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午后,慵懒的阳光映照着大地,绿树苍翠,鲜花缤纷,不时有彩蝶翩翩起舞,鸟儿也在枝头清脆地歌唱。
顾欢穿着男装,后里握着一把折扇,一摇三晃地走过花园小径,往大门口走去。
到达丞县已经有一个月了,她很快就熟悉了公务,成为高肃的得力助手。
经过洛阳大战之后,周国与齐国进了入相持阶段,战事不起,高肃这里便没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处理。他本就有几个幕僚帮忙料理日常事务,顾欢分担的工作并不多。不过,顾欢很快就发现,高肃与这几个幕僚并无私交,除了公务之外从不说其他的,反而跟她在一起的时候还放松些,会天南海北地聊天。
很快,人人便都知晓,新来的这位定远将军很得兰陵王赏识,便都对她另眼相看,或笑脸相迎,或盘算着巴结。顾欢在这里如鱼得水,每日里容光焕发,让高肃看了就忍不住要笑出来。
顾欢年纪虽小,处理公事时却条理清晰,思维敏捷,平时却又颇为孩子气,高肃又早已见识过她在战场上的英勇,对她自然十分欢喜,走到哪儿都愿意带着她。
连着几日都是绵绵细雨,今天终于放晴了,上午处理完公事和军务后,高肃便对顾欢说:“今日是三月三,不少文人士子会在水边作修禊之会,我们也去看看吧。”
“好啊。”顾欢眼前一亮,笑着直点头。
“真是个孩子。”高肃眼里流溢着怜爱之情,很自然地抬起手来,抚了一下她的头。
顾欢仰起脸来,开心地笑出声来。
吃完午膳,她回屋休息了一会儿,便换上外出的便服,一身文士打扮,风度翩翩地走了出来。
高肃已经等在回廊下,见她摇头晃脑地走过来,一副小孩子装大人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他的贴身家人高福是自幼服侍他的,知他一向性子清冷,因相貌出奇美丽,总被人当成女孩,在战阵之上,朝堂之内,甚至家族之中,都屡受轻视,这使他自小便喜欢板着脸,从来不苟言笑。自那位小顾将军来了之后,高肃却一反常态,时常微笑,看上去很开心。这让忠心的高福也非常喜欢这位可爱的少年将军。
顾欢见到高肃的笑脸,顿时心花怒放,刷地打开折扇,摇了两下,做风流公子状,然后又把扇子合上,对着高肃一揖,拿腔拿调地说:“高兄,小弟这厢有礼了。”
高肃被她逗得哈哈大笑,也抱拳还礼:“贤弟,愚兄有礼。”
两人走出大门,骑上自己的马,便往城外的汴水走去。
修禊是古老风俗。殷周以来,巫觋的遗风仍有留传,禊即其一。春日万物生长,易生疾病,于水上洗濯,可防病疗病,并消灾祈福。
东晋永和九年三月三日,王羲之和谢安、孙绰等名士在山阴的兰亭作修禊之会,即兴写下了许多诗篇,并推举王羲之写一篇序。王羲之遂乘兴作《兰亭集序》,文采灿烂,隽妙雅迪,书法更是劲健飘逸,被后世推为“天下第一行书”,这是历史上最有名的一次修禊之会。
此时距东晋不远,类似的风流逸事更是多得不数胜数,每至春日,总有文人雅士相约在水边作修禊之会,吟诗作赋,把酒临风,不亦快哉。
顾欢长居边塞,时常烽烟四起,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事情,心里不免十分好奇,不知会遇到什么样的名士,有没有自己曾经在书上看到过的那些人。
走在街上,高肃仍然一如既往地引得万众瞩目,无论男女,都敬他英勇无畏,又爱他相貌柔美。顾欢走在他旁边,就像明月旁边的一颗小星星,基本上被全面忽略。顾欢却很开心,她一向就不喜欢引人注目。
高肃被人看惯了,早就习以为常,视若无睹,这时只与顾欢轻言细语地聊些家常话,从玉兰树开花了到原来那只小白猫似乎长大,开始叫春了。顾欢专注地倾听着,偶尔接上两句,却是伶牙俐齿,妙语连珠,让高肃不由自主地就会笑起来。
很快他们便策马来到水边。两岸已经有不少人在这里洗濯,多是阖家前来,到处都是欢声笑语,一片欢乐景象。
高肃放眼看去,惬意地说:“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便是我们血战沙场之后的最大安慰。”
“是啊。”顾欢点头。“我们长居塞下,看多了百姓的颠沛流离,最大的心愿也是能让他们过上安宁的日子。”
高肃自然知道他们年年都在浴血奋战,力抗突厥铁骑,这才能够保住齐国的疆土和百姓的生活。他看向顾欢犹带稚气的脸,微笑着说:“你们辛苦了。”
“不辛苦。”顾欢洒脱地轻轻甩着马鞭,感慨地道。“如果有一日天下一统,就不会有这么多战争了。”
高肃沉默了。
此时周**力大增,突厥更为强盛,而齐国君王不思进取,甚至连一部律法都没有制订过,全凭个人好恶来定罪,地方官吏的任命也不是维才是举,而是由高官显贵大量安置自己的亲友甚至奴仆,因而官场混乱,百姓怨声载道,国力急剧衰退,此消彼长,齐国现在只能苦苦支撑,能保住现在疆土已属不易,哪里还有可能一统天下?
看他的神情不对,顾欢略一思忖,登时明白过来,连忙转移话题,笑着问他:“我们沿着河岸走了好长距离了,还有多久才到啊?”
“哦。”高肃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抬手向前一指。“那边有个望江亭,他们一般都会在那边聚会。”
顾欢便急不可耐地说:“我们跑几步吧。”
“好。”高肃一扬马鞭,在空中挥了一下,却没打在马身上。
他的马已经明白他的心意,立刻四蹄轻扬,冲了出去。
顾欢大叫:“好哇,你耍赖。”随即也一提马缰,向他追去。
高肃听着她孩子气的指责,不由得笑出声来,便故意逗她,不断催马前行,越跑越快。
顾欢纵马狂奔,一心想追上他。不过,这段路其实并不长,还不到两里地,高肃便减速,随即勒马站定。顾欢自后赶上,停在他身旁,终究是落后了他几步。
高肃下了马,带着她走上个前面的小土坡。
整个土坡都是绿草茵茵,靠近河面的地方修建了一处亭子,这时里面的石桌上放着文房四宝,几幅已写好的字放在四周的石凳上,却没有人。
高肃和顾欢绕过去,径直走到水边。
这里有十几个人,大都峨冠宽袍,或坐或躺,手边有的放着酒,有的放着茶,看上去都很闲散。
看到高肃出现,有些人无动于衷,有几人却眼前一亮,笑着迎上前来。
高肃愉快地冲他们一拱手:“小王于诗文一道所知甚少,今天阳光明媚,鸟语花香,正是踏青修禊的好日子,我们也来凑个热闹。”
“王爷大驾光临,不胜荣幸。”为首一位三十余岁的瘦削男子笑着对他抱了抱拳。“我们说好了,今天须各赋长诗一首,绝句不限,王爷既来了,自当留下墨宝。”
“这是为难我了。”高肃面露难色。“有你们这些大才子珠玉在前,小王就不献丑了。”
另一位温文儒雅的年轻男子温和地笑道:“我们这是抛砖引玉,就等王爷的锦绣文章。”
高肃摇了摇头,却道:“先让我看看你的砖,只怕比我的玉强多了。”
“岂敢?”他潇洒地走进亭中,将一幅字拿出来,递到高肃面前。
顾欢连忙凑上去看。
这幅字圆润遒媚,透着中正平和,诗句却是花团锦簇,美不胜收。
高肃轻声念诵,语调悠扬,悦耳动听。
“佳丽尽时年,合瞑不成眠。
银龙衔烛烬,金凤起炉烟。
吹篪先弄曲,调筝更撮弦。
歌还团扇后,舞出妓行前。
绝代终难及,谁复数神仙。”
“真是好诗。”高肃赞叹。见他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一副打算催促自己作诗的模样,连忙做了个手势。“来,我给你们引见一下。这位是定远将军顾欢,才从晋阳调来兰陵郡,以前一直随父亲顾显顾将军在长城守御边关,屡次打退突厥的进犯。前次周军犯我疆土,他随段大人星夜驰援,更与我并肩杀到金墉城下,是位了不起的少年将军。顾贤弟,这两位都是有名的大才子。一位是给事黄门侍郎卢思道卢大人,另一位是待诏文林馆萧放萧大人。”
“久仰久仰。”顾欢不管听没听说过,先就做仰慕状,抱拳致意。
那些文人见她如此年轻,本以为是高肃的什么子侄辈,没想到竟然是位将军,而且有着如此辉煌战绩,都有些意外,就连那些自诩清高的士子也不免微微动容。
卢思道是“北朝三子”邢劭的学生,现在不过三十二岁,已经以文章名动天下。他一向厌恶战争,但突厥犯边,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历来被中原的所有人所痛恨,此时听闻顾欢年纪轻轻便已随父出征,心下也自赞赏,便拱手还礼,微笑道:“顾将军少年英侠,令人佩服。”
“不敢当。”顾欢斯斯文文地说。“在下只是跟随义父和父亲,略尽绵薄之力,其实不值一提。”
“顾将军过谦了。”萧放温和地道。“战乱总会使百姓妻离子散,使所有人都苦不堪言。顾将军保境安民,便是无上功德。”
“萧大人所言极是。”顾欢看他的模样很像江南人,更是心生好感。“在下略谙武艺,自是要竭尽全力,保护百姓平安。”
“有王爷和顾将军在,是我大齐的幸事。”旁边几个人纷纷赞叹。
高肃在一旁为顾欢一一介绍。这些都是兰陵郡中著名的骚人墨客,顾欢自是谦逊地逐一“仰慕”。
最后,一位本来正在弹琴的青衫男子站了起来。他相貌俊朗,气质高华,一举一动都洋溢着温柔。
高肃却不认识他,便看向卢思道:“子行,这位是?”
卢思道笑着说:“那是邺城红袖乐坊著名的琴师郑怀英。我和希逸从邺城出来游历,特意将他带来。他最近新谱了一只曲子,想让你先听为快。”
高肃一挑眉,颇感兴趣地点了点头:“好啊,我洗耳恭听。”
顾欢看着那位年轻的琴师走回去,优雅地坐下,也连忙和高肃坐到毡毯上,兴致勃勃地等着听他的曲子。
穿越过来将近八年了,前四年她都在顾府,后四年在军中,根本就没有去过教坊酒肆,这是她第一次听曲,不免有些兴奋。
郑怀英垂目沉吟,忽然振袖翻腕,纤长的十指抚上琴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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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卢思道:字子行
萧放:字希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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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欢穿着男装,后里握着一把折扇,一摇三晃地走过花园小径,往大门口走去。
到达丞县已经有一个月了,她很快就熟悉了公务,成为高肃的得力助手。
经过洛阳大战之后,周国与齐国进了入相持阶段,战事不起,高肃这里便没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处理。他本就有几个幕僚帮忙料理日常事务,顾欢分担的工作并不多。不过,顾欢很快就发现,高肃与这几个幕僚并无私交,除了公务之外从不说其他的,反而跟她在一起的时候还放松些,会天南海北地聊天。
很快,人人便都知晓,新来的这位定远将军很得兰陵王赏识,便都对她另眼相看,或笑脸相迎,或盘算着巴结。顾欢在这里如鱼得水,每日里容光焕发,让高肃看了就忍不住要笑出来。
顾欢年纪虽小,处理公事时却条理清晰,思维敏捷,平时却又颇为孩子气,高肃又早已见识过她在战场上的英勇,对她自然十分欢喜,走到哪儿都愿意带着她。
连着几日都是绵绵细雨,今天终于放晴了,上午处理完公事和军务后,高肃便对顾欢说:“今日是三月三,不少文人士子会在水边作修禊之会,我们也去看看吧。”
“好啊。”顾欢眼前一亮,笑着直点头。
“真是个孩子。”高肃眼里流溢着怜爱之情,很自然地抬起手来,抚了一下她的头。
顾欢仰起脸来,开心地笑出声来。
吃完午膳,她回屋休息了一会儿,便换上外出的便服,一身文士打扮,风度翩翩地走了出来。
高肃已经等在回廊下,见她摇头晃脑地走过来,一副小孩子装大人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他的贴身家人高福是自幼服侍他的,知他一向性子清冷,因相貌出奇美丽,总被人当成女孩,在战阵之上,朝堂之内,甚至家族之中,都屡受轻视,这使他自小便喜欢板着脸,从来不苟言笑。自那位小顾将军来了之后,高肃却一反常态,时常微笑,看上去很开心。这让忠心的高福也非常喜欢这位可爱的少年将军。
顾欢见到高肃的笑脸,顿时心花怒放,刷地打开折扇,摇了两下,做风流公子状,然后又把扇子合上,对着高肃一揖,拿腔拿调地说:“高兄,小弟这厢有礼了。”
高肃被她逗得哈哈大笑,也抱拳还礼:“贤弟,愚兄有礼。”
两人走出大门,骑上自己的马,便往城外的汴水走去。
修禊是古老风俗。殷周以来,巫觋的遗风仍有留传,禊即其一。春日万物生长,易生疾病,于水上洗濯,可防病疗病,并消灾祈福。
东晋永和九年三月三日,王羲之和谢安、孙绰等名士在山阴的兰亭作修禊之会,即兴写下了许多诗篇,并推举王羲之写一篇序。王羲之遂乘兴作《兰亭集序》,文采灿烂,隽妙雅迪,书法更是劲健飘逸,被后世推为“天下第一行书”,这是历史上最有名的一次修禊之会。
此时距东晋不远,类似的风流逸事更是多得不数胜数,每至春日,总有文人雅士相约在水边作修禊之会,吟诗作赋,把酒临风,不亦快哉。
顾欢长居边塞,时常烽烟四起,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事情,心里不免十分好奇,不知会遇到什么样的名士,有没有自己曾经在书上看到过的那些人。
走在街上,高肃仍然一如既往地引得万众瞩目,无论男女,都敬他英勇无畏,又爱他相貌柔美。顾欢走在他旁边,就像明月旁边的一颗小星星,基本上被全面忽略。顾欢却很开心,她一向就不喜欢引人注目。
高肃被人看惯了,早就习以为常,视若无睹,这时只与顾欢轻言细语地聊些家常话,从玉兰树开花了到原来那只小白猫似乎长大,开始叫春了。顾欢专注地倾听着,偶尔接上两句,却是伶牙俐齿,妙语连珠,让高肃不由自主地就会笑起来。
很快他们便策马来到水边。两岸已经有不少人在这里洗濯,多是阖家前来,到处都是欢声笑语,一片欢乐景象。
高肃放眼看去,惬意地说:“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便是我们血战沙场之后的最大安慰。”
“是啊。”顾欢点头。“我们长居塞下,看多了百姓的颠沛流离,最大的心愿也是能让他们过上安宁的日子。”
高肃自然知道他们年年都在浴血奋战,力抗突厥铁骑,这才能够保住齐国的疆土和百姓的生活。他看向顾欢犹带稚气的脸,微笑着说:“你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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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的神情不对,顾欢略一思忖,登时明白过来,连忙转移话题,笑着问他:“我们沿着河岸走了好长距离了,还有多久才到啊?”
“哦。”高肃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抬手向前一指。“那边有个望江亭,他们一般都会在那边聚会。”
顾欢便急不可耐地说:“我们跑几步吧。”
“好。”高肃一扬马鞭,在空中挥了一下,却没打在马身上。
他的马已经明白他的心意,立刻四蹄轻扬,冲了出去。
顾欢大叫:“好哇,你耍赖。”随即也一提马缰,向他追去。
高肃听着她孩子气的指责,不由得笑出声来,便故意逗她,不断催马前行,越跑越快。
顾欢纵马狂奔,一心想追上他。不过,这段路其实并不长,还不到两里地,高肃便减速,随即勒马站定。顾欢自后赶上,停在他身旁,终究是落后了他几步。
高肃下了马,带着她走上个前面的小土坡。
整个土坡都是绿草茵茵,靠近河面的地方修建了一处亭子,这时里面的石桌上放着文房四宝,几幅已写好的字放在四周的石凳上,却没有人。
高肃和顾欢绕过去,径直走到水边。
这里有十几个人,大都峨冠宽袍,或坐或躺,手边有的放着酒,有的放着茶,看上去都很闲散。
看到高肃出现,有些人无动于衷,有几人却眼前一亮,笑着迎上前来。
高肃愉快地冲他们一拱手:“小王于诗文一道所知甚少,今天阳光明媚,鸟语花香,正是踏青修禊的好日子,我们也来凑个热闹。”
“王爷大驾光临,不胜荣幸。”为首一位三十余岁的瘦削男子笑着对他抱了抱拳。“我们说好了,今天须各赋长诗一首,绝句不限,王爷既来了,自当留下墨宝。”
“这是为难我了。”高肃面露难色。“有你们这些大才子珠玉在前,小王就不献丑了。”
另一位温文儒雅的年轻男子温和地笑道:“我们这是抛砖引玉,就等王爷的锦绣文章。”
高肃摇了摇头,却道:“先让我看看你的砖,只怕比我的玉强多了。”
“岂敢?”他潇洒地走进亭中,将一幅字拿出来,递到高肃面前。
顾欢连忙凑上去看。
这幅字圆润遒媚,透着中正平和,诗句却是花团锦簇,美不胜收。
高肃轻声念诵,语调悠扬,悦耳动听。
“佳丽尽时年,合瞑不成眠。
银龙衔烛烬,金凤起炉烟。
吹篪先弄曲,调筝更撮弦。
歌还团扇后,舞出妓行前。
绝代终难及,谁复数神仙。”
“真是好诗。”高肃赞叹。见他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一副打算催促自己作诗的模样,连忙做了个手势。“来,我给你们引见一下。这位是定远将军顾欢,才从晋阳调来兰陵郡,以前一直随父亲顾显顾将军在长城守御边关,屡次打退突厥的进犯。前次周军犯我疆土,他随段大人星夜驰援,更与我并肩杀到金墉城下,是位了不起的少年将军。顾贤弟,这两位都是有名的大才子。一位是给事黄门侍郎卢思道卢大人,另一位是待诏文林馆萧放萧大人。”
“久仰久仰。”顾欢不管听没听说过,先就做仰慕状,抱拳致意。
那些文人见她如此年轻,本以为是高肃的什么子侄辈,没想到竟然是位将军,而且有着如此辉煌战绩,都有些意外,就连那些自诩清高的士子也不免微微动容。
卢思道是“北朝三子”邢劭的学生,现在不过三十二岁,已经以文章名动天下。他一向厌恶战争,但突厥犯边,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历来被中原的所有人所痛恨,此时听闻顾欢年纪轻轻便已随父出征,心下也自赞赏,便拱手还礼,微笑道:“顾将军少年英侠,令人佩服。”
“不敢当。”顾欢斯斯文文地说。“在下只是跟随义父和父亲,略尽绵薄之力,其实不值一提。”
“顾将军过谦了。”萧放温和地道。“战乱总会使百姓妻离子散,使所有人都苦不堪言。顾将军保境安民,便是无上功德。”
“萧大人所言极是。”顾欢看他的模样很像江南人,更是心生好感。“在下略谙武艺,自是要竭尽全力,保护百姓平安。”
“有王爷和顾将军在,是我大齐的幸事。”旁边几个人纷纷赞叹。
高肃在一旁为顾欢一一介绍。这些都是兰陵郡中著名的骚人墨客,顾欢自是谦逊地逐一“仰慕”。
最后,一位本来正在弹琴的青衫男子站了起来。他相貌俊朗,气质高华,一举一动都洋溢着温柔。
高肃却不认识他,便看向卢思道:“子行,这位是?”
卢思道笑着说:“那是邺城红袖乐坊著名的琴师郑怀英。我和希逸从邺城出来游历,特意将他带来。他最近新谱了一只曲子,想让你先听为快。”
高肃一挑眉,颇感兴趣地点了点头:“好啊,我洗耳恭听。”
顾欢看着那位年轻的琴师走回去,优雅地坐下,也连忙和高肃坐到毡毯上,兴致勃勃地等着听他的曲子。
穿越过来将近八年了,前四年她都在顾府,后四年在军中,根本就没有去过教坊酒肆,这是她第一次听曲,不免有些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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