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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序章

  我的名字,叫铭烟薇。

  除了外表皮囊长得好看点,其余总体来说,还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啊。

  然后呢,现在,我正在一家普通的公司里面,担任公关部的经理。每天都过得都差不多,做的事情也都差不多,都是为了生活而在努力地工作着。虽然说,这份工作单调而又枯燥,而且有时候会因为自己容貌姣好的问题,而在工作时遇到很麻烦又讨厌的骚扰。但是,我不会放弃这份工作的——凭什么是我被骚扰了还要我自己去递辞呈啊?怎么可能啊!一群没有智商的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而已,懒得理你们!

  好吧我承认,我的脾气有点倔,有点好强,这大概是遗传我的父亲吧。

  我的父亲嗯和在许多女儿眼中的父亲一样,父亲是一个十分伟大可靠的存在!

  当然,我也不例外,我一直很崇拜这个犹如泰山一般屹立不倒的男人。父亲他曾经是复合弓射击射箭的亚军,无疑,也让我这个亚军的女儿也有许多耀眼的光环,备受瞩目着。大概是练弓的原因吧,父亲很静很沉闷,不喜欢说话,但是他的目光却如鹰一般敏锐,每次睁眼望着犯错的我时,总是刺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这是被吓的。然后,如此的他总是教导我——“人可以输,可以败,但不能放弃!”

  每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父亲总是很坚定的。我猜想,他一定是对自己这个“亚军”位置耿耿于怀,所以才这样子教导自己。因为同时,他也可以地暗暗提醒自己,下一次绝对要获得冠军!

  哎,从小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我果然变成了很“坚(ya一)强”的人啊!虽然在外表上倒是看不大出这一点来呢。

  说到了我父亲这个“亚军”,那个就不得不说一下,打败我父亲成为“冠军”的那个男人呢。

  他姓张,不知道全名叫什么,很我的父亲一样,不喜欢说话,全身都散发着一股子沉闷的气息。但是我总觉得——这个人比我父亲还可怕!所以,从小倒是没有怎么和他亲近起来,他也没有意愿来亲近我,我老是躲在父亲后边才敢看着他,然后对他唯唯诺诺地说话。

  不过,我和他的儿子——张恒,倒是十分合得来呢。

  我父亲与张恒的父亲那既是朋友又是敌人,既是邻居又是同事的奇怪亲密关系,倒是让我和张恒两人从小两小无猜,关系极其亲密,名副其实的青梅竹马!阿拉,等一等!让我想想好像隐约之间似乎还记得小时候的天真无邪的自己曾经说过长大之后要当张恒的新娘这样子的傻话呢咳咳!太可怕了!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好难为情啊!忘了吧!!

  不过,唯一十分不和谐的一点是,张恒继承了他父亲的爱好,很喜欢弓箭,但是我却压根就不喜欢!甚至可以说是厌恶!

  也许我的弓箭天赋因为我父亲的原因,也很好的吧!但是——我还是讨厌!非常非常讨厌!!

  原因?

  原因的话,似乎很朦胧呢。不过虽然那时候的我还很小,但是,现在我还是没有彻底忘记啊。

  那个时候,是我父亲与张恒父亲在书房里一起谈事的时候,两人都关在书房里面,我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好奇心再加上小孩子天生的调皮,就去动了张恒父亲忘记在客厅的弓箭。然后啊,小孩子嘛,有了好玩的东西就马上开始暴动起来了!那个时候的我,一个不小心就差点被射出的箭矢刺入了眼睛,要不是旁边的张恒他用力地推了我一下,恐怕我现在就是一个瞎子了吧?亦或者说,早就躺在棺材里化为难看的骸骨了

  我虽然跳过了这一劫,但是张恒却代替我,被那根锋利的箭矢刺入了大腿肌肉上,很深,一下子,滚滚的鲜血就立刻娟娟地流了出来。

  那时候那鲜红刺眼的颜色,我永远忘不了,然后,我就莫名其妙地开始很讨厌弓箭了,即便我的父亲再怎么劝我,我也不愿意练。

  厌恶的程度很深,甚至达到了每次看见张恒在练弓就会立马翻脸,好几天不肯理他,任由他跟在我屁股后面团团转,无辜着脸来地讨好我。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自己还真是很恶劣呢!嘛,还好啦,幸好这种情况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心智的成熟,就逐渐地减少了。而张恒的弓,因为没有我的阻挠,也练得越来越好了,我的父亲和他的父亲都一直在连连夸奖着,直说将来一定有成就。

  然而,天降灾祸。

  在张恒九岁那年——也就是我九岁的那年,张恒的父母在旅游的时候出了异常车祸,原本一个幸福的家庭在顷刻间就全部支离破碎了。他的母亲当场就死亡,而他的父亲则是粉碎性骨折,从此以后再也不能使用弓箭,更别提参加比赛了!我的父亲因此少了竞争对手,但却更少了一个惺惺相惜的同伴,我看得出来,他那死板的脸上也有着十分不开心的神色。

  之后,张恒便搬家了,我也没有再见到过他了。

  哦,对了,忘记说了,我天生有超人般的第六感,对一些事情的预感非常强烈。其实,我在他们旅行之前就已经有感觉张恒的父母大概会出事了,于是还在他们出发旅游前特意提醒他们一定要小心点,却不料还是没有挽回,而且还出了这么悲惨的车祸!

  父亲曾经说过,如果我把这第六感运用在弓箭上面的,也许我将来的成就会远远超于他们!可是我还是讨厌弓箭,连碰都不想碰一下。

  然后,就到了我大学毕业,出去工作的时候了,这段常常期间里,我都没有再次见到过张恒。

  终于,在一次无奈地陪已经退休的父亲去看弓箭比赛的时候,我见到了那个已经从青涩小男孩蜕变为帅气大男孩的张恒,那年我22岁,是十三年后的再度重逢。

  我们两人没有预料的再次见面,而且还是在相隔了十多年后,就仿佛是被月老的红线牵引着一般才能再次见面的一般,真的很惊喜!然后,迅速的,我们两人都心照不宣地谈起了恋爱,甜腻腻地学起了街头的小情侣,很甜蜜,双方互相照顾着彼此,互相把各自的辛酸苦辣告诉了对方,互相安慰着彼此的痛楚,互相依靠着走向未来。那一刻,我真的觉得自己好幸福!比天下的所有人都要幸福!

  十分十分得幸福我以为我就会这样子,像美丽的童话一般,持续地幸福下去

  直到直到那一天我的幸福就如同脆弱玻璃一般,碎裂成了碎片再也拼不回去了

  这天啊,我记得,正好是情人节。

  正因为是情人的甜蜜的节日,我和正式成为我男友刚刚不久的张恒,开着车一起出去玩了,准备过度甜蜜的二人世界,享受着别人那嫉妒得几乎要用火把来烧死我们的眼神,去吃了街上好吃的小吃,看了路中央神奇的杂技,玩了虽然很小但是却很精致的游乐园,最后的最后,我们还一起牵着手逛了街,悄悄地漫步在布满情侣的街头,做着情侣之间才有的小动作,说着腻腻情人的悄悄话。

  这一天,我就好像是在天堂度过的一般,我真的很开心啊!然而,那时的我,却不知道,天堂和地狱,往往都是一线之隔,只要稍微地一转身,你就从天堂堕入了地狱里。

  在开车回家的时候,原本开过来的路,此时却在施工着,不让通行。没有办法,我和张恒稍微商量了一下,就达成了统一,改了另外一条道回家。那条路绕得有些远,而且还正好往一个很少有人烟的小树林开去。不过嘛,不可能小说中的情节会被我们遇上吧?再说了,我们是开着车的,没人拦得住,顿时之间也就也不害怕了,挂着甜兮兮的笑容,安安心心地看着张恒开车回家。

  开到那个有些吓人的小树林中间,前后都没有灯光的存在,只有微弱的车灯在闪烁温暖,周围安静地有点慎得慌的时候,我和张恒看见路中央似乎倒着一个人。

  条件放射性吧,张恒立刻就踩下了刹车,我也没有意见。我们都觉得这人此时的情况似乎很糟糕,一定需要帮助。

  正常人都会这么做吧?

  然而,车才停下不久,张恒也才刚刚打开车门下来,还没有来得及跑上前去看那人的情况,那个倒在地上c痛苦地卷缩在一起的人忽然之间就站了起来。我顿时就惊愕得瞪大了眼睛,我看见张恒也是瞬间就凝固在了原地,然后,还没有其他的反应,下一瞬间,从周围两边的树林里就冒出了一大堆小混混,将我和车还有张恒团团围住。在那微弱的橙红色车灯下,我终于看清了那个倒在地上装病的人的脸——赫然是电视新闻上一直说的那个潜逃着的强奸杀人犯!

  那一秒,让我颤栗不已的恐惧感就席卷了我的全身各处感官——真的好可怕

  而就在此时此刻,我最最最害怕的时候,那个我最爱最爱的男人,被我视为能给我所谓的幸福与安全的男人——张恒竟然逃走了!很明显,他已经认出了这个男人的身份,他也害怕!可是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他竟然就这么没有男子气概地逃走了!甚至逃跑的中途,看都不看我一眼!!他完全就没有想过被困在车上无法下来的我,到底会怎么样的后果!!

  为什么?

  明明不说好了

  要永远保护我的么

  在他逃跑时瞬间擦过车窗的那张脸上,我看到了单纯的恐惧他的脸在恐惧地扭曲着很可怕我的心也很害怕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他怕血!我也很想就此催眠自己,他只是怕血下意识地逃走而已!可是!!!我怎么无视——现在没有任何鲜红的颜色啊!!

  为什么!为什么!!说好的保护我!说好的!明明承诺过,绝对不会丢下我!!明明答应过,要给我幸福的!!

  这就是我爱上的男人?

  顿时之间,我觉得好陌生,车窗外,是那些笑得很可怕的男人,好怕,好怕,全身都无法动弹,整个人之间天旋地转,然后什么都感觉不到了,我好像堕入了地狱里面。

  好想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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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错,无限恐怖走得是铭烟薇路线。

  嘛,本来初衷只是在里面打打酱油,找到代替语言的工具就走的,但是受到某个书友的建议,可以在此之前改变铭烟薇的悲剧。想了想,和自己的初衷没有违背,而且牵涉的地方也不多,就改变吧!而且还能让这一卷更充实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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