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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回

  糟老头坏笑着,伸了一只脏兮兮的大手摸了摸凌风的头顶。

  “饿,”凌风忍着强烈的恶心,堆了满脸的笑容,对糟老头说道:“爷爷啊,啊,不!是师父!我最近修炼遇到了瓶颈,每天只能修炼两个时辰,再修炼就没效果了。剩下的时间浪费了多可惜啊?你徒弟我可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修炼天才呢,学什么东西一学就会。怎么能忍心白白糟蹋这宝贵的时间呢!再说了,虽然我聪明绝顶,天下无双,可是架不住我还是超级废灵根的资质啊!你徒弟我这么聪明,怎么能不知道这种顿悟的机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将来在练气士的道路上会比别人艰难千万倍!因此我想道武双修,用每天练气剩下的时间来修炼战技,这样可以使时间得到合理利用,哈哈,是不是只有你徒弟我才敢这样想啊?”

  凌风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有些气喘,歇了口气,看着惊得目瞪口呆的糟老头还有眼睛冒着小星星的小紫,继续说道:

  “后来小紫姐姐听说我想修炼战技,就对我说:弟弟要想修炼战技啊,我知道有一个人。这个人战技横扫东海无敌,气质天下无双,英俊潇洒,高大威猛,实在是凌云峰上首屈一指的大好人、大善者、大高人、大智者,平素最喜欢提携后人,奖掖后进,培养新人。实在是威名震东海,桃李满天下,要是听到你有着这样的优秀资质,一定会收你为徒的。因为他是当世的伯乐……”

  “停停停……!”

  糟老头被凌风忽悠的双眼圆睁,胡子直翘,赶紧叫停凌风的无边无际的胡扯乱编,心想这小子倒是有才啊!虽然满嘴跑火车,说起话来滔滔不绝,不过好像听起来还是蛮舒服的,嗯?怎么好像句句都说在我心里去了?

  恩,这小子有出息!

  “哎!等等再叫师傅,我什么时候答应收你为徒了?就算你练气的境界达到第三层了,我还没检查你有没有修炼的根骨呢?要是你根骨一般的话,我可就不收你为徒呢。看在你小子会说话的份上,让我考虑考虑。来!让我检查检查你的根骨!”

  糟老头一把揪住凌风,就在凌风身上各个部位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摸起来。凌风额头一层细汗,小紫笑笑的看着凌风,眼里似乎隐含着一层欣赏再加一层促狭的笑意。

  糟老头仔细地摸过凌风之后,表情变得很严肃,静静地看着凌风,一语不发。

  凌风吓了一跳,心想这老头在自己身上胡摸乱捏一通,占了自己便宜,自己没有追究他的责任,他倒板起脸来了?一时心中浮起无数的念头,心里上上下下的,静不下来,有一种慌慌的感觉。

  糟老头静静地看着凌风的脸色逐渐的在变的不正常,忽然哈哈一笑,说道:

  “好了,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了你这个徒弟。”

  凌风逐渐悬起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悄悄地吁了口气,心中暗暗想道,看来自己修炼战技的根骨应当不是太坏,否则这个古里古怪的糟老头不会轻易的松口的,刚听他自己说这个古怪的糟老头好像有三十年没有收徒了。而且听他说话的语气和自己的爷爷很熟悉的样子。自己的爷爷凌云霄是什么人啊?那可是号称东海第一的高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能和自己爷爷一个档次的人还能差得了吗?

  更重要的是,凌风的灵根属性差的不能再差,这练气的道路上必然是艰难无比。现在貌似自己的根骨不是很坏,又多了条路可以选择,将来的前景似乎也是一片光明啊!

  小紫急忙问道:

  “凌霸爷爷,小少爷的根骨怎么样啊?是不是很好?”

  “唉!这小子的根骨啊,跟他的灵根属性一样难得,也是百年难遇啊!”

  糟老头深深地叹了口气说道。

  “啊?”

  凌风是深深的失望,心情一下子从高高的山峰顶上掉落到了深深的峡谷。唉,算了!帐多了不愁人,虱子多了不咬人,自己已经被打击过一回,再打击一回也没什么受不了的。记得那个前世的唐朝大诗人元稹说得好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啊!好诗啊!好意境啊!这首诗深深地贴近了自己目前的心境,嗯?不对,元大诗人讲的是感情的事情吧!我这可是失意,算了算了,都一样,同是天下失落人啊!

  一时之间,凌风忽然忆起那个唐朝的与白居易齐名的大诗人元稹的《离思五首·其四》:

  曾经沧海难为水,

  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

  半缘修道半缘君。

  心中忽而想起前世的那个刚刚牵起小手又从此两界相隔的那个清清如水的女孩,那轻轻的随风飘扬的青青发丝,那荡漾如波温柔似水的清清的眼神,那牵手时让人感到魂销神荡的暖暖的体温,那在炎阳中苦苦追寻梦魂中那一抹倩影时的心中的苦涩,和那黄龙山峰顶意外相遇时轻轻牵手时的心中悄然流过的温暖和**…………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那过往爱得深沉………

  凌风不知道自己的眼里什么时候盈满了热泪,所有的精神和意识都沉浸于深埋于自己灵魂深处的记忆之中了。

  “什么?凌霸爷爷,你是说……,说小少爷的根骨?这个——不理想吗?算了!小少爷,不要难过,大不了我们回去,不练战技了,走吧!”

  小紫忽然看到凌风的眼里饱含热泪,痴痴地站在那里一语不发,心里蓦然一阵疼痛,伸手一把把凌风揽在怀里,觉得自己眼里也悄然的潮湿了。

  “呵呵,你这丫头!急什么?我有说过这小子根骨不好吗?这小子不是根骨不好,而是太好了,百年难遇的好根骨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哦,还有你这个小子,怎么受不得一点打击啊?我还没说完呢,你倒开始打香油了,这意志也太不坚定了,这修炼战技的活儿可是很苦的,你确定你能受得了这份苦吗?哦,哈哈哈,哈哈哈,有意思!有意思啊!”

  糟老头心情大好,瞧这小子焦急的样子,还有凌风那泫然欲泣的模样,觉得这个小子一会是伶牙俐齿,忽悠的人找不到东南西北,一时又脸上风云变色,飞云飘雨,真是小孩子啊!有意思,实在是有意思啊!如果收上这么一个天资纵横的弟子也是不错,哦,不是如果,而是一定!这么好的弟子,如果让别人知道了,那还不都跑来抢走了,到时自己到哪里找么好的弟子?

  刚刚打开电脑,点到自己的书一看,哦呵!忽然发现自己的推荐又涨了五票,我不知道是哪个朋友给老牛投的票。在这里老牛就顺便的谢谢你或者你们了,或者你们可以在书评区里露个脸,让老牛好好谢谢你?其实老牛没什么东西谢谢你们,就把原打算十一点上传的这一章提前上传了,对于新手的老牛,你们的每一票对于老牛都是不小的鼓励。老牛现在终于发现写小说比半夜起来偷人家菜然后被狗咬更有意思!看着点击一个一个的增长,看着推荐一个一个的增加着,老牛因为是新人,在起点认识的人不多,而起点认识老牛的人也不多,能有每天的那是几个或者几十个点击,老牛觉得这是对老牛辛苦码字的一种认同。因为老牛比天要上班,晚上回到家里打开电脑,在轻轻的音乐声中马上几个小时的字,然后上传上去,等待着别人的点击和欣赏。就像温柔的少女站在寂寞的风中等待着那个赏识自己的有情人的追求,心情其实也不能平静。今天第三更送上,此书慢热。老牛做事喜欢按部就班,不习惯没有一点前戏就**了,然后就让人觉得索然寡味,食之无味而弃之可惜。写书实如沏茶,功夫先要做到;读书就如泡妞,其美其妙就在一个“泡”上面,大家以为然否?

  “我哪有啊?”,凌风老脸一红,自己刚才是失态了,“哎呀师傅,你这个地方真是脏啊,刚才你一开门,那个灰尘都跑到我的眼睛里去了,这个,迷得我的眼里都差点流出泪来啦!不行,师傅啊,你得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

  凌风赶紧挥袖擦了一把眼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着无力的解释。

  “嘻嘻,嘻嘻……”

  “哈哈,哈哈哈……”

  小紫和糟老头看着凌风的糗模样不约而同的俱都笑出声来。

  凌风郁闷,我可是很坚强的,刚才只是意外,意外!知道吗?

  可是这事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却是万万解释不得滴!

  糟老头抿了一口美酒到嘴里,仔细地品咂了一下,才回味无穷的吞进了肚子。然后笑眯眯的瞅着凌风说道:

  “凌风啊!我刚才检查你的修炼根骨,那是百年难遇的好根骨啊!你要是修炼战气的话呢,那肯定是事半功倍。虽然你的灵根属性差的一塌糊涂,将来想成为练气士实在是路遥梦远,希望不是一般的小啊!你现在可以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彻底放弃成为练气士,专心修练战技;二是既修战技,也练真气,不过这样的话,可能会增加你的负担,你自己选择吧!”

  凌风心里想着,我刚刚才发现一条迅速提高练气士功力的方法,这才想要来提高一下自身的实战能力,毕竟这种方法总是要跟魔兽打交道,稍一不慎,就成了魔兽的口中之食。所以我才眼巴巴的跑来学习轻功,只要我把轻功修炼的登峰造极,跑得像兔子一样快,那么兔子就赶不上我了,自己在和魔兔练功的时候就不会被兔子咬死或者踢死;至于战技嘛,当然是优先练习暗器啦,自己最喜欢的就是站在远处打别人,打完了回头就跑,此乃游击战术是也。其他的武技嘛,不急,慢慢来。就算自己练了,只怕也难以短时间里取得成效,即便这个糟老头说自己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优秀根骨,但是就凭自己这五岁的小身板,一年两年又能练出什么呢?人贵有自知之明啊!

  凌风计议已定,于是坚定地回答:

  “我选择两样兼修,同时修炼战技和道法。”

  “哦?要想同时修炼战技和道法,倒也可以,不过有可能弄到最后一样都不成,你可想好了!要知道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我决定了,战道双修!”

  凌风态度很坚决的回答。

  “嗯,好吧,既然你决定了,那我就正式收你为徒了!”

  “谢师傅!徒儿我一定专心修炼,绝不辜负师傅的教诲,绝不辱没师傅的威名!”

  凌风“咚”的一声跪在地上庄重的行了三叩九拜之礼,一边磕头一边心里想,我还不知道师傅有什么威名呢,只是猜想着这个糟老头嗜酒如命,一副邋里邋遢的样子,只是他既然能够直呼爷爷的名字,猜想这个老家伙可能是个隐世不出的老怪物。而且自己还从来没有给谁行过这么大的礼呢!要不是……,唉,亏了亏了,算了,先将就委屈一下吧!

  凌风磕完头之后,静静的跪在地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糟老头,也不起来。

  糟老头晚年喜得佳徒,又见凌风这么乖巧懂事,高兴得一只手捋着下巴稀稀朗朗的胡子,哈哈大笑。现在看见凌风行完大礼之后,依旧跪地不起,连忙对凌风说:

  “好徒弟!好徒弟!好徒弟啊!没想到凌云霄你这老小子的孙子竟然做了我的徒弟,哈哈哈,我要培养出一个绝世佳徒让你瞧瞧,哈哈哈,乖徒弟,快起来!怎么啦?是不是没有来得及准备拜师礼物,没关系的,师傅可一个很大度的人啊!不会计较的,你明天的时候补上就行了!哈哈哈……”

  “不是的,师傅!”

  凌风嗫嚅道。

  “那怎么了?先起来说话,地上凉,呆的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年纪小,不用这么多礼,心意到了就行,师傅理解你激动的心情。唉,多么好的孩子啊,这么小的年纪就这么懂事,不像凌云霄这个老家伙,一见面不是吵嘴就是打架,你这个老小子生了一个多么好的孙子啊!不过现在归我啦!哈哈哈哈……”

  糟老头得意大笑。凌风心里郁闷,什么归你啦!我又不是东西,怎么能归来归去的?啊不对,我怎么不是东西啦,我是东西!这个啊呸21怎么绕来绕去的,我应该是人啊!凌风心里愤愤,依旧跪地不起,那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糟老头,一语不发。

  糟老头得意过后,发现凌风的异状。又见凌风的眼神直勾勾的,盯得心里发毛。赶紧转过头来问小紫:

  “丫头啊,这小子怎么啦?是不是今天得拜名师,高兴过度,喜欢的傻掉啦?你瞧他那眼睛,那姿势,你赶紧安慰安慰他……”

  “才不是呢!凌霸爷爷,你还没给见面礼呢!要是我弟弟出去,人家一问,拜了爷爷你为师,初次见面,竟然连见面都没有给,那岂不是没面子,让人说爷爷你吝啬,是个铁公鸡,一毛不拔,那多损爷爷的名声啊,是不是?现在我弟弟体贴你,让爷爷你把自己不用的什么宝贝随便的给上一件,免得出去别人说闲话啊!你说,是不是啊,弟弟,啊,不是,小少爷?”

  “是啊,是啊。”

  凌风拼命的点头,还是小紫姐姐体贴我,知道我心里想的东西啊!好姐姐,老是劝你不要叫什么小少爷、小少爷的,叫的生分啊21可你老是记不起。只要你以后少来点爆栗子什么的,那就比什么都强。哪有见过有人嘴里成天叫着小少爷,手上老是把爆栗子往小少爷头上敲的?恐怕这世上除了小红和小紫这两位敢肆无忌惮的既敢打小少爷的屁股,又敢敲小少爷爆栗子的,别的还没有人会这样做的吧?偏偏这满口叫着自己小少爷,手上又经常把揍小少爷当家常便饭的又是自己的干姐姐。

  不过俗话说,这打是亲骂是爱啊!这可不,关键时刻还是还是自己的小紫姐姐贴心啊,我心里想的小紫姐姐是一清二楚,知道我不好意思说,这就帮我点出来了。

  “哦,啊?原来是这样啊!我差点忘记了,哈哈。”糟老头一愣之下尴尬一笑,连忙在自己的储物戒指里翻来覆去的翻找了半天,最后拿出了一把黑幽幽的尺长的匕首,恋恋不舍的递给凌风。

  凌风接过一看,原来不是什么法宝,只是一把黑色的匕首,看起来也不值几个钱的样子,而且在匕首的把柄上还有九个空槽,想必原来不过是一把装饰性的匕首,估计上面应该镶着九颗宝石。看那老头的样子,大约是后来没钱买酒喝了,抠下来卖了换酒喝了。现在不值钱了,就随手扔给自己,还装作依依不舍的模样骗我,以为我真是小孩子啊!

  糟老头还真是个啬皮啊!

  凌风心中愤愤,依旧跪在地上一动不动!

  糟老头看凌风的样子,知道了凌风轻看了这把匕首的价值,不由一阵苦笑。心道这小子怕是收到了凌云霄给的好东西,一般的东西也就不放在眼里。也是,凌云霄那个老小子号称东海三十六岛第一高手,一生南征北战,杀敌无数,抢宝无数,才成就了他赫赫的威名,他手里肯定有不少好东西,老东西又出名的护短,有好东西不给自己的孙子才怪!又看了看凌风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的储物戒指,认得是凌云霄年轻时候戴的储物戒指,心里想,要不是在这凌云峰上,这小子这么小的年纪,这么垃圾的修为,不被人五马分尸,杀人抢宝才怪!不过现在嘛,哼哼,我凌霸的土地,在这凌云峰上,谁敢招惹?算了,等几年后他下山的时候,再让他隐藏起来吧!

  不过糟老头还真是猜对了,又没猜对!

  原来凌云霄在凌风检测出灵根属性是超级废灵根之后,心中郁闷,又心痛自己的孙子,而且自己这个孙子自小便体内异常。一出生体内存在着一至阳一至阴的两股先天真气,至阴的那股先天真气自己认得隐约是跟自己的儿媳云飘飘那次受到千邪岛九阴天煞真气的攻击有关,遗留在体内的真气渗入了胞胎之中,和胞胎自然结合形成了先天至阴之气;另一股连自己都弄不清楚的至阳至刚的真气,虽然弱小,但是和身体的契合更加紧密,自己当时猜想到人体复杂无比,玄奥难测,大约是独阳不长、孤阴不生吧?也许凌风将来会有着自己的机缘也说不清,于是用了十年的时间,不惜消耗自己的功力,用凌云峰风雷阁的镇阁绝学风雷淬灵手为凌风淬炼了十年的灵根。

  所以后来凌风虽然检查出来的十系俱全的超级废灵根,但是其中的雷灵根和暗灵根健壮无比,可以说与凌云霄五年的辛苦有着莫大的关系。

  不过糟老头凌霸猜错的一点是:

  凌云霄并没有给凌风什么法宝,因为凌云霄纵横东海这么多年,老得成精,见惯了江湖的残酷,人心的阴险,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凌云霄是体会得相当深。当然不会给自己的孙子什么宝物以招致无妄的灾祸了。而且孙子灵根超废,依照凌云峰的惯例,家族的资源只倾斜于那些天资纵横的弟子,而且风雷阁的长老们也不会允许自己随便打破惯例。所以凌云霄知道自己的孙子进不了风雷阁,享受不到特别的照顾和培养,又见凌风的属性中最好的其中一个就是雷灵根,所以就悄悄地传给了风雷阁的镇岛绝学风雷诀,如果凌风最终难以筑基,自然就不会有人关注凌风修炼的法诀,谁会没事注意一个废灵根弟子呢?

  但是万一凌风筑基成功,那自然就有了进风雷阁的机会,到时凌风就会得到重点培养,就更没有人追究自己传给凌风功法了。所以凌云霄横竖算定自己的假公济私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何况自己身为风雷岛的岛主,除了大长老和自己有点不对付之外,剩下的人谁敢和自己过不去?

  而凌云霄考虑到凌风的安全,忍痛把珍藏的金翅雷鹏的宠物蛋给了凌风,希望凌风孵化出来之后悉心培养,到时一定会成为凌风的一大助力,自己也放心一点。这枚金翅雷鹏的宠物蛋是凌云峰上最好的一枚宠物蛋,而且是一枚九级的变异宠物蛋,培养的好,前途无限,论价值的话,实在是比一般的法宝值钱了不知道了多少倍!

  另外就是送给凌风一枚自己早年的储物戒指,不过这东西不管在凌云霄的眼里还是在糟老头凌霸的眼里都不值什么。

  故而凌风手里除了两把凌云峰配发的最垃圾的飞剑,还真没什么法宝。

  但是糟老头凌霸哪里会这么想?

  一者凌风是凌云霄的孙子,哪有爷爷不给自己孙子几件防身的法宝的?二者见到凌风手上戴着凌云霄早年的储物戒指,里面会空荡荡的不装几件什么好东西吗?以凌云霄护短的性格,打死糟老头凌霸都不会相信!

  可是糟老头凌霸这回真是猜错了。因为凌云霄见到凌风的灵根属性垃圾,将来修炼艰难无比,很难具备自保能力,就算自己舍得给凌风几件法宝,只怕凌风也没有那个能力保得住,反倒害了凌风的卿卿性命。可惜糟老头凌霸哪里知道凌云霄想得如此之远?

  一番猜疑之下,直道凌风记挂着自己的宝物。可怜自己已经几十年不下凌云峰了,手上还是早年和凌云霄一起纵横天下时的几件法宝了。自从那年自己受到围攻,为了逃离敌人的包围,自爆了自己大部分的法宝,身受重伤才得突出包围圈。这么多年一直隐居在此地悄悄地疗伤。直到现在自己还旧伤未愈,修为也掉了一个级别,哪里有什么适合凌风使用得好宝贝给凌风?

  但是如果是差一点的法宝非但自己拿不出手,就算勉强拿出来,以凌风这小子古灵精怪的性子,只怕会不愿意;而且要是让凌云霄知道了,到时也会笑话自己的。

  所以现在思来想去之下,在戒指里翻来覆去的寻找,突然发现自己早年持以纵横天下的一件宝物。自己肉痛之下掏出来送给凌风作为见面礼,谁知这小子有眼不识金镶玉,见这宝物卖相不佳,竟然以为自己送给他一把垃圾,你不要,我还舍不得呢!

  糟老头见凌风还跪在地上不动,笑眯眯地说道:

  “哎呀21我刚才不小心拿错了,你先把他给我,我给你重新换一件其他的吧!”

  凌风一听,觉得这件黑乎乎的匕首估计不那么简单,就问道:

  “师傅,你这件黑乎乎的小刀子是什么玩意啊?不会是用来削木棍玩的吧!”

  “什么?削木棍?你见过有人拿着神器削木棍?哎呀,哎呀,我说错了21这不是什么神器,你把它给我……”

  糟老头突然觉得自己说漏嘴了,赶紧纠正着。可是还没等他说完,凌风一个兔子挺身,从地上出溜一下跳了起来,动作迅捷无比。看的旁边的小紫惊讶无比,心道:我这小少爷果然聪慧无比,只是在深山上追了半天的兔子,就领悟到兔子的狡猾和敏捷啦,天才呀!真是天才啊!小紫心中对凌风是惊讶无比,佩服无比!

  凌风从地上跳起来之后,把手中匕首仔仔细细的研究了半天,只觉着把匕首握在手中是舒服无比,轻重合适,大小称手,好像是专门自己打造的一样;又听说这是一把神器,连这把匕首原本黑乎乎的样子也不再觉得难看了。心想,神器嘛,肯定是与众不同的,就像我凌风,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往美人堆里一站,马上就看不见我的身影了。不过正自意1淫不已的凌风此时手握神器,得意之极,哪里会想到此时自己也不过十岁的小屁孩,英俊潇洒嘛,将来有可能;至于玉树临风,往美人堆里一站就见不到影子了倒是真的,一个十岁的小屁孩钻进美人堆里肯定是被长衫短袖遮挡得严严实实,周围的全是裙里风光,**纵横,凝脂滑肤,哪里还会看到自己的影子?

  “师傅,这,这真的是神器?”

  凌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还是想再确认一下。

  “当然了。小紫丫头,你们听说过这九龙大陆上传说中的两把神器级别的匕首吗?”

  “听说过,传说中九龙大陆上有两把齐名的匕首,它们都是神器。凌霸爷爷,小少爷手中就是其中的一把吗?”

  小紫点点头,肯定的回答。然后又问这把匕首是否正是其中的一把。

  “是啊!传说中九龙大陆上流传着两把齐名的匕首。它们就是屠龙匕,割鹿刀!这两把匕首都是锋利无比,切金断玉,削铁如泥。屠龙匕杀尽天下飞龙,割鹿刀斩尽世间魔兽,实是世间大凶器,大杀器。但是这两把匕首又有不同,屠龙匕对付飞龙有大震慑力,因为屠龙匕上九道龙纹,专噬龙魂,只要龙族被屠龙匕刺到,龙族身上的龙魂就会被屠龙匕慢慢吸收,所以是龙族的克星。而割鹿刀则专杀世间魔兽,你看看你手上的匕首身上是不是有九道血槽?一般的匕首身上只有一道血槽,或者最多只有两道,可是割鹿刀身上却有九道血槽,当割鹿刀刺入魔兽体内的时候,就会不间断的吸收魔兽体内的鲜血。这些鲜血最后全都被割鹿刀吸收化为己用,所以这把割鹿刀杀的魔兽越多,威力就会越大,并且在杀魔兽的时候会把鲜血吸收得干干尽尽,所以最后手上滴血不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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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手上这把小匕首应该就是那把割鹿刀了?”

  凌风心中喜不自胜,心想糟老头,哦,不,现在是师傅了,果然大方啊!

  “是啊!现在你手上的这把刀就是割鹿刀,而且割鹿刀因为是神器,所以会改变它的大小和形状,刚才我给你的时候,输入了自己的战气,所以割鹿刀在吸收了足够的战气之后,形状就变成了现在你刚刚使用的样子,你说说,好不好?”

  糟老头笑眯眯的说。

  “好!好啊!这个,师傅啊,以后我是不是就可以随便的改变割鹿刀的大小啊?”

  “当然可以了。不过那得等你修炼了战气之后哦!而且它一次吸收的战气太少了可不行。要想以后随心所欲的使用它,你可要加紧修炼哦!”

  糟老头,就是凌风现在的师傅凌霸笑道。

  “哈哈哈,那不是说我现在已经拥有了一把神器了?”

  凌风得意之极,终于控制不住的自己的情绪狂笑不已。

  “那是啊。不过,它现在已经不是神器了!”

  “啊?你说什么?怎么好好地又不是神器了?你,你不会是忽悠我的吧!”

  凌风蓦然听到这个消息,情绪又从高高的山巅上跌落到了深深的谷底,心头冰凉。果然果然,便宜无好货啊!果然是我没有送拜师礼,糟老头就随便的送了我一件垃圾,唉,人心不古啊!这次又被糟老头耍了!

  “唉,它现在只是一把普通的灵器。不过你不要急,你没见到割鹿刀的把柄上有九个小孔吗?这九个小孔上原来镶着九颗珠子,只要你找到这九颗珠子,重新镶在上面,它就会恢复神器的本来面目,所以我说它还是一把神器啊!”

  糟老头笑得像一只老狐狸,油光光的老脸上皱纹挤得深深的,像百年的老树皮。

  “哦,是这样啊!灵器也不错啊!而且是会升级的灵器。不过这九颗珠子是什么样的,我又要到哪里去找啊?找到了我找谁去镶嵌上去啊?这珠子好找吗?”

  凌风为了早点恢复这把传说中很牛叉的割鹿刀,抛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这个啊,据说这九颗珠子散落在九龙大陆九个不同的地方,或许是在某个遗迹中,或许是在某个高人留下的洞府中,也或许是被某个魔兽吞进了肚子里,总之,一切都要靠机缘。但是拥有这把割鹿刀的主人会在珠子的附近感应到这些珠子,所以你要想得到一把真正的神器,就要好好修练战技,将来好去九龙大陆游历,顺便寻找这九颗珠子。唉,当年我获得这把割鹿刀,正准备去寻找这九颗珠子,可是一次遇到仇敌的围攻,身受重伤,好不容易逃出重围,一直到现在还在养伤,要不然我早就去寻找这九颗珠子的下落了!可是我年岁已大,旧伤未复,如果我不养好自己的内伤,突破现在的极限,我的寿命也没有几十年好活了。现在你是我的徒弟,我就把它送给你了,希望你能有机会集齐这九颗珠子,恢复这把割鹿刀的威力。不过你要记住,这把割鹿刀现在虽然仅仅是灵器,但是还是仍然有不少人惦记着,特别是那些刺客,所以你不要轻易的使用它,以免别人认出来,杀人夺宝,这可是一把神器啊。”

  “是师傅,徒儿记住了。”

  “虽然目前是灵器,但是还可以认主的。来,把你的精神力输入其中,越多越好!”

  凌风连忙把自己的精神力输入到自己手中的割鹿刀中,只觉从割鹿刀中传来一股强大的吸力,疯狂的吸收着凌风的精神力,随着凌风精神力的疯狂涌入,凌风忽然感到从割鹿刀里面传来一丝精神上的联系,凌风感觉到自己与割鹿刀在心灵上多了一丝丝的联系,而在割鹿刀中好像存在着一个生命,随着自己精神力的大量的涌入,这个生命似乎有苏醒的迹象。凌风感到了割鹿刀中的生命的觉醒迹象,不由大喜,于是加快了精神力输入的速度,从割鹿刀里传来的吸力在持续的加强着,而凌风脑海里的精神力在飞快的消失着,慢慢的凌风感觉到了一丝头晕,而在凌风的精神即将消耗完毕的时候,割鹿刀似乎吃饱了的样子,对凌风的精神力的吸力停了下来,凌风如释重负,心中想道,这把黑忽忽的破刀又是一个吸血鬼啊!明明是一把刀,哦不,是一把小匕首,居然像金翅雷鹏蛋那样吸取人的精神力,难道是想孵化吗?可是吸取了自己这么多的精神力,居然还没苏醒过来,搞什么?真实的!

  凌风满腹怨言。

  “快在刀上滴血!”

  糟老头催促着凌风。

  “滴血干什么?刚刚不是吸收过精神力了吗?难道还没认主吗?”

  “刚刚那是以你的精神力滋养刀魂,现在你滴血就是要真正的唤醒刀魂,神器有灵,你现在唤醒刀魂,这把割鹿刀就真正地认你为主了,以后除非你死了,或者是你主动的解除认主,别人才能得到它,所以我要你小心使用这把割鹿刀,千万不要炫耀,免得找来杀身之祸。你看割鹿刀黑乎乎的,因为我在那次受伤后,觉得割鹿刀的锋芒太过耀眼,所以花重金购得万年墨鱼汁淬炼刀身,故而你们先就只能看到黑乎乎的刀身了。不过这经过黑色的万年墨鱼汁淬炼过的刀身不仅遮掩了原来璀璨的锋芒,而且这层万年墨鱼汁有着神奇的功效,不仅可以吸收照在刀身上的光芒,而且可以吸收精神力,所以现在实在是刺杀的不二法宝啊,你可要珍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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