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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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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班际篮球赛的决赛,我们二级由甲班对丙班,之前已进行了淘汰赛,结果由我们两班进入决赛,争夺二级班际冠军的殊荣。

  之前的两场比赛,我都有份出场,虽然长得比较矮小,但我的分球准,所以在班成为了正选。老实说,二级班际篮球赛的水平并不是很高,没有校队成员,球员普遍都抱着玩玩的心态。因此,能拿超过四十分,已算是很不错的纪录。

  之前的两场比场,我每场都攻入超过十分,其有球是分球,每当听到皮球擦过网窝的声音,我便感觉兴奋莫名,场内的叫嚣声和喝采声,使我陶醉。单论投篮的技术,我已可以说是炉火纯青,只不过身高不及其他人,才不能进入校队,有朝一日,当我身体长高了,一定能够成为校队一员,更要成为必然正选,向那些曾经看不起我的人,吐出一口乌气。

  既然我有实力做校队成员,那么,在班里自然是高一班的了,以正选射后卫的身份出赛,我的位置和我偶像米高佐顿是一样的,可能,我也拥有跟他一样的才能,这种才能是天生的,后天的努力当然也很重要,但我认为分靠先天,分靠后天,假如你先天不足,后天再作多少努力,也是枉然。

  今天,就让我把我的球技,彻底展现在同学们面前,特别是那些看不起我的校队成员──我曾经申请加入校队,但给他们拒诸门外,大部分人我都认识,在篮球社里见过,他们虽然人高,但技术并不怎么样。

  午饭的时候,我跟凌采见了面,邀请她放学后到操场看我比赛。我真的很想她来,但又怕她不来。

  当时,她只说了声:「到时再算。」是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她对我总是这样,尽管已跟她认识半年有多,可她依然对我客客气气,有些见外。我感觉到,凌采对我的态度是暧昧不明c若即若离的,可能她觉得我矮,不想与我交往吧。纵使我对她采取主动,然而她始终接受不了我,过不了这个心理关口──不希望男朋友矮过自己,好想小鸟依人地偎着他。或许,这种向来有之的传统观念,很难说突破就能突破吧。即使两人再恩爱,在世人眼,不登对就是不登对,就算再爱,也逃避不了其他人的眼光,躲不过根深柢固的世俗观念,最后被迫分。

  凌采对我的看法,可能就是基于以上种种,她并不讨厌我,可能还满喜欢我的,但就是碍于身高,她不能接受我。

  之前的篮球比赛,我都有邀她出席,可她一次都没来。

  ***

  在篮球场上,我们班跟丙班正式展开比赛。两队球员的平均身高都不是很高,也许仍然是低年级的关系,无论技术或身高都未见达标,果然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啊。

  但我却是很认真的,不管凌采有没有来,我都要倾尽全力争胜。

  话是这么说,可是,我总不由自主地瞥向场边的观众,见不到她,我的心陡地沉了半截。她果然是没有来,她不会来了,不会来看我比赛了。

  「砰」的一声巨响,我感到脸上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头晕眼花,金星乱迸,颓然跌倒在地上,我在发白日梦的时候,被篮球兜口兜面地打,晕得一阵阵

  队友们围了上来,我感觉一条白色的校服裙在面前轻飘,一双柔软的轻轻地触抚着我的两颊。

  「你点呀?」

  我睁大了眼睛,是凌采!

  「不,没什么!」我霍地跳起身,「我没事!没事没事没事!」

  然后,比赛继续。我用双搓了搓脸颊,感觉精神百倍,内心振奋。凌采来了,她终于来了!要好好在她面前露上一,不要只窝囊地倒在地上。

  但事后回想起来,凌采对我的温柔,也许只是出于姊姊对小弟弟的看顾,并非出于对异性产生的特殊感情。那时候她看到受伤的我,一种照顾弱小的情绪包围了她,也可能是一种女孩子天生的母性吧。凌采对我的,只份属姊弟之情。

  无论如何,那天我特别亢奋,在比赛投进了四个分球,真的可以跟「井寿」媲美了。结果,我们班胜出,拿下了班际冠军。

  这件事亦是我在学生涯当,其一个颇堪回味的片段。得奖固然开心,得到凌采来捧场,更在她面前威风八面,那种英雄感和满足感,乐得我天夜睡不着觉,实在是令人回味无穷的。

  念二级的时候,最开心莫过于对凌采的追求,虽然她仍未真正接受我,可是每天能跟她见面,在校园里谈谈笑笑,我已感到内心欢喜,春光无限。凌采是一个开朗的女孩,只要跟她在一起,我便会有一种源自心灵的快乐,跟她在一起,我的整个人生也充满色彩,充满生趣,让我能够快慰地过每一天。

  我真的很喜欢凌采,纵使我们并非男女朋友的关系,仍未正式开始交往,能跟她说话,我已感觉无比满足。她的身边总不乏追求的男生,我是其一个,也许,我能够加入追求的行列,已是一种幸福。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二级的两个学期,就在不知不觉间来到了尾声。又到了考试季节,同学们加紧温习,应付即将来临的期末考试。

  所有课外活动及比赛项目均已完结。这年,我们班无论在体育项目c班际比赛或学业成绩各方面,均是全级之冠,当老师宣布结果的一刻,班上所有同学无不发出惊叹──总算没有白过这一年。这个学年,可能是所有同学人生当最美好的一年,求学阶段每每带给人无限回忆与怀念,而当又以二级最令人回味c津津乐道,因为是第二年在这里读书,已跟学校混熟了,感觉悠然自得,而书本的内容并未艰深,考试的压力也相对较小,可以让人充分体味校园生活c青葱岁月,这年可以说是人生之真正的「蜜月年」。

  「到未来,那一方,人漂泊,路茫茫,

  仍然在这里找到一点点光。」

  求学阶段,总带给人甜蜜回忆,到毕业之后出来社会做事,人已变得不再热情,不再赤诚,也不再纯真,唯有在读书时期,人才能想做就去做,尽情追寻学识和梦想;人大了,总被现实环境所左右,不能够再空谈梦想,已变得务实而没趣。

  读二的时候,我们班还拿下了班际讲故事比赛冠军,而那个剧本,就是出自在下的笔。

  尽管我们班在各方面均傲视同侪,可是期末考试仍未进行,这是全学年总成绩的决胜之战,之前虽然各方面暂时领先,要真正胜出,全看这次的大考了,否则以前所作的努力,全都付诸流水。要不负精英班的美名,就得在本次大考之脱颖而出。同学们无不摩拳擦掌,为考试作好了一切准备,不但要跟其他班别较量,彼此也成为竞争者,尽全力去争取佳绩。

  在班里,我也属重要一员,上年度考获全级第九的我,今年期望成绩能再进一步,不但要争取个人,还要争取整个班别的优良成绩,以不负我们班整个学年的团结一致,努力不懈。

  很快,期末考终于到来。然而就在考试期间,我意外地邂逅了她。

  话说我们班考综合科学,为了防止作弊c彼此串通,我们要到一楼的一甲班课室去考。隔邻位坐的是一学生,跟我们互不相识。

  那时候,她就坐在我旁边。我发现她的美丽,是在一次偶然的眼神接触之下,之前我已感觉到邻座女孩的不平凡。她跟其他女生一样,穿著天蓝色水服c白色裙子,要形容她的样子,可以用「标准美少女」来涵盖。她的五官非常标致,皮肤嫩白,脸庞泛着淡淡的红晕,宛如苹果,脸颊有着稚气的婴儿肥,身材略为肥胖,但很可爱。

  稍后,我才得知她的名字。

  她名叫邵雨晴──预兆雨天或晴天的女孩。名字是够特别的,很容易给人留下印象,而她天生就是一个拥有美貌和气质的美少女,羡煞旁人。

  考试期间,我并没有多作无谓的遐想,隔邻坐着一个美眉,对我来说,可能弊多于利,她的美貌彻彻底底动摇了当时只想埋首于考试之的我,淡淡的发香总是不经意地轻飘进鼻孔,教我心驰神往,心迷神荡,快连题目也看不清楚了,简直要命!

  我倾尽全力集精神答题,眼睛紧紧地盯着考卷,右使劲的振笔疾书。美女?真的头痛,我要使出多大力气,才能与之对抗,目不斜视,不至于写不下去啊?但已受到很大影响,致使脚不听使唤,千辛万苦才总算平息下来继续答题。

  看女孩写答案,有点儿执笔搔头c写不出来的样子,我猜她的成绩应该很一般,绝对不是一个高材生。也对,上天赐予了美貌,却没有给她好头脑,这个世界尚算公平,同时亦应验了「美女多无脑」这句老话。

  那天一整天都在那个课室里考试,我跟美女相处了几个钟头,尽管遗憾于不能彻底集精神应考,不过能够坐在美少女身旁这么久,也总算赚了!我对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不知道我给她的印象如何?有几次,我感觉到她在偷瞄我,我自问并非帅哥一名,也没有多少吸引女孩子的特点;她可能是少女情怀,偷看陌生的男孩子,偷看他认真的眼神。小女孩总是对异性有兴趣的,「异性相吸」c「少女情怀总是诗」一类的谚语,都是用来形容那些未曾入世的女孩子吧?相对地,美少女也总是吸引男孩子的,她对我有兴趣,难道我不是吗?真想了解我在她心目的位置,对我到底留下了什么样的印象──应该不至于太差吧?我想。我自问也算得上是一个君子,纵使心里喜欢,我总不会表露出来,一贯保持含蓄低调的作风,严肃认真的态度,更没想过去轻薄或占女孩子便宜。

  对美少女有了好感,但我满心喜欢的始终是凌采。

  这个学年,总算「皇天不负苦心人」,我考了个全级第名,终可踏上领奖台,接受校董的嘉许和同学们掌声祝贺。领过奖项,我刻意瞥向台下,尝试找寻凌采的身影。

  她果然就在那儿,杂在人群之,尽管相隔颇远,我仍感觉到她向我报以赞许和欣赏的目光,发出了会心微笑;她在热烈地鼓掌,教我心底再一次快慰地充满了满足感和英雄感,我再次在凌采面前表现神勇,再度在她的心里摘取到奖项,较之在台上拿取真正奖项,更见珍贵和欣喜。

  然而就在我转身欲去之际,眼角余光,却惊鸿一瞥地看到了那个叫邵雨晴的美少女,正在目不转睛地凝望着我。我没有表示什么,径直往台下走去,这样,就结束了我的二生涯,总算留下了美好回忆,让我在往后漫长的人生里,不断拿出来回想c细味。这年可算过得精彩而充实,未来的日子,我可会过得更好?这全视乎经历和际遇,以及我所碰到的人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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