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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0 章

  台风工作后,他又是给街坊四邻的排污沟渠进行了一些清理,用他的话说,“反正手脏了,就一起做了吧!”那份热诚也成功俘获了邻居大妈们的心灵。

  第三百四十三章台风之夜

  第三百四十三章台风之夜

  根据天气预报的信息,代号“帕丁顿”的台风在下午5点正式席卷到了魔都。魔都很少经历台风天气,对居住在这座城市的人们来说可谓新鲜。

  当台风到达的时候,原本晴朗的天空顿时乌云密布,将这座城市瞬间笼罩在了黑暗之中,电闪雷鸣的景象宛若世界末日,瓢泼的大雨将能见度下降到不足十米,走在街上,打伞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大风让雨点近乎是横着拍打在人的身上,而同样的大风则会将人手中的天堂雨伞变成前往天堂的jiāo通工具。

  倔强不肯放手的吝啬鬼,都将有一种要升天的错觉,有时一阵大风甚至能让瘦子飞离一丝的地面。

  在这种强台风的天气下,记者将自己绑在了电线杆子上继续现场直播,那新闻节目不管怎么看都像看一个人是如何被pào烙而死一般,整个人都奔溃了。

  在强台风的作用下,所有的机场都关闭了,唯一还能运转的火车站,也必须减速慢行。司机朋友们能不出门的尽量不出门,必须出门的车厢里都放上了一把榔头,谁知道自己的轿车会不会突然一下开成了潜水艇,这榔头可是救命的神器。

  可怜了我们的jiāo警叔叔,就算是这种鬼天气也必须上街执勤,他们身穿银光条纹的衣服也只能提高不过多2米的可见度,车速稍微快上一点都有撞上他们的可能。

  清洁工们更是取消了所有的休假,集体加班,清理全城市的排水系统,处理淹水路面,抢修被大雨大风破坏的公共设施。

  全市人民都在想着如何应对这场自然灾害时候,沈冥站在洗手间里看着脖子上的吻痕愁眉苦脸。

  “真够狠的,都快一天了,硬是一点都没消啊,怎么办到的?”沈冥觉得那吻痕甚至连颜色都没淡化一点,天知道要维持多久。

  按照计划,援救和窃物行动都将在过了凌晨12点开始,而铂戒等人从当夜分开后已经开始了布局,至于沈冥在处理完店面的工作后,就一直补觉到了晚上9点,睡醒的时候,茶社里的员工们却早已经集合在房间里上网看电影等睡觉了。

  茶社外的大雨没有丝毫转小的迹象,沈冥穿上了雨衣还是顶着风雨走了出去。台风是狙击手的噩梦,却是潜行者的天堂。

  在今时今日的天朝境内,或许那什么黑地还让旁人闻风丧胆,但对于他来说,有了逆鳞的自己,就算拿把水果刀也能完成这不可能的任务。

  他不需要人的配合,一个人就能完成这种工作,但出于人道主义精神,铁链还是给沈冥配备了一名行者,负责接应工作。沈冥想着这个鬼天气taxi估计也不好拦,就这么答应了。

  伴随着瓢泼的大雨,沈冥快步走过了已经开始积水的小巷,来到巷口迅速找到了打着双转向灯的别克轿车。拉开车门沈冥直接坐进了副驾驶室,连忙脱去了身上的雨衣,放到后座。

  “真是该死的鬼天气,这个天气还要加班,你也挺辛苦的吧?”知道是同行,沈冥也是热情的套着近乎。

  “是啊,这么该死的天气你都没死,老天爷也是瞎了眼了。”听见这个声音,正准备扣安全带的沈冥一下僵硬在了位置上,冷汗混合着雨水就落了下来。

  “是……是您啊?呵呵,刚才太黑没看清。”沈冥谄媚笑着扭过头来,肖仪那冷冰冰的模样看得格外瘆得慌。

  “不太黑吧?你脖子上的吻痕挺清楚的呀。”肖仪可是训练用来抓贼的眼睛,一下就看见了沈冥的罪状。

  “你说这个啊?哎呀,你误会啦!这是我挠的,昨天我是睡杂物间,那里蚊子老多啦!咬了我十几个包,我就这么挠啊挠出来的。”沈冥急中生智道。

  “挠的?那你再挠一个我看看。”

  “啊?喔。”沈冥咬着牙齿挠了起来,那下手的狠劲,完全不拿自己的ròu当ròu,一下就挠出了一个红彤彤的印子,都快破皮了。

  直到快出血的时候,才终于造成了一个差不多的血印子。

  “看吧,我说就是挠的吧?”沈冥气喘吁吁道。

  “你还真够狠的,沈冥你觉得这么有意思吗?”肖仪皱眉看着沈冥,“男人嘛,朝三暮四喜新厌旧我都明白,但像你这种吃着碗里望着锅是臭不要脸,你知道吗?如果你想换一个,你直接跟我说,我要是在阉了你后还有半点纠缠,就算我肖仪不大气。”

  “呵呵,您还真大气。”沈冥不由的夹紧了双腿,“肖仪,我只能说,我从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虽说比不得柳下惠,但基本的忠诚是绝对有的。老实说吧……我遇见初恋了。”

  “安琪来了?”肖仪诧异道。

  “我从没说过他是我初恋……”沈冥一脸黑线。

  “我去,你16岁就被抓去涅槃了,你前面还有人?”肖仪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那是我15岁时候的事情,懵懂的青春期悸动而已→_→”沈冥斜眼看向了一边。

  “15岁才读初二好吗?”

  “我心态发育的比较早嘛……”

  “你个节cāo带着下线私奔的禽兽,不要跟我说话,要说就跟我说说最近发生的事情。”肖仪女人天xìng中的八卦基因被唤醒。

  沈冥本着坦白从严,抗拒更严的原则,一五一十将所有的事情都跟肖仪jiāo代了一遍,甚至承认见到了玉簪时,他确实有些小心动了,毕竟是初恋女神,还是初吻对象,说不激动那都是骗鬼的。

  “你爱她吗?”开车的肖仪很冷静的问道。

  “爱,但仅限于从前,现在,更多是朋友一样的感觉。”沈冥坦诚道。

  “那你爱我吗?”

  “以死去父母的名义起誓,如果你彩礼要的不算太多,真打算娶你回家过日子的。”沈冥举起三根手指道。

  “多少算多?”肖仪高兴道。

  “2万吧?”

  “我就值两万吗!”肖仪又是突然叫道。

  “当然不值2万,不是,是我现在比较穷而已,哎呀!你看着点路!红灯啊!这种鬼天气不能开快车的!”沈冥死死抓住了头顶的把手,小心肝被吓得一跳一跳的。

  而就在这时,一名怨念的女服务员冒雨正向着五星级酒店快步跑去,今天是她第一天上班,地点是地下伊甸园。虽然工作地深达地下数十米,但却可以月入过万,还有丰厚的小费。在魔都,就不被啪啪啪的服务员来说,还是值得顶着台风去上班的。

  可就在她转过街角,即将到达酒店的时候,一辆面包车却突然停在了她的身边,一把将她搂进了车箱中。在她反应过来,甚至呼喊前,带有安眠yào剂的手巾已经让她昏迷了过去。

  清点了一下她身上的证件,银钉迅速的换成了自己的物品,包括身份识别卡。他们对每一个顾客的审核都是极其严格的,但对于员工来说,安全意识就要下降一些。

  监控人员只不过会核对每一个员工的内部资料照片,确定是本人就放行了。

  至于他们的资料,在今天早些时候已经被天乐找相熟的人事经理,换了一份进入。只用了区区5000块而已。他们的解释是,有一个亲戚想找一份好的工作,他们知道有人已经拿到了这份工作,而他们也和那女孩商量好了,所以麻烦通融一下。

  人事经理当成了顺水人情自然照办,毕竟卡上的钱谁都不会嫌多。

  “银钉,小心一点,那地下很危险,你可能遇见老陈。”金鼎去过地下伊甸园,而现在受伤他的只能做一些后勤的工作。

  “放心,我会随机应变的。”银钉为了行动,第一次拆解下来了自己的七只银色耳钉,甚至将红发染成了黑发,如乖巧的女孩,穿着湿透的衣服,径直向酒店走去。

  银钉是初期第一位潜入地下伊甸园的人员,随后,铂戒、玉簪也会进入,金鼎将负责联络与后勤保障,铁链则负责接应,以及最后的行者撤离工作。

  最好的情况是可以在不被人发觉的情况下,将阿爹顺利带出地下伊甸园。但是如果有必要,他们并不介意动手杀人,毕竟如果他们被抓住的话,柳青城绝不会对他们手下留情。

  因为这场猛烈的台风,魔都一半的娱乐场所被迫关闭,一切日常可以选择的游戏方式都被关闭……相反,地下伊甸园却是照常进行,还搞了一个台风连环拳赛的新玩法,挑选最优秀的拳手,组成车轮战,可以分段下注,也能全盘赌队伍胜负。下注满10万,就送红酒一支,多投多送,好不快活。

  这是得到了沈冥那夜拳赛的启发,才开启了这么一种新的玩法。自然吸引了大批会员的到来,地下伊甸园的招待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而这场别开生面的派对,地下伊甸园取名为“台风之夜”,似乎不死上几个,就不打算收场的意思。

  第三百四十四章鸿门宴

  第三百四十四章鸿门宴

  “听着,今天是你第一天上班,也可能是你最后一天上班,如果有一个客人投诉,你就可以下岗回家了。”一位明显已经年老色衰的服务员主管,吆五喝六的带银钉熟悉环境,那如老鸨一般的嘴脸,似乎对全世界都不满意,但这种不开心源于已经没有客人愿意对她伸咸猪手的惆怅,“伊甸园是欢场,这里从不缺少年轻漂亮的女生,也不是身娇ròu贵者的天堂。对你的客人,你只能笑,哪怕他无礼的想强暴你,你也只能笑着说‘不要’。

  喊救命时,也要轻声细语,不能失了分寸。”

  “主管教训的是,我都记住了。”银钉对着神逻辑只能甘拜下风,换上了一身兔女郎装束的她也是漂亮可人。

  “现在人事那边找得人是越来越不正经了,看你那一耳的耳洞,从前是小太妹吧?”主管皱眉鄙视道,“要不是今天生意繁忙,像你这样的新人最少要培训3天才能上岗。”

  “混口饭吃而已。”银钉笑眯眯道,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卖萌装可怜哪怕不是贼,也是身为女xìng的天赋技能。

  在被主管带着参观整个地下伊甸园时,银钉迅速记忆下了这建筑的结构,除了已知的8部电梯,再无其他出口。别说阿爹了,就连柳青城的面都没有见过。基本可以确定的信息是,他们应该在行政区。

  那是服务员不让进去的位置,沿着墙壁前的一个刷卡大门进入,向上,有监控中心和会计室,以及高档货品存储区和超vip包间。

  柳青城的超vip包房都是用来款待绝不能在外路面的大人物之用,例如国外的dú枭,高层的权贵,甚至叛军的头目等等。摊子大什么朋友都会有,能叫你一声帮主,就不能得罪,柳青城或许能控制帮会不碰黄赌dú,但明面上却不能断了和这些人的往来。

  寻金银当然知道这包厢的存在,却没想过自己这身份竟然被安排到了这种位置。

  透过面前巨大的玻璃幕墙,可以看清楚伊甸园里的一切,就跟赛马场里的贵宾厅一样华丽。

  “老先生想喝点什么?”柳青城亲自在吧台里准备。

  “一杯清茶就好,刚才那顿大鱼大ròu吃的还真有些油腻。”寻金银呵呵道。

  “抱歉,伊甸园只有酒水,没有茶水,就给您老选杯法国的红酒好了,尝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柳青城笑着倒了两杯红酒,端上前来。

  “柳老板能拿出手的,绝对不会是次货,人生赢家大概就是您这个样子了。”寻金银一点也不恭维直接了当道。

  “人生赢家?多可笑的称谓,说到底,我也不过是个混黑`道的混混,我的财富多半是见不得光的黑钱,我的权力,也只是让人害怕的副产品,而我的位置,总被无数的人惦记,就连上厕所都要让保镖站在门外,裤子永远不敢脱得太下。”柳青城深深叹息道。

  “柳老板,自己选的路,含着眼泪也要走完,这是老夫的一点人生体验。”寻金银微笑道。

  “可惜,走上这条路并非我的选择……在很久以前,当我只有12岁时,我还只是一个流落街头的普通乞丐,靠捡垃圾为生,吃别人餐馆倒出来的残羹度日。虽然我并不记得自己是为何离家出走的,但我至少还记得不可偷盗,当个好人。”柳青城从未和谁谈起自己的过往,或许因为寻金银的身上透着一股父亲的味道,他才会如此回味童年。

  年轻时的柳青城像所有的乞丐孩子一样,睡在老鼠横行的小巷,和野狗抢食,为了捡矿泉瓶和别人打架,经常因为吃变质的食物而拉到面黄肌瘦。那时的他没有未来,活着仅仅是一种本能。

  直到有一天,他在睡梦中被一群小偷抓了起来,硬给拖到街头,参加盗窃行动,他们需要人在街边乞讨,占道将人群逼到一起好方便下手。

  柳青城虽然平常也会行乞,但从没有说帮谁行窃过。跪在地上的他一直努力大声乞讨,字里行间还在提醒着路人小心小偷,但路人看他更多,被偷的人也更多,柳青城不由的着急起来。

  而那时,一个潇洒的中年绅士上前,在举起的碗里丢了一张十元的大钞票,那可是80年代,10元的钞票比现在的100块的价值还要高。四周的小偷都注意到了这个绅士。

  领头的小偷来到了他的身后,伸手去摸他的兜,却被那绅士一把抓住。

  “你们太不懂规矩了,这是我的地头,怎么做活,做多长的活,不知会我也敢动手,手是不想要了吧?”绅士慈祥地微笑着。

  小偷的5个同伙全围了上来,他们已经不打算偷,准备开始抢了。

  一轮就像武侠电影里的打斗发生了,6个人却硬是打不过他一个,直到警察赶来将六人全部擒获。

  那一刻,柳青城的眼中满是崇拜,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目标和方向,那就是成为和眼前绅士一样的男人,睿智而且强大。

  “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吗?”轻尝着杯中的红酒,柳青城轻笑着,“当警察赶到时,他却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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