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松语文学 > 其他类型 >正义之剑-全球追捕、审判纳粹战犯史鉴最新章节 > 正义之剑-全球追捕、审判纳粹战犯史鉴TXT下载
错误举报

第 30 章

  构,不断膨胀。其中央结构设立了3 个处:一处为组织处,二处为平息反叛处,三处为国内处;其地方组织划分为7 个大区,由大区本部领导;大区的情报网各自划分为2 3 个分区;分区的情报网再延伸到县或市的保安处外勤站。外勤站是党卫军保安勤务处情报机构最重要的细胞,它在管辖区内的每个地方设置一名或若于名情报员,每个情报员都拥有自己的联络员。充当情报员的人选,既有纳粹党地方组织头目、冲锋队和党卫军头目、地方农民领袖、公务员,也有医生、教师等。为了更有效地使用情报员,党卫军保安处在内部档案的卡片上,将全部情报员分成5 类:V 类为可信赖者,A 类为代理人,Z 类为一般提供情报者,H 类为出于私人动机的二流提供情报者,U 类为腐败分子。在利用这些人提供的情报的同时,也在对他们进行监控。

  30年代后期,党卫军保安勤务处共有正式成员6000多人,另外还雇用了5 万名情报员。

  1936年6 月26日,党卫军保安勤务处头领海德里希兼任国家保安警察总局局长。此后,这两支特务力量相互渗透,走向统一。1939年9 月27日,党卫军保安勤务处同国家保安警察总局合并,合组德国中央保安总局。从此,欧洲抵抗运动和犹太人。吉普赛人出现了一个极为凶残狠dú的死敌,它chā手了诸如驱逐犹太人、毁灭犹太区、特别行动队、残杀战俘、集中营和灭绝营等几乎所有与战争罪行有关的事务。

  三、秘密警察和保安警察。

  1936年6 月17日,希姆莱就任德国警察总监。他立即改组全国警察系统,把全国的警察划分为穿制服的治安警察(缩写为SIPO)和穿便装的保安警察(缩写为ORIZru)。治安警察总局由党卫军副总指挥库尔特达吕格任局长,管辖全国穿制服的警察,包括行政警察、巡警、水上警察、海岸警察、消防队、防空队及其技术辅助人员;保安警察总局由莱因哈特海德里希任局长,管辖全国的政治警察和刑事警察。同年10月1 日,全国各邦的政治警察全部更名为秘密国家警察(简称秘密警察,缩写即众所周知的盖世太保),由党卫军旗队长海因利希密勒统一领导,受保安警察总局下辖的秘密警察局管辖。全国共有57个盖世太保地方机构,包括21个国家警察分局和36个国家警察所。从1937年起,负责控制全德边境jiāo通、逮捕非法越境者的边防警察,也划归盖世太保统辖。1944年夏天,边境海关也成为盖世太保的重要组成部分。

  盖世太保的主要任务是在党卫军保安勤务处的配合下,镇压一切反对纳粹政权的人士与活动。1937年纳粹官方发表的一篇文章指出:刑事警察的任务是对付那些因ròu体或道德的堕落而站在国民对立面者;而盖世太保则要处置那些受德国人民政敌的委托而破坏德国统一和毁灭国家政权者。纳粹刑事警察专员文德齐奥在一份内部文件中具体指明了纳粹政权的打击对象:“我们所说的国家敌人是指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犹太主义、政治化的教会、共济会、政治上的不满分子、民族主义反对派。复旧主义者、黑色阵线、经济破坏分子、惯犯。堕胎者和同xìng恋者、重大谋反和叛国分子。”这些形形色色的人有一个“共同目的”,他们的矛头“直指德国人民的精神基础和种族基础”。根据海德里希的要求,盖世太保不仅有责任制止正在实施的犯罪活动,而且要把犯罪动机和计划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对手还没有产生反对思想、更不用说策划敌对活动之前就将其侦破。

  盖世太保惯用的手段主要有:警告、侦察(包括窃听电话)。劫持、谋杀(有时将被害者伪装成事故或自杀),“监护”和把打击对象押送集中营。据纳粹德国官方记录,仅19351936一年中,就有7000名马克思主义者被关进集中营。纳粹当局的法律规定,盖世太保的行动不必经司法部门批准和复审,法院不得干涉。只要秘密警察是在执行领袖的意志,其行动即属合法。盖世太保的权利来自“新的世界观,不需要特别的法律根据”。1937年,纳粹德国司法部宣布放弃对盖世太保虐待被审讯者和囚犯的行为进行起诉的权力。同年12月,内政部长弗利克下令,将运用“预防xìng拘留”的权力授予盖世太保。司法部门对盖世太保早已没有措施约束,以至于法院会对早已被盖世太保处决的人提起公诉。就连纳粹最高当局也不得不要求盖世太保今后应将被处决者名单通知法院,而无须说明处决理由。

  党卫军保安勤务处也是维护纳粹党独裁统治地位的监控与镇压机构,它同盖世太保的分工、配合关系相当复杂。1934年,希特勒曾授予盖世太保极大的权限:“我禁止党的各部、各总支和各联合分队对涉及到盖世太保的事务进行调查和审问。所有政治和警务xìng质的事项……必须立即通知秘密国家警察的有关部门。”然而,党卫军保安勤务处的许多职能与盖世太保严重重叠jiāo叉。1936年6 月,党卫军保安处勤务处长海德里希兼任警察部门保安总局局长。此举有力地推动了这两个机构走向协调、配合与归并。这一年秋天,纳粹党各大区的保安勤务处领袖均被任命为保安警察督察员。1937年7 月1 日,海德里希专门发布命令,对双方的具体职能明确划分,盖世太保的职责范围是监控马克思主义者、叛国犯和流亡者;党卫军保安勤务处则是监控科学、民族和民族学、艺术、教育、党和国家、宪法与行政、国外、共济会和社团。至于那些必须由二者共同管辖的领域,诸如教会、教派、其他宗教和世界观团体、和平主义、犹太教、右派运动、其它敌视国家的社团、经济、新闻等领域内,党卫军保安勤务处负责“所有带普遍xìng和原则xìng的问题”,盖世太保则负责“所有需要考虑由国家警察出面采取具体执行措施的具体案件”。1939年9 月27日,二者合并为德国中央保安总局,受党卫军和帝国内政部双重领导。

  四、人民法庭。

  人民法庭设立于1934年4 月24日,设于柏林法院内。其xìng质是一种专门法院,主要审理有关反对纳粹党、纳粹政权、纳粹制度和纳粹思想的政治xìng案件。从当年7 月14日起,它取代审理政治刑事案件的最高司法机构德国国家法院。人民法庭由2 名职业法官和5 名纳粹党、党卫军及武装部队军官组成。1942年以前由蒂拉克任庭长,以后由罗兰弗莱斯勒接任。该法庭基本上实行秘密审讯。开庭审讯时,法官席背后放置的不是国徽和国旗,而是弗里德里希大帝和希特勒的半身像及纳粹党党旗。辩护律师都是“合格的”纳粹党员。审判过程类似于战时的临时军法审判,被告绝大部分均被判处死刑。德国著名的反法西斯主义战士朔尔兄妹的反纳粹暴政案件(即国际驰名的“白玫瑰小组”案件)和1944年7 月20日德国部分陆军军官谋刺希特勒案件,都是由人民法庭审判、由罗兰弗莱斯勒主审的。弗莱斯勒为讨得希特勒的欢心,总是本着轻罪重判甚至严刑逼供的原则办案,不惜制造种种冤假错案。经人民法庭判处死刑的德国军、民,总数至少在万人以上。仅“7 20”事件一案,在被捕的7000多人中,竞有4980人被判处死刑。弗莱斯勒可谓血债累累。遗憾的是,这条希特勒的忠实鹰犬,在1945年2 月3 日英美空军对柏林的一次空袭中身亡,逃过了纽lún堡国际军事法庭的正义审判。

  五、中央保安总局。

  中央保安总局,德语缩写为RSHA。

  下辖7 个主要职能局:1 .人事管理局。前后4 任局长分别为维尔纳拜斯特、布鲁诺。施特莱肯巴赫、舒尔茨。

  2 .法律。经济和行政管理局。前后4 任局长分别为维尔纳拜斯特、瑙克曼、齐格尔特和施帕希尔。

  3 .国内情报局。局长自始至终只有一人,即党卫军少将奥托奥lún道夫(特别行动队案件的二首犯之一)。

  4 .秘密警察局。局长自始至终只有一人,即党卫军少将海因利希密勒。大小官员1500人上下。

  5 .刑事警察局,简称克里波。大小官员1200人上下。局长由阿尔图尔奈比担任,他因卷入“7 20”事件被处决后,由潘欣格尔继任。

  6 .国外情报局。大小官员500 余人。先后2 任局长分别为海因茨尤斯特和瓦尔特舒lún堡。

  7 .意识形态调研局。局长为弗朗茨希克斯(特别行动队案件的主犯)。

  六、党卫军中央经济管理总局(略)。

  七、种族移民局(详见第六章内有关种族移民局审判案)。

  八、纳粹德国武装部队最高统帅部(略)。

  九、纳粹德国内阁(略)。

  上述组织的官员中,文职处长以上、武职L 校以上基本已具备纳粹战犯资格,大部分曾在第二次纽lún保审判之“中央保安总局审判案”等案件中受审。

  鉴于纽lún堡国际军事法庭惩办的对象均为纳粹德国最高级领导层中的份子,即危害整个欧洲甚至其他大陆的首要战犯,因而各个盟国和战争受害国以及进行了非纳粹化之后的德国,又相继进行多次审判,审判的对象为那些在本国茶dú生灵的纳粹战犯以及本国为虎作怅的叛徒、卖国贼。

  各个盟国独立进行的对纳粹战犯的审判,一般均以乙级战犯和丙级战犯为对象,只有美军驻德占领当局独自进行的第二次纽lún堡审判案,被告中包括极少数甲级战犯。

  第四节 虎头蛇尾的第二次纽lún堡审判

  驻德美军占领当局于1946年5 月至1949年4 月对抓获在案的185 名纳粹甲、乙级战犯进行了第二次纽lún堡审判。案犯中包括22名部长和政府官员、43名将军、26名军官和士兵、56名党卫军军官、39名法官和医生,其中女xìng被告5 名。对上述战犯的审判分为12个案件进行,分别为:医生审判案;空军元帅米尔希审判案;经济管理总局审判案(又称纳粹集中营审判案);特别行动队审判案;中央保安总局审判案;种族移民局审判案;军火巨头弗利克审判案;法本康采恩审判案;军火巨头克鲁伯审判案;纳粹德国政府高级官员审判案;纳粹法官审判案和杀害人质审判案纳粹德国武装部队最高统帅部审判案。

  一、医生审判案美军占领当局对勃兰特等人的审判案。

  此乃美军占领当局在纽lún堡组织的对乙级战犯的十二大审判案中的第一个。被告均为在纳粹全国xìng卫生部门或机关工作的官员或在国家级医疗研究机械供职的高级医务人员(不包括在纳粹集中营供职的现职党卫军男女医生)。他们被控犯有违反人道罪,参予制定和起草了对重残病人和犹太人、吉普赛人的“无痛致死纲领”,组织和指导了利用集中营囚犯进行非人道的活人试验,特别是其中最为险恶的企图推广到所有被占领国家的高效率的绝育手术试验。该审判案始于1946年10月,次年8 月20日进行了终审宣判:判处卡尔勃兰特、卡尔格布哈特、鲁道夫勃兰特、约阿希姆姆鲁果夫斯基、沃尔弗拉姆希维尔斯、维克多布拉克、瓦尔德马尔霍芬死刑,立即绞决;齐格弗利德汉德罗瑟、卡尔根茨肯、格哈德罗斯、弗里茨菲舍尔终身监禁;赫尔曼拜克尔一弗雷兴、荷尔塔欧勃霍泽20年监禁;威廉拜格尔波克15年监禁;赫尔穆特波本迪克10年监禁。其中,荷尔塔欧勃霍泽是医生审判案中唯一的女被告,也是在第二次纽lún堡审判中受审的所有5 名女被告中罪行最严重的一个。被告们的简况如下:卡尔勃兰特(1904.1 .8 1947.8 .27)。

  医生审判案中的首犯,重要的乙级纳粹战犯之一,武装党卫军将军c 生于法国的米尔胡斯。他在德国图林根大学毕业,并获得专业文凭。1928年开始在德国弗莱堡行医,职业是外科医师。1932年加入纳粹党,并成为冲锋队员。1933年8 月,他开始担任希特勒的私人医生。从此,勃兰特飞黄腾达。30岁左右,他即被逐选为柏林大学的医学教授。1939年9 月,二战bào发不久,希特勒即委托他全权负责旨在灭绝德国全国精神病人和其他重病人的T 4 行动。他还是在整个纳粹德国范围内进行残酷的人体试验的总负责人之一。1943年,他又被委任为帝国卫生事务专员。1944年因与希特勒发生分歧,辞去元首私人医生职务。

  1945年3 月,他因将妻子安置到一个即将被美军占领的城市,而遭到希特勒的猜忌,被逮捕并经人民法庭判处死刑。不久,因战事迫近柏林,城内一片混乱,死刑未及执行。不过,他很快又被盟军押送到纽lún堡国际法庭的拘留所。从1946年12月到1947年8 月中旬,他接连受到美军司法官员的审讯,并以违反人道罪被判处死刑,1947年8 月27日执行绞决。

  卡尔格布哈特(1897年11月23日一1948年5 月)。

  医生审判案的第二被告,主要的乙级纳粹战犯之一,纳粹德国全国红十字会主席,党卫军帝国医院院长,党卫军医务部直属霍亨利欣医学研究院院长,希姆莱的私人医生。

  生于德国哈格一个资产阶级家庭。在大学完成了医学专业的学习。1933年加入纳粹党,并很快成为希姆莱的密友。1937年他开始在柏林执教,同年被任命为教授。自从二战bào发,他通过希姆莱的关系,谋取了许多有关战争的要职,其中包括出任党卫军和保安警察的医疗总负责人。他亲自组织了各种各样的人体试验,尤其是在集中营男女囚犯身上进行磺胺类yào物的试验,也参与指导了强制绝育手术试验。二战结束,他被盟军执法人员逮捕。1947年8 月20日,以违反人道罪被判处死刑,并于1948年5

  松语文学免费小说阅读_www.16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