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燃城之日(2)
他抬起头,顶着烈风,勉强睁开眼睛,看清了空中的景象。那是一头巨大的蓝龙,正在血红色的天幕下展翅翱翔,在地面上无法目测它的体积,但巨龙双翅铺开足以遮天蔽日,它拍打翅膀时带起的劲风让人难以立足。在巨龙庞大的身躯上,每一片宝蓝色的龙鳞都闪烁着令人心寒的冷光。
在蓝龙的头顶上,傲然站着一人,空中风声猎猎,那人的蓝色长袍随风飘舞,可他却稳如磐石,在风中纹丝不动。在他的背上,斜背着一柄长约一米半的巨剑,这剑宽阔厚重,和这蓝袍人纤瘦的身材颇不相称。巨剑的剑鞘造型古朴,上面雕刻着繁复的纹章。
“今天,我就诛杀你这暴君,还天下一个太平!”蓝袍人一声长啸,蓝龙敛翅俯冲,向着他疾冲而来。蓝袍人屹立于龙头之上,手捏法诀,背后的巨剑锵的一声弹出,一道银光直射天际,然后笔直地落向他所在的地点。
剑锋的寒芒,巨龙的利齿,飞快地向他逼近
“啊啊啊啊啊!”德雷克斯斯大喊着醒来,发现眼前根本就没有什么巨剑和蓝龙,不由得长嘘了一口气:“奶奶的,吓死老子了,原来是个梦”
“我在哪?”这是德雷克斯斯随后想起的问题。他四下环顾,首先看到的是茅草铺成的屋顶,这应该是一座自己从未到过的茅屋。他想起之前发生的事,自己和波尔多到艾克托城的商会,想不到遇上了一伙兽人匪徒的抢劫,自己被困在广场里,杀了几个兽人,然后一个叫布加迪的卫兵队长传送进广场救自己,遇上了那些歹徒的首领,一个黑衣人
然后,那黑衣人拿出了一根黑漆漆的棍子,自己盯着棍子看了一会,就觉得浑身难受,头晕目眩。再然后,就躺在了这座茅屋里。
“难道被那黑衣人抓去了?”德雷克斯斯心里一颤,落在那些人手里可没有什么好下场。他依稀记得,黑衣人好像是为了自己捡到的那枚戒指而来的。一条粗糙的毯子盖在德雷克斯斯身上,他赤身地躺在一间小屋里,身上的伤口都被上了药,但稍微活动一下还是能感到疼。他摸了摸手指,把黑衣人引来的那枚戒指果然不在了。
床边是一张小桌,上面摆着些草药和杯碗器具。屋门开着,屋外的空地上燃着两堆篝火,火上分别煮着一碗药汤和一罐食物,药味在空气中弥漫着。
篝火边,一个矮胖的中年女人穿着厚厚的棉衣,坐在一张柳条编成的摇椅中,正在闭目养神。德雷克斯斯认得她,这是艾克托城的医生特蕾莎,以医术高超而闻名。
“我还在城里吗?”德雷克斯斯不明白,为什么那黑衣人不把眩晕后的自己带走。如果是有人把自己救下,又是谁能击败那个鬼魅一样的黑衣人?他强迫自己坐了起来,用昏昏沉沉的头脑勉强思索着。黑衣人得到了戒指之后,还会好心地留自己一条性命?
“哦,你醒了,不错。”特蕾莎走进屋里,坐在德雷克斯斯床前。“你觉得怎么样?”
“已经很不错了。”德雷克斯斯点头道,“谢谢你,特蕾莎大夫。不过这里是什么地方?上次的事,后来怎么样了?我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这是一座临时搭建的医疗站,收留了很多在那次大劫难中幸存的市民。”特蕾莎叹道,“在那次大劫中,那些穿着黑衣的兽人歹徒在城里打砸抢烧,杀人如麻。他们几乎将整座艾克托城砸得粉碎,抢走了大量的财物,有数以千计的民众在兽人的刀斧弓箭下丧命。虽然城市卫队杀死了百余个兽人,但不足以保住城市。兽人们离去的时候,在城里放了一把大火,把艾克托城烧成了一片白地。”她讲述时脸色沉重,声带哭音,那一天的惨状仍然让她记忆犹新。
德雷克斯斯心中愤怒,他握紧了拳头,恨不得立刻就找到那些兽人,将他们杀个干净,却感到手臂上传来一阵运动过度的疲劳感觉。
现在这具身体,终究还是比不上前世啊
一个护士跑进这间屋子,和特蕾莎说了几句话,拿走了一些草药。特蕾莎继续对德雷克斯斯说:“是几个士兵用担架把你抬到这里的,和你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年轻的猎人,不过他的伤没有你严重,现在已经痊愈离开了。”德雷克斯斯想,她说的年轻的猎人应该是指布加迪了。
可是德雷克斯斯缓缓回忆着那个风雪之日发生的事,一直到最后的神秘黑衣人出现。黑衣人手中的那根黑棍充满了古怪,只是向着它望上几眼,就感到头晕反胃,直至眩晕。特蕾莎不可能知道广场中战斗的细节,也不可能知道关于那个神秘戒指的事。德雷克斯斯思来想去,也只能认为是城市卫队的大队士兵攻入广场,击败了黑衣人,救下了自己和布加迪两人。他说道:“布加迪已经离开医疗站了?他伤好得真快。”
“他身上没有大块的外伤,却在这里昏睡了三天,其间高烧不退,直到第三天上才醒来。这样的病症,着实让人匪夷所思。”特蕾莎说,“他醒来之后寡言少语,问他在广场中发生了什么,他也只是说了些你们俩联合杀敌的情景,没有说出你们是怎么受伤昏迷的。”
“哦”德雷克斯斯点头,突然他想起一事,惊问:“布加迪在这里躺了三天?已经走了?那我呢?”
特蕾莎笑道:“你已经在这里躺了一星期了,如果不是你的呼吸和心跳都很平稳,我差点认为你醒不过来了。”
一星期!德雷克斯斯心中大骇,原来距出事那天已经过了这么久。不知道刀锋山寨中的人们怎么样了,希望那群兽人不知道深山里还有这样一个人类聚集点,没有过去破坏。
“这些天来,都是给你注射葡萄糖来维持生命的。”特蕾莎说,“前几天,这里哀鸿遍野,所有的房间都住满了伤者,连院子里都被伤者塞得满满当当,忙得我和护士们脚不沾地。现在的情况已经好多了,只有一些重伤患还留在这里。”言下之意,自然是说德雷克斯斯受伤很重。
德雷克斯斯道:“我想回家看看,离家这么久,家里人一定急坏了。”
特蕾莎把他按回床上:“你现在身子弱,吃些东西再去。我花一个星期照看你,可不是为了让你醒来后再伤害自己。”她走到院子里,从篝火上取下一个罐子,连同勺子放在托盘上捧到德雷克斯斯面前,“知道你醒来会饿,特地给你煮了肉汤。”她打开盖子,这是一罐用肉块c芹菜和胡萝卜丁煮成的浓汤,浓浓的香气飘散在空气中。
“谢谢您的关心。”德雷克斯斯感动地说着,接过了托盘,小心地喝了几口,一股热流从嘴里蔓延向腹部,让他浑身舒坦。他身体健壮,平时和特蕾莎没有什么交集,但此时能得到她如此真心相待,感到非常温馨。
喝完汤后,德雷克斯斯问道:“我可以走了吗?”
特蕾莎叹了口气:“你还真固执。好吧,既然你实在要走,我也不会拦着。”
德雷克斯斯站起来,在屋里找到了自己的衣服。在穿衣的过程中他还是感到身体无力,但伤口都已不再作痛。他拿上三把兵器和盾牌,谢过特蕾莎,离开了简陋的医疗站。
走出小屋,他费了一些时间才让自己适应屋外的阳光。回头看看自己住了七天的小茅屋,在屋门上挂着一块小木牌,上面写着七扭八歪的一排字:重症监护。
“我也是进过重症监护室的人了”德雷克斯斯自嘲的笑笑,走出了院子。
院子是被简陋的木篱笆围起来的,大致呈正方形,其中三面是病房,一面是大门。从院里出来,才发现这样的小院不是一个,而是两排,约有四十多个。他找护士问了方向,离开了临时医疗站。
走出医疗站,野外寒风凛凛,乌云遮断了乌特加山,低低地笼罩在人们的头顶上。走回艾克托城旧址看了看,已是一片残垣断壁,处处都是倒塌的建筑和大火过后的废墟。幸存的人们在废墟里忙碌着,组织着重建工作。
星星点点的雪花又开始飘落,德雷克斯斯在满目疮痍的城市里转了几圈,身上的疲劳感越来越沉重,他怀疑自己能不能在这样的身体条件下回到刀锋山寨。可是他在城里无依无靠,徘徊了一阵,仍不知何去何从。
“小雷?”一个粗声粗气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
德雷克斯斯回头,见到布加迪穿着黑色的斗篷,正挥着手向他打招呼。正想说话,布加迪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飞奔过来,张开双臂把德雷克斯斯搂进怀里:“几天不见,我还以为你被兽人杀了呢!我担心死了,哈哈哈哈!”
“你滚蛋吧!”德雷克斯斯把布加迪推了出去,“我哪那么容易死!”
“对了,我们要不要一起对兽人进行报复?”布加迪突然说道,“你有武功,我是老资格的猎人,我们一起”
德雷克斯斯忐忑不安地走在城里的街道上。
今天的艾克托城比往日安静得多,鸡鸣犬吠的声音全部消失,连人声都几乎没有。街道上的砖石破破烂烂,布满了投石车碾压出来的痕迹,和兽人们奔跑时留下的巨大脚印。两侧的建筑物像积木一样被砸碎推翻,凌乱地堆在街上,黑洞洞的大门和破碎的窗口无助地敞开着。有几条街道上,甚至依然散发着烈火燃烧过后的焦臭和久久不散的血腥味,令人作呕。
德雷克斯斯信步而行,来到了城市东门外。这里曾经是一片土壤肥沃的旷野,在春暖花开之季,更是五彩缤纷,美不胜收。以往在天气晴好之时,常有人来此赏景游玩,或是举家出游,或是小两口来此幽会,或是学校组织孩子们来这里春游,或是城主举办的盛大宴会
而现在,在瑟瑟的寒风中,在黑沉沉的天幕下,这片昔日生机勃勃的土地上,建起了一片坟墓。一排排新砌成的小土包,前面竖着一块块石碑,石碑上面新写成的死者名讳还泛着墨汁的光泽。
这一切,无不凝聚着市民们的血泪,无不诉说着兽人大军当日的暴行。德雷克斯斯几乎可以听到人们死前发出的绝望哀嚎,几乎可以看到血流满街,尸横遍地的残酷景象。
他带着沉重的心情,缓步走进坟墓群中,看着墓碑上的姓名,其中竟有不少人是自己的熟人,甚至还有很多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人。他边走边看,越看越怒,悲愤难抑,狂吼一声,一拳砸在了一块石碑上。
一声闷响,一个拳印出现在石碑上。德雷克斯斯天生神力,盛怒之下,竟在石碑上印出了一个拳印。
他低头揉了揉拳头,蓦然之间,又看到了衣襟中的那几页古书。
雷动九天的残页。
他的思绪再次泛起,拿诅咒之杖的黑衣人没有得到书页,书页还在自己这里。那黑衣人当时功败垂成,必是满腔怒气,于是指使手下的兽人在城中烧杀抢砸,将艾克托城变为一片废墟,还杀死了许多的无辜百姓,增添了这些新坟。
但是黑衣人会善罢甘休吗?这是德雷克斯斯紧接着想到的问题。此人身怀妖法,手段狠辣,又有一支兽人大军供他驱使,绝对是一个强大的敌人。如果他带着兽人大队卷土重来,艾克托城幸存下来的一些老幼妇孺怎么能逃过他的魔爪?这座风景优美的小城,只怕真的要在世界地图上消失,而城中的居民们
德雷克斯斯斜倚在墓碑上,目光茫然地望着远方,望着一片破败的城市。残破的街道,倒塌的建筑,在他的眼里渐渐虚化,变成一幕幕或熟悉,或陌生的情景
小时候,拉着母亲的裙子,和她一起在城里购物,看着许许多多新奇的景物
和城中的小朋友们一起玩耍,在花园的雕塑上爬上爬下,跑到别人家的果园里偷果子,然后一起撒腿逃跑,天空中回荡着孩子们的笑声
在一次又一次的集会上,和大家聚在广场上,听着布加迪讲述的故事
在图书馆中的辛勤工作,和同事们的欢声笑语
不知不觉间,泪水模糊了他的眼睛。他虽不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但也是重新投胎一遍的,在这里经历了从出生到慢慢长大的所有过程。他从小就在城里玩,长大以后又在图书馆工作了好几年。在潜意识里,他早就把这里当成了家乡。
上一世的陆飞,死时不过是二十岁的年纪。重生之后的德雷克斯斯,已经将近二十岁。细算起来,这两个世界留给他的记忆是差不多的。
可是,美好的家乡,在转眼之间被毁灭了。
在一片寂静中,在像潮水一样吞噬心灵的悲伤中,德雷克斯斯渐渐感到,另一种如火般的感情从心间腾起,那是一种灼人的愤怒和恨意。
我想做什么?德雷克斯斯一惊,在心中问自己。
报仇!他几乎是想都没想,就立刻在心中给出了答案。离开艾克托城,找到那些裹在黑衣服里的畜生,用刀剑割下他们的脑袋,穿透他们的胸膛,为艾克托城的父老乡亲报仇!想到这些,德雷克斯斯感到心情激昂,热血澎湃。他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迈步前行。
一阵冷风吹过,使他的头脑略微清醒了些,脚步减缓了一点,开始在行走中思索一些现实的问题。这里是生我养我的家乡,不和大家道个别,就这样贸然离开,不太合适吧。而且,路途遥远,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追上这些家伙。
雷动九天的残页还在我手上,对方不会善罢甘休,只要我还在艾克托城,他们总有一天会再找来。与其让他们再城市一遍,还不如我主动找上门去,快意恩仇!
你还有家,还有工作,还有母亲!
我待在家里就像一颗定时炸弹,总有一天会给他们带来灾祸!学了十几年的武艺,却让一伙畜生把城市砸得干干净净,还有什么脸面面对他们?
兽人是成群结队行动的,就算找到他们,也不一定打得过。到时候
我杀了好几个兽人!兽人不过是强壮一些,力气大一些,但终究还是肉做的,杀得死!想想以前的你吧陆飞,你什么时候怕过?
不知不觉间,德雷克斯斯走出了密密麻麻的坟墓群,踏上了回家的路。这一路走来,他都在心中进行着复杂的思想斗争。
一想到要告别亲人,独自一人离开生活了十八年的故土,展开未知的旅程,面对强大的敌人,他就心生惧意。但转念一想,想到报仇雪恨后的快意,又能极大地抚平他的创伤。可是他知道,这件事,用丧心病狂和九死一生来形容毫不夸张,稍有差池就有性命之忧。
慢慢地,他开始对自己的优柔寡断和反复无常感到轻蔑和厌烦。不管结果如何,没有什么比行动本身更重要,只有做与不做,没有成功与不成功!与其像个难民一样庸庸碌碌地过一辈子,不如去找兽人报仇,借机闯出一番大事业!还有什么比使用自己的一身本领杀死仇敌更能令人快乐?
一种可怕的精神力量在他的体内生长,占据了他的全部情感。他用力地压下心中翻腾不息的思绪,嘴角边出现了一丝冷酷的笑意。
“你在想什么?”就在这时候,熟悉的声音从一边轻飘飘地飘了过来。
“嗯?”雷克萨斯惊觉,转过头去,布加迪背着他那张长弓,歪歪斜斜地靠在一块墓碑上。
“明天出发吧?”布加迪笑。
随后,他感到有什么地方不对,看了看表之后,喃喃道:“是今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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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蓝龙的头顶上,傲然站着一人,空中风声猎猎,那人的蓝色长袍随风飘舞,可他却稳如磐石,在风中纹丝不动。在他的背上,斜背着一柄长约一米半的巨剑,这剑宽阔厚重,和这蓝袍人纤瘦的身材颇不相称。巨剑的剑鞘造型古朴,上面雕刻着繁复的纹章。
“今天,我就诛杀你这暴君,还天下一个太平!”蓝袍人一声长啸,蓝龙敛翅俯冲,向着他疾冲而来。蓝袍人屹立于龙头之上,手捏法诀,背后的巨剑锵的一声弹出,一道银光直射天际,然后笔直地落向他所在的地点。
剑锋的寒芒,巨龙的利齿,飞快地向他逼近
“啊啊啊啊啊!”德雷克斯斯大喊着醒来,发现眼前根本就没有什么巨剑和蓝龙,不由得长嘘了一口气:“奶奶的,吓死老子了,原来是个梦”
“我在哪?”这是德雷克斯斯随后想起的问题。他四下环顾,首先看到的是茅草铺成的屋顶,这应该是一座自己从未到过的茅屋。他想起之前发生的事,自己和波尔多到艾克托城的商会,想不到遇上了一伙兽人匪徒的抢劫,自己被困在广场里,杀了几个兽人,然后一个叫布加迪的卫兵队长传送进广场救自己,遇上了那些歹徒的首领,一个黑衣人
然后,那黑衣人拿出了一根黑漆漆的棍子,自己盯着棍子看了一会,就觉得浑身难受,头晕目眩。再然后,就躺在了这座茅屋里。
“难道被那黑衣人抓去了?”德雷克斯斯心里一颤,落在那些人手里可没有什么好下场。他依稀记得,黑衣人好像是为了自己捡到的那枚戒指而来的。一条粗糙的毯子盖在德雷克斯斯身上,他赤身地躺在一间小屋里,身上的伤口都被上了药,但稍微活动一下还是能感到疼。他摸了摸手指,把黑衣人引来的那枚戒指果然不在了。
床边是一张小桌,上面摆着些草药和杯碗器具。屋门开着,屋外的空地上燃着两堆篝火,火上分别煮着一碗药汤和一罐食物,药味在空气中弥漫着。
篝火边,一个矮胖的中年女人穿着厚厚的棉衣,坐在一张柳条编成的摇椅中,正在闭目养神。德雷克斯斯认得她,这是艾克托城的医生特蕾莎,以医术高超而闻名。
“我还在城里吗?”德雷克斯斯不明白,为什么那黑衣人不把眩晕后的自己带走。如果是有人把自己救下,又是谁能击败那个鬼魅一样的黑衣人?他强迫自己坐了起来,用昏昏沉沉的头脑勉强思索着。黑衣人得到了戒指之后,还会好心地留自己一条性命?
“哦,你醒了,不错。”特蕾莎走进屋里,坐在德雷克斯斯床前。“你觉得怎么样?”
“已经很不错了。”德雷克斯斯点头道,“谢谢你,特蕾莎大夫。不过这里是什么地方?上次的事,后来怎么样了?我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这是一座临时搭建的医疗站,收留了很多在那次大劫难中幸存的市民。”特蕾莎叹道,“在那次大劫中,那些穿着黑衣的兽人歹徒在城里打砸抢烧,杀人如麻。他们几乎将整座艾克托城砸得粉碎,抢走了大量的财物,有数以千计的民众在兽人的刀斧弓箭下丧命。虽然城市卫队杀死了百余个兽人,但不足以保住城市。兽人们离去的时候,在城里放了一把大火,把艾克托城烧成了一片白地。”她讲述时脸色沉重,声带哭音,那一天的惨状仍然让她记忆犹新。
德雷克斯斯心中愤怒,他握紧了拳头,恨不得立刻就找到那些兽人,将他们杀个干净,却感到手臂上传来一阵运动过度的疲劳感觉。
现在这具身体,终究还是比不上前世啊
一个护士跑进这间屋子,和特蕾莎说了几句话,拿走了一些草药。特蕾莎继续对德雷克斯斯说:“是几个士兵用担架把你抬到这里的,和你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年轻的猎人,不过他的伤没有你严重,现在已经痊愈离开了。”德雷克斯斯想,她说的年轻的猎人应该是指布加迪了。
可是德雷克斯斯缓缓回忆着那个风雪之日发生的事,一直到最后的神秘黑衣人出现。黑衣人手中的那根黑棍充满了古怪,只是向着它望上几眼,就感到头晕反胃,直至眩晕。特蕾莎不可能知道广场中战斗的细节,也不可能知道关于那个神秘戒指的事。德雷克斯斯思来想去,也只能认为是城市卫队的大队士兵攻入广场,击败了黑衣人,救下了自己和布加迪两人。他说道:“布加迪已经离开医疗站了?他伤好得真快。”
“他身上没有大块的外伤,却在这里昏睡了三天,其间高烧不退,直到第三天上才醒来。这样的病症,着实让人匪夷所思。”特蕾莎说,“他醒来之后寡言少语,问他在广场中发生了什么,他也只是说了些你们俩联合杀敌的情景,没有说出你们是怎么受伤昏迷的。”
“哦”德雷克斯斯点头,突然他想起一事,惊问:“布加迪在这里躺了三天?已经走了?那我呢?”
特蕾莎笑道:“你已经在这里躺了一星期了,如果不是你的呼吸和心跳都很平稳,我差点认为你醒不过来了。”
一星期!德雷克斯斯心中大骇,原来距出事那天已经过了这么久。不知道刀锋山寨中的人们怎么样了,希望那群兽人不知道深山里还有这样一个人类聚集点,没有过去破坏。
“这些天来,都是给你注射葡萄糖来维持生命的。”特蕾莎说,“前几天,这里哀鸿遍野,所有的房间都住满了伤者,连院子里都被伤者塞得满满当当,忙得我和护士们脚不沾地。现在的情况已经好多了,只有一些重伤患还留在这里。”言下之意,自然是说德雷克斯斯受伤很重。
德雷克斯斯道:“我想回家看看,离家这么久,家里人一定急坏了。”
特蕾莎把他按回床上:“你现在身子弱,吃些东西再去。我花一个星期照看你,可不是为了让你醒来后再伤害自己。”她走到院子里,从篝火上取下一个罐子,连同勺子放在托盘上捧到德雷克斯斯面前,“知道你醒来会饿,特地给你煮了肉汤。”她打开盖子,这是一罐用肉块c芹菜和胡萝卜丁煮成的浓汤,浓浓的香气飘散在空气中。
“谢谢您的关心。”德雷克斯斯感动地说着,接过了托盘,小心地喝了几口,一股热流从嘴里蔓延向腹部,让他浑身舒坦。他身体健壮,平时和特蕾莎没有什么交集,但此时能得到她如此真心相待,感到非常温馨。
喝完汤后,德雷克斯斯问道:“我可以走了吗?”
特蕾莎叹了口气:“你还真固执。好吧,既然你实在要走,我也不会拦着。”
德雷克斯斯站起来,在屋里找到了自己的衣服。在穿衣的过程中他还是感到身体无力,但伤口都已不再作痛。他拿上三把兵器和盾牌,谢过特蕾莎,离开了简陋的医疗站。
走出小屋,他费了一些时间才让自己适应屋外的阳光。回头看看自己住了七天的小茅屋,在屋门上挂着一块小木牌,上面写着七扭八歪的一排字:重症监护。
“我也是进过重症监护室的人了”德雷克斯斯自嘲的笑笑,走出了院子。
院子是被简陋的木篱笆围起来的,大致呈正方形,其中三面是病房,一面是大门。从院里出来,才发现这样的小院不是一个,而是两排,约有四十多个。他找护士问了方向,离开了临时医疗站。
走出医疗站,野外寒风凛凛,乌云遮断了乌特加山,低低地笼罩在人们的头顶上。走回艾克托城旧址看了看,已是一片残垣断壁,处处都是倒塌的建筑和大火过后的废墟。幸存的人们在废墟里忙碌着,组织着重建工作。
星星点点的雪花又开始飘落,德雷克斯斯在满目疮痍的城市里转了几圈,身上的疲劳感越来越沉重,他怀疑自己能不能在这样的身体条件下回到刀锋山寨。可是他在城里无依无靠,徘徊了一阵,仍不知何去何从。
“小雷?”一个粗声粗气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
德雷克斯斯回头,见到布加迪穿着黑色的斗篷,正挥着手向他打招呼。正想说话,布加迪就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飞奔过来,张开双臂把德雷克斯斯搂进怀里:“几天不见,我还以为你被兽人杀了呢!我担心死了,哈哈哈哈!”
“你滚蛋吧!”德雷克斯斯把布加迪推了出去,“我哪那么容易死!”
“对了,我们要不要一起对兽人进行报复?”布加迪突然说道,“你有武功,我是老资格的猎人,我们一起”
德雷克斯斯忐忑不安地走在城里的街道上。
今天的艾克托城比往日安静得多,鸡鸣犬吠的声音全部消失,连人声都几乎没有。街道上的砖石破破烂烂,布满了投石车碾压出来的痕迹,和兽人们奔跑时留下的巨大脚印。两侧的建筑物像积木一样被砸碎推翻,凌乱地堆在街上,黑洞洞的大门和破碎的窗口无助地敞开着。有几条街道上,甚至依然散发着烈火燃烧过后的焦臭和久久不散的血腥味,令人作呕。
德雷克斯斯信步而行,来到了城市东门外。这里曾经是一片土壤肥沃的旷野,在春暖花开之季,更是五彩缤纷,美不胜收。以往在天气晴好之时,常有人来此赏景游玩,或是举家出游,或是小两口来此幽会,或是学校组织孩子们来这里春游,或是城主举办的盛大宴会
而现在,在瑟瑟的寒风中,在黑沉沉的天幕下,这片昔日生机勃勃的土地上,建起了一片坟墓。一排排新砌成的小土包,前面竖着一块块石碑,石碑上面新写成的死者名讳还泛着墨汁的光泽。
这一切,无不凝聚着市民们的血泪,无不诉说着兽人大军当日的暴行。德雷克斯斯几乎可以听到人们死前发出的绝望哀嚎,几乎可以看到血流满街,尸横遍地的残酷景象。
他带着沉重的心情,缓步走进坟墓群中,看着墓碑上的姓名,其中竟有不少人是自己的熟人,甚至还有很多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人。他边走边看,越看越怒,悲愤难抑,狂吼一声,一拳砸在了一块石碑上。
一声闷响,一个拳印出现在石碑上。德雷克斯斯天生神力,盛怒之下,竟在石碑上印出了一个拳印。
他低头揉了揉拳头,蓦然之间,又看到了衣襟中的那几页古书。
雷动九天的残页。
他的思绪再次泛起,拿诅咒之杖的黑衣人没有得到书页,书页还在自己这里。那黑衣人当时功败垂成,必是满腔怒气,于是指使手下的兽人在城中烧杀抢砸,将艾克托城变为一片废墟,还杀死了许多的无辜百姓,增添了这些新坟。
但是黑衣人会善罢甘休吗?这是德雷克斯斯紧接着想到的问题。此人身怀妖法,手段狠辣,又有一支兽人大军供他驱使,绝对是一个强大的敌人。如果他带着兽人大队卷土重来,艾克托城幸存下来的一些老幼妇孺怎么能逃过他的魔爪?这座风景优美的小城,只怕真的要在世界地图上消失,而城中的居民们
德雷克斯斯斜倚在墓碑上,目光茫然地望着远方,望着一片破败的城市。残破的街道,倒塌的建筑,在他的眼里渐渐虚化,变成一幕幕或熟悉,或陌生的情景
小时候,拉着母亲的裙子,和她一起在城里购物,看着许许多多新奇的景物
和城中的小朋友们一起玩耍,在花园的雕塑上爬上爬下,跑到别人家的果园里偷果子,然后一起撒腿逃跑,天空中回荡着孩子们的笑声
在一次又一次的集会上,和大家聚在广场上,听着布加迪讲述的故事
在图书馆中的辛勤工作,和同事们的欢声笑语
不知不觉间,泪水模糊了他的眼睛。他虽不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但也是重新投胎一遍的,在这里经历了从出生到慢慢长大的所有过程。他从小就在城里玩,长大以后又在图书馆工作了好几年。在潜意识里,他早就把这里当成了家乡。
上一世的陆飞,死时不过是二十岁的年纪。重生之后的德雷克斯斯,已经将近二十岁。细算起来,这两个世界留给他的记忆是差不多的。
可是,美好的家乡,在转眼之间被毁灭了。
在一片寂静中,在像潮水一样吞噬心灵的悲伤中,德雷克斯斯渐渐感到,另一种如火般的感情从心间腾起,那是一种灼人的愤怒和恨意。
我想做什么?德雷克斯斯一惊,在心中问自己。
报仇!他几乎是想都没想,就立刻在心中给出了答案。离开艾克托城,找到那些裹在黑衣服里的畜生,用刀剑割下他们的脑袋,穿透他们的胸膛,为艾克托城的父老乡亲报仇!想到这些,德雷克斯斯感到心情激昂,热血澎湃。他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迈步前行。
一阵冷风吹过,使他的头脑略微清醒了些,脚步减缓了一点,开始在行走中思索一些现实的问题。这里是生我养我的家乡,不和大家道个别,就这样贸然离开,不太合适吧。而且,路途遥远,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追上这些家伙。
雷动九天的残页还在我手上,对方不会善罢甘休,只要我还在艾克托城,他们总有一天会再找来。与其让他们再城市一遍,还不如我主动找上门去,快意恩仇!
你还有家,还有工作,还有母亲!
我待在家里就像一颗定时炸弹,总有一天会给他们带来灾祸!学了十几年的武艺,却让一伙畜生把城市砸得干干净净,还有什么脸面面对他们?
兽人是成群结队行动的,就算找到他们,也不一定打得过。到时候
我杀了好几个兽人!兽人不过是强壮一些,力气大一些,但终究还是肉做的,杀得死!想想以前的你吧陆飞,你什么时候怕过?
不知不觉间,德雷克斯斯走出了密密麻麻的坟墓群,踏上了回家的路。这一路走来,他都在心中进行着复杂的思想斗争。
一想到要告别亲人,独自一人离开生活了十八年的故土,展开未知的旅程,面对强大的敌人,他就心生惧意。但转念一想,想到报仇雪恨后的快意,又能极大地抚平他的创伤。可是他知道,这件事,用丧心病狂和九死一生来形容毫不夸张,稍有差池就有性命之忧。
慢慢地,他开始对自己的优柔寡断和反复无常感到轻蔑和厌烦。不管结果如何,没有什么比行动本身更重要,只有做与不做,没有成功与不成功!与其像个难民一样庸庸碌碌地过一辈子,不如去找兽人报仇,借机闯出一番大事业!还有什么比使用自己的一身本领杀死仇敌更能令人快乐?
一种可怕的精神力量在他的体内生长,占据了他的全部情感。他用力地压下心中翻腾不息的思绪,嘴角边出现了一丝冷酷的笑意。
“你在想什么?”就在这时候,熟悉的声音从一边轻飘飘地飘了过来。
“嗯?”雷克萨斯惊觉,转过头去,布加迪背着他那张长弓,歪歪斜斜地靠在一块墓碑上。
“明天出发吧?”布加迪笑。
随后,他感到有什么地方不对,看了看表之后,喃喃道:“是今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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