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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位浏览都是对我莫大的支持。

  比起之前作品,《苍狼的生涯》的反应又有所进步,可惜终究还是没有很大地把握读者心理,我也在酝酿新的作品,但不会影响此书的完成。无论如何,3G的奋斗是不会烂尾的!

  告读者通知书(2007-9-25) [本章字数:368 最新更新时间:2007-09-26 11:3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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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读者朋友,《苍狼的生涯》已完成第一篇,能写下去与各位捧场密不可分。

  鉴于各种情况,在下一篇开始前需要时间整理文章。原本打算一共写四篇(含序篇),超过六十万字,但现决定精缩为三篇,四十几万字左右。第二篇基本把新大陆的故事讲完,替此书画上完整的句号。

  沉重的体裁又是冷文,我写得真很辛苦,所以打算轻松一下,暂时改写一篇带有SM冒险类(?)的中篇小说,格局和篇幅不大,作为调剂。不是说《苍狼的生涯》就不写了,而是为了调整心情换换口味。

  新书暂名《恶魔**师》,讲一个现代**师到异界**吸血鬼、精灵、兽人、女勇者、女骑士、等等MM的冒险故事,当然不会写得太露骨被和谐掉,xìng描写程度不会超出《苍狼的生涯》中的描写,但有相当的虐恋情节。

  新书基本在国庆节前(或国庆节后)开始连载,这几日做好准备,希望大家届时捧场。

  《恶魔调教师》开始连载(07-9-28) [本章字数:160 最新更新时间:2007-09-28 14:3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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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家的支持下,《苍狼的生涯》完成了上半部,下半部将在以后完成,决不会烂尾,请大家放心。

  近期,为调整写作动向,开始新作《恶魔**师》的连载,此书较另类,集SM、吸血鬼、亡灵族、异世界、恶魔崇拜与一体。希望给大家带来意外的乐趣。

  此书基本应该不算过火,希望不会被和谐掉(笑),而且喜好黑暗情调的人应该会喜欢。

  《恶魔调教师》需要再审核 [本章字数:283 最新更新时间:2007-09-29 12:1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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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说呢,3G写的文章一向都不敢过火,毕竟我们在和谐的社会主义中国,要符合国情和精神文明。

  但很多同好都和我说过,说我应该写重口味的。我不是不能写而是不敢。但有人写得很过火也没事,最终让我心动了,于是把《恶魔**师》发表在了熟悉的17K等网站。

  很遗憾的是,我被告知我的文章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许是最近网络和谐要求提高了,我只有跟着和谐的份。

  其实我文里主线是吸血鬼加点SM而已,但没办法,只好修改一下再碰下运气。

  《苍狼的生涯》完成了上半部,下半部之后再写。还是希望《恶魔**师》能够通过,这应该是大家喜欢的文章。

  序篇——士官生时代

  第一章——我要生存 [本章字数:2031 最新更新时间:2007-05-29 11:1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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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六岁之前的事已经差不多完全忘却了。不过这样也好,就像老爸所说,有时候“忘却”也是一种幸运,特别是对于痛苦、仇恨、悲哀等等不愉快的事。

  人生已经够苦够难的了,老是惦记着那些不愉快的事,人还怎么活?怎么活得好?

  我从小的希望就是——活下去,活得好。当然,要想活得好、还得先活下去。

  可是,在我六岁的那年月,想活下去可实在太难了。

  我记得,那是个严酷的大冬天。寒风如刀,鱼ròu着天下苍生;飞雪万里,冻结着一切生命。我出生的祖国——占据新大陆东边一半领土、刚刚经受过一连串外战内乱浩劫的罗斯帝国,国内正到处蔓延着比战争更恐怖的饥荒,无数逃避过战火的同胞因为缺衣少食而大批冻饿而死,甚至发生了许多人吃人的惨剧。

  那个时候,一个六岁的小孩,在没有大人的照顾下想要活下去简直是不可能的。而对于一出生就被丢弃到荒野、偶然被路过的狼群收养、靠喝狼nǎi生存下来的我来说,想要活下去就只有像狼一样去狩猎。

  很不幸的是,那年的冬天恰好赶上饥荒,本来就不多的猎物成了人和狼争夺的食物。有趣的是,人类和狼也都把对方作为捕食对象。更有趣的是,明明是人的我却因为身在狼群,而被人当作狼抓住了、还差一点就被饿昏头的人烤着吃了。

  从那时起,我就知道了,被yù望冲昏头脑的人、有时要比狼更凶残贪婪。

  我之所以没被抓住我的人烤着吃了,是因为我遇到了我的老爸——当然,他并不是我的生父。想起来,在我的生涯中,狼群的收养使我没有一出生就早早夭折、而与老爸的相遇则改变了我此后的一生。

  “恩……筋骨、经脉、肌ròu都比常人强韧,这小子资质不错,好好**也许能成大器,有价值的东西就该充分利用。给你起个名字,一头银发的狼孩……就叫苍狼吧!”

  我还能记得从柴堆上把我抱下来的老爸、在仔细掂量了我全身上下每个部位后,说出了以上的话。很明显,我老爸并不是开善堂的慈善家,他救我并抚养教导我的原因,是因为我有被他救并抚养教导的价值。

  雄据新大陆东半边的罗斯帝国,除了最高支配者皇帝和皇亲国戚外,设有四位公爵、六位侯爵、八位伯爵的外姓大贵族,简称四公六侯八伯,都是镇守一方的诸侯。

  四公六侯八伯的外姓大贵族皆为文武两道的开国元勋,只不过在长年荣华富贵的安逸生活下,其中相当一部分都腐化成为既不能文也不能武的绣花枕头。不过,我老爸并不是绣花枕头。

  事实上,他从来不绣花、只杀人——而且还是带着如狼似虎的大军在战场上杀人。

  因为他是四公六侯八伯之中,身居帝国东南西北四大公爵中的北大公,代代都以杀名满天下著称大陆。北大公家族的祖先来自东方大陆华夏帝国,不信仰罗斯帝国国教“圣光女神”,把东方佛教神话中的军神毗沙门天(佛教中拥有无穷财宝、智慧、武力的北天武神,替如来佛祖护法,手下多为夜叉罗刹等战鬼)当作家族守护神,代代相传独特的东方剑术、兵法?略和密宗咒法。

  虽然大部分杀戮都是为了国家利益的战争,但也许杀人杀得太多太伤yīn德,北大公家族代代都无后,但却未断子绝孙。因为,从我的祖爷爷的祖爷爷的祖爷爷开始,北大公家族的代代继承人都是义子干儿,不论出身门第种族、只看能力强弱。

  我老爸,和北大公家族的祖先一样是从东方大陆华夏帝国渡海来到新大陆的移民后代。在被上一代北大公、也就是我爷爷收为义子之前,他在佣兵团里当少年兵为生。按照老爸的说法,要不是我爷爷当年让他磕头认爹,他现在肯定是新大陆最强的雇佣兵军团团长。我不知道这话有没有自我夸耀的成分,但他确实很强。

  身世不明的我,相貌有华夏人和新大陆人的混血特征,这在由各大陆移民混居的新大陆十分普遍。不过,在新大陆的两大对立国家——罗斯帝国和利米坚共和国中,处于社会支配阶级的大多都是白人移民后代,特别是“金发碧眼的纯种白人”。像我这样的混血儿或有更明显有色人种特征的移民后代,终身都得承受来自“纯种白人”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即使是为罗斯帝国立下无数汗马功劳的北大公家族,也一样在朝廷内外遭受排斥和冷遇。大概也正因为这样,我们只能更加拼命地证明自己。

  北大公家族的义子干儿,从来不会只收一个。在每代的北大公看来、有残酷的竞争才能有优秀的继承人。所以包括我在内,老爸一共收了两百多个同龄义子,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地加以严格训导,并让我们从小就在互相淘汰的竞争中生存成长。对于在竞争中被淘汰而又丧失斗志的人,下场只有像败犬那样凄惨地死去。

  “我们家族只需要强者。强者不一定是胜利者,失败者只要保持斗志就有机会翻身成为强者。但失去意志的人,就是没有希望的弱者,与其活着丢人,不如早点死掉。”

  在老爸如此训诫下,我那两百多个兄弟们在我满十二岁的那年,就只剩下了不到一半。而北大公家族祖坟附近的山丘上,则多了一百多个小坟头,以警示后代子孙。

  我可不想就这么凄凉地结束人生,我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还要活得好。所以,我要生存,在这个家族里生存下去,才能在外面的世界更好地生存。

  第二章——生存竞争 [本章字数:1961 最新更新时间:2007-08-01 1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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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十二岁那年的冬天,又是个大雪纷飞的年月。和每一个满十二周岁的北大公养子那样,我按家规参加了决定生死的重大淘汰赛——生存竞争。这与平时的淘汰比试不同,失败者必死无疑,可以说是北大公家族中最严苛的家规之一。

  生存竞争的游戏规则非常简单。

  我与其他九十九个同龄的兄弟们被一起送进茫茫雪地中挖开的一个大坑中,身着单衣的我们连续三天三夜没有任何饮食,只能靠天上飘下的雪花解渴充饥。等到三天过后,我们处于极度饥饿的状态时,生存竞争的游戏便开始了。

  老爸开始命人向坑内投放食物,但食物只有五十个人的份量,而且规定不许互相分享。理所当然,一场为了生存而争夺食物的竞争就上演了。武器是禁止使用的,我们便用手、脚、牙齿以及身体的一切部位作为武器互相厮杀。

  我与这九十九个同龄的兄弟们一样,都是在六岁左右的时候被老爸挑选收养、在之前六年岁月的严格训导中生存下来的孩子。从入门的第一天起,我们就开始修行基础的格斗技和剑术作为扎实的基本功。大家平时的基本功都练得差不多,于是在这场生存竞争中更着重于谁的生存意志更强、更能把握生存机会。

  一百个兄弟中,为更好地通过残酷的试炼,很多人组成了几个或十几个一伙的小团队。他们在每次竞争中总是互相配合,尽可能地牺牲别人、保全自己。对于这一点,老爸也不干涉,因为在他看来如何组织团队也是能力之一。而在这次的生存竞争中,他们更是首先联合起来打倒被孤立的个人,然后较大的团队再打倒较小的团队。

  这种策略很有效,无法融入各个团队中被孤立的孩子,最早被打死了,而几个人的较小团队当然也打不过十几个人的较大团队。如果按照正常情况,最后活下来的是最团结而人数又最多的团队。

  问题是,我属于不正常的情况。

  长年与狼群生活的我,被老爸收入家门时连话都不会说,自然受到兄弟们的共同排挤。更何况,谁都知道在这个家族,多一个兄弟就意味着多一个竞争对手。所以,我和那些被孤立的孩子一样,一开始便受到了所有团队的围攻。

  如果单讲实力,我和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差不多,以一敌二也很勉强,更别说要面对那么一大帮人了。就算我要拼命,也拼不过那么多代表着大多数的人。

  我曾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大多数人代表着真理,少数应该服从多数。

  这句话被很多人当成民主典范,但可惜在我看来简直滑稽得可笑。照这种说法,少数人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就活该被牺牲掉,那么,如果你恰好是少数人中一部分,你会心甘情愿地被牺牲掉吗?是有些富有牺牲精神的人会为多数人牺牲自己,但我相信绝大数人都和我一样没有那么伟大。

  我要活下去、还要活得好!所以我不会就这样被牺牲掉,无论是什么人、代表着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真理,只要不让我活下去,那么我也不让他们活下去。

  但我并没有盲目地拼命,因为那样还是难逃一死。我冲了上去,却只盯死了一个人——最团结而人数又最多的团队的队长。这个比我大半岁左右的白人少年生得牛高马大,个子要比我们这些同龄人高出一个头,狡猾的眼睛里时常闪着残忍的光芒。靠着过人的体魄和凶狠卑鄙,他常常不用亲自动手就可以整治甚至清除掉对他构成威胁的兄弟。虽然只有十二岁,但他那种yīn险的心智就是在成年人中也不多见。

  我从来没被他看在眼里。在他看来,我只是个有点蛮力的狼孩,被收养后花了一年时间才学会说话,平时受了欺负也一声不吭,他随时都可以把我踩在脚下当垫脚石。

  我却盯死了他,还主动冲了过去。在忍受无数拳打脚踢的同时,用胳膊死死地抱住他,一口便咬断了他的喉管!当他带着不敢相信的惊诧眼神断气的时候,围攻我的人都恐惧地住手闪退在一旁,而饥饿难耐的我则乘机抢先吃到了丢进坑中的食物。

  干冷的硬面包上溅满了那白人少年还滚烫的鲜血,乘着热气吃下肚,好暖!好痛快!

  想要生存,就要看准时机。就是拼命,也要选择好正确的对象,面对人多势众的敌人更是要达到杀一儆百的震慑效果才行。否则一个一个地拼命,死得只能是自己。

  “这小子,有前途。”

  冷冷地站在坑边观察着一切的老爸、用冷冷的视线望着我、冷冷地做了评价。

  我不想责难老爸什么,这个男人当初也是和我们一样如此成长过来的。据说,他被爷爷收养的时候,因为年龄已经较大,所以爷爷挑了群成年亡命之徒和他进行生存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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