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乱世家人
《无限战境》最新章节
更新时间:2013一10一21
宋元撅着沟子趴在大青石后面,眼前情形让他有些无奈。
就在宋元右前方不远处,一只肥胖的兔子一蹦一跳,距离宋元越来越近。
而在宋元左前方二十米之外,一个穿着华美武士服,英姿飒爽的小美女,一张小脸因为激动而涨得通红,手上拉弓引箭,箭头正对着那只肥兔子。
宋元铁定那小妞射不中兔子的,别说这差不多有五十米距离,就算是五米,射不射得中还两说呢。
令宋元有些无奈的原因,在于她的身份是公主——金叶公主,惹恼了她,也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但任她打草惊兔,钻进洞里就功亏一篑了。
宋元需要这只兔子改善生活,那是关于吃饭的大事。
而金叶公主射兔子,只是娱乐休闲而已,两者意义上大不相同。
所以宋元只能晒然一笑,在心里说声不好意思了。
嗖地一声,大青石后面飙出一道影子,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掠过了兔子所在的位置。
然后,兔子不见了。
只见一道人形影子拉出无数残影,急速消失在金叶公主的眼前。
金叶公主愕然,小嘴微张,随即尖利而愤怒的声音直冲云霄:“宋元!你这个混蛋,又抢我兔子,我要杀了你!”
转瞬之间奔到三四里开外,但金叶公主的声音还是传到宋元耳中,后者露齿一笑,自语道:“嘿嘿,又不是第一次抢你兔子”
转过山坳,一条小路蜿蜒通向山下一个小山村。此时夕阳西下,红霞满天,山村炊烟袅袅,一派山野人家和谐安乐的景象。
宋元提着兔子回到家中,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便惊喜地叫道:“哥哥,娘,哥哥回来了。”
小女孩只有四五岁的样子,一蹦一跳跑到宋元跟前,用稚嫩的童音脆生生地说道:“哥,今晚又有兔子肉可以吃啦,这只兔子好肥呀,我可以吃兔子腿吗?”
宋元一只手提着兔子,一只手爱怜地摸着妹妹乌黑的头发,微笑着说道:“当然可以了,兔子腿专给玲儿吃的。”
小女孩一听,非常高兴,又蹦又跳。
一个相貌端庄秀丽的妇人站在院子中,眉目中透露出慈爱,微笑着说道:“元儿回来了,你妹妹都吵了半天了,自己跑到村口接你呢。”
宋元叫了一声“娘”,自去抱了柴禾烧水。
水烧开以后,宋元将兔子浸在开水桶里,一边用刀子刮毛,一边问道:“娘,爹啥时候回来。”
妇人在一旁纳着鞋底,闻言便抬头看了看天色,答道:“你爹今日轮休,怕是也该回来了。”
不一会儿,宋元将一只兔子收拾的妥妥当当,连内脏都用清水洗的干干净净,这才说道:“娘,我收拾好了,您来下厨吧。”
妇人收起手中的鞋底,从腰间摸出一快碎银递给宋元,说道:“元儿,你去沽一壶酒回来。”
宋元知道这是母亲为父亲准备的酒。
当宋元牵着妹妹的手,提着酒壶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下来。
走进家门,便听见父亲洪钟一样的嗓音。
进了屋子,一个高大的男子坐在桌子旁,对面是宋元的母亲,相比之下身形显得很娇小。
宋玲一见那高大男子,便扑了过去,娇声道:“爹爹,玲儿想你了。kx”
男子哈哈大笑,震的简陋的房子扑簌簌颤动,将宋玲一把抱在怀里,用钢针般的胡须扎在小女孩粉嫩的脸上,一脸疼爱之色,而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却哇哇呼疼,一边却咯咯娇笑,拼命用一双小手护住自己的小脸。
妇人便在一旁嗔道:“你这当爹的,也不知道轻重。”
宋元也叫了一声爹,又去拿了个酒碗,将酒倒上,放在男子面前,说道:“爹,请饮酒。”
男子将宋玲又狠狠亲了一口,才放在凳子上,说道:“玲儿,快吃你最喜欢的兔子腿。”宋玲一声欢呼,夹了一根兔子腿,香香地吃了起来。
男子转过头来,对宋元说道:“元儿,再拿两个碗来,你和你母亲也陪我饮一点酒。”妇人却在旁边微笑,没有反对的意思。
“好的,父亲。”宋元见父亲心情很好,心里也是满满温馨,一家人的天伦之乐,宋元很享受,这是他前世从没有过的快乐。
宋元的前世虽然生在和谐社会,但他父母早亡,三岁就跟着爷爷相依为命。
爷爷过世时,宋元十八岁,从此沦为一个街头小混混,欺男霸女,偷摸拐骗。最后却因为忽发善心,挺身而出,救出一个差点被车压死的小女孩。
小女孩得救,宋元挂掉了,却没想到竟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
其实,准确点说,宋元是灵魂穿越到了娘胎之中。
从一出生开始,宋元就拥有了三十岁男人的心智,而到此时,在这个世界,宋元也只是出生八年而已。
这些年,宋元一直在想,这贼老天收了自己前世那条贱命,却将他给扔到这个世界来,冥冥之中,真的存在天意么?
不过,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之后,宋元也就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安心过着升斗小民的平淡生活。
然而老天似乎并不想让他安生过活,非要给他的生活添点“料”。
首先,这个世界,不是前世那般的和谐社会,而是一个战乱频繁的世界。
宋元老家原本是宋秦王国并州郡c汤阴县c河头乡c白梨村三元里。宋元现在的位置,却在并州郡九华县——的九华山中。
宋元的老家已被唐元帝国的铁蹄踏破,一家子逃难来到九华山。
从开春到晚秋,宋元一家人在此落脚不过半年。
这个村子由难民聚居而临时落成的,所以普通村落的那种鸡鸣狗叫,牧童晚归的景象不可能出现。
这是老天给宋元的生活添加的第一道“料”。
其次,从宋元在娘胎中初次觉醒以后,他就感觉自己脑子里多了一点东西。
直到五岁时,他才知道自己脑袋里多了点什么。
那是一团金光,一团神秘,神奇的金光,而这团金光,让八岁的宋元和一般的孩童大为不同,也是他能和金叶公主抢猎物的原因。
至于金叶公主,是宋秦王国君主的掌上明珠,是真正的金枝玉叶。
可惜国破家亡之后,也在乱军中和自己父王母后走散,反而和自家三哥走在了一起。
金叶公主的三哥,就是代王殿下。
宋元父亲便是在代王殿下行宫值守。
说是行宫,其实就是九华山中的一个道观,名为“紫气观”,被代王临时征用,是为行宫。
金叶公主也住在此观中,距离宋元所在地这个临时小村落,也就是七八里路程。
宋元的父亲叫宋健,本是一普通庄户人家,练得一手祖传刀法。
在随代王逃难路途中,宋健鬼头刀砍下的唐元帝国追兵头颅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被代王看中本事,收入麾下。
宋元的母亲叫莫慧兰,小家碧玉,性子温婉,兰心慧质,通文墨,善音律,是一个师塾先生的爱女,与宋健同村。
后因战乱,师塾先生在一次探亲途中伤于兵灾,回家之后不治而亡,亡故之前,将莫慧兰托于宋健。
此时,宋健几碗酒下肚,谈兴正浓,正与宋元谈论刀法要论。
宋健正说道:“乱披风三十六路刀法,重点在于一个‘乱’字,然则此乱,非乱七八糟之乱,而是形乱而神不乱。形乱,乃有鬼神莫测之功;神不乱,则刀刀追敌,如影随形,如跗骨之蛆,敌不能避也,你可明白?”
宋元正色道:“孩儿明白。”
宋健哈哈大笑:“你说明白,那便是真明白了。可惜你如今人小力弱,真上了战场,也是杀不得敌的。不过你悟性惊人,待你再大一些,力强一些,乱披风三十六路刀法,在你手中想必有不弱的威力。”
莫慧兰便嗔道:“没见过人家这样夸自己儿子的。”
嘴里是这样说,但脸上掩饰不住的神情便出卖了自己,看其颜色,怕是比宋健还要自得一些。
宋玲在一旁,吃得腮帮子鼓胀,嘴里却说道:“爹,哥哥可厉害了,村里的大胖二狗光头强都怕哥哥呢?”
宋健轻轻拍了一下女儿的小脑袋,笑道:“那些小崽子是能和你哥相比的?”
宋玲“哦”了一声,才又说道:“哥哥以后是要当大将军的。”
宋健再次大笑,声若洪钟:“大将军好啊,当大将军好。”
看着其乐融融的一家人,宋元在心底暗暗发誓:“无论如何,都要在这乱世之中,保护好一家人,不让他们受到任何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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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撅着沟子趴在大青石后面,眼前情形让他有些无奈。
就在宋元右前方不远处,一只肥胖的兔子一蹦一跳,距离宋元越来越近。
而在宋元左前方二十米之外,一个穿着华美武士服,英姿飒爽的小美女,一张小脸因为激动而涨得通红,手上拉弓引箭,箭头正对着那只肥兔子。
宋元铁定那小妞射不中兔子的,别说这差不多有五十米距离,就算是五米,射不射得中还两说呢。
令宋元有些无奈的原因,在于她的身份是公主——金叶公主,惹恼了她,也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但任她打草惊兔,钻进洞里就功亏一篑了。
宋元需要这只兔子改善生活,那是关于吃饭的大事。
而金叶公主射兔子,只是娱乐休闲而已,两者意义上大不相同。
所以宋元只能晒然一笑,在心里说声不好意思了。
嗖地一声,大青石后面飙出一道影子,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掠过了兔子所在的位置。
然后,兔子不见了。
只见一道人形影子拉出无数残影,急速消失在金叶公主的眼前。
金叶公主愕然,小嘴微张,随即尖利而愤怒的声音直冲云霄:“宋元!你这个混蛋,又抢我兔子,我要杀了你!”
转瞬之间奔到三四里开外,但金叶公主的声音还是传到宋元耳中,后者露齿一笑,自语道:“嘿嘿,又不是第一次抢你兔子”
转过山坳,一条小路蜿蜒通向山下一个小山村。此时夕阳西下,红霞满天,山村炊烟袅袅,一派山野人家和谐安乐的景象。
宋元提着兔子回到家中,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便惊喜地叫道:“哥哥,娘,哥哥回来了。”
小女孩只有四五岁的样子,一蹦一跳跑到宋元跟前,用稚嫩的童音脆生生地说道:“哥,今晚又有兔子肉可以吃啦,这只兔子好肥呀,我可以吃兔子腿吗?”
宋元一只手提着兔子,一只手爱怜地摸着妹妹乌黑的头发,微笑着说道:“当然可以了,兔子腿专给玲儿吃的。”
小女孩一听,非常高兴,又蹦又跳。
一个相貌端庄秀丽的妇人站在院子中,眉目中透露出慈爱,微笑着说道:“元儿回来了,你妹妹都吵了半天了,自己跑到村口接你呢。”
宋元叫了一声“娘”,自去抱了柴禾烧水。
水烧开以后,宋元将兔子浸在开水桶里,一边用刀子刮毛,一边问道:“娘,爹啥时候回来。”
妇人在一旁纳着鞋底,闻言便抬头看了看天色,答道:“你爹今日轮休,怕是也该回来了。”
不一会儿,宋元将一只兔子收拾的妥妥当当,连内脏都用清水洗的干干净净,这才说道:“娘,我收拾好了,您来下厨吧。”
妇人收起手中的鞋底,从腰间摸出一快碎银递给宋元,说道:“元儿,你去沽一壶酒回来。”
宋元知道这是母亲为父亲准备的酒。
当宋元牵着妹妹的手,提着酒壶回到家里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下来。
走进家门,便听见父亲洪钟一样的嗓音。
进了屋子,一个高大的男子坐在桌子旁,对面是宋元的母亲,相比之下身形显得很娇小。
宋玲一见那高大男子,便扑了过去,娇声道:“爹爹,玲儿想你了。kx”
男子哈哈大笑,震的简陋的房子扑簌簌颤动,将宋玲一把抱在怀里,用钢针般的胡须扎在小女孩粉嫩的脸上,一脸疼爱之色,而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却哇哇呼疼,一边却咯咯娇笑,拼命用一双小手护住自己的小脸。
妇人便在一旁嗔道:“你这当爹的,也不知道轻重。”
宋元也叫了一声爹,又去拿了个酒碗,将酒倒上,放在男子面前,说道:“爹,请饮酒。”
男子将宋玲又狠狠亲了一口,才放在凳子上,说道:“玲儿,快吃你最喜欢的兔子腿。”宋玲一声欢呼,夹了一根兔子腿,香香地吃了起来。
男子转过头来,对宋元说道:“元儿,再拿两个碗来,你和你母亲也陪我饮一点酒。”妇人却在旁边微笑,没有反对的意思。
“好的,父亲。”宋元见父亲心情很好,心里也是满满温馨,一家人的天伦之乐,宋元很享受,这是他前世从没有过的快乐。
宋元的前世虽然生在和谐社会,但他父母早亡,三岁就跟着爷爷相依为命。
爷爷过世时,宋元十八岁,从此沦为一个街头小混混,欺男霸女,偷摸拐骗。最后却因为忽发善心,挺身而出,救出一个差点被车压死的小女孩。
小女孩得救,宋元挂掉了,却没想到竟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
其实,准确点说,宋元是灵魂穿越到了娘胎之中。
从一出生开始,宋元就拥有了三十岁男人的心智,而到此时,在这个世界,宋元也只是出生八年而已。
这些年,宋元一直在想,这贼老天收了自己前世那条贱命,却将他给扔到这个世界来,冥冥之中,真的存在天意么?
不过,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之后,宋元也就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安心过着升斗小民的平淡生活。
然而老天似乎并不想让他安生过活,非要给他的生活添点“料”。
首先,这个世界,不是前世那般的和谐社会,而是一个战乱频繁的世界。
宋元老家原本是宋秦王国并州郡c汤阴县c河头乡c白梨村三元里。宋元现在的位置,却在并州郡九华县——的九华山中。
宋元的老家已被唐元帝国的铁蹄踏破,一家子逃难来到九华山。
从开春到晚秋,宋元一家人在此落脚不过半年。
这个村子由难民聚居而临时落成的,所以普通村落的那种鸡鸣狗叫,牧童晚归的景象不可能出现。
这是老天给宋元的生活添加的第一道“料”。
其次,从宋元在娘胎中初次觉醒以后,他就感觉自己脑子里多了一点东西。
直到五岁时,他才知道自己脑袋里多了点什么。
那是一团金光,一团神秘,神奇的金光,而这团金光,让八岁的宋元和一般的孩童大为不同,也是他能和金叶公主抢猎物的原因。
至于金叶公主,是宋秦王国君主的掌上明珠,是真正的金枝玉叶。
可惜国破家亡之后,也在乱军中和自己父王母后走散,反而和自家三哥走在了一起。
金叶公主的三哥,就是代王殿下。
宋元父亲便是在代王殿下行宫值守。
说是行宫,其实就是九华山中的一个道观,名为“紫气观”,被代王临时征用,是为行宫。
金叶公主也住在此观中,距离宋元所在地这个临时小村落,也就是七八里路程。
宋元的父亲叫宋健,本是一普通庄户人家,练得一手祖传刀法。
在随代王逃难路途中,宋健鬼头刀砍下的唐元帝国追兵头颅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被代王看中本事,收入麾下。
宋元的母亲叫莫慧兰,小家碧玉,性子温婉,兰心慧质,通文墨,善音律,是一个师塾先生的爱女,与宋健同村。
后因战乱,师塾先生在一次探亲途中伤于兵灾,回家之后不治而亡,亡故之前,将莫慧兰托于宋健。
此时,宋健几碗酒下肚,谈兴正浓,正与宋元谈论刀法要论。
宋健正说道:“乱披风三十六路刀法,重点在于一个‘乱’字,然则此乱,非乱七八糟之乱,而是形乱而神不乱。形乱,乃有鬼神莫测之功;神不乱,则刀刀追敌,如影随形,如跗骨之蛆,敌不能避也,你可明白?”
宋元正色道:“孩儿明白。”
宋健哈哈大笑:“你说明白,那便是真明白了。可惜你如今人小力弱,真上了战场,也是杀不得敌的。不过你悟性惊人,待你再大一些,力强一些,乱披风三十六路刀法,在你手中想必有不弱的威力。”
莫慧兰便嗔道:“没见过人家这样夸自己儿子的。”
嘴里是这样说,但脸上掩饰不住的神情便出卖了自己,看其颜色,怕是比宋健还要自得一些。
宋玲在一旁,吃得腮帮子鼓胀,嘴里却说道:“爹,哥哥可厉害了,村里的大胖二狗光头强都怕哥哥呢?”
宋健轻轻拍了一下女儿的小脑袋,笑道:“那些小崽子是能和你哥相比的?”
宋玲“哦”了一声,才又说道:“哥哥以后是要当大将军的。”
宋健再次大笑,声若洪钟:“大将军好啊,当大将军好。”
看着其乐融融的一家人,宋元在心底暗暗发誓:“无论如何,都要在这乱世之中,保护好一家人,不让他们受到任何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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