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就宠她
夜默城的手很漂亮,骨骼分明,指甲修整,透着淡淡的红色,晶莹剔透。舒萋鴀鴀
花期吃下瓜子肉,毫不避讳地抓过他的手细细地打量,不禁啧啧道:“默默,一个男人的手都这么漂亮,你要我一个弱女子情何以堪。”
“我从来不知道小七是弱女子。”夜默城摸了摸花雅的头,眼眸里藏着宠溺。
“我就是。”
一旁被晾在一边的花雅看着他们的行为,眉尖蹙了蹙:“默哥哥,你也别太宠着表姐了,以后表姐嫁了人,什么都不会怎么行?”
怎么今天每个人都巴望着她嫁人?
“就算她嫁人,我也宠她,有你什么事情吗?”夜默城脸色一冷,终于给了她一点反映,只是出口的话毫不客气,让花雅的脸色多了几分难堪。
“雅表妹,表姐的事情不管你臀事哦。”花期笑了笑,道。
臀事
真是个用词文明的孩子。
就在花雅还要进一步讨论的时候,厨房里,四婶杨木琴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在看见花期时,脸上一亮,很是贤惠地道:“小七回来了?今天做的菜都是你爱吃的呢,菜都做好了,该吃饭了。”
闻言,花期提着裙摆奔了过去,给了她一个熊抱,回头看了花雅一眼。
看看,这个才是原装的贤妻良母,淑女范儿。
吃饭时间,足足有十米的红木桌上,菜满满摆了一桌。
二婶因为刚才的事情,愣是直接在楼上用餐了。
花期一边吃,一边感叹:“啧啧,四婶,你也太贤惠了。四叔娶了你真是踩了天底下最大的狗屎运。”
“小七手艺也不错,哪天也露露手?”杨木琴脸上一红,烂漫的红潮染上双颊,秀色可餐。
花期一看,不禁在想,一个大老粗竟然也能去一个这样人比花娇的老婆,这是这四婶是上辈子造的什么孽啊嫁给四叔?
一旁的花骨忍不住吐槽:“就是,爸爸就是踩狗屎了竟然能娶妈妈”
还没说完,就被花不问拉过去一阵乱挠。
花期转过头,看向旁边的夜默城,小声地嘀咕道:“你说,是不是男人都喜欢贤良淑德的女人啊?”
夜默城将鱼肉剃了刺,夹进她的碗里,道:“也不是。”
“是这样吗?男人不都喜欢女人伺候着吗?”
闻言,夜默城低下头,温润的气息洒在敏感如珠的耳珠上,花期不由双耳一红:“那也不一定,有些男人也很愿意伺候他们的老婆的。”
那个伺候一词被他咬地极重。
“你是说你也是吗?”为什么总感觉这家伙话中有话啊?
“”夜默城挑眉,不置可否。
坐在不远处的花雅正巧看见花期两人交头接耳,那样子亲密地让人心里发酸,贝齿轻咬。
花期和夜默城为什么他们无论做什么,都是那样的和谐,那样的刺眼。
吃着碗里的鱼肉,花期忽然想起什么,抬头问花不问,道:“四叔,你们怎么知道我回来了,还在sail?”
话一问出来,坐在对面的花骨扑哧笑了出来,古灵精怪地道:“表姐,有默哥哥的地方就一定有你,你们两个跟连体婴儿似的,跟着默哥哥,找不到才叫奇怪了。”
花期一听,脸色纠结了一下,刚要反驳,就被夜默城接下话:“小骨说得对。”声音顿了顿,“所以,你姐没脑子。”
“”花期无语。
你是在说,我的脑子全给你了么。
晚饭过后,就是花家惯例的家族交流,花家的男人会聚集在一起商讨事务,理清各方面的头绪,连夜默城也被拉住。
花期对此一向不感兴趣,跑到后院休息,呼吸着自己熟悉的空气,感觉轻松了很多,前几个月所压抑的疲乏在这一刻得到释放。
手里摘了一朵傲然绽放的牡丹,艳丽的红色散发着不可抵挡的生命的气息,花期拿在手上把玩,好不闲情。
她喜欢牡丹,院子里这大片的牡丹也是随着她的喜欢来的。
牡丹象征荣华,象征富贵,但她喜的是牡丹所带的古朴,配着老宅倒是勃勃生机,富有生气。
五月天的空气,带着白日的余热,暖暖的,有些潮湿。
但就是有人看不得她好,她还没享受完,就被一个细软却不喜的声音打断:
“我们家的牡丹一直都开的很好,表姐还真喜欢红色,不过,人总要艳丽点。”
话听上去像是在夸人,可话里的意味却是多了几分曲折,不讨人喜。
说是艳丽,分明是在说她俗艳,风尘。
疏松的眉头紧了紧,花期转过头看向身后一脸鄙夷的花雅,脸上噙着一个轻巧的笑意,慢条斯理地嗅了嗅手中的花,映衬面色俏丽,:“是么,这身是从默默从夜姨那里借来的,这艳也是从夜姨那里借来的艳,夜姨说红色不像粉色洋气,倒是颇有韵味,我也这么觉得。”
目光落在花雅那身温婉的粉嫩粉色洋装身上,在一片艳红里,黑幕中,如此的花雅在花期面前显得如此弱小无力。
话是说的淡雅脱俗,别看花期性子活跃,但并不代表她不细腻,你要拽文,拽礼节,她也可以信手拈来对付。
你说我俗艳,我就说你崇洋媚外。软柿子可不是那么好捏的。
也是,或许只有在夜默城面前,她才会有属于女孩子的柔弱。
花家的家宴要穿正装,花期这时候刚巧回来没有,还是借来的衣服。
那种被俯视的感觉总会让花雅内心深处歇斯底里地想要毁掉她的一切。
闻言是夜姨的礼服,花雅的脸色微变,看向礼服的神色带了嫉妒,手下,抓着裙摆的手紧了紧。
花雅喜欢夜默城,众多周知,但夜姨更喜欢活泼好动的花期,更是人尽皆知。
她想要夜默城,从段姨身上入手,根本就拼不过花期。
这也是她一直心怀芥蒂的。
“夜姨的眼光一向不错,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说的不假。”
这不是直说花期长得丑吗?
放屁。
“是啊,但金装穿在人身上也要看人啊,有些人啊,做婊子还立贞节牌坊呢——表里不一。”花期讨厌虚伪的女人了。
每次她问那些女人说,你们喜欢夜默城什么?
那些人就会回答:“全喜欢。”
靠,酸不酸啊,是不是连夜默城的五脏六腑都喜欢啊?或许,也就海蓝才会喜欢吧,不,那丫头不管是谁的五脏六腑,她都喜欢。
闻言,花雅笑了,那张脸芙蓉春水柳如眉,沉静锐利,涂着指甲油的手摸上一朵牡丹,自然地说道:“呵,表姐说的是,人家做婊—子的还懂得遮羞,不像有些人,就是一颗老鼠屎坏了整锅粥。”
花期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前三个月离家出走,就为了一个没有任何关联的男人,即便是寻常人家,也会说三道四,更何况对象是堂堂a市第一红色家族花家。
倒追男人,这件事,虽然具体的事情没有多少人知道,但是军区里的人已经传的沸沸扬扬。
花家的女儿倒追男人的事情也有,本来不算什么,就像当初五姑就是倒追五姑丈的,但关键点在于,花期追的是什么人,被追的人是何悠扬,就显得不一样了。
像这种大家族,表面上风平浪静,但涉及到面子上的问题就不一样了。
花期没有反驳,知道花雅心里有怒。
花家且不管内部怎么样,但一向是一致对外的,这次事情弄成这样,作为花家的一员,花雅有气,也不是没有道理。
但花期不反驳并不代表别人不会。
见花期没有反驳,花雅终于开口道:“表姐,你可不可以离默哥哥远点,总是粘着他,就不怕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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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期吃下瓜子肉,毫不避讳地抓过他的手细细地打量,不禁啧啧道:“默默,一个男人的手都这么漂亮,你要我一个弱女子情何以堪。”
“我从来不知道小七是弱女子。”夜默城摸了摸花雅的头,眼眸里藏着宠溺。
“我就是。”
一旁被晾在一边的花雅看着他们的行为,眉尖蹙了蹙:“默哥哥,你也别太宠着表姐了,以后表姐嫁了人,什么都不会怎么行?”
怎么今天每个人都巴望着她嫁人?
“就算她嫁人,我也宠她,有你什么事情吗?”夜默城脸色一冷,终于给了她一点反映,只是出口的话毫不客气,让花雅的脸色多了几分难堪。
“雅表妹,表姐的事情不管你臀事哦。”花期笑了笑,道。
臀事
真是个用词文明的孩子。
就在花雅还要进一步讨论的时候,厨房里,四婶杨木琴从厨房里走了出来,在看见花期时,脸上一亮,很是贤惠地道:“小七回来了?今天做的菜都是你爱吃的呢,菜都做好了,该吃饭了。”
闻言,花期提着裙摆奔了过去,给了她一个熊抱,回头看了花雅一眼。
看看,这个才是原装的贤妻良母,淑女范儿。
吃饭时间,足足有十米的红木桌上,菜满满摆了一桌。
二婶因为刚才的事情,愣是直接在楼上用餐了。
花期一边吃,一边感叹:“啧啧,四婶,你也太贤惠了。四叔娶了你真是踩了天底下最大的狗屎运。”
“小七手艺也不错,哪天也露露手?”杨木琴脸上一红,烂漫的红潮染上双颊,秀色可餐。
花期一看,不禁在想,一个大老粗竟然也能去一个这样人比花娇的老婆,这是这四婶是上辈子造的什么孽啊嫁给四叔?
一旁的花骨忍不住吐槽:“就是,爸爸就是踩狗屎了竟然能娶妈妈”
还没说完,就被花不问拉过去一阵乱挠。
花期转过头,看向旁边的夜默城,小声地嘀咕道:“你说,是不是男人都喜欢贤良淑德的女人啊?”
夜默城将鱼肉剃了刺,夹进她的碗里,道:“也不是。”
“是这样吗?男人不都喜欢女人伺候着吗?”
闻言,夜默城低下头,温润的气息洒在敏感如珠的耳珠上,花期不由双耳一红:“那也不一定,有些男人也很愿意伺候他们的老婆的。”
那个伺候一词被他咬地极重。
“你是说你也是吗?”为什么总感觉这家伙话中有话啊?
“”夜默城挑眉,不置可否。
坐在不远处的花雅正巧看见花期两人交头接耳,那样子亲密地让人心里发酸,贝齿轻咬。
花期和夜默城为什么他们无论做什么,都是那样的和谐,那样的刺眼。
吃着碗里的鱼肉,花期忽然想起什么,抬头问花不问,道:“四叔,你们怎么知道我回来了,还在sail?”
话一问出来,坐在对面的花骨扑哧笑了出来,古灵精怪地道:“表姐,有默哥哥的地方就一定有你,你们两个跟连体婴儿似的,跟着默哥哥,找不到才叫奇怪了。”
花期一听,脸色纠结了一下,刚要反驳,就被夜默城接下话:“小骨说得对。”声音顿了顿,“所以,你姐没脑子。”
“”花期无语。
你是在说,我的脑子全给你了么。
晚饭过后,就是花家惯例的家族交流,花家的男人会聚集在一起商讨事务,理清各方面的头绪,连夜默城也被拉住。
花期对此一向不感兴趣,跑到后院休息,呼吸着自己熟悉的空气,感觉轻松了很多,前几个月所压抑的疲乏在这一刻得到释放。
手里摘了一朵傲然绽放的牡丹,艳丽的红色散发着不可抵挡的生命的气息,花期拿在手上把玩,好不闲情。
她喜欢牡丹,院子里这大片的牡丹也是随着她的喜欢来的。
牡丹象征荣华,象征富贵,但她喜的是牡丹所带的古朴,配着老宅倒是勃勃生机,富有生气。
五月天的空气,带着白日的余热,暖暖的,有些潮湿。
但就是有人看不得她好,她还没享受完,就被一个细软却不喜的声音打断:
“我们家的牡丹一直都开的很好,表姐还真喜欢红色,不过,人总要艳丽点。”
话听上去像是在夸人,可话里的意味却是多了几分曲折,不讨人喜。
说是艳丽,分明是在说她俗艳,风尘。
疏松的眉头紧了紧,花期转过头看向身后一脸鄙夷的花雅,脸上噙着一个轻巧的笑意,慢条斯理地嗅了嗅手中的花,映衬面色俏丽,:“是么,这身是从默默从夜姨那里借来的,这艳也是从夜姨那里借来的艳,夜姨说红色不像粉色洋气,倒是颇有韵味,我也这么觉得。”
目光落在花雅那身温婉的粉嫩粉色洋装身上,在一片艳红里,黑幕中,如此的花雅在花期面前显得如此弱小无力。
话是说的淡雅脱俗,别看花期性子活跃,但并不代表她不细腻,你要拽文,拽礼节,她也可以信手拈来对付。
你说我俗艳,我就说你崇洋媚外。软柿子可不是那么好捏的。
也是,或许只有在夜默城面前,她才会有属于女孩子的柔弱。
花家的家宴要穿正装,花期这时候刚巧回来没有,还是借来的衣服。
那种被俯视的感觉总会让花雅内心深处歇斯底里地想要毁掉她的一切。
闻言是夜姨的礼服,花雅的脸色微变,看向礼服的神色带了嫉妒,手下,抓着裙摆的手紧了紧。
花雅喜欢夜默城,众多周知,但夜姨更喜欢活泼好动的花期,更是人尽皆知。
她想要夜默城,从段姨身上入手,根本就拼不过花期。
这也是她一直心怀芥蒂的。
“夜姨的眼光一向不错,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说的不假。”
这不是直说花期长得丑吗?
放屁。
“是啊,但金装穿在人身上也要看人啊,有些人啊,做婊子还立贞节牌坊呢——表里不一。”花期讨厌虚伪的女人了。
每次她问那些女人说,你们喜欢夜默城什么?
那些人就会回答:“全喜欢。”
靠,酸不酸啊,是不是连夜默城的五脏六腑都喜欢啊?或许,也就海蓝才会喜欢吧,不,那丫头不管是谁的五脏六腑,她都喜欢。
闻言,花雅笑了,那张脸芙蓉春水柳如眉,沉静锐利,涂着指甲油的手摸上一朵牡丹,自然地说道:“呵,表姐说的是,人家做婊—子的还懂得遮羞,不像有些人,就是一颗老鼠屎坏了整锅粥。”
花期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前三个月离家出走,就为了一个没有任何关联的男人,即便是寻常人家,也会说三道四,更何况对象是堂堂a市第一红色家族花家。
倒追男人,这件事,虽然具体的事情没有多少人知道,但是军区里的人已经传的沸沸扬扬。
花家的女儿倒追男人的事情也有,本来不算什么,就像当初五姑就是倒追五姑丈的,但关键点在于,花期追的是什么人,被追的人是何悠扬,就显得不一样了。
像这种大家族,表面上风平浪静,但涉及到面子上的问题就不一样了。
花期没有反驳,知道花雅心里有怒。
花家且不管内部怎么样,但一向是一致对外的,这次事情弄成这样,作为花家的一员,花雅有气,也不是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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