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2章 你只是一只臭虫
“你想要生命之泉?”戈登经过艾斯这一提醒才想起原来自己家中还有这种东西,艾斯若不说他早已经忘得一干二净。想起生命之泉的同时,他也想到了这东西的宝贵,可以说是整个公爵府的镇府之宝,这种东西绝对不会轻易交给别人。
于是戈登怒道:“休想!生命之泉乃我公爵府最珍贵的宝物,如何能给你?这个不算!”
艾斯叹了一口气:“既然生命之泉不算,我也只能要别的东西了。”
听艾斯这么说还是有商量的余地,于是戈登松了一口气,虽然现在他故作镇定,但心里其实很怕艾斯来硬的,毕竟这一次暗中保护他的并不是死士首领,对上艾斯和那只猫头鹰还真没有多少胜算。
“你要什么?”
“既然你不愿意交出生命之泉,那只能用你的胯下之物来代替了!”艾斯惋惜地叹着气。
“你!”戈登立刻暴跳如雷,原来艾斯竟是在故意刁难他,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指着艾斯大叫:“别以为我怕了你!我能雇得了一次杀手,就能雇十次c百次!总有一个人能杀你!”
说起来他之前倒是运气极好,随便发布一个刺杀任务,碰巧被闲来无事的白夜给接了。当然究竟是不是碰巧还有待商榷,至少戈登是没有刻意去请白夜。不过白夜这人有个习惯,一击不成立刻撤离,至今为止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有再来刺杀艾斯,当日的任务就这样搁置在那儿毫无动静。
艾斯眼中闪过一丝寒芒,自从当日亨利侯爵一战之后,他对于贵族就再无任何好感,更别说是这个曾请人刺杀自己的戈登。
“看样子你是两样都不愿意交出呀?那么我只能请你去明月堡做客了!”现在艾斯很想直接杀了戈登,但仔细一想却不能这样做,因为在戈登的身后还有这公爵府。如果杀死戈登,势必会引起公爵府的报复,艾斯是不怕,但现在他不是孤身一人,他还要替自己身边的人考虑。于是艾斯就打算绑架戈登,把他当人质从公爵府那里换取生命之泉。没有了生命之泉当依仗的公爵府根本无暇再与艾斯对抗,因为还有一个同为公爵的老约翰在一旁虎视眈眈。
站在马车上,对着远处的戈登伸出手,顷刻间戈登身边的光元素开始跃动,似乎有凝聚的趋势。艾斯发动魔法的速度何其快,眨眼间一只巨大的发光手臂就出现在戈登头顶。
看到自己的少主即将被袭击,暗中的死士也终于忍不住现身了,两个蒙面黑衣人从马车两边显出身形。一个用剑刺向光之手,剑刃上充斥着狂暴的气息,想来虽然实力不如死士首领,也是个不错的高手。另外一个死士则以最快的速度朝艾斯冲去,身子一晃,脚尖点地就已经在艾斯面前。
艾斯却是早已经与小四分配好了工作,冲过来的人交给小四对付,艾斯则专心捉拿戈登。那死士冲到艾斯面前想要发动攻击的时候却发现艾斯的身影开始模糊,猛然一惊,没想到居然是残影!
小四说道:“既然来了就一起到明月堡做客吧!”身影一闪就出现在那死士身后,发光的翅膀用力一拍脖颈,死士就昏迷了过去。虽然这死士实力不低,但对小四而言却连玩具都不如。堂堂异兽森林空域的兽王如果对付这样一个小角色都得用上十招八招的,估计其它兽王立刻会把他这丢脸的东西撕碎。
与此同时光之手被第一个死士破碎,然而当他破碎光之手的时候,隐身状态的艾斯却是学起小四,一个手肘落在死士后颈,让他昏迷过去。虽然这名死士在最后关头似乎发现了危险,但已经太晚。
在解决完死士之后,艾斯显出了身形,毫不遮掩地站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看着车厢里的戈登少爷。而那个满脸横肉的车夫早已经吓得从马车上掉下去,现在身上还压着刚刚昏迷过去的死士。
自己唯一的依仗被艾斯放倒,戈登差点吓得瘫坐在地。此时的艾斯丝毫没有掩饰,一对发光的钻石羽翼如此耀眼,仿佛天神下凡一般睥睨着戈登。这一刻戈登才醒悟过来,原来他与艾斯根本不是同一个层面上的人,他却硬是要与艾斯作对,这简直是自寻死路,想到这里他不禁有些后悔,但已经迟了。
“我——认输。”戈登坐在地上说道。
“认输?”艾斯提高声音,似乎觉得很好笑:“你以为我是在跟你对决吗?别太自恃清高了,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把你当成对手,听清楚了,在我眼里,你只是一只臭虫。我随时可以踩死你,但我懒得这么做,没有人会吃饱了撑着去攻击一只臭虫。不过这只臭虫若是不知死活在我跟前爬来爬去,我不介意一只脚踩死它。”
臭虫
听到这话戈登一愣,随后颤抖身子发出了笑声,却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他把艾斯当成了对手,甚至派出了父亲培养的死士,又出钱雇佣杀手进行刺杀,哪里知道艾斯却只是把他当成了一只烦人的虫子。
倒不是艾斯猖狂,一开始艾斯就没有正视过他,戈登的身份在这狼牙城里可以说是高高在上,但对于艾斯而言他却什么都不是。先不说艾斯讨厌贵族,就算不讨厌,他也算不得什么。毕竟一直以来艾斯见到了许多传说级别的人物,哪里还会把一个公爵的儿子放在眼里?可以说整个狼牙城最优秀的晚辈莱纳,艾斯也仅仅是对他感兴趣而已,却没有把他当成对手看待。被艾斯认同的对手只有一个,那就是亚瑟。
这就是差距,戈登把艾斯当成对手,而在艾斯眼里整个公爵府乃至整个狼牙城,也只不过是他登上巅峰之路的踏脚石而已,所以从一开始戈登就已经输了。
戈登已经再无反抗的念头,乖乖束手就擒,艾斯也不客气把公爵府的豪华马车夺过来当成了战利品。满脸横肉的车夫看到艾斯夺车,虽然心里不舍,却是一言不发。倒是一旁的金爷爷二话不说就坐在这辆车上,笑着连连称道。
金爷爷的表现让艾斯十分疑惑,一个寻常老人遇到这种事应该会吓得魂飞魄散,可刚刚的战斗金爷爷看得怡然自得,甚至现在抢车还连连说好,难道他是个隐藏实力的高人?
艾斯看了看小四,却见小四也一如往常,根本没发现金爷爷身上有什么不对。连小四这种感觉敏锐的圣兽都没发觉什么,看来真是自己多疑了。
“艾斯,要不要把他们绑起来呢?”金爷爷拿着绳子询问。
艾斯盯着他的手一愣,“金爷爷,你哪里找来的绳子?”
“就在他的车厢里啊!”
艾斯不解地看着戈登,莫非这家伙早就知道今天会被我捉拿,所以提前预备了绳子在车厢里?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就在这时金爷爷继续说道:“这家伙怪得很呢,车厢里净是些怪东西,有绳子就算了,居然还有皮鞭c蜡烛c高跟鞋,真搞不清楚他随处带这些东西干什么。”
作为一个老人,金爷爷并不了解这些东西,但艾斯好歹是个年轻人,多多少少听说过这种事,顿时脸就红了起来,赶忙转移话题:“或——或许他是有收藏癖吧!别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了,先把他们绑起来丢在车厢里。”
在艾斯和金爷爷的合作下,三人很快就被五花大绑,然后丢在车厢里。同时艾斯还从两个死士的嘴里找到了一枚黑色的毒药,对于这东西艾斯可是记忆犹新,上次光天化日之下刺杀他的死士估计最后就是咬破了药丸,只不过几秒钟就连尸体都化成了血水。艾斯收好两枚药丸之后,还在死士的嘴里塞了布块,防止他们咬舌自尽。药丸则是要带回去给狄克医生研究一下,当然这么狠毒的东西艾斯不会给自己人用,但拿来当暗器对付敌人却是非常不错。
把这几人绑好以后掀开车厢的地板,将几人藏在暗箱中,艾斯便叫金爷爷继续抄小道去玫瑰会所,只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换成了豪华马车。不得不说这豪华马车坐起来感觉就是不一样,难怪那么多贵族都喜欢豪华马车,看来不仅仅是出于面子的原因。
金爷爷也是一边赶车一边笑道:“好马!好马!比风火马也差不了多少!”
这句话引起了艾斯的注意,“金爷爷你以前赶过风火马车?”
“啊!没,怎么可能呢,我一个糟老头,只是见过而已,见过!哈哈哈!”金爷爷哈哈笑道。
艾斯却不是那么容易糊弄的,虽然金爷爷满口辩白,但艾斯还是暗自决定好好调查一番他的身份。
————
不多久就来到了玫瑰会所,这是一座金碧辉煌c珠光宝气的奢华建筑,连墙外都装满了琉璃灯。为了通行方便艾斯直接拿出玫瑰会所的贵宾卡,看门人就直接让他进去了。
艾斯遇到一个服务生,直接就对她说要见玫瑰会所负责人,于是那服务生就带着他来到一个房间等待。不久之后服务生就把负责人给带了过来,艾斯一看,不是别人,正是之前见过一面的拍卖师紫罗兰。
她笑盈盈地走来询问:“艾斯先生,让您久等了,那日买去的十字剑还满意吗?”却是他见到艾斯背负十字剑,所以随口一问。
艾斯点了点头,“嗯,比我预想的要好得多。不过我这次来不是跟你说这些,我想知道刘易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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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戈登怒道:“休想!生命之泉乃我公爵府最珍贵的宝物,如何能给你?这个不算!”
艾斯叹了一口气:“既然生命之泉不算,我也只能要别的东西了。”
听艾斯这么说还是有商量的余地,于是戈登松了一口气,虽然现在他故作镇定,但心里其实很怕艾斯来硬的,毕竟这一次暗中保护他的并不是死士首领,对上艾斯和那只猫头鹰还真没有多少胜算。
“你要什么?”
“既然你不愿意交出生命之泉,那只能用你的胯下之物来代替了!”艾斯惋惜地叹着气。
“你!”戈登立刻暴跳如雷,原来艾斯竟是在故意刁难他,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指着艾斯大叫:“别以为我怕了你!我能雇得了一次杀手,就能雇十次c百次!总有一个人能杀你!”
说起来他之前倒是运气极好,随便发布一个刺杀任务,碰巧被闲来无事的白夜给接了。当然究竟是不是碰巧还有待商榷,至少戈登是没有刻意去请白夜。不过白夜这人有个习惯,一击不成立刻撤离,至今为止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没有再来刺杀艾斯,当日的任务就这样搁置在那儿毫无动静。
艾斯眼中闪过一丝寒芒,自从当日亨利侯爵一战之后,他对于贵族就再无任何好感,更别说是这个曾请人刺杀自己的戈登。
“看样子你是两样都不愿意交出呀?那么我只能请你去明月堡做客了!”现在艾斯很想直接杀了戈登,但仔细一想却不能这样做,因为在戈登的身后还有这公爵府。如果杀死戈登,势必会引起公爵府的报复,艾斯是不怕,但现在他不是孤身一人,他还要替自己身边的人考虑。于是艾斯就打算绑架戈登,把他当人质从公爵府那里换取生命之泉。没有了生命之泉当依仗的公爵府根本无暇再与艾斯对抗,因为还有一个同为公爵的老约翰在一旁虎视眈眈。
站在马车上,对着远处的戈登伸出手,顷刻间戈登身边的光元素开始跃动,似乎有凝聚的趋势。艾斯发动魔法的速度何其快,眨眼间一只巨大的发光手臂就出现在戈登头顶。
看到自己的少主即将被袭击,暗中的死士也终于忍不住现身了,两个蒙面黑衣人从马车两边显出身形。一个用剑刺向光之手,剑刃上充斥着狂暴的气息,想来虽然实力不如死士首领,也是个不错的高手。另外一个死士则以最快的速度朝艾斯冲去,身子一晃,脚尖点地就已经在艾斯面前。
艾斯却是早已经与小四分配好了工作,冲过来的人交给小四对付,艾斯则专心捉拿戈登。那死士冲到艾斯面前想要发动攻击的时候却发现艾斯的身影开始模糊,猛然一惊,没想到居然是残影!
小四说道:“既然来了就一起到明月堡做客吧!”身影一闪就出现在那死士身后,发光的翅膀用力一拍脖颈,死士就昏迷了过去。虽然这死士实力不低,但对小四而言却连玩具都不如。堂堂异兽森林空域的兽王如果对付这样一个小角色都得用上十招八招的,估计其它兽王立刻会把他这丢脸的东西撕碎。
与此同时光之手被第一个死士破碎,然而当他破碎光之手的时候,隐身状态的艾斯却是学起小四,一个手肘落在死士后颈,让他昏迷过去。虽然这名死士在最后关头似乎发现了危险,但已经太晚。
在解决完死士之后,艾斯显出了身形,毫不遮掩地站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看着车厢里的戈登少爷。而那个满脸横肉的车夫早已经吓得从马车上掉下去,现在身上还压着刚刚昏迷过去的死士。
自己唯一的依仗被艾斯放倒,戈登差点吓得瘫坐在地。此时的艾斯丝毫没有掩饰,一对发光的钻石羽翼如此耀眼,仿佛天神下凡一般睥睨着戈登。这一刻戈登才醒悟过来,原来他与艾斯根本不是同一个层面上的人,他却硬是要与艾斯作对,这简直是自寻死路,想到这里他不禁有些后悔,但已经迟了。
“我——认输。”戈登坐在地上说道。
“认输?”艾斯提高声音,似乎觉得很好笑:“你以为我是在跟你对决吗?别太自恃清高了,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把你当成对手,听清楚了,在我眼里,你只是一只臭虫。我随时可以踩死你,但我懒得这么做,没有人会吃饱了撑着去攻击一只臭虫。不过这只臭虫若是不知死活在我跟前爬来爬去,我不介意一只脚踩死它。”
臭虫
听到这话戈登一愣,随后颤抖身子发出了笑声,却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他把艾斯当成了对手,甚至派出了父亲培养的死士,又出钱雇佣杀手进行刺杀,哪里知道艾斯却只是把他当成了一只烦人的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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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差距,戈登把艾斯当成对手,而在艾斯眼里整个公爵府乃至整个狼牙城,也只不过是他登上巅峰之路的踏脚石而已,所以从一开始戈登就已经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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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看了看小四,却见小四也一如往常,根本没发现金爷爷身上有什么不对。连小四这种感觉敏锐的圣兽都没发觉什么,看来真是自己多疑了。
“艾斯,要不要把他们绑起来呢?”金爷爷拿着绳子询问。
艾斯盯着他的手一愣,“金爷爷,你哪里找来的绳子?”
“就在他的车厢里啊!”
艾斯不解地看着戈登,莫非这家伙早就知道今天会被我捉拿,所以提前预备了绳子在车厢里?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就在这时金爷爷继续说道:“这家伙怪得很呢,车厢里净是些怪东西,有绳子就算了,居然还有皮鞭c蜡烛c高跟鞋,真搞不清楚他随处带这些东西干什么。”
作为一个老人,金爷爷并不了解这些东西,但艾斯好歹是个年轻人,多多少少听说过这种事,顿时脸就红了起来,赶忙转移话题:“或——或许他是有收藏癖吧!别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了,先把他们绑起来丢在车厢里。”
在艾斯和金爷爷的合作下,三人很快就被五花大绑,然后丢在车厢里。同时艾斯还从两个死士的嘴里找到了一枚黑色的毒药,对于这东西艾斯可是记忆犹新,上次光天化日之下刺杀他的死士估计最后就是咬破了药丸,只不过几秒钟就连尸体都化成了血水。艾斯收好两枚药丸之后,还在死士的嘴里塞了布块,防止他们咬舌自尽。药丸则是要带回去给狄克医生研究一下,当然这么狠毒的东西艾斯不会给自己人用,但拿来当暗器对付敌人却是非常不错。
把这几人绑好以后掀开车厢的地板,将几人藏在暗箱中,艾斯便叫金爷爷继续抄小道去玫瑰会所,只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换成了豪华马车。不得不说这豪华马车坐起来感觉就是不一样,难怪那么多贵族都喜欢豪华马车,看来不仅仅是出于面子的原因。
金爷爷也是一边赶车一边笑道:“好马!好马!比风火马也差不了多少!”
这句话引起了艾斯的注意,“金爷爷你以前赶过风火马车?”
“啊!没,怎么可能呢,我一个糟老头,只是见过而已,见过!哈哈哈!”金爷爷哈哈笑道。
艾斯却不是那么容易糊弄的,虽然金爷爷满口辩白,但艾斯还是暗自决定好好调查一番他的身份。
————
不多久就来到了玫瑰会所,这是一座金碧辉煌c珠光宝气的奢华建筑,连墙外都装满了琉璃灯。为了通行方便艾斯直接拿出玫瑰会所的贵宾卡,看门人就直接让他进去了。
艾斯遇到一个服务生,直接就对她说要见玫瑰会所负责人,于是那服务生就带着他来到一个房间等待。不久之后服务生就把负责人给带了过来,艾斯一看,不是别人,正是之前见过一面的拍卖师紫罗兰。
她笑盈盈地走来询问:“艾斯先生,让您久等了,那日买去的十字剑还满意吗?”却是他见到艾斯背负十字剑,所以随口一问。
艾斯点了点头,“嗯,比我预想的要好得多。不过我这次来不是跟你说这些,我想知道刘易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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