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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前夫是个混蛋!

  江火想过很多次她与毓钟的重逢,是染血的郑国皇宫也好,厮杀的边疆战场也罢,甚至想过有朝他为阶下囚而她高高在上。却从来没有想过,再次相逢是这番场景。

  她愣怔地看着毓钟入座,大口饮茶,毫不嫌路边茶铺茶水粗糙。一身简便的粗布衣裳,墨发高束,依旧是俊朗刚毅,却

  老了。

  沧桑了。

  瘦了。

  江火想:他不是我的人了。无法欺身上前,前尘仅足拈来思念。

  但他仍有能力让她软弱,让她慌张无措,惧怕,尊敬,以至于在相见时令她失态。

  她忙解释说:“不好意思,赶路的太累了”然后慌忙低下头不再说话。毓钟也没多在意她,不过是个路过的茶客,看一眼便忘了的路人。倒是他身边的那位小仆人乐颠颠地来搭讪道,“姑娘不是本地人吧?”

  “嗯,我是越国人,姐姐嫁到了郑国,这次是来探亲的。”

  郑国与越国交好,两国联姻不在少数,不足为奇。小仆人兴高采烈地说:“是么?那可要好好在我国旅游一下,我大郑的风光,天下无人能比。”

  江火呵呵一笑,道:自然,自然。她不想在此继续留下去,多留一分都是煎熬,忙令安燕付了茶钱想要离开,偏偏身体太过僵硬,站起来时差点被板凳绊倒,幸亏毓钟眼尖,伸手一捞,便搂住了她的腰。江火一碰到他的身体整个人都发抖了,哆哆嗦嗦退了出来,颤声说:“多c多谢公子。”

  其实她也不想这么没用,想要表现的镇定些,再镇定些,可是毓钟是她心头的一把刀,碰不得。她竭力让自己看起来自然些,却还是没能逃出毓钟的眼睛,。

  毓钟最开始只觉得她就是个普通的茶客,但现在一看,这女人明显是在惧怕自己。

  一个从没见过自己的女人,怎会惧怕?除非她知道自己的身份。

  毓钟打量她的脸,秀润白皙,天真妩媚,眼睛生的很漂亮,浓黑的秀发被盘成了望仙髻,身上穿着是越国人的衣服。越人女子以敦煌壁画中天女服饰为美,喜衣带缭绕凌乱之美,许是为了方便赶路,她将衣服上的长带打成了一个蝴蝶结绑在腰后。体态轻盈弱不禁风,不似有武功。

  毓钟淡漠地说:“当心点。”

  望着她与随从匆忙从铺子里离开的身影,毓钟沉默地喝了口茶,对身边的小护卫道:“跟着他们。”

  从茶铺到落雁城的路渐渐变得不太好走,想要在天黑之前赶到那边需得走捷径小路。小路崎岖,山路颠簸,风景却是很好,正是江南四五月天,桃红柳碧,草长莺飞,江火却无心观赏,脑中所想,心中所计量的,全是那人。

  但她此刻已经没了慌乱,逐渐镇定。

  镇定后就为自己的反应感到可耻羞愧,怨恨自己的不争气。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没有必要,反正毓钟对她来说,已经是个无关紧要的人了,不应再为他有喜怒哀乐。

  她伸手,抚了抚胸口,忽而摸到胸口处有一块晶玉。那是离去前君世亲手给她戴上的,说是天然的暖玉,南方湿潮,带着它对身体好。那玉看起来被人贴肤戴了许多年,莹润的玉色中有一抹殷红的血丝,戴在胸口好像一抹心头血,朱砂痣。

  君世话不多,不说玉的来历,但江火却记得那块玉是他一直贴身戴着的。西燕的男子,从出生开始母亲便会替他们准备一只挂件佩戴于身,一直带到成年,以保平安。这块玉,应是他的娘亲当年亲手给他戴上的。

  想到这里,她的心又平静了些,这世上,总还有个人是对她真心好的。马车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落雁城。夜晚的落雁城依旧繁华,华灯璀璨,夜市热闹纷繁,吴侬软语的妓女们站在街边迎客,小贩们点着花灯叫卖,卖的都是精致的小玩意,花瓶,字画,墨宝,玉器,女子的胭脂水粉,也有小童喜欢的糖人。自古南方多富饶,穿不尽的绫罗绸缎,食不完的鱼米美酒,看不尽的香粉美人。而郑国又因为有了毓钟的治理,就连落雁这样的小城都如此繁华,相比之下,燕国的王都简直落魄不堪。

  而促使它这么富饶的经济产业链,全是自己一手创建的。落雁东边的那家纺织工厂,王都的山海钱庄,酒厂,大棚蔬菜,服装厂,杂交水稻,娱乐设施场所,甚至包括超时代的快餐店她亲手给自己创造了一个强大的敌手。

  安燕在街市边找了家客栈住下,江火赶了一天的路也有些疲累,打算洗个热水澡,便叫小二送点热水过来,谁知道一开门,正好撞见了一个最不想见的人——毓钟。

  江火有些愕然,但这次反应却平静了许多,淡淡地对他点了点头:“公子也住这儿?”

  “恩。”毓钟打开她隔壁的房门,没再多话便进屋了。江火在屋子里一边洗澡一边寻思着,毓钟此刻怎会来落雁城?难道真的只是单纯的巧合么?此时齐楚与郑国的战争已到了白热化阶段,楚国在齐国的帮衬下恢复了不少元气,但郑国也毫不懈怠手软,年初时刚拿下了楚国一座城,按道理说,这时候应该会有很多人想刺杀他,他应该留在王城才安全,而不是到处乱跑。

  莫非有什么更重要的事让他去做?是什么事?

  还是说,他听到了什么风声?

  不可能。如今燕国非常低调,只是个不起眼的亡国,君世的计划虽然都准备好了,却还没有正式开始。而她要做军火的事也都只有心腹才知道,不可能有内奸。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他在此刻也来到了落雁城?

  想着想着,肚子就饿了,赶了一天的路只吃了点干粮,也是时候下楼去吃点东西了,其他书友正在看:。

  她擦净身体,换了件干净朴素的衣裳,挽着湿发便下楼去觅食了。落雁的美食名扬天下,汇集了天下美食的精髓,汤汁鲜美的三鲜汤包,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的东坡肉,鲜美可口的葱爆虾,焖黄鱼,炒凉粉,虾爆鳝背面,银鱼蒸蛋

  也有好酒,缠绵温柔的稠酒,饮下一口,有种醉生梦死的感觉。

  楼下有许多人在用晚餐,江火独自寻了个靠窗的地方坐下,刚点了一坛酒与菜,隔壁便有人坐下。闻声望去,冤家路窄,不是她前夫又是谁!

  “”江火无语的低下头,喝了杯茶,想装作看不见,可毓钟身边的小护卫却热情的很,臭不要脸的主动凑过来打招呼了,“哟,姑娘又遇见您了啊,我们真是有缘。”

  江火干笑几声:“是啊,真有缘。”猿你妹!能不能带着你家主子离老子远一点,晦气不知道吗!

  小侍卫沾沾自喜,吹嘘他国家的美食,简直把郑国夸的天花乱坠,堪比天上人间。江火心里不耐烦,面上却一直挂着笑,看起来就像是在仔细听一样。这一切落在了毓钟眼里,就好像一块石头投入湖面,激起了丝丝涟漪。

  这女人这副神态

  好像很久之前,也有这么个姑娘,跟在自己身边,听着那些趋炎附势的人聊无趣的话题,明明不耐烦了,却还是虚伪地笑着。别人看不出来,他却能一眼看破——她若真喜欢听,眼里都是笑意,她若是不耐烦,眼睛虽是弯着,眼角却有偶尔的抽动。

  毓钟沉默地看着她。这时候江火叫的酒菜都上齐了,她终于找到了一个不用听小侍卫瞎吹的理由,说“我先用餐了。”便埋头苦吃起来。毓钟发现

  她点的几样菜都很熟悉——椒盐虾,清炒小油菜,三鲜灌汤包,还有一大碗胡辣汤。

  吃的时候,她习惯先喝一口汤,若是做的不错,合她口味,她就会抿抿嘴再喝一口。然后开始喝酒。

  喝酒也是有个小习惯的,其他女子喝酒都喜欢斯文地用酒杯慢慢饮,她则喜欢直接喝,要么就用大碗大口大口豪饮。这毛病是以前征战漠北时留下来的,一直改不了,像个顽皮的男孩子。但入了宫后,她便再也没有喝过酒。

  毓钟回忆起来,好像确实是从那时起就再也没有看过江火快活的喝酒了,就算是在各种需要饮酒的宴会上,她也只是以茶代酒,斯文地笑着说:“失礼了,臣妾不会饮酒。”

  窗户边的女人也有同样的小习惯,抱着酒坛子咕咚咕咚直接喝了起来,酒的确是好酒,所以她一口气喝了半坛,然后胡乱用手抹了抹嘴。明明五官没有一个地方相像,可言行举止神态却像极了那个女人。

  可他心里明白,再怎么像,也不会是江火。

  他的江火,早已经在六年前,一把大火焚了自己,连把骨灰都没留下。

  毓钟抿唇,神色中隐隐现出倦累。这些年一直无眠,那种倦累,已经在他身体里结成亘古不化的冰,要拽着他直至长眠。他疲惫地站起来,对小侍卫说:“我回去休息了,你自己吃吧。”

  “哎?”小侍卫讶然,“主子,你不吃了么?”

  毓钟没再理会他,径自回房了。江火在角落里望着他的背影,没有说话,沉默地抱起酒坛再次喝了起来。睡的并不好,隐约梦见了许多年前的事,很疲惫,半夜醒过一次,伸手摸到胸口那块玉石,紧紧攥在手心很久很久,然后又安然睡去。

  这一次,没再做梦,一夜到天明。

  次日,与随从前往落雁长鸣山观采火纹石,:。

  出门的时候再一次与前夫相遇。前夫这次倒是放下了高贵冷艳的架子,主动问她:“去哪儿?”

  “”老子跟你又不熟,你这种自来熟的语气真的没问题?江火说,“我去雁鸣山。”

  “哦?正好我也去,一起吧。”

  “”

  他上了马,马后面还有辆马车,一看就是早就准备好的,看样子在门口守株待兔很久了。

  江火:“公子,我们要去雁鸣山矿区的,那边乱,马车不好走,就不劳烦公子了吧?”

  “上车。”

  “”

  小随从与小侍卫一起捂脸泪奔:好可怕的男人!

  江火无语,怕再拒绝会引起怀疑,只好硬着头皮上车了。

  马车还不错,似是怕她颠簸,特意垫了层厚厚的毯子在里面,江火更加无语,从来不知道这家伙还有细心的地方?

  等等,对一个从没见过面的陌生女人细心?不容她多想,马车开始朝雁鸣山奔去。路上,小侍卫问安燕,你们不是来落雁城探亲的么?怎么要去雁鸣山呀?

  雁鸣山是落雁城的矿区,江火这次要采集的火纹矿就是那里产出。倒是不担心会被毓钟发现目的,因为前世她给郑国做造的火炮用的材料是硝石与磷石,而那两种材料并不在洛雁城生产,被毓钟秘密封锁了起来,有重兵把守。

  安燕客气地解释道:“老爷惧寒,据说火纹石能够产生热量,所以小姐这次来想大批量买些石头回去,方便镇子上的百姓取暖。”

  “哦?火纹石还有这用途?在我们郑国都没人用的。”因为郑国属南方,气候温暖,且又没人发现它的用途,所以开采石头时火纹石都是被当成垃圾丢在一边的。江火在车中笑道:“我也是在书中看到的,上次来看姐姐,正好在路上捡到了一块火石,带回去试验了下,确实有取暖的效果,小女便想,若是能用火纹石贴在房子外面,那冬天就再也不怕冷了。”

  越国的气候很奇怪,春夏秋气温属正常,可冬天特别特别寒冷,而且还是南方的那种湿冷,不少越国人都得了风寒腿,有钱人家还能保养着,没钱的穷苦百姓得了风湿连农活儿都做不了,一家老小就只能挨饿。

  “而且它也便宜,很坚硬,冬天时把它贴在房子外面,就能够取暖了。”马上的毓钟突然开口了:“那么多石头,你一介女流,打算怎么运回去?”

  江火没想过他会问这个,愣了愣,随即说:“郑国不是有给普通老百姓专运的镖局么?届时请他们便可了,随然时间长了点,但离冬天还有大半年,时间慢点也没关系。”

  毓钟却说:“就算是平民镖局,运费也不便宜,何况一运就是半年。云飞。”

  “在!”小侍卫慌忙策马奔过去,听毓钟吩咐说,“这位小姐善良好心,为民着想,我大郑与越国向来交好,自然也要替她分担一些。回头你去联系镖局,亲自替这位小姐把石头都运送过去。”

  “是!”

  江火:“真不用了,公子,太麻烦您了。”

  “不麻烦。”

  “真真不用了。”尼玛啊,老子都说不要了你狗拿耗子多管什么闲事!吃饱着撑了没事干是吗?没事干你去死啊!你跑来给我送什么货啊,:!我需要你帮忙吗?你以为你的真实目的老子看不透吗!你不就是想借机监视我吗!

  江火又不是傻子,毓钟主动开口帮忙,分明是起了疑心。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但这火纹石她不得不拿。想要制造比郑国的火炮更为强大的军火,就只能利用这火纹石。

  毓钟一言九鼎,说什么就是什么,不容她反抗,就擅自做了决定。安燕不知他的身份,拔刀就想动手,被江火悄悄阻止了:“不想死就老老实实跟着,这人不是你能除掉的。”

  到了雁鸣山,毓钟去另一边买了锌矿,江火则以极为低廉的价格买了二十吨左右的火纹石。来之前她已经计算过了,排除试验部分所需要的石头花费,二十来吨,够她制造出十座巨炮了,且弹药充足。

  至于其他武器,材料可以在别处寻找。火纹石,是不能再取了。

  拿到货的当天,毓钟就主动给她联系好了镖局,将近一百多人站在她跟前时,江火一阵头晕人这么多,她就是想灭口也有心无力啊!但谎已经编出来了,不走也得走。

  毓钟没有送她,交代了镖局的人一定要好好照顾他们,将他们安全护送到越国。然后带着护卫便走了,头也没回。

  江火坐在马车里,与一百多号人行走在前往越国的山路上。安燕低声问她:“怎么办,主子?”

  江火不吭声。

  越国离落雁城很近,不过三天的路程。三天里,她必须想出个对策来——要么将计就计,就这么去越国,等镖局人走了再带着石头离开。要么,找个机会把这些人都除掉。

  两种对策都有弊端,直接去越国的话,首先没有越国的通关文书,其次很容易引起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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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而如果选择把这一百多号人都除掉的话,只凭借他二人之手是不可能做到的。

  江火略一思索,问安燕:“这里离太子派来接应的军队还有多远?”

  “差不多一天的路程。”

  他们原本就打算好,江火采购好石头后,先找郑国的镖局运送出城,到了边境的长乐坊后,再由燕国的军队接应。长乐坊里什么人都有,来自各处的边境商人,是个贸易中心,石头运送到那不会引起什么怀疑。却不想计划被打乱,遇到了多疑的毓钟,导致陷入了僵局。晌午用餐的时候,镖局准备了些好食,烤的焦脆肉嫩的野兔肉,配上大坛的烧刀子,十分惹人食欲。但江火却难得的食不下咽,一直在思索着怎么才能摆脱当下的困局。郑国到越国还有西燕的路程在他的脑海中不断的调整,就像放大的一张地图一般清晰可见。

  “主子,我们是不是可以先去越国然后再转运?”安燕坐在江火旁边,环视了一圈四周镖局的人,可以压低了声音说道。

  “国境的公文呢?”

  “这那让我们的人绕路过来接应呢?”安燕见江火没有进食,索性也放下碗筷,提出建议。

  “那人既然会安排镖局来送我们,自然不会轻易便让镖局人放开让我们走,这名为押镖,实为监视,如若让军队来接,指不定就正中他的下怀。这个法子,行不通了。”江火这番与安燕解释,安燕只是静静听着,不多看江火,但也觉得,一个女子这般聪慧,实在是

  午餐过后,江火与镖局老板说,自己想先休息一下,让押镖的兄弟们也好好休息一番,两个时辰之后再继续赶路。

  负责这趟镖的镖师也不好说什么,江火猜想大抵是毓钟安排的时候说了什么。

  江火回到马车里,觉得自己都要急的上火了,眼下可以短暂的拖住镖局,但是江火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其他书友正在看:。毓钟突然这么热心,但是种种作为里面又有挥之不去的疑心,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与毓钟相遇之后的种种画面,如同电影剪辑的片段一样,一帧一帧的在江火脑海中回放。

  “当心点。”

  “去哪儿?”

  “哦?我正好也要去,一起吧。”

  “这位小姐善良好心,为民着想,我大郑与越国向来交好,自然也要替她分担一些。回头你去联系镖局,亲自替这位小姐把石头都运送过去。”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是什么让他起了疑心?

  毓钟是多疑警惕没错,可她自认为除了初见时太过惊愕以至于微微失态后,并没有在露出什么马脚。她的脸是真脸,没用过易容术,这一世换了新鲜皮囊,年纪也是二八,毓钟再聪慧也不会看破她皮囊深处藏着的灵魂吧?

  马车外,拂堤杨柳,莺莺燕燕,人间四月美景如画。

  江火突然想到,在她还没有随着毓钟进宫之前,也是这样的一个季节,毓钟闹不过她难得一次的任性,被迫陪着江火在河边玩着小孩子爱玩的纸鸢。奈何两人着实没有这方面的才能,那纸鸢到最后也没有飞起来。江火缠着手中的线,怔怔的不知道说什么。毓钟还是那副淡若止水的样子,不知道是漠不关心,还是很不耐烦。

  他总是那副样子,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改变,除了苍老了些,几乎跟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他也不会像阿景那样,就算隔着一幅崭新的皮囊,也能一眼就认出自己来。从头到尾他就没有将自己放在心上。

  不放在心上,所以没有惦念。

  没有惦念,又哪来的一眼万年?

  那个人的眼里,自己恐怕除了心狠手辣心机恶毒之外,别无是处。

  想到这里,江火不免苦笑。

  谁曾想到,一心付出到头来是一江辜负。最后更是连自己的孩子都保不住。

  想到那些日子的梦里,总是有个软绵绵的小孩子抓着自己的衣袖问自己“母亲,是不是孩儿不乖,你为什么不要孩儿了。孩儿哪里做错了么?”想到这里,江火心中便是抑制不住的恨意,扶在窗沿上的手也不禁收紧。

  毓钟

  前有越国公文难过,后又毓钟虎视眈眈,这趟火纹矿,当真不好运。

  若是有其他人可以帮忙的话楚国相距迢迢,李明玉又不是什么宽厚大方之人,不必指望,北有齐国,夏玉楼倒是个不错的人,只是这一时半会儿也不能就位。

  夏玉楼?南疆巫术?

  南疆巫术!?

  思路豁然开朗,眼下这情况,何必将这百来号人杀光殆尽,只要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神不知鬼不觉的将东西运走不就是了。

  想到这里,江火皱着的眉终于是舒展开来,在床上找到自己的包裹,翻出一个小瓷瓶,这里面,是当年江火在南疆所学制的一种毒药,不会置人于死地,但是会让人进入昏迷状态,即便没有昏睡,也会产生幻觉,被别人的言语影响思维。换在现代来讲的话,便是思维诱导。

  以此药放进放进押镖人引用的水之中,然后再暗示他们这是楚国人所做的事情,即便日后毓钟察觉到什么,也不会怀疑到西燕身上,更妄论怀疑到自己身上,。

  毕竟在这次的火纹矿转运的过程中,自己只是一个为了父老乡亲着想的弱女子而已。

  决定这些,江火也不再犹豫,当即小声将安燕叫到马车里,对他交代清楚自己的计划之后,让安燕先去通知西燕的军队换个地方接应,而自己则留下来进行这最重要的一步——下毒。

  听完江火的计划,安燕心里有些踌躇。离开的时候太子殿下明言,无论发生什么都必须护在太子妃身边,直到死。而眼下,太子妃却让自己先走一步,而她自己留在豺狼虎豹群中,这

  犹豫片刻他开口问道:“主子,不若您先去与他们会和,我留下来下毒如何?”

  “不行。”江火厉正严色,“这不是普通毒药,而是来自南疆的秘药,必须配合着南疆的巫术施行,才能对他们催眠。你没学过巫术,留下来什么都做不了。”江火停顿片刻,知道他是担心自己的安慰,语气放温和了些:“你脚程快,赶到长乐坊后立刻通知军队过来,我一路会给你们留下记号,你早点回来本宫才能安全脱身,明白否?”

  “可”

  “去吧,我既有此计策,自然是有万全退路,难道你还质疑本宫的能力?”江火见安燕还有话说,再次严肃起来面孔,“少啰嗦,快去。我这边也要通知镖师启程了。天黑之后便可以动手。”

  安燕不再说什么,领命之后便出门牵马往西燕部队方向快马赶路。

  江火则通知了镖师,可以启程了。

  一百多人的队伍浩荡前行的时候,镖师见江火身边之前的小随从不见,想着走之前毓钟交代的事情,便上前询问江火:

  “姑娘,您的那位小兄弟呢?”

  “哦,他先回去只会相亲们接应了,而且一路劳烦您帮忙,总要提前做好准备届时款待您一番。”

  她解释合情合理,镖师也没多想其他,一行人便顺着往越国的线路出发了。国与国之间走的自然是官道,更何况这么沉重的石头托运,走小路自然行不通。

  江火一行便顶着略有些灼热的阳光行进着。

  江火看着马车窗外一路似乎是循环往复的风景,心里却淡然的不行。尽管这条路,当初随着毓钟征战天下的时候,走了不知道多少次。

  毓钟

  这还真的是一个恍如梦魇一般的名字。

  攥紧手中的玉佩,江火放下窗帘,靠着柔软的垫子小憩片刻。

  夜色来的并不晚,暮色四合的时候江火一行正好在一个小镇附近,根据江火的预算,如果不出意外,西燕的军队就在距离这里不到两个时辰路程的地方赶路。

  到了投宿的客栈,一行押镖人便三两成群的找桌子坐下等候晚餐,江火去与店家要了数坛好酒搬到前厅,每两张桌子放下一坛悉数打开,而后自己端着一杯茶水起身道“诸位,今次劳烦你们帮忙,路途遥远,小女子不知拿何感激,再次便以茶代酒,先敬诸位一杯。”说罢仰头便将茶水饮下。“诸位也不必客气,我知道明日还要赶路,大家不便多饮酒,倒也不勉强,只是这两人一坛子还喝不净的话,便是不给我面子了哦。”江火半开玩笑的说道。

  “姑娘哪里话,有姑娘这番款待,我们感谢还来不及,来,兄弟们,喝!”人群中一个魁梧的汉子率先士卒的端着一满碗酒一饮而尽,而后三三两两,在之后所有人都举起了酒碗开始大吃大喝。

  见到如此场面,正吃饭的江火唇角扬起得逞的笑容。

  一餐过后,桌边地上净是倒下的男人,江火起身扯了扯自己的衣裙,仔细检查了下有无遗漏之鱼,其他书友正在看:。

  其实,她是将药品的粉末藏在指甲之中,在给他们开酒坛的时候就不着痕迹的下了药。若是普通迷药这么少的量自是不行,奈何,这可是南疆特产。

  屋子里静悄悄的,她轻声说:“对不起,各位,都是楚国人做的,我也很害怕啊!”

  店门早已关上,在他们还在吃饭的时候,店家便已经去休息了。明日醒来看着地上的人,最多是当他们不胜酒力,喝的尽兴便在此睡下了。而江火,则可以趁着一夜,把东西全部转运前往西燕。

  完美无缺的计划。

  江火笑着绕过沉睡中的人群,往门口走去。

  而在开门之后,江火的脸色刷的就白了。

  门外站着的人,赫然是江火此时此刻最不想见到的人——毓钟。

  “姑娘可真是好手段,喝趴下了这一百多人。”在江火这边忙着整顿西燕还有转运火纹石的时候,身在匈奴的耶律南也没有闲着,已经开始着手国内的事务。从江火那边带回来的三个锦囊他一直贴身藏着,未曾与任何人说过。

  回到匈奴之后便开始招兵买马的他,曾经在这里的好友兄弟们有不少前来帮忙,毕竟也曾风光过,如今从楚国回来更是受欢迎。而在江火言传身教之下,比之以往的有勇无谋,今时今日的耶律南可谓长进非凡,无论是谋略还是笼络人心,江火的第一个锦囊里面所放,便是人心。

  据耶律南的分析,眼下匈奴各方皆是自立为王,不说对外,只匈奴境内都有不断的纷争。耶律南也不着急去参合一脚,而是择木而栖。他所选择的目标是一个口碑不甚很好,但是手下拥有不少兵权的藩王。此人对待下属态度恶劣,以绑架士兵妻儿的手段胁迫男儿门为其拼命。但是该人也有一双慧眼,耶律南这般有勇有谋的将士投身他的营下,自是找不到任何借口拒绝。

  这藩王疑心过重,不愿放过多的兵力予耶律南,但是耶律南却不骄不躁,在前几次胜仗之后连续输了不少,回报战况的时候便是“敌方人数过多,我军不敌。”

  终于,藩王手中的兵权是在不知不觉之中一点点被耶律南拆食入腹。

  心狠手辣的人总是得不到民众的支持,更何况是以卑劣手段威胁将士的藩王,在耶律南日渐强调的时候,这藩王,终究是被斩下马。

  而后在同僚的推荐之下,耶律南便顺理成章的成为下一任藩王。

  江火的第二个锦囊之中所放,便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再之后便在匈奴境内展开雷厉风行的收割,一边收买着兵力一边征战着疆域。

  耶律南有一颗爱民如子的心,他心地纯善,对待被争夺疆土的百姓也好,对待自己营中的将士也罢。拥有兵权,但是从来不摆上位者的架子,与将士同吃同住,性恭俭,英勇善战,与将士生死与共。

  因为如此,所以有不少城都不战而败,百姓心之所向的人,怎会惧怕其他?

  而闲暇下来的夜晚,他却是习惯了一个人在军营边界。

  一个人一壶酒,一轮明月一江春水。

  一份思念,何时雁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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