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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章

  委员会的工作等等,基本上在原有报告基础上,加了一些说明。

  报告送中央后,赵紫阳当面对我讲,你们这个报告写得很好,我们原则上都同意,具体问题上你再征求征求姬鹏飞,看他们还有什么意见。我认为赵紫阳讲的这个“我们”代表了中央和国务院。我把赵的意见告诉了姬,他没提什么意见,我讲:“你们都同意,最好有个文字的东西给我,以后,我们的工作就按报告执行。”我的意见是让港澳办替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文字的东西,答复我们。我想,在“谈心会”最后我说过:“以后大事我会请示”,这报告就是“大事”,姬鹏飞当时口头答应了。我希望有个文字上的根据,以防万一。可是以后一直没有下落。

  在香港工作上,不少事情都是港澳工委主动;我想,港澳办、外jiāo部对此是有意见的。在起草基本法过程中,姬鹏飞召集不少会议讨论具体问题,我们也提了不少建议,如未来政府体制方面,我们做了研究,有几次会议,是工委提出要汇报才召开的。李后、鲁平在不少场合发表谈话,香港社会反应激烈,我们认为也有不够妥当的地方,我几次向姬鹏飞提出,要李后、鲁平少讲话,如果要讲,最好事先多做些考虑。有一、两次,我还当着李后、鲁平的面提出这样的看法。姬鹏飞都没有表态。

  这些矛盾,发展到“六四”以后,就更激化了。

  第九章 让明珠更炫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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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香港因其繁荣的经济而被誉为东方明珠,在香港回归祖国的过渡期内,如何保持香港经济继续繁荣上升,让这颗东方明珠更为绚丽夺目,是中共中央领导人非常关心的事,也是我们在香港工作的重点所在。

  八三年九月,我向中共中央领导人汇报工作时,提出我们在香港的经济工作方针,用了五句话、二十二个字来概括,即:“拖住英资,稳定华资,争取外资,团结侨资、台资,壮大中资。”对这一方针,我看中央领导人当中,赵紫阳基本上赞成,胡启立更肯定一些,李先念有不同看法,例如对壮大中资,他有不同看法。

  港澳工委内部讨论此方针,多数同仁是赞成的。但我们香港中国银行的负责人和部分香港当地干部并不赞同,银行负责人认为这不是经济方针,我理解他们的观点是从银行经营出发,而不是从整个香港经济出发的,我向他们解释:我们在香港不是处在管治地位,我们不可能对香港经济提出一整套详尽的具体方针,提出来也是空的,不可能形成政策、形成法律,因为这是港英政府的事。

  部分香港当地的同志不赞成壮大中资的做法,他们认为中资不需要也不可能壮大。我表示只要我们采取香港市场通常所采用的做法,来经营中资机构,只要我们不搞特权,不要同港人“抢饭碗”,我们参加香港的市场活动,不仅可以增加国家的财富,也可以增加香港的财富,还可以提供香港许多新的发展机会,增加港人信心。中资壮大了,对未来香港经济,也可起稳定作用。

  有关香港经济方面的工作,我坚持按这二十二字方针,事实说明,这是合乎香港实际的。

  英资在香港的几大财团,有基本上属于以香港为经营基地的财团,如汇丰、怡和、嘉道理等;也有以英国本土为基地的大财团,如太古、渣打的。随着华资力量的发展,一些英资财团被华资收购,如李嘉诚收购“和记黄埔”,包玉刚收购“汇德丰”;尽管这样,华资、中资在短期内,仍很难替代英资在香港经济的主要地位。比如汇丰在金融界的地位,即无人可比拟。

  英资财团的特点是靠殖民政府支持,靠对市场某种程度的垄断起家和发展,最典型的是汇丰。

  汇丰银行是商业银行,但是香港政府它享受中央银行的某些特权,可以印发钞票,是港英政府的金库、出纳,并且替港英政府监督管理金融机构,负责香港银行的结算,因而取得了并了解香港其他银行的业务情况。汇丰是香港银行公会的主席,他的董事会主席几乎都是行政司的当然议员,在港府制定香港金融、经济政策时,汇丰具有相当的发言权和影响力。港人谑称汇丰董事长是香港三总督之一,可见汇丰在香港的地位和作用。汇丰董事会里的理事、董事几乎都是英国人,董事会主席按会章由董事会推选产生,实际上究竟由谁来决定,是港英政府?还是lún敦某一机构?我们一直没摸清楚。我曾亲自请教过曾任汇丰董事会副主席的包玉刚,他也不清楚。据汇丰一位老职员提供的资料,他认为汇丰的决策权主要掌握在董事会主席、总经理等五、六个英国人手中。

  中国要收回香港,汇丰会做何反应,是我们需要预为研判的。我曾在八三年底,组织香港新华分社经济部和调研室成立专门小组,对汇丰进行调查研究。他们写出一万多字的报告,总的看法是:由于一九四九年汇丰从中国内地撤出时受损很大,余悸犹存,汇丰在九七前,可能要撤出香港。但也不一定会全部撤离。它们会视中国、香港的经济发展情况,决定未来是大部分或一部分撤走。

  这一看法,与香港中国银行负责人不同,他们认为:“只要香港有钱赚,汇丰不会撤走。”北京港澳办、外jiāo部、中国银行总行也赞同此种看法。当时没有进一步探讨。

  不久,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季辛吉)访问北京,传递当时英国首先戴卓尔夫人托他带给中国领导人的一个“口讯”:“汇丰准备同英国莱斯银行合并。戴卓尔夫人表示,这不是英国政府的意见,而是汇丰商业上的决定,汇丰希望把业务扩大到欧洲去,因此要把总部搬去英国。同莱斯合并后,银行总部将设在lún敦。”

  这实际是汇丰以合并为名,行撤离之实,证实了港澳工委以前的看法。在姬鹏飞主持的讨论对策会议上,大家共同的意见是,不能同意汇丰这个决定。

  国务院把这个讯息告诉了基辛格,请他转告英国。这之后,汇丰放弃合并莱斯的打算,只收购莱斯一部分股票。

  但在“六四”之后,汇丰进一步收购莱斯股份,并把总部迁到lún敦,终究还是实现了它的撤退部署。以汇丰在金融界举足轻重的地位,把总部撤出香港,显示它对中国的政策无信心,影响香港市民的心理。不过汇丰的业务不可能完全撤出香港和中国,它的盈利主要是在香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汇丰在内地的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

  汇丰撤出之前,港英政府已把汇丰中央银行职权如金融管理逐步转移,另外成立新机构来执行,可见英国一直没有停止撤退部署,直到“六四”以后,汇丰才公开撤出行动。

  对汇丰会否撤走的估计虽然不同,港澳工委仍采取同汇丰密切合作、积极配合的态度,设法增强汇丰的信心。同前后任沈弼、蒲伟士经常接触,合作挽救香港股市、处理香港华资中小银行危机。在制订基本法时,为了拖住汇丰,也确定了香港特区政府不设中央银行,“九七”后仍然保留汇丰某些中央银行的职权,继续由它发钞,中国银行参加等方针。

  汇丰进入内地后,有一次蒲伟士告诉我,他们在内地有些坏账,收不回来,并举了一些例子。我听后,立即答应帮助他们,要他把坏账的项目、情况相告,我们帮他去向内地jiāo涉。后来经过jiāo涉,有些问题解决了,有些不能解决,我把jiāo涉的情况告诉他,让他了解和放心。这些工作,对拖住汇丰多少起了一些作用。

  北京同我们在认识上不一致,有些做法也很难讲其什么作用。例如李鹏(当时任副总理)没有征求我们意见,也不通知我们,就给荣智健(中信集团在港负责人,荣毅仁的儿子)资金,让他到香港收购“港灯”的股票,没有收购成,就收购国泰的股票。这种收购股票的做法,有正面作用,也有负面影响,从拖住英资来讲,可以起一定作用;但另一方面,也使香港社会产生一种忧虑:中资这样的“大手笔”是否想通过收购把这些企业国有化?会否先收购股票而“联”,以后控股而“合”,然后“国”有化,搞“联合国”?这种疑虑不利于拖住英资,稳定华资、侨资、外资。

  香港英资财团凭借殖民政府的支持,不仅具有殖民xìng,而且有某种程度的垄断xìng,这主要表现在公用事业即邮政、电讯、能源、电力等行业上。对这一现象,我们主张为了拖住英资,对其垄断xìng不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而改采限制发展的对策。限制也不是通过确立法律、政策或政府行政措施来解决,而是通过市场规律逐步解决。

  我曾参观香港电话电灯公司,他们向我表达了去内地投资、发展事业的愿望。我即找国家邮电部长商量,能否允许他们去内地,帮助改变邮电事业落后的状况。事实上,资金和技术方面,我们都需要外面的帮助。这位部长基本上不考虑我的意见,他表示,外资进中国搞电讯已有四家;香港在深圳已有投资,还积极活动想进入江苏。他讲,邮电部反对这样做,因为会造成制式太多、太复杂,他倾向不能让外商投资电讯的事情再发展了。我的努力没有获得他的支持。

  总体来说,拖住英资的工作有一定效果,但不理想。

  51

  华人资本家已成为香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中国宣布要收回香港主权后,华资中一些人率先转移资金,资金外流和移民日益严重。因此,稳定华资成为稳定香港、繁荣香港经济的关键所在。

  我们从政治、经济两方面工作。在政治上,广泛地开展爱国统一战线,通过首先做上层大资本家工作,稳住他们,以期影响其他华人资本家,达到稳定大部或稳定全局的目的。同时,应用经济手段,支持和帮助华人资本家,使他们解除疑虑,建立信心。

  当然,仅靠我们在香港工作是不够的,很重要的是要依靠内地。内地坚持改革开放,经济迅速发展,对香港的利用日益增多,很自然的,内地对香港的吸引力会越来越大,华人资本家对内地的看法会随着改变,信心也会日益增加,这是稳定香港的大势。

  华人资本家中有不少人是靠英国人支持,靠英国银行支持发展起来的,也有一些是依靠中国的支持。中国的支持,有政治上的,但主要是商业上的支持,政商实际上很难分开,有些固然纯粹是从商业上考虑,但也有从政治上考虑,或政治、商业上共同考虑的。

  我们要求香港的中国银行、中资机构,在稳定华资工作上多起作用,更广泛地同他们合作,做生意。即在货源、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另一方面,争取华资进入内地投资。这是一个两利的方针,即使商人能够赚钱,也可为内地的改革开放,增加出口,吸收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

  内地各省市部委来港经营,是稳定华资的重大“资源”。随着外贸政策的改革,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都愿望要单独经营自己的产品,希望自己到外面接触市场,这就给香港的华资不少机会,他们可以当内地商品的代理,做批发,也可以做零售,还可以做其他方面的合作。我们支持各省市部委来香港设机构,并帮助他们介绍关系。

  为争取香港资本家到内地投资,我们多次组织香港工商界名人代表团赴内地重点省市参观、访问,增加相互接触、了解,以加大双方jiāo易的机会。我几次亲自带领这样的组团,赴江苏、福建、上海等地访问,请当地主要负责人出面接待。例如有一年在江苏,由省长顾秀莲,在上海,由市长jiāng zé mín,亲自出面接待、介绍情况、回答询问。

  香港大资本家在八十年代中、后期,进入内地投资的不多,大量进入内地的,主要是中、小户。为争取大、中资本家能进入内地投资,减少他们的困惑,增加他们的信心,我们改组港澳国际公司的股权和职能,给他主要任务,是带领港澳及东南亚华侨大、中资本家,进入内地投资。可以用合作的方式,为他们“搭桥开路”,也可以帮助他们解决肚子经营的困难。因改组后不久,发生“六四”,收效甚微。

  我们建议中银增多同大、中户往来。香港的中银集团作风稳重保守,贷款工作的重点是中小户、工业户,做得很有成绩,欠缺的是同大户来往较少。从中银集团本身的发展考虑,从香港统战工作需要出发,都要多做努力,增加与大户往来。当然,这样风险会大些,但不能因而不进行改革。这样做,中银的业务会得到新的发展,增加同大、中户的关系,可以像中小户一样,通过联系,从经济上逐步稳定他们。

  中英协议规定,香港土地的使用,要通过土地委员会批准,每年批地不能超过五十公顷,中国确定这一方针,是根据邓小平的指示:九七年以前不能让英国人把香港地皮卖光。要加限制。为便于中英双方协商解决有关问题,专门成立土地委员会,并规定港英政府卖地的收入,要留一半给特区政府使用。

  香港的地产商,尤其是大地产商,非常赞同这样的做法,他们手中握有大量地皮储存,政府限制用地,有利于他们在经营中获取更高的利润。有些大地产商在同我们jiāo往中,反复要求我们:“土委会不能多批土地。”因为中英之间已有了不能多批土地的协议,同时我们也确实没有经验,这样做会对其他方面造成什么影响,因此那几年基本上是按协议执行,虽然多批了一些,数量很有限,对稳定大地产商,起了作用。

  但是,我们很快也注意到,几家大地产商正逐步对香港的地产形成垄断。我要求土地委员会中方委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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