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1 章
其君之治"。所谓人治,就是君王将臣下视作儿子,儿子不能为父亲出谋策划,因此,"其治小乱矣"。至于行万物治,君王则"视其臣子若狗,若草木,不知复详择臣而仕之",因此臣下"不为君计",彼此争权夺利,必然"乱败",终无成功。⑦太平的社会也需要有良臣和顺民。《太平经》认为"子不孝,弟子不顺,臣不忠,罪皆不与于赦",⑧因为此系天疾、地恶的大咎。对于良臣的要求,有七件,"臣见君父之衰,救之,使其更兴盛,是大功也;深知其衰也,不救之,或反言而去,名为倡袄,罪不除也。三事,臣知其君有失,将睹凶害而救之,使其更无凶害,是大功也;知而不救,名倡凶,其罪不除也。四事,知君理失其要意,灾害连起,而救助其理之,是其宜也;为晓事之臣,知而不救,其罪不除也。五事,臣知其君年少,其贤未能及事而救之,助其为知,是其宜也;知而不助为贤,反言不及,名为不忠,弱其上,其罪不除也。六事,臣知其君老,有天期而忧之,为其索殊方大贤之助,异策内文,令君更得延年,是大功也;知而不能,反言吉凶者,其过大也。七事,为人下知上有危,有失理,或失忘,而共救之案之,是为大功;知而不救,自解避而去,为不顺忠孝之人,罪皆及其后"。对于顺民的要求,有三件,"八事,父母有疾,占相之知,能尽力竭精,有以救之;知而不救,天将大罚。九事,父母年老且尽,为子者知父母老期将至,为求贤师异方,令得丁强,孝子之宜也。此由食人之食,以食归之,而有大功也。十事,知人凶衰,有大害患将至而救之,使其更兴,与其奇方异策,内文善事,令无复忧苦,是为大功;知而不为,有罪不除也"。⑨意思是人生一世,为子当孝,为臣当忠,为弟子当顺,"忠臣、孝子、大顺之人所宜行也"。CD《太平经》尖锐地批评了社会上"积财亿万"的人,"不肯救穷周急,使人饥寒而死"CE,认为"财物乃天地中和所有,以共养人也。此家但遇得其聚处,比若仓中之鼠,常独足食,此大仓之粟,本非独鼠有也;少内之钱财,本非独以给一人也;其有不足者,悉当从其取也。愚人无知,以为终古独当有之,不知乃万户之委输,皆当得衣食于是也。爱之反常怒喜,不肯力以周穷救急,令使万家之绝,春无以种,秋无以收,其冤结悉仰呼天。天为之感,地为之动,不助君子周穷救急,为天地之间大不仁人"。CF因为,太平的社会理想主张"天生人,幸使其人人自有筋力,可以自衣食者"。CG太平的社会理想对于后世的道教教义有持久的影响。五代时谭峭《化书俭化太平》云:"水火常用之物,用之不得其道,以至于败家,盖失于不简也。饮馔常食之物,食之不得其道,以至于亡身,盖失于不节也。夫礼失于奢,乐失于yín。奢yín若水,去不复返,议yù救之,莫过乎俭。俭者,均食之道也。食均则仁义生,仁义生则礼乐序,礼乐序则民不怨,民不怨则神不怒,太平之业也。"CH意思就是民以食为天,食用平均就是太平之业。但是,在封建社会里,这样一种建筑在等级观念上的太平理想,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乌托邦的幻想。
注: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CDCECFCG《太平经合校》第4页,第148~149、152页,第420页,第32页,第151页第38页第196~197页,第406页,第685页,第699页,第242页,第247页,第242页,中华书局,1960年
CH《道藏要籍选刊》第5册78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承负
承负,在道教教义中指善恶报应,因果相关。道教认为任何人的善恶行为都会对后代子孙产生影响,而人的今世祸福也都是先人行为的结果。这一思想主要流行于东汉和魏晋时期。
早期道教太平道信奉的《太平经》中,有大量关于承负的内容,卷十八至三十四和卷三十七还有《解承负诀》和《五事解承负法》等专题章节。所谓承负,"承者为前,负者为后,承者,乃谓先人本承天心而行,小小失之,不自知,用日积久,相聚为多,今后生人反无辜蒙其过谪,连传被其灾,故前为承,后为负也。负者,流灾亦不由一人之治,比连不平,前后更相负,故名之为负。负者,乃先人负于后生者也;
病更相承负也,言灾害未当能善绝也"。①这一段意思,就是说,今人受到的祸福归结为祖先的行为恶善,同时今人的善恶行为也会使后代得到相应的福祸结果。这种因果关系,从后代的角度说是"承",而从先人的角度说是"负"。
秦汉时期的道家著作并无"承负"的观念。在善恶观上,《道德经》认为"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七十九章)。据此,行善的人自应得到善报,但是,事实上社会现象却并非如此,"凡人之行,或有力行善,反常得恶,或有力行恶,反得善,因自言为贤者非也"。②对于这种善得恶报,恶得善应的现象,道教利用天道循环说作为承负的哲学依据,又利用宗法社会紧密的血缘关系作出解释。《太平经》称:"元气恍惚自然,共凝成一,名为天也;分而生yīn而成地,名为二也,因为上天下地,yīn阳相合施生人,名为三也。三统共生,长养凡物名为财,财共生yù,yù共生邪,邪共生jiān,jiān共生猾,猾共生害而不止则乱败,败而不止不可复理,因穷还反其本,共名为承负。"③这也就是《道德经》所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有物就有yù望,有yù望就产生邪恶,有邪恶就导致乱败,乱败发展到极点又回复到本原,这种天道循环思想就是承负说的哲学基础。另外,在《太平经》卷一百十中又称"天下之事,孝忠诚信为大,故勿得自放恣",④所谓孝、忠、诚、信,都是封建宗法社会的道德规范,以"孝亲"作为善行的行为规范,自然有一个报应结果,这就是承负。
早期道教关于承负的范围,有多种说法,一说是"因复过去,流其后世,成承五祖,一小周十世,而一反初",即善恶报应,自身要前承五代,后负五代,前后共十代为一个承负周期。另一说是"承负者,天有三部,帝王三万岁相流,臣承负三千岁,民三百岁。皆承负相及,一伏一起,随人政衰盛不绝"。⑤意思是不同地位的人承负时间并不相同,不过共同点就是人的祸福都同先人的恶善有关,而人的行为又是后代的福祸根源。
《太平经》也提出了解除承负、免除厄运的办法,"古者大贤人本皆知自养之道,故得治意,少承负之失也。其后世学人之师,皆多绝匿其真要道之文,以浮华传学,违失天道之要意","故生承负之灾"。《五事解承负法》称"yù解承负之责,莫如守一。守一久,天将怜之。一者,天之纪纲,万物之本也。思其本,流及其末"。⑥《太平经》的"守一",就是"为善","外则行仁施惠为功,不望其报,忠孝亦同","内常专神,爱之如赤子,百祸如何敢干"。⑦这就将行善、修道同解除承负联系在一起。
"承负"观念出现以后,道教中也有持反对态度的。他们认为,如果人的福祸同现世的善恶行为无关,这就会使人善恶不分。"为善复何益邪?为恶何伤乎哉?乃时运自然,力行善,复何功邪"?⑧这就不可能使"承负"对人的善恶行为产生制约的作用。另外,它也同道可以因修而得的理想追求,有一定的矛盾。《太平经》中曾称"人命近在汝身,何为叩心仰呼天乎?有身不自清,当清谁乎?有身不自爱,当爱谁乎?有身不自成,当成谁乎?有身不自念,当念谁乎?有身不自责,当责谁乎","天道万端,在人可为"。⑨既然人可为"天道",人应该清自己,爱自己,成自己,念自己,责自己,那么顺理成章的应该是自己的善恶行为决定自己的福祸。稍后,东晋葛洪《抱朴子内篇》就引用《龟甲文》称"我命在我不在天",CD《西升经》也称"我命在我,不属天地"。CE这些都在理论上以及实践上修改了"承负"的道德理论,代之而起的就是"三尸"说。
《太平经》第一百十卷中,说到人间善恶,天自有知,称"天遣神往记之,过无大小,天皆知之。簿疏善恶之籍,岁日月拘校,前后除算减年","算尽当入土,逝流后生"。CF这样一种由天神计算人的善恶的说法,无疑比"承负"来得"积极",同时也为后世的由人体内的"三尸"与天神配合记人善恶的说法,或者民间的由灶君与天神配合记人善恶的说法,准备了神学理论的基础。
注: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CF《太平经合校》第70页,22页,305页,543页,22页,60、55页,743页,374页,527、339页,526页,中华书局,1960年
CD《抱朴子内篇校释》(增订本)第287页,中华书局,1985年
CE《道藏要籍选刊》第3册61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
八卦
八卦,是儒家经典《周易》中的重要概念,又称"经卦",指的是《周易》中的八种基本图形。卦形由阳爻"-"
八卦的起源,有种种揣测,一说起源于结绳改书契时,阳爻代表大结,yīn爻代表小结;一说起源于生殖崇拜;一说模仿占卜的龟兆;一说代表一种原始文字;一说起源于蓍草排列的方式。其中,作为占卜的筮具蓍单变化的说法比较合理。
《易传系辞下》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①春秋战国时,八卦就已同某些特定的意义相联系,即:乾象征天、光、玉、君、天子、父;坤象征土、帛、马、母、众、顺、温、安、正、厚;
坎象征水、川、众、夫、劳、强、和;离象征火、日、鸟、牛、公、侯、姑,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乾、坤两卦,将它们比类为阳yīn、天地、父母,当作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的初源。
汉代对于《周易》的解释和研究是谶纬学的一部分,形成了卦气说。所谓卦气,据汉郑康成《易纬稽览图》卷上注:
"诸卦谓六十四卦也,气谓用事所当效气,温寒清浊者,各如其所者"。②即将易卦同气候历法相配合,以坎、离、震、兑配合四方与四时,称为四正卦或四方伯,以四卦的二十四卦爻分别配于二十四节气,将初爻分别主冬至、夏至、春分、秋分。以复、临、泰、大壮、、乾、、遁、否、观、剥、坤等十二卦配十二月,称为十二消息卦或十二辟卦。十二月卦共有七十二爻,配七十二候。六十四卦除去四正卦称为六十杂卦,六十杂卦共三百六十爻,配以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每卦配以六又八十分之七日,世称六日七分。卦气说的产生和发展,是为了预测天灾、人祸,是为了以《周易》解释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事情,因此,是为"政权神授"的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汉代以后,象数学的发展,逐渐与术数命相之类相结合,《易纬乾凿度》有太乙行九宫之法,南北朝时演化为奇门遁甲术,以十干的乙丙丁为三奇,以戊己庚辛壬癸为六仪,三奇和六仪分别置于九宫,以甲统一,视其加临吉凶,以为趋避。
后世各种命相之术也都以八卦和天干地支相配测算人的天命吉凶。汉代随着以天然磁石琢成的"司南"出现,八卦与四方、五行、二十八宿相配,形成了堪舆的理法和形法。在确定住宅位置、朝向和选择坟墓方位时,也普遍采用了八卦之说。清代盛行的"八宅明镜",就是按卦图区分住宅朝向,称乾、兑、艮、坤为西四宅,离、震、巽、坎为东四宅。东四宅只能住属于东四命的人,西四宅只能住属于西四命的人。宅内房室布置也按"九星"(即卦爻变化)流布推断,规定门、床、住房配于吉方,厕所和杂室配于凶方,等等。
汉代以后,易的义理学的发展,成为中国哲学思想史的一个组成部分。魏晋时期,王弼提出达意由象、以言明象的主张:"象者,出意者也;言者,名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认为"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因此,人是可以"寻言以观象","寻象以观意"的,③着重于以《老子》之义解释卦的玄虚之意。宋明理学家大多对象数学持批评态度,程颐称:"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易》因象以明理,由象而知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必yù穷象之隐微,尽数之毫忽,乃寻流逐末,术家所尚,非儒者之所务也。"④理学家们以道德人事阐发《易》理,朱熹认为"盖《易》不比《诗》《书》,它是说尽天下后世无穷无尽底事理","又人须是经历天下许多事变,读《易》方知各有一理,精审端正"。⑤他也不同意程颐把乾卦各爻解释为虞舜从平民地位经过闻时、历试而成帝王的说法,指出"程《易》所以推说得无穷,然非《易》本义也"。⑥在《朱文公别集》中,朱熹明确提出要将义理和象数两种研究《周易》的方法结合起来,"要须先以卜筮占决之,求经文本意,而复以传释之,则其命词之意,与其所自来之故,皆可渐次而见矣"。⑦元明清以后,对于作为一种象征符号系统的"八卦"的研究和阐释,基本上是历史上的象数学派和义理学派的延续。
有人认为《周易》思想和道家思想有共同之处,但是《老子》中确实无八卦以及各种卦名的叙述。《庄子》中述及《周易》称"《易》以导yīn阳",是"百家之学"的一种。⑧汉代《淮南子》述及《周易》,称其为"六艺"之一,只是已将"六艺"和"道"联系了起来,认为"六艺异科而皆同道",在《要略》中又称:"今《易》之乾坤足以穷道通意也,八卦可以识吉凶、知祸福矣,然而伏羲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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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CDCECFCG《太平经合校》第4页,第148~149、152页,第420页,第32页,第151页第38页第196~197页,第406页,第685页,第699页,第242页,第247页,第242页,中华书局,1960年
CH《道藏要籍选刊》第5册78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承负
承负,在道教教义中指善恶报应,因果相关。道教认为任何人的善恶行为都会对后代子孙产生影响,而人的今世祸福也都是先人行为的结果。这一思想主要流行于东汉和魏晋时期。
早期道教太平道信奉的《太平经》中,有大量关于承负的内容,卷十八至三十四和卷三十七还有《解承负诀》和《五事解承负法》等专题章节。所谓承负,"承者为前,负者为后,承者,乃谓先人本承天心而行,小小失之,不自知,用日积久,相聚为多,今后生人反无辜蒙其过谪,连传被其灾,故前为承,后为负也。负者,流灾亦不由一人之治,比连不平,前后更相负,故名之为负。负者,乃先人负于后生者也;
病更相承负也,言灾害未当能善绝也"。①这一段意思,就是说,今人受到的祸福归结为祖先的行为恶善,同时今人的善恶行为也会使后代得到相应的福祸结果。这种因果关系,从后代的角度说是"承",而从先人的角度说是"负"。
秦汉时期的道家著作并无"承负"的观念。在善恶观上,《道德经》认为"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七十九章)。据此,行善的人自应得到善报,但是,事实上社会现象却并非如此,"凡人之行,或有力行善,反常得恶,或有力行恶,反得善,因自言为贤者非也"。②对于这种善得恶报,恶得善应的现象,道教利用天道循环说作为承负的哲学依据,又利用宗法社会紧密的血缘关系作出解释。《太平经》称:"元气恍惚自然,共凝成一,名为天也;分而生yīn而成地,名为二也,因为上天下地,yīn阳相合施生人,名为三也。三统共生,长养凡物名为财,财共生yù,yù共生邪,邪共生jiān,jiān共生猾,猾共生害而不止则乱败,败而不止不可复理,因穷还反其本,共名为承负。"③这也就是《道德经》所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有物就有yù望,有yù望就产生邪恶,有邪恶就导致乱败,乱败发展到极点又回复到本原,这种天道循环思想就是承负说的哲学基础。另外,在《太平经》卷一百十中又称"天下之事,孝忠诚信为大,故勿得自放恣",④所谓孝、忠、诚、信,都是封建宗法社会的道德规范,以"孝亲"作为善行的行为规范,自然有一个报应结果,这就是承负。
早期道教关于承负的范围,有多种说法,一说是"因复过去,流其后世,成承五祖,一小周十世,而一反初",即善恶报应,自身要前承五代,后负五代,前后共十代为一个承负周期。另一说是"承负者,天有三部,帝王三万岁相流,臣承负三千岁,民三百岁。皆承负相及,一伏一起,随人政衰盛不绝"。⑤意思是不同地位的人承负时间并不相同,不过共同点就是人的祸福都同先人的恶善有关,而人的行为又是后代的福祸根源。
《太平经》也提出了解除承负、免除厄运的办法,"古者大贤人本皆知自养之道,故得治意,少承负之失也。其后世学人之师,皆多绝匿其真要道之文,以浮华传学,违失天道之要意","故生承负之灾"。《五事解承负法》称"yù解承负之责,莫如守一。守一久,天将怜之。一者,天之纪纲,万物之本也。思其本,流及其末"。⑥《太平经》的"守一",就是"为善","外则行仁施惠为功,不望其报,忠孝亦同","内常专神,爱之如赤子,百祸如何敢干"。⑦这就将行善、修道同解除承负联系在一起。
"承负"观念出现以后,道教中也有持反对态度的。他们认为,如果人的福祸同现世的善恶行为无关,这就会使人善恶不分。"为善复何益邪?为恶何伤乎哉?乃时运自然,力行善,复何功邪"?⑧这就不可能使"承负"对人的善恶行为产生制约的作用。另外,它也同道可以因修而得的理想追求,有一定的矛盾。《太平经》中曾称"人命近在汝身,何为叩心仰呼天乎?有身不自清,当清谁乎?有身不自爱,当爱谁乎?有身不自成,当成谁乎?有身不自念,当念谁乎?有身不自责,当责谁乎","天道万端,在人可为"。⑨既然人可为"天道",人应该清自己,爱自己,成自己,念自己,责自己,那么顺理成章的应该是自己的善恶行为决定自己的福祸。稍后,东晋葛洪《抱朴子内篇》就引用《龟甲文》称"我命在我不在天",CD《西升经》也称"我命在我,不属天地"。CE这些都在理论上以及实践上修改了"承负"的道德理论,代之而起的就是"三尸"说。
《太平经》第一百十卷中,说到人间善恶,天自有知,称"天遣神往记之,过无大小,天皆知之。簿疏善恶之籍,岁日月拘校,前后除算减年","算尽当入土,逝流后生"。CF这样一种由天神计算人的善恶的说法,无疑比"承负"来得"积极",同时也为后世的由人体内的"三尸"与天神配合记人善恶的说法,或者民间的由灶君与天神配合记人善恶的说法,准备了神学理论的基础。
注: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CF《太平经合校》第70页,22页,305页,543页,22页,60、55页,743页,374页,527、339页,526页,中华书局,1960年
CD《抱朴子内篇校释》(增订本)第287页,中华书局,1985年
CE《道藏要籍选刊》第3册61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
八卦
八卦,是儒家经典《周易》中的重要概念,又称"经卦",指的是《周易》中的八种基本图形。卦形由阳爻"-"
八卦的起源,有种种揣测,一说起源于结绳改书契时,阳爻代表大结,yīn爻代表小结;一说起源于生殖崇拜;一说模仿占卜的龟兆;一说代表一种原始文字;一说起源于蓍草排列的方式。其中,作为占卜的筮具蓍单变化的说法比较合理。
《易传系辞下》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①春秋战国时,八卦就已同某些特定的意义相联系,即:乾象征天、光、玉、君、天子、父;坤象征土、帛、马、母、众、顺、温、安、正、厚;
坎象征水、川、众、夫、劳、强、和;离象征火、日、鸟、牛、公、侯、姑,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乾、坤两卦,将它们比类为阳yīn、天地、父母,当作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的初源。
汉代对于《周易》的解释和研究是谶纬学的一部分,形成了卦气说。所谓卦气,据汉郑康成《易纬稽览图》卷上注:
"诸卦谓六十四卦也,气谓用事所当效气,温寒清浊者,各如其所者"。②即将易卦同气候历法相配合,以坎、离、震、兑配合四方与四时,称为四正卦或四方伯,以四卦的二十四卦爻分别配于二十四节气,将初爻分别主冬至、夏至、春分、秋分。以复、临、泰、大壮、、乾、、遁、否、观、剥、坤等十二卦配十二月,称为十二消息卦或十二辟卦。十二月卦共有七十二爻,配七十二候。六十四卦除去四正卦称为六十杂卦,六十杂卦共三百六十爻,配以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每卦配以六又八十分之七日,世称六日七分。卦气说的产生和发展,是为了预测天灾、人祸,是为了以《周易》解释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事情,因此,是为"政权神授"的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汉代以后,象数学的发展,逐渐与术数命相之类相结合,《易纬乾凿度》有太乙行九宫之法,南北朝时演化为奇门遁甲术,以十干的乙丙丁为三奇,以戊己庚辛壬癸为六仪,三奇和六仪分别置于九宫,以甲统一,视其加临吉凶,以为趋避。
后世各种命相之术也都以八卦和天干地支相配测算人的天命吉凶。汉代随着以天然磁石琢成的"司南"出现,八卦与四方、五行、二十八宿相配,形成了堪舆的理法和形法。在确定住宅位置、朝向和选择坟墓方位时,也普遍采用了八卦之说。清代盛行的"八宅明镜",就是按卦图区分住宅朝向,称乾、兑、艮、坤为西四宅,离、震、巽、坎为东四宅。东四宅只能住属于东四命的人,西四宅只能住属于西四命的人。宅内房室布置也按"九星"(即卦爻变化)流布推断,规定门、床、住房配于吉方,厕所和杂室配于凶方,等等。
汉代以后,易的义理学的发展,成为中国哲学思想史的一个组成部分。魏晋时期,王弼提出达意由象、以言明象的主张:"象者,出意者也;言者,名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认为"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因此,人是可以"寻言以观象","寻象以观意"的,③着重于以《老子》之义解释卦的玄虚之意。宋明理学家大多对象数学持批评态度,程颐称:"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易》因象以明理,由象而知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必yù穷象之隐微,尽数之毫忽,乃寻流逐末,术家所尚,非儒者之所务也。"④理学家们以道德人事阐发《易》理,朱熹认为"盖《易》不比《诗》《书》,它是说尽天下后世无穷无尽底事理","又人须是经历天下许多事变,读《易》方知各有一理,精审端正"。⑤他也不同意程颐把乾卦各爻解释为虞舜从平民地位经过闻时、历试而成帝王的说法,指出"程《易》所以推说得无穷,然非《易》本义也"。⑥在《朱文公别集》中,朱熹明确提出要将义理和象数两种研究《周易》的方法结合起来,"要须先以卜筮占决之,求经文本意,而复以传释之,则其命词之意,与其所自来之故,皆可渐次而见矣"。⑦元明清以后,对于作为一种象征符号系统的"八卦"的研究和阐释,基本上是历史上的象数学派和义理学派的延续。
有人认为《周易》思想和道家思想有共同之处,但是《老子》中确实无八卦以及各种卦名的叙述。《庄子》中述及《周易》称"《易》以导yīn阳",是"百家之学"的一种。⑧汉代《淮南子》述及《周易》,称其为"六艺"之一,只是已将"六艺"和"道"联系了起来,认为"六艺异科而皆同道",在《要略》中又称:"今《易》之乾坤足以穷道通意也,八卦可以识吉凶、知祸福矣,然而伏羲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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