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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番外五

  “龙英骸!”

  龙英骸一惊,从夜莺的颈窝处抬起头,看见一个女人就站在十米外,愣怔地瞪着他们。爱睍莼璩

  “妖精”

  她指着他和夜莺,含泪斥道:“你和这个女人,是什么关系?你不相信我和eden,为什么又和其他女人暧昧不清?”

  他放开夜莺,李诗佳突然朝夜莺扑了过来,扬手就要摔夜莺耳光,可是动作还是迟了一瞬,夜莺的巴掌比她还早落在了她的脸上於。

  李诗佳愕然地捂着自己的半边脸,满目怒火。

  龙英骸一手推开了夜莺,将李诗佳护在身后,对夜莺道:“你为什么打她?!”

  夜莺看了他们一眼,说:“原因还不清楚么?肢”

  李诗佳有气不敢发,转头跑掉了。

  两人很快又和好了,但之间大大小小的争吵仍是不断。

  他们真正彻底分手,是在半年后,夜莺看着龙英骸魂不守舍地坐在路边,涣散的目光失去聚焦,整个人的灵魂像被人抽干了一般。

  他就像半年前那样,靠在夜莺的肩膀上,可是一句话都不说,只是阴阳怪气地笑起来。

  “夜莺,她骗我她骗我我再也不要爱她了”

  夜莺抱着他,说:“不爱就不爱了,只要你能好好的我会陪着你,英骸。”

  【以下是木棉以前写过的短篇,稍作修改,特别写来作为龙英骸和夜莺的番外,大家可以看到他们年轻时候的故事,也可以当作普通的一部短篇小说,以夜莺为第一人称展开回忆的清新爱情故事,隐藏着夜莺和龙英骸另一层的关系纠葛,可能开始大家会看不懂,会觉得人物混乱,因为这个番外还有一个正文中没出现过的重要主角ives,但希望大家能认真看完0】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淮安,淮安,祝愿你,一世安。

  那年的夏天,我和astrid依依惜别,离开了x市。

  那日的天空有点灰,空气中夹着雨后泥土翻新的味道。

  到了市,刚下飞机,他接过我手中的行李箱,一声不吭地走在我前面。

  三年了。ives,我回来了。

  我扬起嘴角,小步跑到他身边,夺过他左手提着的袋子,然后,握住了他。

  十指相扣。

  蜜糖般的阳光温柔地洒在他的脸上,棱角分明的轮廓,深邃俊毅的五官,清冷的眼眸如一潭潋滟的水,高调地张扬着他的轻狂和锋芒。

  他长高了好多,站立于我的身侧,无声无形地给了我一种压迫感,与生俱来的王者气质在他的身上更是天造地设,不可一世。

  他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什么,侧头与他的新女友低声说着什么。

  他的女友眼波盈盈,巧笑倩兮地看我,道:“夜莺,我叫苏菀。”

  我敛起笑意,不作声,心底因为她直呼我的中文名而感到不满。对于ives的女朋友,我习惯性地把她忽略成了二氧化碳。他的女友实在是目不暇接,我没法一一去记下她们的名字。

  苏菀尴尬地抿抿唇,低下头去。

  ives淡淡扫了我一眼,我才不甘不愿地开口:“叫我elsie。”

  他在我来市之前,就已经在这里帮我租了一套房子。

  房子不大,一室一厅,不过灰尘却多得要人命。

  打理干净后,已是暮色黄昏。

  一个小时前,苏菀说是家里有点事,于是先走了。方寸之地中,唯有我和ives忙得席不暇暖。

  叫来的外卖已经凉了,我想拿去热一热,他伸手挡住了我:“算了,太麻烦,出去吃吧。”

  我笑了笑,哥,出去吃才麻烦呢。

  我们又撞衫了。

  三年前我们第一次相识,还是一对不对盘的小冤家,得知我们都喜欢同一色系的衣服后,我就再也不穿这色系的了。

  三年后,我再次穿起这套衣服来到市,来见他,果不其然,他的口味没有变。

  他请我去附近的一家川菜馆吃饭,他知道我挑嘴,偏爱川菜,所以点的全是地道的四川菜。

  吃饭间,我抬眸观察他。即便看了千千万万遍,依然会为他高调的俊颜而惊艳。

  他的睫毛好像比以前更长了,垂下眼睑时,能掩盖住他眼眸中的锋芒,让他原本如古希腊雕塑般英挺坚毅的面庞少了几分犀利和冷鸷,增添了几分温润。

  我谨慎地铭记着他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不敢多说一句话甚至一个短短的语气词都不敢轻易发出。

  给自己填了个七分饱,他也慢条斯理地放下筷子。

  当他抬起眼时,我还是情不自禁就被他眼中摄人的光芒给吓得发怵。

  或许是我的反应太大,他怔了怔,忽而浅浅地弯了弯唇角,敛起了那份狂肆耀眼的光芒。

  ives牵起我的手,往外面带。十分钟的路程,我们走得慢之又慢,却都彼此保持着缄默,周遭的气氛仿佛凝结了起来。

  他送我到家门口,松开我的手,声线有些沙哑:“很累了吧,去睡觉吧。”

  “嗯”我含糊地应了声,“晚安。”

  “我和苏菀,是认真地在交往。”

  他忽然就丢给了我这么一句话。

  我愣了一下,大笑:“我知道,你和谁交往,都是认真的,是吧?”

  没关系,只要我在你的心里,是特殊的,这样就好。

  至少,你能做到每天送我回家,而忘记了送你的女朋友。

  我不贪心,你和她,我和他,甚好。

  ives无奈地叹了口气,道:“晚安。”

  我冲他挥手,目送他离去。

  翌日,我坐着龙英骸的兰博基尼,去了新工作的地点。

  ives托关系帮我找了一份外企的工作,在当地还算小有名气,主要是月薪还算不错。

  打从高中毕业后,因为高考成绩低迷,没有考上满意的大学,是以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过了四五月的米虫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完全是在虚度光阴。家里虽然不算富裕,但至少还有钱养我,尽管家有一对活宝父母日夜不停歇地催促着我去相亲c应聘,但我终究还是凭借着一点小聪明无赖了这么久。

  高中的时候,龙英骸向我提出了交往,一直到如今,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如同君子之交淡如水,真的是淡如水,就连父母都显得不耐烦了,总是催促我另寻新欢。

  上个月,龙英骸到市上大学,分离了三十多天,我终于按捺不住,摆脱了米虫生活,挥别了我亲爱的小富婆astrid,飞到市来找我的男朋友,还有我朝思暮想的ives。

  第一天跟着一个师兄在财务部实习,刺促不休地忙活到了中午,大多人都吃饭回来了,我才放下手中的事情。

  ives在公司门口等我,望见他,我一下子就振奋了起来。

  我主动贴了上去,挽起他的胳膊,亲昵地叫了一声“哥”。

  他淡笑:“都有男朋友了,还不避避嫌。”

  我脸色一沉,不快地瞪他:“你这是在变相地赶我走吗?”

  他摇头苦笑,用手指敲了敲我的额头,嗔骂:“臭丫头。”

  我笑:“我都有男朋友了,你还叫我丫头?”

  他挑了挑眉,但笑不语。

  亲爱的,你可明白,我的疯狂是为谁绽放?

  吃饭间,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来,咽了咽嘴里的土豆丝,道:“下午龙英骸会来接我,今晚我住他家。”

  ives愣了一下,想是还没反应过来,半晌,他才回应了我一声“

  哦”。

  我失望地垂下头,继续扒饭。

  莫名地,我想哭,放声哭出来。这一刻,我好想念我的小富婆astrid,想抱着她的肩膀,想毫不留情地痛骂她,想用眼泪淹死她

  可是面对着他,我唯一想做的,就是维持好自己的形象。对他,不只是爱慕,更多的是敬畏。

  他还是那么安静,静得好像不存在。按部就班地送我回公司,我迟钝地对他说了句“明天见”。

  他没有走,面无表情地立在我面前,像一尊雕塑,平平地看着我。

  我欲开口让他快走吧,他才缓缓开口:“还没结婚,不要随意把身体交付出去。”

  我怔了下,嘴角浮起一丝冷笑:“哦。”

  “那样的女人,不值得珍惜。”

  他终于走了,我的心却乱了。

  ives说得不错,但是这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却像暴雨梨花针一样,能瞬间让我窒息。

  第一天的实习很顺利,从公司里走出来,已然精疲力竭,两腿发软。

  黑色的兰博基尼停在公司外,男人斜倚在车子上,望着浅蓝色的天空发呆,食指和中指间夹着一支烟,吞云吐雾,乐此不疲。

  走到他身边,他眼睛斜了过来,促狭地勾起极浅的笑意。

  他通体黑色,黑得发亮,没有多余的花样。这让我想起了从来不穿暗色系的ives。

  白色象征着圣洁c不容亵渎,黑色代表着神秘与悲伤。

  可是黑与白,又有哪个是我读得懂的?

  白色到底不是透明,黑色始终莫测高深,唯有我在其中彷徨无措。

  龙英骸拉过我的手腕,低首,贴在我的脸侧。温热的气息洒在脖颈上,酥酥麻麻的,暧昧至极。我屏息,目视着前方。

  “中午和他一起吃饭?”他低低一笑,“你一点都不怕我会吃醋。”

  “要吃,三年前你就该被酸死了。”

  他莫测地看了我很久,推了推我的胳膊:“走吧。”

  他租房子比我租的大了一倍,是二室一厅的,干净而宽敞。

  龙英骸家境很好,这我是知道的,单看他每周换过的名牌车就不下三辆,从来不重复。我曾笑骂他是败家子,但他的脸色变得苍白,我不懂原因,却再也不提他的家世。

  沙发上很乱,到处斜着他的衣服,一点空隙都不留。他回到家,就把自己锁在了书房里。

  他和我之间,始终隔着两道过不去的墙。

  他的坎,我的结。

  我一笑置之,帮他整理七倒八歪的生活品。astrid说,待嫁的女人就要承担起已成家的妇人的责任,女人要包办男人的生活,男人要包养女人的下半生,没有婚约的姑娘亦是如此。

  他的衣服上残存着他身上独有的味道,好像是一种香水味,这个味道从三年前我就已经熟悉了。

  ives从不喷香水,他说男人抹那玩意就是娘娘腔。龙英骸不是娘娘腔,也很抗拒一切化妆品,我就问他为什么讨厌还要往自己身上喷,他不语,神情沉郁得吓人。

  ive直都不赞同我们的“一见钟情”,我们本就属于一拍即合的感情,仓促潦草得像中医写出的字,在完全没有感情的基础下就确定了双方关系。

  不是ives,不管是长得好看的龙英骸还是丑八怪龙英骸,不管嫁蟑螂嫁老鼠嫁鸡还是嫁鸭,又有什么分别?

  晚点时间,他还没从书房里出来,里面一丁点儿动静都不曾听到。我百无聊赖地和电脑打格斗,感觉到肚子里的饿虫在抗议了,十分嚣张,吵得我不得安宁。

  他家里没有能吃的,连泡面包装袋都见不到,兜兜转转了半天,终于决定还是叫外卖更现实点。

  直到外卖上/门,书房的门仍紧紧地锁闭着,我气恼地盯着那扇雕花木门,很困惑这么晚了他还不觉得饿么?

  忽然有一个念想闪过脑海,他不会

  是已经饿晕了吧?

  这个机率非常的小,但也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毕竟他是我的男朋友,未来的老公,我就必须留意他的任何一种弊病。

  走到门前,胆战心惊地敲了敲门,无果。

  “喂,你吃不吃饭啊?”尝试着出声叫他。同样的结果。

  若不是我亲眼看着他走进了这个房间里,我真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早就不在了。

  手旋了旋门把,出乎意料的,门居然开了。

  钻入房间里,书房里有一张床,竟看到他裸着上身躺在大床上,霎时间我面红耳赤。

  他斜了我眼,似笑非笑,促狭的眼角带着一丝狡黠。我顿了顿,往床边靠近。

  “我喊你,你怎么不应?”坐在柔软的床上,狠狠瞪他。

  他笑意依旧,不咸不淡,声音沙哑,道:“这不是让你进来了么。”

  我咬牙,再次瞪他:“吃饭!”

  龙英骸叹了口气,翻了个身将我揽进怀里,下颏置在我肩胛,轻轻摩挲。手上的力度不大不小,撩拨着人。我打了个颤栗,手肘往他小腹上一撞。

  他无动于衷,环着我的手却更紧了紧,仿佛想将我揉进他身体里,合二为一。

  微张的嘴,也不知被下了什么魔法,乖乖地合上了。我们都默契地不再说话。

  我贪恋他的怀抱,喜欢他用炙热的身体来温暖我冰凉的躯体。我要的,只是这样一个能够温暖我的胸膛,让我在寒冷的冬天有一个依靠。

  我一直都想得到ives,他是我信仰,是我心中的神祗,遥遥不可及。我不想像他身边的女朋友一样,如衣服般每天都是要换的,既然做他女朋友的保质期只有短短几天,那我就做他长期不变的妹妹。

  但我做梦都想得到他的一个拥抱,可是我始终不敢谮越,生怕触到那根弦后就是万劫不复。

  龙英骸的唇贴着我的后颈,慢慢地滑过,最后贴住我的嘴唇。他的嘴唇柔软得像棉花糖,夹着他身上独特的味道,一点点侵蚀着我的意识。他撬开了我的唇齿,含住我的舌,细细吸吮,动作轻柔缓慢,然后攻城掠池,风卷残云,放肆地旋动,在我口中兴风作浪

  我陷入他的柔情中,全身火热,无法自拔。直到他将我的裙子从下往上撩起,指尖的触感刺激到我的神经,脑海里蓦然浮现出ives淡泊的话语——“那样的女人,不值得珍惜。”

  那样的女人,不值得珍惜

  裙子从身上卸去的那一秒,我按住了龙英骸的手,颤抖着开口:“我们的第一次,留到将来我们结婚,新婚之夜再来,可以吗?”

  他眼中带着讥笑,缄默了几秒,又捡起裙子,帮我套上。

  我尴尬地耷拉着脑袋,不好意思对视他的眼睛,灰溜溜地跑出书房。

  次日早上,龙英骸送我去公司,在公司门口和ives不期而遇。ives看了看我,最后瞪着龙英骸,表情并不友善,沉着脸,我能猜到他是在担心我。

  ives不放心龙英骸,因为龙英骸心事重重c阴霾沉郁的性格让他捉摸不透,我和ives亲密无间的时候他一声不吭,不吃醋不生气,这让ives都在怀疑我们的恋爱是不是在骗人的。

  龙英骸自命清高,也从不将ives放在眼里。

  我下了车,对着龙英骸挥了挥手。目送着越野车驰远,我整个人都欢快了起来,一蹦一跳地小跑到ives跟前,挽起他的胳膊,开着玩笑:“哥,你怎么在这里?来检查我是不是了?”

  他脸色一冷,寒声道:“你越来越不矜持了。”

  “淑女形象,那都是给外人看的。”我嘻嘻一笑,毫不在意。

  他低头瞟了眼我挽着他的手,忽而叹了口气,淡淡道:“既然有心要和他在一起了,就要学会怎么做人家的女朋友了。让外人看到我们牵扯不清的样子,又要说闲话了。”

  “可你是我哥啊。”我黯然,暗道,莫不是你厌倦我了,所以要将我推开?心一紧,握着他的手也紧了紧。

  “但我们到底是没有血缘

  关系的。”ives的手覆在我的手背上,动作顿了顿,不着痕迹地将我推开他。

  我怔了,手里空落落的,心里像漏了风。

  “是你新交的那个女朋友生气了吗?”

  我心里不停地呐喊着,叫嚣着,咆哮着。他从来不会拒绝我的,怎么会去介意别人的眼观?

  ives,如果我嫁的是你,我又怎么学不会心无旁骛?

  时间仿佛停滞在这一刻。

  我连呼吸都觉得困难,紊乱急促,痛苦得快死了。

  我等着他的答案,凝固的时光中,他眯着眼,目光深邃地凝视着我,好像他后来要说的话是需要很大的力气才能说出口的。

  他还是让我失望了,得出的是我最害怕的回答——“是。”

  我咬着牙,咬得牙齿隐隐作痛,看着他清雅俊逸的身姿,我的世界崩塌了。

  “莺,你有他,我有苏菀。”ives淡淡地道。

  “可我们是兄妹!”

  他漠然转过头,我的心被狠狠揪起,拧作一团,他怎么会知道,我的痛远远不止表面。

  只是想安静地喜欢他,做他的妹妹,难道连这样权利都没有吗?

  我颤抖着声音,夹着哭腔,小声问:“以后,你也不会来接送我上下班了,是吗?”

  他沉默。

  “今晚,最后一次,可以吗?”

  ives转开话题:“快进去吧,不要迟到了。”

  我笑了。ives,原来你见我是有目的的,她的几句话,就能影响到你吗?

  可是你的决定,又何尝不伤到我了呢?可是你不懂啊,不在乎。

  一天下来的任务繁杂琐碎,跟着师兄学习这个习惯那个,直到中午休息时间,师兄才注意到我今天的精神状态不佳,魂不守舍,心不在焉的样子让他感觉自己是在对牛弹琴,很不高兴地批评了我一顿。

  下午,我坐在自己的职位上,支着下巴发呆,坐着小皮椅转啊转,思绪也在转啊转啊转。

  不知不觉中,申报征收大厅在我发呆的时候放出了下班铃声,我磨磨蹭蹭地在小皮椅上又转了两圈,慢悠悠地收拾好包包,拖拖拉拉地随波逐流出了公司。

  走出公司大门,半眯着眼睛,攀着扶手慢慢走下台阶。

  刺眼的阳光迎着我,透过眼皮灼伤我的眼,正如他在夕阳下明朗的身影狠狠刺激我的五脏六腑。

  忽然有一种窒息感,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一阵天旋地转,这种眩晕的症状让我很没有平衡感。

  一定是产生错觉的。

  想念,竟是一种无药可医的疾病。

  神医扁鹊只善运用四诊,华佗再牛叉也不是佛陀转世。

  谁治得了我的心病?

  “你不舒服?”

  我确定,这是肯定句,不是疑问句。我不舒服,这么明显就看出来了吗?那我对他的爱意他又知晓吗?他对我有感觉吗?

  好多问题想要问他啊!夏夏啊夏夏,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贪婪了?

  我牵强地扯出一丝傻笑:“我想睡觉啊,好困哦。你快送我回去吧。”

  此时我的脸色一定苍白如纸,丑得要死!为什么我在他的面前形象总是那么狼狈呢?我什么时候也可以像苏菀那样小鸟依人地偎在他怀里尽显万种风情呢?哦不,我连拥有他的一个怀抱都是奢望啊!

  他哪里明白我有多喜欢他呢?

  我一如既往挽着他的手臂,他开始想要挣开,但我偏死死地缠在他手臂上,坚决不放手。

  一百多米的路途中,我们一言不发,各怀心事。

  到了家门口,我终于依依不舍地放开了手。掌心里还残存着他的温度。

  他转身,单薄的背影在夕阳下被拉得长长的。我鼻子一酸,不知是从哪

  里来的力量,就在下一秒,我冲了过去,扑在他怀里,紧紧环住了他的腰。

  他身体一僵。

  我用力吸吮着他身上的味道,想要永远记住他的味道。

  只是单纯地想要拥抱他,至少,让我在将来没有他的日子里不再有遗憾。

  短暂的温存后,他突然用力地推开我。我脚下趔趄跌走了两步,他眼底毫无感情,冷漠地扫了我一眼。

  他走了。我目送他远去,泪眼已潸然。

  很快,就迎来了十月国庆。

  我订了10月3号的火车票,10月1日是高中同学的聚会。

  高中时我是在市念的,当时班上市本地户口学生占大多数,我就是小部分的外地生中的一个,另外还有astridc殷晓,因此我们的关系比较亲近,其中殷晓和我爱上了同一个人,ives,但她与我不同,她的爱表现得人尽皆知,惟恐天下人有一个人不知道她喜欢ives,而我却只敢把对ives的感情埋藏在心底,慢慢将自己吞噬。

  一共来了十几个人,还有四五个人已经成了婚,两个女的还是挺着大肚子来的。

  astrid迟到了五分钟,她从来不会放弃凑热闹的机会,不惜一掷千金从x市飞到市来,刚下飞机就风尘仆仆地赶来,带着一身臭汗味。

  她很自然地坐到我身边,不客气地破口大骂道:“靠,你母亲的贱莺!不来接机也就算了,还报错了包厢,害老娘走错房间尴尬死了。”

  我咬了咬筷子,瞪她:“是你听力不好,怪谁啊?”

  她回瞪我,我更用力瞪她。

  大腹便便的罗兰笑着说:“你们还是那么闹,高中那三年就属你们两个人最不让班主任放心,班主任整天嘴里喃喃着他的这两个学生毕业后该怎么办啊,去给人打工人家都还不敢要呢?是混黑帮呢还是上街讨饭呢?今儿一瞧,就可惜班主任不在,要他看到你们如今过得这般有滋有味的,一点不逊于当年,他当初却是白担心了。”

  我龇牙一笑,指着astrid道:“她可是全靠家里的钱养着的啊!”

  astrid愤怒地拧我耳朵:“你还不是我养的?!”

  我噤声,心虚地埋下脑袋扒饭。

  “这么多年了,elsie,astrid,你们一点不变,还是那么年轻。”殷晓略带羡慕的口吻地说道,声音娇滴滴的,眉眼间尽显风情妩媚,时而偷瞟了眼坐在孟皓华对面的ives。

  孟皓华扫了眼我和ives,从小碟子中夹了几粒花生米,随意地丢进嘴里,嚼了嚼,冷笑道:“光有一副年轻的皮囊有什么用?心仪的人不喜欢,再漂亮也是空的,顶多就是被三四十岁的大叔花钱包下当个小情人,不是都说被圈养的学生越长越年轻吗?”

  我手里的筷子一顿。

  场面气氛变得僵硬。介质中的分子蓦地停下了运动。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都停滞在我们身上。

  孟皓华的话绵里藏刀,句句针对我和astrid,又含蓄地讽刺了ives。

  我握住astrid的手,她愤怒得两手都在发抖,蓄势待发时,ives从位置上站起来,睨着孟皓华,微微眯起眼,寒声道:“道歉。”

  言简意明的两个字。

  与他相隔两米远的我能够感觉到从他身上迸发出的强大气场,势不可挡,此时的他眼神鸷猛而锋芒,与平时温润平和的他大相径庭。

  孟皓华冷嗤一声:“我只是评价评价当前的社会风气,可没有刻意针对两个大小姐啊。”

  此地无银三百两!

  ives瞳孔骤然一缩,踢开了椅子,径直走到孟皓华跟前,一只手提起他的衣领,让他与自己对视,气势逼人:“道歉!”

  场面上火药味愈浓,其他人也都纷纷离座劝阻。孟皓华像看怪物的眼神瞪着ives,不屑地一哼。

  我啮齿,拉了拉ives的手臂:“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不要伤了今晚的好雅兴”

  他迟疑了一下,才放开孟皓华,敛起眼中冷鸷的寒光,淡

  淡地看了我一眼。

  这顿饭吃得别扭,气氛全然被孟皓华的几句话给打破。席间,总能感受到无数道目光投到我身上,浑身都不自在。

  最后,是一道刺耳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场面的寂静。

  我不好意思地对他们说了抱歉,离席走到窗户前。

  是龙英骸打来的,我扯了扯嘴角,努力地扯出微笑来,清了清嗓音,才让我的声音不那么生硬:“怎么,想我了?”

  他沉默不语,却能听到他紊乱的呼吸声。

  又打哑谜!我也干脆不再问。

  转头,却不小心撞上了ives炯炯的目光。我慌乱地别开脸,将视线转向繁华绚丽的都市夜景。

  我静静地聆听着龙英骸的呼吸声,时间过得缓慢而悠然,就在这一刻,心情悠远,宁静。

  “elsie,我想见你。”

  我一怔。从来,都未听过他表露过心事。

  脸红了红,几乎是毫不犹豫地说出口:“好。”

  我跟大学同学道了别后,就提前离开了,这样也好,摆脱了那些别有深意的目光。

  夜晚的空气分外清新,带着雨后泥土翻新的味道,心情舒畅。

  打了辆计程车,到了龙英骸家门外,我连按了好几声门铃,都不见得有人来开门。

  讨厌,想见我还不给我开门!我急得只差用脚踹了。

  “再不开门,我走了啊!”我用力拍了拍防盗门,卯力大喊,只喊得我没了力气,他还没出来,我不得不接受他并不在家的事实。

  正在我要转身走人的时候,门总算是开了。“嘎吱”一声,门慢慢地打开。

  我回头,却不见一人,门半开着,里面黑得什么都看不见。

  脊背一凉,我吓得要哭出来了。王八蛋龙英骸,又在装神弄鬼!

  或许是心理作用在作祟,感觉到有阴飕飕的凉风轻柔地扫了扫我的皮肤。

  咬了咬下嘴唇,想起不久前他无助虚弱的声音,我始终不忍怄气离开。

  踏进门的那一刻,蓦然一只手将我往里面拉去,我重心不稳,跌在了那人的腿上。

  下一秒,他蹲下身紧紧地抱住了我,用力地往他怀里揉。熟悉的气息包围着我,混着刺鼻的酒气味,侵袭着我的神经。

  “你怎么了”我看不到他的脸,耳边传来关门的声音。他将我们一起关在了这个黑得不见五指的屋里,却久久不听他的一句回答。

  他越拥越紧,湿热的嘴唇在我脸上胡乱亲吻。我慌了,他不会这时候兽性大发吧?

  但他没有深入进展,只是一味地索吻,火热的气息洒在我脸上,惹我一身颤栗。

  我捧住他的脸,不让他再霸道地侵略,然后主动地迎上他的嘴唇。他听话地舔了舔我的唇瓣,舌头伸入了我的口中

  我身子愈向后倾,后背与冰凉的地板亲密地紧挨着,而面前是他炽热如火的身躯,水深火热中,我欲罢不能。

  这个绵长的吻依然在继续,他的手一点一点往下游滑,抚过锁骨c胸脯c小腹,最后停滞在最敏感的地带。

  我浑身哆嗦了一下:“龙英骸”

  他的手抖了抖,停在我两腿间的手骤然一缩,蓦地从我身上爬了起来。

  “你”我不解地看着他不断转变的反应,摸不着头脑。回想起刚刚暧昧的举动,不由得耳根子红了起来。还好没有继续,刚刚,差点就要了吧?

  他清冷颓然地发出笑声,我紧张起来,他的手覆上我的肩胛,手指轻轻敲了敲,又听见他陆陆续续发出的苦笑声,我终于察觉到,他大概是喝醉了。

  “你喝了多少酒?”我抹上他的脖颈,烫得像火烧一般,我缩回手。他的酒气味喷了我一脸,我不适地捂住了鼻子。

  “怎么,你什么时候开始的,肯主动搭理我了?呵”他戳了戳我的肩窝,“我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我傻眼地懵了,一头雾水。

  “你不是留在x市了了么?怎么又舍得回来了?你不是喜欢那叶”他落寞地笑着,“你终于发现我的心意了?你存心要破坏我和她的婚姻吧?呵,我不会再让你搅乱我的心了我明天,就和夜莺领证去!”

  他打了个酒嗝,跌在了我身旁。

  我心里一沉。原来他把我当成别人了,而且那个“别人”还不是普通人,竟是他喜欢的女人我从不知道他以前有过一段恋情,还自大地以为我是他的第一和唯一,原来,我们都在自欺欺人。

  我开了客厅的灯,耀眼的日光灯灯光格外刺眼,灼伤了我的眼。

  龙英骸伸手挡了挡眼睛。我逆着光,站在他的面前,倾下身,捧住他的脸,柔声道:“龙英骸,我是夜莺你睁大眼睛看清楚”

  他支吾了声,撑开了惺忪的丹凤眼,如黑曜石般的眸子望进了我,幽深泓窈,继而他翘起唇角,涩涩的弧度一点也不自然,笑起来竟似哭的表情。

  我第一次见他如此失态,心一软,将他的上身搂进了怀里,轻抚着他的发丝。这算是一种无声的安慰吗?我不懂该说什么样的话算是得体的,不忍打击他,也不敢给他太大的希望。

  他揽住我的腰,脸贴在我的肚子上。滚热的液体浸湿了单薄的衣服,透进我的皮肤,我的心跳慢了一拍。

  黑夜笼罩着我和他。这个无眠夜里,我们,都是孤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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