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花树证亲
那双手指节清晰,十指修长,掌心有一层薄薄的茧,一看便是握惯了剑的。这是一双和他多相似的手,她曾经紧紧握住,只可惜没有握得牢。也是自那人之后,祁鸢认为,自己这辈子怕是都再握不住哪一个人的哪一双手了。
便是冷血至极,但再怎么看起来无坚不摧的人也总有自己的弱点,而对于祁鸢来说,那个弱点便是一个情字。她曾经以为自己对那人已经不那么在乎了,至少相对于从前而言,不会再那样重视。却不想,如今只一双与他相像的手,便引起了她心底的思绪万千情思不浅。
将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上,那一刻,有微微光色洒落,树荫下一双人儿相视而笑,红线于是自此相系,莫逆于心。
在大家的眼里,那个从来被受欺负的二小姐终于寻见了良人,不会再受欺负。其间对此事感慨者有议论者有,多是抱着看戏的心态。却独独宋歌,他牵着女子的手,唇角微勾。
他曾经对她许诺,会带她离开这个没有一丝人情味的家,却因晚了些而让她受了那样多的委屈。还记得他说那句话的时候,她对着他睁大眼睛,看上去有些惶恐无助,却最终点了头,那时的泠儿多信他,他却迟了这样久。
不过还好,一切都不晚。如今他牵住了她,她说看起来好了许多,他也相信他们之后也会很好很好。
摸了摸头,宋歌在心底笑笑自己。难怪某个人总叫他多读书,看来那还真是一件必要的事情。
他是真的不会讲话,不会形容,连个心境都不晓得如何表达,只能一直说什么“很好多好很棒”之类的词,却是半点讲不出什么诗意又美好的句子。因为这样,他也没有办法对她说些讨人喜欢的话,没有办法用言辞哄她开心。
或许遗憾吧,可是
宋歌望了眼自己与她相牵的手。
可是,这样真的很好。真的很好。
夏夜闷热,便是有露水湿了叶尖,偶尔有风带过,却也还是让人不舒服,一动便是一身的汗。但林镇却不,毕竟是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气候当然也较之其他地方更加宜人一些。
欢颜一直知道即墨清喜酒,最喜的便是般若,可般若酒那样寒,喝多了对身子并不好。是以,在许久之前与邻居大婶一同采摘松针煮茶的时候,她也学着用摘下的松花与那大婶一同酿了酒。松花酒香,饮着也暖,因其有些药用,对身子也好。这是那个大婶告诉欢颜的。
算算时间,如今那酒也在地下埋了几近一年了。
欢颜拍拍罐上的泥,满眼满面都是笑意。她没有告诉过他这坛酒的存在,一直一直便想给他一个惊喜。而今日是他们的大喜日子,拿出来喝正好。
院里门前绑了红色绸缎,厅内一双红烛燃得欢畅,烛前一个喜字,是镇内一位老人家剪出来的;那位老人家一生和顺,与老伴一直平平稳稳走到现在,是真正的白头偕老。
便因如此,镇里每一对要结亲事的小儿女在成亲之前都会去那个老人家那儿讨个“喜”字,为一个吉利。
轻轻抚上那枚喜字,欢颜微微垂了眼,面上飞来一抹绯色。
那个人,在屋内换衣裳呢。欢颜从没有见过他穿红色衣裳的模样,毕竟他平时多穿素色,便是从前在皇城,也不见他带过什么艳色东西。若要这样讲来,那么,他穿红衣的样子,便该只有她是见过的。
屋内器物不多,红绸子却系了许多条,虽说每一条都被精心打理过,可除此之外,这里再没有其它。说起来,这个婚礼委实是简陋了些。
星月交映,欢颜不晓得这个时辰是不是吉时,也不晓得这个日子宜什么忌什么。但能嫁给他,这一天当是最好的日子,这个时候,当是最佳的良辰。
从屋内走出来,即墨清难得正式的束了冠,墨发漆漆,眼眸如星,有两条正红发带从他的脑后垂下来,垂在那身绯色衣衫上。在他朝她走来的时候,那发带被风带到他的脸侧,如此便更衬得他面如冠玉,极为好看。
从前的他那样清冷,和这样热烈的颜色沾不上一份关系,可今日看起来,却别样的相衬。这是他为她做的改变,独独为她做出的改变。
欢颜向他走去,眉眼弯弯:“我的小师父今日起要变成我的夫君了,想一想,其实还有些不适应呢。”
“不适应?”即墨清执起她的手,“没关系,从今日起,你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来适应这件事。毕竟,接下来的日子,我们会一直在一起。我也会一直陪着你,以夫君的名义。”
我会一直陪着你,以夫君的名义。
明明是这样动人又甜蜜的一句话,由他对她说出来,却让人觉得有点想哭。欢颜也不知道这是因为什么,只是隐约有些不敢相信。曾经那样飘渺的一份感情,有朝一日,真的被抓在了掌心,以为会安心的,却不想竟更加害怕了。她很害怕有朝一日会因握不牢而失去。
可是,若要因为害怕失去便不去抓住,那样似乎也是愚蠢的行为,一如因噎废食。
正飘忽着,眼前的一切忽然变成了一片正红,是他为她盖上了喜帕。欢颜下意识想掀去那个阻碍了她视线的东西,却被他将手一把抓住。
“这块帕子怎么能自己掀开?”
欢颜一愣:“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
耳中那个清朗的声音染上些许笑意,喜帕四角垂下的流苏轻晃,欢颜听见他低低的声音。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这句话之后,欢颜微微平静下来,嘴角翘了一翘。
这是她的夫君,从今以后,他们都会在一起。从今以后,他是她最信任的人。
在黑暗的夜里失去视物的能力,如此,真是一件让人很没有安全感的事情。可既是同他在一起,那么便是看不见东西,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欢颜牵住他伸过来的手,与他一同慢慢往前边走着,一路上,他一直在提醒她脚下的路况,细心仔细得让她都错觉那就是自己看见的。
原来真的有那么一个人,他可以代替你的眼睛,代替你的耳朵,代替你的五感知觉。只要那个人在身边,你就可以很安心。即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你要去一个不确定的地方,在看不见的情况下。
似乎走了许久,又似乎只走了一会儿。
当他们停下的时候,欢颜隐约觉得这里的风有些大,可夏日的风总不会冷,这样吹在身上很是舒服。
即墨清站定,回身,想了想:“其实不是什么很大的惊喜,在掀开帕子之前想与你说一声,免得你太过期待。”
“弄得这样神秘,如今却和我说这个。”欢颜失笑,“所以你到底给不给我看?”
轻叹一声,即墨清隔着喜帕抚了抚欢颜的头。今日的她不同以往随意,盘了个正式的发髻,隔着那薄薄一层帕子,他摸到她头顶上盘着的发,暮然笑笑。
“我如今什么也没有,所以什么也给不了你。这怕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了,希望你喜欢吧,虽然这真的不太精细。”
原来你也会有这样不自信的时候么?
欢颜笑笑,还没来得及答他的话,头上的帕子便被轻轻掀了起来。那一瞬间,欢颜有些眼晕,不是因为对着这片红色太久,而是这儿明明该是她所熟悉的地方,是小院后的山脚,可是
放眼望去,枝头点翠,那片嫩绿色间夹杂着点点杏色,片片繁花。
可如今,分明是盛夏啊。
错愕地回过身去,欢颜望向即墨清,而后者似乎有些不自然,拢了拳头放在唇边微咳。
“林家堡的后山上,有一株白杏,一株浅梨,你最喜欢的便是那两棵花树。你曾说,如果可以,想在花树下举行婚典,在你的想象里,那婚典最好还在夏初的时候。那时天气很好,起风便有花雨,你可以在最喜欢的花树下,同你最喜欢的人,一同许下此生最重要的诺言。”
顺着他的言语向着树枝走去,欢颜抚上那抹花色,许是凑得近了,看得清些,只见入眼的枝头间都绑着朵朵绢花。远远望去,便如繁盛春色里梨花开了满树,朵朵皆是圆满的颜色。
“这是你为我准备的?”
女子回身,笑意盈盈,眼底却有水光微闪。
即墨清柔声道:“准备得仓促,你可还喜欢?”
“夫君准备的,怎么会不喜欢。”欢颜垂了眉眼,动作轻轻抚上枝干,“这样多的树,一颗颗绑上绢花,很累吧?”
即墨清摇摇头,走近她几步:“很开心。”
虽是在做些从前不屑的事情,但只要加上一个前提是“为她”,那么便都值得起来,也很叫人欢喜。这大概便是喜欢上一个人最大的好处,能遇见从前不敢想的自己,做些从前从不会的事情,并且喜欢这样的自己,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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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冷血至极,但再怎么看起来无坚不摧的人也总有自己的弱点,而对于祁鸢来说,那个弱点便是一个情字。她曾经以为自己对那人已经不那么在乎了,至少相对于从前而言,不会再那样重视。却不想,如今只一双与他相像的手,便引起了她心底的思绪万千情思不浅。
将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上,那一刻,有微微光色洒落,树荫下一双人儿相视而笑,红线于是自此相系,莫逆于心。
在大家的眼里,那个从来被受欺负的二小姐终于寻见了良人,不会再受欺负。其间对此事感慨者有议论者有,多是抱着看戏的心态。却独独宋歌,他牵着女子的手,唇角微勾。
他曾经对她许诺,会带她离开这个没有一丝人情味的家,却因晚了些而让她受了那样多的委屈。还记得他说那句话的时候,她对着他睁大眼睛,看上去有些惶恐无助,却最终点了头,那时的泠儿多信他,他却迟了这样久。
不过还好,一切都不晚。如今他牵住了她,她说看起来好了许多,他也相信他们之后也会很好很好。
摸了摸头,宋歌在心底笑笑自己。难怪某个人总叫他多读书,看来那还真是一件必要的事情。
他是真的不会讲话,不会形容,连个心境都不晓得如何表达,只能一直说什么“很好多好很棒”之类的词,却是半点讲不出什么诗意又美好的句子。因为这样,他也没有办法对她说些讨人喜欢的话,没有办法用言辞哄她开心。
或许遗憾吧,可是
宋歌望了眼自己与她相牵的手。
可是,这样真的很好。真的很好。
夏夜闷热,便是有露水湿了叶尖,偶尔有风带过,却也还是让人不舒服,一动便是一身的汗。但林镇却不,毕竟是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气候当然也较之其他地方更加宜人一些。
欢颜一直知道即墨清喜酒,最喜的便是般若,可般若酒那样寒,喝多了对身子并不好。是以,在许久之前与邻居大婶一同采摘松针煮茶的时候,她也学着用摘下的松花与那大婶一同酿了酒。松花酒香,饮着也暖,因其有些药用,对身子也好。这是那个大婶告诉欢颜的。
算算时间,如今那酒也在地下埋了几近一年了。
欢颜拍拍罐上的泥,满眼满面都是笑意。她没有告诉过他这坛酒的存在,一直一直便想给他一个惊喜。而今日是他们的大喜日子,拿出来喝正好。
院里门前绑了红色绸缎,厅内一双红烛燃得欢畅,烛前一个喜字,是镇内一位老人家剪出来的;那位老人家一生和顺,与老伴一直平平稳稳走到现在,是真正的白头偕老。
便因如此,镇里每一对要结亲事的小儿女在成亲之前都会去那个老人家那儿讨个“喜”字,为一个吉利。
轻轻抚上那枚喜字,欢颜微微垂了眼,面上飞来一抹绯色。
那个人,在屋内换衣裳呢。欢颜从没有见过他穿红色衣裳的模样,毕竟他平时多穿素色,便是从前在皇城,也不见他带过什么艳色东西。若要这样讲来,那么,他穿红衣的样子,便该只有她是见过的。
屋内器物不多,红绸子却系了许多条,虽说每一条都被精心打理过,可除此之外,这里再没有其它。说起来,这个婚礼委实是简陋了些。
星月交映,欢颜不晓得这个时辰是不是吉时,也不晓得这个日子宜什么忌什么。但能嫁给他,这一天当是最好的日子,这个时候,当是最佳的良辰。
从屋内走出来,即墨清难得正式的束了冠,墨发漆漆,眼眸如星,有两条正红发带从他的脑后垂下来,垂在那身绯色衣衫上。在他朝她走来的时候,那发带被风带到他的脸侧,如此便更衬得他面如冠玉,极为好看。
从前的他那样清冷,和这样热烈的颜色沾不上一份关系,可今日看起来,却别样的相衬。这是他为她做的改变,独独为她做出的改变。
欢颜向他走去,眉眼弯弯:“我的小师父今日起要变成我的夫君了,想一想,其实还有些不适应呢。”
“不适应?”即墨清执起她的手,“没关系,从今日起,你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来适应这件事。毕竟,接下来的日子,我们会一直在一起。我也会一直陪着你,以夫君的名义。”
我会一直陪着你,以夫君的名义。
明明是这样动人又甜蜜的一句话,由他对她说出来,却让人觉得有点想哭。欢颜也不知道这是因为什么,只是隐约有些不敢相信。曾经那样飘渺的一份感情,有朝一日,真的被抓在了掌心,以为会安心的,却不想竟更加害怕了。她很害怕有朝一日会因握不牢而失去。
可是,若要因为害怕失去便不去抓住,那样似乎也是愚蠢的行为,一如因噎废食。
正飘忽着,眼前的一切忽然变成了一片正红,是他为她盖上了喜帕。欢颜下意识想掀去那个阻碍了她视线的东西,却被他将手一把抓住。
“这块帕子怎么能自己掀开?”
欢颜一愣:“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
耳中那个清朗的声音染上些许笑意,喜帕四角垂下的流苏轻晃,欢颜听见他低低的声音。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这句话之后,欢颜微微平静下来,嘴角翘了一翘。
这是她的夫君,从今以后,他们都会在一起。从今以后,他是她最信任的人。
在黑暗的夜里失去视物的能力,如此,真是一件让人很没有安全感的事情。可既是同他在一起,那么便是看不见东西,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欢颜牵住他伸过来的手,与他一同慢慢往前边走着,一路上,他一直在提醒她脚下的路况,细心仔细得让她都错觉那就是自己看见的。
原来真的有那么一个人,他可以代替你的眼睛,代替你的耳朵,代替你的五感知觉。只要那个人在身边,你就可以很安心。即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你要去一个不确定的地方,在看不见的情况下。
似乎走了许久,又似乎只走了一会儿。
当他们停下的时候,欢颜隐约觉得这里的风有些大,可夏日的风总不会冷,这样吹在身上很是舒服。
即墨清站定,回身,想了想:“其实不是什么很大的惊喜,在掀开帕子之前想与你说一声,免得你太过期待。”
“弄得这样神秘,如今却和我说这个。”欢颜失笑,“所以你到底给不给我看?”
轻叹一声,即墨清隔着喜帕抚了抚欢颜的头。今日的她不同以往随意,盘了个正式的发髻,隔着那薄薄一层帕子,他摸到她头顶上盘着的发,暮然笑笑。
“我如今什么也没有,所以什么也给不了你。这怕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了,希望你喜欢吧,虽然这真的不太精细。”
原来你也会有这样不自信的时候么?
欢颜笑笑,还没来得及答他的话,头上的帕子便被轻轻掀了起来。那一瞬间,欢颜有些眼晕,不是因为对着这片红色太久,而是这儿明明该是她所熟悉的地方,是小院后的山脚,可是
放眼望去,枝头点翠,那片嫩绿色间夹杂着点点杏色,片片繁花。
可如今,分明是盛夏啊。
错愕地回过身去,欢颜望向即墨清,而后者似乎有些不自然,拢了拳头放在唇边微咳。
“林家堡的后山上,有一株白杏,一株浅梨,你最喜欢的便是那两棵花树。你曾说,如果可以,想在花树下举行婚典,在你的想象里,那婚典最好还在夏初的时候。那时天气很好,起风便有花雨,你可以在最喜欢的花树下,同你最喜欢的人,一同许下此生最重要的诺言。”
顺着他的言语向着树枝走去,欢颜抚上那抹花色,许是凑得近了,看得清些,只见入眼的枝头间都绑着朵朵绢花。远远望去,便如繁盛春色里梨花开了满树,朵朵皆是圆满的颜色。
“这是你为我准备的?”
女子回身,笑意盈盈,眼底却有水光微闪。
即墨清柔声道:“准备得仓促,你可还喜欢?”
“夫君准备的,怎么会不喜欢。”欢颜垂了眉眼,动作轻轻抚上枝干,“这样多的树,一颗颗绑上绢花,很累吧?”
即墨清摇摇头,走近她几步:“很开心。”
虽是在做些从前不屑的事情,但只要加上一个前提是“为她”,那么便都值得起来,也很叫人欢喜。这大概便是喜欢上一个人最大的好处,能遇见从前不敢想的自己,做些从前从不会的事情,并且喜欢这样的自己,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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