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童秋水还不算活腻歪了。
才一百多年时光,论说不熄不灭,永生永世的境界那还差了一大截呢。
童秋水不敢保证自己死不了,只能说暂时还活着,至于会不会死,什么时候会死,她也没办法保证。
其实想证明自己是不是不死之身很简单,自杀的方式千万种,随便挑哪个对自己下手都可以。
可以死的干净利落,可以死的轰轰烈烈,还可以死的变态点。
可是童秋水不敢啊。她还觉得活得不够,不敢轻易去试。
论说寿命,她不过就是比正常人稍微长寿了一点点罢了,也就一百三十来岁,创个吉尼斯纪录罢了。
她唯一古怪的是不老,时光在她身上忘了走,干脆赖在原地不动了。
一年又一年,要不是这个世界翻天覆地变化着,她都要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个梦罢了。
她做了中国大变革的见证人,就是没有人见证她的存在。
她打一枪换一炮,一个男人身边混不到十年,就准备着收拾一切要滚蛋了。
待不住啊,十年前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十年后老婆还是如花似玉,自己却长成了老婆她爹,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
虽然都说男人喜欢年轻貌美的,可是同一个女人长长久久的年轻貌美,那可不是喜欢,绝对是惊悚无比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了。
童秋水嫁给李落云之前的那段婚姻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这十多年里头,童秋水一个人独来独往,颇为有些心灰意冷,心有余悸的感觉。因为前一个老公颇为敏感,没和她相处几年,就察觉出她不对劲来,每每回到家里,就用一种看妖怪的眼神盯着她瞧,嗖嗖凉的盯着,白天盯晚上盯,盯的童秋水都要以为自己是妖怪了。
趁着没被检举揭发拉出去解剖前,童秋水赶紧提出了离婚。那男人如释重负,给了她大部分家产,送菩萨一样把她轰出了家门。
童秋水是很有钱的,主要是因为嫁给的男人太多,每嫁一次,就收获不小,到了后面简直就变成了一门能赚钱的手艺活。
这日一早,李落云出门去上班时候,童秋水还在睡懒觉。
李落云走进床边,伸手摇醒了她,看到童秋水茫茫然盯着他瞧,不由没好气的轻笑了一声道:“小懒猪,别偷懒了。今天妈来咱们这,你可不想又被唠叨了吧。”
一听自己婆婆要来,童秋水顿时没了睡意。
在经历了十来个婆婆之后,童秋水对被冠以婆婆这个称呼的生物,切肤之痛的有所体会。
等李落云出了门,童秋水洗漱了一番,就开始整理房间了。
婆婆等于纠察大队队长,永远只找错误不看优点。
童秋水抱着这一宗旨,把房间里里外外,角角落落清扫的干干净净,确定挑不出什么问题之后,这才长长吁了口气,准备坐定后吃早饭。
可没等她嘴里那口三明治咽下去,房间里电话就叮叮咚咚的响了起来。
童秋水,拖鞋一个穿了,一个半拖着,人风风火火的冲进了房内接起了电话:“喂——”
“秋水啊,快下来拿东西。”
婆婆的声音不温不火,一听就知道恶意虽没有,善意也缺乏。
“哦哦,我马上下来。”童秋水赶紧连声答应,一挂了电话,连拖鞋都跑飞不管,直接披了件外套就朝着楼下冲。
婆婆一见她那披头散发那样子,明显一皱眉,可是却没吭声,把手里头东西递给了童秋水后,就率先一个人径直上了楼。
童秋水的这任婆婆叫做张敏娟,五十出头,保养的倒是不错,做事风风火火,是个性子直爽之人。
可是就是始终不待见童秋水。
张敏娟打从第一眼瞧见童秋水后,就不喜欢。
许是女人特有的直觉,她总觉得这个漂漂亮亮,白白净净的女孩子有股子邪气,但是到底邪门在哪里,她又说不上来。
他们两个结婚前,张敏娟曾经想要阻止。但是对着儿子却说不出什么理由,总不能因为莫须有的直觉来反对这门亲事。
小两口婚也结了一年多了,听起来是甜甜蜜蜜,儿子也乐淘淘,整个精气神十足。
按理来说,这个媳妇找不出什么错来,就算婆婆看媳妇看不顺眼那是天性。
可童秋水也没做任何事情,也不至于让张敏娟到如此反感地步。
童秋水把婆婆像迎财神爷般供进了门后,赶紧堆满了笑问道:“妈,今天怎么有时间过来了?”
“怎么?我来看儿子不行吗?”张敏娟刺了一句答话,她对这个童秋水始终是喜欢不起来。
“行啊,可是落云上班啊,妈,你这个时候来只能看到我啦。”
童秋水懒得和张敏娟计较,在她长达上百年做媳妇的经验中,已经深刻体会到和婆婆要打长久持续的游击战。
主席语录她瞧过,对于强大的敌人,不能够正面迎战,要迂回而上,这个策略她几十年也没忘记。
她上不了战场打鬼子,用来对付婆婆到也得心应手。
张敏娟被她堵得哑口无言,又没下一句话接,只好忍气吞声,寻找下一次机会在发火。
张敏娟带了不少吃的过来,不过童秋水一扫眼就知道里头装满了李落云爱吃的东西,零零总总就是没有一样是她要吃的。
其实张敏娟不知道,她童秋水什么东西都吃。
早先抗战时候,她还啃过树皮充饥,吃过野花解渴。到如今她的胃,已经千锤百炼的只要是可以吃的,都塞的进去地步。
可是她也聪明,从来不点破。照样是笑眯眯的把东西放在了柜子里头摆好,心里面却琢磨着等一下怎么欺负李落云。
婆婆欺负媳妇,媳妇在转身去欺负老公。
媳妇也是人家的娃,既然你欺负了人家的娃,那么自己的娃当然也要被修理一番,这个很天经地义。
童秋水满肚子鬼主意,脸上还是不显山露水的给张敏娟倒茶端点心,整个一模范好媳妇样子。
张敏娟很想挑出些毛病,可是环顾家里头一圈,清清爽爽,整整齐齐,家很是一个家样,根本没有哪里不好。
张敏娟颇为有些泄气,又不得不承认童秋水这个媳妇真没什么大毛病。于是缓了口气问道:“秋水啊,最近身子可好?”
“好啊,好的很。精力充沛。”童秋水无动于衷的笑,笑的有些若有所思。
张敏娟一听很失望,她当然不是希望童秋水得了什么大病拖累自己儿子。她指望着童秋水肚子里头有消息,好让她能早早抱孙子。
她从口袋里头掏了半天,拿出了一个用方巾包裹好的东西递给了童秋水。
“拿着——这可是我从报国寺特地求来的。”
童秋水不用看也知道,八成是什么送子观音之类的东西。当下没在意的接过手,可眼光一扫眼看到方巾展露后的东西,顿时手一抖,当下脸色刷的变了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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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一百多年时光,论说不熄不灭,永生永世的境界那还差了一大截呢。
童秋水不敢保证自己死不了,只能说暂时还活着,至于会不会死,什么时候会死,她也没办法保证。
其实想证明自己是不是不死之身很简单,自杀的方式千万种,随便挑哪个对自己下手都可以。
可以死的干净利落,可以死的轰轰烈烈,还可以死的变态点。
可是童秋水不敢啊。她还觉得活得不够,不敢轻易去试。
论说寿命,她不过就是比正常人稍微长寿了一点点罢了,也就一百三十来岁,创个吉尼斯纪录罢了。
她唯一古怪的是不老,时光在她身上忘了走,干脆赖在原地不动了。
一年又一年,要不是这个世界翻天覆地变化着,她都要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个梦罢了。
她做了中国大变革的见证人,就是没有人见证她的存在。
她打一枪换一炮,一个男人身边混不到十年,就准备着收拾一切要滚蛋了。
待不住啊,十年前娶了个如花似玉的老婆,十年后老婆还是如花似玉,自己却长成了老婆她爹,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
虽然都说男人喜欢年轻貌美的,可是同一个女人长长久久的年轻貌美,那可不是喜欢,绝对是惊悚无比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了。
童秋水嫁给李落云之前的那段婚姻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这十多年里头,童秋水一个人独来独往,颇为有些心灰意冷,心有余悸的感觉。因为前一个老公颇为敏感,没和她相处几年,就察觉出她不对劲来,每每回到家里,就用一种看妖怪的眼神盯着她瞧,嗖嗖凉的盯着,白天盯晚上盯,盯的童秋水都要以为自己是妖怪了。
趁着没被检举揭发拉出去解剖前,童秋水赶紧提出了离婚。那男人如释重负,给了她大部分家产,送菩萨一样把她轰出了家门。
童秋水是很有钱的,主要是因为嫁给的男人太多,每嫁一次,就收获不小,到了后面简直就变成了一门能赚钱的手艺活。
这日一早,李落云出门去上班时候,童秋水还在睡懒觉。
李落云走进床边,伸手摇醒了她,看到童秋水茫茫然盯着他瞧,不由没好气的轻笑了一声道:“小懒猪,别偷懒了。今天妈来咱们这,你可不想又被唠叨了吧。”
一听自己婆婆要来,童秋水顿时没了睡意。
在经历了十来个婆婆之后,童秋水对被冠以婆婆这个称呼的生物,切肤之痛的有所体会。
等李落云出了门,童秋水洗漱了一番,就开始整理房间了。
婆婆等于纠察大队队长,永远只找错误不看优点。
童秋水抱着这一宗旨,把房间里里外外,角角落落清扫的干干净净,确定挑不出什么问题之后,这才长长吁了口气,准备坐定后吃早饭。
可没等她嘴里那口三明治咽下去,房间里电话就叮叮咚咚的响了起来。
童秋水,拖鞋一个穿了,一个半拖着,人风风火火的冲进了房内接起了电话:“喂——”
“秋水啊,快下来拿东西。”
婆婆的声音不温不火,一听就知道恶意虽没有,善意也缺乏。
“哦哦,我马上下来。”童秋水赶紧连声答应,一挂了电话,连拖鞋都跑飞不管,直接披了件外套就朝着楼下冲。
婆婆一见她那披头散发那样子,明显一皱眉,可是却没吭声,把手里头东西递给了童秋水后,就率先一个人径直上了楼。
童秋水的这任婆婆叫做张敏娟,五十出头,保养的倒是不错,做事风风火火,是个性子直爽之人。
可是就是始终不待见童秋水。
张敏娟打从第一眼瞧见童秋水后,就不喜欢。
许是女人特有的直觉,她总觉得这个漂漂亮亮,白白净净的女孩子有股子邪气,但是到底邪门在哪里,她又说不上来。
他们两个结婚前,张敏娟曾经想要阻止。但是对着儿子却说不出什么理由,总不能因为莫须有的直觉来反对这门亲事。
小两口婚也结了一年多了,听起来是甜甜蜜蜜,儿子也乐淘淘,整个精气神十足。
按理来说,这个媳妇找不出什么错来,就算婆婆看媳妇看不顺眼那是天性。
可童秋水也没做任何事情,也不至于让张敏娟到如此反感地步。
童秋水把婆婆像迎财神爷般供进了门后,赶紧堆满了笑问道:“妈,今天怎么有时间过来了?”
“怎么?我来看儿子不行吗?”张敏娟刺了一句答话,她对这个童秋水始终是喜欢不起来。
“行啊,可是落云上班啊,妈,你这个时候来只能看到我啦。”
童秋水懒得和张敏娟计较,在她长达上百年做媳妇的经验中,已经深刻体会到和婆婆要打长久持续的游击战。
主席语录她瞧过,对于强大的敌人,不能够正面迎战,要迂回而上,这个策略她几十年也没忘记。
她上不了战场打鬼子,用来对付婆婆到也得心应手。
张敏娟被她堵得哑口无言,又没下一句话接,只好忍气吞声,寻找下一次机会在发火。
张敏娟带了不少吃的过来,不过童秋水一扫眼就知道里头装满了李落云爱吃的东西,零零总总就是没有一样是她要吃的。
其实张敏娟不知道,她童秋水什么东西都吃。
早先抗战时候,她还啃过树皮充饥,吃过野花解渴。到如今她的胃,已经千锤百炼的只要是可以吃的,都塞的进去地步。
可是她也聪明,从来不点破。照样是笑眯眯的把东西放在了柜子里头摆好,心里面却琢磨着等一下怎么欺负李落云。
婆婆欺负媳妇,媳妇在转身去欺负老公。
媳妇也是人家的娃,既然你欺负了人家的娃,那么自己的娃当然也要被修理一番,这个很天经地义。
童秋水满肚子鬼主意,脸上还是不显山露水的给张敏娟倒茶端点心,整个一模范好媳妇样子。
张敏娟很想挑出些毛病,可是环顾家里头一圈,清清爽爽,整整齐齐,家很是一个家样,根本没有哪里不好。
张敏娟颇为有些泄气,又不得不承认童秋水这个媳妇真没什么大毛病。于是缓了口气问道:“秋水啊,最近身子可好?”
“好啊,好的很。精力充沛。”童秋水无动于衷的笑,笑的有些若有所思。
张敏娟一听很失望,她当然不是希望童秋水得了什么大病拖累自己儿子。她指望着童秋水肚子里头有消息,好让她能早早抱孙子。
她从口袋里头掏了半天,拿出了一个用方巾包裹好的东西递给了童秋水。
“拿着——这可是我从报国寺特地求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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