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70.第270章 鏖战,义县之觞(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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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国是个非常小气的人,虽然是个锦衣卫百户,但是往日里隐藏在义县,都是一副农夫打扮,衣服打着补丁,鞋子能露着脚豆。
别人也有从事贱业的,但是每当深夜,总是不由自主的传说自己那套飞鱼服,作为天子亲军,只有这个时候,才会感觉自己的灵魂高贵的。
但是刘保国从来不这样认为,他认为作为天子亲军,自己的飞鱼服,一定要在自己最荣耀的那一刻才穿。
他知道绥德卫大军出现了义县附近,说实话他很激动,但是突然间义县的城破了,黄台吉领着五万大军进入了义县。
所有百姓都被押了起来,包括穿着补丁衣服的自己,要跟百姓一起为鞑子干活。
就在昨天,一个傻呵呵的汉子,提着猪肉在自己身边经过。
“兄弟,要不一起干一把大的,我去劫法场,救出刘老爷子,吸引鞑子注意,你去杀了黄台吉。”
那汉子笑得非常憨厚,但是他的手掌上的老茧非常厚,肩膀宽大异常,他应该擅长使用长武器。
眼睛的眼角四处扫动,可见他非常谨慎,并不是业余的探子。
一只手在袖子里,不停的摆动,刘保国能猜到,里面应该是一把解手尖刀。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
刘保国表现的非常的茫然,说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只是个农民,想安心的过自己的日子。”
“软蛋!男子汉大丈夫宁做战场鬼,不做东虏奴。!”那汉子将一块肉丢在了他的脚下,然后气呼呼的走开了。
“有肉!”旁边的兄弟捡起肉,却发现里面有夹层。
“这是什么东西。”汉子下意识的闻了闻里面的味道。
“不用闻了,是泻药,专门给马用的。”刘保国叹息一声说道。
“那老大干不干,人家都说道这份上了。”汉子说道。
“让我好好想。”刘保国淡淡的说道。
那一晚,刘保国失眠了,手里摸着绣春刀,看着飞鱼服上的龙纹,自己到底有多久没有穿他了,宁锦大捷的时候,自己曾经穿着他,刺杀了三个大字的统领,至于军功不说也罢,自己行走在黑暗下的存在,怎么会有军功呢?
刘保国不怕牺牲,他怕白白牺牲,宁远,宁锦两次大战自己都参加了,但是手下的兄弟死的死,残的残,都没有任何奖励。
而自己呢?百户,多长时间的百户了,根本就没有变动,他很清楚自己如果死了,很可能白死了。
但是黄台吉五万大军,隐藏在义县,根本就是个臭棋,他想迷惑李栋,在李栋在义县修整的时候,从义县突然杀出,打李栋哥措手不及。
自己此时就在义县,自己有十足的机会挫败黄台吉的阴谋。但是自己战死,还有自己战死后的兄弟又何去何从。
他在迷惑,他知道作为一个军人不该有这种情绪,但是自己早就不是那个十八岁的年纪了,自己有父母,有孩子,自己有自己的家庭,自己要是死了,他们该怎么办?
他想起了那个屠夫的话,宁做战场鬼,不做东虏奴。
笑了笑,做奴隶,起码自己家的孩子还能活下去,凭什么自己拼命,保住别人的花花世界。
那一夜,想了太多,刘保国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说服自己,自己竟然再次穿起了飞鱼服,拿起了绣春刀。
为了什么,自己也在寻找,是什么逼迫自己抛弃高堂和子女,再次穿上这身衣服,去战场流掉自己的热血。
眼前这个男人,刘保国认识,他叫代善,努尔哈赤的儿子,后金四大贝勒之一。
刺杀黄台吉是没有戏了,那里的防备太完善了,自己只能带着残余的兄弟,毁掉这些火炮。
代善自从混乱开始,便开始带兵保护这里,因为他感觉这些火炮才是此战制胜的法宝,也是大金最后的家当了,说什么都不能丢。所以他在这里布置了严密的防守。
地上躺着十几具锦衣卫夜不收的尸体,他们浑身是血,死不瞑目。
“老大,这鞑子的防守太严密了,咱们杀不过去啊。”身边的几个小旗浑身是血,战斗力去掉了七七八八,身边的兄弟也都死了大半。
“看见那个藏兵洞没有,那些藏兵洞是相连的,每个藏兵洞里,都有几百斤火药,是辽东兵准备运输到前线给阜新和大凌河城的,王大人怕这东西太危险,伤着百姓,所以将这些火药藏在藏兵洞里,并用砖石给封死了,鞑子没有太多的守城经验,没发现藏兵洞,只要咱们杀过去,引爆火药,这些火炮和鞑子全都得死。”
刘保国咬着牙,恶狠狠地看着鞑子说道。
“老大,您可想好了,这些火药要是引爆,咱们这些人都得死。”身边的小旗看着刘保国说道。
“都到这个时候,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寻思,你们也别打退堂鼓,这个时候就算是退走,也活不了,跟着哥哥玩命一次,算是哥哥欠你们的,来世做牛做马报答你们。”
刘保国对身边的兄弟们说道。
“老大,你们放心,兄弟们没有一个软蛋,只是希望多少年后,有人能记住咱们的名字。”
身边的几个小旗说道。
“或许会有人记得吧。”刘保国叹息一声说道。
然后站直了身子说道:“锦衣卫办事,闲杂人等躲开。”
说完对着身边最后三十多个锦衣卫汉子,对着代善上千人的队伍发起了冲锋。
“大人放箭吧。”身后的统领看着代善。
代善为人最为谨慎小心,但是却也被眼前这些汉子的勇敢感动了,对身边的统领训斥说道:“什么时候,大金国的勇武,在你们身上消失了,他们只有三十个多人,你们却不敢跟他们肉搏,在这样下去,咱们大金国的士兵,会成为一堆懦夫,我命令你带着三十个人,干掉他们。”
“是!”统领挑选了三十个最精锐的后金士兵一并冲了过去,近在咫尺,战斗一触即发。
“杀啊”刘保国三十多个兄弟,肩并肩往前杀。
他们本来人人带伤,转眼间三十人就剩下刘保国和身边的几个小旗。
几个小旗相互看了一眼,说道:“老大,兄弟们没给咱们锦衣卫夜不收丢人吧。”
看着包围着他们的金国士兵,刘保国的眼泪流了出来。
“兄弟们都是好样的,今日便是报国之时,你们先走一步,兄长随后跟上。”刘保国对众人说道。
“兄弟们,杀啊。”剩下的最后三名夜不收小旗发疯似得对着对面的金国士兵冲了过去,而刘保国用尽全身力气,从女墙上扣下一块砖,露出了狭窄的口子,鼻子闻到了熟悉的味道,而这个时候,最后的兄弟们也都死了。
这个时候,刘保国突然明白了,自己此次穿上飞鱼服的原因,为了报仇,因为鞑子跟汉人之间永远的仇恨,为死去的兄弟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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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保国是个非常小气的人,虽然是个锦衣卫百户,但是往日里隐藏在义县,都是一副农夫打扮,衣服打着补丁,鞋子能露着脚豆。
别人也有从事贱业的,但是每当深夜,总是不由自主的传说自己那套飞鱼服,作为天子亲军,只有这个时候,才会感觉自己的灵魂高贵的。
但是刘保国从来不这样认为,他认为作为天子亲军,自己的飞鱼服,一定要在自己最荣耀的那一刻才穿。
他知道绥德卫大军出现了义县附近,说实话他很激动,但是突然间义县的城破了,黄台吉领着五万大军进入了义县。
所有百姓都被押了起来,包括穿着补丁衣服的自己,要跟百姓一起为鞑子干活。
就在昨天,一个傻呵呵的汉子,提着猪肉在自己身边经过。
“兄弟,要不一起干一把大的,我去劫法场,救出刘老爷子,吸引鞑子注意,你去杀了黄台吉。”
那汉子笑得非常憨厚,但是他的手掌上的老茧非常厚,肩膀宽大异常,他应该擅长使用长武器。
眼睛的眼角四处扫动,可见他非常谨慎,并不是业余的探子。
一只手在袖子里,不停的摆动,刘保国能猜到,里面应该是一把解手尖刀。
“对不起,我不认识你。”
刘保国表现的非常的茫然,说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只是个农民,想安心的过自己的日子。”
“软蛋!男子汉大丈夫宁做战场鬼,不做东虏奴。!”那汉子将一块肉丢在了他的脚下,然后气呼呼的走开了。
“有肉!”旁边的兄弟捡起肉,却发现里面有夹层。
“这是什么东西。”汉子下意识的闻了闻里面的味道。
“不用闻了,是泻药,专门给马用的。”刘保国叹息一声说道。
“那老大干不干,人家都说道这份上了。”汉子说道。
“让我好好想。”刘保国淡淡的说道。
那一晚,刘保国失眠了,手里摸着绣春刀,看着飞鱼服上的龙纹,自己到底有多久没有穿他了,宁锦大捷的时候,自己曾经穿着他,刺杀了三个大字的统领,至于军功不说也罢,自己行走在黑暗下的存在,怎么会有军功呢?
刘保国不怕牺牲,他怕白白牺牲,宁远,宁锦两次大战自己都参加了,但是手下的兄弟死的死,残的残,都没有任何奖励。
而自己呢?百户,多长时间的百户了,根本就没有变动,他很清楚自己如果死了,很可能白死了。
但是黄台吉五万大军,隐藏在义县,根本就是个臭棋,他想迷惑李栋,在李栋在义县修整的时候,从义县突然杀出,打李栋哥措手不及。
自己此时就在义县,自己有十足的机会挫败黄台吉的阴谋。但是自己战死,还有自己战死后的兄弟又何去何从。
他在迷惑,他知道作为一个军人不该有这种情绪,但是自己早就不是那个十八岁的年纪了,自己有父母,有孩子,自己有自己的家庭,自己要是死了,他们该怎么办?
他想起了那个屠夫的话,宁做战场鬼,不做东虏奴。
笑了笑,做奴隶,起码自己家的孩子还能活下去,凭什么自己拼命,保住别人的花花世界。
那一夜,想了太多,刘保国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说服自己,自己竟然再次穿起了飞鱼服,拿起了绣春刀。
为了什么,自己也在寻找,是什么逼迫自己抛弃高堂和子女,再次穿上这身衣服,去战场流掉自己的热血。
眼前这个男人,刘保国认识,他叫代善,努尔哈赤的儿子,后金四大贝勒之一。
刺杀黄台吉是没有戏了,那里的防备太完善了,自己只能带着残余的兄弟,毁掉这些火炮。
代善自从混乱开始,便开始带兵保护这里,因为他感觉这些火炮才是此战制胜的法宝,也是大金最后的家当了,说什么都不能丢。所以他在这里布置了严密的防守。
地上躺着十几具锦衣卫夜不收的尸体,他们浑身是血,死不瞑目。
“老大,这鞑子的防守太严密了,咱们杀不过去啊。”身边的几个小旗浑身是血,战斗力去掉了七七八八,身边的兄弟也都死了大半。
“看见那个藏兵洞没有,那些藏兵洞是相连的,每个藏兵洞里,都有几百斤火药,是辽东兵准备运输到前线给阜新和大凌河城的,王大人怕这东西太危险,伤着百姓,所以将这些火药藏在藏兵洞里,并用砖石给封死了,鞑子没有太多的守城经验,没发现藏兵洞,只要咱们杀过去,引爆火药,这些火炮和鞑子全都得死。”
刘保国咬着牙,恶狠狠地看着鞑子说道。
“老大,您可想好了,这些火药要是引爆,咱们这些人都得死。”身边的小旗看着刘保国说道。
“都到这个时候,哪里有那么多时间寻思,你们也别打退堂鼓,这个时候就算是退走,也活不了,跟着哥哥玩命一次,算是哥哥欠你们的,来世做牛做马报答你们。”
刘保国对身边的兄弟们说道。
“老大,你们放心,兄弟们没有一个软蛋,只是希望多少年后,有人能记住咱们的名字。”
身边的几个小旗说道。
“或许会有人记得吧。”刘保国叹息一声说道。
然后站直了身子说道:“锦衣卫办事,闲杂人等躲开。”
说完对着身边最后三十多个锦衣卫汉子,对着代善上千人的队伍发起了冲锋。
“大人放箭吧。”身后的统领看着代善。
代善为人最为谨慎小心,但是却也被眼前这些汉子的勇敢感动了,对身边的统领训斥说道:“什么时候,大金国的勇武,在你们身上消失了,他们只有三十个多人,你们却不敢跟他们肉搏,在这样下去,咱们大金国的士兵,会成为一堆懦夫,我命令你带着三十个人,干掉他们。”
“是!”统领挑选了三十个最精锐的后金士兵一并冲了过去,近在咫尺,战斗一触即发。
“杀啊”刘保国三十多个兄弟,肩并肩往前杀。
他们本来人人带伤,转眼间三十人就剩下刘保国和身边的几个小旗。
几个小旗相互看了一眼,说道:“老大,兄弟们没给咱们锦衣卫夜不收丢人吧。”
看着包围着他们的金国士兵,刘保国的眼泪流了出来。
“兄弟们都是好样的,今日便是报国之时,你们先走一步,兄长随后跟上。”刘保国对众人说道。
“兄弟们,杀啊。”剩下的最后三名夜不收小旗发疯似得对着对面的金国士兵冲了过去,而刘保国用尽全身力气,从女墙上扣下一块砖,露出了狭窄的口子,鼻子闻到了熟悉的味道,而这个时候,最后的兄弟们也都死了。
这个时候,刘保国突然明白了,自己此次穿上飞鱼服的原因,为了报仇,因为鞑子跟汉人之间永远的仇恨,为死去的兄弟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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