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四十章 要命的小方
本来我很确定,慕容燕和慕容嫣是一个人的两个性格。
可当我遇见一个人的时候,我就有点不自信了,然后也才发现,这个世界的确有着多的疯。
鹰在盘旋,盘旋在艳蓝的穹苍下,在等着食他的尸。
他还没有死。
他也想吃这只鹰。
他们都同样饥饿,饿得要命。
在生存已受到威胁时,在这种威胁已到达某种限时,一个人和一只鹰并没有什么分别,同样都会为了保全自己而伤害别人。
他很想跃起去抓这只鹰,很想找个石块将这只鹰击落,平时这都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是现在他已精疲力竭,连手都很难抬起来。
他已经快死了。
江湖中的朋友如果知道他已经快死了,一定有很多人会觉得很惊奇,很悲伤,很惋惜,一定也有很多人会觉得很愉快。
他姓方,叫方无应,大家通常都叫他“小方”,要命的小方。
有时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很要命的人,奇怪得要命。
他已经在这块没有水,没有生命的干旱大地上挣扎着行走了十几天,他的粮食和水都已在那次风暴中遗失。
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一柄尺七寸长的剑,和一条寸七分长的伤口,惟一陪伴在他身旁的,只有“赤犬”。
“赤犬”是一匹马,是夜不皈送给他的。
夜不皈是关东万马堂的主人,对于马,远比浪对女人还有研究,就算是一匹最顽劣的野马,到了他手里,也会被训练成良驹。
他送给朋友的都是好马,可是现在连这匹万中选一的好马都已经快倒下去了。
小方轻轻拍着它的背,干裂的嘴角居然仿佛还带着微笑。
“你不能死,我也不能死,我们连老婆都还没有娶到,怎么能死?”
烈日如火焰,大地如洪炉,所有生命都已烤焦了。几里之内,都看不见人踪。
但是他忽然发现有个人在后面跟着他。
他并没有看见这个人,也没有听到这个人的脚步声,但是他可以感觉得到,一种野兽般奇异而灵敏的感觉。
有时他几乎已感觉到这个人距离他已很近,他就停下来等。
他不知有多么渴望能见到另外一个人,可惜他等不到。
只要他一停下来,这个人立刻也停了下来。
他是个江湖人,有朋友,也有仇敌,希望能将他头颅割下来的人一定不少。
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跟踪他?是不是要等他无力抵抗时来割他的头颅?现在为什么还不出手?是不是还在提防着他腰边的这柄剑?
又挣扎着走了一段,他总算找到了一个可以遮挡阳光的沙丘。
他在沙丘后的阴影中躺了下去,那只鹰飞得更低了,好像已经把他当作个死人。
他还不想死,他还要跟这只鹰拼一拼,斗一斗,可惜他的眼睛已经渐渐张不开了,连眼前的事都已变得朦朦胧胧。
就在这时候,他看到了一个人。
据说沙漠中常常会出现海市蜃楼,一个人快死的时候,也常常会有幻觉。
这不是他的幻觉,他真的看见了一个人。
一个很瘦小的人,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色袍,头上缠着白布,还戴着一顶很大的笠帽,帽檐的阴影下,露出了一张尖削的脸,一张宽阔的嘴,和一双兀鹰般的眼睛。
在这片冷酷无情的沙漠上,能看到一个同类的生命,实在是件令人欢喜振奋的事。
小方立刻坐了起来,干裂的嘴角又露出了微笑,这人却长长叹了口气,显得很失望。
小方忍不住问:“你心里有什么难过事?”
“没有。”
“你为什么叹气?”
“因为我想不到你居然还能笑得出。”
很少有人会为了这种理由叹气的,小方又忍不住问:“还能笑得出有什么不好?”
“只有一点不好。”这人道:“还能笑得出的人,就不会死得快。”
小方道:“你希望我快点死?”
这人道:“越快越好。”
小方道:“现在你应该看得出我连一点力气都没有了,为什么不性杀了我!”
这人道:“我跟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你?”
小方道:“你跟我无冤无仇,为什么希望我快点死?”
这人道:“因为你看起来迟早都要死的,不但我希望你快点死,这只鹰一定也希望你快点死。”
鹰仍在他们头顶上盘旋。
小方道:“难道你也跟这只鹰一样,在等着吃我的尸体。”
这人道:“既然你已经死了,你的尸体迟早总要腐烂的。这只鹰来吃你的尸体,对你连一点害处都没有。”
小方道:“你呢?”
这人道:“我不想吃你,我只想要你身上这把剑。”
小方道:“反正我死了之后也没法把这柄剑带走,如果给你带走了,对我也没什么害处。”
这人叹了口气,道:“这道理一向很少有人能想得通,想不到你居然想通了。”
小方微笑道:“有很多别人想不通的道理,我都能想得通,所以我活得一向很快乐。”
他忽然解下了腰边的剑,用力抛给了这个人。
这人很意外:“你这是干什么?”
小方道:“我要把这柄剑送给你。”
这人道:“你还没有死,为什么就先把它送给我?”
小方道:“因为我自己活着时很愉快,我也希望别人愉快。”
他笑得的确像是很愉快:“我反正都要死了,这把剑迟早总是你的,我为什么不早点送给你,让你也愉快些。”
这人用一双兀鹰般的眼睛盯着他,又叹了口气,道:“你这人真奇怪,怪得要命。”
小方笑道:“你说对了。”
这人道:“可是如果你想用这法来打动我,让我救你,你就错了,我这一辈从来也没有被人打动过。”
小方道:“我看得出。”
这人又盯着他看了半天,忽然道:“再见。”
“再见”的意思,通常都不是真的还想要再见,而是永不再见了。
他走得并不快,他绝不会在没有必要的时候浪费一分体力。
剑还留在地上。
小方道:“你为什么不把这柄剑带走?”
这人道:“你若死了,我一定会把这柄剑带走。”
小方道:“我送给你,你反而不要?”
这人道:“我这一辈从未要过活人的东西!现在你还活着。”
小方道:“活人的东西你都不要?”
这人道:“绝不要。”
小方道:“可是有些东西却是死人绝不会有的,譬如说,友情。”
这人冷冷的看着他,好像从来没有听说过“友情”这两个字。
小方道:“你从来没有朋友?”
这人的回答简短而干脆:“没有。”
他又开始往前走,只走出一步,又停下。
因为他已听到了脚步声,一个人的脚步声。他看着这个打着伞走在沙漠里的人。小方也在看着,只是他的脸上忽然多了分怪异。
小方忽然开口:“你能不能救我下?”
这个打着伞的人当然是我,因为这本就离我的小房不远。可我绝对没有一点要救他的意思。
所以我根本没有回答,而是象看都没看到一样的继续走着,我要去做点生意,久没开张,让我自己感觉不象个生意人了。
小方却一点都不在意,他继续开口:“你是不是见过我妹妹?”
这是一个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问题,可是我一听到,就只能停下。因为我还记得上个问我这个问题的人。
所以我仔细的看着这个快要饿死的人,然后不得不承认,如果打扮下,看起来的确差不多。
所以只能站在那里不回答。
“我妹妹一个叫慕容燕,一个叫慕容嫣。你认识哪个?”小方的眼中有几分怪异。
我都认识。所以我只能叹气。
而后背起这个快要死的人,把他拖回我的酒馆。
给他水,给他肉。
“我姓方,叫方无应。”他在活过来后舒服的叹着气朝我介绍自己:“朋友们都叫我要命的小方。不过在以前还有两个名字。”
“一个叫慕容冲,一个叫慕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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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当我遇见一个人的时候,我就有点不自信了,然后也才发现,这个世界的确有着多的疯。
鹰在盘旋,盘旋在艳蓝的穹苍下,在等着食他的尸。
他还没有死。
他也想吃这只鹰。
他们都同样饥饿,饿得要命。
在生存已受到威胁时,在这种威胁已到达某种限时,一个人和一只鹰并没有什么分别,同样都会为了保全自己而伤害别人。
他很想跃起去抓这只鹰,很想找个石块将这只鹰击落,平时这都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是现在他已精疲力竭,连手都很难抬起来。
他已经快死了。
江湖中的朋友如果知道他已经快死了,一定有很多人会觉得很惊奇,很悲伤,很惋惜,一定也有很多人会觉得很愉快。
他姓方,叫方无应,大家通常都叫他“小方”,要命的小方。
有时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很要命的人,奇怪得要命。
他已经在这块没有水,没有生命的干旱大地上挣扎着行走了十几天,他的粮食和水都已在那次风暴中遗失。
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一柄尺七寸长的剑,和一条寸七分长的伤口,惟一陪伴在他身旁的,只有“赤犬”。
“赤犬”是一匹马,是夜不皈送给他的。
夜不皈是关东万马堂的主人,对于马,远比浪对女人还有研究,就算是一匹最顽劣的野马,到了他手里,也会被训练成良驹。
他送给朋友的都是好马,可是现在连这匹万中选一的好马都已经快倒下去了。
小方轻轻拍着它的背,干裂的嘴角居然仿佛还带着微笑。
“你不能死,我也不能死,我们连老婆都还没有娶到,怎么能死?”
烈日如火焰,大地如洪炉,所有生命都已烤焦了。几里之内,都看不见人踪。
但是他忽然发现有个人在后面跟着他。
他并没有看见这个人,也没有听到这个人的脚步声,但是他可以感觉得到,一种野兽般奇异而灵敏的感觉。
有时他几乎已感觉到这个人距离他已很近,他就停下来等。
他不知有多么渴望能见到另外一个人,可惜他等不到。
只要他一停下来,这个人立刻也停了下来。
他是个江湖人,有朋友,也有仇敌,希望能将他头颅割下来的人一定不少。
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跟踪他?是不是要等他无力抵抗时来割他的头颅?现在为什么还不出手?是不是还在提防着他腰边的这柄剑?
又挣扎着走了一段,他总算找到了一个可以遮挡阳光的沙丘。
他在沙丘后的阴影中躺了下去,那只鹰飞得更低了,好像已经把他当作个死人。
他还不想死,他还要跟这只鹰拼一拼,斗一斗,可惜他的眼睛已经渐渐张不开了,连眼前的事都已变得朦朦胧胧。
就在这时候,他看到了一个人。
据说沙漠中常常会出现海市蜃楼,一个人快死的时候,也常常会有幻觉。
这不是他的幻觉,他真的看见了一个人。
一个很瘦小的人,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色袍,头上缠着白布,还戴着一顶很大的笠帽,帽檐的阴影下,露出了一张尖削的脸,一张宽阔的嘴,和一双兀鹰般的眼睛。
在这片冷酷无情的沙漠上,能看到一个同类的生命,实在是件令人欢喜振奋的事。
小方立刻坐了起来,干裂的嘴角又露出了微笑,这人却长长叹了口气,显得很失望。
小方忍不住问:“你心里有什么难过事?”
“没有。”
“你为什么叹气?”
“因为我想不到你居然还能笑得出。”
很少有人会为了这种理由叹气的,小方又忍不住问:“还能笑得出有什么不好?”
“只有一点不好。”这人道:“还能笑得出的人,就不会死得快。”
小方道:“你希望我快点死?”
这人道:“越快越好。”
小方道:“现在你应该看得出我连一点力气都没有了,为什么不性杀了我!”
这人道:“我跟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你?”
小方道:“你跟我无冤无仇,为什么希望我快点死?”
这人道:“因为你看起来迟早都要死的,不但我希望你快点死,这只鹰一定也希望你快点死。”
鹰仍在他们头顶上盘旋。
小方道:“难道你也跟这只鹰一样,在等着吃我的尸体。”
这人道:“既然你已经死了,你的尸体迟早总要腐烂的。这只鹰来吃你的尸体,对你连一点害处都没有。”
小方道:“你呢?”
这人道:“我不想吃你,我只想要你身上这把剑。”
小方道:“反正我死了之后也没法把这柄剑带走,如果给你带走了,对我也没什么害处。”
这人叹了口气,道:“这道理一向很少有人能想得通,想不到你居然想通了。”
小方微笑道:“有很多别人想不通的道理,我都能想得通,所以我活得一向很快乐。”
他忽然解下了腰边的剑,用力抛给了这个人。
这人很意外:“你这是干什么?”
小方道:“我要把这柄剑送给你。”
这人道:“你还没有死,为什么就先把它送给我?”
小方道:“因为我自己活着时很愉快,我也希望别人愉快。”
他笑得的确像是很愉快:“我反正都要死了,这把剑迟早总是你的,我为什么不早点送给你,让你也愉快些。”
这人用一双兀鹰般的眼睛盯着他,又叹了口气,道:“你这人真奇怪,怪得要命。”
小方笑道:“你说对了。”
这人道:“可是如果你想用这法来打动我,让我救你,你就错了,我这一辈从来也没有被人打动过。”
小方道:“我看得出。”
这人又盯着他看了半天,忽然道:“再见。”
“再见”的意思,通常都不是真的还想要再见,而是永不再见了。
他走得并不快,他绝不会在没有必要的时候浪费一分体力。
剑还留在地上。
小方道:“你为什么不把这柄剑带走?”
这人道:“你若死了,我一定会把这柄剑带走。”
小方道:“我送给你,你反而不要?”
这人道:“我这一辈从未要过活人的东西!现在你还活着。”
小方道:“活人的东西你都不要?”
这人道:“绝不要。”
小方道:“可是有些东西却是死人绝不会有的,譬如说,友情。”
这人冷冷的看着他,好像从来没有听说过“友情”这两个字。
小方道:“你从来没有朋友?”
这人的回答简短而干脆:“没有。”
他又开始往前走,只走出一步,又停下。
因为他已听到了脚步声,一个人的脚步声。他看着这个打着伞走在沙漠里的人。小方也在看着,只是他的脸上忽然多了分怪异。
小方忽然开口:“你能不能救我下?”
这个打着伞的人当然是我,因为这本就离我的小房不远。可我绝对没有一点要救他的意思。
所以我根本没有回答,而是象看都没看到一样的继续走着,我要去做点生意,久没开张,让我自己感觉不象个生意人了。
小方却一点都不在意,他继续开口:“你是不是见过我妹妹?”
这是一个让人觉得莫名其妙的问题,可是我一听到,就只能停下。因为我还记得上个问我这个问题的人。
所以我仔细的看着这个快要饿死的人,然后不得不承认,如果打扮下,看起来的确差不多。
所以只能站在那里不回答。
“我妹妹一个叫慕容燕,一个叫慕容嫣。你认识哪个?”小方的眼中有几分怪异。
我都认识。所以我只能叹气。
而后背起这个快要死的人,把他拖回我的酒馆。
给他水,给他肉。
“我姓方,叫方无应。”他在活过来后舒服的叹着气朝我介绍自己:“朋友们都叫我要命的小方。不过在以前还有两个名字。”
“一个叫慕容冲,一个叫慕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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