心里就得到了些许安慰,提口气,用力一推,虚掩着的门应声而开。
那家伙肯定把浴缸里放满了水,还在里面洒了许多不知名的东西吧,弄得臭味熏天,让人鼻头发酸。
但是眼见的并不是这样的。
推开门的那一霎那,映入眼帘的不是正趴在浴缸边缘上戏水的过气大明星,而是浸泡在绯红液体里的一具发白躯体。
苍白的手臂软弱无力地躺在浴缸边缘,一缕缕黏稠的红色汁液正从手腕处的那个狰狞可怖的口子里往外流淌,部分沿着光滑的池壁落入热水之中,将浴水染得通红,其余的大多数,都垂直滴在了白砂地板上,融汇成巨大的一团犹如赤色火焰,足以灼伤任何一个人的眼球。
“哗啦”一声,手中的草莓袋子迅速落地,一粒粒如同血液鲜红的草莓果子四处滚落,最后碰到温热的血液,很快就静止不动了。
“阿永”熊誉彰六神无主地抓了一把自己的头发,脑海中混沌一片,双脚也是停步不前,嘴里无意识地喃喃两声,好半响后才回过神来,一把捞起那只血流不止的手臂,拼了力气去按压那道狰狞的伤口,想要阻止住外涌的血液,却发现全是徒劳。
血是热的,可人已经开始泛冷。
很快,就会趋向完全的冰冷吧?那个时候,就连这些还在缓慢流淌的血,都会静止不动了
双手都是黏稠的血液,熊誉彰蹲下,捧住那张苍白如纸的脸,拇指不断地摩挲着那双紧闭的眼睑,声音异常嘶哑:“阿永,你又在跟我开玩笑是不是?这次的番茄酱是哪里弄的,臭死了!赶快醒来,我给你买了草莓,你不是一直嚷着要吃嘛,这些是乡下人自己种的,没有任何化学肥料,很甜。你再不睁开眼,我可要吃光了啊”
越到最后,声音就越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了。
“秦永,你给老子起来!这么多年都走过来了,你要在现在丢下我吗?!”
任他怎么嘶喊苦骂,可躺在浴缸里的人始终不曾睁开眼应他一声,像是铁了心的,不再理会。
想要自欺欺人地以为他是在开玩笑,然而伸手试探了一下鼻息,所有的妄想都变成了泡沫,现实永远是现实,如同炽烈的日光,将五彩缤纷的透明薄膜烤破。
熊誉彰无力地跌坐在地,眼角酸涩,四周都是模糊一片。
他想过在不久后,秦永会变得跟个三四岁大小的孩童无甚区别,甚至是忘了他,但这一切都不打紧,只要两个人还厮守在一起,就算是一颗幼稚的心,也会难以抛弃他。
却从未想过,秦永会这样做。
当初熊誉彰生命垂危的时候,秦永就握住他的双手焦急地安抚着,并且发出威胁,若是敢死,下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说得信誓旦旦的那个人,反而承了他的角色先走一步。
这就是所谓的造化弄人么?
将秦永快速地抱出了浴室,打了急救电话,可是医生赶来的时候,他已无任何生命体征。
那一刻,熊誉彰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静静地站在浑身僵硬之人的床前,过了好半响才双手捂头撕心裂肺地叫了一声,两腿发软,重重地跪了下去。
此时,他已是泣不成声。
秦永死了,再也不会出现在娱乐圈里,再也不会成为话题人物了。
他所做的那些,也都随着之落入了尘埃里,成为记忆,成为永恒。
也许有人曾经会因为一时冲动而犯下错误,也许他并不值得被人原谅,但当他永远消失时,旁人对他的成见也就变成了虚无,与其被牢牢记住,倒不如彻底忘却。
秦永的死不是个意外——或者说,他早就想好了会在哪一天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样做无疑会让熊誉彰伤透心,可除了这样,似乎没有更好的方法。
所以,在他神智最为清晰的时候,落了一封信笺于熊誉彰,话不多,却是字字锥心:
誉彰,对不起,其实我对草莓并无多大的念头,只是想着你离开了,我就有那个勇气彻底解脱。
前天医生对你说的那些话我都听到了,未来的自己会是个什么样子,我也尽数知晓。也许活着是对自己最好的宠爱,可有的时候,活着也是一种罪,不仅对自己,对悉心照顾自己的人也一样。
我不想一天天地等待着记忆的消失,我也不想生命里留不住你的足迹,更不想到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那一天。
我都不知道自己是神经病还是精神病,或者说是神经太脆弱了,在做了无数令人发指的事情后竟然无法承受上天对自己的折磨而疯掉c不过现在这些貌似已经不重要了吧?
以前,我从不相信这个世上有报应一说,直到此时此刻我才发觉,原来上天真的是公平的,一个人做了多少错事,便会有等值的报应降临到他的头上。如今我所遭受的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我不怪季楠,也没有资格怪他,相信你也是这样想的吧!
这一生最美好的事就是遇见了你,我的生命不再有遗憾。誉彰,你是我的全部,我不想看见你被我拖累,从今以后,你会过得更好。
若是难过,就流一滴泪吧。
若是想念,就把我记在心上。
但求你,好好地活下去,不管今后怎样,都要好好地活着。
我爱你——这是我最值得骄傲和难忘的事,它将伴随我永远,和我的灵魂一同走向下一个未知!
折好信笺,秦永仰面躺在了那张宽大的床上,鼻子酸涩,双唇紧咬。
活着,其实很简单。
但是要好好地活着,却很难。
失去了最重要的人,就等于失去了人生的动力和生活的支柱。找不到平的人生,最可怕。
熊誉彰不会让秦永失望,他一定会好好活着,绝不会自寻短见。
可那一天,他流了好多泪,并非像秦永所说的,难过,只流一滴泪。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这个番外其实早就写好了,只是蠢作者去医院做了个小手术耽搁了qaq,新文也木有存稿/(t一t)/~~
这文彻底完结了,以后的番外就会加在这一章的作者有话说里,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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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乡下已经好几个月了,天气转暖,心情也跟着好了不少。
现在是暮春时节,这样的滂沱大雨,带来的却是阵阵冷风,间或有缕缕寒气,气温骤降,竟与严冬无差别。
起床后打开窗帘瞧了瞧外面的情况,坐落在竹林丛里的楼阁外被雨水给洗刷透彻了,小径两旁的黄泥也泡得软软的,有些漫过路旁的草丛□,零零星星地溅在水泥路面上,却意外地没有给人污秽和不愉快。
将帘子卷好,熊誉彰回头看了看还在熟睡的人,轻手轻脚地走出了房间,来到楼下准备早餐。
乡下的房子没有城市里那么奢华,却是简陋不失温馨,饮水也是山中泉水,洁净甘甜。最主要的是,这里的空气好,环境安宁,周围的邻居都是些年迈的老人,对从娱乐圈逃离出来的他们完全没有概念,适合秦永养身体,也适合他自己。
每个星期的周一和周四都是秦永接受治疗的时间,今天正好是星期三,计划着带他出去透透气,但是看这天气,显然呆在家里更合适。
再次暗暗叹了口气,熊誉彰这才走进卫生间,洗漱完毕之后就去了厨房,开始煮早餐。
其实这样的生活很恬静,没有人打扰,也没有人刻意刁难,更不存在什么算计和被算计。
前提是如果秦永能够每时每刻都认得他
将鸡蛋煎好油条炸好豆浆煮熟之后,熊誉彰便脱掉了围裙,去掉身上的油烟之后才回到楼上,打算叫醒秦永,两人一起吃早餐。
可是待他推开门的那一刻,眼前所见十足让他傻了眼。
“阿永,你在干嘛!”
熊誉彰站在门口目瞪口呆,许久之后才大喊出口。
秦永松披了件松松垮垮的睡衣在身上,白色的面料上沾满了鲜红的液体,泛着光的木质地板上也嗒嗒地流了好几滩,看起来触目惊心。
闻言,秦永僵硬地转过身,嘴角模糊一片,白净的皮肤已经尽数被这抹可怖的红色给侵占,黏稠的液体正顺着细薄的下巴流淌而下,手上也是一片模糊,堪堪的叫人胆寒。
熊誉彰脑子一闪,双腿差点软了下去,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过去,一把扶住跪坐在地上之人的肩膀,声音颤抖嘶哑:“你都做了些什么!”指尖不受控地触在了那张污秽不堪的脸上,黏糊糊的液体粘在指尖,迫得他的心跳陡然加速。
秦永愣了愣,好久之后才转动了一下眼珠子,呆呆地望着他,憨厚一笑:“酸的。”说罢伸出舌头,大力舔了舔嘴角的鲜红黏稠液体。
熊誉彰怔住,冷静下来之后才凑上去闻了闻他身上的味道,余光瞥见他身后的一个番茄酱玻璃瓶,不由重重地松了口气。
“阿永,早餐做好了,去洗脸,然后我们一起吃早餐。”找来纸巾替他擦掉脸上的番茄酱,一边给他脱弄得脏兮兮的睡衣,嘴里的话万分柔和。
秦永的精神不复过去的明细,即使偶尔能够想起个什么,但也是很快就忘记了,记得最多的,就是对眼前这个面容祥和的男人的回忆。不过在近两周的情况来看,似乎连对熊誉彰的记忆都变得少了起来。
对于他的这种情况,医生也没有做过多的解说,只道他的精神刺激很大,需要静养才能调和。
说白了,时间才是他的治愈良药。
匀称健硕的身体在这几个月的磨合中变得消瘦了起来,换好了简便的衬衣后,秦永噙着几分傻几分茫然的笑容去了洗手间,留下熊誉彰慢慢收拾凌乱不堪的卧室。
已经过去三四个月了,秦永的精神状况依然,想不起过去的那些事,除了每天照顾他的熊誉彰,谁都不认识,也不愿去接触外面的人,包括每周替他治疗的医生,在他精神不佳的时候都会遭到莫名的排斥。
回想起以前,还真有种往事如烟的错觉。谁能想得到,第一次见面就结了怨的人,会在后来成为死生契阔的伴侣?谁又想得到,曾经心思复杂抱负远大的人,会变成今天这副浑浑噩噩的模样?
六年前初次在光华见面的时候,秦永还是个刚刚出道的新人,在媒体上不熟,荧屏上更是鲜少见到。饶是如此,可他的性子还是比较烈,又或许这跟他的经纪人是belle有关?
记忆里,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一大早熊誉彰接到通知后就来到了光华,后来下楼的时候因为在细看手中的那份签约合同,便没有注意前方,在十楼楼梯口的拐角处,不小心将端着一杯热咖啡的秦永给撞了下去。
滚烫的褐色液体浇在薄如纸片的白色衬衣上,胸前很快就被烫红,加之摔下去的那一下,更是叫后背的根根骨头撞得咔咔作响,疼痛入心。
当时熊誉彰是真的给吓坏了,刚刚被公司录用,高兴之余忘了顾及四周,若是因此而背上了法律条款,真真的划不来。
——他进入演艺圈是因为他的叔叔在娱乐圈,手头人脉很广,给他做些铺垫根本不成问题。但若是还没有进这个圈子就惹了麻烦,那可就真的麻烦了。
心里有些担忧,但庆幸的是秦永的腰仅被楼梯给磕破了一块皮,其余基本无大碍。
本来很小的一件事,上点药也就过去了,但是秦永却跟发了疯似的扯住熊誉彰不放,双手捏住他的腮帮子,样子极其凶恶,有种不剥了对方的皮誓不罢休的意思,好在最后belle制止了秦永才不至于将这事闹得人尽皆知。
当时秦永给熊誉彰的感觉就是太轻狂了,飞扬跋扈目中无人。明明只是个小明星,脾气竟跟个大腕儿相差无几,可以为了一件小事记恨老久。因此第一印象很差,心里想着以后见到了他,有多远躲多远。
最好是再也不见。
后来的这一年里,秦永的演艺事业风生水起,名声也由一开始的默默无闻变成了后来的声名大噪,就算不刻意去想那张飞扬跋扈的脸,也会在不经意间看到,譬如广告c大街小巷的宣传海报以及在公司的活跃度。
同在一个屋檐下,要想不碰面,这种可能性很小,即使光华很大,可是该遇上的,怎么躲都躲不了。
不久后,内部就有传言belle不再做经纪人了,那些名声不是特别大的经纪人都开始盘算着如何把秦永这颗大树挖到自己家来,觉得自己挖不到的就开始下赌注,猜猜谁会成为大明星的下一任经纪人。
公司里所有知名的经纪人都被猜了个遍,但是谁都没有猜到,上面传下话来,秦永的新经纪人,会是有能力但却没有多少经验的熊誉彰。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这个道理还真不是吹出来的。
上一次的咖啡事件让熊誉彰没怎么忘怀,或者说是记忆犹新。不过在他想来,这个突然走红的大明星应该很忙,没有时间去记那件谈不上大事的事,便没有刻意表现出惊讶,很是随和地将公司的方案交到了秦永的手里,谈不上谦卑,但是很恭敬。
秦永接过他递给的那一张纸,看也不看就仍在了一旁,渐渐逼近,一把捞起他的衣领,很是得意地笑了笑:“好巧啊,你居然是我的新经纪人。”
熊誉彰的性子算得上是比较沉稳和淡然的,本该不紧不慢地剥开那只承载了些许怒意和作弄之意的手,但是气血冲上了脑袋,神经被控制了,出口的居然是一声冷笑:“好巧啊,目中无人的大明星。”
第一次相遇很不愉快,第二次相遇亦如是。秦永比较会嘲笑人,熊誉彰是个职业的经纪人,嘴皮子也不赖,两人你一言我一句的,双目怒红,倒是在办公室磨合了好几个小时——不,是吵了好几个小时。
两人虽然不是特别和,私下里只要某一方有时间,就会逮住这个机会不放去冷嘲热讽对方一番,哪怕对方忙得死去活来。
冤家,十足的冤家,不过在工作上两人却是很有默契,配合得一丝不苟,彼此的事业很快就上升了。
后来熊誉彰通过许多门道才弄清楚为何秦永会因为那杯咖啡对他凶——那件衣服,是他用踏入娱乐圈后的第一桶金买来的,不是很贵,但是意义非常。
咖啡泼在纯白的衣服上,想也不用想就知道是洗不掉的。
带着满心的愧疚,熊誉彰找到了那件衣服的牌子和型号,买了件一模一样的,像是施舍一样丢到了秦永的手里,咬咬牙,还是说了句对不起。
以为凭着秦永的性子会将那件衣服反手丢在熊誉彰的脸上,并且回敬他一句“谁稀罕”啊,但是奇怪的是,他没有这样做,反而因为那件衣服,两人斗嘴的次数少了,尴尬的日子倒是多了不少,直到几个月后熊誉彰被查出心脏有问题时,秦永才表现出自己对他的在乎。
男人对男人的感情有些耻于说出口,熊誉彰觉得自己是个异类,偏偏又碰上了秦永这个异类,纠结了很久,终是接受了那个家伙的感情。
秦永对熊誉彰是真心的,很真很真的那种。为了他的病,可以做任何事。
一次偶然,他无意中得知了季楠那个干儿子的血型,脑子不知道怎么转的,突然就升起了一个很恶毒的念头——换心。
这个可能有违科学,但是只要血型相符,就一定不会有什么大的反应,而且听人说,坏掉的心脏在健康的身体里可以自动修复,只要稍加调养,就能保住两个人的命。
一旦涌出了这个念头,想要打消掉,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所以,为了实现这个可怕的愿望,秦永甘身为季楠的情人,而所有的一切,都只为了得到柳希然的那颗心。
其实这事熊誉彰一直都不知道,他所能看见的,就是对自己说了动人的情话的人,在他所看不到的地方和那个金牌制作人暧昧不清。
面对这样的情况,他所能想到的第一反应就是和秦永断绝现在的关系,从此各不相干,爱和谁在一起就和谁在一起。
但是当他把那话说出口时,秦永居然没有意料之中的果断决绝,而是红了双眼。
“誉彰,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我在乎你,所以希望你能好好地活着。不要问我为什么,我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只希望你不要离开我也不要嫌弃我。”
——不管多少年过去之后,这几句话,都深刻地印在熊誉彰的脑海里,消不掉,也忘不了。
他知道秦永很忙,但不管再忙,都会抽出时间给他找医生,这份关心,是做不了假的。
有时候想想,又觉得自己挺窝囊的,明明是自己的人,但却总和别的男人亲亲我我,却还要做出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这样的事情,谁愿意接受?
他以为,这种感情不是爱情。
直到不久后熊誉彰才知道,秦永之所以和季楠好,其目的却是柳希然的那颗心。
得知这个消息后,内心的诧异足以汇成一缕瘴气,将本就不怎么健好的心脏狠狠地浇灌一遍。
换心这件事,光是听起来就很疯狂了,更何况要在他的身上来实施!弄不好就会出人命的啊!
他阻止秦永,尽了全力地去阻止,但是秦永就跟着了魔一样坚定自己的抉择,给他找了许多换心的资料来看,一个劲儿地保证不会伤害柳希然,等他的病好了之后两个人就一起离开娱乐圈,过上神仙眷侣的生活。
人性本恶,这个对于熊誉彰来说也是一样的。他害怕秦永做了有违法律和道德的事,可是更多的却是在乎对方口中的“神仙眷侣”的生活。
直到最后季楠接二连三地打击报复秦永时,方知事情有些过头了。
很久之后想想,如果当初他能坚定地去阻止秦永,是不是现在的境况会很不一样?
一念之差。
一步错步步错。
可能如今所遭受的一切,都是上天对他当初的姑息做出的惩罚。
回忆一闪而过,熊誉彰起身,将沾满了番茄酱的抹布拿去洗了洗,随后和秦永一同用早餐。
日子几乎每天都是这样的吧,秦永精神好的时候就会很安静地看电视或者玩玩电脑,一旦犯起迷糊,家里会被他弄得天翻地覆,其恐怖程度绝对不会亚于往脸上涂抹番茄酱让人误以为是血液。
麻是麻烦了些,可是熊誉彰从未嫌弃过他,尽管自己的身体不是特别好,还是会尽心尽力地照顾他哄着他。
他们俩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彼此。若是连最信赖的人都离对方而去,生活真的将会陷入绝望。
这场春雨下了足足三天,山川草木都被洗刷干净,待到天气放晴时,苍翠一片,刺人眼膜。
趁着早上日头不大,熊誉彰早早地来到了街上。今天是乡下赶集的日子,平常很宁静的街道骤然多了几分热闹,熙熙攘攘的人群倒是不容易穿梭。
江南地区的气温很暖和,草莓已经面世,硕大圆润,很是诱人。
一连逛了好几个果农的小摊,所见的都是拇指大小的草莓,没有城里超市中的那些饱满,但想想这些都是天然的,几乎没有什么肥料催化,便放了心,买了好几斤提在手里,喜滋滋的。
昨天晚上秦永趴在床上托腮看着他,嘴里不断地嚷着要吃草莓,哄了好久才把他哄睡,赶在他没醒过来之前将东西买好,回家之后叫醒他,顺便给他一个惊喜。
日子就这样过,便是最幸福的了。
提着一大袋新鲜水嫩的草莓回到了家里,熊誉彰还没来得及跑去厨房洗两个先尝尝,就三步并作两步地上了楼,心里念叨着要怎样说才能把秦永给哄得开心。
但是双腿将将踏上楼梯口,便闻到了一股很浓很腥的味道,很是刺鼻。
心里蓦地咯噔了一下,熊誉彰顿住脚步,轻嗅空中的味道,随后将目光定格在了左侧的浴室门上。
这种味道应该是幻觉吧?
不断地对自己强调这是幻觉不可以当真,可是手上的力气还是不受控地消失了不少,三四斤的草莓果子,提在手里竟有千斤重。
在是该上楼去看看还是该去浴室看看的念头里徘徊,最终熊誉彰选择了退回梯子下端,木讷了几秒,随后疾速往气味最浓的那个方向走去,但来到浴室门外时,却没有勇气推开那扇门。
秦永精神状况不好,总会做一些常人所不能理解的事,说不定现在又是搞的什么花样,而且还是那种让人虚惊一场的也说不定?
这样想了想,心里就得到了些许安慰,提口气,用力一推,虚掩着的门应声而开。
那家伙肯定把浴缸里放满了水,还在里面洒了许多不知名的东西吧,弄得臭味熏天,让人鼻头发酸。
但是眼见的并不是这样的。
推开门的那一霎那,映入眼帘的不是正趴在浴缸边缘上戏水的过气大明星,而是浸泡在绯红液体里的一具发白躯体。
苍白的手臂软弱无力地躺在浴缸边缘,一缕缕黏稠的红色汁液正从手腕处的那个狰狞可怖的口子里往外流淌,部分沿着光滑的池壁落入热水之中,将浴水染得通红,其余的大多数,都垂直滴在了白砂地板上,融汇成巨大的一团犹如赤色火焰,足以灼伤任何一个人的眼球。
“哗啦”一声,手中的草莓袋子迅速落地,一粒粒如同血液鲜红的草莓果子四处滚落,最后碰到温热的血液,很快就静止不动了。
“阿永”熊誉彰六神无主地抓了一把自己的头发,脑海中混沌一片,双脚也是停步不前,嘴里无意识地喃喃两声,好半响后才回过神来,一把捞起那只血流不止的手臂,拼了力气去按压那道狰狞的伤口,想要阻止住外涌的血液,却发现全是徒劳。
血是热的,可人已经开始泛冷。
很快,就会趋向完全的冰冷吧?那个时候,就连这些还在缓慢流淌的血,都会静止不动了
双手都是黏稠的血液,熊誉彰蹲下,捧住那张苍白如纸的脸,拇指不断地摩挲着那双紧闭的眼睑,声音异常嘶哑:“阿永,你又在跟我开玩笑是不是?这次的番茄酱是哪里弄的,臭死了!赶快醒来,我给你买了草莓,你不是一直嚷着要吃嘛,这些是乡下人自己种的,没有任何化学肥料,很甜。你再不睁开眼,我可要吃光了啊”
越到最后,声音就越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了。
“秦永,你给老子起来!这么多年都走过来了,你要在现在丢下我吗?!”
任他怎么嘶喊苦骂,可躺在浴缸里的人始终不曾睁开眼应他一声,像是铁了心的,不再理会。
想要自欺欺人地以为他是在开玩笑,然而伸手试探了一下鼻息,所有的妄想都变成了泡沫,现实永远是现实,如同炽烈的日光,将五彩缤纷的透明薄膜烤破。
熊誉彰无力地跌坐在地,眼角酸涩,四周都是模糊一片。
他想过在不久后,秦永会变得跟个三四岁大小的孩童无甚区别,甚至是忘了他,但这一切都不打紧,只要两个人还厮守在一起,就算是一颗幼稚的心,也会难以抛弃他。
却从未想过,秦永会这样做。
当初熊誉彰生命垂危的时候,秦永就握住他的双手焦急地安抚着,并且发出威胁,若是敢死,下辈子都不会原谅他。
说得信誓旦旦的那个人,反而承了他的角色先走一步。
这就是所谓的造化弄人么?
将秦永快速地抱出了浴室,打了急救电话,可是医生赶来的时候,他已无任何生命体征。
那一刻,熊誉彰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静静地站在浑身僵硬之人的床前,过了好半响才双手捂头撕心裂肺地叫了一声,两腿发软,重重地跪了下去。
此时,他已是泣不成声。
秦永死了,再也不会出现在娱乐圈里,再也不会成为话题人物了。
他所做的那些,也都随着之落入了尘埃里,成为记忆,成为永恒。
也许有人曾经会因为一时冲动而犯下错误,也许他并不值得被人原谅,但当他永远消失时,旁人对他的成见也就变成了虚无,与其被牢牢记住,倒不如彻底忘却。
秦永的死不是个意外——或者说,他早就想好了会在哪一天结束自己的生命。这样做无疑会让熊誉彰伤透心,可除了这样,似乎没有更好的方法。
所以,在他神智最为清晰的时候,落了一封信笺于熊誉彰,话不多,却是字字锥心:
誉彰,对不起,其实我对草莓并无多大的念头,只是想着你离开了,我就有那个勇气彻底解脱。
前天医生对你说的那些话我都听到了,未来的自己会是个什么样子,我也尽数知晓。也许活着是对自己最好的宠爱,可有的时候,活着也是一种罪,不仅对自己,对悉心照顾自己的人也一样。
我不想一天天地等待着记忆的消失,我也不想生命里留不住你的足迹,更不想到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那一天。
我都不知道自己是神经病还是精神病,或者说是神经太脆弱了,在做了无数令人发指的事情后竟然无法承受上天对自己的折磨而疯掉c不过现在这些貌似已经不重要了吧?
以前,我从不相信这个世上有报应一说,直到此时此刻我才发觉,原来上天真的是公平的,一个人做了多少错事,便会有等值的报应降临到他的头上。如今我所遭受的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我不怪季楠,也没有资格怪他,相信你也是这样想的吧!
这一生最美好的事就是遇见了你,我的生命不再有遗憾。誉彰,你是我的全部,我不想看见你被我拖累,从今以后,你会过得更好。
若是难过,就流一滴泪吧。
若是想念,就把我记在心上。
但求你,好好地活下去,不管今后怎样,都要好好地活着。
我爱你——这是我最值得骄傲和难忘的事,它将伴随我永远,和我的灵魂一同走向下一个未知!
折好信笺,秦永仰面躺在了那张宽大的床上,鼻子酸涩,双唇紧咬。
活着,其实很简单。
但是要好好地活着,却很难。
失去了最重要的人,就等于失去了人生的动力和生活的支柱。找不到平的人生,最可怕。
熊誉彰不会让秦永失望,他一定会好好活着,绝不会自寻短见。
可那一天,他流了好多泪,并非像秦永所说的,难过,只流一滴泪。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这个番外其实早就写好了,只是蠢作者去医院做了个小手术耽搁了qaq,新文也木有存稿/(t一t)/~~
这文彻底完结了,以后的番外就会加在这一章的作者有话说里,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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