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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章

  永远都不要再分开!”

  两个小时的路一晃眼就到了。

  公墓我并不陌生,每年清明,陆达都带我和胡一青来这里为爷爷nǎinǎi扫墓。

  叶云的墓地已经布置整齐,墓碑倒扣在边上。

  我把妈妈的骨灰盒轻轻地放入,丁骏对边上的工人点了点头,他们开始盖石板,糊水泥。

  我默默地站在一边,心痛莫名。

  “小鹿。”背后传来轻轻地呼唤声。

  转过头,是陆达通红的双眼和无限疼爱的目光。

  “爸,你怎么来了?”我扑入他的怀里,又一次泣不成声。

  “小鹿,你知道你的原名叫什么吗?”陆达轻轻的拍着我的背。

  “呦呦。”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把你改名叫小鹿吗?”

  “因为……我妈妈是鹿县人?”

  他点点头:“这也是原因之一。诗经里有一句‘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其实这句诗里蕴含着你的两个名字。”

  我的眼泪更加汹涌澎湃。

  “爸爸,谢谢你领养了我。叶云……妈妈的在天之灵一定会很感谢你如此厚待我!”

  陆达苦笑着摇了摇头。

  墓碑终于立好了。

  我泪眼婆娑地看到上面写着“叶云之墓”,下角写着“女:陆呦呦,夫:陆达泣立”!

  作者有话要说: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这句话里隐含了我闺蜜的名字,你一定知道的。

  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星 光

  叶云高中毕业的那一年暑假,独自到南明新溪农村一位亲戚家玩,在那里偶然碰到了风华正茂的陆达!当年,陆达大学刚毕业,正在等待分配,因为他喜欢摄影,所以就趁着这段时间,在南明各个农村采风。

  也许是命中注定,一个二十三岁,一个十九岁,两个如玉年华的年轻人就在南明新溪相遇,相知,相爱……听起来真的很美好!可是,陆达身边当时已经有了相处已久的女朋友,也就是现在妻子胡一青。

  年轻的陆达取舍两难,在感情上,他更偏向于叶云,可是在理智和道义上,他实在又不想对不起胡一青。

  正值优柔寡断之际,胡一青的父亲突发心脏病身亡,胡一青出自单亲家庭,从小是跟父亲一起长大,突如而来的打击让她一下子就病倒在床……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选择的过程,陆达最终还是无奈地和叶云分了手,各奔东西。

  “可是,据平安社区的郑阿云阿姨所说,当时鹿县的人都传我的亲生父亲是妈妈的一个高中同学?”

  难不成是当时大家错把陆达当成妈妈的同学?这也不太可能,因为年纪和经历不符!

  “那个男同学是一直在追求你妈妈。当年他也确实来到鹿县,劝你妈妈跟他一起走。可是……”陆达的脸上呈现出羞愧难当的神情。

  我怔怔地看着他,等着他继续往下说。

  “那时候,你妈妈的肚子里已经有了你。也许是她实在舍不得和我之间这唯一的联系,所以就婉拒了那个男同学的恳求……坚持生下了你。”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一个未婚的女孩子,在那样的年代,能不顾流言蜚语,生下一个私生子,那该需要多大的勇气!

  可悲的是,陆达完全不知道叶云当年是怀上身孕离开南明的!只到几年以后,叶云在新溪农村的亲戚找上门来。

  他们告诉陆达,叶云把一个孩子寄养在他们家,可是他们家条件也不好,实在负担不起,但是他们也知道叶云家里的情况,所以不敢问叶云要钱,因为当时叶云也承诺,只是暂时寄养而已,可是一寄养就是几年的时间!

  那户老实的人家知道陆达和叶云之前有着很好的关系,所以想问陆达能否帮忙给这个孩子寻找一个好的去处。

  陆达当天就起程到新溪,一看到我,他便知我是叶云的孩子,但是他当时也和别人一样,以为我是叶云和她同学的孩子。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注定,因为陆达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加上他对我很有眼缘,当下就返回南明把胡一青接过来看我。

  善良的胡一青了解了整这事情的来龙去脉,亲自将我从农村领回家,从此以后,视如已出,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陈明华在那一次请我们全家吃饭时,会说“小鹿才是最有福气的人……”,“要不是嫂子当年宽宏大量……”。

  两年以后,叶云在南明的亲戚又一次找上门来,这一次,他带来几张照片,还有叶云的一封信。

  在这封信上,叶云说自己去沪市寻找当年的男同学了,不会再回来,感谢陆达对我领养。最后她还提出了一个不情之请,请他帮忙能安排一下叶庆的将来!

  所以,传言终归是传言。叶庆并不象鹿县人所说的那样,回到生母身边,家破人亡之后,他当时已辍学在瓯市的一家皮鞋店打工。

  因为叶云的这封信,陆达再一次求了胡一青。

  胡一青满腹委屈,纠结了数日,最究答应了陆达。而当时,她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让陆达保证,从今以后不再和叶云有任何的瓜葛和联系。对一让再让的胡一青来说,这是一个女人维护家庭,维护爱情最后的底线!

  新溪村的那个亲戚想来也是答应了叶云的一些要求,完完整整地保守了叶家最后的秘密,陆达自然再也不知道叶云的后来。

  于是,一对曾经的情侣自此天人两隔,不通有无!

  “爸爸,你又是什么时候知道我是你亲生女儿的?”我含着泪,靠在陆达身上。

  “当年,我没有自己出面去瓯市带明华,也就是叶庆,而是依然委托了你们在新溪的那个亲戚,把叶庆带到南明。你那亲戚告诉他,他姐姐把叶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留给了他,让他在南明念了最好的寄宿学校,一直念到大学毕业……最后,我找了个机会,把明华留在了自己的公司。”

  陈明华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但是有时聪明反被聪明误,他没有脚踏实地,更喜欢投机倒把,自始自终,他一直以为是自己家的钱支持自己上学,然后是因为自己的才华,才进了陆氏地产。

  几年后,陆达为了磨炼他,特意许诺给他几年时间,让他在外面闯dàng,如果混得好,自然恭喜他,如果实在混不下去,陆氏地产依然张开双臂欢迎他。

  叶庆踌躇满志地回到鹿县,准备大展拳脚,结果却是一败涂地。但是他依然是有收获的,在这里,他了解很多关于叶家的往事,敏感的他开始四处调查,终于查明叶云所有的过去,原来叶云跟自己的老板陆达有着如此千丝万缕的联系!

  叶庆非但没有感恩之心,倒是如获至宝地拿着这些东西来找到了陆…… 至此,陆达才知道叶云芳魂已逝,而小鹿原来就是自己的骨血,为了验证陈明华的说法,他还悄悄地去作了DNA鉴定,结果更是让他欣喜若狂!

  考虑到叶云的悲惨过去,以及我一直以来的平静生活,陆达放低姿态请求陈明华不要把这些事实的真相告诉我。

  陈明华自以为要挟住了陆达,开始明目张胆地谈各种各样的条件,陆达看在叶云和我的份上,一一应允,因为他对我的疼爱以及对叶云的谦疚已经已经如汹涌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

  ……

  “妈妈知道这些事吗?”我木然地问。

  “明华回南明后,抖出了所有的事实,你妈妈全都知道了。她很难过,但是她很爱你,很爱这个家,接受了这所有残酷的现实,然后,小心翼翼地配合着我保守着这个秘密。”

  我的生母是一个深情和不幸的女人,我的养母是一个胸怀宽广的伟大女人!

  这是一个沉重的故事,故事的主角是我的母亲,我相信如果柯潇在,她肯定会大叫,这是一个绝好的小说素材,可这真的不是故事,而是切实地发生在我的身上!

  入夜,丁骏开车载我出去兜风。

  “小鹿姐,带你去一个地方。”他温柔地笑。

  我点点头,身边这位是我深爱的人,我愿意跟随他到天涯海角!

  车子开了近四十分钟,然后停了下来。

  虽然是盛夏,可是夜风很凉,一下车,我就不禁打了个寒战。丁骏拿出一件衬衫,裹在我身上,牵着我的手往前走。

  “这是哪里?”这个地方除了偶尔有车子开过时,车灯扫过,基本没有人烟。

  “看不出来吗?九龙湿地公园。”

  “就是有一个新盖的大廊桥的那个大公园?”

  九龙湿地离市区还是有点距离的,白天里真的是鸟语花香,人声鼎沸,可是此时却一片漆黑,鸦雀无声。

  一阵夜风吹过,不禁头皮发麻!

  我忍不住往丁骏身边靠了又靠,紧紧拉着他的衣袖,不肯松开。

  我开始撒娇,赖在原地不肯走:“丁骏。”

  他停下来,转头看我。

  我张开双臂:“亲亲、抱抱、举高高!”

  他乐了,在我的鼻尖亲了一下,然后抱着我,往上托了一下!

  “全套服务!怎么,肯走了吗?”

  “这里这么冷清,会不会遇到抢劫的啊?”我还是有些害怕。

  “有可能,我没带钱,只能把你送给他们了。”丁骏侧脸一笑,坏坏地开了个玩笑。

  “……那,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我使动掐了他一下。

  “哎呀,娘子饶命!”他夸张地叫。

  我们慢慢地走在寂静无声的公园里,耳边有蛙鸣和虫吟,倒是别有情趣。

  “小鹿,你看!”

  丁骏突然停下脚步,把我的身子一转,茂密的草丛里到处都是星星点点,那些一闪一闪的小灯光在暗黑的空气里闪烁明亮!

  “哇噻,萤火虫诶!”我兴奋地大叫。

  “是。我看微信朋友圈里很多人都在转,就一直想着抽个时间带你来看看。”丁骏站在我背后,淡淡地说。

  我回头狠狠地抱了一抱他,有这样的男人,真的好幸福!

  “小时候,南明市区还很小,我和潇潇他们天天在野外玩,经常可以看到萤火虫!可是这些年,可能是城市发展了,到处是水泥森林,就再也没有看到过这些小虫子!”

  丁骏笑着点点头,放开我的手,柔声叮嘱:“你自己好好看,小心着点路,我就在你后面。”

  我兴奋地跑来跑去,用手挥动着路边的杂草,那一串串星星点点的灯光忽东忽西,上下左右地成群飞动,环绕在我的裙摆和脚边。

  我矫情地觉得自己变成一个小仙女,拿着仙女棒一挥,带出了一连串的点点星光!

  “小仙女,过来!”丁骏叫我。

  我跑回他的身边,他拢着手心,轻轻地打开,一个小小的光源正在他的掌心快速地闪亮!

  “哈,萤火虫好傻,它难道都不知道飞走吗?”我乐不可支地轻轻拨动着这个小家伙。

  “因为它知道自己现在是一个礼物,要送给一个叫‘呦呦’的小仙女。”

  丁骏拉过我的手,把那个小小的光源轻轻地放在我的手心。

  手里握着丁骏给我的光亮,抬头看看满天的醒目星光,低头再看看脚边的莹光环绕,我嘿嘿一笑,把掌心的那个小光源往草丛里一甩!

  “怎么?不要我的礼物吗?这样我会很受伤。”丁骏轻轻地环住了我的腰。

  然后,脖子上一凉,一条亮亮的项链扣在我的脖子上,有一只金色的梅花鹿吊坠!

  “那么,这个礼物怎么样?能不能从此以后套住你?”

  我踮起脚尖,在他耳边轻轻地呓语:“什么礼物都不如我妈妈送给我的珍贵!……那就是你。”

  然后,我把自己的唇贴上了他的。微风不噪,星光正好!

  生活似乎恢复了平静。

  丁骏依然做着空中飞人,为南明商会,为自己的事业而奔波,我也是井然有序地打理着自己的“人鱼婚纱”。

  离婚纱(礼服)设计大赛投稿截止日越来越近,我的设计也总算完成,心惊胆战地用电子邮箱发了出去。

  “祝陆老板此次功成名就!”柯潇依然一有时间就到店里混着。

  “算了,我应该抱着一份平常心,而不是一份功利心……”我喃喃自语,患得患失的很严重!

  “真的?不要功利?陆老板的境界什么时候变得如此之高?”柯潇眨眨眼。

  “……有奖拿自然更好。”我简直是自已打自己嘴巴。

  “哈哈哈!这不叫功利心,这叫事业心!对了,小玉怎么不在?”柯潇东张西望。

  “她今天说有点事,向我请了两个小时的假。”

  “哦,不知她nǎinǎi的眼睛有没有做手术,上次有听她讲过。”

  “好象之前是去之江咨询过的。”

  有些愧疚,做为小玉的老板,她的姐姐,我最近都是忙着自己的事,倒是忘了她的年度梦想!

  “欢迎光临!”来客提醒器响了。

  大家都下意识地往门口看,这一看,不得了!秦歌居然拉着小玉的手大跨步地走了进来!

  还没等我们有什么反应,小玉欢呼雀跃地跑过来!

  “小鹿姐,柯潇姐!我nǎinǎi的手术很成功!”

  “小玉,你nǎinǎi的事……很抱歉,我都没帮上什么忙。”

  我觉得自己真不是人,干的完全是马后pào的事!

  “没关系了,我知道你事情很多!都是靠大家帮忙,林医生帮我联系了省里的一位知名眼科专家,秦歌哥特地开车去之江接的专家。现在一切顺利,我太开心了!”

  “咳咳咳,现在的重点是,秦歌,你是什么时候诱拐了我们家小玉的!”柯潇把一张报纸卷成了筒,凶巴巴地点着秦歌的胸口!

  秦歌的脸一红,故意呈现出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可笑,管好你家范明,少来管我!”

  “不行,一定要老实jiāo待,看上我们家小玉哪一点了?”我也笑着扔了一个靠垫过去。

  秦歌翻了个白眼,手脚敏捷地把靠垫给扔了回来。

  “小玉,那你来说!”我和柯潇同时说了这句话。

  “他说……他特别喜欢我叫他秦歌哥。”

  哈哈,秦歌哥,情哥哥!

  “如果可以,我想要更轻盈……”

  我把铃声换成和丁骏一模一样的,因为我们就是彼此的“天使”!

  “鹿鹿,你快点回家。”胡一青的声音万般焦虑。

  “妈妈,怎么了?”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安。

  “你爸爸……被纪委带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九龙湿地公园的萤火虫去看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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