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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节 逃之夭夭

  “你听见了什么?”司马不凡瞬间变得冰冷,阴戾的脸上失去了刚才的笑容。

  “没,什么都没!太子刚才很高兴,什么都没说!我什么都没听见!”洛姬胆怯地说着,心底却恨死了那个笑笑,居然让太子爷如此爱护,连名字都不肯让人知道吗?

  “是吗?我很高兴?哈哈哈哈”司马不凡狂笑起来:“我很高兴!”

  “是的!我很高兴!那你就让我多高兴高兴吧!”司马不凡猛地解开捆着她的腰带,啪一下抽向了洛姬。

  “啊!”洛姬一声惊呼,白皙的身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痕。

  “啪!”又是一下抽了过来,洛姬护住脸,在床上滚来滚去。她早听说过,太子爷发怒的时候抽死过一个宠妾,她自以为不会发生在她身上,没想到那么快。

  “报!太子爷!今天一共抓获八名闯入太子府的人,四名闯入叶府的人,二十名在府里的内应!分别是百鸟族”屋外,叶北的声音响起。

  “停!书房等我!”司马不凡立刻打断了他的话,起身走到旁边相间里,跨入屏风后早准备好的木桶里,洗洗穿好衣服。

  出来,他看见躺在床上的伤痕累累的洛姬,皱了皱眉头。出于各种原因,他一直是很厚待这位李家的千金。这几天李相国多次托人明里暗里说着情,他又且能不明白。

  他还不能失去这一脉关系。特别是现在,好像国君对他有点冷淡,暗中有股势力在动的时候。

  “你,找太医来。搬回去住吧。还有,我已经派李北翼去云阳山脉了,这段时间你看不见他的。”他总算是开了口,匆匆离去。

  真值!这一顿打看来还是很值的!居然还换来了弟弟的重新启用,云阳山脉是吗?那可是太子的大事!太值了!这太子的后宫里只有她才是屹立不倒的不倒翁!

  洛姬阴森森地冷笑着,慢慢站了起来,走进刚才司马不凡洗过的木桶里。

  冰冷的水刺痛了伤口,更刺痛了心。

  笑笑,是吧。看来我们见面的日子不远了。

  “阿嚏”苗苗很不幸地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揉揉鼻子,骂道:“哪个该死的老是惦记着老娘我啊。阿嚏!”

  她的芊芊玉指对着阴魂不散的司马傍水点啊点:“肯定是你!一定是你!你在心里骂我!”

  “你走不走啊!我要睡觉了!”说着,她拉开被子盖在身上,闭眼。

  再睁眼一看,某人依然如石头一般盘腿坐在旁边的榻上,运着功。

  “好吧。我出去!”苗苗气急,抱着枕头冲出门外,向佳宝的房间走去。

  刚打开门,只见某人已经盘腿坐在佳宝房间内,还冷冷的说道:“这样更好,更像一家人!”

  “一家人个屁!”苗苗忍不住开始脱口成章。

  引狼入室啊!一直装睡的佳宝摇摇头,翻过身去继续装睡,心里却在盘算,娘亲是不是想独自出门,不带上他啊?

  那可不成!

  佳宝翻身坐起来,双手环住苗苗的脖子,撒娇地喊着:“娘亲,我要娘亲陪我!”

  苗苗恶狠狠地盯了一眼不知羞耻的男人,一把拉下帐幔,再拉下蚊帐,再挂上一层布。

  哼!就是不想你看见!

  猪头!

  想把我们关进你的金丝鸟笼里,是不可能的!

  因为,做为特工科班出身的她,怎么可能不在自己的房间里挖上密道,布上机关呢?

  狡兔还三窟呢,更何况她是现代来的苗苗。

  她要让这个大男人看看,她比他厉害。

  她占尽先机!她先下手为强!

  赌约,他输了,以后就成为她的后宫吧,成为她的仆人,给她做饭c洗衣c叠被

  嘿嘿嘿嘿!

  “娘亲!你笑得好阴险哦!”佳宝认认真真地盯着苗苗的脸,仔仔细细分析了情况后,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他的爹爹要倒霉了。

  司马傍水一直以来认为这个女人只有一些那些见不得人的扮可怜啊c下毒啊偷偷摸摸的小本事。怎么都没想到她会在卧室里挖机关密道。

  等他听见声响,揭开帐幔的时候,床上已空无一人。

  “丑女人!”他一拳头重重打在床板上。

  一定是去找司马不凡的乌木龙雕去了。难道她就不知道,现在的局势因她的忽然出现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吗?

  太子的图他也有一份,显然是有心人故意散播的。

  据他所知,五龙宝里的木龙心只有巴掌大!

  而司马不凡的乌木雕刻,整整拆开三个马车组合成一个大的马车,才拉动了它。

  现在已有消息传来太子的人一进南河境内后,就兵分两路,一路走水路,一路走大道。众人都认为那么重的东西肯定是走了水路,蜂拥而上跟了去。

  苗苗走了那边呢?

  好不容易逃出叶府的水墨公子,幸灾乐祸地看着司马傍水,折扇盖住大半个脸偷笑。

  这个男人,居然让他们又跑了。

  不过,好像那母子俩跑不掉的话,就不是他所认识的苗苗和佳宝了。

  摸着看着吃不着的心里一定不好受吧?哈哈,这太有趣了。更有趣的还在后面呢。

  他昨晚可是亲耳听见了太子发狂的喊叫啊,还有洛姬派人寻找一个叫“笑笑”的女人。

  “兵分两路吧。”司马傍水终于下了决定。

  这时的苗苗,装扮成一个老太太扶着孙女排着长队,在城门口等着出门。

  显然,今天的盘查十分的细致和认真,而且被查问的大多是带着小孩的独身女子,无论男女老少。

  好吧,貌似她这样出门有点不容易。

  大白天的总不能让她使用绳索啊或者飞出去吧。估计那样直接被射成糖葫芦。

  麻麻地,司马不凡!我跟你有什么深仇大恨,非要抓住我不可?还要杀我?最好别落在我手里,要不然嘿嘿

  苗苗坐在可以一眼就能望见城门的酒楼上,愤恨地使劲咬了几口馒头,边看边吃便思考着怎么出去。

  她的对面也坐着一个同样盯着城门口的高大女子,也在愤恨地啃着馒头。

  “娘唔,奶奶,我有办法了。你不是说过越乱越好,浑水好摸鱼吗?你看,下面有好几个穿白衣人,都带这个白色面纱的斗笠”佳宝左右张望着,凑近苗苗的耳朵,小声说着他的计划,根本没发现那个高大的女子耳尖动了动,也竖起了耳朵。

  其实,这种装扮是南赵国比较流行的装扮。南赵国多风沙,故而大多女子男人出门都爱带个有着面纱的斗笠。至于白衣,那就是纯碎为了体现风流倜傥之类的了。特别是,四大公子就有两位爱穿白衣后,世人更是爱上了白衣服。

  至于浑水摸鱼嘛,自然是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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