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0章 被风刮死的轲比能
第320节第320章被风刮死的轲比能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这句话是马超常挂在嘴上的一句废话,但他可以认为这是废话,田豫可不敢那样认为。因为领导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肯定是他最在意的事情。
不过,这句话也实在太俗了,总有点江湖仇杀的味道,马超穿越过来是干大事的,可不想落得跟草莽英雄一般的德行。他梦中完美的形象,是那种‘醉卧美人膝c醒掌天下权’的纯爷们儿形象。那种豪气,是男人都会兽血沸腾啊。
所以,马超憋足了劲,从脑子里抠出一句诗: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当然,马超这个闷骚男有意把‘江东字第’给篡改成了‘凉州子弟’,他可不想让那些穿越同仁取笑他连穿越常识都不懂。
此诗一出,当然又把蔡琰给震惊一把,蔡琰震惊了,马超当晚就震精了
田豫当然不知道马超如何震精,但他知道马超又换了口头禅的时候,那聪明的他就把自己跟这首诗跟联系在一起了:主公这样说,是不是让我一定要做掉轲比能,好让他不能卷土重来?
其实不管马超如何说,田豫也绝不会放过轲比能的,身在边塞多年的他,可是知道一匹被逼入绝境的孤狼有多可怕,也知道这匹狼有多强的生存能力和隐忍能力,即便无法隐忍,那他在你毫无防备的时候突然张开那满是怨恨的大口,绝对能拼尽性命咬下你一块肉来!
所以,轲比能必须死!
田豫紧紧盯着那只有几十人的残兵败将,死死咬住不放,务必要让自己远在邺城的主子安心,好换个有点喜庆的诗来。
可惜的是,田豫纵然已经将塞外的一草一木绘成地图,但不可否认的是,土生土长的轲比能比田豫更熟悉这里的气息。而更为可怕的是,忠贞的死士往往会爆发出无法预料的力量!
田豫的紧追不舍已经让轲比能到了生死存亡的一线,这种追赶,已经清晰将田豫的决心和态度传给了轲比能手下的每个人。他们知道身后的这头猛虎是要将他们连骨头也吞掉。大草原上没有‘忠’这个词,但有它特有的生存法则,那就是在为难时刻,牺牲掉弱小的生命,换来强大生物脱离的一线可能。因为只有这个强大的生物逃出升天了,才有可能为那些死去的弱小生命报仇。
这就是大草原的法则,虽然血淋淋c残酷的不行,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却是最有效最直白的办法,就如狼在饿极了的时候会将自己腿上的肉充饥一般:腿没了还可能活下去,但若是饿死了,还说什么腿健全不健全?
轲比能的手下的亲卫都是轲比能亲自从族内挑选的勇士,他们最熟悉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也在身为亲卫的时候,就有了以身饲虎的觉悟。
这个时候,身后的田豫所表现出的不死不休,已经宛如一只猛虎。而随着这些亲卫不时的被身后的利箭刺穿胸膛,接着被战马踏成肉泥的那种情况出现的越来越频繁,那仅存的几十个亲卫知道这个时候已经到了该他们拿起大自然法则的时候了。
几十个亲卫相互之间几乎连招呼也没打,在同一时刻猛然调转马头,朝着死亡冲锋而去!他们的目的,自然不是去歼灭田豫的追兵,他们要做的,就是用自己的身体拖住那些恶魔骑兵们的速度,好让轲比能可以多跑一小段路程。
当必死的心智化为无悔,直冲天际的时候,往往会上达天听,由天地赐予他们一种不可言喻的力量,化身为鬼神。田豫自然可以轻易斩杀掉这几个不知所谓的残兵,但他没有办法摆脱这股死气的纠缠。就在这几十个人以一道肉墙的姿态冲过来的时候,田豫同手下的骑士很自然的将他们斩杀,但这些亲卫仿若怨魂,死死不肯离去,居然在死后的一刻,还能拽下田豫手下的骑兵,或者拖住一匹战马奔动的健蹄。就是短短的一刹那,田豫的骑兵有了一丝的迟滞,导致田豫眼睁睁看着轲比能绝尘而去。
轲比能会记住这些死士的恩情吗?照我们现代人的感情,他一定会在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重新崛起后,记得图报这些死士们的恩情。但事实上,轲比能不会,因为这种事早已在大草原上司空见惯,轲比能也亲自剿灭过几个小部落,他虽然知道那些死士们临死前的悍勇,却不会记住他们的恩情。因为,大草原上,弱肉强食,天经地义。他现在记住的,只是对田豫c对马超的恨;他要寻找的,是一个时机;他最应该选择的,是暂时隐忍下来还是高调的站出来,收拢残部;抑或他最最该想的,是先去哪里找点吃的。但唯独不会记住的,是这些死士临走前是用怎样一种心境跟他告别。
这些死士,临走之前,也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弃轲比能而去,或者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投降田豫。因为投降与否,本身并无对错之分,只是每个人对儒家的忠理解程度不一样而已。
忠作为一个道德概念,被用于为人处世的标准,缺乏明确的细则,显得过于宽泛。几千年来中国人在忠这个问题上摇摆不定,每个时代都有尽忠之士,也有叛臣,褒贬的尺寸,没人能够掌握那么清楚。
这是中国所有的道德概念被用于社会标准后的局限之处。这些概念,说起来都能光冕堂皇c头闪金光,做起来往往与自己的生命之本c切身利益冲突。悲哀的中国人,被灌输得无知的老百姓,就在这一团混沌里搅和呀搅和,争来吵去,永远也不知道应该怎样程度上去尊重自己的生命!尤其是在这荒蛮原始的草原上,亲卫的死,根本连一点价值都没有。
但这样的事情就这样确实发生了,就跟曹操无缘无故屠杀了徐州的百姓一样,根本不需要任何一个解释。在这样一个野蛮残暴的社会,也根本不需要什么解释。
如果说有什么因果报应,马超会嗤之以鼻的。但这次,马超的一次有意为之,却实实在在践行了这个循环。
正在轲比能为刚刚摆脱田豫的追杀而庆幸时,他只看到远处的小山坳里,闪亮出一丝幽冷的寒光,随后耳边便传来如撕开空气的尖厉吼声,那是如雷霆般的震怒之声。
雷霆弩!
不错,马超现在也学会了双保险:一招明的,一招暗的。双管齐下,疗效更佳。在针对轲比能的决议下达之后,马超便暗中让龙步派遣早以精心挑选好的武士潜伏到了塞外,时刻等待着一击必杀的机会。
田豫可能跟丢轲比能,但情报司的暗杀小组绝对不会。至少,他们在暗处,不用对付那些亲卫的必死之无悔。
人类最疏于防范的时刻,就是在持续高强度的精神刺激下突然放下心神的时刻。这跟男人在那啥之后,突然有种失落感的情形一样,总需要一根事后烟来排解。
轲比能在整个半天的时间里都是周旋于田豫的追杀之中,精神一直保持在高度紧张的情况。突然转危为安,他自然卸下了所有的防备。早已接受过训练的武士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良机,射出了蓄谋已久的雷霆之怒。
可怜的轲比能,几乎连反应都未反应过来,就被强大的惯性给钉死在地上,可悲的结束了他小有辉煌的一生。
正当这几个武士打算去割下轲比能的脑袋,拿出确实的证据告诉马超任务已经完美达成的时候,他们突然以身伏地,倾听远处传来那并不清晰的马蹄声。
已将隐藏化为本能的他们迅速找到附近最好的遮挡体,将自己于这个草原融为一体。当他们看到来的是田豫的部队时,只有队长在嘴角扯出一道弧线,随即便率领着部下悄无声息的撤退了。
他们只能生活在暗处,即便是同一阵营的朋友,也不能暴露他们的存在。至于说射杀轲比能的功劳,他们是不会跟田豫抢夺的,因为他们更在意的是千辛万苦完成任务的那种成就感。事实上,他们也不会刻意告诉马超事情的经过,因为他们就是马超的眼睛,马超是不会否认自己看到的事情的。
随迹而来田豫,看到轲比能尚未冷却的尸体,又瞅瞅漫天野地只有朔风凛冽,田豫就纳闷了:难道轲比能是被大风给刮死的?,最快更新本书清爽,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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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这句话是马超常挂在嘴上的一句废话,但他可以认为这是废话,田豫可不敢那样认为。因为领导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肯定是他最在意的事情。
不过,这句话也实在太俗了,总有点江湖仇杀的味道,马超穿越过来是干大事的,可不想落得跟草莽英雄一般的德行。他梦中完美的形象,是那种‘醉卧美人膝c醒掌天下权’的纯爷们儿形象。那种豪气,是男人都会兽血沸腾啊。
所以,马超憋足了劲,从脑子里抠出一句诗: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当然,马超这个闷骚男有意把‘江东字第’给篡改成了‘凉州子弟’,他可不想让那些穿越同仁取笑他连穿越常识都不懂。
此诗一出,当然又把蔡琰给震惊一把,蔡琰震惊了,马超当晚就震精了
田豫当然不知道马超如何震精,但他知道马超又换了口头禅的时候,那聪明的他就把自己跟这首诗跟联系在一起了:主公这样说,是不是让我一定要做掉轲比能,好让他不能卷土重来?
其实不管马超如何说,田豫也绝不会放过轲比能的,身在边塞多年的他,可是知道一匹被逼入绝境的孤狼有多可怕,也知道这匹狼有多强的生存能力和隐忍能力,即便无法隐忍,那他在你毫无防备的时候突然张开那满是怨恨的大口,绝对能拼尽性命咬下你一块肉来!
所以,轲比能必须死!
田豫紧紧盯着那只有几十人的残兵败将,死死咬住不放,务必要让自己远在邺城的主子安心,好换个有点喜庆的诗来。
可惜的是,田豫纵然已经将塞外的一草一木绘成地图,但不可否认的是,土生土长的轲比能比田豫更熟悉这里的气息。而更为可怕的是,忠贞的死士往往会爆发出无法预料的力量!
田豫的紧追不舍已经让轲比能到了生死存亡的一线,这种追赶,已经清晰将田豫的决心和态度传给了轲比能手下的每个人。他们知道身后的这头猛虎是要将他们连骨头也吞掉。大草原上没有‘忠’这个词,但有它特有的生存法则,那就是在为难时刻,牺牲掉弱小的生命,换来强大生物脱离的一线可能。因为只有这个强大的生物逃出升天了,才有可能为那些死去的弱小生命报仇。
这就是大草原的法则,虽然血淋淋c残酷的不行,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却是最有效最直白的办法,就如狼在饿极了的时候会将自己腿上的肉充饥一般:腿没了还可能活下去,但若是饿死了,还说什么腿健全不健全?
轲比能的手下的亲卫都是轲比能亲自从族内挑选的勇士,他们最熟悉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也在身为亲卫的时候,就有了以身饲虎的觉悟。
这个时候,身后的田豫所表现出的不死不休,已经宛如一只猛虎。而随着这些亲卫不时的被身后的利箭刺穿胸膛,接着被战马踏成肉泥的那种情况出现的越来越频繁,那仅存的几十个亲卫知道这个时候已经到了该他们拿起大自然法则的时候了。
几十个亲卫相互之间几乎连招呼也没打,在同一时刻猛然调转马头,朝着死亡冲锋而去!他们的目的,自然不是去歼灭田豫的追兵,他们要做的,就是用自己的身体拖住那些恶魔骑兵们的速度,好让轲比能可以多跑一小段路程。
当必死的心智化为无悔,直冲天际的时候,往往会上达天听,由天地赐予他们一种不可言喻的力量,化身为鬼神。田豫自然可以轻易斩杀掉这几个不知所谓的残兵,但他没有办法摆脱这股死气的纠缠。就在这几十个人以一道肉墙的姿态冲过来的时候,田豫同手下的骑士很自然的将他们斩杀,但这些亲卫仿若怨魂,死死不肯离去,居然在死后的一刻,还能拽下田豫手下的骑兵,或者拖住一匹战马奔动的健蹄。就是短短的一刹那,田豫的骑兵有了一丝的迟滞,导致田豫眼睁睁看着轲比能绝尘而去。
轲比能会记住这些死士的恩情吗?照我们现代人的感情,他一定会在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重新崛起后,记得图报这些死士们的恩情。但事实上,轲比能不会,因为这种事早已在大草原上司空见惯,轲比能也亲自剿灭过几个小部落,他虽然知道那些死士们临死前的悍勇,却不会记住他们的恩情。因为,大草原上,弱肉强食,天经地义。他现在记住的,只是对田豫c对马超的恨;他要寻找的,是一个时机;他最应该选择的,是暂时隐忍下来还是高调的站出来,收拢残部;抑或他最最该想的,是先去哪里找点吃的。但唯独不会记住的,是这些死士临走前是用怎样一种心境跟他告别。
这些死士,临走之前,也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弃轲比能而去,或者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投降田豫。因为投降与否,本身并无对错之分,只是每个人对儒家的忠理解程度不一样而已。
忠作为一个道德概念,被用于为人处世的标准,缺乏明确的细则,显得过于宽泛。几千年来中国人在忠这个问题上摇摆不定,每个时代都有尽忠之士,也有叛臣,褒贬的尺寸,没人能够掌握那么清楚。
这是中国所有的道德概念被用于社会标准后的局限之处。这些概念,说起来都能光冕堂皇c头闪金光,做起来往往与自己的生命之本c切身利益冲突。悲哀的中国人,被灌输得无知的老百姓,就在这一团混沌里搅和呀搅和,争来吵去,永远也不知道应该怎样程度上去尊重自己的生命!尤其是在这荒蛮原始的草原上,亲卫的死,根本连一点价值都没有。
但这样的事情就这样确实发生了,就跟曹操无缘无故屠杀了徐州的百姓一样,根本不需要任何一个解释。在这样一个野蛮残暴的社会,也根本不需要什么解释。
如果说有什么因果报应,马超会嗤之以鼻的。但这次,马超的一次有意为之,却实实在在践行了这个循环。
正在轲比能为刚刚摆脱田豫的追杀而庆幸时,他只看到远处的小山坳里,闪亮出一丝幽冷的寒光,随后耳边便传来如撕开空气的尖厉吼声,那是如雷霆般的震怒之声。
雷霆弩!
不错,马超现在也学会了双保险:一招明的,一招暗的。双管齐下,疗效更佳。在针对轲比能的决议下达之后,马超便暗中让龙步派遣早以精心挑选好的武士潜伏到了塞外,时刻等待着一击必杀的机会。
田豫可能跟丢轲比能,但情报司的暗杀小组绝对不会。至少,他们在暗处,不用对付那些亲卫的必死之无悔。
人类最疏于防范的时刻,就是在持续高强度的精神刺激下突然放下心神的时刻。这跟男人在那啥之后,突然有种失落感的情形一样,总需要一根事后烟来排解。
轲比能在整个半天的时间里都是周旋于田豫的追杀之中,精神一直保持在高度紧张的情况。突然转危为安,他自然卸下了所有的防备。早已接受过训练的武士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良机,射出了蓄谋已久的雷霆之怒。
可怜的轲比能,几乎连反应都未反应过来,就被强大的惯性给钉死在地上,可悲的结束了他小有辉煌的一生。
正当这几个武士打算去割下轲比能的脑袋,拿出确实的证据告诉马超任务已经完美达成的时候,他们突然以身伏地,倾听远处传来那并不清晰的马蹄声。
已将隐藏化为本能的他们迅速找到附近最好的遮挡体,将自己于这个草原融为一体。当他们看到来的是田豫的部队时,只有队长在嘴角扯出一道弧线,随即便率领着部下悄无声息的撤退了。
他们只能生活在暗处,即便是同一阵营的朋友,也不能暴露他们的存在。至于说射杀轲比能的功劳,他们是不会跟田豫抢夺的,因为他们更在意的是千辛万苦完成任务的那种成就感。事实上,他们也不会刻意告诉马超事情的经过,因为他们就是马超的眼睛,马超是不会否认自己看到的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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