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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六章

  据姚子清估算,这里的银子还是很值钱的。不到一两银子,就能卖一身比较高档的丝绸衣裳了。

  如此说来,二楼的衣裳岂不是最便宜也要十两银子?

  这位同仁可真是心黑手狠,胆大包天啊!十两银子啊,他们一家八口三年的口粮了。

  不然,她回去以后,也把铺子里的胭脂水粉给调调价?可是,她现在做的东西,都是零成本的,最简单低劣的货色,靠着异能才让他们媲美高档货的。再调价不但太心黑,顾客也未必接受。

  看来,她回去以后要发奋一把,将胭脂水粉再提一个档次才行。

  要不,这一次她看看有什么好的香料与原材料?用料讲究一点,工序再繁杂一些,她才好意思漫天要价嘛。

  在仔细一看,姚子清几乎可以确定,至少这些服饰的设计师是一位穿越人士,而且和她是一个地方,一个时代的人。不过,这位的审美观与设计天赋,怎么说呢?总之不是特别有灵性,特别厉害的样子,细节之处明显的牵强与做作,连她都不如。

  她至少曾经设计制作过衣裳,而这位纯属门外汉。好在,这位似乎有个很厉害的本地合作者,弥补了不足。

  因为不是特别喜欢,又不愿意辜负了林辰的一片心意,姚子清最终还是花了一两银子,挑了一身襦裙,并一件薄纱罩衫。上襦用的是浅蓝印花的细棉布,下裙用的是碧绿色的罗裙,罩衫则是浅蓝色的,套在襦裙外,给人一种蓝天一样明媚而又朦胧的美感。

  腰带则是一条红菱,挽着个漂亮的结扣。

  这家铺子最出彩的地方时,伙计都是爱美,会打扮,还很会说话的女人。服务态度良好。不但能给客人好的建议,还能不动声色的将客人的消费水平提上去。许多跟姚子清一样,抱着不多花钱心思的客人,都被忽悠的高高兴兴的就多花了许多钱。

  除了卖服饰,铺子里还有一些饰品,伙计们还都是梳妆高手,帮忙梳妆打扮。

  招待姚子清的女人,年纪比较大,少说也有三十岁了,却风韵犹存。看姚子清这么小气,卖的东西只值一两银子,也不生气嫌弃,依旧热情有礼。看姚子清一脸笑眯眯,谦和有礼,温柔优雅,似乎很好说话,但却油盐不进,心如铁石,便把目光瞄向了林辰,进行游说。

  这家铺子里生意很火,光来买衣裳的女人就有十来个,像林辰这样陪着女人来买衣裳的,除了林辰之外,只有一个。

  那位一看就是个公子哥,长的还挺不错,白皙俊秀,仪表风流,谈吐生动。她配的女子跟姚子清一样,也是一身布衣,颇有几分姿色。让人怀疑,他们两个身份明显天差地别之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看见一身布衣的林辰,配着的女人居然比他的女人还要漂亮,那公子哥脸色就不怎么好了。故意挑衅,给那女人买了许多好东西,一番消费下来。居然花了六十几两银子。让自以为是有钱人了的姚子清挫败不已。

  林辰毕竟不是把持不住自己之人,不管心里想什么,表面上却始终是他原有的样子。

  固执而理性的听那女伙计的,给姚子清卖了一块压裙角的玉佩,又卖了一个精致荷包,两个漂亮香囊做饰物。还让那女伙计带姚子清去梳妆,于是,一个头梳下来,她的头上便多了两样首饰。幸亏姚子清始终态度坚决,不然,那女伙计还要给她扎耳洞,配一对耳坠。甚至还要给她配一个手镯。

  这些东西,姚子清也喜欢,但她就是不愿意卖这家铺子的。

  同样的东西,若是别出卖,至少能便宜三分之一的价钱,甚至能便宜一半的价钱。让她欣慰的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不知道怎么的,明明长了一对圆润饱满,非常好看的耳朵,但却没有扎耳朵眼。而她,也不喜欢扎耳洞。

  虽然绝色坊的主要顾客是女人,但也有一些男装和男顾客,所以梳妆时是另外隔出来的,有四个之多,供人使用。

  姚子清被打扮一番,出来之后。隔壁的房间,那位公子哥的女人也出来了。

  不得不承认,绝色坊的女伙计真有两下子。那女孩分明只是中上的姿色,经过她们的手一包装,出来之后就像变了个人,虽然不能说是绝色,但也足够美丽动人了。最重要的是,那明显有些羞涩自卑,不太放的开的姑娘,不知道被伙计怎么开导的,居然多了几分自信,于是言语间更加光彩照人。

  就算不明白终究是怎么回事,但姚子清总觉得这女孩和那公子哥在一起。

  外边柜台旁的一张小几旁,林辰正和那位公子哥一边一个的坐在椅子上喝茶吃点心。林辰性格沉默,本就不喜欢多言,何况那公子哥是个陌生人。但那公子哥却对林辰很有兴趣,一副优越感很强,礼贤下士的姿态,很自然的就跟林辰攀谈起来。

  因为林辰的气场太强,个头太大,总给人一种很有力量的感觉,那位到不敢太放肆,但言语之间的轻蔑暗嘲还是少不了的。

  偏偏林辰根本就不搭理他的嘲讽,让他有一种小丑一样无理取闹的感觉。

  “子清!”看见姚子清出来,林辰一喜,连忙上前,就挡住了她,同时阻断了那位公子哥骤然火热痴迷的视线。

  “你真美!”林辰的眼神也无比的惊讶痴迷。

  姚子清长的好看他知道,尤其是她心情愉快,对她敞开心扉之时,有种特别的魅力,美的炫目。但是,换了身衣裳,被绝色坊精心打扮一番的姚子清,不用做什么事情,都让他有些炫目痴迷,怦然心跳。

  这是一种纯粹的外貌上的美。

  看来,他还真是亏待了她,让她跟着他没有好衣裳可穿,好首饰可用。

  难得只凭相貌就迷住了林辰,让爱装深沉的林辰露出如此肤浅呆蠢之色来,姚子清很高兴与得意。就冲林辰这表现,二十两银子的花销,她不心疼了。

  其实,姚子清也没有怎么打扮,只是配了个二两银子的便宜玉佩。头上多了朵粉色的珠花和两根细细的雕花银簪而已。但是,这简单朴素的打扮很适合她,让她五官有些娇媚的她多了几分清雅,别有一番韵味。

  可惜,林辰只高兴了一瞬,就高兴不起来了。

  在渔阳村的时候,附近一个村子里有个恶霸,最爱调戏抢掠漂亮的女子了。于是,就算是东洲的治安还是很不错的。可林辰总是没有安全感。害怕他能力不够,妻子太漂亮了,被人抢了去。

  其实,他真的不是贪图美色之人,他的子清就算是长的不好看,他也不会嫌弃的。

  好想让她换回原来的打扮,最好再往脸上抹层锅底灰。不过如果他有足够的能力

  林辰强压着心里的蠢蠢欲动,带着姚子清走出了绝色坊。

  “这位兄弟,请稍等!”后面那我自称张远的公子哥追了上来。

  张公子的女人脸色很不好看的紧随着张公子的脚步。

  “有事?”林辰回头,态度很不友好的问。

  “呃没事。就是跟你打听个人。林岳你可知道?他是我表弟。”张公子脸色一黑,有些尴尬的道。

  “不认识。”

  林辰面不改色的回答了一句,转身就走。姚子清也暗笑着,连忙跟随。林辰好像不高兴了呢。

  “切!不认识就不认识!”

  张公子显然对林辰的态度很不满,鄙夷不屑的嘀咕了一声,倒是没有再纠缠。

  看张公子向着反方向走了,林辰稍微松了口气。看来,东洲果然不像南边那样贪官当道,恶霸横行,秩序还不错。难怪能如此富庶繁华。就是不知道,朝廷能不能平下去南边的叛乱,若是不能,让那些人北上,这片东螭国难得的安定土地,会不会就此毁了。

  “那位张公子不会就是知府大人的儿子吧?”姚子清记的,林岳大少爷的大姐嫁给了知府大人为妾。而那位知府大人已经在东洲呆了十六年了。知府大人姓张。林岳大少爷的大姐肯定生不出这么大的儿子。但知府大人的妻子却能啊。

  “有可能。听说那林岳善于钻营攀交,和知府大人的公子等东洲城许多年轻的公子哥关系很好。”林辰道。

  这么说,林辰刚才是说谎了?!林辰居然会说谎!而且说的面不改色!

  姚子清先是惊讶了一把,才暗自鸡蛋林岳大少爷的能量。知府大人妻子的儿子,按理说不是该讨厌他这个小妾的兄弟吗?却和他成了好朋友!看来,他的能力还真是大啊!连张公子这样的人都能交好,那他交好的其他一些人,身份定然也不差吧?

  在这样一个法制不健全的古代封建社会,想要有钱,只会挣钱可不行,还要会攀关系,找靠山。

  不然钱多了反而招人眼红,惹来祸端。

  这也是姚子清一直放不开手脚挣钱的原因。她只想要挣够她能舒适安逸的享受的钱。想达到这一目标,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比如说现在,她有房子,有地,有存款,有男人,有家人,就已经过的很幸福安逸舒适了。

  但没有权势或者强有力的靠山,还是心里不安啦。

  当然,有钱能使鬼推磨,钱多了想要攀交之类的,也很容易的。官商勾结嘛。在东洲一代几乎不算什么秘密,稍微懂行一点的人都知道。比如说林睿那个小菜鸟,就早想到这点了。

  姚子清没有发现,她虽然懒惰,却跟林睿一样,时常惦记着挣钱。毕竟钱越多,才能越享受嘛。

  全身上下,都是林辰‘送’的礼物,姚子清心里美滋滋,甜蜜蜜的继续找药铺。

  看姚子清如此愉快,林辰也暂且放下心里的忧虑与包袱,让自己放空心思,享受着难得的好心情。

  东洲的大药铺不少,但最有名的有三家——保和堂c五味堂c仁和堂。其中,仁和堂刚刚换了个主家。据说之前的老板做生意陪了,将仁和堂贱卖了出去。新主人是谁,没有人知道,但名望还是有所下跌。

  他们从东城们进的城,离得最近的是保和堂。姚子清觉得,既然三家药铺起名,那么药材的种类与质量应该差不多。没必要一家家的都去一趟。

  保和堂说是药铺,但更像是医馆,铺子里有两个坐堂的大夫,其中一位年过古稀,须发皆白的老头子,据说还是为名医,所以铺子里生意很好。看病之人排了长长的一个队列。直接抓药之人也很多。三个小伙计,两个抓坐堂大夫开的药,两个招待散客。

  一进药铺,姚子清就全身的毛孔舒张,各种药味通过全身的感官,进入体内,汇集进脑海里。再看看药柜上密密麻麻的匣子,每一个匣子四格,四个药名。比十里镇林岳的铺子还要大得多。

  很快,她就感知到了林煜适合用的几种药,根据感知看过去,记住了药名。

  这一次,她没有再做出稀奇古怪,惹人主意的举动。而是先离开铺子,到不远处一个笔墨铺子,买了一些纸笔,几块墨。如今他们家有学生,这些东西用起来很快的。多买点放不坏。然后在铺子里借了一支笔,写了一个药方。

  她也知道,正真贵重稀缺的药材,不会直接放在药铺里。但只这药铺里的药,已经够林煜用了。今天一趟东洲城,让觉得已经是土豪了的她,发现她还是很穷,还是暂且不要太奢侈了的好。

  林辰对于姚子清做事,不多过问,只是默默的陪着她,她爱怎么就怎么吧。

  这种相处方式,姚子清很喜欢。

  “小娘子这是‘小千金方’?”药铺的伙计看了姚子清的方子,顺嘴问了一句。

  小千金方?姚子清听林家村那个大夫说过,是千金方的简版。而千金方是一个很有名的滋补方子。据说健脾补肾,阴阳双补,略偏于补阳。虽然这样的药方有好几个,但千金方用的药材更加高档名贵,搭配也更合理,效果绝对不是一般类似的药方可以媲美的。

  不过,千金方太贵了,尤其是里面有两样药材,‘黑参’与‘紫芝’,每一样都无比珍惜,一副药下来,少说也要几百两银子。若是里面用的‘黑参’等药材,年份够久的话,一方千金也不是不可能,所以才得了这么个名字。

  小千金方与千金方效果类似,只是便宜的多,小果自然也远不如千金方那么猛。

  林大夫虽然欣赏姚子清的医术,也很喜欢她这个人,但交情归交情,却并没有告诉姚子清千金方具体是什么样。没想到她误打误撞,自行配置,居然配出了小千金方。

  “不过,小娘子的方子,有两位药似乎不对。还有两位药的份量也有偏差。”小伙计有些疑惑犹豫的道。

  “哦?是吗?哪两位药?”

  小伙计这会儿正好比较闲,又正直年轻气盛,喜欢出风头的年纪,便很有耐心的给姚子清解释起来,“你确定这房子里需要红线草与月精吗?还有五味子的份量是不是太多了点?”

  “不用红线草和月精,那用什么?五味子多吗?”姚子清一副懵懂无知的样子道。

  小伙计见状,不由得得意起来,“用红腥草啊?月精就不要用了。五味子多一点倒是没什么?”

  “小狸!抓药就抓药,哪来那么多废话?谁说小千金方用起来必须一成不变?每个人的体质不同,病情不同,就算是名方,适当的调正加减一下也是有必要的。”另一个小伙计看小伙计越说越得瑟,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懂得多似得,怕他泄露保和堂的机密,忍不住呵斥了一声。

  小伙计一缩脖子,听话的抓起了药。

  姚子清一笑,没有再多言。她知道,这些大夫们,除非是给自己的徒弟,不然,哪怕是一些名方,也轻易不会泄露给别人。她刚才确实是看这小伙计不到十六岁的样子,性格跳脱,故意套话,想知道这里的小千金方是怎样一个方子。

  正在给一个病人诊脉的老大夫也瞥了姚子清一眼,眼神颇有些探究的样子。

  抓好了药,姚子清不急着离开,乘机又记住了不少新药名。

  其实,就算是保和堂这样的大药铺,还是有一半的药,跟姚子清以前知道的药相同,另一半要么是独有的新品种,要么是变异品种。她记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总的来说,这里的药要比上一世的药品种更多,效果更好。

  对于治好林煜,她也又多了几分把握。

  第一次用药,小千金方又是个适合长期服用调养的药,她一下子抓了三十副。一副药可以吃一天。除了煎药汤,还可以治成药丸。

  她的打算是,小千金方加减调整着,现吃上半年,然后慢慢的加强,变成真正的千金方。她虽然还是没有见到传说中的‘黑参’与‘紫芝’,但想必名声那么大,应该足以媲美前世的人参与灵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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