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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97年的那个顾颜北,想念我为他受的伤。他说他要开一场演唱会,他在1997年就已经落在我心上,再也无法被任何人取代。

  8{这是我一铁哥们,我们是不可能成为恋人的}

  大三的时候,小北被星探发现,到一间音乐公司做训练生,而我碌碌无为的在我的数学系和数字打jiāo道。

  我天真地想,我还是可以完成我1997年对自己许的诺言的。

  小北成了景安的新贵,他气质优雅,身材颀长,拿着话筒唱一首《身边》就引得台下所有女生为他尖叫。

  我坐在台下,我记得他第一次唱《光辉岁月》的窘迫场面,那年他第一次见到苏宛月,他被她打动,从此,他就忽视了我对他的喜欢和这么多年在他身边的坚持。

  小北更换女朋友的速度很快,像走马灯一样,她们每一个都是苏宛月的影子,有的是眼睛像,有的是鼻子像,有的是嘴像。可是,他不爱她们。

  他只是企图从她们身上找到苏宛月的样子。他伤害了很多漂亮的女孩,那些女孩都恨他,她们开始以为我是小北的女朋友,都来找我挑衅,小北当着众人的面搭着我的肩说,这是我一铁哥们,我们是不可能成为恋人的。

  我为这句话深深地难过。可是即使他不是当初那个在阁楼上与我欢笑给我唱歌弹琴的小北,可我依旧还是没有离开他,我选择继续留在他的身边。

  9{我是一个失败的人,我拥有了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但我却为此努力了这么多年}

  2005年,选秀活动开始陆续走红,小北的公司推举他参加了国内一个知名的唱歌比赛节目并顺利进入了决赛,他给我打电话报告这个好消息的时候是我在准备论文答辩。

  那年的小北已经二十一岁。

  他在电话那头说,雅笛,我如果在这个比赛中得了第一名,就有一间非常有名的唱片公司要签我了,我真的要当明星了。

  我说恭喜你,你的愿望真的要实现了啊。

  他说,可是比赛需要买衣服什么的,我已经没有钱了,我爸爸也没有,我快愁死了。

  第二天,我就把我半年的生活费都打给他了。

  他说,雅笛,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说,我这是投资呢,以后你红了,我拿你的签名去卖,随便卖几个钱就回来了嘛。

  挂完电话,我看了看我银行账户上为数不多的钱,叹了口气。还好暑假要到了,我可以利用这个时间去打工。

  白天我给一个小女孩补数学,晚上我到一间酒吧做服务员。阿布他们的乐队在那演唱,那个走沧桑风格的主唱每次唱歌都摇得特别厉害。

  我还是很容易地想起那个在我生命中消失了四年的端木希。他很勇敢,也很英俊,最重要的是,他过于完美。

  而我,只是景安城里芸芸众生中一个普通的女生,我没有伟大的梦想,我唯一的梦想就是能得到顾颜北的爱,我一直在为这个梦想努力,可是直到现在我的努力还是没有任何收获。

  我是一个失败的人,我拥有了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完成的梦想,但我却为此努力了这么多年。

  我每天都很累,晚上下班我一个人在冷风里走很久,我把顾颜北比赛的视频录下来,在电脑上反复地看,我有时候会慢慢走到以前的那个露天舞台上去放风筝,没人表演的时候场地特别空旷。

  我的风筝常常会挂到树上,我在树下站很久,我想念顾颜北,我给他打电话,他非常开心地告诉我,我今天看到了苏宛月,她签的唱片公司正好是他们比赛的赞助公司。

  我把风筝用力地一扯,风筝的线就断了。我蹲在树下,把头埋着。

  从苏宛月离开,四年时间,我以为我能改变什么。可是,到头来,原来什么都没有改变。

  我感觉有人给我披了件衣服,他说,小羊姑娘,我带你回家。

  我看到木希的招牌笑容在我眼前张开,就像许多年前一样明亮,他仿佛长高了,仿佛更漂亮了,我问,你怎么回来了?

  他伸手抱着我,说,我想你了,所以回来了。

  我靠在他的肩上很久,我说,我也想你。

  10{从遇到你那天开始,我的梦想就改变了}

  我问端木希为什么这时候回来,他没有说话,陪我坐在我打工的酒吧里看顾颜北的决赛,主持人在比赛到一半的时候说,今天,特邀的表演嘉宾是娱新唱片新签约的歌手苏宛月。

  我看了端木希一眼,你不是带她走了吗?为什么没有和她在一起。

  端木希笑了笑,抿一口酒,说,因为,我不爱她。

  这是一句多么直观的话,因为不爱,哪怕用再多的时间,依然不爱,哪怕一起拥有过再多的回忆,都不是爱的因素。

  那场比赛进行到十一点多,比赛的结果是顾颜北得了冠军,当主持人把话筒jiāo到他手里让他说感言的时候,他说,首先,我要感谢我最好的朋友韩雅笛,感谢她这么多年以来一直在我身边支持我,另外我要感谢这场比赛,他让我遇到了我从十六岁就开始喜欢的女生,这么多年,我对她的爱从来都不曾改变。我爱你,苏宛月。

  多么动人的告白,多么轰动的告白,这是我十八岁的夏天里经常梦到的甜美,在这么多年之后,我看到它活生生地在我眼前上演,我觉得我会难过,我为了顾颜北坚持这么多年,我不怕苦不怕累就怕我努力得不够。

  直到今天我才发现,我这么多年,只是在坚持我当初的一个梦想,我一直留在1997年那天的露天舞台下没有走出来。那个夜晚,让我蒙蔽了这么多年。

  我听到周围的人都感叹地鼓了掌,镜头切换到苏宛月那里,她的表情有些无措。她说,很可惜,我爱的那个人,已经放弃了音乐的梦想。

  我趴在吧台前把几种酒调在一起。木希很小心地看着我,我抬头冲他笑笑,说,你这个疯子,为什么要放弃音乐的梦想呢。

  他说,因为从遇到你那天开始,我的梦想就改变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情变得很好,我说,那好吧,你做我男朋友吧?

  他愣了五秒,突然抱着我哭了,像个小孩。我发现,我喜欢这样的木希。

  11{你说这世上,到哪里去找我们这样的傻瓜}

  大学毕业之后,我换了手机号,在景安附近的一个郊区中学教数学,端木希每天都会骑一辆小摩托来载我回家。

  听阿布说,他最后之所以放弃了成为明星和艺术家的机会而选择回国承接他父亲的生意,只是因为阿布告诉他,我过得不好。

  他放弃了他那么多年的音乐梦想,只因为他想回来照顾悲伤的我。

  我说他傻,太傻。哪有人为了爱情放弃自己的梦想。

  他抱着我,他说,我只是想做一个和你一样的傻瓜,没认识你之前,我的梦想是音乐,可是我遇到了你,从此之后,我的梦想就成了你。

  景安这座城容纳了太多的悲欢离合,理想奋斗。可是,我们却什么都不要,只要一份爱。

  你说这世上,到哪里去找我们这样的傻瓜。

  12{世界这么大,时间这么长,可是,木希,我还是遇到了你}

  2007年,我在电视上看到小北第一张专辑发布的消息,专辑名字叫《爱你的这些年》。

  我拉着端木希的手在小北家的阁楼里看小北在1997年挂上去的那幅我画的画。

  时光jiāo错,记忆jiāo叠,我知道,一切都埋在这个阁楼里,永远地停止了。

  走下阁楼的时候,每踏下一级台阶就仿佛踩着我这么多年的岁月。我们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到那个破旧得准备拆掉的露天舞台上。

  我对端木希说,你知不知道1997年顾颜北曾经在这里给我唱过一句歌,他说这是他的第一场演唱会。从那一天开始,我就喜欢他了,我决定要用十年的时间来实现我对他的爱。不过,最后我发现,我的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变质了。

  端木希把我的左手小心地放入他的手心里,摸着我手心处蔓延的伤疤说,可是你一定不知道1997年的某个晚上,我看到你抬起头看我的那一瞬间,我也开始决定要用很长的时间来获得你的爱,不管多久,都不改变。

  我转过头,亲了亲他的脸颊,然后抱着他的脖子。

  我说,那么,就让1997年的那场演唱会停在那一年吧。我们谁都不要回到过去,我们只要继续现在。

  他抱紧我,说,好,我亲爱的小羊姑娘,我们只要继续现在。

  我笑着点了点头,轻轻地在心里对自己说:再见,1997年;再见,小北。谢谢我爱过的这么多年,让我找到了木希。

  世界这么大,时间这么长,可是,木希,我还是遇到了你。

  多么不容易,你一直在我身边;多么不容易,我终于,学会了爱你。

  作者后记:

  这个故事说的是梦想。

  从小到大每个人应该都有过梦想。不管梦想的内容是什么,我觉得都是伟大而神圣的存在。

  刚到新加坡读书的第一年,我常常路过Bugis的喷泉广场,看过林俊杰、张韶涵、梁静茹、萧亚轩,我的班级也有同学在海蝶森林学习,每次我路过那里看到聚集的粉丝和灯光闪耀我都会想,这些人是不是真的已经实现了他们曾经的梦想?

  写这篇稿子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我以后还会不会继续写文,而如今,看书的人都已经长大,我还在这里给你们写一个又一个的故事。

  我实现了我的梦想,不知道你们都实现了吗?

  第7章 花开成海

  莫枫林,我的牙有点疼,可是我不会让它蛀掉,我会乖,会听话,好好地等待毕业。并且会替你留在这个鲜花成海的院子里,保佑你和你母亲的灵魂,永生安眠。

  1{“春季里,要有勇气”}

  繁花似锦的春天,我和余姚选择逃课来纪念春天的美丽。

  我和余姚都是听话的孩子。只是有时候特别倔强。这种倔强,不顾及任何后果。

  我拉着她的手,爬过学校后门的矮墙,穿过一道道的巷口,终于在一个游戏机房的门前看到了莫枫林。

  余姚紧张地看了我一眼:“簌簌我们为什么要逃课来这里,我们应该找一个安静的nǎi茶店喝nǎi茶。”

  我握紧了余姚的手,我发现我的手心里全是汗。

  我冲进了游戏机厅,站在莫枫林的背后,他根本没发现我的到来,他叼着支烟,白色衬衫已经污渍斑斑。

  我拍他的肩膀,很用力地,然后大声说:“莫枫林,回去上课。”

  余姚很害怕地看着我。其实我自己也害怕。

  莫枫林转过身看到我,皱了皱眉:“周簌簌,你真的很无聊。”

  “他的样子真丑。”余姚在我而边低喃。

  莫枫林似乎听到了。他停下手中的游戏把烟往地上一丢,痞子般地说:“你们这些乖乖女不好好上课,跑到这来管我的闲事做什么?快走吧,回去上课。”

  我看着莫枫林的样子,把手中刚开的嫩黄色水仙花丢到他的身上:“给你给你。你的生日礼物。”然后拉着余姚跑出了游戏机厅。

  这株水仙花,从冬天养到春天,终于在莫枫林生日的时候开了花。

  可是水仙花开,却起不到任何的意义了吧。

  2{“记忆里面美好”}

  小时候的莫枫林根本不是这个样子。他是个听话又懂事的孩子。我跑东跑西的时候,她妈妈总是让莫枫林跟着我,好好照顾我。那时候他穿白衬衫,戴小红领巾又是学校三好学生。他笑起来的样子都是澄澈透明的。

  他会像我妈一样唠叨我,叫我不要玩泥巴,叫我早点回家,或者教我做一些题目。那时候我总是嫌他烦,不像个男子汉。

  他家有一个小小的花园。他妈妈喜欢在上面种上很多美丽的花,或者盆栽。一到春天就美不胜收,引得我们常去观赏。

  莫枫林却只喜欢种水仙。他说因为这种植物好养活,只要浇水,等待时间,就能长出美丽的花朵。

  那时候我就笑他,笑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像个女孩子一样,细心,并且婆婆妈妈。

  3{要努力学习}

  我和余姚的逃课事件让老师感到非常震惊。

  她把我和余姚叫到办公室里和颜悦色地问:“你们应该给老师一个原因。”

  我看见桌上有老师新批改的试卷。我和余姚的分数被摆在最显眼的位置。难怪老师有那么好的态度。

  余姚很紧张。她一紧张就低头,我于是抢先回答:“那天余姚生病了,我陪她去看病。”我说得字正腔圆,听不出一丝慌张。似乎一切就是这样。

  老师只是点点头:“嗯,这样的话就没事了,以后如果再发生要记得到班长那儿去请假。”

  我们乖乖地回答:“知道了。”

  一转身出来,就看见莫枫林走进办公室。他的目光涣散,好像已经许久没睡。

  余姚说:“你认识他?他可是学校出了名的坏学生。”

  “他不是。”我纠正。三个字说得似乎有些生气。余姚立刻缄口。

  只听见办公室隐约传来老师的责骂和莫枫林的沉默,突然听到他说:“我没有家长。”那句话,字字悲切。

  我的眼泪掉了下来。莫枫林是何等的绝望才会说出这样不留后路的话。

  “怎么哭了怎么哭了?”余姚问我。

  我走过教室的长廊,眼泪落了一地。

  4{要乖乖听话」

  莫枫林送我第一株水仙花的时候我正跟隔壁邻居家的丽丽打架。为了争夺一本画册,两个无知的小孩在庭院里打了起来,抓伤了脸,掐红了脖子,哭声震天动地的。整个大院的人都跑出来看热闹。

  那天爸爸和妈妈正好去外婆家没回来。我像一个没人要的野孩子一样胡闹。

  莫枫林的妈妈先出来抱住我,安抚我,说:“簌簌乖,不和丽丽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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