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三三章 女人心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这句话说得其实一点也不夸张,甚至还带着一丝保守。
其实根本用不了三十年,短短三年的时间,这世界就会发生翻天覆地,沧海桑田的变化。
南京城是这样,苏州城也是如此。
两年前整个南京还没有人知道常霸先,但是一说到“夜将军”。那可是如雷贯耳c家喻户晓。
两年后,南京城里人人都知道有一辆车牌号四个9的奔驰大g上驮着一位说句话就如同响了个炸雷一般的常霸先,可是谁还能记得“夜将军”
吴王说完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这苏城现在是这样,谁知道两三天后又是什么模样到时候屹立在这里的会依然是吴王,还是早就对这片土地虎视眈眈的胭脂夜叉
这都是说不准的事情。
转眼间熊猫和阿蒙已经过了差不多三十招,阿蒙的拳头因为和熊猫坚硬的身体碰触,已经开始带血红肿,而熊猫身上也被阿蒙击中几处要害,脸上变得有些苍白。
两个人的持久能力都还不错,但是熊猫气息未乱,阿蒙却已经彻底喘起来了。
吴王一针见血:“我本来以为熊猫的恐怖身手在于他的爆发力。没想到我这次看走眼了,打持久战,熊猫更是一把好手,阿蒙不行,今天他真正遇到了敌手。”
这句话说出去半分钟不到,阿蒙果然泄了气。
粘在一起的两人身体发生了一次相当惊人的碰触,阿蒙的膝盖抬起,猛地撞在了熊猫的手肘上。然而这一次胳膊和大腿的较量却以熊猫的胳膊获得胜利作为结束,熊猫这一次的肘击相当有劲道,直接将阿蒙的一只膝盖废掉
惨叫声和脆响声同时传来,阿蒙整个人像是半壁江山轰然倒塌。
熊猫完全没有手下留情的意思,他猛地伸出胳膊来一拽,再狠狠用肩膀朝着阿蒙的胸口道:“杨烨。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除掉了朱忆琛几乎就是砍掉了孙天越的一条胳膊,再加上吴王自己乱了分寸,这苏城现在基本已经被我收入囊中了。”
我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胭脂夜叉的话,所以干脆沉默。
孙天越倒是洒脱,明知道自己今晚注定不可能活着离开这里,也就淡然回应:“胭脂夜叉,就算你杀了我又能怎么样苏城始终是苏城,而你也永远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流之辈,苏城在我的手中繁荣昌盛了几十年,但是你呢你能霸占她多久一天一周一个月”
胭脂夜叉面对吴王的挑衅,并没有愤怒,而是轻轻靠着客厅的墙站着,悠然说道:“人家都说吴王孙天越是英雄好汉,是江东猛虎,手中提着一把刀,敢做出天王老子都不敢的勾当来。没想到我唯一能够目睹吴王雄风的机会却是现在”
一边说,胭脂夜叉一边迈开长腿朝着吴王走过去。
她的脚上穿的依然是一双足有7厘米以上的高跟鞋,穿着这样一双高跟鞋与别人交手,吃的亏可不是一星半点。而这也足见胭脂夜叉的嚣张气焰和疯狂性格。
“孙天越,你今天晚上死定了。”
胭脂夜叉看着吴王的眼睛,对他宣判了死刑。
吴王冷冷一笑,并不回答。
“许姐。”也许是因为吴王刚才对我的坦诚,我忽然觉得这位迟暮英雄不该这么窝囊的死在我这间小破公寓里,所以我鼓起勇气问道:“吴王必须得死”
胭脂夜叉忽然冷冷一笑,抬头看着我反问:“杨烨,你怎么忽然变得这么优柔寡断当初你杀紫鹃的时候可比现在痛快多了。”
一句话,让我汗毛倒竖
胭脂夜叉原来早就知道了,她早就知道那天在墓穴里,是我亲手杀了紫鹃
女人心,海底针,我真的无法猜透眼前这位女魔头究竟有怎样的心机和城府,我更无法明白她看着我的眼神,以及她嘴角上伪善的微笑里隐藏着怎样的玄机。
在胭脂夜叉的目光之下,我感觉整个人都要窒息了,我后退一步,目光开始抽离,精神开始涣散,因为我发现这场战役最后的胜者无疑是眼前这位恐怖女人。
“你要和我过招”孙天越没有理会我的插手,而是质问胭脂夜叉。
胭脂夜叉也终于扭转过去,看着吴王,冷笑问:“怎么,不行”
吴王长叹一声:“当然可以,只是如果我手上有把刀,胜算会大一些。”
胭脂夜叉闻言一笑,忽然朝着门外打了个响指,下一秒,一把狭长的军刀从门外扔了进来。
鎏金的佩饰,修长的刀身,沉稳的刀柄。
这是一把好宝贝。
胭脂夜叉用脚下7厘米的高跟鞋踢了一脚这柄军刀,笑着对吴王说道:“这样一来,你就死而无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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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说得其实一点也不夸张,甚至还带着一丝保守。
其实根本用不了三十年,短短三年的时间,这世界就会发生翻天覆地,沧海桑田的变化。
南京城是这样,苏州城也是如此。
两年前整个南京还没有人知道常霸先,但是一说到“夜将军”。那可是如雷贯耳c家喻户晓。
两年后,南京城里人人都知道有一辆车牌号四个9的奔驰大g上驮着一位说句话就如同响了个炸雷一般的常霸先,可是谁还能记得“夜将军”
吴王说完这些话的时候我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这苏城现在是这样,谁知道两三天后又是什么模样到时候屹立在这里的会依然是吴王,还是早就对这片土地虎视眈眈的胭脂夜叉
这都是说不准的事情。
转眼间熊猫和阿蒙已经过了差不多三十招,阿蒙的拳头因为和熊猫坚硬的身体碰触,已经开始带血红肿,而熊猫身上也被阿蒙击中几处要害,脸上变得有些苍白。
两个人的持久能力都还不错,但是熊猫气息未乱,阿蒙却已经彻底喘起来了。
吴王一针见血:“我本来以为熊猫的恐怖身手在于他的爆发力。没想到我这次看走眼了,打持久战,熊猫更是一把好手,阿蒙不行,今天他真正遇到了敌手。”
这句话说出去半分钟不到,阿蒙果然泄了气。
粘在一起的两人身体发生了一次相当惊人的碰触,阿蒙的膝盖抬起,猛地撞在了熊猫的手肘上。然而这一次胳膊和大腿的较量却以熊猫的胳膊获得胜利作为结束,熊猫这一次的肘击相当有劲道,直接将阿蒙的一只膝盖废掉
惨叫声和脆响声同时传来,阿蒙整个人像是半壁江山轰然倒塌。
熊猫完全没有手下留情的意思,他猛地伸出胳膊来一拽,再狠狠用肩膀朝着阿蒙的胸口道:“杨烨。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除掉了朱忆琛几乎就是砍掉了孙天越的一条胳膊,再加上吴王自己乱了分寸,这苏城现在基本已经被我收入囊中了。”
我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胭脂夜叉的话,所以干脆沉默。
孙天越倒是洒脱,明知道自己今晚注定不可能活着离开这里,也就淡然回应:“胭脂夜叉,就算你杀了我又能怎么样苏城始终是苏城,而你也永远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流之辈,苏城在我的手中繁荣昌盛了几十年,但是你呢你能霸占她多久一天一周一个月”
胭脂夜叉面对吴王的挑衅,并没有愤怒,而是轻轻靠着客厅的墙站着,悠然说道:“人家都说吴王孙天越是英雄好汉,是江东猛虎,手中提着一把刀,敢做出天王老子都不敢的勾当来。没想到我唯一能够目睹吴王雄风的机会却是现在”
一边说,胭脂夜叉一边迈开长腿朝着吴王走过去。
她的脚上穿的依然是一双足有7厘米以上的高跟鞋,穿着这样一双高跟鞋与别人交手,吃的亏可不是一星半点。而这也足见胭脂夜叉的嚣张气焰和疯狂性格。
“孙天越,你今天晚上死定了。”
胭脂夜叉看着吴王的眼睛,对他宣判了死刑。
吴王冷冷一笑,并不回答。
“许姐。”也许是因为吴王刚才对我的坦诚,我忽然觉得这位迟暮英雄不该这么窝囊的死在我这间小破公寓里,所以我鼓起勇气问道:“吴王必须得死”
胭脂夜叉忽然冷冷一笑,抬头看着我反问:“杨烨,你怎么忽然变得这么优柔寡断当初你杀紫鹃的时候可比现在痛快多了。”
一句话,让我汗毛倒竖
胭脂夜叉原来早就知道了,她早就知道那天在墓穴里,是我亲手杀了紫鹃
女人心,海底针,我真的无法猜透眼前这位女魔头究竟有怎样的心机和城府,我更无法明白她看着我的眼神,以及她嘴角上伪善的微笑里隐藏着怎样的玄机。
在胭脂夜叉的目光之下,我感觉整个人都要窒息了,我后退一步,目光开始抽离,精神开始涣散,因为我发现这场战役最后的胜者无疑是眼前这位恐怖女人。
“你要和我过招”孙天越没有理会我的插手,而是质问胭脂夜叉。
胭脂夜叉也终于扭转过去,看着吴王,冷笑问:“怎么,不行”
吴王长叹一声:“当然可以,只是如果我手上有把刀,胜算会大一些。”
胭脂夜叉闻言一笑,忽然朝着门外打了个响指,下一秒,一把狭长的军刀从门外扔了进来。
鎏金的佩饰,修长的刀身,沉稳的刀柄。
这是一把好宝贝。
胭脂夜叉用脚下7厘米的高跟鞋踢了一脚这柄军刀,笑着对吴王说道:“这样一来,你就死而无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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