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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弯弯的弧线,用线绳扎出形状,糊上薄薄的棉纸……素白的风筝架就像变戏法一样在他手里逐渐成型。

  乔双紫是个奇人。他比白喜祥小四岁,看起来却像是比他大许多,肤色粗黑,胡须浓重,下巴一颗大黑痦子上还长着黑毛,脸上身上的肌ròu,都一道一道地横横着,挣得长衫的线条都横横起来,看着活像一山贼。平时在家里,他手里把玩的,不像白喜祥那样是一柄温雅的折扇,而是一支长长的烟袋锅,动不动就蹲在地上抽一阵子,惬意地吐着烟圈,城郊的农民也没他那样一幅土相。

  但就是这样一位看起来土头土脑的中年人,却是京城里有名的好鼓佬。一双鼓楗在手,望台上一坐,他整个人,就在刹那间脱胎换骨,身姿端凝,气韵高洁,全身都似笼罩着一层光晕。那鼓打得,点子绝准,尺寸绝稳,几百个鼓套子稔熟于心,连打十数场戏,牌子都不带翻头的,帮衬得台上的伶人那戏唱得,又舒服又过瘾,好似三伏天喝了一大碗冰酪般痛快淋漓。鼓佬,本是整个场面的领袖,一台之主,整出戏的节奏、气氛、尺寸、格局,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喜成社的场面上有了乔三爷,就是有了个有胜无败的定盘星。

  所谓“场面”,说的就是为一出戏奏乐的师傅们,有文场和武场之分,文场是胡琴、月琴、弦子;武场是鼓、大锣、小锣。乔双紫之所以成为顶尖的好鼓佬,还在于他六场通透,丝竹锣鼓样样精通,一手胡琴也是出神入化,平日里帮白喜祥吊个嗓儿什么的,轻松拿得起来。白喜祥自成名以来,就一直与这位乔三爷如影随形,戏台上,生活里,配合得极为默契,至于他俩是怎么认识的,怎么结的缘,当事人从未说起,外人不得而知。

  既然一双拿惯了烟袋锅的手,能打得一手好鼓,那么糊上个把风筝这样的小玩意儿,根本就不在话下。四个孩子欣喜的注视下,风筝架很快就扎好了,乔双紫取出笔墨,在棉纸上勾画起来:眼窝、鼻窝、嘴岔儿分明,印堂如火,眉分双钩,靛蓝的脑门儿和脸蛋儿。金色盔头,缀满绒球光珠。气派的鹰斗熊褶子,闪着蓝汪汪的光……

  樱草等不及地问:“这谁呀?”

  “这都不认得呀?,”竹青窜起身来,亮相:“铁面雄心胆包天,英雄四海美名传,只恨不遂心头愿,数载的冤仇……”他跳上堂屋前的台阶,做个掏髯口的身段:“挂!心!间!某,姓窦名尔敦,人称铁罗汉哪!……”

  改工净行没两个月,他已经活脱脱是个大花脸了。

  风和日丽的下午,三兄弟带着樱草,喜气洋洋地奔去前门西河沿,拣块空地儿,亮出他们独一无二的窦尔敦大风筝。竹青在前头牵着线儿,天青在后头举着风筝跟着跑,玄青陪着樱草,站在太阳底下,手搭凉棚遥望。

  “加把劲儿哇,就差一点点了!”

  风筝飞起来了,靛蓝靛蓝一张大脸,带着红黄黑相间的花纹,辉煌灿烂地上了天,河边路过的人都停下来,指指点点地赞叹。四个孩子的心里头,别提多美了,樱草更是高兴得又拍手又跳脚:

  “飞呦,飞呦,病啊灾啊,都带走!好事儿都留下,不好的事儿,全带走了呦!”

  忽然一群小子斜刺里跑过,手里正放着的一只大老鹰的风筝,顿时和窦尔敦的风筝线绞在了一起,分也分不开。

  “留点神!”玄青急着喊。

  那群小子簇拥着一个少年,穿一身织锦夹袍,罩了件八宝坎肩,翻着灰鼠领子,衣饰丽都,显然是富贵人家子弟。他抄着手儿,自己不放风筝,只是吆喝着指挥,看也不看玄青一眼:

  “跑快点,再高点,再高点!”

  小子们径自向前跑去,用力拉拽着线绳,天青和竹青来不及绕开,一扯两扯,他们的线绳断了,风筝遥遥地沿着河边飘走了。

  “我的窦敦”竹青一溜烟地追了出去。

  “你赔我的风筝!”樱草迸出泪来,飞跑上去对着带头那少年跺脚。那少年比樱草高一头,大圆脸,下巴略有些突出,一脸蛮横神情,对她啐了一口:

  “赔?阻了二爷我放风筝的清兴,你赔我呀?”

  樱草咬着嘴唇,上前还待争辩,被他猛地推开,一个跟头跌倒在地。天青飞奔而上,扶起樱草,急切地上下看了看,转头怒视那少年:

  “给我妹子赔礼!”

  那少年被他气势所慑,退后一步,瞄着天青。眼前这个小子,跟自己年纪相仿,虽然身高膀阔,看起来挺威风,可是毕竟只有一个人,怕他怎地?少年回头扬了扬手,把带来的小子们都聚到身后,转过身来,倨傲地冲天青晃着下巴:

  “怎么着,找茬啊?她脏了爷的衣襟,我还没叫她赔我衣服呢,小杂种……”

  天青没再多废话。他箭一样地冲上去,凌空一个飞脚,登时把那少年撂倒在地。少年尖声嚎叫起来,身后的小子们发一声喊,全都扑上来围住天青厮打。去捡风筝的竹青跑了回来,见此情形,毫不犹豫地加入战阵,一时间尘烟四起,杀声震天,玄青护着哇哇大哭的樱草,急得在圈外猛喊:“不要打了,不要打了,师父说了不要生事!……”

  最终还是那富家少年带着手下节节败退,向着城里逃跑,天青还要追赶,被玄青喊了回去。那少年本是乘车来的,慌张之下,车也不要了,一直奔出两条街,望着背后没人追来,方才气喘吁吁地停下了脚步,对着身边小子喝骂道:

  “都他妈的孬种!爷养你们是白吃饭的吗?”他恼怒地抹着嘴边的血迹:“把爷打成这样!几个人及不上那一个小子!都给我去死!”

  “小的不对,让二爷失了威……”几个小子小心翼翼地哈着腰。

  “失了威?哈,那倒也不见得!”少年又晃起了下巴:“我可没让他们全身而退!叫他们美,哈!”

  他扬起手,张开给小子们看。

  阳光下,明晃晃地,是个银镯子。樱草戴在腕上的银镯子。

  ☆、第三章 四郎探母

  接连几日,天青得空就在西河沿附近转悠,寻找那天的少年。

  打架挂了点彩,没什么。回家后被师父罚了一晚上的跪,那也没什么。倒是,把师父气成那样,心里着实过意不去。

  “叫你们带好师妹,叫你们散散心,不是叫你们打架!梨园子弟学功夫,是为了打架吗?”

  四个孩子跪在堂屋里,个个都不敢抬头。脸上身上,都是混沌的灰土,樱草的衣服扯破了,天青和竹青,更是一塌糊涂,满脸青一块紫一块,嘴角带血。

  “师父,师哥是为了帮我……”樱草怯怯地开口。

  “闭嘴!全都作死!”

  白喜祥手里拿的戒尺,直哆嗦。想抽他们一顿吧,不忍下手;不抽他们一顿吧,实在没个教训不成。

  “都给我跪院子里去!晚上不许吃饭!”……

  不吃饭,也没什么。

  但是樱草的镯子丢了。

  “怎么丢的?”天青连忙捋起她的袖子查看,雪白的小手腕上还有擦破的血痕。这绝不是自个儿脱落的。

  “我也不知道,好像是那个人推我的时候,撸了去了。”樱草拼命忍着眼里的泪。

  天青拧紧了眉。他知道这个镯子对樱草的意义。它一直戴在樱草的腕子上,从打他救下她的那天起,到现在,已经四年,从未离身。镂空累丝的一只凤凰,眼睛上镶了一粒小小红宝石……镯子是活口的,随着年龄增长,手腕渐粗,镯口也渐渐拉开,就快戴不下了,但是那是她对自己可能永远都找不到了的爹娘,最后的一点记认,一直珍爱地戴在身边……那该死的灰鼠领小子!自己什么都有,却撸去人家小姑娘的一只银镯!

  天青焦躁地在河边转悠,眼睛扫着地面,扫着路过的每一个少年。在地面上找到的机会,基本没有,还得着落在那少年身上。打架过后,已经快一星期了,他指望着那个少年能拉队回来报仇,没想到那个孬种,就此销声匿迹,连风筝也不再来放。天青却去哪里找他?连樱草的爹娘,找了四年,都没见一点消息!天青把护城河边经常出现的面孔,都记了个熟,但就是不见他想找的那个少年。静水深流,城门高大壮丽,蓝天白云下,一个个的大人小孩,喜乐地遛着弯儿,放着风筝,就他一个人,眼睁睁地,盯着路过的每一个身影。

  这几天来,河边多了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瓜皮帽,马褂,蓝缎子夹袍,穿得挺体面,却也跟天青一样,不看景,只看人。这天一早,他盯上了天青,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

  “小小子儿,”他走过来,亲热地招呼:“你找什么,丢东西了吗?”

  天青一惊。回头望去,中年人和善地笑着:“你是不是找东西?”

  “是。您捡着了?”

  “咳,你先说,你丢了什么?”

  天青心里掂量来掂量去,犹豫了好一会儿,方说:“一只镯子。”

  那中年人,眼睛猛然一亮,伸手按住了天青的肩,像怕他跑了似的:“什么样的镯子?”

  天青向后退去,挣脱他的手:“银镯子,累丝凤凰的。您捡着了?”

  “嗯,我捡着了。”中年人凝视他一会儿,伸手从怀里掏了件东西出来。

  小小的银镯子。镂空累丝的一只凤凰。眼睛上镶了一粒红宝石。

  一阵狂喜,旋风一样席卷了天青的全身。他高兴得手都有点抖了,伸开双手来接:“我谢谢您了这位爷!”

  那中年人却一缩手,又把镯子收了回去:“你先告诉我,这镯子的来历,我看看对不对。这是姑娘家的物件,你不是物主吧?”

  “不是。这是我妹子的,上星期丢在这儿了。”

  “谁给你妹子的?”

  “一直就是她的。”

  “你亲妹子?”

  天青有点怕了。这中年人眼睛灼灼发着亮光,脸急切地探在他的面前,每说一句话都向前凑一点,逼得天青步步后退。他的小心灵里,开始胡乱设想着各种危险的可能,但是他不能跑,樱草的镯子还在这人手里呢。

  “不是,收养的。打拐子手里救下来的。这镯子是她的,还我吧,大爷,您要什么报偿,咱们可以商量。”

  那中年人目光灼灼地打量了他半天,说:

  “我不能给你,得直接还给你妹子。”

  天青警惕起来:

  “你见我妹子干什么?人家女孩子家家的。”

  中年人蹲下来:

  “我认识她。她叫樱草,今年九岁了,对不对?”

  ☆、第三章 四郎探母

  中年人姓颜,名佑甫,是西城麻状元胡同林府的管家。

  林府的祖上,出过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名唤林树棕,浙江宁波人。林树棕本是个读书人,屡试不中,愤而入伍,旋以武功得到上司赏识,荐为把总。到了雍正朝,浙江一带海贼作乱,林树棕率军剿灭,升为守备,随后,又一举平定江南三省白莲教之患,以生擒敌首的大功封侯,子孙世袭。

  汉人封侯,有清一代,屈指可数,林门望族,可谓显赫一时。之后数十年,林家历经官场倾轧,削爵降职,逐渐没落,但是仍有一定势力。到了宣统年间,嫡系传人林墨斋,早年从军,后来在善扑营任职,清亡之后赋闲在家,今年五十四岁。

  虽已失去了官爵,不复有当年的权势,但是绵延上百年的望族,非同小可,林家家门依然豪富,麻状元胡同周围一大半的房院,都是他家地产。林家自住的宅第,前后五进院落,东西各带跨院,纵横数里。只是林家的人丁,始终不甚兴旺,林墨斋娶妻之后,又先后收了三房姨太太,总共也只生了五女二子,珍爱的大儿子,又不幸患病早夭。现在唯一的指望,就是老二林郁苍,这孩子,三房所出,从小顽劣,书读得极差,到今年十二岁了,整日就知道带着喽们遛鸟玩鹰斗蛐蛐儿。眼看得一窝女儿,早晚都是外姓人,唯一的儿子,又根本不是个成才的料,这日子过得,令林墨斋烦心不已。

  这天傍晚,林郁苍带了一众喽呼啸而回,在街门外撒了一番小钱给大伙儿分了,自己由小厮玉鹞陪着,大摇大摆地进院,走向三房自己的家。娘正和什么人在房中叙话,林郁苍也懒得去拜见,径自回到自己房内,玉鹞和nǎi妈丫环仆人们,里里外外地张罗着伺候他歇息。

  “我的鸟儿呢?”

  “都遛过了,今儿换了鸟食后,您那小百灵,叫得分外响亮呢。”玉鹞比林郁苍小一岁,是个相貌清俊的小子,很会察言观色,哄得林郁苍相当舒服。

  “鹰呢?”

  “四爷说还得再熬一阵子。”

  “蝈蝈儿给我!”

  玉鹞从怀里取出焐得热乎乎的蝈蝈罐子,双手呈上来。

  林郁苍和众多满清遗少一样,没学到祖上的本事,却学足了祖上的架势,借着家中余荫,纵情享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连玩耍之事,他都不愿亲力亲为,全由仆从代劳,自己只是揣手看个乐儿。今天放这趟风筝,对他来说,是了不得的运动了,尤其后来一口气从前门往北跑了两条大街,打小儿没跑这么累过,现在四肢百骸的哪儿哪儿都疼。

  他让玉鹞给捏着肩背,欣赏着蝈蝈响亮地叫,顺手掏出衣袋里的银镯子看。镂空累丝的一只凤凰。眼睛上镶了一粒红宝石。银制的东西,本来值不了几个钱,但这镯子的手工实在太精致,看样子又是一个老物件儿,让他一眼就留上了心。当然了,他自己身上戴的,随便摘一件都比这个贵重,但是摘别人的物件,那多有便宜味儿啊,尤其一想到是从那个野丫头身上摘来的,回头肯定能让她和那个架架势势的小子都着一番急,心里更是痛快。那个小子,穿得灰扑扑的,人倒精神,盯着他时候,冷冷的眼神,刀子一样,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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