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 百花团要反水
“老公”沈凡蕾趁着秦老头不注意,悄悄拉起凌沧的手:“你一定多保重。”
“我知道了。”凌沧哭笑两声:“怎么每个人都这么说,搞得生离死别一样。”
史雨刚好听到这段对话,很不屑地哼了一声:“小小年纪就谈恋爱,真无耻”
沈凡蕾终于有些受不住了,反唇相讥道:“你和丁世佳不是也有一段情吗?!”
史雨脸一红,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老公”沈凡蕾看着凌沧的眼睛,很认真地说:“我总觉得,你这次来京城,不只是为了参加竞赛”
“还能是为了什么?”
“我不知道。”
“真的就没什么了,你放心好了。”
“如果有什么事”沈凡蕾仍不放心,叮嘱道:“一定告诉我。”
“好。”
凌沧一直看着秦老头带着沈凡蕾和史雨上了火车,随后打了一辆计程车,来到中央商务区。
这里云集了许多企业,还是很多跨国企业的总部所在地,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一年四季都是车水马龙,喧嚣的环境似乎根本不受经济危机的影响。人们形容一个地方地皮值钱,常会说“寸土寸金”,放到京城的中央商务区,说寸土寸钻都不为过。
中央商务区的写字楼,大都是数家企业合用。能在这里拥有一栋独立建筑的,必是极具实力的企业,凌沧去的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这栋楼的高度在大陆名列前茅,外观大量采用硬朗的直线条,墙体则是明晃晃的切面,使得高耸入云的楼体看起来就像一把明晃晃的尖刀。与其他大楼不同的是,这座设计很高调的楼,平日里却很低调。墙体上没有任何醒目的标识,日常也少有人出入。即便是在附近工作很长时间的人,大都不知道这栋楼的主人是谁。
凌沧站在楼下,抬头看了看,看到了刺目的阳光,却没看清楼顶是什么样子。
“凌沧?”一个电话打了进来,声音非常熟悉:“你在京城?”
“是啊。”凌沧笑了笑:“是张老师吧。”
“是我。”铃兰也笑了:“比赛怎么样?”
“不怎么样”凌沧撇了撇嘴,满不当回事的说:“只不过包揽了所有奖项而已。”
“是吗。”与往常不同,铃兰的语气今天听起来分外和蔼:“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让人失望。”
“谢谢你的信任。”顿了顿,凌沧很小心地问了一句:“你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就是想问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可能还要过些日子吧。”轻声叹了一口气,凌沧又道:“有些事要处理一下”
铃兰没有追问是什么事,只是叮嘱了一句:“一切小心。”
“谢谢。”
放下电话,天空飘起了淅沥沥的小雨,片刻后变成了大雨。这几天京城天气不太好,不是雷电交加,就是大雨倾盆。回想起来京城之前,同行的人接连出了事故,凌沧总觉得这一次京城之行不会风平浪静。
凌沧昂首走进了大楼,这里没有保安,一楼大厅只有两个女孩在闲聊。
这两个女孩看起来长得很像,应该是双胞胎,穿着一模一样的白色衣服,腰间插着不太显眼的短刀。
她们看到凌沧,马上警惕起来:“你有什么事?”
“我想见龙见月。”
“谁?”一个女孩以为自己听错了,很奇怪地又问了一遍。她们都是百花团的人,不过并不认识凌沧。百花团成员很多,见过凌沧的屈指可数。
“我想见龙见月。”凌沧顿了顿后,用很友善的语气告诉对方:“麻烦你们通禀一声,就说有一位故人之子求见。”
另一个女孩马上拿起对讲机,低声说了几句,随后着重说道:“他说是‘故人之子’”
对讲机那边一阵沉默,再没有一点动静。两个女孩等了许久,差点以为对讲机坏了,里面才传出一个略有些沙哑的女声:“带他进来吧。”
“跟我来。”女孩的态度明显客气了许多,把凌沧带到一部专用电梯前。这部电梯直通最顶层,伴随着轻微的颤动,耳膜传来阵阵轻微的嗡鸣,片刻后,电梯门打开了,外面射进来明媚的阳光。
整栋大楼的顶层是一个硕大的房间,四下里全部是大幅的玻璃墙面,可以一览京城景色。
“请进吧。”女孩让凌沧走进房间,自己坐电梯回去了。
“凌沧?”在房间正中央的单人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女人。她的样子看起来风情万种,同时给人的感觉却又是那么的冰冷:“终于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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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龙见月下达除掉凌沧的指令后,铃兰谎称电话不好用,随后再也联系不上了。龙见月每次给铃兰打过去,听到的都是一片忙音。
百花团过去每接到命令,一律坚决执行,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发生。龙见月想把寒兰派过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却没料到寒兰当即病倒,昏迷不醒。龙龙见月又想派水仙去,却没料到水仙接到命令之后便出了车祸,这个功力高强的女孩开车的时候,竟然会溜号把车撞向一辆公交,当场骨折。正常情况下,水仙可以轻松毁掉一辆公交车,自身却毫发无伤。她会被一场交通意外撞出骨折,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可不管事情闹得再怎么神奇,偌大的百花团,现在竟无一个人可用。
这一天,龙见月又给铃兰打过去,结果那边还是一片忙音。龙见月真的生气了,把电话用力摔在了地上:“百花团你们要反水吗?”
要说百花团真的反水了,似乎也不太对,至少楼下看守大门的还尽忠职守。龙见月正在发脾气,楼下的百花团汇报道:“有人想见您。”
“谁?”
“他说是故人之子。”
“故人之子”龙见月呆立在那里,许久没有说话。这个人是谁,不用问也能知道,过去她每当想到见凌沧,心跳就会加速。凌沧现在真的来了,她的心绪反而平静下来。准确的说,是头脑一片茫然,什么都没有想。不知道过了多久,她颤抖着手拿起对讲机,吩咐了一句:“让他进来吧。”
等到电梯的门打开,一个身影出现在面前,龙见月仔细端详了许久,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真是见面不如闻名。”
“怎么这么说?”凌沧也不用龙见月招呼,自己找了个位子,大大咧咧的坐了下来:“我倒觉得闻名不如见面,你比传说当中要更加漂亮c性感。”
“谢谢夸奖。”龙见月又把凌沧仔细端详了一番,感觉轻松了不少。
从一开始,说到凌沧要来,龙见月直觉的认定自己肯定会看到凌阳的复制品。然而眼前的这个凌沧,却与她记忆中的那个人相去甚远。
比起凌阳满身的名牌服饰,凌沧穿的明显都是地摊货;比起凌阳精心修饰的外表,凌沧显得有些不修边幅,头发太乱,指甲太长;比起凌阳的精明干练,凌沧看起来有些呆板,一副黑框眼镜更是凭添了几分木讷;凌阳在英国贵族学校长大,坐立行走都是规规距距的,凌沧相比之下显得太随意,坐在那里歪歪扭扭的好像有点肾亏。
可是,不管再怎么看,凌沧分明是凌阳的儿子,那眼睛c鼻子c脸颊,简直就是一个模子扣出来的一样。
“你们东北有句话——龙生龙,凤生凤,耗子的儿子会打洞。”龙见月站起身,来到吧台前:“我看不是这么回事。”
“是吗。”凌沧装作没听出龙见月话里挖苦的意味,淡淡地说了一句:“关键是形似,还是神似。追求形似,你只会失望的”
“可能吧。”龙见月打开一瓶酒,倒了满满一杯,一股特殊的香气飘散开来:“喝酒吗?”
凌沧闻了闻那股香气,微微点点头:“是杜松子酒吧,来一杯。”
“你爸很少喝酒的,只是偶尔喝点红酒。我和他不一样,我喜欢喝酒,他总是笑我,说我是小酒鬼”龙见月又倒了一杯,放到凌沧的面前:“看来你很懂酒。”
“没错。”凌沧把酒杯端起来,一饮而尽。
龙见月用的不是专门的烈酒杯,而是个头很大的阔口杯,至少能装二两。杜松子酒属于烈性酒,很少有人会这么喝,可凌沧把杯子放下后,却面不改色。
“好酒量。”龙见月也不示弱,把酒喝了个底朝天:“对了,你近视吗?”
“不。”
“那为什么要戴副眼镜呢?”龙见月困惑地摇了摇头:“你爸爸从来不戴眼镜。”
“你是觉得,我戴眼镜有些呆,对吧?!”凌沧毫不在意地笑了笑:“不过这副眼镜是爸爸凌阳留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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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凌沧哭笑两声:“怎么每个人都这么说,搞得生离死别一样。”
史雨刚好听到这段对话,很不屑地哼了一声:“小小年纪就谈恋爱,真无耻”
沈凡蕾终于有些受不住了,反唇相讥道:“你和丁世佳不是也有一段情吗?!”
史雨脸一红,没再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老公”沈凡蕾看着凌沧的眼睛,很认真地说:“我总觉得,你这次来京城,不只是为了参加竞赛”
“还能是为了什么?”
“我不知道。”
“真的就没什么了,你放心好了。”
“如果有什么事”沈凡蕾仍不放心,叮嘱道:“一定告诉我。”
“好。”
凌沧一直看着秦老头带着沈凡蕾和史雨上了火车,随后打了一辆计程车,来到中央商务区。
这里云集了许多企业,还是很多跨国企业的总部所在地,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一年四季都是车水马龙,喧嚣的环境似乎根本不受经济危机的影响。人们形容一个地方地皮值钱,常会说“寸土寸金”,放到京城的中央商务区,说寸土寸钻都不为过。
中央商务区的写字楼,大都是数家企业合用。能在这里拥有一栋独立建筑的,必是极具实力的企业,凌沧去的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这栋楼的高度在大陆名列前茅,外观大量采用硬朗的直线条,墙体则是明晃晃的切面,使得高耸入云的楼体看起来就像一把明晃晃的尖刀。与其他大楼不同的是,这座设计很高调的楼,平日里却很低调。墙体上没有任何醒目的标识,日常也少有人出入。即便是在附近工作很长时间的人,大都不知道这栋楼的主人是谁。
凌沧站在楼下,抬头看了看,看到了刺目的阳光,却没看清楼顶是什么样子。
“凌沧?”一个电话打了进来,声音非常熟悉:“你在京城?”
“是啊。”凌沧笑了笑:“是张老师吧。”
“是我。”铃兰也笑了:“比赛怎么样?”
“不怎么样”凌沧撇了撇嘴,满不当回事的说:“只不过包揽了所有奖项而已。”
“是吗。”与往常不同,铃兰的语气今天听起来分外和蔼:“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让人失望。”
“谢谢你的信任。”顿了顿,凌沧很小心地问了一句:“你有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就是想问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可能还要过些日子吧。”轻声叹了一口气,凌沧又道:“有些事要处理一下”
铃兰没有追问是什么事,只是叮嘱了一句:“一切小心。”
“谢谢。”
放下电话,天空飘起了淅沥沥的小雨,片刻后变成了大雨。这几天京城天气不太好,不是雷电交加,就是大雨倾盆。回想起来京城之前,同行的人接连出了事故,凌沧总觉得这一次京城之行不会风平浪静。
凌沧昂首走进了大楼,这里没有保安,一楼大厅只有两个女孩在闲聊。
这两个女孩看起来长得很像,应该是双胞胎,穿着一模一样的白色衣服,腰间插着不太显眼的短刀。
她们看到凌沧,马上警惕起来:“你有什么事?”
“我想见龙见月。”
“谁?”一个女孩以为自己听错了,很奇怪地又问了一遍。她们都是百花团的人,不过并不认识凌沧。百花团成员很多,见过凌沧的屈指可数。
“我想见龙见月。”凌沧顿了顿后,用很友善的语气告诉对方:“麻烦你们通禀一声,就说有一位故人之子求见。”
另一个女孩马上拿起对讲机,低声说了几句,随后着重说道:“他说是‘故人之子’”
对讲机那边一阵沉默,再没有一点动静。两个女孩等了许久,差点以为对讲机坏了,里面才传出一个略有些沙哑的女声:“带他进来吧。”
“跟我来。”女孩的态度明显客气了许多,把凌沧带到一部专用电梯前。这部电梯直通最顶层,伴随着轻微的颤动,耳膜传来阵阵轻微的嗡鸣,片刻后,电梯门打开了,外面射进来明媚的阳光。
整栋大楼的顶层是一个硕大的房间,四下里全部是大幅的玻璃墙面,可以一览京城景色。
“请进吧。”女孩让凌沧走进房间,自己坐电梯回去了。
“凌沧?”在房间正中央的单人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女人。她的样子看起来风情万种,同时给人的感觉却又是那么的冰冷:“终于见面了。”
~~~~~~~~~~~~~~~~~~~~~~~~~~~~~~~~~~~~~~~~~~~~~~~~~~~~~~~~~~~~~~~~~~~~~~~~~
自从龙见月下达除掉凌沧的指令后,铃兰谎称电话不好用,随后再也联系不上了。龙见月每次给铃兰打过去,听到的都是一片忙音。
百花团过去每接到命令,一律坚决执行,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发生。龙见月想把寒兰派过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却没料到寒兰当即病倒,昏迷不醒。龙龙见月又想派水仙去,却没料到水仙接到命令之后便出了车祸,这个功力高强的女孩开车的时候,竟然会溜号把车撞向一辆公交,当场骨折。正常情况下,水仙可以轻松毁掉一辆公交车,自身却毫发无伤。她会被一场交通意外撞出骨折,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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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龙见月又给铃兰打过去,结果那边还是一片忙音。龙见月真的生气了,把电话用力摔在了地上:“百花团你们要反水吗?”
要说百花团真的反水了,似乎也不太对,至少楼下看守大门的还尽忠职守。龙见月正在发脾气,楼下的百花团汇报道:“有人想见您。”
“谁?”
“他说是故人之子。”
“故人之子”龙见月呆立在那里,许久没有说话。这个人是谁,不用问也能知道,过去她每当想到见凌沧,心跳就会加速。凌沧现在真的来了,她的心绪反而平静下来。准确的说,是头脑一片茫然,什么都没有想。不知道过了多久,她颤抖着手拿起对讲机,吩咐了一句:“让他进来吧。”
等到电梯的门打开,一个身影出现在面前,龙见月仔细端详了许久,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真是见面不如闻名。”
“怎么这么说?”凌沧也不用龙见月招呼,自己找了个位子,大大咧咧的坐了下来:“我倒觉得闻名不如见面,你比传说当中要更加漂亮c性感。”
“谢谢夸奖。”龙见月又把凌沧仔细端详了一番,感觉轻松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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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凌阳满身的名牌服饰,凌沧穿的明显都是地摊货;比起凌阳精心修饰的外表,凌沧显得有些不修边幅,头发太乱,指甲太长;比起凌阳的精明干练,凌沧看起来有些呆板,一副黑框眼镜更是凭添了几分木讷;凌阳在英国贵族学校长大,坐立行走都是规规距距的,凌沧相比之下显得太随意,坐在那里歪歪扭扭的好像有点肾亏。
可是,不管再怎么看,凌沧分明是凌阳的儿子,那眼睛c鼻子c脸颊,简直就是一个模子扣出来的一样。
“你们东北有句话——龙生龙,凤生凤,耗子的儿子会打洞。”龙见月站起身,来到吧台前:“我看不是这么回事。”
“是吗。”凌沧装作没听出龙见月话里挖苦的意味,淡淡地说了一句:“关键是形似,还是神似。追求形似,你只会失望的”
“可能吧。”龙见月打开一瓶酒,倒了满满一杯,一股特殊的香气飘散开来:“喝酒吗?”
凌沧闻了闻那股香气,微微点点头:“是杜松子酒吧,来一杯。”
“你爸很少喝酒的,只是偶尔喝点红酒。我和他不一样,我喜欢喝酒,他总是笑我,说我是小酒鬼”龙见月又倒了一杯,放到凌沧的面前:“看来你很懂酒。”
“没错。”凌沧把酒杯端起来,一饮而尽。
龙见月用的不是专门的烈酒杯,而是个头很大的阔口杯,至少能装二两。杜松子酒属于烈性酒,很少有人会这么喝,可凌沧把杯子放下后,却面不改色。
“好酒量。”龙见月也不示弱,把酒喝了个底朝天:“对了,你近视吗?”
“不。”
“那为什么要戴副眼镜呢?”龙见月困惑地摇了摇头:“你爸爸从来不戴眼镜。”
“你是觉得,我戴眼镜有些呆,对吧?!”凌沧毫不在意地笑了笑:“不过这副眼镜是爸爸凌阳留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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