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 章
什么,只是我听不到任何声音,从口型上也判断不出来,毕竟我没学过口语。
我以前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感觉,在用心看一幅画的时候,仿佛自己融入到画面中一样。
那是我很小的时候,大约有五六岁的样子,我邻居家墙上挂着一张蚂蚁拖青虫的图画,非常拟人化,我经常去他家看,有时候看的入迷了仿佛觉得自己就站在这些蚂蚁身边一样。
“看样子我们需要冒个险才能将事情的始末原由调查清楚,早知道这么麻烦,我还不如去调查东北的那个案子呢。”
黄天看着这幅规模宏伟的画卷啧啧赞叹。
他这么一说话,却把我从那种状态中惊醒过来,我长出一口气,不敢再去看这幅画,哆嗦着摸出烟盒来,掏出一支烟点燃了,深深吸了几口,勉强让自己平静下来。
“怎么了?你感觉到了什么?”
黄天马上发现了我的不对劲,走过来关切的向我问道。
我没理他,自顾自的抽完了一支烟,又接上第二支,这才将我刚才的感觉向他说了一遍。
“如果是这样的话,事情反而好解决了,你放心吧,过不了几天这个案子就会破了,只是不能公布出来而已,最多就是你我二人起草一份报告,由民调局作为秘密档案归档。”
黄天安慰了我一下,然后悄悄走进房间看那老者的破译工作做的怎么样了。
我将地上的画卷收起来,卷成一个长筒子拿在手里,心情一下子变得不一样了,手中的东西仿佛格外的沉重。
我手中现在拿的究竟只是一幅画卷还是滔滔江水和船只人物?我有些分不清了。
“成功了,这家伙还真是个加密的怪才,不过还是没逃过我的法眼,哈哈哈……”
老者在房间中爽朗的大笑着,开始用笔将那些密码文翻译过来。
笔记本不大,但是包含的信息量却是不少,本来我们来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十二点了,刚才又经过了那些事,现在已经是下午的两点多了,可是我们谁也没有觉得饿。
老者破译了这种密码文之后显得额外的兴奋,便埋头开始为我们翻译笔记本中的东西。
在书桌上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老者食指如飞的在键盘上跳动着,那速度赶上职业码字员了。
“八爪鱼!”
看着老者那飞快跳动的手指,我脑海里不由得蹦出这样一个词来,在网络上,都管打字速度快的叫章鱼党,或者触手党,意思就是他们仿佛生者无数只手指一样,速度是正常人的好几倍。
随着老者的翻译工作渐渐的进入尾期,一个光怪陆离的故事慢慢浮现出来。
老者打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将文件存档,然后把我们的手机都要过去,将这份文档拉到我们的手机里,让我们慢慢看。
“言老,先一起吃顿饭吧,反正时间也过去了这么久了,吃过饭再看也不晚。”
黄天发话了,我自然是举脚赞同,老者看起来也有些撑不住了,便点头答应。
“你好不容易来我家一次,就别在外面吃了,而且现在也过了饭点,我打电话叫来外卖,咱们就在家里吃吧,我知道有一家饭菜做得相当不错。”
老者说着便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吩咐那边尽快送来一份饭菜。
黄天自然没什么意见,一老一少就在房间中侃起了大山,我不好意思搀和在里面,便走出来,到院子里的葡萄架下的长条凳上坐下来准备看看那密码文究竟记载着什么。
其实也是他们说的话题我chā不上嘴,我才初中不毕业,而他们一个是懂方术的,一个是高级教授,跟我的文化层面就不一样。
“最近我总是做梦,梦到两个女人,一个叫百里冰但是我喜欢叫她屁屁,另一个叫春娇,但我又总叫她二样,这两个女人难道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吗……”
点开文档,第一句话就是这些,一下子出现了两个女人的名字和外号,信息量有点大,我摇摇头,做梦而已,也值得大书特书?
再者说了,就算你要记载下来,谁会对你的梦感兴趣呢?也用不着用加密的方式写出来啊?
可是渐渐地,我就被其中的故事吸引了,严格意义上说,这是一个郎才女貌的聊斋故事,但是却跟一般的故事不一样,因为里面牵扯到了一个妖精,一个痴情的妖精……
第一百零一章 梦境
范连海这个梦做得很有古风,跟他的这幅画倒是很切合。
整个笔记本上记载的都是他每天的梦境,不过这家伙虽然画画的非常好,但是写东西真的让人不敢恭维,遣词用句跟一般人都不一样,有时候要琢磨很久才能明白他写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看了一段时候,在脑海中将画面组合了一下,大概意思说的就是,他总是梦到一个跟现在住的古宅非常相似的一个大宅子里,而且自己是一个白面书生,**潇洒。
梦中,范连海仍旧叫这个名字,却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工公子,从仆从成群,而且还有专门的伴读书童来看,不是富商大贾就是朝廷命官。
梦中的范连海有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妻,长得非常漂亮,但是两人却从来没有见过面。
大户人家的女儿嘛,在那个封建社会,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每天就在自己家的绣楼上绣个花看个景什么的。
而梦中的范连海却是个翩翩佳公子,再加上饱读诗书,自有一股文人的那种儒雅的气质。
事情就在一个夜晚发生了,范连海虽然是一个有文化的年轻人,但首先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游山玩水,喜欢玩。
当时范连海的父亲,当然了,也仅仅指的是他梦中的那个父亲也不知道是出去经商了还是公务繁忙,总之就没见他出场过,只知道他非常宠爱范连海,只要是他想做什么,一概可以先斩后奏。
就这样,在一个踏青的季节里,范连海带着自己的小书童,背着文房四宝出去踏青了。
那时候的钱塘跟现在颇有差距,虽然老百姓生活自然不如意,每天曰出而作,曰落而息,但是也算生活恬淡幸福。
主仆两人沿着钱塘江的岸边一路欣赏风景,有时候来了兴致也能吟诗一首,只是文人较酸,写出来的诗文也是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古语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话一点也不假,就在两人沿着江边欣赏风景的时候,突然yīn云密布,下起雨来。
一般来说,这种突如其来的雨都下不长时间,来得快去的也快。
可是那天也活该出事,从傍晚开始一直雨就没停,两人出来的时候也没带雨伞,淋得跟落汤鸡似的。
既然下雨了,两人也不会傻站着挨淋,自然想找个地方躲雨,但是那时候他们已经遭到郊外了,附近连个村子都没有,两人只好到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下去躲雨。
按照现在的常识来看,他们这是在作死,每一个人都知道,下雨天别站在大树底下,万一哪个雷不长眼睛劈下来,到时候哭都没地儿哭去。
但是南方的天气,往往是下雨不打雷,那雨不紧不慢的下着,两人也就只能在树下躲着。
本来走了一天了,范连海就觉得非常累,坐在树下没多久就找周公下棋去了。
那书童比他还不堪,本来就是个小孩子,不大会儿也睡着了。
在野外一般来说是不能睡觉的,除非是故意到野外看庄稼什么的,否则在野外睡觉容易被一些不干净的东西缠上。
我干工程这么长时间来,也经历过很多在野外宿营的情况,比方说到了某个新的工地,当地一片荒凉,什么都没有,距离附近的宾馆酒店啥的又远,那时候就只能露宿野外了。
我记得,曾经有一次,叔叔接的是一个小型的工厂厂房建设,这丫的谈完活就扔给了我,连找工人带什么的都是我一个人。
当时我就找了几个熟悉小型厂房建设的老工人到现场去看,因为去的时候就已经是下午了,我们在现场又打下白灰印,规划了一下房间的大概雏形。
因为第二天工人就到齐了,我们也没有搭帐篷,因为是夏天,我们几个人就到附近的一座桥下面去过夜。
那一晚真的是有些惊心动魄,倒是没有遇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但是我抢了一群野狗的地方,那群野狗在桥外面巡视了一晚上,吓得我们也不敢睡,每个人抄着一根棍子严加戒备。
范连海睡了不知道有多久,反正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但是雨停了。
看了看天,连一颗星星都没有,天黑的伸手不见五指,这时候他终于害怕了,本来自己就没有在野外生存的经验,再加上乌漆墨黑的,人本能的会产生恐惧感。
他赶紧将自己的书童叫起来,两人跟盲人一样,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抹黑走路,不管怎么说也得找一个有人家的地方,哪怕是借宿一晚也行,总比在野外要强得多吧?
走了不知道多久,眼前真的出现了一抹灯光,虽然还远,但是这一点灯光却点燃了两人心中的希望。
就像郑智化的一首歌:“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家门,让迷失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
虽然回的不是自己的家,但是起码有人家的地方就有人气,总比自己两人露宿野外强吧?
再者说了,两人也吃了一天的干粮了,还没见到热汤热水呢,找个人家投宿,加上自己还带着一些钱财,吃顿热乎饭还是可以的。
两人就赶紧向灯光处走去,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到了,眼前是一所农家小院,院子是用篱笆围起来的,里面还种着一些蔬菜,刚刚泛青。
范连海便直接叫门,不大会儿,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小家碧玉的女孩,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明媚皓齿,整的那叫一个标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范连海自然也不例外,看到这样一个美女,眼睛都直了,连话都不会说了,还是小书童将意思表达清楚,说两人本来是踏青的,结果遇到了下雨,在野外不小心睡着了,想在这里投宿一晚怎么样怎么样的。
那女孩犹豫了一下,踟蹰的说:“家里老母刚刚去世,她正在为母亲守孝,不方便接待外人,让他们别投他家。”
再者说了,男女授受不亲,孤男寡女的在一个房檐下,没事也能被人编出点事来,实在不便收留。
可是现在周围一片漆黑,让范连海到哪里去投宿呢?只能软磨硬泡的央求女孩收留自己,而且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乃是读书人,知廉耻懂进退,绝对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的。
其实范连海一来是真的没地方去,二来看到这么漂亮的女孩,他也着实走不动道。
那女孩让他磨得实在没辙了,便只得答应让他们借宿一宿,但是有条件,天不亮就得走,免得别人看到了说闲话,他一个未出门的姑娘家,必须顾及脸面。
这时候,只要能让他留下来,就算是让他磕头下跪范连海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做,更不要说只是早点走了,便一口答应下来。
进到房间,发现这是一个连三间,正中间一间,中间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牌位,上面写着女孩母亲的名讳,桌子上点着两盏长明灯,香炉里chā着香,烟雾缭绕,左边这间是女孩的闺房,自然不便让他们居住,右边的这间原本是女孩的母亲的房间,母亲过世之后房间便空了下来,当下打扫了一番,让两人在这里休息。
范连海在刚才已经睡了一阵子,倒是不怎么困了,而且一整天没吃东西了,便拿出一些钱财来,让女孩费心给自己和书童做点吃的。
那女孩并没有要他的钱财,而是径直去厨房,端来还微有温度的窝窝和一条清炖鱼。
因为紧靠着钱塘江,吃鱼倒是很方便,无论男女都会几手捉鱼的绝活。
虽然清炖鱼有些凉了,但是两人还是吃的很香,范连海觉得,这辈子锦衣玉食,但是却没有这一顿饭这么好吃。
原因无他,他在吃饭的时候眼睛根本就没有看盆子里的鱼,而是一直盯着女孩看。
虽然女孩一身素服,但是天生丽质,就算是麻衣素面也比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孩看起来更加养眼。
吃过饭,女孩收拾了桌子上的残局,便催促两人去休息,范连海根本就没心思睡觉,总想琢磨着怎么才能跟女孩多说几句话,打听一下她现在的情况。
那书童虽然也曾经睡过一段时间,可是小孩子毕竟困姓大,也没有推辞,赶紧跑那屋睡觉去了。
范连海拗不过女孩,只得过去和衣躺下,可是躺下了也睡不着,一来身上的衣服还是湿的,二来心里面有事,怎么也睡不着。
躺了不到五分钟,他就又起来了来到正房,也不说话,就盯着那女孩痴痴地看。
他的这种表情让女孩扑哧一乐,脆生生的问他怎么不睡了?
范连海便拽文的说自己仰慕女孩的绝世容颜,问女孩有无人家什么的。
按说,像这样的愣头青,直接挡着女孩的面问人家有没有许配人家,不被抽个大嘴巴子才叫有鬼了。
可是那女孩却并没有怒,而是侃侃而谈,跟他聊起了自己的身世。
通过聊天范连海认识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百里冰。当然,也是梦中的范连海,跟现实中的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两人越聊越投机,结果聊来聊去就聊到一起去了,范连海说自己家多么的有钱,让他跟自己降服去,不用在这里受罪。
女孩倒也爽快,只是说要等守孝期满才行,再说了范连海有先定未娶的未婚妻,自己去了怎么说,按进门先后次序来说,自己应该是正房,而人家虽然没过门,可是已经定下来了,所以自己还是做妾。
做妾就做妾吧,毕竟那个年代女人没地位,能够攀上高枝,在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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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也曾经有过这样的感觉,在用心看一幅画的时候,仿佛自己融入到画面中一样。
那是我很小的时候,大约有五六岁的样子,我邻居家墙上挂着一张蚂蚁拖青虫的图画,非常拟人化,我经常去他家看,有时候看的入迷了仿佛觉得自己就站在这些蚂蚁身边一样。
“看样子我们需要冒个险才能将事情的始末原由调查清楚,早知道这么麻烦,我还不如去调查东北的那个案子呢。”
黄天看着这幅规模宏伟的画卷啧啧赞叹。
他这么一说话,却把我从那种状态中惊醒过来,我长出一口气,不敢再去看这幅画,哆嗦着摸出烟盒来,掏出一支烟点燃了,深深吸了几口,勉强让自己平静下来。
“怎么了?你感觉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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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的话,事情反而好解决了,你放心吧,过不了几天这个案子就会破了,只是不能公布出来而已,最多就是你我二人起草一份报告,由民调局作为秘密档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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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了,这家伙还真是个加密的怪才,不过还是没逃过我的法眼,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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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者打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将文件存档,然后把我们的手机都要过去,将这份文档拉到我们的手机里,让我们慢慢看。
“言老,先一起吃顿饭吧,反正时间也过去了这么久了,吃过饭再看也不晚。”
黄天发话了,我自然是举脚赞同,老者看起来也有些撑不住了,便点头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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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渐渐地,我就被其中的故事吸引了,严格意义上说,这是一个郎才女貌的聊斋故事,但是却跟一般的故事不一样,因为里面牵扯到了一个妖精,一个痴情的妖精……
第一百零一章 梦境
范连海这个梦做得很有古风,跟他的这幅画倒是很切合。
整个笔记本上记载的都是他每天的梦境,不过这家伙虽然画画的非常好,但是写东西真的让人不敢恭维,遣词用句跟一般人都不一样,有时候要琢磨很久才能明白他写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看了一段时候,在脑海中将画面组合了一下,大概意思说的就是,他总是梦到一个跟现在住的古宅非常相似的一个大宅子里,而且自己是一个白面书生,**潇洒。
梦中,范连海仍旧叫这个名字,却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工公子,从仆从成群,而且还有专门的伴读书童来看,不是富商大贾就是朝廷命官。
梦中的范连海有个门当户对的未婚妻,长得非常漂亮,但是两人却从来没有见过面。
大户人家的女儿嘛,在那个封建社会,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每天就在自己家的绣楼上绣个花看个景什么的。
而梦中的范连海却是个翩翩佳公子,再加上饱读诗书,自有一股文人的那种儒雅的气质。
事情就在一个夜晚发生了,范连海虽然是一个有文化的年轻人,但首先他是个年轻人,年轻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游山玩水,喜欢玩。
当时范连海的父亲,当然了,也仅仅指的是他梦中的那个父亲也不知道是出去经商了还是公务繁忙,总之就没见他出场过,只知道他非常宠爱范连海,只要是他想做什么,一概可以先斩后奏。
就这样,在一个踏青的季节里,范连海带着自己的小书童,背着文房四宝出去踏青了。
那时候的钱塘跟现在颇有差距,虽然老百姓生活自然不如意,每天曰出而作,曰落而息,但是也算生活恬淡幸福。
主仆两人沿着钱塘江的岸边一路欣赏风景,有时候来了兴致也能吟诗一首,只是文人较酸,写出来的诗文也是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
古语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话一点也不假,就在两人沿着江边欣赏风景的时候,突然yīn云密布,下起雨来。
一般来说,这种突如其来的雨都下不长时间,来得快去的也快。
可是那天也活该出事,从傍晚开始一直雨就没停,两人出来的时候也没带雨伞,淋得跟落汤鸡似的。
既然下雨了,两人也不会傻站着挨淋,自然想找个地方躲雨,但是那时候他们已经遭到郊外了,附近连个村子都没有,两人只好到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下去躲雨。
按照现在的常识来看,他们这是在作死,每一个人都知道,下雨天别站在大树底下,万一哪个雷不长眼睛劈下来,到时候哭都没地儿哭去。
但是南方的天气,往往是下雨不打雷,那雨不紧不慢的下着,两人也就只能在树下躲着。
本来走了一天了,范连海就觉得非常累,坐在树下没多久就找周公下棋去了。
那书童比他还不堪,本来就是个小孩子,不大会儿也睡着了。
在野外一般来说是不能睡觉的,除非是故意到野外看庄稼什么的,否则在野外睡觉容易被一些不干净的东西缠上。
我干工程这么长时间来,也经历过很多在野外宿营的情况,比方说到了某个新的工地,当地一片荒凉,什么都没有,距离附近的宾馆酒店啥的又远,那时候就只能露宿野外了。
我记得,曾经有一次,叔叔接的是一个小型的工厂厂房建设,这丫的谈完活就扔给了我,连找工人带什么的都是我一个人。
当时我就找了几个熟悉小型厂房建设的老工人到现场去看,因为去的时候就已经是下午了,我们在现场又打下白灰印,规划了一下房间的大概雏形。
因为第二天工人就到齐了,我们也没有搭帐篷,因为是夏天,我们几个人就到附近的一座桥下面去过夜。
那一晚真的是有些惊心动魄,倒是没有遇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但是我抢了一群野狗的地方,那群野狗在桥外面巡视了一晚上,吓得我们也不敢睡,每个人抄着一根棍子严加戒备。
范连海睡了不知道有多久,反正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但是雨停了。
看了看天,连一颗星星都没有,天黑的伸手不见五指,这时候他终于害怕了,本来自己就没有在野外生存的经验,再加上乌漆墨黑的,人本能的会产生恐惧感。
他赶紧将自己的书童叫起来,两人跟盲人一样,深一脚浅一脚的向前抹黑走路,不管怎么说也得找一个有人家的地方,哪怕是借宿一晚也行,总比在野外要强得多吧?
走了不知道多久,眼前真的出现了一抹灯光,虽然还远,但是这一点灯光却点燃了两人心中的希望。
就像郑智化的一首歌:“星星点灯照亮我的家门,让迷失的孩子,找到回家的路!”
虽然回的不是自己的家,但是起码有人家的地方就有人气,总比自己两人露宿野外强吧?
再者说了,两人也吃了一天的干粮了,还没见到热汤热水呢,找个人家投宿,加上自己还带着一些钱财,吃顿热乎饭还是可以的。
两人就赶紧向灯光处走去,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到了,眼前是一所农家小院,院子是用篱笆围起来的,里面还种着一些蔬菜,刚刚泛青。
范连海便直接叫门,不大会儿,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小家碧玉的女孩,大约十五六岁的样子,明媚皓齿,整的那叫一个标志。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范连海自然也不例外,看到这样一个美女,眼睛都直了,连话都不会说了,还是小书童将意思表达清楚,说两人本来是踏青的,结果遇到了下雨,在野外不小心睡着了,想在这里投宿一晚怎么样怎么样的。
那女孩犹豫了一下,踟蹰的说:“家里老母刚刚去世,她正在为母亲守孝,不方便接待外人,让他们别投他家。”
再者说了,男女授受不亲,孤男寡女的在一个房檐下,没事也能被人编出点事来,实在不便收留。
可是现在周围一片漆黑,让范连海到哪里去投宿呢?只能软磨硬泡的央求女孩收留自己,而且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乃是读书人,知廉耻懂进退,绝对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的。
其实范连海一来是真的没地方去,二来看到这么漂亮的女孩,他也着实走不动道。
那女孩让他磨得实在没辙了,便只得答应让他们借宿一宿,但是有条件,天不亮就得走,免得别人看到了说闲话,他一个未出门的姑娘家,必须顾及脸面。
这时候,只要能让他留下来,就算是让他磕头下跪范连海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做,更不要说只是早点走了,便一口答应下来。
进到房间,发现这是一个连三间,正中间一间,中间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牌位,上面写着女孩母亲的名讳,桌子上点着两盏长明灯,香炉里chā着香,烟雾缭绕,左边这间是女孩的闺房,自然不便让他们居住,右边的这间原本是女孩的母亲的房间,母亲过世之后房间便空了下来,当下打扫了一番,让两人在这里休息。
范连海在刚才已经睡了一阵子,倒是不怎么困了,而且一整天没吃东西了,便拿出一些钱财来,让女孩费心给自己和书童做点吃的。
那女孩并没有要他的钱财,而是径直去厨房,端来还微有温度的窝窝和一条清炖鱼。
因为紧靠着钱塘江,吃鱼倒是很方便,无论男女都会几手捉鱼的绝活。
虽然清炖鱼有些凉了,但是两人还是吃的很香,范连海觉得,这辈子锦衣玉食,但是却没有这一顿饭这么好吃。
原因无他,他在吃饭的时候眼睛根本就没有看盆子里的鱼,而是一直盯着女孩看。
虽然女孩一身素服,但是天生丽质,就算是麻衣素面也比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孩看起来更加养眼。
吃过饭,女孩收拾了桌子上的残局,便催促两人去休息,范连海根本就没心思睡觉,总想琢磨着怎么才能跟女孩多说几句话,打听一下她现在的情况。
那书童虽然也曾经睡过一段时间,可是小孩子毕竟困姓大,也没有推辞,赶紧跑那屋睡觉去了。
范连海拗不过女孩,只得过去和衣躺下,可是躺下了也睡不着,一来身上的衣服还是湿的,二来心里面有事,怎么也睡不着。
躺了不到五分钟,他就又起来了来到正房,也不说话,就盯着那女孩痴痴地看。
他的这种表情让女孩扑哧一乐,脆生生的问他怎么不睡了?
范连海便拽文的说自己仰慕女孩的绝世容颜,问女孩有无人家什么的。
按说,像这样的愣头青,直接挡着女孩的面问人家有没有许配人家,不被抽个大嘴巴子才叫有鬼了。
可是那女孩却并没有怒,而是侃侃而谈,跟他聊起了自己的身世。
通过聊天范连海认识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百里冰。当然,也是梦中的范连海,跟现实中的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两人越聊越投机,结果聊来聊去就聊到一起去了,范连海说自己家多么的有钱,让他跟自己降服去,不用在这里受罪。
女孩倒也爽快,只是说要等守孝期满才行,再说了范连海有先定未娶的未婚妻,自己去了怎么说,按进门先后次序来说,自己应该是正房,而人家虽然没过门,可是已经定下来了,所以自己还是做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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