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87.八十七 要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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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的意思就是愚昧和未开化。
“这群胡民虽然长得磕碜, 不过他们手上的山货倒是不错, 城里的贵人们喜欢得紧, 可以压一压价收过来,一转手就是一大笔赚头。”镇里, 开着杂货铺的周二一边扒拉着算盘算账,一边对着才入行的独子说道。
他那儿子,是个不怎么长脑子的,傻乎乎地问道:“阿父, 这这不是骗人吗?那c那胡民就不会闹吗?这恐怕不太好吧。”
周二斜斜看了他一眼,心中叹气,心道这孩子恐怕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子啊, 转念一想,这又是自个儿唯一的儿子, 便细细说道:“这做生意呀, 就是心软不得,你要会看眼色啊。有的人呢, 你瞧着不好欺负, 你便将那价格给高些,那胡民,啥事不懂,你就使劲压价格就对了。”周二言语里对胡民的不屑非常浓重。
周二的独子, 叫周峰。周峰这榆木脑子, 实在是不能理解自家阿父的意思, 也不敢随意搭话。
周二又看了看外面的天,摸摸他那锃亮的脑门,幽幽叹气道:“唉,今年这些个胡民怎么还没来卖山货呢。”这人不来,他得损失多大一笔银钱啊,唉。
原来这胡山镇啊,每月逢一三七就会赶集,那些个胡民便会在每月的初一将山货送到周二的铺子里,再换些盐或者麻布一类常用的物什,有时候也会换些钱。
多年来,这个事儿,已经成了双方默认的规矩了。
可是这个月的初一,没有任何一个周二熟悉的胡民来。
秋天,原本是丰收的季节,是胡山镇口中称呼的这些个胡民最喜爱的季节。当然,他们尚且不知道自个儿叫什么胡民,他们的部落叫做丰,意味着丰收c丰盈,是他们老祖宗最美好的向往。胡山在他们眼中,是母山,是孕育一切的东西,山的最深处,居住着无所不能的母神。
每年秋天,丰收过后,他们就会举办一场盛大的祭祀,感谢他们的母神对他们最无私最慷慨的奉献。
可是今年,部落里出了一件大事。
事情是从狗子那儿开始的,上月开始,狗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开始不怎么喜欢吃饭,又突然的畏寒,还呕吐和发冷。然后渐渐演变成软弱无力伴随着常常呕吐。众人没有见过这种病,被吓坏了。
大巫将部落中好不容易打来的一只野鸡熬汤给狗子服下,依旧没有任何的作用。
他查遍竹简,宣布这是一个从没见过的恶疾。大巫用珍藏的猴头骨混合着一些草药烧作灰烬,混水给狗子服下,却依旧没有任何的作用。并且这种恶疾开始向着更多的人蔓延。
恐慌在部落之中蔓延开来。
大巫南整日在屋内叹气,他已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了,为了族人考虑,他身边也跟着两个机灵的小童学习着他的巫术,而现在,他的族人面临着的是生死大祸,他却有些无能为力了。
“承,今日又有多少人发病了?”这些日子以来,大巫像是老了十数来岁一般。承是个懂事的孩子,他立马恭敬说道:“大巫,今日又又三人发病,分别是部落尾上的黄石,大木和锦尾。”其中,黄石和大木都是快要成年的男子。
“这恶疾是等不得了,再等,我部落就要灭族了!”大巫南起身,吩咐承和继,“准备祭祀用品,开祭坛,祭神!”
继和承对视一眼,都看见了对方眼中的惊诧。部落一年只祭一次神,如今尚且没有到祭神的日子,大巫的这个决定
“是。”两个少年还是决定相信自己部落的大巫,也是自己的老师,便出门去准备了。
大巫南一个人在屋内,他拿出一副龟壳,当年,部落的上一任大巫将这龟壳传给他的时候说:“南,这副龟壳,占无不准,却只能用三次,我已用了一次,剩余两次,你,日后珍重。”
他的手,干枯得像枯树一样。从他接过大巫这个担子开始,就没有一日,睡得安稳,而这一刻所有人,他所有族人的性命,都寄托在他的身上。
狗子已经快不行了。
他摩挲着龟壳,开始了占卜。
“命定之人,天降。”大巫南的眼中含满泪水,他就知道,天,是不会灭了丰的。
部落的祭祀,是在一个宽敞的地方举行的,先是用木头搭建一个大大的架子,周遭点着篝火,然后由大巫站在架子上去,下面摆满了祭品,多为些野物或者山珍,所有的族人都必须围成一圈一圈,虔诚低头祷告。
这个圈是有讲究的,青壮年站在最内,依次是小孩,然后是女人,最后是老弱病残。这个圈子,就是丰部落实力的排名,残忍但是现实。
南开始念叨祭词,然后高声歌唱,没有歌词,是一种不知名的调子,这个调子神秘而悠远,是来自母神的语言。然后所有的族人开始附合,气氛庄严无比。他停下了歌唱,开始跳舞,他的肢体仿若抽搐着,脸上涂抹着绿色的汁液,穿着白色的麻衣,伴随着族人的歌声,有种说不出的庄严和神秘。
地上的篝火,组成的是一个神秘的图案。
这是大巫才会的祭祀舞蹈,是沟通母神的。他所有对母神说的话,都在舞蹈之中,都在肢体里面。
一曲舞毕,没有任何的变化,没有出现占卜之中所说的一切。大巫南微微抬头,没有人知道他的眼里也是带着茫然的。他看着在圆圈最外面呻/吟的族人,心中煎熬无比。
突然,天上出现了一个黑影,接着这个黑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然后摔倒在了大巫南的身旁,奇怪的是,那般大的冲击力,搭建的祭神的架子却一动未动。
族人面面相觑。
大巫南却笑出了眼泪,好啊,好啊,占卜中的人出现了,他们部落,终于有救了。
“天佑我丰,恭迎神女!”大巫率先高举双手,大喊道。
下面围成几圈的族人们一听,纷纷跪下,高喊道:“天佑我丰,恭迎神女!”
戚慈醒过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场景。一个满脸褶子的老头,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就这样坐着看着她。
这模样,怪吓人的。
“这位这位老爷爷,这里是?”戚慈不动声色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茅草屋,木板床,周围光线不怎么明亮,只有窗户边上有点光源。
戚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醒来之前,她好不容易才争取到了一个古墓的考古名额,虽然带队的是自己的恩师,可是她却是凭着真正过硬的本事被选上的。
她的父母,一个是知名的历史学教师,一个是知名的考古学家,虽然,都故去了,可是留给戚慈的是谁也带不走得知识财富。
古墓的考究不算麻烦,毕竟不算什么太知名的墓,历时不过半年,也就差不多将所有的文物都整理出来了,回到家中的戚慈,发现自己的衣服口袋之中,竟然多出了一颗做工考究的琉璃珠,这就奇怪了,那个琉璃珠做工是古法,可是看上去却非常崭新,这勾起了戚慈的好奇心。
然后她发现珠子之中,隐隐有个书卷样子的东西,再一睁眼,就是这个茅草屋了。
可还没等戚慈会过神来,大巫南就开口了,他说:“这里是丰部落,您一定是母神派过来的神女了,我们的部落就靠您了。”他言辞诚恳,话虽让人摸不着头脑,戚慈却知道这是对自己有利的。
于是她没有反驳,孤身一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尚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不能放弃任何一点对自己有利的东西。
于是戚慈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
大巫南虎躯一震,觉得自己这是感受到了神的气息,眼前这个年纪不大的姑娘当真就是占卜之中说的从天而降的神女。
戚慈的这个微笑,后来被无数的人称作神的微笑,是后世之人最好奇的最神秘的微笑。
就在此时此刻,远在千里之外的越国王都的王宫之中,数不清的医师在一座宫殿进进出出,天气已经凉爽了下来,可是这些医师的头上都冒出了薄汗。
最后,一个身材微胖的医师战战兢兢地走到宫殿门前那身穿玄色衣袍的男子面前,躬身回禀道:“君上,公子公子耘的病c恕臣等无能!”说完,他自发跪下,后面紧接着呼啦啦跪下了一群人。
被称呼为君上的,是越国的国君,一个仁慈得过头的人。而躺在宫殿之内的公子耘,则是君后所生第二子,前些日子不知何故,竟是无力酸软,间或发冷,还呕吐无食欲起来。
原本照顾公子耘的妇人害怕受罚,于是便隐瞒了公子耘的病情,直到公子耘病倒在床榻上,再也遮掩不住。
这妇人跪地求饶,犯下这等大错,越国君竟是宽恕了她,留她继续照顾公子耘,荒谬至极。
“都起来吧,耘的病,寡人知道,这不能都怪你们。”看着这呼啦啦跪倒的医师们,他叹口气,不再多说什么,也许这就是耘的命吧,注定是有着一劫,过不过得去,就看这孩子自己的命了。
“我倒要看看,谁敢起来。”这群医师感恩戴德,正在心中暗喜这一劫算是过去了的时候,一个清冷的声音传了过来。
胆大的抬头一看,心中悚然一惊。来人是个身高七尺多的清俊少年,咋看俊秀无比,可是仔细一看,他的眼神平静无波,看着众人像是看着死人一样,但凡一个正常的人,被这样的眼神看着,都会下意识的浑身一抖。
“参见公子风。”在场的,无论是站着的宫人还是原本就跪着的医师,都急忙跪地磕头,言语之中满是恭敬。
来人,是君后的第一子,越国的嫡子,公子风。公子风,在越国宫中风评极差,人人说他生性残暴,冷漠,视人命等同于玩物,在越国宫中无人敢惹。
君后死得那一年,鲜血染红了殿前的白玉阶,所有人都做了君后的陪葬。而今时今日,这一幕似乎又要重演了,有那宫中的老人,身子开始发抖了。
君后宫中总共百余人,统统死在了公子风的手中。
“治不好耘,你们就都给耘陪葬吧。”他一步一步,沿着白玉阶往上走,一个不过十七八的少年,那气势,竟是远远盖过了他的父亲一一越国君。周围有那敏锐的宫人,察觉到了公子风似乎和从前不太一样了。
他走到宫殿前,从越国君微微颔首,道:“君父。”
越国君的脸色青青白白,看着有风的脸,却突然什么也说不出口。他的眼神看着他,平淡得像在看一个死人。
这个儿子在他的不知不觉之中,变了一个模样。
殊不知,有风看着越国君,也觉得有点意思。因为现在的有风,已经不是越国那个十七岁的公子风,而是三十年后,那个统一了七国的有风,那个坐在皇位上的有风。
天下的霸主,说一不二的帝王。
他从床榻之上醒来,便从吴越国七年回到了越国历三百六十三年,这一年,他唯一的弟弟,因为疟疾离世了。而说书人口中的志怪故事,真实的发生在了有风的身上,带着他回到了这一年,有耘还健在的这一年。
事情发生在他放弃皇位的第二年,这皇位啊,他未有得到的时候,觉得纵然是放弃一切,都要得到,得到之后,又觉得,其实不过如此,高处啊,总是不胜寒。
当听到了那个和他对峙一生的对手离世之时,他提着一壶酒,坐在浮屠山上的松树下,喝了一夜的酒,自此以后,这天下,再无人是他对手。
疟疾,这个词,也是从她的口中传遍这天下的。
治疟疾,只有一个办法。
“马上,命人采集青蒿。”他站在宫殿之前,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
殊不知,他一生的对手,那个曾经名满天下的胡山先生,现在正目瞪口呆地看着满地的疟疾病人。
“我的天”
说来也是巧合,这位原本应该是五年后才遇见的威武大将军,竟是让有风提前遇见了,这个人就是大山。
吴国的威武大将军,从最底层爬起来,搁在现代就是一部活脱脱的励志史。他的事迹鼓舞了多少原本不愿意从军的少年郎啊,可是很少有人知道,他曾经师从胡山先生。
什么意思?意思就是他是胡山一派的人,倘若有风只是觉得他一个眼熟,也不会这般震惊。盖因这一行人之中,还有熟人呢。
活的蝴蝶,展翅欲飞,这等好的雕工,世间难寻。可是有风上辈子见过,一个男子,头戴发簪,那簪子上恰好有朵兰花,那兰花孤傲至极,与这雕工同出一脉,他曾问这簪子何出所得,来人答曰自己所刻。
而这个人,是一个一张嘴说遍七国的说客,是很多王君又爱又怕的谋士,亦是胡山先生的门徒。
这个人就是走在戚慈身后的猴子,当然现在的猴子尚且还面容稚嫩,为着能多赚一些银钱和赵原不停地相互试探呢。
“这豆腐产量如何?”这是赵原最关心的事情,产量的多少直接关系到了豆腐要用何种方式去售卖。
猴子眼皮都没有眨一下,睁眼说瞎话道:“这玩意的制作可麻烦了,大致需要五六日的时间,其中工序复杂又漫长,最后的产量约莫也就那样的。关键是这是我们先生做出来的东西,自然是非常不一般的。”他的话里话外都是豆腐不易得,话里话外都是那位神秘的先生。
赵原知道自己不应该有好奇心,多年为仆他都以为自己已经失去了好奇心这种东西,可是这个时候,他心里是非常想知道这位先生是谁的,索性面对的也不是家主,他也就多嘴一句了:“敢问你们先生名号?”
“我们先生名号就是胡山。”猴子挺胸说出戚慈的名号来,眼中是满满的骄傲,不单单是他,包括大山包括后面的其余族人,提起这个名号都是一脸的骄傲。
在他们看来,胡山先生就等于戚慈,戚慈就是他们部落的神女大人。
原来是他?在景翘的安排之下,胡山先生的名头几乎等于苑城周边稍微有些见识的人都知道了。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每一个人都牢牢记着这些话,自然也就记得了胡山先生的名号,这样一个人,倘若他之后再无成就,也许声名就慢慢跌落了,渐渐不会有人再记得。可是只要他有一点不甘于平凡的心,就不可能是个山野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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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的意思就是愚昧和未开化。
“这群胡民虽然长得磕碜, 不过他们手上的山货倒是不错, 城里的贵人们喜欢得紧, 可以压一压价收过来,一转手就是一大笔赚头。”镇里, 开着杂货铺的周二一边扒拉着算盘算账,一边对着才入行的独子说道。
他那儿子,是个不怎么长脑子的,傻乎乎地问道:“阿父, 这这不是骗人吗?那c那胡民就不会闹吗?这恐怕不太好吧。”
周二斜斜看了他一眼,心中叹气,心道这孩子恐怕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子啊, 转念一想,这又是自个儿唯一的儿子, 便细细说道:“这做生意呀, 就是心软不得,你要会看眼色啊。有的人呢, 你瞧着不好欺负, 你便将那价格给高些,那胡民,啥事不懂,你就使劲压价格就对了。”周二言语里对胡民的不屑非常浓重。
周二的独子, 叫周峰。周峰这榆木脑子, 实在是不能理解自家阿父的意思, 也不敢随意搭话。
周二又看了看外面的天,摸摸他那锃亮的脑门,幽幽叹气道:“唉,今年这些个胡民怎么还没来卖山货呢。”这人不来,他得损失多大一笔银钱啊,唉。
原来这胡山镇啊,每月逢一三七就会赶集,那些个胡民便会在每月的初一将山货送到周二的铺子里,再换些盐或者麻布一类常用的物什,有时候也会换些钱。
多年来,这个事儿,已经成了双方默认的规矩了。
可是这个月的初一,没有任何一个周二熟悉的胡民来。
秋天,原本是丰收的季节,是胡山镇口中称呼的这些个胡民最喜爱的季节。当然,他们尚且不知道自个儿叫什么胡民,他们的部落叫做丰,意味着丰收c丰盈,是他们老祖宗最美好的向往。胡山在他们眼中,是母山,是孕育一切的东西,山的最深处,居住着无所不能的母神。
每年秋天,丰收过后,他们就会举办一场盛大的祭祀,感谢他们的母神对他们最无私最慷慨的奉献。
可是今年,部落里出了一件大事。
事情是从狗子那儿开始的,上月开始,狗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开始不怎么喜欢吃饭,又突然的畏寒,还呕吐和发冷。然后渐渐演变成软弱无力伴随着常常呕吐。众人没有见过这种病,被吓坏了。
大巫将部落中好不容易打来的一只野鸡熬汤给狗子服下,依旧没有任何的作用。
他查遍竹简,宣布这是一个从没见过的恶疾。大巫用珍藏的猴头骨混合着一些草药烧作灰烬,混水给狗子服下,却依旧没有任何的作用。并且这种恶疾开始向着更多的人蔓延。
恐慌在部落之中蔓延开来。
大巫南整日在屋内叹气,他已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了,为了族人考虑,他身边也跟着两个机灵的小童学习着他的巫术,而现在,他的族人面临着的是生死大祸,他却有些无能为力了。
“承,今日又有多少人发病了?”这些日子以来,大巫像是老了十数来岁一般。承是个懂事的孩子,他立马恭敬说道:“大巫,今日又又三人发病,分别是部落尾上的黄石,大木和锦尾。”其中,黄石和大木都是快要成年的男子。
“这恶疾是等不得了,再等,我部落就要灭族了!”大巫南起身,吩咐承和继,“准备祭祀用品,开祭坛,祭神!”
继和承对视一眼,都看见了对方眼中的惊诧。部落一年只祭一次神,如今尚且没有到祭神的日子,大巫的这个决定
“是。”两个少年还是决定相信自己部落的大巫,也是自己的老师,便出门去准备了。
大巫南一个人在屋内,他拿出一副龟壳,当年,部落的上一任大巫将这龟壳传给他的时候说:“南,这副龟壳,占无不准,却只能用三次,我已用了一次,剩余两次,你,日后珍重。”
他的手,干枯得像枯树一样。从他接过大巫这个担子开始,就没有一日,睡得安稳,而这一刻所有人,他所有族人的性命,都寄托在他的身上。
狗子已经快不行了。
他摩挲着龟壳,开始了占卜。
“命定之人,天降。”大巫南的眼中含满泪水,他就知道,天,是不会灭了丰的。
部落的祭祀,是在一个宽敞的地方举行的,先是用木头搭建一个大大的架子,周遭点着篝火,然后由大巫站在架子上去,下面摆满了祭品,多为些野物或者山珍,所有的族人都必须围成一圈一圈,虔诚低头祷告。
这个圈是有讲究的,青壮年站在最内,依次是小孩,然后是女人,最后是老弱病残。这个圈子,就是丰部落实力的排名,残忍但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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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的篝火,组成的是一个神秘的图案。
这是大巫才会的祭祀舞蹈,是沟通母神的。他所有对母神说的话,都在舞蹈之中,都在肢体里面。
一曲舞毕,没有任何的变化,没有出现占卜之中所说的一切。大巫南微微抬头,没有人知道他的眼里也是带着茫然的。他看着在圆圈最外面呻/吟的族人,心中煎熬无比。
突然,天上出现了一个黑影,接着这个黑影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然后摔倒在了大巫南的身旁,奇怪的是,那般大的冲击力,搭建的祭神的架子却一动未动。
族人面面相觑。
大巫南却笑出了眼泪,好啊,好啊,占卜中的人出现了,他们部落,终于有救了。
“天佑我丰,恭迎神女!”大巫率先高举双手,大喊道。
下面围成几圈的族人们一听,纷纷跪下,高喊道:“天佑我丰,恭迎神女!”
戚慈醒过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场景。一个满脸褶子的老头,笑得见牙不见眼的,就这样坐着看着她。
这模样,怪吓人的。
“这位这位老爷爷,这里是?”戚慈不动声色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茅草屋,木板床,周围光线不怎么明亮,只有窗户边上有点光源。
戚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醒来之前,她好不容易才争取到了一个古墓的考古名额,虽然带队的是自己的恩师,可是她却是凭着真正过硬的本事被选上的。
她的父母,一个是知名的历史学教师,一个是知名的考古学家,虽然,都故去了,可是留给戚慈的是谁也带不走得知识财富。
古墓的考究不算麻烦,毕竟不算什么太知名的墓,历时不过半年,也就差不多将所有的文物都整理出来了,回到家中的戚慈,发现自己的衣服口袋之中,竟然多出了一颗做工考究的琉璃珠,这就奇怪了,那个琉璃珠做工是古法,可是看上去却非常崭新,这勾起了戚慈的好奇心。
然后她发现珠子之中,隐隐有个书卷样子的东西,再一睁眼,就是这个茅草屋了。
可还没等戚慈会过神来,大巫南就开口了,他说:“这里是丰部落,您一定是母神派过来的神女了,我们的部落就靠您了。”他言辞诚恳,话虽让人摸不着头脑,戚慈却知道这是对自己有利的。
于是她没有反驳,孤身一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尚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不能放弃任何一点对自己有利的东西。
于是戚慈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
大巫南虎躯一震,觉得自己这是感受到了神的气息,眼前这个年纪不大的姑娘当真就是占卜之中说的从天而降的神女。
戚慈的这个微笑,后来被无数的人称作神的微笑,是后世之人最好奇的最神秘的微笑。
就在此时此刻,远在千里之外的越国王都的王宫之中,数不清的医师在一座宫殿进进出出,天气已经凉爽了下来,可是这些医师的头上都冒出了薄汗。
最后,一个身材微胖的医师战战兢兢地走到宫殿门前那身穿玄色衣袍的男子面前,躬身回禀道:“君上,公子公子耘的病c恕臣等无能!”说完,他自发跪下,后面紧接着呼啦啦跪下了一群人。
被称呼为君上的,是越国的国君,一个仁慈得过头的人。而躺在宫殿之内的公子耘,则是君后所生第二子,前些日子不知何故,竟是无力酸软,间或发冷,还呕吐无食欲起来。
原本照顾公子耘的妇人害怕受罚,于是便隐瞒了公子耘的病情,直到公子耘病倒在床榻上,再也遮掩不住。
这妇人跪地求饶,犯下这等大错,越国君竟是宽恕了她,留她继续照顾公子耘,荒谬至极。
“都起来吧,耘的病,寡人知道,这不能都怪你们。”看着这呼啦啦跪倒的医师们,他叹口气,不再多说什么,也许这就是耘的命吧,注定是有着一劫,过不过得去,就看这孩子自己的命了。
“我倒要看看,谁敢起来。”这群医师感恩戴德,正在心中暗喜这一劫算是过去了的时候,一个清冷的声音传了过来。
胆大的抬头一看,心中悚然一惊。来人是个身高七尺多的清俊少年,咋看俊秀无比,可是仔细一看,他的眼神平静无波,看着众人像是看着死人一样,但凡一个正常的人,被这样的眼神看着,都会下意识的浑身一抖。
“参见公子风。”在场的,无论是站着的宫人还是原本就跪着的医师,都急忙跪地磕头,言语之中满是恭敬。
来人,是君后的第一子,越国的嫡子,公子风。公子风,在越国宫中风评极差,人人说他生性残暴,冷漠,视人命等同于玩物,在越国宫中无人敢惹。
君后死得那一年,鲜血染红了殿前的白玉阶,所有人都做了君后的陪葬。而今时今日,这一幕似乎又要重演了,有那宫中的老人,身子开始发抖了。
君后宫中总共百余人,统统死在了公子风的手中。
“治不好耘,你们就都给耘陪葬吧。”他一步一步,沿着白玉阶往上走,一个不过十七八的少年,那气势,竟是远远盖过了他的父亲一一越国君。周围有那敏锐的宫人,察觉到了公子风似乎和从前不太一样了。
他走到宫殿前,从越国君微微颔首,道:“君父。”
越国君的脸色青青白白,看着有风的脸,却突然什么也说不出口。他的眼神看着他,平淡得像在看一个死人。
这个儿子在他的不知不觉之中,变了一个模样。
殊不知,有风看着越国君,也觉得有点意思。因为现在的有风,已经不是越国那个十七岁的公子风,而是三十年后,那个统一了七国的有风,那个坐在皇位上的有风。
天下的霸主,说一不二的帝王。
他从床榻之上醒来,便从吴越国七年回到了越国历三百六十三年,这一年,他唯一的弟弟,因为疟疾离世了。而说书人口中的志怪故事,真实的发生在了有风的身上,带着他回到了这一年,有耘还健在的这一年。
事情发生在他放弃皇位的第二年,这皇位啊,他未有得到的时候,觉得纵然是放弃一切,都要得到,得到之后,又觉得,其实不过如此,高处啊,总是不胜寒。
当听到了那个和他对峙一生的对手离世之时,他提着一壶酒,坐在浮屠山上的松树下,喝了一夜的酒,自此以后,这天下,再无人是他对手。
疟疾,这个词,也是从她的口中传遍这天下的。
治疟疾,只有一个办法。
“马上,命人采集青蒿。”他站在宫殿之前,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
殊不知,他一生的对手,那个曾经名满天下的胡山先生,现在正目瞪口呆地看着满地的疟疾病人。
“我的天”
说来也是巧合,这位原本应该是五年后才遇见的威武大将军,竟是让有风提前遇见了,这个人就是大山。
吴国的威武大将军,从最底层爬起来,搁在现代就是一部活脱脱的励志史。他的事迹鼓舞了多少原本不愿意从军的少年郎啊,可是很少有人知道,他曾经师从胡山先生。
什么意思?意思就是他是胡山一派的人,倘若有风只是觉得他一个眼熟,也不会这般震惊。盖因这一行人之中,还有熟人呢。
活的蝴蝶,展翅欲飞,这等好的雕工,世间难寻。可是有风上辈子见过,一个男子,头戴发簪,那簪子上恰好有朵兰花,那兰花孤傲至极,与这雕工同出一脉,他曾问这簪子何出所得,来人答曰自己所刻。
而这个人,是一个一张嘴说遍七国的说客,是很多王君又爱又怕的谋士,亦是胡山先生的门徒。
这个人就是走在戚慈身后的猴子,当然现在的猴子尚且还面容稚嫩,为着能多赚一些银钱和赵原不停地相互试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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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眼皮都没有眨一下,睁眼说瞎话道:“这玩意的制作可麻烦了,大致需要五六日的时间,其中工序复杂又漫长,最后的产量约莫也就那样的。关键是这是我们先生做出来的东西,自然是非常不一般的。”他的话里话外都是豆腐不易得,话里话外都是那位神秘的先生。
赵原知道自己不应该有好奇心,多年为仆他都以为自己已经失去了好奇心这种东西,可是这个时候,他心里是非常想知道这位先生是谁的,索性面对的也不是家主,他也就多嘴一句了:“敢问你们先生名号?”
“我们先生名号就是胡山。”猴子挺胸说出戚慈的名号来,眼中是满满的骄傲,不单单是他,包括大山包括后面的其余族人,提起这个名号都是一脸的骄傲。
在他们看来,胡山先生就等于戚慈,戚慈就是他们部落的神女大人。
原来是他?在景翘的安排之下,胡山先生的名头几乎等于苑城周边稍微有些见识的人都知道了。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每一个人都牢牢记着这些话,自然也就记得了胡山先生的名号,这样一个人,倘若他之后再无成就,也许声名就慢慢跌落了,渐渐不会有人再记得。可是只要他有一点不甘于平凡的心,就不可能是个山野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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