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六章 祝福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群山镇还是那个群山镇,双沟村还是那个双沟村,只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换上了不同的衣装。今天,双沟村换上了一身雪白的衣服,用“雪白”来形容实在是太贴切不过了,因为这件衣服就是用雪做成的。
被白雪覆盖的小山村,总是会给人以宁静的感觉,但此时的双沟村却热闹非凡。不仅是因为马上就过年了,还有就是后沟村曹主任的女儿珍珍要嫁人了,而里沟村的广志也要结婚了。一个村子,两门喜事,的确相当的热闹。不过,确切地说,是一门喜事,因为珍珍要嫁的正是广志,广志要娶的当然也是珍珍。
由于是在这的最后一年,又赶上珍珍和广志的婚礼,所以,李汨林和秦依蕊决定留在这里过年。今天一大早,李汨林便去了广志家,因为他是婆家人,而秦依蕊则成了娘家人,现在正在珍珍的闺房里跟一群人一起为珍珍打扮呢。
广志今天显得格外的精神,虽然他极有可能一夜没睡。而他此时正在做的事让李汨林感到非常奇怪——他正在厨房里蒸馒头。而且他先在一块面团的中心放了一些糖粒,然后才把它揉成馒头形状。之后小心翼翼的用手捧着它,轻轻地放入蒸笼,样子就像一个怀揣着作家梦想的少年正在装订自己的处女作。广志呆呆的看着蒸笼,李汨林则一直站在旁边,他不想打断广志。直到蒸笼中有一缕白烟飘出,直到一缕变成了多缕,直到多缕汇成了一片。广志把已经蒸熟的馒头拿出来,李汨林才问道:“广志,你这是干什么呢?”
“蒸喜馒头啊。”广志回答道,“哦,这是我们这的习俗。”广志又解释道。
原来在这里有一个传统的结婚习俗。在结婚的那天,当新郎去接新娘的时候,必须带着一个由新郎亲手蒸的,中心放一些糖的馒头,象征着他们以后的生活会甜甜蜜蜜的。如果新娘接受了新郎的喜馒头,就意味着她说了“我愿意”。这又像是一种求婚仪式,只不过不是用戒指,而是用馒头,可能是因为戒指是冷的,而馒头是热的吧。
听完广志的解释,李汨林突然也很想去做一个这样的馒头。但他也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这并不仅仅是一个馒头那么简单,更是一份给她幸福的承诺,虽然幸福最重要的不是物质幸福,但仍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为了这份承诺,他还有很多事要做,不过现在,他倒可以先学做一件事。
“广志,你教我做这种馒头吧。”李汨林说道。
广志笑了笑,“其实跟普通的馒头没多大区别,只不过在馒头中心加点糖。”说着广志又示范了一遍。
“广志”这时,广志的大哥在外面喊他。
“你忙去吧,我自己学就行了。”李汨林说道。
“那好。对了,待会你陪我去迎亲去吧。”
“好啊。”李汨林马上回答道。他虽不太喜欢热闹,但这种热闹他却不愿错过,何况秦依蕊就在那里。
很快,一支迎亲队伍便浩浩荡荡的朝后沟村进发了。这支队伍主要是村里的一些小伙子组成的。由于路途比较近,又加上下雪路滑,仅有的自行车c拖拉机等交通工具使用起来不太方便,因此,他们都是步行的。不过,一路上民乐声c说笑声c鞭炮声c孩子的打闹声不绝于耳,使得场面相当的热闹。当然,最吸引眼球的还是广志,不过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主角,还因为他此时还拉着一个平板车。原来,这又是这的一个习俗。在以前,新郎是用花轿把新娘抬回家的,等到花轿绝迹了之后,改为用毛驴把新娘驮回家,后来,连毛驴也不多见了,又改为了用平板车拉,而且别人不准帮忙,一定要让小伙子自己把媳妇拉回家。
在鼓乐队的开路下,他们来到了珍珍家,接下来还有很多传统的迎亲仪式要做。而李汨林则很快挤到了秦依蕊的旁边,当广志拿出他亲手做的馒头的时候,秦依蕊突然问道:“汨林,你知道广志为什么拿个馒头吗?”
李汨林稍微犹豫了一会,回答说:“不知道,你给我讲讲原因吧。”
“这是这里的一种习俗。”说到这里秦依蕊突然停住了,“算了,不给你讲了。”接着她很小声的像是跟李汨林说话,又像是自言自语的说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收到这个馒头,不过,我不喜欢吃糖,用巧克力代替应该可以吧。”
终于,珍珍坐上了广志的板车,而身为送亲队伍一员的秦依蕊也和李汨林手牵着手朝里沟村走去。身为焦点,广志和珍珍的脸上都因为羞涩而微微发红。而广志的脸上除了泛红之外,还流出了汗水。看到这种场景,李汨林满怀感慨的说:“这种迎亲方式虽然节能环保,不过对新郎的体力倒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啊。”
听到这句话,秦依蕊突然问道:“那你以后准备用什么方法接你老婆呢?”
李汨林想了一会,反问道:“那你希望以后被你老公怎样接回家呢?”
“我啊”秦依蕊想了一会,接着说道:“我要让他把我背回家。”
“不是吧,你这个要求更有挑战性。”李汨林大声地说道,“不过,我劝你在结婚之前把《减肥三十六计》好好看看,不然恐怕没人敢娶了。”
“去死吧你,我很胖吗?”秦依蕊嘟着嘴说道。突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马上说道:“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关于这个问题嘛。”李汨林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接着带点深情的说道:“我一直都挺喜欢猪八戒的,尤其是他背媳妇的那段。”
接下来,他们的手握的更紧了。
“一拜天地。”这是二爷的声音,珍珍和广志的婚礼是由他主持的。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在热闹的民乐和鞭炮声中,这场传统的中国式婚礼开始了。院子中间摆了一张长方桌,桌子上摆着两只红蜡烛,一个香炉,还有装得满满的一盘小麦。广志和珍珍并排站在长桌前,拜堂的场景跟一般影视剧中演绎的没多大差别,只是珍珍没有盖着红盖头,而闹洞房也变成了闹喜堂。
只见一群小伙子来到了他们身边,用尽一切方法使他们之间产生身体接触。在李汨林看来,有些动作实在有些粗鲁,但却让现场气氛空前的高涨。最后在广志的求饶下,终于用广志和珍珍当众的接吻,换来他们片刻的安宁。
看到他们羞的通红的脸,李汨林突然有些害怕这种场面,他更喜欢比较平静的婚礼。这并不是说他喜欢电视中经常出现的西方教堂式的婚礼,他不是教徒,跟上帝也不熟,不需要找上帝来做什么爱情的见证。他觉得婚礼是两个人的事,而且仅仅是两个人的事,即便再多一个人,都显得有些拥挤。这一点,倒使他有些羡慕那些私定终身的情侣,往往一句承诺就成了一场完美的婚礼。
“二拜高堂。”随着婚礼的进行,李汨林也把注意力渐渐转向了其他人。孙富正骑在孙福的脖子上朝中心张望;芸香也在围观的人群中,而她的旁边站着的正是齐老师,只是李汨林没有注意到,他们的手也是偷偷的牵在一起的;孙校长正在忙着招呼远来的亲朋好友;曹明胜则正在跟一群孩子一起捡地上的哑炮
“夫妻对拜。”随着婚礼接近尾声,李汨林也开始默默地送出他的祝福。祝福这对新人,祝福这里的每位村民,同时也在祝福自己和秦依蕊的未来。不过,他也知道祝福仅仅是祝福而已,他还需要去做,而且是努力的去做。
阳光经过白雪c薄冰的反射,使得这个正午显得更加的明亮。他们未来的道路会如何呢?希望也是如此的明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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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白雪覆盖的小山村,总是会给人以宁静的感觉,但此时的双沟村却热闹非凡。不仅是因为马上就过年了,还有就是后沟村曹主任的女儿珍珍要嫁人了,而里沟村的广志也要结婚了。一个村子,两门喜事,的确相当的热闹。不过,确切地说,是一门喜事,因为珍珍要嫁的正是广志,广志要娶的当然也是珍珍。
由于是在这的最后一年,又赶上珍珍和广志的婚礼,所以,李汨林和秦依蕊决定留在这里过年。今天一大早,李汨林便去了广志家,因为他是婆家人,而秦依蕊则成了娘家人,现在正在珍珍的闺房里跟一群人一起为珍珍打扮呢。
广志今天显得格外的精神,虽然他极有可能一夜没睡。而他此时正在做的事让李汨林感到非常奇怪——他正在厨房里蒸馒头。而且他先在一块面团的中心放了一些糖粒,然后才把它揉成馒头形状。之后小心翼翼的用手捧着它,轻轻地放入蒸笼,样子就像一个怀揣着作家梦想的少年正在装订自己的处女作。广志呆呆的看着蒸笼,李汨林则一直站在旁边,他不想打断广志。直到蒸笼中有一缕白烟飘出,直到一缕变成了多缕,直到多缕汇成了一片。广志把已经蒸熟的馒头拿出来,李汨林才问道:“广志,你这是干什么呢?”
“蒸喜馒头啊。”广志回答道,“哦,这是我们这的习俗。”广志又解释道。
原来在这里有一个传统的结婚习俗。在结婚的那天,当新郎去接新娘的时候,必须带着一个由新郎亲手蒸的,中心放一些糖的馒头,象征着他们以后的生活会甜甜蜜蜜的。如果新娘接受了新郎的喜馒头,就意味着她说了“我愿意”。这又像是一种求婚仪式,只不过不是用戒指,而是用馒头,可能是因为戒指是冷的,而馒头是热的吧。
听完广志的解释,李汨林突然也很想去做一个这样的馒头。但他也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这并不仅仅是一个馒头那么简单,更是一份给她幸福的承诺,虽然幸福最重要的不是物质幸福,但仍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为了这份承诺,他还有很多事要做,不过现在,他倒可以先学做一件事。
“广志,你教我做这种馒头吧。”李汨林说道。
广志笑了笑,“其实跟普通的馒头没多大区别,只不过在馒头中心加点糖。”说着广志又示范了一遍。
“广志”这时,广志的大哥在外面喊他。
“你忙去吧,我自己学就行了。”李汨林说道。
“那好。对了,待会你陪我去迎亲去吧。”
“好啊。”李汨林马上回答道。他虽不太喜欢热闹,但这种热闹他却不愿错过,何况秦依蕊就在那里。
很快,一支迎亲队伍便浩浩荡荡的朝后沟村进发了。这支队伍主要是村里的一些小伙子组成的。由于路途比较近,又加上下雪路滑,仅有的自行车c拖拉机等交通工具使用起来不太方便,因此,他们都是步行的。不过,一路上民乐声c说笑声c鞭炮声c孩子的打闹声不绝于耳,使得场面相当的热闹。当然,最吸引眼球的还是广志,不过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主角,还因为他此时还拉着一个平板车。原来,这又是这的一个习俗。在以前,新郎是用花轿把新娘抬回家的,等到花轿绝迹了之后,改为用毛驴把新娘驮回家,后来,连毛驴也不多见了,又改为了用平板车拉,而且别人不准帮忙,一定要让小伙子自己把媳妇拉回家。
在鼓乐队的开路下,他们来到了珍珍家,接下来还有很多传统的迎亲仪式要做。而李汨林则很快挤到了秦依蕊的旁边,当广志拿出他亲手做的馒头的时候,秦依蕊突然问道:“汨林,你知道广志为什么拿个馒头吗?”
李汨林稍微犹豫了一会,回答说:“不知道,你给我讲讲原因吧。”
“这是这里的一种习俗。”说到这里秦依蕊突然停住了,“算了,不给你讲了。”接着她很小声的像是跟李汨林说话,又像是自言自语的说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收到这个馒头,不过,我不喜欢吃糖,用巧克力代替应该可以吧。”
终于,珍珍坐上了广志的板车,而身为送亲队伍一员的秦依蕊也和李汨林手牵着手朝里沟村走去。身为焦点,广志和珍珍的脸上都因为羞涩而微微发红。而广志的脸上除了泛红之外,还流出了汗水。看到这种场景,李汨林满怀感慨的说:“这种迎亲方式虽然节能环保,不过对新郎的体力倒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啊。”
听到这句话,秦依蕊突然问道:“那你以后准备用什么方法接你老婆呢?”
李汨林想了一会,反问道:“那你希望以后被你老公怎样接回家呢?”
“我啊”秦依蕊想了一会,接着说道:“我要让他把我背回家。”
“不是吧,你这个要求更有挑战性。”李汨林大声地说道,“不过,我劝你在结婚之前把《减肥三十六计》好好看看,不然恐怕没人敢娶了。”
“去死吧你,我很胖吗?”秦依蕊嘟着嘴说道。突然他似乎想到了什么,马上说道:“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关于这个问题嘛。”李汨林咳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接着带点深情的说道:“我一直都挺喜欢猪八戒的,尤其是他背媳妇的那段。”
接下来,他们的手握的更紧了。
“一拜天地。”这是二爷的声音,珍珍和广志的婚礼是由他主持的。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在热闹的民乐和鞭炮声中,这场传统的中国式婚礼开始了。院子中间摆了一张长方桌,桌子上摆着两只红蜡烛,一个香炉,还有装得满满的一盘小麦。广志和珍珍并排站在长桌前,拜堂的场景跟一般影视剧中演绎的没多大差别,只是珍珍没有盖着红盖头,而闹洞房也变成了闹喜堂。
只见一群小伙子来到了他们身边,用尽一切方法使他们之间产生身体接触。在李汨林看来,有些动作实在有些粗鲁,但却让现场气氛空前的高涨。最后在广志的求饶下,终于用广志和珍珍当众的接吻,换来他们片刻的安宁。
看到他们羞的通红的脸,李汨林突然有些害怕这种场面,他更喜欢比较平静的婚礼。这并不是说他喜欢电视中经常出现的西方教堂式的婚礼,他不是教徒,跟上帝也不熟,不需要找上帝来做什么爱情的见证。他觉得婚礼是两个人的事,而且仅仅是两个人的事,即便再多一个人,都显得有些拥挤。这一点,倒使他有些羡慕那些私定终身的情侣,往往一句承诺就成了一场完美的婚礼。
“二拜高堂。”随着婚礼的进行,李汨林也把注意力渐渐转向了其他人。孙富正骑在孙福的脖子上朝中心张望;芸香也在围观的人群中,而她的旁边站着的正是齐老师,只是李汨林没有注意到,他们的手也是偷偷的牵在一起的;孙校长正在忙着招呼远来的亲朋好友;曹明胜则正在跟一群孩子一起捡地上的哑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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