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了试验,以便确定其最佳负荷与尺寸。然后,我们又制造了五辆。我们发现,使用这种小车,在两、三英里的崎岖路程上,两个人最多可拖拽三百七十五磅的物资器材。
现在,作为正为装备突击部队而cāo心的武装部队参谋长,我想起了这些小车。据我的日记记载,一九七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我召见了总司令部车辆部部长加麦尔·西德基将军,给他看了一辆我们的红海小车,然后说道:“我要一千辆这样的小车。”几天后,西德基又来了。车轮仍是一个问题。即使将坎图市场上的车轮搜购一空,装配起来的车辆也超不过一百辆。我们必须自制车轮,或者从意大利进口,这就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我表示同意。
到一九七二年一月,我有了一千辆小车。一九七二年十月,又有了一千辆。到一九七三年四月,一共拥有了三千辆。一九七三年十月,我们的步兵冲击运河对岸的敌军防线时,身后拖着二千五百四十辆小车,一共载有三百三十六吨作战物资。若按每人除自身必需品外还能负重四十磅计算,那就要用二万二千四百名非武装人员——民夫——去搬运突击部队拖带的物资。
装备可以大大地提高步兵的战斗力。但是,仍有一个核心问题尚未解决。在五个各宽四英里的地段上渡河的三万二千名官兵,有可能完成摧毁巴列夫防线和击退反击的任务吗?尤其是在敌军第一线坦克部队(三个旅,三百六十辆坦克)至多在两小时内即可投入战斗,以及西奈以军另外四个装甲旅和四个步兵旅可在(据我们的国防情报部估计)六至八小时内赶到的情况下,能够完成任务吗?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也不能设想我们的三万二千名官兵可以同时到达对岸。他们将分成若干个波次渡河,各波的兵力、武器和装备均不相同。第一突击波最大,由四千人组成。其余部队编为十一个波次,各波间隔十五分钟。
敌我力量过于悬殊。为了弥补不足,我作出了两项决定。第一,我们必须以西岸尽可能猛烈的火力,特别是反坦克火力,支援东岸我军。第二,我军必须呆在西岸火力的shè程之内,也就是说不让部队推进得过远。他们必须在运河以东不超过三英里处停止前进,等待大约在H+10小时可以与之会合的坦克和其他支援部队。只有在支援部队到达并且进行了必要的整顿和改编之后,我军才能扩大桥头阵地。即使如此,我们的估计依然如故:到H+18小时,每个步兵师应当已沿运河稳固地建立一个纵深五英里、宽十英里的桥头阵地。
因此,尽管作了许多调整,使装备和战术适应步兵的战斗力,我们的基本设想并未改变。渡河之战只有在发起突击的十八个小时之后才能取得胜利。
组织渡河
我们的步兵只有渡过运河,才能与敌jiāo战。如果渡河出了毛病,那么,装备再好,建立桥头阵地的战术再妙,西岸的掩护火力再猛,都无法防止灾难的发生。
从另一种意义上讲,渡河也是对我们的计划工作最严峻的考验。我们可以在时间和能力上留有较大的余地,但在渡河的具体组织工作上却不允许出现丝毫的误差。由于参战部队的密度很大,因而必须组织得分毫不差。一纵队坦克在西岸开到了错误的地点,或者在东岸走错了路,就有可能造成极大的混乱。它的行动必须准确无误。
作战的规模受到了战场条件的限制,可是我们又需要迅速加强和增援首批突击部队。(我们对战场上的需要所作的估计,来自对敌方反击能力的判断。)于是,根据对渡河时间和能力的计算,我们找到了将渡河行动化整为零的方法。
首先以步兵为例。三万二千名步兵必须分成相互间隔十五分钟的十二个波次,在各宽三英里的五个地段上渡河。可以使用的时间为三小时。为使每波步兵尽快渡河,我们需要在每个三英里宽的地段上设立八个渡河点。在每个渡河点上,为了进行正常的摆渡,根据对航行时间和船只调头时间的计算,需要十八条船。每个地段需要一百四十四条船。五个地段共需七百二十条船。
在五至七小时内,工兵要在沙垒上打开缺口并且修好坡道:在他们执行该项任务期间,必须使门桥下水和架设桥梁。需要多少门桥和桥梁呢?
我们还是根据战场上的需要进行计算。我们估计,为保住桥头阵地,在打开通路后的头六个小时内,必须有一千辆坦克和一万三千五百部支援车辆过河。另一个因素是,架桥所需的时间要比使门桥准备就绪多两小时。计算时考虑的最后一个因素是,根据演习的经验,每座桥梁每小时只能通过一百辆坦克或二百部其他车辆。计算结果如下:每个地段需要七个门桥(五个地段共需三十五个),两座重型桥(供坦克之类的车辆通过,五个地段共需十座),一座轻型桥(五个地段共需五座),和两座浮桥(供步兵使用,五个地段共需十座)。
轻型桥用作代替重型桥的假目标,以便吸引敌军的pào火和航空兵火力,从而减少其对正在使用的主要桥梁的打击。尽管如此,轻型桥仍可通行四吨以下的轻型运输车辆(例如满载的吉普车)。开辟通路、组装门桥和架设桥梁是工兵的任务。我已经简要地叙述过他们如何开辟通路。在他们执行任务期间,我们的任务是组织部队在敌方火力之下渡河,使之迅速展开,立即在东岸投入战斗。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只要按照“一切服从前线的需要”这句格言去做就行了。
第一步是将步兵分成两类:(1)徒步突击的步兵(在头几批突击波中乘橡皮舟渡河,如果是增援部队,则从浮桥上过河);(2)乘车过河的步兵(等到门桥和桥梁准备就绪后再过河)。浮桥(每个师两座,一共十座)宽度为一米,在H+2小时架设完毕。它们将与橡皮舟一起使第九至第十二波步兵加速渡过运河,然后可用于后送伤员。
下一步是规定所有车辆(包括载运多兵的车辆)的过河次序。根据我们奉行的格言,我们不是以部队为单位,而是按照前线的需要规定先后次序。我们根据职能组织过河。前而说过,每个地段由一个师负责。我们根据战场上需要车辆的先后次序,将每个师的车辆分成六批:
第一批:坦克,其他战斗车辆,无线电通信车,重迫击pào,和少数载运弹yào的卡车。总共大约二百辆坦克和七百五十部其他车辆。
第二批;野战pào兵部队,防空部队,和更多的载运弹yào的车辆。总共大约七百部车辆。
第三批:各步兵营、pào兵营和防空营剩下的后勤支援车辆,共约六百部。
第四批:各旅后勤支援车辆,共约四百部。
第五批:师后勤部队的支援车辆,共二百五十部。
第六批:已经过河的徒步步兵的运载车辆,共八百部。这些车辆禁止在头四十八小时内过河。
这些规定具有强制xìng。每个步兵营必须将其车辆分成四批: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六批。坦克和pào兵等支援部队将其车辆分成两批:第一(或第二)和第三批。每批车辆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师内其他的同批车辆会合,并在指定的时间利用指定的门桥或桥梁过河。所有的规定时间都以H+X小时来表示。一旦到达东岸,各批车辆均应不分昼夜地立即分别驶往自己所属的部队。
还有一个引导每批车辆驶向、渡过和驶离运河的问题。我们再次化整为零地予以解决。
渡河
每个地段上的每条船都有编号(从1号到144号)和指定的商船点与下船点。两岸的上、下船点都设有带编号的标志,无论昼夜,隔河均可看清。每条船都在自己的标志之间往返航行。
驶近和驶离运河的路线
驶近运河的路线设有路标。每条路线都编了号并且规定了标志的颜色。连接这些路线的横向道路也已修建完毕,并且规定了代字。
在东岸距运河三英里以内的地区划定了驶离运河的路线,每条路线都与西岸驶近运河的路线对称,标志的颜色和编号也相同。在工兵开辟沙垒中的通路时,宪兵乘橡皮舟渡河,在门桥和桥梁开始使用前设好路标。
部队的组织
每个士兵的钢盔上都注明所属部队和过河批次。每辆车也都贴上注明上述内容的标签。然后,还要为同一批中的车辆规定过河顺序,并用粉笔将顺序号写在每部车辆上。接着,还要开列清单,注明每一批中每部车辆离开集结地域的时间(H+X小时)、规定的路线、使用的门桥或桥梁以及渡河时间。
要将规定时间和路线的这套方法传达到每个士兵。每个步兵都要知道自己所乘的橡皮舟的编号、同舟战友的姓名和上下船次序。任何车辆(坦克或卡车)的驾驶员都要知道自己车辆上用粉笔书写的编号(和前面一辆车的编号),起动时间,驶近和驶离运河的路线的编号与标志颜色,以及他将前往归队的部队的番号和代号。
最后,为引导步兵通过这一复杂的道路网,我们设立了渡河指挥部。它拥有五百名军官,一千名士兵,五百部无线电台,二百部野战电话机,和预先敷设的长达五百英里的野战电话线路。我兼任渡河指挥部的总指挥,各军团和师的参谋长分别控制各口地段上的渡河指挥人员。在前往和离开运河的途中,每个士兵和每部车辆都要通过渡河指挥部人员设立的检查站。只有渡河指挥部有权在情况需要时改变时间、路线、乃至渡河点。
当然,对于渡河指挥部说来,最大的未知数是敌军的干扰。不过,我们规定的时间都留有很大的余地。为整个作战行动规定的时间,是昼间训练时完成这些行动所费时间的两倍,和夜间所费时间的一倍半。
未bàozhà的zhà弹可能成为耽误时间的一大原因。多年来,我们的制式动作一向是撤离哑弹周围的地区整整二十四小时,然后再设法排除。我认为这是愚蠢的办法。这种做法使哑弹比大多数bàozhà了的zhà弹更加具有破坏xìng。此外,如果敌人知道了这种情况,他们肯定会在投下的每组zhà弹中掺进定时zhà弹。他们可以满有把握地知道:如果目标被破坏,我们不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始修复;如果目标未被破坏,我们在二十四小时内也不能活动如常。
我下达了新的命令:一、哑弹必须立即排除。万一是定时zhà弹,我们的士兵也必须冒一下风险。二、如果哑弹靠近道路或桥梁,jiāo通不得中断。根据己知的以色列zhà弹的bàozhà威力和我们为车队中的车辆规定的间隔,我们可以估计到,如果一枚zhà弹在拆卸引信时bàozhà,我们会损失五至二十人。另一方面,如果一座桥梁被堵塞一小时,我们的前线部队就会失去一百辆坦克或二百辆卡车的其他重型装备,其后果之严重,谁也无法预测。对于跑道上的zhà弹,我也作了同样的规定。飞机起飞和降落时不要去管这些zhà弹。我对这样拿生命去冒险感到遗憾。但是,以少数人的生命去冒险,胜似拿整个战斗的命运去冒险。打仗不是游山玩水。
另外两个可能使我们的行动推迟的重大障碍也被我克服了。直到一九七二年初为止,我们一直认为渡河行动只能在夜间实施。拂晓前,我们将桥梁拆除,隐蔽起来,天黑后再重新组装。这是害怕敌方空中优势的又一个例子。我认为这种做法未免过于小心翼翼了。我估计,使用烟幕和假桥,可以降低敌方空袭的效率,而在每个渡河点上配备密集的防空武器则有可能给敌方飞行员造成重大损失。光这一点还不足以促使我定下决心。但是,当我研究渡河行动的细节时,我发现,只在夜间渡河的计划显然行不通。
夜间,我们约有八、九个小时可以采取行动。如果我们在天黑后立即开始行动,沙垒上的通路可在H+5至H+7小时打通,这样,门桥在头一夜只能使用三个小时。打开通路后,桥梁需要两个小时才能组装完毕,拆卸还需要两个小时。我们不可能先利用夜暗的掩护完成这些任务,又留下足够的时间在渡河时使用桥梁。如果头一夜不能使用桥梁,门桥只能运送数量有限的重装备。在尔后的夜间,仍然只有四个小时可利用桥梁渡河。每师利用一座桥梁在敌人的火力之下渡河,效果很差。部队不可能迅速集结到东岸。我废除了此项计划。从一九七二年年中起,虽然仍旧设想在夜间发起最初的突击,但是我们计划在次日保持桥梁畅通。
我的另一项重大决定是规定每个渡河地段架设两座重型桥梁。直到一九七一年年底,亦即在“四十一号行动”计划依然生效和“高尖塔”计划刚刚着手制订的那些日子里,我们一直只计划为每个师架设一座桥梁。但是,由于我们对敌军组织大规模反击的时间所作的估计不断缩短,我必然要设法加快我军在东岸集结的速度。我发现,如果只有一座桥梁,而且这座桥梁还可能受到敌军行动的干扰或破坏,那么,即使到H+12小时,我们也不可能将足够数量的坦克或机动反坦克武器运过河去。而到那时,敌军大部队可能已经投入战斗四至六小时了。我们不能指望突击部队能在超过上述限度的时间内顶住敌军的进攻。于是,我将桥梁的数量增加了一倍。
当然,这就使工兵的作业量增加了一倍,并使我们的物质力量紧张到了极点。我们手头只有十二座桥梁,其中十座要在头一天架设,架成之后又很容易遭到空袭破坏。不过,这是经过仔细权衡的风险。我确信,我们的增兵速度越快,取胜的可能xìng就越大。
动员
如前所述,我们的步兵必须跨过运河,才能与敌jiāo战。但在他们集结起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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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作为正为装备突击部队而cāo心的武装部队参谋长,我想起了这些小车。据我的日记记载,一九七一年七月二十一日,我召见了总司令部车辆部部长加麦尔·西德基将军,给他看了一辆我们的红海小车,然后说道:“我要一千辆这样的小车。”几天后,西德基又来了。车轮仍是一个问题。即使将坎图市场上的车轮搜购一空,装配起来的车辆也超不过一百辆。我们必须自制车轮,或者从意大利进口,这就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我表示同意。
到一九七二年一月,我有了一千辆小车。一九七二年十月,又有了一千辆。到一九七三年四月,一共拥有了三千辆。一九七三年十月,我们的步兵冲击运河对岸的敌军防线时,身后拖着二千五百四十辆小车,一共载有三百三十六吨作战物资。若按每人除自身必需品外还能负重四十磅计算,那就要用二万二千四百名非武装人员——民夫——去搬运突击部队拖带的物资。
装备可以大大地提高步兵的战斗力。但是,仍有一个核心问题尚未解决。在五个各宽四英里的地段上渡河的三万二千名官兵,有可能完成摧毁巴列夫防线和击退反击的任务吗?尤其是在敌军第一线坦克部队(三个旅,三百六十辆坦克)至多在两小时内即可投入战斗,以及西奈以军另外四个装甲旅和四个步兵旅可在(据我们的国防情报部估计)六至八小时内赶到的情况下,能够完成任务吗?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也不能设想我们的三万二千名官兵可以同时到达对岸。他们将分成若干个波次渡河,各波的兵力、武器和装备均不相同。第一突击波最大,由四千人组成。其余部队编为十一个波次,各波间隔十五分钟。
敌我力量过于悬殊。为了弥补不足,我作出了两项决定。第一,我们必须以西岸尽可能猛烈的火力,特别是反坦克火力,支援东岸我军。第二,我军必须呆在西岸火力的shè程之内,也就是说不让部队推进得过远。他们必须在运河以东不超过三英里处停止前进,等待大约在H+10小时可以与之会合的坦克和其他支援部队。只有在支援部队到达并且进行了必要的整顿和改编之后,我军才能扩大桥头阵地。即使如此,我们的估计依然如故:到H+18小时,每个步兵师应当已沿运河稳固地建立一个纵深五英里、宽十英里的桥头阵地。
因此,尽管作了许多调整,使装备和战术适应步兵的战斗力,我们的基本设想并未改变。渡河之战只有在发起突击的十八个小时之后才能取得胜利。
组织渡河
我们的步兵只有渡过运河,才能与敌jiāo战。如果渡河出了毛病,那么,装备再好,建立桥头阵地的战术再妙,西岸的掩护火力再猛,都无法防止灾难的发生。
从另一种意义上讲,渡河也是对我们的计划工作最严峻的考验。我们可以在时间和能力上留有较大的余地,但在渡河的具体组织工作上却不允许出现丝毫的误差。由于参战部队的密度很大,因而必须组织得分毫不差。一纵队坦克在西岸开到了错误的地点,或者在东岸走错了路,就有可能造成极大的混乱。它的行动必须准确无误。
作战的规模受到了战场条件的限制,可是我们又需要迅速加强和增援首批突击部队。(我们对战场上的需要所作的估计,来自对敌方反击能力的判断。)于是,根据对渡河时间和能力的计算,我们找到了将渡河行动化整为零的方法。
首先以步兵为例。三万二千名步兵必须分成相互间隔十五分钟的十二个波次,在各宽三英里的五个地段上渡河。可以使用的时间为三小时。为使每波步兵尽快渡河,我们需要在每个三英里宽的地段上设立八个渡河点。在每个渡河点上,为了进行正常的摆渡,根据对航行时间和船只调头时间的计算,需要十八条船。每个地段需要一百四十四条船。五个地段共需七百二十条船。
在五至七小时内,工兵要在沙垒上打开缺口并且修好坡道:在他们执行该项任务期间,必须使门桥下水和架设桥梁。需要多少门桥和桥梁呢?
我们还是根据战场上的需要进行计算。我们估计,为保住桥头阵地,在打开通路后的头六个小时内,必须有一千辆坦克和一万三千五百部支援车辆过河。另一个因素是,架桥所需的时间要比使门桥准备就绪多两小时。计算时考虑的最后一个因素是,根据演习的经验,每座桥梁每小时只能通过一百辆坦克或二百部其他车辆。计算结果如下:每个地段需要七个门桥(五个地段共需三十五个),两座重型桥(供坦克之类的车辆通过,五个地段共需十座),一座轻型桥(五个地段共需五座),和两座浮桥(供步兵使用,五个地段共需十座)。
轻型桥用作代替重型桥的假目标,以便吸引敌军的pào火和航空兵火力,从而减少其对正在使用的主要桥梁的打击。尽管如此,轻型桥仍可通行四吨以下的轻型运输车辆(例如满载的吉普车)。开辟通路、组装门桥和架设桥梁是工兵的任务。我已经简要地叙述过他们如何开辟通路。在他们执行任务期间,我们的任务是组织部队在敌方火力之下渡河,使之迅速展开,立即在东岸投入战斗。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只要按照“一切服从前线的需要”这句格言去做就行了。
第一步是将步兵分成两类:(1)徒步突击的步兵(在头几批突击波中乘橡皮舟渡河,如果是增援部队,则从浮桥上过河);(2)乘车过河的步兵(等到门桥和桥梁准备就绪后再过河)。浮桥(每个师两座,一共十座)宽度为一米,在H+2小时架设完毕。它们将与橡皮舟一起使第九至第十二波步兵加速渡过运河,然后可用于后送伤员。
下一步是规定所有车辆(包括载运多兵的车辆)的过河次序。根据我们奉行的格言,我们不是以部队为单位,而是按照前线的需要规定先后次序。我们根据职能组织过河。前而说过,每个地段由一个师负责。我们根据战场上需要车辆的先后次序,将每个师的车辆分成六批:
第一批:坦克,其他战斗车辆,无线电通信车,重迫击pào,和少数载运弹yào的卡车。总共大约二百辆坦克和七百五十部其他车辆。
第二批;野战pào兵部队,防空部队,和更多的载运弹yào的车辆。总共大约七百部车辆。
第三批:各步兵营、pào兵营和防空营剩下的后勤支援车辆,共约六百部。
第四批:各旅后勤支援车辆,共约四百部。
第五批:师后勤部队的支援车辆,共二百五十部。
第六批:已经过河的徒步步兵的运载车辆,共八百部。这些车辆禁止在头四十八小时内过河。
这些规定具有强制xìng。每个步兵营必须将其车辆分成四批: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六批。坦克和pào兵等支援部队将其车辆分成两批:第一(或第二)和第三批。每批车辆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师内其他的同批车辆会合,并在指定的时间利用指定的门桥或桥梁过河。所有的规定时间都以H+X小时来表示。一旦到达东岸,各批车辆均应不分昼夜地立即分别驶往自己所属的部队。
还有一个引导每批车辆驶向、渡过和驶离运河的问题。我们再次化整为零地予以解决。
渡河
每个地段上的每条船都有编号(从1号到144号)和指定的商船点与下船点。两岸的上、下船点都设有带编号的标志,无论昼夜,隔河均可看清。每条船都在自己的标志之间往返航行。
驶近和驶离运河的路线
驶近运河的路线设有路标。每条路线都编了号并且规定了标志的颜色。连接这些路线的横向道路也已修建完毕,并且规定了代字。
在东岸距运河三英里以内的地区划定了驶离运河的路线,每条路线都与西岸驶近运河的路线对称,标志的颜色和编号也相同。在工兵开辟沙垒中的通路时,宪兵乘橡皮舟渡河,在门桥和桥梁开始使用前设好路标。
部队的组织
每个士兵的钢盔上都注明所属部队和过河批次。每辆车也都贴上注明上述内容的标签。然后,还要为同一批中的车辆规定过河顺序,并用粉笔将顺序号写在每部车辆上。接着,还要开列清单,注明每一批中每部车辆离开集结地域的时间(H+X小时)、规定的路线、使用的门桥或桥梁以及渡河时间。
要将规定时间和路线的这套方法传达到每个士兵。每个步兵都要知道自己所乘的橡皮舟的编号、同舟战友的姓名和上下船次序。任何车辆(坦克或卡车)的驾驶员都要知道自己车辆上用粉笔书写的编号(和前面一辆车的编号),起动时间,驶近和驶离运河的路线的编号与标志颜色,以及他将前往归队的部队的番号和代号。
最后,为引导步兵通过这一复杂的道路网,我们设立了渡河指挥部。它拥有五百名军官,一千名士兵,五百部无线电台,二百部野战电话机,和预先敷设的长达五百英里的野战电话线路。我兼任渡河指挥部的总指挥,各军团和师的参谋长分别控制各口地段上的渡河指挥人员。在前往和离开运河的途中,每个士兵和每部车辆都要通过渡河指挥部人员设立的检查站。只有渡河指挥部有权在情况需要时改变时间、路线、乃至渡河点。
当然,对于渡河指挥部说来,最大的未知数是敌军的干扰。不过,我们规定的时间都留有很大的余地。为整个作战行动规定的时间,是昼间训练时完成这些行动所费时间的两倍,和夜间所费时间的一倍半。
未bàozhà的zhà弹可能成为耽误时间的一大原因。多年来,我们的制式动作一向是撤离哑弹周围的地区整整二十四小时,然后再设法排除。我认为这是愚蠢的办法。这种做法使哑弹比大多数bàozhà了的zhà弹更加具有破坏xìng。此外,如果敌人知道了这种情况,他们肯定会在投下的每组zhà弹中掺进定时zhà弹。他们可以满有把握地知道:如果目标被破坏,我们不能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始修复;如果目标未被破坏,我们在二十四小时内也不能活动如常。
我下达了新的命令:一、哑弹必须立即排除。万一是定时zhà弹,我们的士兵也必须冒一下风险。二、如果哑弹靠近道路或桥梁,jiāo通不得中断。根据己知的以色列zhà弹的bàozhà威力和我们为车队中的车辆规定的间隔,我们可以估计到,如果一枚zhà弹在拆卸引信时bàozhà,我们会损失五至二十人。另一方面,如果一座桥梁被堵塞一小时,我们的前线部队就会失去一百辆坦克或二百辆卡车的其他重型装备,其后果之严重,谁也无法预测。对于跑道上的zhà弹,我也作了同样的规定。飞机起飞和降落时不要去管这些zhà弹。我对这样拿生命去冒险感到遗憾。但是,以少数人的生命去冒险,胜似拿整个战斗的命运去冒险。打仗不是游山玩水。
另外两个可能使我们的行动推迟的重大障碍也被我克服了。直到一九七二年初为止,我们一直认为渡河行动只能在夜间实施。拂晓前,我们将桥梁拆除,隐蔽起来,天黑后再重新组装。这是害怕敌方空中优势的又一个例子。我认为这种做法未免过于小心翼翼了。我估计,使用烟幕和假桥,可以降低敌方空袭的效率,而在每个渡河点上配备密集的防空武器则有可能给敌方飞行员造成重大损失。光这一点还不足以促使我定下决心。但是,当我研究渡河行动的细节时,我发现,只在夜间渡河的计划显然行不通。
夜间,我们约有八、九个小时可以采取行动。如果我们在天黑后立即开始行动,沙垒上的通路可在H+5至H+7小时打通,这样,门桥在头一夜只能使用三个小时。打开通路后,桥梁需要两个小时才能组装完毕,拆卸还需要两个小时。我们不可能先利用夜暗的掩护完成这些任务,又留下足够的时间在渡河时使用桥梁。如果头一夜不能使用桥梁,门桥只能运送数量有限的重装备。在尔后的夜间,仍然只有四个小时可利用桥梁渡河。每师利用一座桥梁在敌人的火力之下渡河,效果很差。部队不可能迅速集结到东岸。我废除了此项计划。从一九七二年年中起,虽然仍旧设想在夜间发起最初的突击,但是我们计划在次日保持桥梁畅通。
我的另一项重大决定是规定每个渡河地段架设两座重型桥梁。直到一九七一年年底,亦即在“四十一号行动”计划依然生效和“高尖塔”计划刚刚着手制订的那些日子里,我们一直只计划为每个师架设一座桥梁。但是,由于我们对敌军组织大规模反击的时间所作的估计不断缩短,我必然要设法加快我军在东岸集结的速度。我发现,如果只有一座桥梁,而且这座桥梁还可能受到敌军行动的干扰或破坏,那么,即使到H+12小时,我们也不可能将足够数量的坦克或机动反坦克武器运过河去。而到那时,敌军大部队可能已经投入战斗四至六小时了。我们不能指望突击部队能在超过上述限度的时间内顶住敌军的进攻。于是,我将桥梁的数量增加了一倍。
当然,这就使工兵的作业量增加了一倍,并使我们的物质力量紧张到了极点。我们手头只有十二座桥梁,其中十座要在头一天架设,架成之后又很容易遭到空袭破坏。不过,这是经过仔细权衡的风险。我确信,我们的增兵速度越快,取胜的可能xìng就越大。
动员
如前所述,我们的步兵必须跨过运河,才能与敌jiāo战。但在他们集结起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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