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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番外 温乐与杜维(一)

  我想我至今还记得遇见杜维的那个下午,他有双明亮的眼睛,望着我的眼神很温柔。

  那是在那个光线通透的高二三班教室里,杜维站在背光处画着黑板报,他很高,神情很专注地盯着黑板,洋洋洒洒地挥动着画笔,唇角上扬,侧脸很迷人。

  那时候我念高一,在我得知医生告诉我我因为家族性遗传病可能再活不过五年时,那种仿佛天塌下来的绝望我无从述说,我不想把这些痛苦带给爸爸妈妈,不想他们为担忧,所以下课后迟迟没有回家,哭闹着赖在隔壁高二班的教室里不肯走。

  教室里只剩下我和他两个人,我把脸埋在膝盖间肩膀颤抖得厉害,不记得过了多久,只记得从夕阳落山到天空中亮起了星星,我哭得嗓子哑得厉害,看到他走到我面前才止住哭声。

  然后他搁下画笔走到我面前,脸有些红,嘴唇张张合合半天才说:“我记得你是隔壁班的温乐,你为什么还不回家?”

  听到回家这两个字,我努力克制的眼泪又不可收拾地掉出来。他看到之后有些不知所措,但过了一会他递给我一张小纸条和纸巾。

  他写:温乐,温乐。无论发生什么,你一定会是一个温暖快乐的人。

  大概是从那天起,我决定做一个温暖快乐的人。不管我可以活多久,不管以后我的病情会严重到什么程度,此刻我一定是温暖快乐的人。

  在之后我每次看到他心都扑通扑通地跳,慢慢地刻意去靠近他,总转悠着出现在他的视线,所有人都打趣我们什么时候在一起?只要他呆头呆脑地一脸茫然。

  我向他告白的那天是在图书馆,他正在一旁写作业,我伏在桌上目不转睛地盯他许久,终于坚持不住地抬起已经红到耳根旁的脸,憋出一句话:“你到底想干嘛?”

  我一脸无辜地摇摇头,然后对他做了一个我曾经刻意去问他怎么做的动作。

  一手食指指自己,然后又一手拇指和食指微曲,指尖朝下颏点动两下,再一手用食指指向对方。

  这个动作要表达的意思很简单,仅仅是一句:我喜欢你

  杜维呆愣住一动不动,手足无措的样子让我觉得好不可爱,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可爱的样子,让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调戏良家妇女的无耻之徒,我还更无耻地拉住他的手问:“你喜欢我吗?”

  记得他呆愣了老半天才红着脸点点头,那日后我们开始了长达三年的交往。我习惯数着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光,仿佛那些时光并不久远,只在弹指间就过去了。

  我能清楚记得和他在一起的时光,记得那些点点滴滴,知晓自己只能陪走过杜维走过一段旅程,并不会长远,而这一切是因为我的病,可能治不好的病,这注定了我不是陪他到最后的人。

  然而我却没想到并不是这个我向他隐瞒的理由而让我们不会长远,在大二后,我才发现我和杜维之间早就生了无数的间隙,让时光在慢慢偷走我们的感情。

  他不再是他,不再是我的杜维。

  杜维是念南大,所以我在高考前填报的第一志愿是南京大学,但妈妈却极力反对我,因为我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成绩和情况随时可能恶化的身体。

  但其实妈妈之所以这样强烈反对,是因为爸爸在美国那边联系到一个遗传病权威医生,他们想我休学去美国接受治疗,那个医生说我这时候治疗最能抑制病情不复发,可我抵死不答应休学,妈妈当时还捆了我一巴掌,红着眼睛骂我不懂事,可爸爸却对我说让我好好准备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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