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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法医案件纪实!》正文 第43节

  第5节:二十三个妻子

  在电视剧中,法医经常采集了死者的指纹,录入电脑中的系统一搜索,很快就能确定死者身份了。虽然95年的指纹技术挺发达了,但在马山县,法医还是无法通过死者的指纹查出身份。一是法医还没有配备电脑,二是那样的系统还没有,至少县城的法医还没有接触到,系统中可能也没有死者的指纹记录。

  那怎么办呢?

  身为法医,要考虑每一个细节,客观条件下不能通过指纹查找死者身份,那么就要从死者的特征去做个人识别。那些死者有什么特征呢?最明显的一点是什么?都是女性?都溺死了?不,最明显的一点是她们刚分娩不久,甚至即将分娩。马山县在90年代科技不发达,可也处于新时代了,没人会在家自己接生了,那些女人肯定要去医院生产,那么医院可能就会有记录了。

  在我提供了死者的特征后,民警就走访了马山县妇幼保保健医院,经过核查,近期入院的产妇都能找得到,没有一个失踪的。民警没有放弃,很快又联系了马山县其他医院,可就是没有查到线索。最后,马山县的民警想到,没人报失踪案,至少在马山县没接到报案,会不会那些是外来人口,由于身份特殊,她们是在小诊所分娩的呢?

  90年代,小诊所的管治尚不规范,有些超生的外地家庭会选择在那些地方生产。终于,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警方在10家诊所查到了那10个女性死者的身份,接着一个骇人的真相就曝光了。

  经查证,那10名女性死者都是被一个叫做方光宗的男人带去诊所的,每次去他都声称那些女性是他的妻子,也许他怕诊所会起疑,他就分别选了10家诊所,没有集中在一家诊所。让民警和我没想到的是,其实在1年内,方光宗总共带了23个女性到各诊所生产,有的死者没有被发现,因此民警在其他诊所中忽略了线索。

  那么,方光宗是谁呢?他真的有23个妻子吗?他的妻子为什么都遇害了?分娩出来的婴儿又去了哪儿?

  第6节:可怕的孕妇杀手

  显然,方光宗是不可能有那么多配偶的,根据民警查到的数据,该名嫌疑人也没有登记结婚。

  查到了这条线索,民警很快就找了方光宗,将他带离了住所。起初,方光宗不肯交代实情,坚称自己被冤枉了,有人要陷害他。这时候,我和梁春邻依法采集了方宗光的指纹,没多久就找到了罪证,让他辩无可辩。

  是什么罪证呢?死尸身上留有凶手的指纹吗?

  在第18个案子中,我提到过,就算凶手的指纹曾留在死者的皮肤上,可时间一长,指纹是会消失的。在本案中,死者都浸泡在水中很久了,很多证据都消失了,指纹还能派上什么用场呢?我本来也很沮丧,但后来就想到,死者口袋或手上都有一枚铜钱,铜钱磨损严重,表面已经很光滑了,也许能找到指纹呢?

  经过仔细检验,我和梁春邻在3枚铜钱上找到了部分模糊的指纹,其他的都已经无法检验出指纹了。不过,我后来在山洞里找到的女尸没有入水,她手中的铜钱被检验出确实留有方光宗的指纹。案情随即又有了重大的突破,因为在松树上散落的尸块中也有一枚铜钱,那枚铜钱没有被雨水打湿,上面有一枚血指纹,非常适合做比对——证据表明,那枚指纹的确是方光宗留下的。

  与此同时,民警走访了方光宗的街坊邻居,他们证明方光宗家中近半年来都有不同的女子出没,每一个都是身怀六甲,可生产完后就消失了。方光宗对外称,那些都是他的亲戚,来马山县躲着超生的,因此街坊邻居都没有怀疑过他。

  面对这些铁证,方光宗只能交代了犯罪事实,是他杀害了那些产妇,可他为什么要那么做呢?是心理变态吗?他对产妇有难以言喻的恨意?

  不,答案更令人心寒。

  根据方光宗交代,半年前他结识了人贩子,当知道能买卖孕妇时,他就动了邪念。表面上,方光宗跟人贩子说,买孕妇当老婆,事实上呢,他等孕妇生产后,立刻就买掉了婴儿,以此发不义之财。那些孕妇有的是智障,有的却是正常的,那些不愿意卖掉孩子的女人被方光宗骗到了山上,伺机杀害。

  罪犯犯罪时,总会有意外,有一次方光宗骗不了产妇上山,他就干脆在家中将其杀害,尸体被肢解后,他就将尸块丢到山洞里。可有的产妇没被打晕,想要逃命,方光宗来不及用麻袋,他就将她们直接推下去,没想到的是,有一个产妇没有立刻死去,还在山洞里活了一段时间。而方光宗抛尸的地方都不一样,那些山洞都是共通的,天坑有大有小,有高有矮。后来,民警根据线索去山中寻找,真的发现了更多的产妇尸体c孕妇尸体。

  案子到这里就算被侦破了。

  那死者们手上c身上的铜钱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方光宗在买下孕妇后,他都会花言巧语蒙骗受害者,说那铜钱是家传之宝,送给她们当做定情之物。实际上,那些铜钱在街上都有卖,有些造假商贩为了弄出古旧感,他们都会磨光铜钱表面,可方光宗没想到,他就是栽在了铜钱上。

  尾声

  好了,我的故事就暂时讲到这里吧。

  总的来说,法医是警察系统里一个很特殊的职业,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知道。每当有人不幸去世了,法医经常第一个站出来,除了完成法医的本职工作,有时人手紧张时,他们还要负责跟医疗车,将人送到医院,有时还直接送到火葬场。现在法医行业变化很大,像以前交通事故评残都是公安法医做,现在不准了,都是社会上的鉴定所在做,有些法医都不得不去做兼职了。

  法医是没有灰色收入的职业,尤其是生活在三线城市的同志们,比起殡仪馆的员工,他们与他们的差距是很大的。当然,法医还有触尸费,这个规定要看各地的具体情况,以前我们一具尸体的触尸费是3块钱,隔壁市县的同事则是10块。关于触尸费,很多人是不知道这个事的,只有真的干这行的人才了解,不过也发不起财。

  法医的朋友多是同行,因为比如你去相亲,人家一听你是当警察的,可能会印象不错,但一听说你是从事法医工作的警种,多半会打退堂鼓。毕竟,谁能跟一个经常和尸体打交道的人一起生活,不怕他把霉运带回家吗?只有法医敢和法医接触。

  其实这些都不算什么,只要法医的工作做久了,我们能坚持下来。最让人头疼的是,很多人对法医的工作不理解,即便你按章程做了尸检,你也可能被死者家属一状告到法院去。我认识一个法医,他三天两头被人告,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诬赖他收了钱财,篡改了证据。说真的,影视剧是有法医篡改证据的情节,可在现实里中要那么做,基本上很难办到。

  从1986年到2013年,我当了27年法医,曾经也想过转行,但如今坚持下来了,也许是我热爱“听尸”吧,只希望通过这些故事,这一行能被更多的人理解与支持。

  (听尸完)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这其实是2013年写的了,去年一直没上来,太忙了,过几天又要到处跑了,有时间继续写下面几个案子是广西外的,相信大家会很感兴趣,不过还是做了点功夫,改掉了一些信息,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感谢大家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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