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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发病的李佳人

  时间流逝,不知过了多久,位于夜空正上方的明月,此刻已经位移至西方遥远的天边。

  一阵摩擦感从胸口传来,猛的惊醒了浅浅睡去的李维。

  看着苏醒的妹妹李佳人,他笑了。

  原来不知何时李维又重新睡着了。

  “佳人你醒了,怎么样?有没有感觉那里不舒服?”

  看着用小脑袋摩擦自己胸口的妹妹,李维兴奋的脸色难以抑制。

  用手摸着她齐肩的柔顺黑发,李维顿时感觉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面对一直昏迷的妹妹李佳人,让身为兄长的李维,心中每时每刻都犹如深受煎熬,经历了那莫名的时空穿越后,李维无法想象。

  如果佳人一直昏迷不醒,恍若植物人般,那在将来的某一天,他自己又该如何面对父亲与母亲,还好,现在这块担忧终于没有了。

  李维的脸上满是高兴,对未来的日子,重新充满了活力。

  她就是李维此刻心中唯一的支柱,更是奋斗与前进的动力,只要看着站在自己身后的她,哪怕此刻身前满对着汹涌的波涛,李维都无所畏惧!

  这是身为一个兄长,该有的责任与但当!!

  然而可惜他好像高兴的太早了。

  抚摸着佳人的短发,李维脸色的高兴与轻松逐渐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化不开的凝重。

  因为李佳人的病又犯了!!

  在李佳人六岁那年,不知何时,原本平静乖巧,从来不闹事的她,偶尔会变的脾气暴躁,破坏东西,折断花草,容易丢东西,不愿人靠近她一步,除了李维自己,和父亲外。

  开始没人觉得有什么,认为只是小孩子在闹脾气罢了,大多只是一笑了之,直到有一天

  七岁半的李佳人,用自己稚嫩的双手,活生生了一只麻雀。

  李维清楚的记得那一天,双手沾满鲜血的李佳人,痴痴呆呆的走进家门,所有人都惊呆了,没人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时正在作饭的母亲赵金花,吓的铲子都掉在了地上。

  而也是那一天,李维被回家的父亲,用皮带在后背上,狠狠的抽了几下,那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

  李维当时没有反抗,也没有还嘴,只因为的一句话:

  “不管年幼的妹妹,只会自己跑出去玩,这样的人,还有脸叫做哥哥吗!!“

  自那之后,全家人开始了艰难的求医问药路。

  因为当时工作的原因,李维一家人还没有搬进他姐姐李倾国,后来在大城市里卖的花园洋房,只能在地方的三线城市里找医生。

  但小地方就是小地方。

  那个挂着专家名号的庸医,将李佳人的病症,诊断为海尔默兹氏症。

  结果三年过去了,已经十岁半的李佳人,经常呆呆的一人坐在那里,一动不动,什么话都不说,神情呆滞。

  一旦有人触碰到她,就会变的极为易怒,或是抑郁,经常还会出现幻觉与幻听,整个人变的充满妄想。

  她在学校没有一朋友,所有的同学们都排斥她,认为她是个疯子,加上学习成绩的不断下降,各科老师和班主任的连续约谈,让身为父母的与赵金花,无比沧桑。

  最终,李佳人她还是退学了,李维清楚的记得那一天,是他亲自提着书包,拉着佳人的小手,在所有人厌恶的目光中,走出了校门。

  因为途中,一个小胖子的一句“疯子鬼”,当时已经是高中生的李维,在那天晚上佳人学校放学的时候,将那个小胖子堵在小巷里,以大欺小的狠狠揍了他一顿。

  后来身为姐姐的李倾国,事业一路高升,家庭经济环境越来越好,逐渐开始到省外,首都,全国各地寻找名医,甚至到了最后,李倾国还带着佳人到过国外看病。

  最后终于知道了佳人的病因

  这是一种精神病,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已经了产生严重的感知觉障碍,和思维障碍,以及轻微的情感障碍。

  当时听到这句判决后,母亲赵金花直接就晕了,自此之后,李佳人只能在家里,接受家教的自学教育,并且按时服药,抑制病情继续严重发展。

  时间一长,李佳人也开始变的越来越自闭,逐渐沉迷与二次元的世界中,躲避现实的残酷。

  但是之前从姐姐李倾国的嘴里,李维知道了,佳人今年复查的情况,更加严重了。

  看着瞳孔扩散,神情茫然的李佳人,李维的心里犹如被针扎般刺痛。

  在这400年前的异国他乡,李维根本找不到任何的精神抑制类药物。

  “该死的!我怎么会忘记随身携带氟哌啶醇,太笨了!!”

  狠狠的锤了一下地面,李维满脸都是懊悔的表情。

  氟哌啶醇是一种高效的精神类药物,平常属于李佳人必须被的药品,每当她精神分裂症发作时,都会给她喂食这种药物。

  “不对!因为佳人的病随时都有可能复发,家里每一间屋子里,都是有氟哌啶醇的,让我想想,书房内的氟哌啶醇,是放在”

  “该死的!它在书桌的抽屉里。”

  牙根都快被咬碎了,李维现在恨不得立刻知道,那个捷足先登的人到底是谁,然后飞过去,将所有的失物都给抢回来。

  按照原来的医嘱,开始发病的李佳人,绝对不能超过3天的时间,而不服用药物,否则情况连医生自己都不清楚。

  “三天!三天!三天!”

  一遍遍在嘴里默念着,李维仿佛催眠般诉说着。

  三天!这两个字,现在已经犹如魔咒般,占据了李维全部的心神。

  但想在这17世纪,1625年的罗马城里,找到一个地下团伙头目,然后从他的手上夺走价值连城的失物,谈何容易。

  别的不说,李维从之前罗伯主教的记忆中,就知道现在整个罗马城,常住人口在10万以上。

  虽然这个数量,比起400年后的中国,也就是一个镇子的人数,但如果真让李维一个人一个人去找,三天时间够个屁!

  范围再缩小到贫民区,然而根据罗伯主教那个老色鬼的记忆,整个贫民区的人口数量,一直在两千到五千直接上下浮动。

  当然这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李维他是什么?

  他就是一个大腿不粗,胳膊不壮,无权无势,身在异乡举目无亲的,来自400年后的莫名来客。

  想要在几千人中,费劲全力找到一个地下团伙头目,这个还有希望,但如何从这个长年在刀口上的舔血的家伙手上,夺回失物呢!

  更别说这家伙还很有可能有一帮子喽啰手下,当然这些还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重要的

  他是一个东方人,他有一身黄皮肤!!

  随着西班牙帝国和葡萄牙王国,欧洲两大急先锋,在南美洲新大陆的开疆扩土,建立殖民地,同为黄皮肤的印第安土著,不是被杀,就是被驱逐,极少数会沦为仆役与奴隶。

  不过万幸的是,印第安土著出现在欧洲的概率,几乎可以等于零,这也让李维只是稍稍担心,自己会被误认为逃奴。

  因为从来没有中国人,来到过欧洲大陆,李维估摸着自己被误认为来自中亚的游牧民族的可能性更大!

  而游牧民族在欧洲的代名词,呵呵,那简直就是魔鬼,刽子手,异教徒的代名词啊。

  随着两次大规模的东方游牧民族,入侵欧洲大陆,造成了欧洲人对于“上帝之便”和“”的恐惧,不管是阿提拉,还是成吉思汗,那都是能让小儿止哭的家伙。

  “靠!要是被人指认为来自东方的魔鬼,估计老子的下场,不是被绞死,就是被烧死,麻蛋的,越想越没胆了。”

  看着屁股下的黑色斗篷,李维举得这有一股怪味的东西,短时间内别想摘下来了。

  千思万绪,随着李维的思想不断发散,时间也在缓慢流逝,月亮已经隐没,而在东方的天际,一抹鱼肚白也照亮了半边夜空的繁星。

  天亮了!!

  “咕噜~!”

  不过随之而来的,是李维肚子内的一声低鸣。

  “该死的,要想办法找点吃的了。”

  看着东方天际的鱼肚白,李维如此这般想着。

  ps:地狱这些日子,可能连一天一更都做不到了,主要是两件事。

  第一是地狱的姐姐,要结婚办事了,这可能会有个2—3天时间,中间地狱是几乎没有时间来码字的。

  (像唐家三少那种速神,老婆在手术室里待产,还能用座在外面等候椅上的一个小时,码出五千字的猛人,请恕妾身实在做不到啊!!)

  第二是未来的问题,地狱已经不是一天对自己的手残发愁了,于是参加了17(k)的青训手速训练营,希望在一个月是训练中, 能大副改变自己的手残问题。

  到那时,就能用有限的时间,码出更多的字了。

  (听说这手速训练营很有用?地狱也不知道嘞!)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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