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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多精力。

  后来他们去当地有名的烟斗店打听发现,喜欢烟斗的人有一个小圈子,他们还定期聚在一起聊天,jiāo流一下自己制作烟丝的方法,并互换自制的烟丝品尝。警方派一个警察装成新加入的烟斗爱好者,混入了这个圈子中逐一排查,最后发现符合条件的只有三个人。根据体貌特征,排除了两个。最后一个就是重大嫌疑人。

  但是这个人生活很正常,警察跟踪了很久都没发现什么问题。公安部派下来协助侦办此案的干部拍桌子说:“那个人(指我)就是一个神经病,你们居然相信他。告诉你们,他这是在转移视线,其实那个杀人狂就是他自己!他被抓的时候,是他的同伙在作案!现在立即撤回跟踪他的人,给我盯着那个疯子!”

  警局的人暗地摇头,他们说:“决策的时候一言不发,等出错了,才想起来说有问题。”

  他们只好撤回大部分警力,而把人员都安排在了我的身边。每天我出门去上班的时候,都能看到原本清净的马路上都是闲人,有装作看报纸的,有装作打手机的,还有装作吃早点的。

  我喜欢逐一地向他们打招呼,告诉他们我早就识破了。他们也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倒也不当回事。

  每天到单位,领导都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同事们也都躲着我,就好像我会把他们杀掉一样。

  这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把刀藏在了袖子里,然后买了很多营养品去看望我的母亲。我们已经很久没见了,今天去找她是因为我决定要杀了他。我知道之前杀了那么多人,只是练习而已,我真正要杀死的人,是我的妈妈,那个在我童年时天天酗酒,用铁丝抽打我,无数次差点把我掐死的离婚女人。那个恶心的女人每天都要领不同的男人回家,而那些男人在喝醉之后,也会无缘无故地打我,用烟头烫我。从那时起,我就发誓一定要杀了她!

  现在是最好的时机,因为我感到最近跟踪我的人很多,混入烟斗社的那个年轻人也很奇怪,我知道他们是警察。我要在他们制止我之前,完成我的心愿。

  突然我惊醒了,清醒之后,我还为这些想法感到恐惧。但是等我喝了一杯水,彻底清醒之后,我才意识到,我的母亲没有离婚,也没有打过我。

  我努力回忆刚刚梦中的场景,我记得他进入的那个小区有个女人的铜质雕塑。我立即打电话给审讯我的警官,告诉他,快去那个嫌犯母亲所住的小区,他要杀他母亲。他母亲所在的小区门口,立着一个铜质的雕塑。

  但是警察没有足够证据,仅仅凭我的一个梦是不能冲到别人家里的。他们只好查到他母亲的住址,然后派了一队人暗中监视他。后来警察告诉我,他母亲那个小区的门口,确实立着一个铜质的雕塑。

  那天晚上,直到跟踪他的警察发现他从母亲家出来后,扔掉了一包衣服,而衣服上面带有大量血迹时,才冲上去逮捕了他。当他们得到命令被允许进入他母亲的房间时,他的母亲已经死去多时了。

  那天,审讯我的警察给我打来了电话,他们说:“我们还是感谢你提供的线索,如果不是你提供的那个有关味道的线索,我们不可能抓到他。昨天他在作案的时候,被我们抓了个正着。虽然我们无法解释其中的巧合,但是那个人真的喜欢吸烟斗,而且确实在使用一种带有香味的植物做止咳yào。”

  “我们在那个人家门口的垃圾堆里,发现了他扔掉的衣服,肘关节上,确实有一滴血。”

  “我们之前怀疑过你,我向你道歉。但是我发誓真的没有一个姓方的警官。可能是那个杀手身上携带的信息,在触发了你潜意识的第六感的同时,也激发了你的精神病。于是你既可以感应到那人犯罪的过程,也产生了一系列的幻觉。其实那个方警官就是你的幻觉,这个幻觉是你潜意识里的yù望。一开始我们不重视你的话,于是方警官就出现了。他给了你一张名片,满足了你渴望被重视的感觉。他其实是你内心的另一部分。当你被我们审讯,你实在忍受不了痛苦而想放弃的时候,他就帮你找到了一些合适的理由。于是他让你看到了那些照片,而那些照片,是他替你制造的幻觉。”

  我笑着对他说:“那我又怎么知道你这电话不是我的幻觉呢?”

  他哈哈一笑说,你的幻觉可不会告诉你这句话:“你有精神病,但我们衷心祝你早日康复!”

  我哈哈一笑说:“嗯,这倒是,因为这些天方警官一直跟在我身边,他正想尽一切办法试图说服我,我并没有病,这一切都是你们导演的yīn谋。他现在还在我身边乱比划,他说你们都是骗子。哈哈,但是如果真有这个人,他可不能不去上班,你说是不是?”

  随后,我们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我的阿拉丁神灯1

  文/dú蜂

  如果说你捡到了一个阿拉丁的神灯,你会要求什么呢?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会要求金钱、美女或者永生不死吧!

  但是那都是书里写的。真给你一个实现愿望的机会,你也许会给出一个完全不同的答案。你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因为我真的捡到了一盏神灯。

  这件事要从很久之前的几个哥们说起。

  小刘、小张与小王都是我的同学。我们几个从初中起就是好哥们。我们一起不及格,一起被请家长,一起踢球、一起打架、一起泡妞。

  在他们当中,我又高又壮,被他们拜为大哥。踢球的时候,我是前锋,每次都进球最多,每当球队胜利,他们都要围着我,夸奖我刚刚的进球有多么漂亮。打架的时候,我身高臂长,抡圆了拳头,我一个能打倒三个。他们都崇拜我,说只要有我这个大哥在,别管地痞还是流氓,我们都不怕。我那时候完全不以为我们在别人眼里就是地痞流氓。至于泡妞,最漂亮的女孩永远是我的。这三个人当中与我最亲近,乃至于崇拜我的,就要数小刘了。

  小刘是一个瘦高个,在我们当中最孱弱,但小时候他又喜欢惹事,所以我们替他打了不少架。他最喜欢围着我转,李哥长李哥短地说个不停。他的父亲是一个处级干部,屋子里面摆满了名酒。我们一起出去吃羊ròu串的时候,他总偷他爸爸的白酒给我们喝。为此他爸没少抽他。

  小张是个矮胖子,我们经常拿他那五短身材开玩笑,但是在我们四个人当中,他最聪明。虽然考试与我们一样经常不及格,但是最后考高中的时候,他只埋头复习了一个星期,就考上了市重点。考上市重点之后,他仍然逃学、泡妞、打架,但临近高考之前,他又努力复习了3天,结果竟然考上了一个二类本科。在我们几个当中,他是唯一一个考上了大学的。

  最后一个是小王,他是个小白脸,更是一个幸运鬼,这幸运的基因显然是继承了他父亲的优良传统。据说他的父亲上山下乡期间,在农田里chā队,脚下一滑,就摸出了一块金砖。他父亲偷着藏了起来,等到改革开放的时候,拿出来卖了就发了一笔大财。有一次他父亲对我们提起这件事的时候,说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这事太不可思议,总是说:“那老农天天下地,年年耕地,就没捡到,怎么我就捡到了呢?”

  他儿子小王也是如此,时不时地彩票中奖,闲着没事就捡钱包。他走运得已经到了让人妒忌的地步,因为就连住院这种倒霉事,他都能变成好事。有一次在医院门口挂号的时候,他竟然捡来一条像栓狗链子一样粗的金项链,到了外面就卖了一万块。我们都说,那么多人都在那里挂号排队,怎么就你看见了呢。他说,可能别人都以为是不值钱的栓狗链子了。还有一次去洗浴中心洗澡,他摔了一脚,还没来得及投诉,老板就主动赔了3万块。原因竟然是老板将他与一个区长的儿子搞混了,在老板看来,这是一个难得的送礼机会。

  ☆、我的阿拉丁神灯2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们渐渐变成了成年人。小刘买了一个学历,混入了国家机关,当了个临时工,没两年,他父亲给他走关系,将他变成了公务员。又没几年,他父亲当了局长,所以他才25岁,就成为了副处级干部。他很快就开上了奥迪,住上了越层,身边的女朋友不是在银行,就是在工商、税务。很快他就与另一个局长的女儿结婚,又生了一个白胖儿子,孩子百岁那天的酒宴上,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小李,你也快结婚吧。到时我的儿子还指望你照顾呢!想当初你可没少替我打架。”

  旁边一个人是他的下属,吃饭的时候,一个劲儿地拍马屁。这让我们很不舒服,可小刘就是喜欢这一套。他喜笑颜开,脸都喝成了紫色。那个下属听到他这样跟我说话,忙过来向我敬酒,说:“看咱们小李一表人才,身高马大,不愧是刘处长的好兄弟,我替刘处长敬你一杯,祝你早生贵子,给我们将来的小刘处当保镖。”说罢一扬手就干了。

  尽管我对小刘把我从李哥降职为小李不太满意,但是想到这里这么多人都是他的下属,可能是想借我充充场面,所以我就没说话。但眼前这孙子的话实在让人不爽,小李这个称呼可是他能叫的?再说当初我替小刘打架那是因为他是我哥们,现在倒好,我成了他的保镖了。我成了保镖也就算了,还让我的子孙给他世代当保镖啊?

  我举起杯子,舔了舔,就放下了。但这个孙子不依不饶,非要我干了。小刘看我脸色不好看,就拦住了他,对他说:“你干,他随意。”

  那孙子就悻悻地坐下了。

  在我们当中第二个发达的是小张,他大学毕业后,就找了一个外企,每次我们约他出来玩,就跟我们说他忙,没空出不来。有一天终于出来了,陪我们吃了顿饭。他穿得西装革履,打扮得油头粉面,身上还喷了香水,看他这副人模狗样的德行,我们几个上来就在他头上砸了几个包,他疼得“哎呦哎呦”直叫。

  几分钟之后,一个洋妞走了过来,他介绍说这是他的女友,在美国出差的时候认识的。那洋妞金发碧眼,不穿鞋子都比他个子高一个头,真不知道人家怎么看上的他。

  席间他大谈美国企业的使命感,美国人的高素质,国外美好的生活,以及他生活品味之高,只喝一种野猫拉出来的咖啡豆,因为那种咖啡豆有一种特别的“屎香”。我们几个一个劲儿地骂他:“穷得瑟,小心装逼遭雷劈。”

  由于我们是举着大拇指说的,所以那洋妞还以为我们在表扬他,依偎着他那浑圆的肩膀咯咯地笑。我问他,现在满马路都是本科生,都找不到工作,怎么你这一个二流大学生就找到了?他说我在克莱登大学买了一个博士。

  我问:“被发现怎么办?”

  他说:“没事,我的上司和我是校友。”

  我问:“也是你那二流大学的?”

  他哈哈大笑说:“不,不,也是克莱登的博士。放心吧!这年头,能把所有人骗倒,就是一种能力。”

  吃过饭,他拍着我的肩膀说:“李哥,我们最近打算代理一个外国品牌,你做总经理怎样?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我最信任你。”

  我听了很高兴,问他是什么品牌。他说英特尔。我很奇怪地问:“人家在中国已经有完善的经销网络了,你干嘛还要做?”

  他小声地说:“走私的。”

  我摇头,心想你这是拉我当垫背的吧?

  小王却凑上来说:“我干,我干。”

  但他终究没有干。因为小王一如既往地幸运,由于是个小白脸,很快被一个富商的女儿看上,那女孩儿给他买车买房买衣服,他全身金表、金戒指、金项链,就差拿金子把他包起来了。

  我们常常笑话他是吃软饭的。有一次我跟他出去喝酒,我说:“你给我介绍一个呗。”

  他摇头,说:“你这脾气,受不了的。那些臭娘们儿!唉……”

  我说:“我就是随便一说,你看我像是你这样吃软饭的人吗?”

  他嘎嘎地笑起来了,说:“就是,就是,李哥要放在古代,就是一个大侠。哪受得了我这样的气。”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也找了个女人结婚了。这女人是从初中就跟我在一起的对象,离离合合几十次,中间我们也都换了很多朋友,最后我们累了,终于决定不再换了,就走到了一起。结婚那天,我只叫了家里的亲戚,与他们几个。席间觥箸jiāo错,都喝多了。小刘敬酒说:“你们两个经过这么多风雨,走到一起不容易,要相互珍惜。”那语气神态就像是我的上级。

  小张也敬酒说:“希望你们早生贵子,将来咱们的儿子也是好兄弟。”

  我说:“你小子马上就要移民了,生了也成不了兄弟了。”

  他低头默然,突然抬起头小声说:“不走不行了,再在这里混就会被发现了,到时候身败名裂啊!”

  小王也来了,在他身边的是那冷若冰霜,带着一脸瞧不起人神态的富家小姐,他们像是吃不惯这里低档的酒菜,餐盘几乎是干净的。他们草草敬酒之后,就离开了,说他们实在太忙了。

  两年之后,在我妈的催促下,我们生了一个儿子。可能是因为我的酗酒,儿子看上去有点傻。但我还是很开心,因为这至少说明,这孩子还是我的亲骨ròu。

  时间一天天过去,孩子慢慢长大要上学了。学费很贵,我的维修工工作已经养不起他了,所以我决定换一份工作。但是除了维修,我什么也不会。我们只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似乎我的日子就要永远这样下去了,其实这样也不错,我总是这样想。

  但是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奇怪的客户,他改变了我一生的轨迹。

  那是一个yīn霾的冬天,我接到维修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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