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不是艳遇的艳遇】
记得有这么两句话:这世界上有两种女人是不快乐的。
第一种女人,她们知道自己很漂亮,所以常常不能摆正自己的心态,总是无法满足自己心中的,所以最终总是得不到快乐。
第二种女人,她们知道自己不漂亮,所以总是缺乏自信,同样也不快乐。
一一
我忘了这话是从哪里听来的,但总觉得很可笑。如果按照这个道理来说,那这世界上,就没有快乐的女人了。
我了解的女人并不多,荦荦算是一个。她曾经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她见证了我从羚羊变成狮子。但从很多方面来说,我了解她的身体远远多于了解她的思想。
很多时候,我知道她身体上是愉悦的,快乐的。虽然她会喘息,会呻吟,但是我知道那是一种快乐的表达。但我对她的了解也就到此为止了。她的思想对我来说是一片空白。常常我也在想,或许她也希望得到我的了解,只是我并没有太多的兴趣。我对她的全部兴趣,似乎只停留在她娇媚的身体上。
可惜,感观的上的刺激,似乎永远不能持久。
在我渐渐对那具美丽的躯体失去兴趣后,我仍然不能对她的思想产生想要去了解的,所以,我放弃了。
后来我们分手。
这是我所真正了解的第一个女人,我对她快乐的定义,仅仅停留在时的。
一一
其实,可笑的时,我对“爱情”这个词语的理解真正有了概念,却是在和荦荦分手的多年后。而带给我这个概念的,就是司琪。
之所以因为她而开始理解“爱情”这个概念,说起来也很可笑,原因是:我不爱她。虽然我还不是很明白爱情的概念,但我却很固执的认为,我并不爱司琪。
所以,对于荦荦,我的第一个女人,我对她的了解是身体上的。
而对于司琪,我因为她而开始了解爱情,却发觉我根本不爱她。
我想,这绝对是上帝这个老家伙带给我的一个恶作剧。
一一
我不知道该把司琪看作哪种女人。我也不知道按照先前我提到的那种快乐的标准来算,她该属于哪一种。
从长相上看,她最多也就是一颇具姿色的小家碧玉,而且是“波大无脑”那类型,疯疯傻傻的一个丫头,而且特没心没肺那种。当初我看上她完全是因为一时失足才中了她的套。
可我知道胖子特别喜欢她,证据就是某次喝醉酒后,胖子很严肃的对我说:她是个好女人,对她好点!如果你真不喜欢她,就让给我。
胖子是我为数不多的真正的朋友之一,我不是那种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但也不是那种会为女人而插朋友两刀的人。所以酒醒后我没有和胖子提过这件事。
但是,我觉得我得和司琪分手!原因是,我不爱她。
出于一贯的思维方式,我一直觉得“爱情”是个很神圣的东西。我也很固执的认为,一切神圣的东西,都是应该伴随着伟大严肃并富有传奇色彩的背景下诞生的。比如耶酥的降临或者哈雷彗星的拜访,伟大的周星星在《鹿鼎记》里面都说了:绝世武功都是动辄就要练个一百几十年的。
顺这个逻辑推下去,和司琪在一个肮脏的小火锅店里的相识,怎么能和“爱情”这么个伟大的字眼联系在一起呢?
一一
我心里清楚司琪很爱我,所以我认为在这场感情中,她得到了爱情。可我没得到爱情呵!我觉得不公平。
我觉得我亏了!亏大了!
一一
喝下一打啤酒后,我在朋友的酒吧里对身边一个陌生的女孩说出了脑子里的念头,我红着脸,红着眼睛瞪着她。我已经忘记了她是什么时候坐在我的身旁,又或者是我坐在了她的身旁。她带着浓厚的兴趣看着我,然后笑嘻嘻的对我说:“你平时就是用这样的话出来泡的吗?”
我斜着眼睛看她:“你觉得我在泡你?”
她笑得很含蓄,但一点否认的意思都没有。这让我觉得很窝火,我承认她很漂亮,但我觉得不能让她这么感觉良好。
我红着眼睛,很严肃的告诉她:“我在诉说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我要和我的女朋友分手!”
“分手之后呢?”女孩眨着眼睛说话。出乎意料的,她的语气非常平静,似乎我说出的这严肃的事情在她看来非常寻常。
我喝了口啤酒,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脸上一副荆柯去刺杀秦王一样视死如归的派头:“去寻找真正爱情!”──我把“真正”这两个字咬得特别重,用一种非常严肃非常神圣的语气告诉她。
“那万一找不到呢?”女孩依然眨巴着眼睛。
我听罢忽然心里一阵恐慌。
是呵,爱情那么神圣的玩意,是那么随便就能找到的么?毕竟我也是一凡夫俗子,而且打小我的运气就不好,这种天上落陷饼的事情能摊上我么?
“慢慢找,总能找到的。”我放慢语速,用低沉的话掩饰自己的心虚。
“那找到之后呢?”女孩仍然一副赶尽杀绝的姿态,眼睛里露出一种奇怪的笑意。
我急了觉得异常恼怒:“我说你们家不是卖十万个为什么的吧?”
女孩笑了:“我就是觉得你挺有趣的。泡我的人多了,没见过你这样的。”
我死盯着她看了一会,女孩拿出根绳子,把头发扎了起来,灯光下她脸部的线条非常的柔和。
或许是太多酒精的问题,我脑子已经晕了,我觉得自己是在诉说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是的,爱情,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她却认为我是在和她搭讪!我有点发傻,绝望道:“妹妹,我真没泡你!”
她扬起脸对我说:“别来劲呵!本姑娘今儿挺不爽的,就赏你一脸,请我吃宵夜去?”
一一
“换你,你拒绝么?”三天后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对胖子说:“一个长腿长发的漂亮姑娘,不是鸡,良家妇女那种,在酒过三巡后邀你一起去吃宵夜。”
胖子立刻摇头:“腿断了都去!除非你不是男人。”
我看了胖子一眼叹了口气:“我是男人。”
一一
除了她站起来的高度让我有点吃惊之外(我身高大约185,而她的目测身高也在175以上。)即使到了停车场看到她那辆benz我都没露出一点点诧异的眼神。
我坐在副驾位子上,闭上眼对她说,到了地方喊我。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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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女人,她们知道自己很漂亮,所以常常不能摆正自己的心态,总是无法满足自己心中的,所以最终总是得不到快乐。
第二种女人,她们知道自己不漂亮,所以总是缺乏自信,同样也不快乐。
一一
我忘了这话是从哪里听来的,但总觉得很可笑。如果按照这个道理来说,那这世界上,就没有快乐的女人了。
我了解的女人并不多,荦荦算是一个。她曾经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她见证了我从羚羊变成狮子。但从很多方面来说,我了解她的身体远远多于了解她的思想。
很多时候,我知道她身体上是愉悦的,快乐的。虽然她会喘息,会呻吟,但是我知道那是一种快乐的表达。但我对她的了解也就到此为止了。她的思想对我来说是一片空白。常常我也在想,或许她也希望得到我的了解,只是我并没有太多的兴趣。我对她的全部兴趣,似乎只停留在她娇媚的身体上。
可惜,感观的上的刺激,似乎永远不能持久。
在我渐渐对那具美丽的躯体失去兴趣后,我仍然不能对她的思想产生想要去了解的,所以,我放弃了。
后来我们分手。
这是我所真正了解的第一个女人,我对她快乐的定义,仅仅停留在时的。
一一
其实,可笑的时,我对“爱情”这个词语的理解真正有了概念,却是在和荦荦分手的多年后。而带给我这个概念的,就是司琪。
之所以因为她而开始理解“爱情”这个概念,说起来也很可笑,原因是:我不爱她。虽然我还不是很明白爱情的概念,但我却很固执的认为,我并不爱司琪。
所以,对于荦荦,我的第一个女人,我对她的了解是身体上的。
而对于司琪,我因为她而开始了解爱情,却发觉我根本不爱她。
我想,这绝对是上帝这个老家伙带给我的一个恶作剧。
一一
我不知道该把司琪看作哪种女人。我也不知道按照先前我提到的那种快乐的标准来算,她该属于哪一种。
从长相上看,她最多也就是一颇具姿色的小家碧玉,而且是“波大无脑”那类型,疯疯傻傻的一个丫头,而且特没心没肺那种。当初我看上她完全是因为一时失足才中了她的套。
可我知道胖子特别喜欢她,证据就是某次喝醉酒后,胖子很严肃的对我说:她是个好女人,对她好点!如果你真不喜欢她,就让给我。
胖子是我为数不多的真正的朋友之一,我不是那种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但也不是那种会为女人而插朋友两刀的人。所以酒醒后我没有和胖子提过这件事。
但是,我觉得我得和司琪分手!原因是,我不爱她。
出于一贯的思维方式,我一直觉得“爱情”是个很神圣的东西。我也很固执的认为,一切神圣的东西,都是应该伴随着伟大严肃并富有传奇色彩的背景下诞生的。比如耶酥的降临或者哈雷彗星的拜访,伟大的周星星在《鹿鼎记》里面都说了:绝世武功都是动辄就要练个一百几十年的。
顺这个逻辑推下去,和司琪在一个肮脏的小火锅店里的相识,怎么能和“爱情”这么个伟大的字眼联系在一起呢?
一一
我心里清楚司琪很爱我,所以我认为在这场感情中,她得到了爱情。可我没得到爱情呵!我觉得不公平。
我觉得我亏了!亏大了!
一一
喝下一打啤酒后,我在朋友的酒吧里对身边一个陌生的女孩说出了脑子里的念头,我红着脸,红着眼睛瞪着她。我已经忘记了她是什么时候坐在我的身旁,又或者是我坐在了她的身旁。她带着浓厚的兴趣看着我,然后笑嘻嘻的对我说:“你平时就是用这样的话出来泡的吗?”
我斜着眼睛看她:“你觉得我在泡你?”
她笑得很含蓄,但一点否认的意思都没有。这让我觉得很窝火,我承认她很漂亮,但我觉得不能让她这么感觉良好。
我红着眼睛,很严肃的告诉她:“我在诉说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我要和我的女朋友分手!”
“分手之后呢?”女孩眨着眼睛说话。出乎意料的,她的语气非常平静,似乎我说出的这严肃的事情在她看来非常寻常。
我喝了口啤酒,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脸上一副荆柯去刺杀秦王一样视死如归的派头:“去寻找真正爱情!”──我把“真正”这两个字咬得特别重,用一种非常严肃非常神圣的语气告诉她。
“那万一找不到呢?”女孩依然眨巴着眼睛。
我听罢忽然心里一阵恐慌。
是呵,爱情那么神圣的玩意,是那么随便就能找到的么?毕竟我也是一凡夫俗子,而且打小我的运气就不好,这种天上落陷饼的事情能摊上我么?
“慢慢找,总能找到的。”我放慢语速,用低沉的话掩饰自己的心虚。
“那找到之后呢?”女孩仍然一副赶尽杀绝的姿态,眼睛里露出一种奇怪的笑意。
我急了觉得异常恼怒:“我说你们家不是卖十万个为什么的吧?”
女孩笑了:“我就是觉得你挺有趣的。泡我的人多了,没见过你这样的。”
我死盯着她看了一会,女孩拿出根绳子,把头发扎了起来,灯光下她脸部的线条非常的柔和。
或许是太多酒精的问题,我脑子已经晕了,我觉得自己是在诉说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是的,爱情,一件非常神圣的事情!她却认为我是在和她搭讪!我有点发傻,绝望道:“妹妹,我真没泡你!”
她扬起脸对我说:“别来劲呵!本姑娘今儿挺不爽的,就赏你一脸,请我吃宵夜去?”
一一
“换你,你拒绝么?”三天后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对胖子说:“一个长腿长发的漂亮姑娘,不是鸡,良家妇女那种,在酒过三巡后邀你一起去吃宵夜。”
胖子立刻摇头:“腿断了都去!除非你不是男人。”
我看了胖子一眼叹了口气:“我是男人。”
一一
除了她站起来的高度让我有点吃惊之外(我身高大约185,而她的目测身高也在175以上。)即使到了停车场看到她那辆benz我都没露出一点点诧异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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