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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章

  郊公园内的石头。《古今图书集成坤舆典》卷14记载:府城治南万里桥之西,有五石相叠,高一丈余,围倍之。相传下有海眼,昔人尝起其石,风雨暴作。这一说法,在《益部谈资》一书里也有提到。”

  一时之间接受了太多的信息,罗三与沈沅都在消化。

  最后还是罗三开口了:“这些石头是谁立在这里的,难道真的是外星文明在地球上的遗留?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们留下这些石头是出于什么目的,为什么选择成都?”

  “这些石头应该是同一时间由某种我们未知的文明留下的,可能是外星文明,也可能是久远的古蜀文明三星堆文明的遗留,后者的可能xìng更大。”吴教授答道,“你们别忘了史无畏给你们三件案子的时候,他留下的话,最关键的就是‘成都’。而破解‘成都’二字的关键图案是来自三星堆的。”

  “‘成都’到底是什么呀?”

  “谁知道?但是有一点可以注意,史无畏说‘成都’是国脉所在,所以‘成都’与这些石头必定关系密切,甚至有可能‘成都’就是这些石头中的一块。”

  “难道就是天涯石?”

  “这个不好说。这还得我们继续深入调查才行。”

  沈沅长长地叹了口气:“巨龟现世预兆着一场巨大的灾难,这场灾难无论是以地震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洪灾的形式出现,都与成都地下水域相关。既然与水相关,海眼就是一个格外值得我们重视的东西。从史书的记载来看,海眼似乎其中一个危险之源,需要加以镇制,因此五块石、石笋都是海眼的镇石。但是海眼是什么?”

  “以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要想进一步探明究竟,只有进入地下水域。”

  窗外一阵狗吠声,借着路灯的光,罗三看到何望宇正被一群野狗追赶。罗三忙招呼他上来,何望宇也不答话,闪身窜进楼道。

  何望宇刚一进屋便抱怨道:“我早说了,不要调查57年前的事,你们不听,我今天差点被撕成碎片了。我不想在这个学校呆了,我要走。”

  罗三迅速上前,将其拦了下来,何望宇一把推开他吼道:“你让我怎么办!就因为我和你们一起去调查什么狗屁案子!收手吧,不要再查了,小三子,难道你想我再遇到一次野狗袭击?难道你想沈沅也出事?告诉你!柳扶风已经失踪了!”

  “什么?小柳失踪了?什么时候的事情?”

  “今天我特意去了趟四教,回宿舍的路上,经过二教外的灌木丛,意外发现了小柳的背包,我正想过去,就蹿出了野狗。”

  “我们去看看,麻烦你带下路。”

  “不,你别想拉上我,我不会再跟着你们疯了。”何望宇惊慌地望着罗三等人,一边说,一边向后退,一把拉开宿舍门狂奔而去。

  罗三和沈沅赶往二教时简单沟通了一下,但却始终找不到头绪。

  沈沅突然说:“小三子,我总觉得何望宇有点问题。”

  “不仅是他,木师古,我觉得也有问题。上次灵异学会开会的时候,当我提到大唐帝国的时候,他的表情相当奇怪。”

  “呃!小三子,那我们以后的调查工作是不是要背着他们进行?”

  “没这个必要。我们可以将我们调查到的任何事情都告诉他们。我们尽量把水搅混,水里的鱼才会待不住……”

  “沈沅、小三子。”一路之上,罗三与沈沅一边聊,一边找柳扶风的书包,冷不防有人喊他们的名字,二人都吃了一惊,扭头一看,真是说曹cāo,曹cāo到,叫他们的正是木师古。

  “小心来者不善。”沈沅低声叮嘱罗三。

  “我知道,你也小心。”罗三低声回答着,随即提高了嗓门,“木师古,真巧呀,你怎么也在这里?”

  “听何望宇说柳扶风失踪了,你们两个人不听他劝,非要再调查此事,所以让我过来劝一下你们。我知道劝你们是没用的,但看着你们以身犯险,又太不够朋友了,所以豁出去了,过来和你们一起调查。”

  经过半个小时的搜寻之后,眼尖的沈沅终于发现了背包。

  “我看看她的背包里有什么线索。”木师古说着就抢过了背包。

  突然木师古“嘿嘿”笑了一声,罗三暗叫不好,突然发现手臂不听指挥,全身的各个器官,似乎都离身体而去。

  怎么四周这么冷?这里是哪里?为何四周只有雨声?罗三努力地想要睁开眼睛,却发现眼皮沉重得根本无法抬起。隐约间他听到四周有人说话,虽然他们的声音被雨声掩盖了,但罗三还是隐约听到一个苍老而惊惶无比的声音:“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你们好好检查一下,是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干枯了?57年后,客自东南来,客自东南来,妖邪复出,妖邪复出。难道预言真的要实现了吗?”

  “回禀三叔公,除了这两个人外,现场的所有东西,全部都干枯了。”

  罗三听到三叔公的声音已几近疯狂:“为什么他们没事,为什么他们没变成干尸。你们告诉我,为什么?还有,另外一个人去哪里了,告诉我,告诉我。”

  “回禀三叔公,刚才突然之间起了大雾,十多秒钟那雾就散去了,等我们赶过来的时候,现场已经是这个样子了。”

  “雾?你是说你看到了大雾?”三叔公几乎是吼道。

  “是,是大雾。”

  “你们进到雾里没有?”

  “没有,我们来不及。”

  “你们收拾一下。此地不可久留,趁蛇种们还未回来,把他们都填到海眼去,一了百了。”

  随即罗三感到两个人把他的身体抬了起来,快步奔跑而去。不一会儿,那两人停了下来,罗三感到四周突然变得安静了。

  这时罗三听到一个声音说:“这么漂亮却死了,真是可惜。”

  漂亮?罗三突然明白,他们说的是沈沅。看来沈沅和自己一样,也死了,原来人死后也是有意识的。只是不知道沈沅现在在想什么,她知道我死了吗?

  罗三正想着,突然又听到一个声音:“这间厕所还真是奇怪呀。当时是谁设计的,把海眼弄在这里?”

  “哪来这么多废话,快把他们扔下去。”另一个声音催促着。

  罗三只觉身子突然腾空,“哗”的一声,身子撞到了水里,迅速地向下落。罗三奋力地想要睁开眼睛,但却只感觉到身子不停地往下落。

  罗三下意识拉住了沈沅的一只手,感觉人还在往下落,不知道落了多久,罗三终于感觉掉进了一片水中。

  虽然他猜到成都的地下肯定有一个水域,但是当睁开眼睛的时候,还是被地下水域的面积,吓到了!那完全是地下汪洋。

  罗三正想着,突然感到四周的水流急促起来。他将沈沅拉到身旁,试图将自己稳定下来,但是沈沅的身子突然变得无比的沉重,将他迅速地往下拖去。

  二人迅速地下降着,当眼前再次变得昏暗之后,罗三放弃了最后的努力。算了,就这样沉下去吧……罗三昏迷过去之前似乎隐隐约约看到一个物体在靠近。

  罗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池塘的边上。

  沈沅坐在他的身旁,一脸愁容,见到他醒来之后,脸上勉强挤出了一点笑容。

  “怎么啦。”

  “没什么?”沈沅立即转过头去。

  “对了,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真的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

  “一点也不记得了。”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刚才你突然晕了过去,后来有一只巨龟出现,与一群白鱼大战一场,将白鱼赶跑后。那只巨龟就搭着我们往上走。只是你一直没醒,所以我有点担心你。”

  “对了,我明明记得自己受了伤,怎么会一点都看不出来呢?”

  “你会不会记错了,刚才你昏迷过去了呀,也许受伤只是你的幻觉。”

  是幻觉吗?罗三没有多问,打量起四周来。

  第十二章 女书之迷

  眼前这池塘似乎是位于一间宅子的花园之内,此时看起来已是午后,宅子里一片安静。

  “我们到四面去看看吧。”罗三想要站起来,却被沈沅一把拉住了:“急什么呢,休息一下吧。”

  “但是……”

  “就当是陪我一下好吗?”沈沅望着那池塘中晃起的涟漪道。

  “小三子,你最希望的生活是什么呢?”沈沅躺在草地上,透过头顶的轻轻摆动的柳枝,望头顶的天空问道。

  “我?没有什么最希望,随遇而安吧。”

  “我只希望我不是飞叶门的人,那我就可以老老实实地做个普通的小女生,过着自己喜欢的普通日子。”

  罗三转过头去,虽然仅看到沈沅半边的脸,但是还是清楚地看到了她的忧伤,安慰道:“其实是完全可以从这件事抽身而出的,不必管它就是了。那样你不就可以过普通人的生活了吗?”

  “谈何容易。我永远无法摆脱这件事。”

  “为什么?”

  “因为57年前的那件事情中,飞叶门门主死于非命,由于血噬,后人必须参与到这件事情中来。”

  “57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沈沅转过头来看了看罗三,淡淡地道:“既然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吧。”

  飞叶门的人均姓陈,源自湘西。清初因张献忠于四川杀人无算,整个四川人丁稀少,因此陈家举族迁往隆昌,并在此落地生根,俨然成为一个大族。陈家在原有的湘西赶尸术的基础之上,发展出了一套驱尸术,不仅可以驱动死尸,甚至也可以驱动活人。

  沈沅告诉罗三,其实赶尸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在尸体额头贴一张符纸,用铜铃声就可以引导尸体前进。实际上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赶尸是一门相当高深的科学。首先要用特殊的yào水对尸体进行浸泡,使其暂时不会腐烂,同时在尸体体内植入一种细菌,这种细菌进入尸体体内后,便会在尸体里迅速繁殖。当其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后,便可控制尸体的四肢。当其听到赶尸者的铃声时,便会条件反shè地驱使尸体跳动。这种细菌一旦离开尸体后,会立即死去。

  而飞叶门的赶驱尸术在总结湘西赶尸术的基础之上,进行了创新,研制出可以将细菌放入其中,而不会死亡的yào丸,从而便得这种细菌便于携带。给尸体植入时,只需从尸体的口中送入即可。

  由于是外来人员并且僻处隆昌县,因此在很长时间内飞叶门对四川的大事并不了解,这导致飞叶门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本来只要飞叶门离开隆昌县,到成都发展即可以了的,但是族内众人却均认为隆昌县是飞叶门的福地,断然不可迁移。为此,从雍正年间开始,当时的飞叶门门主只好将自己最小的一个弟弟送到了成都,隐姓埋名地定居了下来,并让他和他的后代,永远地为飞叶门打探消息。

  这位飞叶门门主的小弟弟,就是沈沅的直系先祖。后来飞叶门逐渐没落,只剩下居住在成都的这一房人勉强支持,但这一房一直人丁单薄,每代均是只有一个男丁,而到了沈沅这一代,干脆就只有一个女儿了。于是沈沅完全失去了选择的可能xìng。

  “那血噬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血噬也是一种细菌。最早是飞叶门在长途迁移入川的过程中,发明出来的一种认亲方法。当时是为了让族人无论相隔多远,都可以互相找到。但是后来发生了变异,如果被种下血噬的人得不到解yào,就会随着年龄逐渐腐烂,最后活活疼死。最可怕的是这种血噬是遗传的。”沈沅的语调低了下去,“五十七年前的事件中,飞叶门门主带着血噬的解yào秘方消失了。由于早已种下血噬,沈沅只能一直寻找下去。”

  “别这么想,这世间哪有无法解决的事呢?就像我,长成一只傻鸟的样子,还不照样过活。”罗三说着,将那硕大的鼻头凑到了沈沅的眼前。

  看着眼前那张极度像一只鸟的脸,沈沅笑了。深深地吸了口气,她站起身来,对罗三道:“走吧,我们还是回学校去吧。”

  “这就走?这个地方不看了?”罗三说着不由分说地拉起沈沅的手,向大宅的前院走去,“这个地方与四教一定有联系,不弄清楚就走的话,恐怕要遗憾终生呀。”

  罗三二话不说,拉着沈沅就往一间屋子走去。这间屋子似乎是一间书房,靠窗的一侧,摆着一张书案,书案上堆满了书信,旁边是一个书架。

  沈沅四下观察这间屋子,罗三也借机去翻书架上的书,没想到却都是些语言研究类的书,其中特别多的是研究什么“女书”的,不过看得出来,书的主人对这些书是读得很认真的,因为罗三翻开的每一本书上,都有红笔勾画过。但是这类书他是提不起兴趣来的,于是罗三翻了一会儿就把书丢了回去,正在他打算查看其他东西的时候,书架上的一本书却又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一本名叫《百越文化研究论文集》的书。自前几天和吴教授的一番jiāo谈后,罗三对百越族的兴趣大增。翻开书的封面,就看到里面作者也画了许多地方。其中有一篇被特别地画上了红色,似乎书的主人对其特别重视,那篇论文的标题是:“论‘女书’字符构成中反映的古越文化现象”。在这篇文章的空白处,用红笔写着这样几个字:“‘女书’既为古越族文字遗存,那么倘若明白女书的意思,则多少可以明白‘渎经’的究竟,吾儿谨记,切切。”

  “女书”罗三是知道的,那主要是指在湖南省江永县及其毗邻道县下蒋乡一带fù女之间流传的一种文字符号体系。这种识文字符号体系,当地的男子不识,也无人学习,只有fù女学习和使用,fù女们便把自己使用的文字符号体系叫做“女书”,而把社会上通行的汉字叫做“男书”。至于“渎经”,罗三很快联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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