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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一十七章 在净化灵魂的土地上结束(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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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七章 在净化灵魂的土地上结束(终章)

  “所以你们自相残杀吧,死掉一个,方航的路就会消失,可却有一个方航活了下来,日后贫僧想到潜入阴司的办法再来寻你相助,助贫僧可活,不助受死。开始厮杀吧。”刚才还很和善的五乘忽然翻脸,甩着袖子向山崖走去:“日落前死一个,活下来的可以带走这些人,贫僧不能染上杀你们的因果,却可以一一掌毙这里所有人。”

  随着他的话,佛塔的门开了,一个手握短小金刀的劲装男人缓步走出,比之一年前相见乐正林更加消瘦,眉宇间多了三分沉稳却也微带憔悴,看来这一趟地府之行确实将他折腾坏了。

  “师父,你那孩子呢?叫出来给我玩玩呀。”

  山崖上盘膝坐着的五乘浅笑:“被贫僧玩死了。”

  言语间尽是血腥味,我就不信他把自己的孩子玩死,那小兰还能心甘情愿的跟在他身边,而这样的说辞无非是懒得与我继续啰嗦,既然如此也就只能打上一场了。

  “弟弟,好久不见,咱俩还需要打架么?平心而论你应该不是我的对手。”

  那日见到杨四省,虽然没得到什么醍醐灌顶的传功,可三句点拨之言也让我获益良多,当夜在杏桥村东山的一战已经和乐正林平分秋色,现在再打,他应该不是对手吧。

  乐正林低头,把玩着手中金刀:“难说,我厮杀一年多也有些进步,现在倒是挺有信心的。”他抬起头,双眼中有着为难:“我父母在你手里?”

  “嗯,不过我会放了他们。”歪头喊一句:“表哥,打电话放人吧。”继而又对乐正林道:“本以为你会占山女她们的便宜,亦或者拿牛哥和陈春峰泄愤,所以才抓了二老为质,现在看来你没有这样做,我很满意。”

  乐正林摇头笑道:“哎,我想让家人的生活好一些,可师父总不给我太多的钱,八天前回来时我赶回家一趟,这才得知你曾经去看过他们,盈盈能带着你去我家,我没戏了,你能给我父母重金,我没恨了,动手吧,生无所恋,死又何妨?”

  “贫僧要看的是龙争虎斗,他不杀的人,我可以杀。”

  乐正林闻言一震,复杂的望了山顶人一眼,随即抬起刀,缓缓割破左手脉搏,又慢慢的用三指染血将脸蛋画了个花里胡哨,再次出手他依然是萨满术,这种疯狂的歪门邪道却为了保护自己的双亲,有时候世间事总是充满矛盾。

  乐正林与我已没了厮杀之心,却因五乘在侧而不得不演一场生死相搏的猴戏,最为有意思的是要看戏的竟是我们的师父。

  “方航,萨满术,没理智了,自求多福吧。”

  “好,你会死的,放心。”抬头,对着五乘高喊:“和尚,在杏桥村爷爷只教我三样本事,望岚态,请倌人都用过了,你可知道第三样是什么?”

  五乘闻言大惊,那瞪得圆滚滚的双眼露出浓浓不敢置信的身材,他过于惊愕以至于连说话都有些结巴:“难......难道说......说...李凤凤教你背尸佼了?”

  这是我脑补出来的,因为这博山观最强悍的道术出现他五乘总得给点面子吃惊一下吧?可事实上并没有,五乘只是冷冷的说:“废话少说,你背的动么?背一个给贫僧看看。”

  “好,让你开开眼界。”

  背尸佼,是不是有点像抗尸体,饮尸油?

  其实尸佼是个人,尊称为尸子,这子便与老子,孔子,庄子是一个意思。

  尸佼是俗名,祖师爷道号萧龙子,我们博山观的开山祖师,爷爷只教过我却从未用过,直到杨四省离去时我耳畔想起他的声音才明白过来这招可以用了,打不过五乘,打乐正林没有问题,反正我这样认为。

  “仁义圣智参天地,天若不覆,人将何恃何望?地若不载,吾等安居安行?夫日圆尺,光盈天地......”尸佼著书《尸子》,对外人来说只是一本教人安身立命的杂文,可每一任博山观弟子都必须熟记,因为这对我们来说是祷文,一旦诵起便可请天地间尸佼的分魂上身。

  和尚信佛,道士信这片天地,他们拜不知存在的人,我们敬天地君亲师,尸佼祖师在这片天地便是圣人,自当佑护小徒孙。

  以前没法用,因为博山观没了,现在可以用,因为咱们博山观分店在地府开张了,谁有兴趣可以抹脖子下去拜师呀!

  “诵我之名,得我庇护,习我之道,庇护弱小,夫天地之初开,洪水猛兽肆虐人间,有德之士奋不顾身拦于民前,其德有方,其行有方,谓之方士,尔后愚昧初开,方士于天地间体悟......”《尸子》总纲,我也不知道谁在我心里说话,可那声音的浑圆雄厚就好像有个雄奇伟岸的在我面前顶天立地一般。

  这一刻,从未有过的强大,甚至瞥了一眼五乘,还是感觉打不过他。

  对面的乐正林吸了一口气,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啸。

  他尖叫道:“方航,你去死吧,在这片原始大地上,你永远不会是我的对手。”

  这一次是肉搏,我有祖师爷上身,哪里还需要请亡魂?

  这又是一场不公平的战斗,因为喇嘛们同时诵起了经,一方面惊扰我的双耳心神,同一时我看到远方天际有两个跌跌撞撞的身影正飞快跑来。

  那姿势我见过,那容貌也熟悉,正是好久不见了的尼玛阿佳和络荣登巴,当日扎多说尼玛阿佳最后会回到他的怀抱,现在看来应该不错,她还带着络荣登巴一起投怀送抱了。

  五乘记恨爷爷,心里想要死去的人便该是我,而爷爷千算万算也没算到的就是五乘会逃出来。

  他们不分高低,一个人败了却也是暂时的,秦军没下地府前五乘占了上风,现在五乘稍微落败,却可以在我身上找回来。

  生既无方,唯死而已。

  最后瞥了一眼远方山顶的女人,山女已经预料到我的结局,她微笑着,却是泪流两行,竭力想展现最美的一面好不留遗憾,却始终无法控制将来到的分离。

  我能看到山女的口型正喊着三个字,却不知道是我爱你?不要死?亦或是......永别了!

  雷声大作,有天际的炸炸滚雷,也有乐正林疯狗一般递爪在我身上的声音,背着尸佼的游荡在天地的残魂或者意识,谁知道是什么玩意,反正我觉得他应该去投胎了。

  总之背了祖师爷,乐正林是野兽我也化身最雄壮的狗熊,你看看人家这名字,尸佼,不肉搏能行么!

  狗熊对野兽本不应落败,因为狗熊就是最剽悍的野兽,奈何他有两具尸体想帮,还有一群喇嘛念经。

  山头上除了山女还在若无其事的继续淡笑,其余人包括我身后的表哥几人都让我赶紧逃命,杜晴雯尖叫着说不救孩子了,她只想守着我一个人。而小锁从开始的方航你好威武也忽然变成了我不要你死,我不想让你死啊。

  我能走么?

  我能扔下这一大片的人独自离去?

  还不如死在这里。

  “祖师爷,咱们并肩作战干死这群王八蛋!”

  乐正林一拳打在我的胸膛,激起了沉闷的砰声,而我却借力跳跃,急向那一群喇嘛冲去,也不知道是络荣登巴还是尼玛阿佳,全然忘记老子送他俩团聚的情谊,一爪子在我背上挠出五道血痕,最开始这俩傻逼一直摸我头顶,可背上有祖师爷,弱郎最强悍的摸顶竟不能得逞,只沦为了肉搏厮杀的机器。

  近了,与喇嘛不足三米,我一个虎扑腾起,只要干掉这群喇嘛就直扑五乘,无论如何要让其余人离去,而就在这时候,一直肃穆念经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喇嘛中忽然又一人起身,剧烈的动作将高帽震掉,露出那张不似人类的脸庞。

  皮包骨,就如一万年不进水米的人,而他的皮肤漆黑,浑身冒着诡异残虐的气息一如当夜要毒害画堂春那四个怪物一般。

  法尸,密宗特有的控尸之术,当年吃缚地灵时那明军镇压的也是三十六具这种怪物。

  是扎多,他死在阴间,被五乘变成了法尸。

  同一时刻,喇嘛的诵经声空前高涨起来,从靡靡低语变作滔天怒吼,仍在念经可双目全部落在我身上,那嗜血与狂热激动的等候着扎多将我心脏掏出的那一刻。

  庞大的经声耗尽了他们的念力,面皮发紫不说,好几个都蹊跷流血,而这一击并非徒劳,我可以感觉背上一直爬的的祖师爷被真飞了三米,虽然心里又响起《尸子》总纲的声音证明他急忙回蹿,可这短短的一个瞬间,一只冰凉枯瘦的爪子已经贴在了我的胸膛。

  之后的一刹那,满世界化为翠绿。

  滂湃的生机却带着一股赴死的决心,而这一幕当年已经见到过,她的赴死心救我一命,同时也将我的心撕成粉碎。

  美人恩重,月下销魂。

  当日我和山女聊过,以杨四省的能耐又怎会让自己的女人沦落到阴间,山女说也许若没有女人到阴间,杨四省也没有命修到陆地神仙吧。

  她救过杨四省,用那月牙玉坠,而我问山女这玉坠有何效用,山女却说:不让你死啊,给你足够的美人恩和销魂意呗。

  今日此时,美人恩和销魂意来了,太过汹涌以至于我无法承受。

  ......

  扛着山女的尸体追杀了乐正林八十多里地才将他的心脏震碎,这还是有两具弱郎帮忙,尼玛阿佳快将我打死了才从闻到血液中金莲天珠的味道,那一刻忽然反水帮忙将扎多活佛拦住我才能全心全意的追杀他。

  而我猜的没错,即便背着尸佼依然打不过五乘。

  我脚边躺着乐正林,怀里抱着早已失去生机的山女,双目流下浓浓的血泪问他:“这就是你要的?你他吗就是要山女再一次离开我?”

  “我如你一般心碎,那当时。”五乘便走了,领着满面愁容的小兰和两个活下来的喇嘛还有小旺嘉,血色夕阳将他的影子拖成一条张牙舞爪的怪物,直到快要看不见才又传来一句话:“日后贫僧若有用得着你的地方请务必援手,你若自杀,你若不帮,余下的也要死。”

  “草泥马,老子连自杀都不行?我他吗现在就死给你看。”

  说是这样,实际还是不敢拿剩下的生命打赌。

  夜来,起风了,吹走了人间未招魂。

  ——————全书完——————

  其实还没完。

  终于把这本书写完了,尼玛,累得我要死,那天去姐夫家看侄女,就是方小怜。

  我姐夫叫方航,今年三十多岁,是个大腹便便,猪油蒙了双眼的死胖子,当日我去的时候他和我姐杜晴雯都不在家,我和小丫头玩的时候无意间翻出了一本装订古朴的书,当小说看了半天,心里还好奇姐夫怎么有兴趣写故事了,明明是装修公司小老板的儿子,非要吹牛逼把自己写成小道士,可把我看的一顿乐。

  没看完,姐夫回来,笑眯眯的盯着我看了半天,说实话,我当时真有种他要杀人灭口,当圆脸胖子眯起眼时,眼睛就好像刀锋一样锋利还闪着寒光,他的嘴角上扬,露出那种似有似无的微笑,如果书里说的是真事,我已经发现了他最恐怖的秘密。

  就在我手足无措,考虑是痛快的自杀还是奋起反击跟他拼了时,姐夫问我看到哪了,我说还没来及看,他却说,看看吧,挺有意思的,看了可别对人瞎说,那可是你亲亲的表姐。

  说完,他提着一兜子菜转身去厨房了,看样子是刚买了菜回来,可我却瞳孔一缩,心脏紧紧抽搐。

  姐夫的反应很平淡,不像是嫌我乱动他的东西,可手里除了刚买的菜,还有一把崭新的菜刀。

  就在我准备些这本书的前几天才知道他拿菜刀的意思,很遗憾我没有猜错,当时他确实想杀了我这个小舅子。

  我跟姐夫商量了一下,把他的书改编卖给出版社,毕竟他是有钱了,可我还他吗穷着呢,要是赚个几十万,我俩对半分,姐夫问我要钱干嘛,我想了想,还是不说拯救孤儿那些假话,直言道,跟漂亮女孩上床,于是姐夫哈哈大笑,直夸我有志气,不要脸的神韵颇有他当年的三分风采。

  姐夫要不要脸我不知道,反正对我姐极好,我姐不算漂亮还有点胖,可他俩结婚这么多年,姐夫从没出去鬼混,当然,就算他去了也不会让我知道,不过平时总能看出来他俩很恩爱,现在我算知道了,孙子心里装着死去的那女人的,而且外面养着什么画堂春啊,柳飘飘啊,小锁啊,不过我从没见过这些人。

  这本书是他的日记,后来打印一本装订了当成自传写着玩,说心里话,山女的死让我也感觉可惜,但毕竟我要站在表姐这边,可惜也只能在心底了。

  还要说句心里话,从始至终我都不相信书里的是真实,毕竟我总来他家蹭吃蹭喝却从未见过那些神奇的人。

  自当年事已经过去四年了,他那爷爷也没见接他下地狱呀,所以我有时候总讽刺他两句,姐夫也笑眯眯的啥也不说。

  他越笑,我越觉得心里毛毛的,现在书写完了,我准备出去穷游一下,目的地就是杏桥山吧,我也挺好奇那个地方的。

  闲言少叙,杏桥村后杏桥山,杏桥山它能生钱,这是村里人告我的,自从有人承包了这个山头,杏桥村的人就发财了,而他们也没见这杏桥山上开工动土,好像承包人钱多的没地花一般。

  村民有钱可意识还很落后,这小村里也没个宾馆,我转悠了一圈找不到落脚地,想了半天还是咬着牙上山去了。

  我是专门从村口第一户后面那条路上山的,因为树猴子也许是假,可村中路的坟墓是真,我可不想旅个游再被鬼跟上,姐夫能编,却不一定能见到鬼。

  夜里的杏桥山又写阴凉,此时已是秋老虎咬人的季节,路行一半我便有些后悔,感觉在山上住一夜得冻死,但那种感觉怎么说呢,越向上走越有种世外仙境的感觉,好像这深山中有股忽如其来的暖风,每次我有些微凉,扶着树歇息片刻后便感觉暖融融的气息从手心传来。

  基于这种很神异的感觉,虽然心里忐忑却还是硬着头皮往里走。

  冷不丁感觉脑后一痛,顿时失去意识。

  被人打晕了,遇见强盗了。

  恢复意识之后我依然紧闭双眼,静静聆听着身边的动静,总得挑个合适的机会再逃跑,可这一听便听到接连的三无声叹息。

  “方航哥哥,你别愁了,愁的我也怪烦躁的。”

  方航哥哥?哎呦我操,姐夫把我打晕了?

  一个温温带着点痞气的男声有些无奈的说:“能不愁么,这王大雁一定是妞妞派来抓我的,虽然答应她们六年再谈判,可这才过去几年呀,怎么就派人来了,而且五乘一直没有下落,现在露面不是找事么,我感觉妞妞就是闲得无聊想搞点刺激,要不杀了这小子灭口吧。”

  “好呀好呀。”那温柔女声急忙赞同:“杀了他,你就真不可能和她破镜重圆了,方航哥哥,快动手嘛。”

  “罢罢罢,大雁弟弟别怪哥哥心狠了,当年你上学时还在跟在我后面当过小弟,可千不该万不该破坏老子的好事,小子,你去死吧。”

  尼玛的,我知道怎么回事了!

  那个姐夫要杀我,这个姐夫也要杀我,老子这小舅子怎么如此憋屈。

  既然说话的是方航,只要我醒来他就别想动手,我赶忙爬起来大吼:“姓方的你他吗不得好死,老子可是杜晴雯的亲表弟,你动个手试试。”

  睁眼后,才发现自己在一间很宽敞的客厅,面前那男人有些消瘦,双眼微眯一副十分玩味的表情,而身边换着她脖子紧紧依偎的女人美艳清丽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硬说她的容貌气质只能用一个词了——仙女。

  仙女自然不是人,如果去掉人字旁,那就是......

  客厅里还坐着几个人,都是醉醺醺的躺在沙发上,看样子他们的小日子过得不错呀?

  妈的,老子都知道你的秘密了居然还敢吓唬我?我就趾高气昂的对着面前男人冷笑:“姓方的,玩的不错呀,假死而遁?怪不得我看那本破书上的字迹有些不同,自从你第二次去西藏回来后,每个字都小了一号,乐正林补上去的吧?”

  方航讲手中酒杯一甩,当着我的面在山女脸上亲了一口,十分享受的翘着二郎腿说:“什么假死而遁,方航从来没有死,书上也是这样写的......”

  “说吧,多少钱封口费。”

  “呵呵。”方航起身,搂着身边一直对我做微笑的漂亮女人的腰进了卧室,干巴巴留下一句:“表哥,小辰,海庭,你们收拾他吧,轻点打,毕竟是妞妞的表弟。”

  沙发上烂醉如泥的三个男人揉着拳头,满脸冷笑的向我走来,而另一端的一个老头抱着一条土狗等着看笑话。

  怎么只有一个老头?另一个呢?

  “碗哥,我是大雁呀,妞妞的表弟,你能对我下得去手?”

  最为年长的男人摇摇晃晃的走来:“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大雁,我下得去手。”

  这才是真正的全书完!因为我不想写自己被打成了什么狗样。

  看清爽的小说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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