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九章 最后的夏天(一)
进城以后,二黑没有留下来,把我两放在一家环境清幽的餐厅边上就离开办自己的事去了。
那是一家靠近公园几乎是全视角的餐厅,全钢架结构,只有一面外墙不是玻璃制成的。
那是我第一次进入那家餐厅,我居然深深地喜欢上了它。在我的印象中从未有过的清晰。我甚至还能记起吴晓玥鞋子上掉下的泥土和灰色地板发出的淡淡清幽的气息。
视线和景色都不错,而上个周小张居然说那家餐厅因经营不善倒闭了,真是事不遂人愿。
可是当时不是这样的。除了我们两个顾客外还有很多情侣在那闲谈用餐,每隔几分钟就会有人进出。大约在离门口内侧两米的地方站着一位长相俊美的侍应生,随时为进门的顾客服务。
我们进门后,侍应生带着吴晓玥找到了卫生间。她在里面换过了鞋袜,出来时依旧是那么清新迷人。我满脑子都是她的影子,以至于我差点忽略掉了一个我曾经帮助过的老朋友。
我们坐下不久后,舒彤也从那道门走了进来,我没有留意,甚至她侧着身子跟我打招呼的时候也没有注意到,直到她离开我们的身边走进里面的角落的时候,吴晓玥才告诉我这些事实。当然她并不知道她是谁,那个时候她还不可能知道,她以为她曾经也是我的相好,她误会了。
看得出来她当时很在乎我,在乎我的一切,证明那六年——近七年的时间我没有在冬眠。不管怎么说,你的生命中需要一点调料,你一辈子都能记得住的调料,它会指引你坚强地活下去,没有它,你永远都长不大。你需要它。
说来惭愧,我差点忽略掉了她,这个时候,她需要朋友的肯定。等我看到的时候,她已经进入到最里面的一个位子,她对面有一个成功的绅士,对她的关怀无微不至,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我相信她此时的目光,里面充满了尊重和肯定。那是可以得到上帝祝福的目光——因为他的祝福很虚无缥缈,所以朋友的关怀就显得了更加重要。为了肯定这一切,我报以她一个幸福的微笑,她接受了,我肯定。
此后再也没有见过她,我们也不需要再见面了。
那是我经历过的最短暂的别离,全因吴晓玥,那个时候我可不肯怠慢了他。幸亏,那个时候她对我的话深信不疑。当然即便不可信,对她也无足轻重,她已经完全从她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她不再是那个总喜欢把自己禁锢起来的女孩。这一次,我们的见面她开朗了许多。至少那个时候看起来是那个样子。
这一切看起来就是那么巧合,相遇和别离几乎在同一刻完成。不能不感叹,他这样安排的确很有才,可是看似天衣无缝的规则其实是个大幌子,鬼晓得他是谁的傀儡。
我和吴晓玥约定了下个月十八号再去跟她去看海。我们在那家餐馆用过早餐之后,我就把她送回到了她的家门口。一个人又陷入到了无事可做的绝境。
在走到离老灰的新家不远处的那条街时,碰巧遇上来老灰。他左手拎着一瓶醋,右手拿着一袋胡椒,要命的是身上还系着做饭时用的围裙,里面却是美特斯邦威的个性服饰。
“你干嘛这样看着我,我脸上有苍蝇吗?”他居然还敢装作很无辜的样子。
“比这个还要严重。”说完我径直往前走去。
“你就这么讨厌跟我讲话吗?你个臭干巴。”
“我可不愿跟出卖朋友的小人多说话。”
“这么久了你还放在心上,可真够小肚鸡肠的。你是因为和陈苒的关系在我面前觉得尴尬吧?”
“去你大爷的!在你面前我用得着装孙子吗?”
“我看你就一孙子。”老灰双眼直视着我。
我的脸像被一阵热风吹过一样的不自在。
“你再说一遍?”我转过身来指着他说。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走吧!上楼去坐坐,吃顿便饭。”老灰像个没事人一般测过身去,说得很轻松。
“你去吧!”我说。
“你有那么怕我媳妇吗?”
“你是想让我上去陪你装孙子吧?”
“操!不去拉倒。”老灰说完转身就走。
我想我一定是伤到他的自尊了。
“晚上一起出来坐坐吧,别带着围裙来,我见到吴晓玥了。”我对着老灰的背影说。
老灰突然停住了脚步,转过身来,片刻又转了回去继续走路。“知道了,打电话给我!”边走边说,十足像一个没落的黑帮大老。
我在街转角的杂货店买了一包烟,迫不及待地就在那儿掏出一根点燃狠狠地抽起来。“你是因为和陈苒的关系在我面前觉得尴尬吧?”老灰的声音不时地回荡在我的耳边。
下午四点,我捱到下午四点。我打电话给吴晓玥,约她一起吃晚饭。她爽快地答应了。之前我一直在懊悔,为什么没有在送她回去之前跟她商谈妥当,一直担心在这种时候脱了节。她的爽快赴约让我的心情好过了许多。吴晓玥提议叫上二黑和他们,这与我的主意不谋而合。
只是后来不可避免地又多了一位姓段的。不知为什么我能接受像胡桉这样吃喝嫖赌无所不好的赌徒无赖却接受不了朋友的朋友,我说的就是段冰蓉,准确地说,她现在已经是朋友的妻子了。
而且我们每次见面都要不可避免地绊上几句嘴。
“为何选择这种不够档次的餐馆?按我说应该去炳草岗大街那边”段冰蓉一落座就跟我抱怨起来。
“合着不是你们家老灰请客你不心疼?”
“你这话可不靠谱,我们家老灰请客那次不是上那?你就这么打发我们?”段冰蓉说话可一点不含糊。”
“我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
“得吃饭!吃饭!”二黑下了命令,算是圆了场。我也没打算当着老灰他们两口的面挑他们的毛病。
“你怎么找到这儿的?”吴晓玥在我身边小声地问,“挺不错的!”
“我的一个同学带我来这儿的。”我自豪地说。
老灰会意地笑了笑。段冰蓉也安下心来享用美食。
段冰蓉并不知道这个同学就是她身边这个非常富有的家伙,不过,在不远的将来,她一定会知道的,我说过,老灰是个吃了你的面包不会说酸的家伙。
老灰和段冰蓉两人相互夹着菜,我不得不承认,此刻,她们的确很有夫妻相。或许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也不一定,只是物质的诱惑往往太过匪夷所思。
段冰蓉说的那家餐馆,早些时候我也去过——屠诚和辛紫薇还在公司的时候,那儿真没什么内涵,用薯条的话说,俗不可耐!的确,除了装饰庸俗价格昂贵外毫无凸显之处,充其量不过是一只镶了黄金的马桶,专为那些毫无品味的爆发富撑撑脸面。与这家开在六楼的餐馆并不可相提并论。
晚上,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跟自己喜欢的朋友一起去放纵,哪怕那样的日子很短暂。而最能记住的往往也就是那些日子,就像那晚和苹果他们一起去看电影和后来的和仕菲一起去蹦迪。
那是最容易记住也是最想遗忘而忘却不了的。我曾在电影《酒徒》里看到过一句这样的对白:
女:(喝酒)想忘记痛苦的回忆吗?
男:(喝酒)想忘记记忆中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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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家靠近公园几乎是全视角的餐厅,全钢架结构,只有一面外墙不是玻璃制成的。
那是我第一次进入那家餐厅,我居然深深地喜欢上了它。在我的印象中从未有过的清晰。我甚至还能记起吴晓玥鞋子上掉下的泥土和灰色地板发出的淡淡清幽的气息。
视线和景色都不错,而上个周小张居然说那家餐厅因经营不善倒闭了,真是事不遂人愿。
可是当时不是这样的。除了我们两个顾客外还有很多情侣在那闲谈用餐,每隔几分钟就会有人进出。大约在离门口内侧两米的地方站着一位长相俊美的侍应生,随时为进门的顾客服务。
我们进门后,侍应生带着吴晓玥找到了卫生间。她在里面换过了鞋袜,出来时依旧是那么清新迷人。我满脑子都是她的影子,以至于我差点忽略掉了一个我曾经帮助过的老朋友。
我们坐下不久后,舒彤也从那道门走了进来,我没有留意,甚至她侧着身子跟我打招呼的时候也没有注意到,直到她离开我们的身边走进里面的角落的时候,吴晓玥才告诉我这些事实。当然她并不知道她是谁,那个时候她还不可能知道,她以为她曾经也是我的相好,她误会了。
看得出来她当时很在乎我,在乎我的一切,证明那六年——近七年的时间我没有在冬眠。不管怎么说,你的生命中需要一点调料,你一辈子都能记得住的调料,它会指引你坚强地活下去,没有它,你永远都长不大。你需要它。
说来惭愧,我差点忽略掉了她,这个时候,她需要朋友的肯定。等我看到的时候,她已经进入到最里面的一个位子,她对面有一个成功的绅士,对她的关怀无微不至,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我相信她此时的目光,里面充满了尊重和肯定。那是可以得到上帝祝福的目光——因为他的祝福很虚无缥缈,所以朋友的关怀就显得了更加重要。为了肯定这一切,我报以她一个幸福的微笑,她接受了,我肯定。
此后再也没有见过她,我们也不需要再见面了。
那是我经历过的最短暂的别离,全因吴晓玥,那个时候我可不肯怠慢了他。幸亏,那个时候她对我的话深信不疑。当然即便不可信,对她也无足轻重,她已经完全从她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她不再是那个总喜欢把自己禁锢起来的女孩。这一次,我们的见面她开朗了许多。至少那个时候看起来是那个样子。
这一切看起来就是那么巧合,相遇和别离几乎在同一刻完成。不能不感叹,他这样安排的确很有才,可是看似天衣无缝的规则其实是个大幌子,鬼晓得他是谁的傀儡。
我和吴晓玥约定了下个月十八号再去跟她去看海。我们在那家餐馆用过早餐之后,我就把她送回到了她的家门口。一个人又陷入到了无事可做的绝境。
在走到离老灰的新家不远处的那条街时,碰巧遇上来老灰。他左手拎着一瓶醋,右手拿着一袋胡椒,要命的是身上还系着做饭时用的围裙,里面却是美特斯邦威的个性服饰。
“你干嘛这样看着我,我脸上有苍蝇吗?”他居然还敢装作很无辜的样子。
“比这个还要严重。”说完我径直往前走去。
“你就这么讨厌跟我讲话吗?你个臭干巴。”
“我可不愿跟出卖朋友的小人多说话。”
“这么久了你还放在心上,可真够小肚鸡肠的。你是因为和陈苒的关系在我面前觉得尴尬吧?”
“去你大爷的!在你面前我用得着装孙子吗?”
“我看你就一孙子。”老灰双眼直视着我。
我的脸像被一阵热风吹过一样的不自在。
“你再说一遍?”我转过身来指着他说。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走吧!上楼去坐坐,吃顿便饭。”老灰像个没事人一般测过身去,说得很轻松。
“你去吧!”我说。
“你有那么怕我媳妇吗?”
“你是想让我上去陪你装孙子吧?”
“操!不去拉倒。”老灰说完转身就走。
我想我一定是伤到他的自尊了。
“晚上一起出来坐坐吧,别带着围裙来,我见到吴晓玥了。”我对着老灰的背影说。
老灰突然停住了脚步,转过身来,片刻又转了回去继续走路。“知道了,打电话给我!”边走边说,十足像一个没落的黑帮大老。
我在街转角的杂货店买了一包烟,迫不及待地就在那儿掏出一根点燃狠狠地抽起来。“你是因为和陈苒的关系在我面前觉得尴尬吧?”老灰的声音不时地回荡在我的耳边。
下午四点,我捱到下午四点。我打电话给吴晓玥,约她一起吃晚饭。她爽快地答应了。之前我一直在懊悔,为什么没有在送她回去之前跟她商谈妥当,一直担心在这种时候脱了节。她的爽快赴约让我的心情好过了许多。吴晓玥提议叫上二黑和他们,这与我的主意不谋而合。
只是后来不可避免地又多了一位姓段的。不知为什么我能接受像胡桉这样吃喝嫖赌无所不好的赌徒无赖却接受不了朋友的朋友,我说的就是段冰蓉,准确地说,她现在已经是朋友的妻子了。
而且我们每次见面都要不可避免地绊上几句嘴。
“为何选择这种不够档次的餐馆?按我说应该去炳草岗大街那边”段冰蓉一落座就跟我抱怨起来。
“合着不是你们家老灰请客你不心疼?”
“你这话可不靠谱,我们家老灰请客那次不是上那?你就这么打发我们?”段冰蓉说话可一点不含糊。”
“我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
“得吃饭!吃饭!”二黑下了命令,算是圆了场。我也没打算当着老灰他们两口的面挑他们的毛病。
“你怎么找到这儿的?”吴晓玥在我身边小声地问,“挺不错的!”
“我的一个同学带我来这儿的。”我自豪地说。
老灰会意地笑了笑。段冰蓉也安下心来享用美食。
段冰蓉并不知道这个同学就是她身边这个非常富有的家伙,不过,在不远的将来,她一定会知道的,我说过,老灰是个吃了你的面包不会说酸的家伙。
老灰和段冰蓉两人相互夹着菜,我不得不承认,此刻,她们的确很有夫妻相。或许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也不一定,只是物质的诱惑往往太过匪夷所思。
段冰蓉说的那家餐馆,早些时候我也去过——屠诚和辛紫薇还在公司的时候,那儿真没什么内涵,用薯条的话说,俗不可耐!的确,除了装饰庸俗价格昂贵外毫无凸显之处,充其量不过是一只镶了黄金的马桶,专为那些毫无品味的爆发富撑撑脸面。与这家开在六楼的餐馆并不可相提并论。
晚上,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跟自己喜欢的朋友一起去放纵,哪怕那样的日子很短暂。而最能记住的往往也就是那些日子,就像那晚和苹果他们一起去看电影和后来的和仕菲一起去蹦迪。
那是最容易记住也是最想遗忘而忘却不了的。我曾在电影《酒徒》里看到过一句这样的对白:
女:(喝酒)想忘记痛苦的回忆吗?
男:(喝酒)想忘记记忆中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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