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 章
哪都追着要比试,说是切磋,一出手就是狠招,你不还手还不行。”
玄麒听傻了,微张着嘴摇摇头:“拼命吧,我就得罪她的老大了,弄不好,还可能搞个伤残出来。不拼命吧,就永无宁日,真的很麻烦啊。”
“是啊。”贪狼一拍大腿,“大概,这也就是巫炀没有给印乌日印的原因吧。再来呢,身家清白,从一而终,这个不用解释了吧?还有什么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等等等等,咱就不一一提了。不过,要是以上千八百条全都符合条件,但这个人老鸹不喜欢,那也是白搭。”
“这么复杂……”玄麒喃喃地说。
贪狼不无夸张地连连称是:“所以这一族人丁一直不旺,现在更是越来越少,几乎看不到,要是这次,巫炀救不出那些人,灭族,基本上就无可避免了。”
“因此,为了避免灭族,他就一定要拿到遗天珠。”我再次强调,这才是巫炀的真正目的。
贪狼还是嬉皮笑脸的:“我刚才说的白搭,并不是说老鸹不会出手给印乌日印,而是乌日印根本印不上去。”
什么意思?我细细想着这句话,越想身体越僵硬,耳朵里嗡嗡直响,脑中渐渐呈现出空白状态,但贪狼紧接着的一番话,又将我拉回现实中。
“不过,为了改善人少的状况,有几代长老改良过乌日印。”他极力回忆着天枢还说过些什么,“当然对人品的要求是不会变的,只是,改良之后,也不必要喜欢,只要有点好感,甚至不讨厌,都能印上去。”
“啊,那就很难说了。”玄麒看起来相当失望。
贪狼“嗯”一声:“而且,自从十日被后羿shè落之后,老鸹们就慢慢变了,说好听点是内敛,说难听点就是闷葫芦,谁都无法知道他们的想法。”
玄麒的失望更明显,撇撇嘴角,不出声了。
“所以,青鸾,你要是喜欢,就大胆地去追吧。”贪狼拍了拍我,说出一句电视剧里被说烂了的台词。
我就当听到个笑话,完全不想理睬,也懒得再去费力解释什么。轻轻叹口气,才觉得心里居然空落落的。
贪狼也跟着叹口气:“哎,小狐狸想必只是粗浅地知道乌日印是老鸹的定情信物,却也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所以那天走的时候,才会那么高兴。”
玄麒挠挠头,脸色微变:“要是被她知道,印上乌日印,巫炀就要对青鸾至死不渝,那……那……”
“肯定会气歪了嘴。”贪狼不无恶dú地接口道,“气白了头,气得脸上全是皱纹。”
第三章 生活一如既往
自从听贪狼说了乌日印的故事。每次看到流霞,我总觉得心里有个疙瘩。流霞则浑然不觉,看起来心情很好,在学校见到,甚至还会主动打招呼,问我身体有没有不适。我想,应该真的如贪狼所说,她并不完全知道乌日印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有一次,她居然主动来找我,让我去她办公室。
“你要干什么?”玄麒相当戒备,也要跟着一起去。
流霞白他一眼:“女人说话,男人跟着掺和什么。你放心,我不会拿你姐姐怎么样的。”
然后,不由分说地将我一直拖到办公室,才放开手。
“什么事?”真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yào。
“来,我给你把个脉。”她伸出手说。
“不用了,没事。”说完,我转身想走,生怕她又会做出和上次“放血”类似的事。
“怕什么,只是把脉。”她眼疾手快地抓住我的手腕,按在了办公桌上。
起初。我是有些担心的,过了一会儿,看看真的是在把脉,虽说还是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可也就随她去了。
“你……是很喜欢巫炀的吧?”安静片刻,流霞忽然开口了。
我一愣,下意识地否认:“不,没有的事。”
她抿嘴一笑:“行了,这儿就我们两个人,说实话吧。姐姐见的多了,你瞒不了我的。”
顿了顿,见我没搭话,又说:“乌日印是直接烙在魂魄上的,和禁锢差不多,你知道要这么活生生地摆拖它的束缚有多难吗?算了,说了你也不懂,反正我是挺惊讶的,原本以为自己用情够深的了,想不到……”
说完,嘿嘿一笑:“不过,虽说纯属巧合,这样硬来也是很伤身体的。咱们呢,同时喜欢一个男人,你的希望显然是很渺茫的,不要太难过,他和我在一起,会幸福的。看到自己喜欢的人幸福,不也很好吗?”
一番话,说得我莫名其妙,张口结舌,好半天才明白过来,原来她认为巫炀不可能对我有意思,而她自己几乎铁定了会成为巫炀的女朋友,因此带着胜利者的姿态,“安慰”我来了。
“我看你嘛,在人类里也算不错的了。”她继续道,“不贪婪,不虚荣,不夸夸其谈,不自以为是,我们jiāo个朋友,等遗天珠取出来,我拿到莲花以后,欢迎你来青丘国看我们。”
天啊,真有面子,该感谢她的夸奖吗?
这样的自说自话,我仍然是不知道该怎么回才好。只能尴尬地笑笑,急忙抽回手,以最快的速度逃走了。
玄麒听了这件事,越来越不安,终于在一天上课时,忍不住小声对我说:“我一定要去提醒贪狼,让他嘴巴可千万严一点,这要是让胡老师知道,说不定你的命都得丢了。”
“不至于吧。”我觉得,没那么严重。
“怎么不至于?”玄麒完全不赞同,“她发现巫炀没有对你说清楚乌日印是干什么用的,以为是不想让你知道,也就是对你没意思,如果被她知道了巫炀从此以后再也不能喜欢别人了,不杀了你才怪呢。”
仔细想想,他说的也有点道理,遭受如此沉重的打击,以流霞的xìng格,确实很有可能会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
“你、我、沈天晖都不说,贪狼说的,她未必会相信。”但我还是认为没这么夸张,“最后,肯定会去找巫炀确认,你认为,巫炀会就此说些什么吗?”
“她抱着‘宁可信其有’的想法怎么办?”玄麒始终不放心。
“那就更不会了。”我倒是一点不觉得担忧,“你说,她想杀我,是为什么?”
玄麒有点想不明白我这么问的用意:“因为她喜欢巫炀,你是她的绊脚石。没了你,巫炀就能去喜欢别人,她就有希望了。”
“那么,她杀了我,你觉得,巫炀和她还会有可能吗?”我再问。
玄麒侧着头想了半天:“第一种可能,她不相信巫炀以后不能喜欢别人,还觉得巫炀根本就对你没意思,也就没必要杀你;第二种可能,她相信巫炀以后不能喜欢别人,于是很想杀掉你排除障碍,但是杀掉你之后,障碍是排除了,和巫炀也就没戏了。哎,这么说来说去,无论如何,她都是不可能和巫炀在一起的嘛。”
我笑笑:“除非她认识到这一点,索xìng豁出去了,才有可能动手。”
玄麒又认真思索半晌,最终得出结论:“不管怎么样,还是小心一点的好。”
因此放学之后,他特地去找贪狼,谨慎地一再嘱咐。直弄到贪狼极其不耐烦地将他赶出大门,还意犹未尽地朝院子里大喊一声“千万记住”。
回到家,发现院子大门和房间门都是开着的,走进去,只见沈天晖愣愣地坐在客厅里发呆,垂下的手中,lou一截红绳。
“想什么呢?”迟钝的玄麒什么都没注意到,蹑手蹑脚地kao近了,猛拍他一下。
沈天晖并没有被吓到,只是抬头微微一笑,将手里的东西挂到脖子上。
“这是什么?”玄麒凑过去想看个仔细。
我心里隐隐有了预感。要拉他,已经来不及了。
沈天晖倒是丝毫不介意,大大方方地把红绳拉了出来。
果然,绳上吊的是一个小小的,呈水滴状的血玉坠子。
玄麒只看一眼,立刻就傻了:“啊……对不起……我……”
“没事。”沈天晖还是笑笑,“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梓芸会说是通过情人泪找到我的?”
玄麒当然是想知道的,可一想到要勾起沈天晖对往事的回忆,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不禁讪讪一笑,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
“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我早就释然了。”沈天晖长出一口气,说,“现在,只觉得有些可惜,梓芸想要的太多,最终断送了自己的xìng命。”
顿了顿,继续道:“就像巫炀说的,情人泪是一种特殊的玉石,传说在很久以前,昆仑之下的一个小村庄里,有一对小夫妻,丈夫一次出去之后,便再没有回来,妻子整日站在村口,一边向远处眺望一边哭,眼泪哭干了,就是大滴大滴的鲜血,最终衰竭而死,魂魄又不肯转世投胎,仍然停留在原地,不断泣血。”
是个凄惨,但又十分常见的爱情故事。
“真可怜。”玄麒小声嘟囔着。
“是啊。”沈天晖点点头,“她太伤心了,以至于那段时间。村子里全是她哀哀的哭声。不多久,王母听说了这件事,也十分同情这个女子,便来到村子口,使她忘却以前的种种,做了散仙。而王母站过的地方,居然冒出了许许多多水滴状的美玉,玉中带着丝丝缕缕仿佛血脉似的红色,一旦有血滴上去,就被迅速吸收,可不会消失,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块鲜血还会越来越大,彷佛是血液在扩散。”
“王母娘娘法力无边。”玄麒听得入神,不着边际地说出这么一句。
“那只是传说,别太当真。”沈天晖不禁觉得好笑,“这一对情人泪,是作为十八岁的chéng rén礼物被送到我手里的,三年后,我滴上自己的血,把它送给了梓芸。”
玄麒念念有词了一会儿,说:“那时,她才十四岁?”
沈天晖“嗯”一声:“她是跟在我身后长大的,一直是个乖巧、柔弱的小女孩,因为年纪还小,给她的时候,我并没有说明这是什么。两年后,也不知她是怎么知道的,说了几句好话把另一块干净的情人泪骗了去,再还回来,上面已经有她的血了。”
“你怎么知道那上面滴的是她的血?”玄麒问道。
“修炼之人,对鲜血都很敏感,我修炼了十几年,是谁的血,总看得出来。”沈天晖解释道,“梓芸刚来时,才拿出情人泪,巫炀不是一眼就看出来那是我的血吗?”
玄麒了然地点头,又“嘿嘿”地笑起来:“挺好,挺好嘛。”
沈天晖定定地看着房间的一角,眼神迷离,想起了遥远的时光:“我们都很清楚,两人的关系肯定会遭到家里的强烈反对,情人泪也始终不敢戴在脖子上,怕被人看见。”
“不过,你们一定是非常开心的。”玄麒忍不住地感叹。
沈天晖不置可否,沉默下来,片刻后,突地话锋一转:“扯远了,还是来说情人泪吧。它除了吸血之外,可是有不少奇妙的地方呢。”
我知道他是不愿意再提往事,便抢在玄麒前面,做出很感兴趣的样子:“是吗?奇妙在哪里?”
沈天晖想了想,说:“很多啊,比如动物的血滴上去,是不会被吸收的,吸收了一个人的血,便不会再吸收另一个人的,不过最重要的,也是最被啧啧称奇的,则是它可以让情侣们产生一种心灵感应。只要对方佩戴在身上,那么闭上眼,集中注意力,用不了多久,就能看到他所看到的一切。这种感应,会随着玉石中血液范围的扩大而变得强烈,也会因为距离的远近而有所不同。”
第四章 巫炀不在的日子
玄麒听得很是投入:“那肯定是距离越近。感应力越强大喽?”
沈天晖点点头:“梓芸在敲门的时候,故意将情人泪放在衣领外,这样,才是最保险的。”
“怎么说?”玄麒没明白。
“道理很简单啊。”我倒是懂了,“她来前就知道这房子里有几个人,抛开你我不说,就是万一贪狼在,也不要紧。如果去开门的是沈天晖,会让她进来,那是毫无疑问的,但若开门的是巫炀呢?要怎么获取他的信任?”
“哦”玄麒想通了,“一个人类,身上戴着有沈天晖血的情人泪,她是什么身份,根本考虑都不用考虑,马上就能想到了。”
沈天晖没有搭腔,能看出是迟疑了下,才道:“其实,不瞒你们说,梓芸进来没多久,我就隐隐觉得有些不对。”
这话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
“刚刚看到她。心里百味掺杂,脑子一片空白,又争执几句,也就没空管这种感觉了。”沈天晖说,“后来到房间里,慢慢冷静下来,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才把你们叫进来。”
“除了那个几年没动过的账号,她还有哪里引起你的怀疑了?”我问。
“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她身上很香?”沈天晖不答反问。
我极力回忆当时的情景,但实在是想不起来了,因为看到这么好看的人来找沈天晖,注意力完全放到了他们是什么关系上,也就是说,八卦的天xìng让我忽略了其他。
“是很香。”玄麒却十分肯定,“但不是很刺鼻,我当时还想,这香水不错。”
沈天晖轻轻叹口气:“她对香水过敏,不管哪一种,闻到了就会不断打喷嚏,以前是绝不会用的。”
玄麒又有点发愣:“这……”
沈天晖继续道:“有了这些际遇,她的过敏体质必定是得到了改善,因为知道巫炀和贪狼都嗅觉灵敏,才特地喷上香水,以免被闻到带有狼王的气味。人类女子,喷一点香水,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吗?”
“这次来,她可真是准备充分啊。”玄麒忍不住感叹起来。
“才几年的时间。变化真是太大了。”沈天晖也是唏嘘不已,“做一族妖王的妃子,大概真的是很风光,她在狼族颐指气使惯了,却不想,诡隐根本不买她的帐,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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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麒听傻了,微张着嘴摇摇头:“拼命吧,我就得罪她的老大了,弄不好,还可能搞个伤残出来。不拼命吧,就永无宁日,真的很麻烦啊。”
“是啊。”贪狼一拍大腿,“大概,这也就是巫炀没有给印乌日印的原因吧。再来呢,身家清白,从一而终,这个不用解释了吧?还有什么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等等等等,咱就不一一提了。不过,要是以上千八百条全都符合条件,但这个人老鸹不喜欢,那也是白搭。”
“这么复杂……”玄麒喃喃地说。
贪狼不无夸张地连连称是:“所以这一族人丁一直不旺,现在更是越来越少,几乎看不到,要是这次,巫炀救不出那些人,灭族,基本上就无可避免了。”
“因此,为了避免灭族,他就一定要拿到遗天珠。”我再次强调,这才是巫炀的真正目的。
贪狼还是嬉皮笑脸的:“我刚才说的白搭,并不是说老鸹不会出手给印乌日印,而是乌日印根本印不上去。”
什么意思?我细细想着这句话,越想身体越僵硬,耳朵里嗡嗡直响,脑中渐渐呈现出空白状态,但贪狼紧接着的一番话,又将我拉回现实中。
“不过,为了改善人少的状况,有几代长老改良过乌日印。”他极力回忆着天枢还说过些什么,“当然对人品的要求是不会变的,只是,改良之后,也不必要喜欢,只要有点好感,甚至不讨厌,都能印上去。”
“啊,那就很难说了。”玄麒看起来相当失望。
贪狼“嗯”一声:“而且,自从十日被后羿shè落之后,老鸹们就慢慢变了,说好听点是内敛,说难听点就是闷葫芦,谁都无法知道他们的想法。”
玄麒的失望更明显,撇撇嘴角,不出声了。
“所以,青鸾,你要是喜欢,就大胆地去追吧。”贪狼拍了拍我,说出一句电视剧里被说烂了的台词。
我就当听到个笑话,完全不想理睬,也懒得再去费力解释什么。轻轻叹口气,才觉得心里居然空落落的。
贪狼也跟着叹口气:“哎,小狐狸想必只是粗浅地知道乌日印是老鸹的定情信物,却也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所以那天走的时候,才会那么高兴。”
玄麒挠挠头,脸色微变:“要是被她知道,印上乌日印,巫炀就要对青鸾至死不渝,那……那……”
“肯定会气歪了嘴。”贪狼不无恶dú地接口道,“气白了头,气得脸上全是皱纹。”
第三章 生活一如既往
自从听贪狼说了乌日印的故事。每次看到流霞,我总觉得心里有个疙瘩。流霞则浑然不觉,看起来心情很好,在学校见到,甚至还会主动打招呼,问我身体有没有不适。我想,应该真的如贪狼所说,她并不完全知道乌日印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有一次,她居然主动来找我,让我去她办公室。
“你要干什么?”玄麒相当戒备,也要跟着一起去。
流霞白他一眼:“女人说话,男人跟着掺和什么。你放心,我不会拿你姐姐怎么样的。”
然后,不由分说地将我一直拖到办公室,才放开手。
“什么事?”真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yào。
“来,我给你把个脉。”她伸出手说。
“不用了,没事。”说完,我转身想走,生怕她又会做出和上次“放血”类似的事。
“怕什么,只是把脉。”她眼疾手快地抓住我的手腕,按在了办公桌上。
起初。我是有些担心的,过了一会儿,看看真的是在把脉,虽说还是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可也就随她去了。
“你……是很喜欢巫炀的吧?”安静片刻,流霞忽然开口了。
我一愣,下意识地否认:“不,没有的事。”
她抿嘴一笑:“行了,这儿就我们两个人,说实话吧。姐姐见的多了,你瞒不了我的。”
顿了顿,见我没搭话,又说:“乌日印是直接烙在魂魄上的,和禁锢差不多,你知道要这么活生生地摆拖它的束缚有多难吗?算了,说了你也不懂,反正我是挺惊讶的,原本以为自己用情够深的了,想不到……”
说完,嘿嘿一笑:“不过,虽说纯属巧合,这样硬来也是很伤身体的。咱们呢,同时喜欢一个男人,你的希望显然是很渺茫的,不要太难过,他和我在一起,会幸福的。看到自己喜欢的人幸福,不也很好吗?”
一番话,说得我莫名其妙,张口结舌,好半天才明白过来,原来她认为巫炀不可能对我有意思,而她自己几乎铁定了会成为巫炀的女朋友,因此带着胜利者的姿态,“安慰”我来了。
“我看你嘛,在人类里也算不错的了。”她继续道,“不贪婪,不虚荣,不夸夸其谈,不自以为是,我们jiāo个朋友,等遗天珠取出来,我拿到莲花以后,欢迎你来青丘国看我们。”
天啊,真有面子,该感谢她的夸奖吗?
这样的自说自话,我仍然是不知道该怎么回才好。只能尴尬地笑笑,急忙抽回手,以最快的速度逃走了。
玄麒听了这件事,越来越不安,终于在一天上课时,忍不住小声对我说:“我一定要去提醒贪狼,让他嘴巴可千万严一点,这要是让胡老师知道,说不定你的命都得丢了。”
“不至于吧。”我觉得,没那么严重。
“怎么不至于?”玄麒完全不赞同,“她发现巫炀没有对你说清楚乌日印是干什么用的,以为是不想让你知道,也就是对你没意思,如果被她知道了巫炀从此以后再也不能喜欢别人了,不杀了你才怪呢。”
仔细想想,他说的也有点道理,遭受如此沉重的打击,以流霞的xìng格,确实很有可能会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
“你、我、沈天晖都不说,贪狼说的,她未必会相信。”但我还是认为没这么夸张,“最后,肯定会去找巫炀确认,你认为,巫炀会就此说些什么吗?”
“她抱着‘宁可信其有’的想法怎么办?”玄麒始终不放心。
“那就更不会了。”我倒是一点不觉得担忧,“你说,她想杀我,是为什么?”
玄麒有点想不明白我这么问的用意:“因为她喜欢巫炀,你是她的绊脚石。没了你,巫炀就能去喜欢别人,她就有希望了。”
“那么,她杀了我,你觉得,巫炀和她还会有可能吗?”我再问。
玄麒侧着头想了半天:“第一种可能,她不相信巫炀以后不能喜欢别人,还觉得巫炀根本就对你没意思,也就没必要杀你;第二种可能,她相信巫炀以后不能喜欢别人,于是很想杀掉你排除障碍,但是杀掉你之后,障碍是排除了,和巫炀也就没戏了。哎,这么说来说去,无论如何,她都是不可能和巫炀在一起的嘛。”
我笑笑:“除非她认识到这一点,索xìng豁出去了,才有可能动手。”
玄麒又认真思索半晌,最终得出结论:“不管怎么样,还是小心一点的好。”
因此放学之后,他特地去找贪狼,谨慎地一再嘱咐。直弄到贪狼极其不耐烦地将他赶出大门,还意犹未尽地朝院子里大喊一声“千万记住”。
回到家,发现院子大门和房间门都是开着的,走进去,只见沈天晖愣愣地坐在客厅里发呆,垂下的手中,lou一截红绳。
“想什么呢?”迟钝的玄麒什么都没注意到,蹑手蹑脚地kao近了,猛拍他一下。
沈天晖并没有被吓到,只是抬头微微一笑,将手里的东西挂到脖子上。
“这是什么?”玄麒凑过去想看个仔细。
我心里隐隐有了预感。要拉他,已经来不及了。
沈天晖倒是丝毫不介意,大大方方地把红绳拉了出来。
果然,绳上吊的是一个小小的,呈水滴状的血玉坠子。
玄麒只看一眼,立刻就傻了:“啊……对不起……我……”
“没事。”沈天晖还是笑笑,“你想不想知道,为什么梓芸会说是通过情人泪找到我的?”
玄麒当然是想知道的,可一想到要勾起沈天晖对往事的回忆,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不禁讪讪一笑,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
“事情已经过去那么久,我早就释然了。”沈天晖长出一口气,说,“现在,只觉得有些可惜,梓芸想要的太多,最终断送了自己的xìng命。”
顿了顿,继续道:“就像巫炀说的,情人泪是一种特殊的玉石,传说在很久以前,昆仑之下的一个小村庄里,有一对小夫妻,丈夫一次出去之后,便再没有回来,妻子整日站在村口,一边向远处眺望一边哭,眼泪哭干了,就是大滴大滴的鲜血,最终衰竭而死,魂魄又不肯转世投胎,仍然停留在原地,不断泣血。”
是个凄惨,但又十分常见的爱情故事。
“真可怜。”玄麒小声嘟囔着。
“是啊。”沈天晖点点头,“她太伤心了,以至于那段时间。村子里全是她哀哀的哭声。不多久,王母听说了这件事,也十分同情这个女子,便来到村子口,使她忘却以前的种种,做了散仙。而王母站过的地方,居然冒出了许许多多水滴状的美玉,玉中带着丝丝缕缕仿佛血脉似的红色,一旦有血滴上去,就被迅速吸收,可不会消失,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块鲜血还会越来越大,彷佛是血液在扩散。”
“王母娘娘法力无边。”玄麒听得入神,不着边际地说出这么一句。
“那只是传说,别太当真。”沈天晖不禁觉得好笑,“这一对情人泪,是作为十八岁的chéng rén礼物被送到我手里的,三年后,我滴上自己的血,把它送给了梓芸。”
玄麒念念有词了一会儿,说:“那时,她才十四岁?”
沈天晖“嗯”一声:“她是跟在我身后长大的,一直是个乖巧、柔弱的小女孩,因为年纪还小,给她的时候,我并没有说明这是什么。两年后,也不知她是怎么知道的,说了几句好话把另一块干净的情人泪骗了去,再还回来,上面已经有她的血了。”
“你怎么知道那上面滴的是她的血?”玄麒问道。
“修炼之人,对鲜血都很敏感,我修炼了十几年,是谁的血,总看得出来。”沈天晖解释道,“梓芸刚来时,才拿出情人泪,巫炀不是一眼就看出来那是我的血吗?”
玄麒了然地点头,又“嘿嘿”地笑起来:“挺好,挺好嘛。”
沈天晖定定地看着房间的一角,眼神迷离,想起了遥远的时光:“我们都很清楚,两人的关系肯定会遭到家里的强烈反对,情人泪也始终不敢戴在脖子上,怕被人看见。”
“不过,你们一定是非常开心的。”玄麒忍不住地感叹。
沈天晖不置可否,沉默下来,片刻后,突地话锋一转:“扯远了,还是来说情人泪吧。它除了吸血之外,可是有不少奇妙的地方呢。”
我知道他是不愿意再提往事,便抢在玄麒前面,做出很感兴趣的样子:“是吗?奇妙在哪里?”
沈天晖想了想,说:“很多啊,比如动物的血滴上去,是不会被吸收的,吸收了一个人的血,便不会再吸收另一个人的,不过最重要的,也是最被啧啧称奇的,则是它可以让情侣们产生一种心灵感应。只要对方佩戴在身上,那么闭上眼,集中注意力,用不了多久,就能看到他所看到的一切。这种感应,会随着玉石中血液范围的扩大而变得强烈,也会因为距离的远近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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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天晖点点头:“梓芸在敲门的时候,故意将情人泪放在衣领外,这样,才是最保险的。”
“怎么说?”玄麒没明白。
“道理很简单啊。”我倒是懂了,“她来前就知道这房子里有几个人,抛开你我不说,就是万一贪狼在,也不要紧。如果去开门的是沈天晖,会让她进来,那是毫无疑问的,但若开门的是巫炀呢?要怎么获取他的信任?”
“哦”玄麒想通了,“一个人类,身上戴着有沈天晖血的情人泪,她是什么身份,根本考虑都不用考虑,马上就能想到了。”
沈天晖没有搭腔,能看出是迟疑了下,才道:“其实,不瞒你们说,梓芸进来没多久,我就隐隐觉得有些不对。”
这话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
“刚刚看到她。心里百味掺杂,脑子一片空白,又争执几句,也就没空管这种感觉了。”沈天晖说,“后来到房间里,慢慢冷静下来,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才把你们叫进来。”
“除了那个几年没动过的账号,她还有哪里引起你的怀疑了?”我问。
“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她身上很香?”沈天晖不答反问。
我极力回忆当时的情景,但实在是想不起来了,因为看到这么好看的人来找沈天晖,注意力完全放到了他们是什么关系上,也就是说,八卦的天xìng让我忽略了其他。
“是很香。”玄麒却十分肯定,“但不是很刺鼻,我当时还想,这香水不错。”
沈天晖轻轻叹口气:“她对香水过敏,不管哪一种,闻到了就会不断打喷嚏,以前是绝不会用的。”
玄麒又有点发愣:“这……”
沈天晖继续道:“有了这些际遇,她的过敏体质必定是得到了改善,因为知道巫炀和贪狼都嗅觉灵敏,才特地喷上香水,以免被闻到带有狼王的气味。人类女子,喷一点香水,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吗?”
“这次来,她可真是准备充分啊。”玄麒忍不住感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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