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回家
“兄弟”是一个胖子,很胖很胖,到底有多胖,我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当然,兄弟胖的程度只是胖,而不是肥)。胖胖的兄弟是这个班里最不喜欢运动的男生,每次我们班要打篮球赛和别的班联谊的时候,总是凑不起人。每次我们叫兄弟上的时候,兄弟总是一副“逍遥游”的样子(什么叫逍遥游,就是坐在原地“yy”)——他的眼睛几乎已经埋没在那满是脂肪的眼皮里面,看起来就像是闭目打坐(但实际上,他是睁着眼的),眯成一条直线的眼睛总是透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味道,鼓起来的两颊像是馒头一样(不是说其很白,而是看着很想冲上去咬一口),他的整个脸胖得都肿了起来(唯一有一点不和谐的就是他头上还时不时飘着几缕黑发)。
玉米头般的兄弟最有趣的是他的走路,男人走路用胸好看,女人走路用臀好看,而兄弟走路是即用胸又用臀(于是兄弟走路就具备了男人和女人走路的两种特点,可谓是“丰乳肥臀”的另类表现),走路的时候一颤一颤地,每走一步路都会散发出无限地震撼,仿佛身体上每一块充满活力的肉都在走路,兄弟每走一步路,就相当于别人走十步,这使得兄弟的每一步都显得那么有分量。
这是因为这一份“德高望重”的分量,当我们开始响应别的班对我们篮球赛地邀请时,我们将我们的眼睛都看向了这位偶像,我们和兄弟对视了很久很久,他一副嵇康阮籍的嘴脸,鼻子(更像是两个洞)里喷出了一股“神气”,然后又吸了一口,接着又喷了一口,之后又吸了一口,如此他又反复了许久,一直没有说话。(在这时,我突然发现原来高人都是沉得住气的人,想到这里真是觉着自愧不如啊)
后来不知是什么原因,兄弟终于答应了(他之所以会答应,估计是想效法诸葛亮吧,想要看一看我们有没有诚意吧。看来兄弟真的很了不得啊,看来我没有看错兄弟)。
那一场比赛我们优势明显,因为兄弟总是处于没有人防的状态。看来兄弟很会跑位,也许是对方在赛前对我们的队员估计错误,这样看来他们明显有些准备不足。兄弟很聪明,每当我们进攻时总是第一个出现在对方的后场,而且早早已经摆脱阻拦,远远把他们班的防守队员甩在了后面,只是我们地助攻队员不够给力,要么就是球没有传过去,要么就是自己贪功当独狼不传球给兄弟。也许是因为这样子,那场比赛我们打得十分艰难,最后我们以“绝对的优势”输掉了比赛。我们都很沮丧,但是唯独兄弟仍旧是一副嵇康阮籍的嘴脸,或许这就是传说中“胜不骄,败不馁“美好品质的现实演绎。这深深地打动了我。
孔子曾经讲“不二过”,这或许也深深地镶嵌在兄弟的骨子里,故从那以后我们班再也没有进行过比赛了。(兄弟再也没有答应和我们这些没有技战术素养的同学打球了)
我又突然间发现,兄弟原来是一个思想境界很高的人,就在我想通的那一刻,我真的给跪了。“跪了很久”的我,看着黑板上的时间提示,上面的粉笔毫不客气的写着“离高考还有101天”,看着“101”这个数字,心里突然间浮起伤感的涟漪,脑子里猛地浮现出那部经典的动画片“101斑点狗”。想起童年往事,不禁潸然泪下,泪流满面的我哭得一身都湿了,最重要的是当我坐着的时候,眼泪直接打在我的裆部,要不是因为水滴石穿的原理,我渐渐感到下体不适,我还真的发现不了那里竟然成了重灾区了。
同桌的她看了我一眼,顺着我的眼泪一直往下看,我“非条件反射”地捂住了我的那一处,我在想,要是她问我为什么那里湿地,我该怎么办,难道我要告诉她我是因为想到“101斑点狗”才把自己的那个地方搞湿了。我颤颤巍巍地笑了一下,露出了我洁白的牙齿(我是一个很喜欢刷牙的人,尤其是喜欢一直不断地刷着,牙刷对于我就像是烟斗对于福尔摩斯),用十分标准的普通话说了一句:
“你好。”
她很淡定,表现出一副深通人性的样子,她用一只眼睛瞄了一眼黑板,另一只眼睛看着我(我能够看得出来这是一只富有感情的眼睛,因为她的眼睛里倒映着我的脸ith几乎没有眼屎),接着张着嘴说(她的牙齿没有我的白):
“你不要哭,不要着急,还有一百天,现在开始努力学习,一定能够赶上来的,我相信你,你一定可以的。”
看着她坚毅的眼神,使我不经意间慢慢地松开了原本紧按的手,那一刻我很想冲动一把将我刚刚松开的手抱住她,来一场“相濡以沫”,可是当我看着她的牙齿,我就let_g一了。(不知道是不是学业紧张的原因,她竟然没有发现她的牙缝间夹着一片菜籽,唔,幸好我发现了)
其实我是一个喜欢睡觉的人,每天我的同桌就像是守活寡一样的等着我的到来(我们早上的早读一定要一同桌为单位,至于为什么,英语老师说了:没有为什么。),每次我都带着美白的牙齿和清新的口气进入教室,然后自觉地走到教室后面(老师说了,高三的备考要有高三的样子,至于出勤方面,那是一个都不能少,于是制定了一条迟到的人要接受处罚,就是站到教室的后面,举一节课的椅子),我很熟练地站在了那个老地方,举起了那张熟悉的桌子(老师说我已经举了一学期的椅子了,已经视觉疲劳了,所以换个别的东西来“更新”一下)。
通常在这个时候,我那命苦的同桌“寡妇”,总会转过身来看我一眼(虽然距离遥远,但是我仍旧能从她的眼睛里看那一张倒映着的“经久不衰”的我的脸ith几乎没有眼屎),随后依依不舍地转过身去,重新竖起了自己的书。
“睡觉”和“同桌”,我当然选择“睡觉”,因为睡觉很容易过,而和同桌一起度过的日子却是很煎熬的。
我最喜欢的早上是周日的中午,一觉醒来,一天就只剩下一半了。这是多么让人愉悦的一天啊,而这一天剩下的日子就是把时间都尽情地投入在午休地奋斗中。
这一天的白天都是自己的,全是由自己支配的,就好像花着自己挣来的钱一样,时间被我花得轻松自在,满心欢喜(就好比同那些监狱里出来活动的人一样,终于可以随地大小便了的感受不是一般人能够理解的)。
今天是周六,我迫不及待等着回家——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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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头般的兄弟最有趣的是他的走路,男人走路用胸好看,女人走路用臀好看,而兄弟走路是即用胸又用臀(于是兄弟走路就具备了男人和女人走路的两种特点,可谓是“丰乳肥臀”的另类表现),走路的时候一颤一颤地,每走一步路都会散发出无限地震撼,仿佛身体上每一块充满活力的肉都在走路,兄弟每走一步路,就相当于别人走十步,这使得兄弟的每一步都显得那么有分量。
这是因为这一份“德高望重”的分量,当我们开始响应别的班对我们篮球赛地邀请时,我们将我们的眼睛都看向了这位偶像,我们和兄弟对视了很久很久,他一副嵇康阮籍的嘴脸,鼻子(更像是两个洞)里喷出了一股“神气”,然后又吸了一口,接着又喷了一口,之后又吸了一口,如此他又反复了许久,一直没有说话。(在这时,我突然发现原来高人都是沉得住气的人,想到这里真是觉着自愧不如啊)
后来不知是什么原因,兄弟终于答应了(他之所以会答应,估计是想效法诸葛亮吧,想要看一看我们有没有诚意吧。看来兄弟真的很了不得啊,看来我没有看错兄弟)。
那一场比赛我们优势明显,因为兄弟总是处于没有人防的状态。看来兄弟很会跑位,也许是对方在赛前对我们的队员估计错误,这样看来他们明显有些准备不足。兄弟很聪明,每当我们进攻时总是第一个出现在对方的后场,而且早早已经摆脱阻拦,远远把他们班的防守队员甩在了后面,只是我们地助攻队员不够给力,要么就是球没有传过去,要么就是自己贪功当独狼不传球给兄弟。也许是因为这样子,那场比赛我们打得十分艰难,最后我们以“绝对的优势”输掉了比赛。我们都很沮丧,但是唯独兄弟仍旧是一副嵇康阮籍的嘴脸,或许这就是传说中“胜不骄,败不馁“美好品质的现实演绎。这深深地打动了我。
孔子曾经讲“不二过”,这或许也深深地镶嵌在兄弟的骨子里,故从那以后我们班再也没有进行过比赛了。(兄弟再也没有答应和我们这些没有技战术素养的同学打球了)
我又突然间发现,兄弟原来是一个思想境界很高的人,就在我想通的那一刻,我真的给跪了。“跪了很久”的我,看着黑板上的时间提示,上面的粉笔毫不客气的写着“离高考还有101天”,看着“101”这个数字,心里突然间浮起伤感的涟漪,脑子里猛地浮现出那部经典的动画片“101斑点狗”。想起童年往事,不禁潸然泪下,泪流满面的我哭得一身都湿了,最重要的是当我坐着的时候,眼泪直接打在我的裆部,要不是因为水滴石穿的原理,我渐渐感到下体不适,我还真的发现不了那里竟然成了重灾区了。
同桌的她看了我一眼,顺着我的眼泪一直往下看,我“非条件反射”地捂住了我的那一处,我在想,要是她问我为什么那里湿地,我该怎么办,难道我要告诉她我是因为想到“101斑点狗”才把自己的那个地方搞湿了。我颤颤巍巍地笑了一下,露出了我洁白的牙齿(我是一个很喜欢刷牙的人,尤其是喜欢一直不断地刷着,牙刷对于我就像是烟斗对于福尔摩斯),用十分标准的普通话说了一句:
“你好。”
她很淡定,表现出一副深通人性的样子,她用一只眼睛瞄了一眼黑板,另一只眼睛看着我(我能够看得出来这是一只富有感情的眼睛,因为她的眼睛里倒映着我的脸ith几乎没有眼屎),接着张着嘴说(她的牙齿没有我的白):
“你不要哭,不要着急,还有一百天,现在开始努力学习,一定能够赶上来的,我相信你,你一定可以的。”
看着她坚毅的眼神,使我不经意间慢慢地松开了原本紧按的手,那一刻我很想冲动一把将我刚刚松开的手抱住她,来一场“相濡以沫”,可是当我看着她的牙齿,我就let_g一了。(不知道是不是学业紧张的原因,她竟然没有发现她的牙缝间夹着一片菜籽,唔,幸好我发现了)
其实我是一个喜欢睡觉的人,每天我的同桌就像是守活寡一样的等着我的到来(我们早上的早读一定要一同桌为单位,至于为什么,英语老师说了:没有为什么。),每次我都带着美白的牙齿和清新的口气进入教室,然后自觉地走到教室后面(老师说了,高三的备考要有高三的样子,至于出勤方面,那是一个都不能少,于是制定了一条迟到的人要接受处罚,就是站到教室的后面,举一节课的椅子),我很熟练地站在了那个老地方,举起了那张熟悉的桌子(老师说我已经举了一学期的椅子了,已经视觉疲劳了,所以换个别的东西来“更新”一下)。
通常在这个时候,我那命苦的同桌“寡妇”,总会转过身来看我一眼(虽然距离遥远,但是我仍旧能从她的眼睛里看那一张倒映着的“经久不衰”的我的脸ith几乎没有眼屎),随后依依不舍地转过身去,重新竖起了自己的书。
“睡觉”和“同桌”,我当然选择“睡觉”,因为睡觉很容易过,而和同桌一起度过的日子却是很煎熬的。
我最喜欢的早上是周日的中午,一觉醒来,一天就只剩下一半了。这是多么让人愉悦的一天啊,而这一天剩下的日子就是把时间都尽情地投入在午休地奋斗中。
这一天的白天都是自己的,全是由自己支配的,就好像花着自己挣来的钱一样,时间被我花得轻松自在,满心欢喜(就好比同那些监狱里出来活动的人一样,终于可以随地大小便了的感受不是一般人能够理解的)。
今天是周六,我迫不及待等着回家——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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