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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8.第197章 蚂蚁爬到玉体之上

  [第6章绝境求生记]

  第18节第197章 蚂蚁爬到玉体之上

  井建民发现,这只蚂蚁个头很大,足有一厘米长。它的颜色是玫瑰色。井建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颜色的蚂蚁。它的六条腿又粗又长,非常强健。头上长着两只触须,笔直笔直。井建民用手指向下压一压,抬起手指的时候,触须仍然恢复了笔直的状态。

  它有一个圆圆的肚子,肚子里亮亮的,好像半透明一样。最有意思的是他的嘴,又粗又大,像一个铁钳子。井建民把把自己的手指放在它的嘴上,那只蚂蚁碰到了井建民的手,张开大嘴,一下子狠狠地咬住,再也不肯放开了。

  井建民想把他摘下来,但是没有成功。那只蚂蚁用嘴死死咬住井建民的手指,把两只钳子抠到了他的皮肉中。

  井建民生气了,他把手指放到嘴里,用牙齿咬住了那只蚂蚁。

  一股酸酸的味道,又有一点点甜,像醋一样酸,像葡萄酒一样甜。

  由于每天都吃鱼,没有咸盐,还有那些没味道的地衣,吃得嘴里非常淡。这些天来,还是第一吃到这样美味的东西,井建民感到非常兴奋。

  他转过身来,对孟兰说:“地上有蚂蚁,你坐起来吧,否则的话,蚂蚁会咬你屁股。”

  孟兰听说蚂蚁咬屁股,吓得赶紧坐起来。

  她低头在自己身上四处寻找,她看见一只玫瑰色的蚂蚁,在自己的肚脐眼旁边。

  她猛然一下子惊叫起来:“哎呀,我害怕,我害怕。”

  孟兰吓得张开两手,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井建民伸出手去捉那只蚂蚁,它爬到了孟兰的肚脐眼里躲了起来。井建民把小手指抠进她的肚脐眼里,一转一转地,弄得孟兰痒痒地,叫了起来。

  井建民说:“你忍一下,我把上就可以把它捉出来。”

  井建民的手一拿出来,那只蚂蚁也跟着跑了出来,顺着小肚子,向两腿间爬去。井建民眼疾手快,在它快要进入草莽之地之前,用手摁过去。可是,它机灵得很,从他的指缝之间钻出来,一下子钻进了芳草地之间,看不见了。井建民忙用手指在里面挑了一挑,抠了一抠,把孟兰弄得脸红起来。那蚂蚁被袭击,见无法在草丛中躲藏,便重新钻出来,绕过细腰,向后背爬去。井建民转到孟兰的后背,发现蚂蚁已经爬到了她的后背上。雪白的后背,并没有它的藏身之地,它在上面拚命奔跑,转着圈子。井建民用手摁了几次,也没有摁住,每次它都从他的指缝里成功逃出去。

  它跑得很快,忽东忽西,一下子钻进了孟兰的腋下。

  井建民说:“你抬起胳膊来,它钻进了你的腋下。”

  孟兰抬起胳膊,臂弯处有几绺细细的毛,那只蚂蚁以为遇到了草丛,蹲在毛丛里不动。井建民尖起手指,瞄准了,一下子截过去,没有截到蚂蚁,却把孟兰截得尖叫了一声,不由自主地弓起身。

  这一来,那蚂蚁不见了。可是,过了一会儿,孟兰脸红了起来。井建民问:“怎么了?”

  孟兰也不吱声,伸出手在屁股上拍着摸着。井建民明白了,蚂蚁跑到臀部上了。

  井建民扳过她的屁股,把高高而肥大的臀部朝着阳光,一下子发现了那只蚂蚁。它正匆匆忙忙地行走于臀尖上。

  井建民扬起手,一下子打了下去。孟兰的雪白屁股上留下了一个红印子,可是蚂蚁却仍然在上面跑着,转圈子跑着。

  井建民急了,瞅准了,当它爬上她的臀尖时,他一低头,猛地一口,把它咬在嘴里了,同时,也把她那厚而柔软的咬在嘴里。

  孟兰的屁股被井建民这重生的一口袭击,抖动了一下,全身一激灵,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是裸着身子。一想到这里,她就害羞起来,用双手捂住羞处,想俯下身来挡住羞处,可是,这一俯身,屁股又高高地亮了出来,弄得她左右不是。

  井建民把那只蚂蚁捏在手里,对孟兰说:“你吃吃,非常鲜美。”

  孟兰问:“你好吃吗?”

  井建民说:“好吃。”

  孟兰问:“不会有毒吧?”

  井建民说:“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种蚂蚁,大多数的蚂蚁都是可以食用的,只有极少数的毒蚂蚁不能吃。”

  孟兰看着蚂蚁可怕的样子,摇了摇头说:“我还是不敢吃。”

  井建民说:“它非常好吃,很酸,像苹果一样,很甜,像葡萄酒一样。”

  孟兰受不了这样的诱惑,轻启朱唇,把那只蚂蚁吃了下去。

  “太好吃了,”孟兰喊道,“我好像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的东西!”

  井建民说:“在我们家乡,就有一种保健的方法。人们在夏天抓了很多的蚂蚁,放在锅里炒变坏事为好事眲,用小磨磨成粉末,存放起来。到了冬天的时候,把这些粉末拿出来,兑上鸡蛋和面,做成丸子,熬汤喝。那汤的味道非常鲜美。而且,有些蚂蚁特别有保养的功能,吃了还能延年益寿呢!”

  “真的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可以抓很多很多的蚂蚁,我们天天吃,我们就不会变老了。我们两个永远保持年轻,在这个山沟里,我们可以活上一万年。”

  一万年太久!井建民忽然想起了哪位名人说的话,是哪位名人呢,他想不起来了。

  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他说:“活一千年也成呀。”

  于是,井建民回到洞里,拿出了那只水杯,两人开始抓蚂蚁。

  一只,两只,三只草丛里有零零星星的一些蚂蚁在爬,他们就把它们抓住,放在水杯里。

  可是这样抓蚂蚁,速度非常缓慢。他们抓了一个小时,才抓住几十只蚂蚁。

  还不够一口吃的。

  看样子,这个抓蚂蚁的方法是不行的,必须提高效率。提高效率的唯一办法,就是像山里的变色龙一样,把蚂蚁的老巢找到。

  井建民与孟兰停止了工作。他们找到一只在草丛里爬的蚂蚁,悄悄地跟着它。

  为什么要跟踪这只呢?因为它嘴里叼着走一个蚊子的翅膀。井建民知道,找到了食物的蚂蚁,他一定想回到自己的巢里。

  两人非常耐心,慢慢地跟踪着它。低着头,睁大了眼睛,生怕它跑没了。

  那只蚂蚁嘴里叨着东西,在草丛之间艰难地行走。

  它通过一片草丛,又爬上了一块岩石,再经过一个岩石之间的“深谷”,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这里有一个巨大的蚁巢。松软的土,被堆得很高很大,足在半米高,一米直径。

  那只蚂蚁爬进了洞里。

  地上还有很多很多的蚂蚁。有一些蚂蚁叨着土块,从洞里爬了出来,把土块扔到外边,然后再返身回到洞里。

  井建民和梦兰在思考着,用什么样的办法来抓蚂蚁呢?

  他们设想了好几个方案。用烧开的开水烫。不好,那样就把蚂蚁全部都杀死了。

  他们要把这个蚂蚁窝,弄成一个可再生资源,永远都有新的蚂蚁生出来,而不是一次性的杀鸡取卵。

  最后,他们想到了一个很好的办法,那就是蹲下身来,把跑到巢外面的蚂蚁抓住,不要破坏蚂蚁的老巢。

  这是一个好办法,但人类并不喜欢使用它。

  两个人蹲在那里,一只一只地抓蚂蚁。

  两个小时后,手里的水杯子,己经装了一半。

  孟兰说:“我们就抓这些吧!抓多了,蚂蚁巢里没有足够的工蚁去寻找食物,蚂蚁就会饿死。今后,我们每天都捉一点点,这样,并不会破坏蚂蚁窝的平衡,它就会保持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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