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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七章 血鬼之死!

  林泽话音甫落,垂落的手臂抬起,五指握拳,直直捣向血鬼心窝。

  这一拳耗尽他周身力量,夹杂着呼啸风声,毫无保留击中血鬼。

  咔嚓。

  胸骨破碎地声音骤然作响,血鬼被这一拳打得原本冷漠到僵硬的脸庞也是扭曲了起来。

  很疼。真的很疼。

  血鬼宛若做梦般地感受到了疼痛,撕心裂肺般的疼痛。他知道,胸骨被林泽这一拳打得四分五裂,并刺入心脏。自己恐怕活不了了。

  可是,他没感到一丝恐慌。相反的,他的脸上洋溢起一抹诡异的笑容。说其诡异,是因为他的笑,只是嘴角轻轻牵扯开来,像是普通人受到极大刺激后的抽搐一般。

  血鬼是个孤儿,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八岁那年,他忍受不了酗酒父亲与继母的折磨,一怒之下杀了两人,一把大火将房屋烧毁,从此浪迹天涯,四处为家。

  他第一次杀人,是为了生存。

  九岁那年,国内严令禁止录用童工,当了一年洗碗工的血鬼失去生活来源。某一天,血鬼偶遇一个中年男子,他左手握着一叠钱,右手拿着一把刀。跟血鬼说:拿这把刀杀了马路对面的那个女人,这些钱就是你的。

  血鬼拿起刀,杀了那个女人。

  这是他第二次杀人,那一年,他九岁。而他杀人的原因,是为了有钱吃饭。

  血鬼已经记不清他究竟杀了多少人,他只记得,二十年前的那个晚上,他亲手杀死亲生父亲。从那一天开始,他的心便死了。活着的,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身体的力量在悄然离去,血鬼那双诡异的猩红眼眸中流露出一丝落寞,刷地一声拔出铁刀,一个踉跄之下,稳不住身形的他单膝跪地,将铁刀插入坚硬的地板,支撑住摇摇欲坠地身躯。

  林泽没有再继续攻击,他扯下衬衣的衣角,将鲜血横流的手掌包裹起来。防止大量失血导致休克。

  微微抬头,见血鬼跪在地上,默默地点燃一支烟,缓缓坐在他的旁边,倚靠着墙壁,屈着膝盖,凝视着血鬼道:“要抽烟吗?”

  “抽。”

  林泽再次掏出香烟,将口中那根塞进血鬼口中,又自顾自点了一支,深吸一口,抚平了躁动的血液。

  “我叫林泽。”林泽望向血鬼,淡淡道。

  “血鬼。”血鬼嘴里含着烟,但他并不会吸烟,只是任由着香烟焚烧着。

  “真名呢?”林泽问道。

  “二十年前便不记得了。”血鬼软软地转过身,坐在林泽旁边,倚靠着墙,黝黑的脸庞却是浮现一抹异样的红潮。

  “当了几年杀手?”林泽像跟一个经年不见的朋友闲聊着,浑然不像前一会儿还在激烈厮杀的死敌。

  “十九——”血鬼轻轻皱起眉头,僵硬道。“二十年。”

  “二十年…”林泽轻叹一声,唏嘘不已,喷出一口浓烟,轻缓道。“有什么心愿吗?”

  “我是孤儿。”血鬼简单地吐出一句话,双臂无力地落在了腿上,嘴角叼着的香烟青烟袅袅,笼罩了他冷峻的脸庞。

  “我也是。”林泽轻笑一声,有些沉重地续了一支烟。

  “把我埋在郊外,开满鲜花的地方。”血鬼像是使出了浑身力气,方才吐出这么一句遗言。

  “好。”林泽深吸一口香烟。

  “好——好。”血鬼连续念了两遍好,便再没发生丝毫的声音。

  林泽默默坐在地上,抽着烟,凝视那把沾满鲜血的铁刀。

  刀身上鲜血淋漓,往地面流淌着。秋风徐徐吹来,落下几片泛黄的树叶,掉入血泊中,浸染成鲜红的颜色。

  吸完香烟,林泽站了起来,将烟盒撕开,取出最后三根烟,转而将手指戳入地板,挖出三个小洞。点燃三根烟放进去。

  随后,林泽望向血鬼那张逐渐冰冷的脸庞,他保持着单腿微曲的姿势,手臂搁在膝盖上,头发掩盖了他闭上的眼眸,寒风吹拂着,却再也吹不醒他。

  “走好。”林泽轻声呢喃。

  ————

  “什么?全军覆没!?”

  金元听到下属的答复,愤怒地拍案而起。怒视着那名汇报消息的下属,扯起他的衣领狂吼道:“你确定这是准确消息?”

  “是——是的。”那小弟吓得浑身哆嗦,他可是知道金元是个暴戾残忍的老大,稍有不顺,便会对下属拳打脚踢,打残都不奇怪。

  “连血——”金元顿了顿,似乎十分忌惮这个名字,谨慎道。“他也死了?”

  “应该死了。”这名小弟忐忑地说道。“我们赶到的时候,只发现那九个杀手的尸体,至于他的——没发现,但是从现场的血迹看来,他应该也是被杀了。”

  “不可能!”金元咆哮着,嘶吼着。“怎么可能!?他可是世界级的顶级杀手,华新市根本没有他杀不了的人,不可能,你胡说八道!”

  那小弟见自家老大跟得了羊癫疯似的乱嚎,不知如何是好。

  就在这时,书房外进来一个中年男子,他佩戴着金丝眼镜,西装笔挺,看上去很正派很斯文。当然,这是你没去看他那双阴沉眼眸的原因。

  “老板,不管如何,今晚都是收钱时间。不能因为那个保镖乱了我们阵脚。要知道——这次收来的钱,可是我们往上爬的最后资本。如果不顺利,我们的计划将会全部泡汤。”这中年男子看样子是金元的谋士,很是关键地点出了目前最重要的问题。

  “没错——不能自乱阵脚。”金元使劲拍了拍脑袋,妄图使自己保持清醒。重新坐在椅子上,狠狠吸了一口雪茄,却发现自己的手臂有些哆嗦。他可以不自乱阵脚,但对于血鬼的死——他不论如何都无法释怀。

  血鬼是谁?他并不是特别清楚。但他却知道,血鬼是能拉自己上位的那位大佬千辛万苦请来的国际杀手。据说,血鬼在欧洲是红极一时的顶级杀手。暗杀能力能跟他抗衡的人,少之又少。可是,他却极有可能被韩家的那个该死的保镖杀了!

  这样的噩耗,金元实在无法接受,也觉得无法向上头交代。

  “老板,现在已经六点了。交钱时间定在八点,我们是不是该准备一下去秦淮楼了?”中年男子试探性问道。

  “你去安排车,记住,这次收钱的地点和时间要绝对保密,如果出了什么意外,我唯你是问!”金元拂了拂手,将中年男子赶了出去。

  他怔怔地坐在椅子上,脸上的表情忽明忽暗,雪茄冒出来的烟雾略有些呛喉,可金元浑然不顾,只是坐在椅子上发呆。

  当初神父放弃任务的原因金元不知道,也许是神父知道杀不了,又或者是其他原因。但现在他知道了,那个韩家的保镖是个超一流的顶尖高手。否则会连血鬼这种世界顶尖杀手都没能力猎杀?

  想到自己竖起了这么一个可怖的对手,金元的心脏就有些抽搐。

  “计划重要,其余事儿都可以先压一压!”金元豁然起身,眼里透着灼热的光彩。

  这次是他上位的绝佳机会,他凑的钱差不多了,只要资金足够,再加上南区龙头的支持,他很有机会一举成为北区的大佬,与南区龙头平分天下。

  想到这儿,金元心中的那一抹豪气四溢开来,填满了胸臆。

  他等这一天等了许多年,从他出来混开始,他就坚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坐上龙头的位置。近几年他几乎用卸磨杀驴的姿态收敛钱财,就是为了拥有足够的财富来上位。北区龙头——这是多么诱人的一个位子,只要能爬上去,他就可以和乔八平起平坐,成为华新市道上双雄之一。

  至于近来被自己得罪的那帮家伙,到时还不跟哈巴狗似地给舔自己脚趾?

  金元抓起办公桌上的手机,拨通了中年男子的电话,淡淡道:“通知所有大混子,带钱上秦淮楼!”

  ————

  刀疤很坐立不安地在场子里喝着酒,抽着烟,他还没收到小林哥的消息,现在已经七点五十,若是小林哥没能顺利进入秦淮楼,那可就麻烦大了。

  要知道,刀疤答应那位兄弟今晚一定能让自己的势力至少增大五倍。也就是说,两人联手的话,在今晚成功虏获那些地盘和势力之后,势力堪比半个龙头。而他们的小弟也是磨刀霍霍,只待今晚的冲锋陷阵。

  按照华新市的规矩,某位大佬想要占据一片地带的生意,最直截了当的方式就是插旗。以你的名义插旗,这片地区的各方势力就会慎重考虑是跟着你,还是反抗你。如果实力不够,就会加盟你,跟你一起发财。反抗,那就需要用各种方式来镇压。最简单的则是武力。

  但一般而言,这种插旗的手段,华新市大混子或者是道上大哥们很少会用。他们撑死了过界捞钱,插旗这种事儿,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大面积火拼。一般老大根本不愿承受这样的损失。

  至于这一次,刀疤与林泽合作,便是打算用这样的方式来占领金元旗下的地盘。无他,金元和那帮大混子都上了秦淮楼,这些地盘群龙无首,若是小林哥顺利的话,金元今晚必死。那么,自己趁机做大,成为这片区域大哥的几率相当大。

  只是,直到此时此刻,小林哥仍然没传来消息,不免让刀疤有些慌神。担心林泽能否顺利进入秦淮楼。

  嘟嘟——

  刀疤搁在酒桌上的手机震动起来,他忙不迭抓起来。

  是林泽发来的一条短信,内容只有一句话:“一小时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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