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9章 反叛篇-初临
陈烈死之前,将自己全身的力量都爆发出来,粉碎虚空,将众人卷了进去,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粱慕发觉,自己已经站在另外一片天空之下。
至于saber他们,已经看不到人了。
在河边醒来的时候,听到一阵柔和的让人感觉很可爱的歌声,是一个扎着两条辫子的姑娘。
啊拉,啊拉,自己又被拉到一个奇怪的地方了。
“嗯,妹子,能请问一下,这是什么地方吗?”粱慕揉着眼,因为先前的冲击,他的身体,四肢百骸还有些痛,不过,只是皮肉之痛,无伤大雅,实在是经验丰富,所以,他一点也不吃惊自己现在的处境,总之,先安定下来,再思考接下来的方针。
“啊,你醒了?”听到他的声音,还在溪边翘着脚丫唱歌的软妹吓了一跳,差一点点就摔到溪里去,不,已经完全掉下去了。
幸好溪水很浅,转过脸来,粱慕这才看到她的脸,想不到自己运气这么好,都摔到另外一个世界了,还能遇到这样可爱漂亮的妹子。妹子的年纪大约是十五六岁,正是拯救世界的最佳年龄。
和saber等人比起来,也是不遑多让,而且,这位妹子身上更有国人温雅端庄的气息。
慌慌张张地站起来,似乎对粱慕突然醒来,很是吃惊:“你醒啦?”
粱慕苦笑着摸着自己的脸,心道:我不是长得这么寒碜可怕吧?这妹子怕成这样。
“你好,我叫粱慕,谢谢你救了我。”
“啊,那个,其实我也没做什么。”妹子的声音很好听,听着很有感觉,非常适合在娱乐圈发展,“嗯,我叫天依,洛天依。”
是个蛮熟悉的名字,最近粱慕恶补了不少acg界的知识,听到这个名字后,他思考了一会儿,顿时满脸黑线,这不是坑爹么,差点就忘记这张脸了,这不是华人第一歌姬洛天依软妹吗?
开玩笑,自己什么时候运气这么好,都能到这样和平有爱的世界旅游呢?
粱慕之前去的几个世界,就没一个是吃力讨好的,首先是圣杯之夜里那七个怪胎魔术师,接着就是学园都市里的那些神经病超能力者和魔术师,这些本就每一个好惹的,后来有幸去了猎人的世界,遇到的也都是些杀人犯,接着到了大剑的世界,遇到的不是妖魔就是觉醒者。
通通是些黑暗到不行的糟糕设定,和普通人的生活一点都不搭边。
看来自己今次真的是转运了,这个世界绝对是和平到没边的。
没有记错的话,眼前这个软妹的名字叫:洛天依,设定年纪15岁(差不多),身高156(仔细打量了她的身高,看来这个也没错)。
这个软妹,是能够敏锐地感受到他人感情,有点内向的少女。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成为用歌声为别人传递感动与幸福的歌姬,这样的她在某日突然获得了召唤,并且带着某个重要的任务,作为新的v一cal一id™来到了人类的世界。
性格:能够为了别人而流泪的温柔,以及无论经历多少挫折也绝不放弃的坚强。
拥有技能——共鸣:天依的特殊能力是能够感受到并且读出人类内心所藏着的“心中的歌声”一一此刻在心中最强烈的感情,一直在心里描绘的“重要的歌”即使本人无法完全表达出来,天依也能听到,并且为他唱出那首心中的歌曲。
好吧,这些坑爹的设定,粱慕都能背诵出来,周围的环境,也确实还不错,总称得上环境优美,非常适合生活,以后隐退就来这养老准没错了。
粱慕伸出手。
“?”洛天依看着粱慕向自己伸来的手,有些犹豫,不过,还是将手放上去,粱慕手上用力,将她从溪水里拉起来,看她浑身湿透的样子,衣衫紧紧贴在身上的模样,好吧,其实只是个可怜的平胸妹。
“你刚刚,似乎在想什么很失礼的话?”虽然想这么说,可是,毕竟还是第一次见面,洛天依只是羞红脸,咬着牙,有些羞恼。
粱慕将身上的外套脱下来,因为刚刚的战斗,这外套破了几个口子,不过,遮掩一下还是没问题的,将外套放在洛天依手上:“嗯,总之,先披上这外套吧。”
虽然没有办法做到读取别人思考的能力,但是,分辨别人好坏,还是能做到的。不知道为什么,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可以信心。
“谢谢。”
“客气什么,你可是我救命恩人。”粱慕大喇喇地说道,“而且,我觉得有些热了。”
洛天依穿上外套后,她倒是显得有些发冷。
“这里最近的镇子往哪走?”这附近看起来,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啊,除了洛天依的气息外,没有感觉到其他任何一个人类的呼吸。
不对,有一大队人在靠近。
粱慕皱眉,抬起头,看着远处,那里出现了黑点,黑点快速靠近,却是一队骑兵,真见鬼,他发誓自己绝对没有看错,他看到一个带着现代火器的骑兵队。
没有记错的话,洛天依的老家,应该是一个很神奇的,科学技术非常发达,每一个人都是圣人,哦,应该是说,大家都很热情好客,都是大大的好人。
不过,眼前这群家伙似乎不是这样,以粱慕那80的视力看到的,那群骑着马的家伙,前面似乎还有一群人,一群满脸惊慌恐惧,眼里只有绝望,却又拼命想逃的人。
“嗯,我感觉不太好,可能我们要藏起来一下。”粱慕叹了口气,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了,看了洛天依眼,软妹子也是满脸惨白,“嗯,怎么呢?”
“是大宦官黄迁的骑兵队。”软妹子慌慌张张地说道,“我们快跑吧,被追到的话,会被杀死的。”
那些民夫抵挡不过骑兵队的掠杀,不过片刻,就都被杀光了,很快就看到粱慕他们两人。其中一人高叫道:“这里还有!”
“糟糕,我们被发现了,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粱慕苦恼道,这压根都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刚刚看到一个超级可爱的女孩子,并成功和她搭上话,这准备和她稍微巩固一下现有感情的,想不到,状况这么快就发生了。
“那我们怎么办?”洛天依紧紧抓着粱慕的手,她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不过只是见了一次面的人这样亲近。
“跟他们说说道理,也许他们是讲理的人也说不定了。”粱慕耸耸肩,似乎,没有其他的办法了,这,也是了解这个时代最快的方式。
很快的那对骑兵就将粱慕和洛天依两人围起来:“看看,我们逮到什么了。”
没有弄错,这些人的身上,带着带着现代火器,样式还不错,虽然不知道威力怎么样,但是做工,比在电视上看到的好。这地方可能是类似内蒙古那样的大陆中部地区。粱慕寻思着,看这些人的表情,显然不想干什么和谐的有利于世界和平的事儿,希望等一下他们就会因为玩腻了而回家吃饭去。
“男的杀了,女人带回去!”似乎看上了洛天依那张脸,为首的骑兵懒洋洋地说,只是两个人,他一点精神都提不起来。
看来这些人渣很经常干这些事,压根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妥,轻而易举地就承接下来了:“好咧!”
粱慕摇摇头,叹了口气。
“这家伙挺有趣的。好像一点都不怕死的样子。”
“胡说,这个世界哪里有不怕死的人。”
“这位小哥其实是怕得浑身发抖吧。”
拜托,我根本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吧,要说发抖害怕的,我身边这丫头,表现得更明显吧?都快变成兔子了。
刚刚,洛天依好像说过了,这些人是什么大宦官黄迁的骑兵队,这大宦官估计是个不小的官,就是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居然还能组豢养骑兵队。
洛天依脸色苍白,颤巍巍地说道:“这些人是大宦官黄迁的骑兵队,杀人不眨眼,很是可怕。”
手上有枪还有刀,还训练有素,对普通人来说,那是真的相当可怕。
粱慕不知道,大宦官黄迁是这个国家权力中枢的要员,地位极高,他所在的集团几乎掌握了这个国家的全部实权。
这数十年,在大宦官的“协作”下,国家每况愈下,平民日子越来越难过。这骑兵队仗着有大宦官撑腰,平日里就不当人民是人民,更可恨的是,在这边境,他们经常变着法子折磨这些平民,不只掠夺他们的财富,也将他们当做敌对国的士兵杀死,假冒功勋。
这一手简直就是野蛮人时代的军人作风,步入现代社会,粱慕压根没听说过这么扯谈的事。
“既然知道我们是大宦官的人,还不乖乖束手就擒,乖乖让我们杀死!”骑兵队其中一人怪叫道。
“那可不行,我这么年轻,怎么能这样就死了。”粱慕摇着头,“话说,这大宦官黄迁,到底是谁啊?我压根不认识。”
“嗯?”
“哈,阁下,你看这人是装疯卖傻,还是”
那骑兵队的头看了粱慕眼,懒洋洋地说道:“他装疯卖傻,和老子有毛关系,他喜欢装,就让他和阎王爷装。”
“阁下说的极是。”那人大声说道,“快快杀了这个小子,等下咱们还要去卢家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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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saber他们,已经看不到人了。
在河边醒来的时候,听到一阵柔和的让人感觉很可爱的歌声,是一个扎着两条辫子的姑娘。
啊拉,啊拉,自己又被拉到一个奇怪的地方了。
“嗯,妹子,能请问一下,这是什么地方吗?”粱慕揉着眼,因为先前的冲击,他的身体,四肢百骸还有些痛,不过,只是皮肉之痛,无伤大雅,实在是经验丰富,所以,他一点也不吃惊自己现在的处境,总之,先安定下来,再思考接下来的方针。
“啊,你醒了?”听到他的声音,还在溪边翘着脚丫唱歌的软妹吓了一跳,差一点点就摔到溪里去,不,已经完全掉下去了。
幸好溪水很浅,转过脸来,粱慕这才看到她的脸,想不到自己运气这么好,都摔到另外一个世界了,还能遇到这样可爱漂亮的妹子。妹子的年纪大约是十五六岁,正是拯救世界的最佳年龄。
和saber等人比起来,也是不遑多让,而且,这位妹子身上更有国人温雅端庄的气息。
慌慌张张地站起来,似乎对粱慕突然醒来,很是吃惊:“你醒啦?”
粱慕苦笑着摸着自己的脸,心道:我不是长得这么寒碜可怕吧?这妹子怕成这样。
“你好,我叫粱慕,谢谢你救了我。”
“啊,那个,其实我也没做什么。”妹子的声音很好听,听着很有感觉,非常适合在娱乐圈发展,“嗯,我叫天依,洛天依。”
是个蛮熟悉的名字,最近粱慕恶补了不少acg界的知识,听到这个名字后,他思考了一会儿,顿时满脸黑线,这不是坑爹么,差点就忘记这张脸了,这不是华人第一歌姬洛天依软妹吗?
开玩笑,自己什么时候运气这么好,都能到这样和平有爱的世界旅游呢?
粱慕之前去的几个世界,就没一个是吃力讨好的,首先是圣杯之夜里那七个怪胎魔术师,接着就是学园都市里的那些神经病超能力者和魔术师,这些本就每一个好惹的,后来有幸去了猎人的世界,遇到的也都是些杀人犯,接着到了大剑的世界,遇到的不是妖魔就是觉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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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自己今次真的是转运了,这个世界绝对是和平到没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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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软妹,是能够敏锐地感受到他人感情,有点内向的少女。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够成为用歌声为别人传递感动与幸福的歌姬,这样的她在某日突然获得了召唤,并且带着某个重要的任务,作为新的v一cal一id™来到了人类的世界。
性格:能够为了别人而流泪的温柔,以及无论经历多少挫折也绝不放弃的坚强。
拥有技能——共鸣:天依的特殊能力是能够感受到并且读出人类内心所藏着的“心中的歌声”一一此刻在心中最强烈的感情,一直在心里描绘的“重要的歌”即使本人无法完全表达出来,天依也能听到,并且为他唱出那首心中的歌曲。
好吧,这些坑爹的设定,粱慕都能背诵出来,周围的环境,也确实还不错,总称得上环境优美,非常适合生活,以后隐退就来这养老准没错了。
粱慕伸出手。
“?”洛天依看着粱慕向自己伸来的手,有些犹豫,不过,还是将手放上去,粱慕手上用力,将她从溪水里拉起来,看她浑身湿透的样子,衣衫紧紧贴在身上的模样,好吧,其实只是个可怜的平胸妹。
“你刚刚,似乎在想什么很失礼的话?”虽然想这么说,可是,毕竟还是第一次见面,洛天依只是羞红脸,咬着牙,有些羞恼。
粱慕将身上的外套脱下来,因为刚刚的战斗,这外套破了几个口子,不过,遮掩一下还是没问题的,将外套放在洛天依手上:“嗯,总之,先披上这外套吧。”
虽然没有办法做到读取别人思考的能力,但是,分辨别人好坏,还是能做到的。不知道为什么,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可以信心。
“谢谢。”
“客气什么,你可是我救命恩人。”粱慕大喇喇地说道,“而且,我觉得有些热了。”
洛天依穿上外套后,她倒是显得有些发冷。
“这里最近的镇子往哪走?”这附近看起来,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啊,除了洛天依的气息外,没有感觉到其他任何一个人类的呼吸。
不对,有一大队人在靠近。
粱慕皱眉,抬起头,看着远处,那里出现了黑点,黑点快速靠近,却是一队骑兵,真见鬼,他发誓自己绝对没有看错,他看到一个带着现代火器的骑兵队。
没有记错的话,洛天依的老家,应该是一个很神奇的,科学技术非常发达,每一个人都是圣人,哦,应该是说,大家都很热情好客,都是大大的好人。
不过,眼前这群家伙似乎不是这样,以粱慕那80的视力看到的,那群骑着马的家伙,前面似乎还有一群人,一群满脸惊慌恐惧,眼里只有绝望,却又拼命想逃的人。
“嗯,我感觉不太好,可能我们要藏起来一下。”粱慕叹了口气,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了,看了洛天依眼,软妹子也是满脸惨白,“嗯,怎么呢?”
“是大宦官黄迁的骑兵队。”软妹子慌慌张张地说道,“我们快跑吧,被追到的话,会被杀死的。”
那些民夫抵挡不过骑兵队的掠杀,不过片刻,就都被杀光了,很快就看到粱慕他们两人。其中一人高叫道:“这里还有!”
“糟糕,我们被发现了,两条腿跑不过四条腿。”粱慕苦恼道,这压根都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刚刚看到一个超级可爱的女孩子,并成功和她搭上话,这准备和她稍微巩固一下现有感情的,想不到,状况这么快就发生了。
“那我们怎么办?”洛天依紧紧抓着粱慕的手,她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不过只是见了一次面的人这样亲近。
“跟他们说说道理,也许他们是讲理的人也说不定了。”粱慕耸耸肩,似乎,没有其他的办法了,这,也是了解这个时代最快的方式。
很快的那对骑兵就将粱慕和洛天依两人围起来:“看看,我们逮到什么了。”
没有弄错,这些人的身上,带着带着现代火器,样式还不错,虽然不知道威力怎么样,但是做工,比在电视上看到的好。这地方可能是类似内蒙古那样的大陆中部地区。粱慕寻思着,看这些人的表情,显然不想干什么和谐的有利于世界和平的事儿,希望等一下他们就会因为玩腻了而回家吃饭去。
“男的杀了,女人带回去!”似乎看上了洛天依那张脸,为首的骑兵懒洋洋地说,只是两个人,他一点精神都提不起来。
看来这些人渣很经常干这些事,压根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妥,轻而易举地就承接下来了:“好咧!”
粱慕摇摇头,叹了口气。
“这家伙挺有趣的。好像一点都不怕死的样子。”
“胡说,这个世界哪里有不怕死的人。”
“这位小哥其实是怕得浑身发抖吧。”
拜托,我根本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吧,要说发抖害怕的,我身边这丫头,表现得更明显吧?都快变成兔子了。
刚刚,洛天依好像说过了,这些人是什么大宦官黄迁的骑兵队,这大宦官估计是个不小的官,就是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居然还能组豢养骑兵队。
洛天依脸色苍白,颤巍巍地说道:“这些人是大宦官黄迁的骑兵队,杀人不眨眼,很是可怕。”
手上有枪还有刀,还训练有素,对普通人来说,那是真的相当可怕。
粱慕不知道,大宦官黄迁是这个国家权力中枢的要员,地位极高,他所在的集团几乎掌握了这个国家的全部实权。
这数十年,在大宦官的“协作”下,国家每况愈下,平民日子越来越难过。这骑兵队仗着有大宦官撑腰,平日里就不当人民是人民,更可恨的是,在这边境,他们经常变着法子折磨这些平民,不只掠夺他们的财富,也将他们当做敌对国的士兵杀死,假冒功勋。
这一手简直就是野蛮人时代的军人作风,步入现代社会,粱慕压根没听说过这么扯谈的事。
“既然知道我们是大宦官的人,还不乖乖束手就擒,乖乖让我们杀死!”骑兵队其中一人怪叫道。
“那可不行,我这么年轻,怎么能这样就死了。”粱慕摇着头,“话说,这大宦官黄迁,到底是谁啊?我压根不认识。”
“嗯?”
“哈,阁下,你看这人是装疯卖傻,还是”
那骑兵队的头看了粱慕眼,懒洋洋地说道:“他装疯卖傻,和老子有毛关系,他喜欢装,就让他和阎王爷装。”
“阁下说的极是。”那人大声说道,“快快杀了这个小子,等下咱们还要去卢家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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